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集傳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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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孝行章第十 子曰:「孝子之事親也,居則緻其敬,養則緻其樂,病則緻其憂,喪則緻其哀,祭則緻其嚴。

    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

    」 曾子曰「人未有自緻者也」(論語子張),子夏[1]曰「事君能緻其身」(論語學而),緻身以事君,緻心以事親,兩者天地之大義也。

    緻而知之,不慮而知謂之良知;緻而能之,不學而能謂之良能。

    故五緻者,赤子之知、能,不假學問而學問之大,人有不能盡也。

    故言緻良知、緻良能之説則出於此也[2]。

    仁、義、禮、樂、信、智則皆自此始也。

     「事親者,居上不驕,爲下不亂,在醜不爭。

    居上而驕則亡,爲下而亂則刑,在醜而爭則兵。

    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爲不孝也。

    」 若是者,何也?敬身之謂也。

    敬身而後敬人,敬人而後敬天。

    頌曰:「敬之敬之,天維顯思。

    命不易哉!無曰高高在上。

    」(詩經周頌敬之)爲天子者如此,又況其下者乎?爲下而爭亂,忘身及親,是君子之大戒也。

    泰誓曰:「予克受,非予武,惟朕文考無罪。

    受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無良。

    」(尚書周書泰誓)甚矣!聖人之危也。

    其孝愈大,則其敬也愈至矣。

     孝經者,其爲辟兵而作乎?辟兵與刑,孝治乃成。

    兵刑之生,皆始于争。

    爲孝以教仁,爲弟以教讓,何争之有?傳曰:「堯、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桀、紂率天下以暴,而民從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従。

    是故君子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

    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

    」(禮記大學)故恕者,聖人所養兵不用而藏身之固也。

     右經第十章 大傳第十 子事父母,雞初鳴,鹹盥、潄,櫛、縰、笄、總,拂髦、冠、緌、纓、端、韠、紳,搢笏。

    左右佩用:左佩紛、帨、刀礪、小觿、金燧,右佩玦、捍、管、遰、大觿、木燧。

    偪,屨著綦。

    婦事舅姑如父母,雞初鳴,鹹盥、潄,櫛、縰、笄、總,衣紳,左佩紛、帨、刀礪、小觿、金燧,右佩箴、管、線、纊、施縏袠、大觿,木燧,衿纓、綦屨,以適父母舅姑之所。

    及所,下氣怡聲,問衣燠寒。

    疾痛苛癢,而敬抑搔之。

    出入則或先或後,而敬扶持之。

    進盥,少者奉盤,長者奉水,請沃盥,盥卒,授巾。

    問所欲而敬進之,柔色以溫之。

    饘、酏、酒、醴、芼、羮、菽、麥、蕡、稻、黍、粱、秫唯所欲。

    棗、栗、飴、蜜以甘之,堇、荁、枌、榆、免、薧、滫、瀡以滑之,脂、膏以膏之。

    父母、舅姑必嘗之而後退。

    (禮記内則) 凡是縟節,亦未易舉也。

    士君子能敬身節慎,寡嗜欲,勤細行,以率其妻子,其妻子從之。

    有物有恒,言動以時,威儀不忒,則教成於内,嵗月漸浸可備具也。

     繇命士以上,父子皆異宮,昧爽而朝,慈以甘旨。

    日出而退,各從其事。

    日入而夕,慈以甘旨。

    (禮記内則) 文王之爲世子,則猶用此道也。

    凡世子皆以士禮自處,晨夕起居,無敢有懈。

    詩曰「夙興夜寐」(詩經衛風氓),是之謂也。

    命士而下,不得異宮,定省起居,各視其力。

     父母、舅姑將坐,奉席請何鄉;將衽,長者奉席請何趾,少者執牀與坐。

    禦者舉幾,歛席與簟,縣衾,箧枕,歛簟而襡之。

    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幾不傳;杖、屨祇敬之,勿敢近;敦、牟、巵、匜,非餕莫敢用。

    與恒食飲,非餕莫之敢飲食。

    (禮記内則) 是可以爲敬乎?充是,則亦無所不敬矣。

    其人政行事則亦猶是也。

     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應「唯」,敬對,進退、周旋齊慎[3]。

    升降、出入、揖遜不敢噦、噫、嚏、咳、欠、伸、跛、踦[4]、睇眎,不敢唾、洟。

    寒不敢襲,癢不敢搔。

    不有敬事,不敢袒裼。

    不涉不撅。

    褻衣衾不見裏。

    父母唾、洟不見;冠帶垢,和灰請漱;衣裳垢,和灰請澣;衣裳綻裂,紉箴請補綴。

    五日則燂湯請浴,三日具沐。

    其間面垢,燂潘請靧;足垢,燂湯請洗。

    少事長,賤事貴,共帥時。

    (禮記内則) 是亦士庶人之禮也。

    禮無貴賤,其敬一也。

    葛覃之詩曰「薄汚我私,薄澣我衣,害澣害否,歸寧父母」,是後夫人之學也。

    古之君子事其父母,雖有僕禦,無敢不親,則猶行士之道也。

     子婦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

    若飲食之,雖不耆,必嘗而待。

    加之衣服,雖不欲,必服而待。

    加之事,人代之,已雖弗欲,姑與之,姑使之而後復之。

    (禮記内則) 又曰:「子婦有勤勞之事,雖甚愛之,姑縦之而寧數休之。

    子婦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

    若不可教,而後怒之;不可怒,子放婦出,而不表禮焉。

    」(禮記内則)若是者,所以教慈也。

    教慈而後孝,猶未失乎孝也。

     父母有婢子若庶子庶孫,甚愛之。

    雖父母殁,沒身敬之不衰。

    子有二妾,父母愛一人焉,子愛一人焉,衣服飲食執事,毋敢視父母所愛,雖父母殁不衰。

    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説,出。

    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婦之禮焉,殁身不衰。

    (禮記内則) 是則近於養志者矣。

    命士而上,天子而下,則猶是志也。

     子婦無私貨,無私畜,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與。

    婦或賜之飲食、衣服、布帛、佩帨、茝蘭,則受而獻諸舅姑。

    舅姑受之則喜,如新受賜。

    若反賜之,則辭;不得命,如更受賜,藏以待乏。

    婦若有私親兄弟,將與之,則必請其故賜,而後與之。

    (禮記内則) 是亦猶士禮也,而其道通於宮掖。

    古之賢後妃夫人,則未有不用此者也。

     親在,行禮於人稱父。

    人或賜之,則稱父拜之。

    父命呼,「唯」而不「諾」。

    手執業則投之,食在口則吐之,走而不趨。

    親老,出不易方,復不過時。

    親癠,色容不盛,此孝子之疏節也。

    (禮記玉藻) 得其疏節,則其精意亦見矣。

    君子之氣,患不專,專而後柔;君子之志,患太廣,廣則不治。

    不柔不治,雖盛其容色,必落,且使人譝曰:「是誰之子也?」君子之所隠也。

     父母有疾,冠者不櫛,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禦,食肉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復故。

    有憂者側席而坐,有喪者專席而坐。

    (禮記曲禮上) 父母有疾而飲酒食肉,禮乎?曰嫌其不飲酒食肉也,而陳之,陳之則有恐至於變者矣。

    夫有側坐之心乎,何其謹以摯也? 爲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

    所遊必有常,所習必有業。

    恒言不稱老。

    居不主奧,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門。

    食饗不爲槩,祭祀不爲屍。

    聽於無聲,視於無形。

    不登高,不臨深,不苟訾,不苟笑。

    [5]不服闇,不臨[6]危。

    父母存,不許友以死,不有私財,冠衣不純素。

    [7]孤子當室,冠衣不純采。

    (禮記曲禮上) 是亦孝子之疏節也。

    節疏而義精,若柏有心而竹有筠也。

    君子爲其大,不爲其細。

    故上無以教,下無以學,失之於朋友,而遺之於造次者衆也。

     君有疾飲藥,臣先嘗之;親有疾飲藥,子先嘗之。

    醫不三世,不服其藥。

    (禮記曲禮下) 古之養老者以八珍,爲飲以養陽,爲食以養隂。

    其已疾也,曰:酒,閔子之養也。

    寒爲益一衣而病脫然,暑爲去一衣而病脫然,饑爲進一餐而病脫然,飽爲卻一餐而病脫然。

    故藥者,聖人之所慎用也。

    季康子饋藥,夫子辭以未達。

    許世子止不嘗藥,春秋書曰:「弑君。

    」故夫子慎疾,未嘗服藥。

    凡草木金石其無毒者,不能已病;其有毒者,易至於傷人。

    究其爲用,不能愈於五榖滋味之効也。

    聖人制飲食和實羹醢,各有攸宜。

    凡食齊視春,羹齊視夏,醬齊視秋,飲齊視冬。

    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鹹,調以滑甘。

    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鴈宜麥,魚宜苽。

    春宜羔豚,膳膏薌;夏宜腒鱐,膳膏臊;秋宜犢麛,膳膏腥;冬宜鮮羽,膳膏羶。

    膾,春用蔥,秋用芥。

    豚,春用韭,秋用蓼。

    脂用蔥,膏用薤,三牲用藙,和用醯,獸用梅,皆視所宜。

    齊於氣志,盛則損之,衰則益之,澹泊以爲體,中節以爲用,是可以當藥矣。

    八珍曰淳熬、曰淳母、曰炮、曰擣珍、曰漬、曰熬、曰糝、曰酏,是皆所以養老也。

    飲重醴,次清,次白,稻醴清醩,黍醴清醩,粱醴清醩,或以酏、漿、醷、濫。

    君子有是數者,以贊其隂陽,節其嗜欲,亦可以已疾任事矣。

    故禮有侍膳之禮,無侍藥之禮。

    聖門小雅無治方者,是亦明春秋之隠,痛聖人之有所不貴也。

     父沒而不能讀父之書,手澤存焉耳。

    母沒而杯圈不能飲焉,口澤之氣存焉耳。

    (禮記玉藻) 是亦猶士之志也,而其道通於上下,自庶人而世子、天子未有不由此者也。

     孝子將祭祀,必有齊莊之心以慮事,以具服物,以修宮室,以治百事。

    及祭之日,顔色必溫,行必恐,如懼不及愛然。

    其奠之也,容貌必溫,身必絀[8],如語焉而未之然。

    宿者皆出,其立卑靜以正,如將弗見然。

    及祭之後,陶陶遂遂,如將復入然。

    是故慤善不違身,耳目不違心,思慮不違親。

    結諸心,形諸色,而術省之,孝子之志也。

    (禮記祭義) 緻愛則存,緻慤則著,著存不忘乎心,則猶此志也。

    故祭者,人道之至大者也。

    孝子能備,能備然後能祭。

     君子有終身之喪,忌日之謂也。

    忌日不用,非不祥也。

    言夫日,志有所至,而不敢盡其私也。

    (禮記祭義) 忌日不用,然亦且祭與?曰:有告焉,告則必祭也。

    曰:告於墓,禮與?曰:古者告於廟,不告於墓。

    人子之於親也,緻詳焉而已。

    告於廟則祭於廟,告於墓則祭於墓,未爲失也。

    然則告於廟謂諱之日,告於墓謂葬[9]之日與?曰:可,以義起也,古未之有焉。

    古之祭者,祠、禴、嘗、烝而已矣。

    霜露既降,春雨既濡,悽愴怵惕,以爲宗廟神明之所聚也。

    告諱於廟,告葬於墓,則疑於魂魄異處矣。

    君子之於祭,各盡其心也。

    心者,神明魂魄之所由交也。

    於廟扵墓,則亦未爲失也。

     緻齊於内,散齊於外。

    齊之日,思其居處,思其笑語,思其志意,思其所樂,思其所嗜。

    齊三日,乃見其所爲齊者。

    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見乎其位;周還出戶,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出戶而聽,愾然必有聞乎其歎息之聲。

    (禮記祭義) 緻齊三日,散齊七日。

    每祭必齊,益以月祭,則是嵗齊也。

    曰:月祭其小也。

    記曰:「君子非有大事也,則不齊。

    」(禮記祭統)故諸小祀緻齊間有之也,於以防其邪物,訖其耆[10]欲,則雖嵗齊未爲數也。

    然則忌日亦緻齊乎?曰:「忌日思哀,先思其憂也。

    思其憂則不啻三日也,而爲三日以制之。

    祭之明日,明發不寐,饗而緻之,又從而思之。

    」又曰:「祭之日,樂與哀半,饗之必樂,已至必哀。

    故忌日之先與祭之明日,君子憂思之極也。

    」 孝子將祭,慮事不可以不豫,比時具物不可以不備,虛中以治之。

    宮室既修,墻屋既設,百物既備,夫婦齊戒、沐浴,奉承而進之,洞洞乎,屬屬乎,如弗勝,如將失之,其孝敬之心至也與!(禮記祭義) 是豫備者,亦與五備同旨也。

    五備存於中,則百物備於外,如是而將之以孝敬,故禮樂可起也。

     孝子之祭也,盡其慤而慤焉,盡其信而信焉,盡其敬而敬焉,盡其禮而不過失焉。

    進退必敬,如親聽命,則或使之也。

    (禮記祭義) 傳曰:「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

    」(禮記中庸)使則鬼神之能也,若或使之,則非鬼神之能也,孝子之志也。

     孝子之祭可知也:其立之也敬以絀[11],其進之也敬以愉,其薦之也敬以欲,退而立,如將受命。

    已徹而退,敬齊之色不絶於面。

    立而不絀,固也;進而不愉,疏也;薦而不欲,不愛也;退立而不如受命,敖也;已徹而退,無敬齊之色,忘本也。

    如是而祭,失之矣。

    (禮記祭義) 固、疏、傲、惰、不愛、忘本,是亂爭之道也。

    先王教人孝敬,其繁文縟節盡在於祭,皆以治其心。

    氣凝聚於親,結諸心,形諸色,而術省之。

    故以居上則不驕,爲下則不亂,在醜則不爭,故孝子之治其心氣與先王之治其天下,同治也。

    然則孝子無怨於天下與?曰:孝子一舉足一啟口不忘其親,誠慤存於中,和順著於外。

    詩曰:「在彼無惡,在此無斁。

    」(詩經周頌振鷺) 文王之祭也,事死者如事生,思死者如不欲生,忌日必哀,稱諱如見親。

    祀之忠也,如見親之所愛,如欲色然,其文王與!詩雲「明發不寐,有懐二人」,文王之詩也。

    祭之明日,明發不寐,饗而緻之,又從而思之。

    (禮記祭義) 詩曰「於繹思」(詩經周頌賚),繹者,祭之明日也;又曰「綏我思成」(詩經商頌那),「思成」之詩,自古在昔,不自文王始也。

     祭之日,樂與哀半:饗之必樂,已至必哀。

    仲尼嘗,奉薦而進,其親也慤。

    其行也趨趨以數。

    已祭,子贛問曰:「子之言祭,濟濟漆漆然。

    今子之祭無濟濟漆漆,何也?」子曰:「濟濟者,容也遠也。

    漆漆者,容也自反也。

    容以遠,若容以自反也,何神明之及交?夫何濟濟漆漆之有乎?反饋樂成,薦其薦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