孝經集傳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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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之窹其母也,取憎於母而已。
詩曰:「維彼哲人,告之話言,順德之行。
」(詩經大雅抑) 子雲:「善則稱君,過則稱己,則民作忠。
君陳曰:『爾有嘉謀嘉猷,入告爾後于内,女乃順之于外,曰:「此謀此猷,惟我後之德。
」於乎!是惟良顯哉!』」(禮記坊記) 過則稱己,可謂補過者矣。
爲大臣不慮四方,使過成於上而善沒於下,猶月之食日也。
月實作過日,則何過之有?記曰:「五味和而公食之,五組綴而公衣之。
嘉謀嘉猷,非我後之德,而誰乎?」故以引過歸德爲臣子之文者,則又過也。
詩曰:「維仲山甫補之,維仲山甫舉之。
」(詩經大雅烝民)吉甫稱之不以爲罪,宣王聞之不以爲過,是則盛世之事也,無它,親也。
又言之:「善則稱親,過則稱己,則民作孝。
太誓曰:『予克紂,非予武,惟朕文考無罪。
紂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無良。
』」(禮記坊記) 是皆質言之,非文也。
晨夕以侍其親,言色不離而以爲親過者,孰安之乎?故將順匡救之言皆爲中主發也。
人主莫不上聖自爲,而臣以中主事之,必曰「而之事我,何不若文王之事王季,太顛、閎夭之事文王也」,則敗矣;又不曰「禹之事舜也,曰『無若丹朱傲,惟慢遊是好,傲虐是作。
罔晝夜頟頟,罔水行舟』」(尚書虞書益稷),則以爲禹罪者乎,則疏者乎! 曾子曰:「君子雖言不受必忠,曰道;雖行不受必忠,曰仁;雖諫不受必忠,曰智。
天下無道,循道而行,衡塗而僨,手足不揜,四支不被[4]。
説者申慇勤耳。
詩雲:『行有死人,尚或墐之。
』此則非士之罪也,有士者之羞也。
」(大戴禮記曾子制言) 孝子之言何其厲也?曰道,曰仁,曰智。
夫自以爲無過乎?自以爲無過,則自以爲無罪,是非孝子之道也。
微子、比幹、箕子,自以爲無罪乎?書曰「今爾無指告予,顛隮,若之何其」(尚書微子),是亦三仁之罪也。
孝子之進必有和氣,退必有巽色。
雖中道死,不非其上,不以罪自説,是孝子之行也。
然則曾子未與於此乎?曰:曾子毅,其立辭也嚴。
曾子曰:「天下有道,則君子訢然以交同;天下無道,則衡言不革。
諸侯不聽,則不幹其土;聽而不賢,則不踐其朝。
是以君子不犯禁而入人境,及郊,問禁請命,不通患而出危色,則秉德之士不讇矣。
」(大戴禮記曾子制言) 及郊請命,不犯禁而入境,是猶有將順之心也。
不通患而出危色,是猶有匡救之意也。
不聽不行,不踐其朝,是不已踈乎?上親其下,下不敢親其上。
上親其下,則義也;下親其上,則讇也。
然則上下相親,何也?曰:訢然交同,有道之世也;溫文玄感,聖人之治也。
以聖人事君,則世無不親之君;以聖人使臣,則世無不親之臣。
曾子或未之逮也。
曾子曰:「君子不讇富貴,以爲己説;不乘貧賤,以居己尊。
凡行不義,則吾不事;不仁,則吾不長。
相奉仁義,則吾與之聚群嚮爾;寇盜,則吾與慮。
國有道則突若入焉,國無道則突若出焉,如此之謂義。
『夫有世義者哉?』曰:『仁者殆,恭者不入,慎者不見使,正直者邇於刑,弗違則殆於罪。
』是故君子錯在高山之上,深澤之汚,聚橡栗藜藿而食之,耕稼以老十室之邑。
昔者大禹見耕者,五耦而式,過十室之邑則下,爲有秉德之士存也。
」(大戴禮記曾子制言) 由曾子之道可以親上乎?甚矣,曾子之戇也!仁義則與聚群嚮,寇盜則吾與慮,是曾子之慈也。
不義不事,不仁不長,夫謂諸侯也。
天下一君,義如迅雨,則如之何?曰: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
愛人者,人恒愛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曾子則必有以處此矣。
然則盡忠補過,將順匡救,誰與之乎?曰:桐提[5]伯華、將軍文子、祁奚、子産其人也。
過是者,其惟文公諸臣乎?狐偃、趙衰、魏犨、胥臣、先軫、郤縠,則皆賢者也,雖然,非文公不親。
右傳十五則 *** [1]孝中之務,底本、康熙本皆作「孝之中務」,據四庫本改。
[2]辭,底本、康熙本皆作「揖」,據禮記表記,從四庫本改。
[3]思,康熙本同,四庫本作「敬」。
按禮記表記爲「敬」。
[4]「被」字後,康熙本、四庫本皆有「手足節四支」五字。
按大戴禮記曾子制言有此句,此句當爲注文,其中「節」爲「即」訛字。
[5]桐提,康熙本作「銅鍉」,四庫本作「銅鞮」。
喪親章第十八 子曰:「孝子之喪親也,哭不偯,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
」 子曰:「喪,與其易也,寧戚。
」(論語八佾)易則文也,戚則質也。
天下之文不能勝質者,獨喪也。
聖人以孝教天下,本於人所自緻而緻之。
冬溫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出必面,反必告。
聽無聲,視無形,不登高,不臨深,不苟訾,不苟笑,不服闇,不登危,此非有物力緻飾於生也。
擗踴,號泣,啜水,枕塊,苴杖,居廬,哀至則哭,升降不由阼階,出入不當門隧,黙而不唯,唯而不對,對而不問,此非有物力緻飾於死也。
凡若是者,性也。
性者,教之所自出也,因性立教,而後道德仁義從此出也。
夫談道德仁義於孝子之前者,抑末矣。
故以喪禮立教,猶萬物之反首於霜雪也,帝王禮樂之所著根也。
「三日而食,教民無以死傷生。
毀不滅性,此聖人之政也。
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
」 性而授之以節,謂之教,教因性也。
三日而食粥,三年而終喪,猶三日而瞚,三年而明[1]語也。
知生謂之理,知終謂之道,知制謂之法。
理不可諭,道不可告。
因性立教,則賢者可抑而退,不肖者可挽而進也。
然則上古有以毀滅性,有以喪踰制者乎?曰:未之有也。
未之有而禁之,何也?曰:聖人之教也,以謂世皆孝子也。
尊性而明教,欲與世之孝子共凖於道。
然則是不已文與?曰:其情有餘也,而裁之質,則猶未爲文也。
「爲之棺槨、衣衾而舉之,陳其簠簋而哀慼之,擗踴哭泣,哀以送之。
蔔其宅兆,而安措之。
爲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
」 若是者,皆質也。
質者,堯、禹皇王所不能增,辛癸黎庶所不能減也。
以六者送死,重隧犆祫不必有餘,懸窆羔豚不必不足,其歸於六物者則已矣。
故天子、卿大夫、士、庶人等制不一,而各有以自緻。
不一者,爲[2]之文。
自緻者,謂之質。
文有損益,質無損益,而戎狄[3]、釋老必欲起而亂之,卒不能亂者,是先王之教以人性爲之根氐也。
「生事愛敬,死事哀慼,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
」 孝子之事親終,則先王之道德亦終矣。
先王之道德終者,何也?天地之道,有終有始;鬼神之義,一屈一伸。
神明之行始於東方而終於北方,禮樂之情發於憂樂而極於敬愛。
慶賞刑威,先王貴之而有所不用也。
本生則末生,本盡則末盡。
以愛敬而事生,天下之人皆有以事其生;以哀慼而事死,天下之人皆有以事其死。
皆有以事其生,則鉶羮、藜嗅等於五鼎;皆有以事其死,則孺泣、號跳[4]齊於七廟。
故義者文也,本者質也,本盡則義備,質盡則文至。
然且孝子皆有崇祀上配,富有享保之思,則是皆無有盡也。
故聖人著其真質,以示其至要。
曰:先王之所教順底於無怨者,不過若此而已,使世之王者皆由其道以教民愛敬,感民哀慼,養生送死,各緻其質,則天下大治。
孟子曰:「養生送死無憾,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孟子梁惠王下)然則性爲生者乎?曰:性與生來,不從生生。
不從生生而從滅,滅何也?曰:性不可滅,愛敬之道滅而性滅;性不資生,愛敬之道生而性生。
故曰:「父子之道,天性也。
」以毀而滅性,使父失其慈,子失其孝,州閭鄉黨失其仁,則謂之滅性。
滅性之非傷生,猶傷生之非滅性也。
然而生傷則其性亦浸滅矣,故毀之與傷,聖賢所同戒也。
然則惡毀傷,謂其近於死者乎?曰:仁孝之義存,愛敬之理得,雖死而不滅;仁孝之義虧,愛敬之理失,雖生而已傷。
然則居親之喪,毀瘠過度,未失愛敬也,而惡其滅性者,何也?曰:君子之性也,非爲生之謂也。
天之所命,道之所立,天下之所法,後世之所頌,畎畆而享南面,韋布而配上帝。
孟子曰:「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於心。
」(孟子盡心上)傳曰:「惟天下至誠爲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與天地參矣。
」(中庸)故性,參天地者也。
然則性參天地,非毀所能滅,使性可以毀滅,則性不能參於天地。
曰:是何言也!天地之性,始微而終著,其託於臣子,猶父母之託體也,日鞠養之,冀其成長。
孟子曰:「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是四體也。
知皆擴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燃,泉之始逹。
」(孟子公孫醜上)夫使受性者若火之不燃,泉之不逹,則天地父母皆靳之矣。
然則滅性之於傷膚有别乎?曰:滅性,近名者也;傷膚,近刑者也。
名者,性之殘刑者,性之賊也。
然則樂正子春之傷足也,不近於刑名而其痛近於滅性,何也?曰:性出於天地,身出於父母,滅性而傷天地,傷膚而恫父母。
仁人君子則必有以處此矣。
然則刑名同禍也,而君子猶不惡名,何也?曰:性不滅,名亦不滅。
性與身俱生,故親之名不與身俱生,故尊之。
尊名而親身,皆天也。
右經第十八章 大傳第十八 親始喪,雞斯,徒跣,扱上袵,交手哭踴。
惻怛疾痛,乾肝焦肺,水漿不入口,三日不舉火,故隣裡爲之糜粥以飲食之。
悲哀在中,故形變於外。
痛疾在心,故口不甘味,身不安美。
三日而歛,動屍舉柩,哭踴無數,謂其已歛而不可復生也。
(禮記問喪) 記曰:「三日而後歛,俟其生也。
三日不生,孝子之志亦衰矣。
」(禮記問喪)又曰計其可成矣,親戚可至矣,故以三日斷之。
夫孝子之志何衰之有?謂其欲生之意斬然衰矣,故衰之。
衰者,變哀者也。
然則乙醜至癸酉九日矣,乃治材敷幾,道揚末命,何也?曰:已歛矣,已舉矣。
未成服而先揚命,揚命而後正終,正終而後正始,正始而後成服,所以教喪之有主也,是爲天下主者也。
其事益大,其禮益重。
若夫括袒哭踴悲哀,則庶人之逹於天子一也。
然則入自南門之外而猶之奔喪者與?曰:異宮也。
將即位而賔之,萬物之始相見也。
異夫内之擁立子者也,自天子而下無有也。
斬衰何以服苴?苴,惡貌也,所以首其内而見諸外也。
斬衰貌若苴,齊衰貌若枲,大功貌若止,小功、緦麻容貌可也。
此哀之發於容體者也。
斬衰之哭若徃而不反,齊衰之哭若徃而反,大功之喪三曲而偯,小功、緦麻哀容可也。
此哀之發於聲音者也。
斬衰唯而不對,齊衰對而不言,大功言而不議,小功、緦麻議而不及樂。
此哀之發於言語者也。
斬衰三日不食,齊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緦麻再不食。
士與歛焉一不食。
故父母之喪,既殯食粥,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齊衰之喪,疏食水飲,不食菜菓;大功不食醯醬;小功、緦麻不飲醴酒。
此哀之發於飲食者也。
父母之喪,居倚廬,寢苫枕塊,不稅絰帶;齊衰之喪,居堊室,芐翦不納;大功以席;降以床。
此哀之發於居處者也。
(禮記間傳) 又曰:「父母之喪,既虞,卒哭,疏食水飲,不食菜菓。
期而小祥,食菜果。
又期而大祥,有醯醬。
中月而禫,禫而飲醴酒。
始飲酒者,先飲醴酒。
始食肉者,先食乾肉。
」(禮記間傳)又曰:「父母之喪,既虞,卒哭,柱楣翦屏,芐翦不納。
期而小祥,居堊室,寢有席。
又期而大祥,居復寢。
中月而禫,禫而床。
」(禮記間傳)内則曰:「居喪之禮,頭有創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疾止復初。
不勝喪,乃比於不慈不孝。
五十不緻毀,六十不毀,七十惟衰麻在身,飲酒食肉,處於内。
」凡此者皆本性而立教,雖稍爲節文,未離乎質也。
記曰:「始死,充充如有窮;既殯,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既葬,皇皇如有望而弗至。
練而慨然,祥而廓然。
」(禮記檀弓上) 人之觀聖人也,以其禮節;聖人之觀人也,以其精神。
精神者,禮樂文質之本也。
三年之内分爲五際,愛者緻其愛,敬者緻其敬,愛敬哀戚,合迸而流,雖常人亦猶是情也。
而顔丁[5]、少連獨以是名,夫豈其節文獨有以異於人者乎? 縣子曰:「三年之喪如斬,期之喪如剡。
」三年之喪,雖功衰,不弔,自諸侯逹於士。
如有服而將徃哭之,則服其服而徃。
期之喪,十一月而練,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
練則弔。
既葬,大功,弔,哭而退,不聽事焉。
期之喪,未葬,弔於鄉人,哭而退,不聽事焉。
(禮記雜記) 父在齊衰,謂之期齊。
衰、練而可以弔,是則已殺矣。
縣子則猶之殷禮也。
子貢問喪,子曰:「敬爲上,哀次之,瘠爲下。
顔色稱其情戚,容稱其服。
少連、大連善居喪,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憂。
東夷之子也。
」凡三年之喪,言而不語,對而不問。
廬、堊室之中,不與人坐焉。
在堊室之中,非見母不入門。
疏衰皆居堊室,不廬。
廬,嚴者也。
(禮記雜記) 記曰:「凡喪禮,則哀爲之主矣。
」(禮記問喪)告子貢而不然者,則猶之周禮也。
哀則已質,已質則多過。
敬者,哀之節也。
少連、大連則猶之質也。
夫爲卿大夫而上,則必趨而文矣。
文有隆殺,而質無隆殺,從其嚴,而嚴之猶變。
廬而堊室,其居處不同,而情愫一也。
父母之喪,居倚廬,不塗,寢苫枕塊,非喪事不言。
君爲廬,宮之,大夫、士襢之。
既葬,拄杖,塗廬,不於顯者。
君、大夫、士皆宮之。
凡非適子者,自未葬,以徃於隱者爲廬。
(禮記喪大記) 支子雖避適子,其於禮一也。
大夫士雖别於君,其嚴一也。
嚴近乎文,然且已質,則亦謂之質而已。
經之不言居廬,是猶純乎質者也。
既葬,與人立,君言王事,不言國事;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
君既葬,王政入於國,既卒哭,而服王事。
大夫、士既葬,公政入於家,既卒哭,弁,絰帶,金革之事無辟也。
(禮記喪大記) 古之仕者非於王室,則其公族、甥舅、伯叔
詩曰:「維彼哲人,告之話言,順德之行。
」(詩經大雅抑) 子雲:「善則稱君,過則稱己,則民作忠。
君陳曰:『爾有嘉謀嘉猷,入告爾後于内,女乃順之于外,曰:「此謀此猷,惟我後之德。
」於乎!是惟良顯哉!』」(禮記坊記) 過則稱己,可謂補過者矣。
爲大臣不慮四方,使過成於上而善沒於下,猶月之食日也。
月實作過日,則何過之有?記曰:「五味和而公食之,五組綴而公衣之。
嘉謀嘉猷,非我後之德,而誰乎?」故以引過歸德爲臣子之文者,則又過也。
詩曰:「維仲山甫補之,維仲山甫舉之。
」(詩經大雅烝民)吉甫稱之不以爲罪,宣王聞之不以爲過,是則盛世之事也,無它,親也。
又言之:「善則稱親,過則稱己,則民作孝。
太誓曰:『予克紂,非予武,惟朕文考無罪。
紂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無良。
』」(禮記坊記) 是皆質言之,非文也。
晨夕以侍其親,言色不離而以爲親過者,孰安之乎?故將順匡救之言皆爲中主發也。
人主莫不上聖自爲,而臣以中主事之,必曰「而之事我,何不若文王之事王季,太顛、閎夭之事文王也」,則敗矣;又不曰「禹之事舜也,曰『無若丹朱傲,惟慢遊是好,傲虐是作。
罔晝夜頟頟,罔水行舟』」(尚書虞書益稷),則以爲禹罪者乎,則疏者乎! 曾子曰:「君子雖言不受必忠,曰道;雖行不受必忠,曰仁;雖諫不受必忠,曰智。
天下無道,循道而行,衡塗而僨,手足不揜,四支不被[4]。
説者申慇勤耳。
詩雲:『行有死人,尚或墐之。
』此則非士之罪也,有士者之羞也。
」(大戴禮記曾子制言) 孝子之言何其厲也?曰道,曰仁,曰智。
夫自以爲無過乎?自以爲無過,則自以爲無罪,是非孝子之道也。
微子、比幹、箕子,自以爲無罪乎?書曰「今爾無指告予,顛隮,若之何其」(尚書微子),是亦三仁之罪也。
孝子之進必有和氣,退必有巽色。
雖中道死,不非其上,不以罪自説,是孝子之行也。
然則曾子未與於此乎?曰:曾子毅,其立辭也嚴。
曾子曰:「天下有道,則君子訢然以交同;天下無道,則衡言不革。
諸侯不聽,則不幹其土;聽而不賢,則不踐其朝。
是以君子不犯禁而入人境,及郊,問禁請命,不通患而出危色,則秉德之士不讇矣。
」(大戴禮記曾子制言) 及郊請命,不犯禁而入境,是猶有將順之心也。
不通患而出危色,是猶有匡救之意也。
不聽不行,不踐其朝,是不已踈乎?上親其下,下不敢親其上。
上親其下,則義也;下親其上,則讇也。
然則上下相親,何也?曰:訢然交同,有道之世也;溫文玄感,聖人之治也。
以聖人事君,則世無不親之君;以聖人使臣,則世無不親之臣。
曾子或未之逮也。
曾子曰:「君子不讇富貴,以爲己説;不乘貧賤,以居己尊。
凡行不義,則吾不事;不仁,則吾不長。
相奉仁義,則吾與之聚群嚮爾;寇盜,則吾與慮。
國有道則突若入焉,國無道則突若出焉,如此之謂義。
『夫有世義者哉?』曰:『仁者殆,恭者不入,慎者不見使,正直者邇於刑,弗違則殆於罪。
』是故君子錯在高山之上,深澤之汚,聚橡栗藜藿而食之,耕稼以老十室之邑。
昔者大禹見耕者,五耦而式,過十室之邑則下,爲有秉德之士存也。
」(大戴禮記曾子制言) 由曾子之道可以親上乎?甚矣,曾子之戇也!仁義則與聚群嚮,寇盜則吾與慮,是曾子之慈也。
不義不事,不仁不長,夫謂諸侯也。
天下一君,義如迅雨,則如之何?曰: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
愛人者,人恒愛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曾子則必有以處此矣。
然則盡忠補過,將順匡救,誰與之乎?曰:桐提[5]伯華、將軍文子、祁奚、子産其人也。
過是者,其惟文公諸臣乎?狐偃、趙衰、魏犨、胥臣、先軫、郤縠,則皆賢者也,雖然,非文公不親。
右傳十五則 *** [1]孝中之務,底本、康熙本皆作「孝之中務」,據四庫本改。
[2]辭,底本、康熙本皆作「揖」,據禮記表記,從四庫本改。
[3]思,康熙本同,四庫本作「敬」。
按禮記表記爲「敬」。
[4]「被」字後,康熙本、四庫本皆有「手足節四支」五字。
按大戴禮記曾子制言有此句,此句當爲注文,其中「節」爲「即」訛字。
[5]桐提,康熙本作「銅鍉」,四庫本作「銅鞮」。
喪親章第十八 子曰:「孝子之喪親也,哭不偯,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
」 子曰:「喪,與其易也,寧戚。
」(論語八佾)易則文也,戚則質也。
天下之文不能勝質者,獨喪也。
聖人以孝教天下,本於人所自緻而緻之。
冬溫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出必面,反必告。
聽無聲,視無形,不登高,不臨深,不苟訾,不苟笑,不服闇,不登危,此非有物力緻飾於生也。
擗踴,號泣,啜水,枕塊,苴杖,居廬,哀至則哭,升降不由阼階,出入不當門隧,黙而不唯,唯而不對,對而不問,此非有物力緻飾於死也。
凡若是者,性也。
性者,教之所自出也,因性立教,而後道德仁義從此出也。
夫談道德仁義於孝子之前者,抑末矣。
故以喪禮立教,猶萬物之反首於霜雪也,帝王禮樂之所著根也。
「三日而食,教民無以死傷生。
毀不滅性,此聖人之政也。
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
」 性而授之以節,謂之教,教因性也。
三日而食粥,三年而終喪,猶三日而瞚,三年而明[1]語也。
知生謂之理,知終謂之道,知制謂之法。
理不可諭,道不可告。
因性立教,則賢者可抑而退,不肖者可挽而進也。
然則上古有以毀滅性,有以喪踰制者乎?曰:未之有也。
未之有而禁之,何也?曰:聖人之教也,以謂世皆孝子也。
尊性而明教,欲與世之孝子共凖於道。
然則是不已文與?曰:其情有餘也,而裁之質,則猶未爲文也。
「爲之棺槨、衣衾而舉之,陳其簠簋而哀慼之,擗踴哭泣,哀以送之。
蔔其宅兆,而安措之。
爲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
」 若是者,皆質也。
質者,堯、禹皇王所不能增,辛癸黎庶所不能減也。
以六者送死,重隧犆祫不必有餘,懸窆羔豚不必不足,其歸於六物者則已矣。
故天子、卿大夫、士、庶人等制不一,而各有以自緻。
不一者,爲[2]之文。
自緻者,謂之質。
文有損益,質無損益,而戎狄[3]、釋老必欲起而亂之,卒不能亂者,是先王之教以人性爲之根氐也。
「生事愛敬,死事哀慼,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
」 孝子之事親終,則先王之道德亦終矣。
先王之道德終者,何也?天地之道,有終有始;鬼神之義,一屈一伸。
神明之行始於東方而終於北方,禮樂之情發於憂樂而極於敬愛。
慶賞刑威,先王貴之而有所不用也。
本生則末生,本盡則末盡。
以愛敬而事生,天下之人皆有以事其生;以哀慼而事死,天下之人皆有以事其死。
皆有以事其生,則鉶羮、藜嗅等於五鼎;皆有以事其死,則孺泣、號跳[4]齊於七廟。
故義者文也,本者質也,本盡則義備,質盡則文至。
然且孝子皆有崇祀上配,富有享保之思,則是皆無有盡也。
故聖人著其真質,以示其至要。
曰:先王之所教順底於無怨者,不過若此而已,使世之王者皆由其道以教民愛敬,感民哀慼,養生送死,各緻其質,則天下大治。
孟子曰:「養生送死無憾,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孟子梁惠王下)然則性爲生者乎?曰:性與生來,不從生生。
不從生生而從滅,滅何也?曰:性不可滅,愛敬之道滅而性滅;性不資生,愛敬之道生而性生。
故曰:「父子之道,天性也。
」以毀而滅性,使父失其慈,子失其孝,州閭鄉黨失其仁,則謂之滅性。
滅性之非傷生,猶傷生之非滅性也。
然而生傷則其性亦浸滅矣,故毀之與傷,聖賢所同戒也。
然則惡毀傷,謂其近於死者乎?曰:仁孝之義存,愛敬之理得,雖死而不滅;仁孝之義虧,愛敬之理失,雖生而已傷。
然則居親之喪,毀瘠過度,未失愛敬也,而惡其滅性者,何也?曰:君子之性也,非爲生之謂也。
天之所命,道之所立,天下之所法,後世之所頌,畎畆而享南面,韋布而配上帝。
孟子曰:「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於心。
」(孟子盡心上)傳曰:「惟天下至誠爲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與天地參矣。
」(中庸)故性,參天地者也。
然則性參天地,非毀所能滅,使性可以毀滅,則性不能參於天地。
曰:是何言也!天地之性,始微而終著,其託於臣子,猶父母之託體也,日鞠養之,冀其成長。
孟子曰:「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是四體也。
知皆擴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燃,泉之始逹。
」(孟子公孫醜上)夫使受性者若火之不燃,泉之不逹,則天地父母皆靳之矣。
然則滅性之於傷膚有别乎?曰:滅性,近名者也;傷膚,近刑者也。
名者,性之殘刑者,性之賊也。
然則樂正子春之傷足也,不近於刑名而其痛近於滅性,何也?曰:性出於天地,身出於父母,滅性而傷天地,傷膚而恫父母。
仁人君子則必有以處此矣。
然則刑名同禍也,而君子猶不惡名,何也?曰:性不滅,名亦不滅。
性與身俱生,故親之名不與身俱生,故尊之。
尊名而親身,皆天也。
右經第十八章 大傳第十八 親始喪,雞斯,徒跣,扱上袵,交手哭踴。
惻怛疾痛,乾肝焦肺,水漿不入口,三日不舉火,故隣裡爲之糜粥以飲食之。
悲哀在中,故形變於外。
痛疾在心,故口不甘味,身不安美。
三日而歛,動屍舉柩,哭踴無數,謂其已歛而不可復生也。
(禮記問喪) 記曰:「三日而後歛,俟其生也。
三日不生,孝子之志亦衰矣。
」(禮記問喪)又曰計其可成矣,親戚可至矣,故以三日斷之。
夫孝子之志何衰之有?謂其欲生之意斬然衰矣,故衰之。
衰者,變哀者也。
然則乙醜至癸酉九日矣,乃治材敷幾,道揚末命,何也?曰:已歛矣,已舉矣。
未成服而先揚命,揚命而後正終,正終而後正始,正始而後成服,所以教喪之有主也,是爲天下主者也。
其事益大,其禮益重。
若夫括袒哭踴悲哀,則庶人之逹於天子一也。
然則入自南門之外而猶之奔喪者與?曰:異宮也。
將即位而賔之,萬物之始相見也。
異夫内之擁立子者也,自天子而下無有也。
斬衰何以服苴?苴,惡貌也,所以首其内而見諸外也。
斬衰貌若苴,齊衰貌若枲,大功貌若止,小功、緦麻容貌可也。
此哀之發於容體者也。
斬衰之哭若徃而不反,齊衰之哭若徃而反,大功之喪三曲而偯,小功、緦麻哀容可也。
此哀之發於聲音者也。
斬衰唯而不對,齊衰對而不言,大功言而不議,小功、緦麻議而不及樂。
此哀之發於言語者也。
斬衰三日不食,齊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緦麻再不食。
士與歛焉一不食。
故父母之喪,既殯食粥,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齊衰之喪,疏食水飲,不食菜菓;大功不食醯醬;小功、緦麻不飲醴酒。
此哀之發於飲食者也。
父母之喪,居倚廬,寢苫枕塊,不稅絰帶;齊衰之喪,居堊室,芐翦不納;大功以席;降以床。
此哀之發於居處者也。
(禮記間傳) 又曰:「父母之喪,既虞,卒哭,疏食水飲,不食菜菓。
期而小祥,食菜果。
又期而大祥,有醯醬。
中月而禫,禫而飲醴酒。
始飲酒者,先飲醴酒。
始食肉者,先食乾肉。
」(禮記間傳)又曰:「父母之喪,既虞,卒哭,柱楣翦屏,芐翦不納。
期而小祥,居堊室,寢有席。
又期而大祥,居復寢。
中月而禫,禫而床。
」(禮記間傳)内則曰:「居喪之禮,頭有創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疾止復初。
不勝喪,乃比於不慈不孝。
五十不緻毀,六十不毀,七十惟衰麻在身,飲酒食肉,處於内。
」凡此者皆本性而立教,雖稍爲節文,未離乎質也。
記曰:「始死,充充如有窮;既殯,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既葬,皇皇如有望而弗至。
練而慨然,祥而廓然。
」(禮記檀弓上) 人之觀聖人也,以其禮節;聖人之觀人也,以其精神。
精神者,禮樂文質之本也。
三年之内分爲五際,愛者緻其愛,敬者緻其敬,愛敬哀戚,合迸而流,雖常人亦猶是情也。
而顔丁[5]、少連獨以是名,夫豈其節文獨有以異於人者乎? 縣子曰:「三年之喪如斬,期之喪如剡。
」三年之喪,雖功衰,不弔,自諸侯逹於士。
如有服而將徃哭之,則服其服而徃。
期之喪,十一月而練,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
練則弔。
既葬,大功,弔,哭而退,不聽事焉。
期之喪,未葬,弔於鄉人,哭而退,不聽事焉。
(禮記雜記) 父在齊衰,謂之期齊。
衰、練而可以弔,是則已殺矣。
縣子則猶之殷禮也。
子貢問喪,子曰:「敬爲上,哀次之,瘠爲下。
顔色稱其情戚,容稱其服。
少連、大連善居喪,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憂。
東夷之子也。
」凡三年之喪,言而不語,對而不問。
廬、堊室之中,不與人坐焉。
在堊室之中,非見母不入門。
疏衰皆居堊室,不廬。
廬,嚴者也。
(禮記雜記) 記曰:「凡喪禮,則哀爲之主矣。
」(禮記問喪)告子貢而不然者,則猶之周禮也。
哀則已質,已質則多過。
敬者,哀之節也。
少連、大連則猶之質也。
夫爲卿大夫而上,則必趨而文矣。
文有隆殺,而質無隆殺,從其嚴,而嚴之猶變。
廬而堊室,其居處不同,而情愫一也。
父母之喪,居倚廬,不塗,寢苫枕塊,非喪事不言。
君爲廬,宮之,大夫、士襢之。
既葬,拄杖,塗廬,不於顯者。
君、大夫、士皆宮之。
凡非適子者,自未葬,以徃於隱者爲廬。
(禮記喪大記) 支子雖避適子,其於禮一也。
大夫士雖别於君,其嚴一也。
嚴近乎文,然且已質,則亦謂之質而已。
經之不言居廬,是猶純乎質者也。
既葬,與人立,君言王事,不言國事;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
君既葬,王政入於國,既卒哭,而服王事。
大夫、士既葬,公政入於家,既卒哭,弁,絰帶,金革之事無辟也。
(禮記喪大記) 古之仕者非於王室,則其公族、甥舅、伯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