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集傳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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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日以至。

    蔔郊,受命於祖廟,作龜於禰宮,尊祖親考之義也。

    (禮記郊特牲) 孝子愛日,迎長履端,報天而主日,配以祖考,受命作龜,則盛德之始事也。

    周始伐殷,戊午,師逾孟津。

    星與日辰皆在北維,析木之津,天黿之首,日至在焉。

    蓋以辛酉祭告天地,癸亥陳師,會朝清明。

    後世因之首冬至,而祀上辛至,不皆辛也。

    辛則不蔔,至亦不蔔也,而猶且蔔之,蓋占歳也,故謂之迎長,又謂祈榖。

    迎長,孝子之事;祈榖,仁人之志,二者可以先後起也。

    然則至日而辛,如何?曰:夏、周之道,可以兼用也。

    迎長至則不迎短至,就陽則不就隂。

    而猶且曰北郊方澤者,何也?曰:鎬、洛之異用,夏、周之殊尚,是不可知也。

    然而記者,則是夫子之所取也。

    掃地陶、匏而爲之,壇壝三成,分羅諸祀,何也?曰:聖人有言,汚樽抔[12]飲,其勢必變。

    太羮玄酒,聊從其初,則亦其義也,得其尊祖親考者而已矣。

     故祭帝於郊,所以定天位也;祀社於國,所以列地利也;祖廟,所以本仁也;山川,所以儐鬼神也;五祀,所以本事也。

    (禮記禮運) 郊在都南,社在國中,明天之周於地,地之不周於天也。

    地不周於天,則祀不在郊之外,明父之治外,母之不得治外也。

    命降於社之爲殽地,王爲群姓立社,曰泰社;王自爲立社,曰王社;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爲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方言謂母,曰社母,有衆也,父一而已。

    祀之去司命與泰厲也,進人事而遠鬼神之義也。

    然則明堂南郊又爲兩祀乎?曰:男子治外,因尊而尊,因親而親。

    歳首南郊,四時明堂,賔享五帝,又何恠乎?然則社皆在國,郊與明堂皆在郊,明堂不遠於廟與?曰:廟與社之皆在國,親親之義也。

    郊與明堂之皆在郊,尊尊之義也。

    天子有郊,諸侯不出其國,等殺之義也。

    然則諸侯之有外祀,非禮與?曰:因天因地,苟在祀典,則猶之禮也。

    淳于曰:「明堂在國之陽,三裡之外,七裡之内。

    」韓嬰曰:「明堂在南,方七裡之郊,故達霜露,則謂之郊。

    具覆幬則謂明堂。

    」郊壇之有饗殿則猶之古也,諸侯之社不盡在公宮之右,則亦猶之古也。

     郊之祭,大報天而主日,配以月。

    夏後氏祭其闇,殷人祭其陽,周人祭日以朝及闇。

    祭日於壇,祭月於坎,以别幽明,以制上下。

    祭日於東,祭月於西,以别外内,以端其位。

    日出於東,月生於西,隂陽長短,終始相廵,以緻[13]天下之和。

    (禮記祭義) 爲郊祀之説則莫明於此也。

    天無質,以星辰爲質,昊天五帝則皆其名也。

    天之有主,配者日月而已。

    隂陽寒暑、雲雷風雨皆生於日,日爲其功而歸於天。

    日之歸功於天,猶父之歸功於君,君之歸功於天也。

    故嚴父配天,即報天主日之説也。

    主天而配祖,主日而配月,此兩者古人之精義也。

    其不曰報天而配地,何也?曰:人者,天地之心也。

    日者,亦猶天之心也。

    敬天而尊其心,則諸形質皆下矣。

    地之於人,猶腑臟之有包絡也。

    月之於日,猶腎水之於君火也。

    聖人之在天地,猶羲陽之在六虗無可配者。

    月受其光以爲精魄,星受其采以爲光耀,氣受其序以爲遠近。

    寒暑融結霜露,噓噏風雷,無非日也。

    聖人亦猶之日也,以爲配天則不得曰主天,以爲主日則不得曰配日。

    闇之言宣夜,昕之言蓋彌,日之言渾,亦猶此義也。

    然則祭日之言壇,祭月之言坎,何義也?曰:壇,旦也,詩曰「旭日始旦」(詩經邶風匏有苦葉);坎,陷也,易曰:「坎爲水,爲月。

    」(易傳說卦傳)古人之爲壇、坎,則有所取之也,然則是猶之泰壇、泰折[14]與?曰:一壇也。

    泰壇、泰折[15]自爲南北,日壇、月坎自爲東西。

    然則朝日東郊,夕月西郊,日壇九尺,月壇六尺之亦爲當於禮與?曰:聖賢異制,三代殊尚。

    古之君子不相非也。

    然而言報天不必言配地,言主日不必言配月。

    神明之道異於祖妣,必曰天地分合,則亦曰日月分合,祖妣分合。

    閭巷之義非所精緻交於旦明之義也。

    然則日月東西重言之,何也?曰:以明夫郊天之大報。

    大報之主日,配祖、主日之非兩事也。

    大傳曰:「天之所覆,地之所載,日月所照,霜露所墜,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

    」(中庸)故曰配天則不必曰配地而尊天之義見,不必曰配月而主日之義見,不必曰祀禰而尊祖之義亦見也。

    然則日月從於郊,東西從其朔,有從祀亦有專祀禮與?曰:禮以義起,不相非也,而神明之道貴質而賤瀆。

    五帝之道,三王亦皆兼用之矣。

    其存者曰享祀明堂而已矣。

    然則祀之有上帝,又有五帝何昉與?曰:五帝之説,不自周始,蓋羲、軒而前矣。

    有配天而又有配帝,則自周始也。

    既已配帝,則不得不言五帝。

    然則五帝之有異義,何主與?曰:主其似五帝者,則太皥、炎帝、黃帝、少皥、顓頊之爲近似也。

     郊所以明天道也。

    帝牛不吉,以爲稷牛。

    帝牛必在滌三月,稷牛唯具,所以别事天神與人鬼也。

    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

    郊之祭也,大報本反始也。

    (禮記郊特牲) 天配以祖,祖與天並而牲有隆殺,何也?尊無二上,祖之視天猶君之視祖也。

    然則蔔牲不吉而猶用之,何也?天則蔔牲,祖不蔔牲,鬼與人親。

    其蔔之示尊,其不蔔之示親,非爲擇牲也。

    然則明堂之禮,帝亦蔔牲。

    文王不擇牲,祫廟之禮。

    祖亦蔔牲,禰不蔔牲與?曰:常饗不蔔,蔔特爲郊禘而用之。

    帝牲則蔔,文王不蔔,夫亦有取之,取之帝稷也。

    然則稷非爲社與?曰:社亦滌牛,周之稱社,非爲帝稷,蓋厲山之子始殖五榖者也。

     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

    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

    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太祖之廟而三。

    士一廟。

    庶人祭於寢。

    (禮記王制) 祭法曰:「王立七廟一壇一墠,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曰顯考廟、曰祖考廟,皆月祭之。

    遠廟爲祧,有二祧,享嘗乃止。

    去祧爲壇,去壇爲墠。

    壇、墠,有禱焉祭之,無禱乃止。

    去墠曰鬼。

    」諸侯而下等殺,祧墠亦猶是也。

    古之作者,尊尊親親,七廟創於天子,以事祖父,謂其功德始於祖父,雖不爲天子,以天子之禮報之。

    故七廟之設爲其祖父,非爲其孫子也。

    共王不敢祧太王,則懿王不敢祧季歴。

    以七世之孫子祧其上世之祖父,席富貴而輕本原,非開創者之意也。

    然則九廟十一廟,祫祭始廟,同堂異室,孰古者與?曰:祫廟同堂,奉主而祭,雖十一廟猶之一廟也。

    殷之相土,周之公劉,皆有特廟見之於詩,其不見於詩,而立特廟者,高圉廟是也。

    七制之有特廟,自漢始也。

    周三十七君不得各自立廟,則必逓進於二祧之廟。

    孝、夷不敢祧成、康,猶厲、宣之不敢祧昭、穆,則上祀四世與下祀四世,廣七而十一之,未遠於古也。

    上祀四世與始祖而五,下祀四世與太祖而五,故祖廟者祖宗之孝,禰廟者孫子之孝。

    以禰廟而奪祖廟,比近而忘遠,非尊親之意也。

    書曰「典祀無豐于禰」(尚書商書高宗彤日),言追遠也。

    然則士有二廟而曰一廟,何也?曰:官師之廟也。

    天子之下士,諸侯之上士,皆得二廟。

    廟降而孝子之意不降,祖祖而宗宗,尊尊而親親。

    子曰「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中庸),是之謂也。

     别子爲祖,繼别爲宗,繼禰者爲小宗。

    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之宗。

    百世不遷者,别子之後也。

    宗其繼别子所自出者,百世不遷者也。

    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

    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義也。

    (禮記大傳) 敬宗,敬諸侯大夫之義也。

    别子分藩,有國有家是爲别祖,其子繼之,是爲别宗。

    魯伯禽之繼周公,鄭武公之繼桓公,是百世不遷者也。

    康王之繼成王,成王之繼武王,非特廟,則五世猶遷者也。

    然則繼禰小宗者,何也?猶周文公召康公之世爲卿士,受采於京者也,不然則繼别子之禰者也。

    宗其繼别子者,百世不遷,猶始開國者在二世之内。

    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猶後禰廟者在四世之外也。

    然則天子無後,而外求宗爲繼禰者與?爲繼高祖者與?曰:爲繼高祖者也。

    繼高祖與繼别子,二典之大者也。

    繼高祖之禰與繼别子之禰,二典之小者也。

    然則天子、諸侯無繼禰,而皆繼高祖與?曰:其禰在而繼禰,受命於禰,則是繼禰者也。

    其禰不在而繼禰,受命於高祖,則是繼高祖者也。

    然則君不猶父,臣不猶子,昭穆之義,猶欲行於祖禰與?曰:朝則分君臣,廟則分昭穆。

    五世而外,昭穆相繼,雖不以次,其受命於高祖,爲繼高祖,則一也。

    然則繼高祖者而入禰廟,不稱孝子與?曰:殷之兄弟繼禰者多矣。

    其入廟也,皆曰嗣王,明於[16]繼及者之不爲繼禰也。

    謂有高祖之統焉?不祧禰而祧祖,不繼祖而繼禰,是禮之大疵也。

    然則漢、宋之議禮非與?曰:漢、宋之禮,有受命於禰者也,無受命於禰而繼高祖,則皆繼高祖者也。

    然則禰廟入嗣,昭穆相次,亦誼不爲父子與[17]?曰:殷七八王無爲父子者,其稱嗣王曾孫,與嗣天子,其義一也。

     自仁率親,等而上之至于祖;自義率祖,順而下之至于禰。

    是故人道親親也。

    親親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収族,収族故宗廟嚴,宗廟嚴故重社稷,重社稷故愛百姓,愛百姓故刑罰中,刑罰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財用足,財用足故百志成,百志成故禮俗形[18],形然後樂[19]。

    詩雲「不顯不承,無斁于人斯」,此之謂也。

    (禮記大傳) 聖人之治天下,教敬、教愛而不言用賢者,何也?曰:古之王者,皆重世族,其卿大夫、士皆出公族。

    三代之王,則猶同祖也。

    季世王者皆出庶姓,其卿大夫、士亦皆庶姓。

    物博精多,權勢相負,故以公族絀於庶姓,其漸然也。

    然則孝經之未及於用人,何也?曰:敬[20]愛者,用人之實也。

    大傳曰「聖人南面而聽天下,所先者五,民不與焉:一曰治親,二曰報功,三曰舉賢,四曰使能,五曰存愛。

    五者一得,民無不足,無不贍者。

    五者一紕[21],民莫得其死」(禮記大傳),是聖人之言用賢也。

    敬其所尊,愛其所親,尊賢而親親,是嚴父所配於天地也,不然則是庶社之智也。

     唯聖人爲能饗帝,孝子爲能饗親。

    饗者鄉也,鄉之然後能饗焉。

    是故孝子臨屍而不怍。

    君牽牲,夫人奠盎;君獻屍,夫人薦豆;卿大夫相君,命婦相夫人。

    齊齊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勿勿諸其欲其饗之也!(禮記祭義) 故敬愛者,聖人之極思也。

    睦族必敬宗,敬宗必尊祖,尊祖必敬天,敬天必不敢惡慢於天下。

    子言之:「誦詩三百,未足以一獻;一獻矣,未足以饗旅。

    」(禮記禮器)臨屍而不怍,饗帝而不荒,則是可言郊祀者矣。

    饗祀貴嚴,男子治外,而獻薦之事,君夫人俱,何也?曰:南郊,外也;太廟,内也,饗廟則猶之内事也。

    然則高禖公宮不猶在郊外與?曰:蠶室在公宮之陽,利於浴川。

    公宮在國社之東,則猶在國中也。

    高禖之祀青帝,不必在於南郊,夫亦猶之内事也,且是不嵗舉之也,謂國之大典存焉耳。

    然則大明在東,夜明在西,君冕在東階,夫人副褘在西房,若是其敵也,而獨曰嚴父者,何也?曰:嚴父者,天地之義也,崇陽而卑隂,尊天而主日。

    助祭者,孝子之義也。

    嗣續有所始,宗社有所託,且是猶之嚴事也,非是則庶子、庶婦擅於公族,故古人之愛敬,各有所自著也。

     子曰:「郊社之義,所以仁鬼神也。

    禘嘗之禮,所以仁昭穆也。

    饋奠之禮,所以仁死喪也。

    射鄉之禮,所以仁鄉黨也。

    食饗之禮,所以仁賔客也。

    明乎郊社之義、禘嘗之禮,治國其如指諸掌而已乎!」(禮記仲尼燕居) 仁、孝一也,孝爲主而仁爲賔。

    賔主之荅,皆敬也,皆有其祖德而孫遜以行之。

    郊社禘嘗所爲主者,皆子也。

    饋奠、射鄉、食饗所爲主者,皆弟也。

    其荅之皆曰仁,其行之皆曰敬,其爲主者皆孝也。

    非孝則先王又何以仁天下乎? 天子者,與天地參,故德配天地,兼利萬物,與日月並明,明照四海而不遺微小。

    其在朝廷則道仁聖禮義之序,燕處則聴雅、頌之音,行歩則有環佩之聲,升車則有和鸞之音。

    居處有禮,進退有度,百官得其宜,萬事得其序。

    詩雲「淑人君子,其儀不忒。

    其儀不忒,正是四國」,此之謂也。

    (禮記經解) 參天地而法日月,皆孝也。

    先王以孝制治,以敬制禮,以其性教敷順於天下,大則保其天下,細則保其身體。

    因嚴因愛,無有毀傷萬物之心,故禘嘗之義,五禮之大端也。

    記曰:「禘嘗之義大矣,治國之本也,不可不知也。

    明其義者,君也。

    能其事者,臣也。

    不明其義,君人不全;不能其事,爲臣不全。

    夫義者,所以濟志也,諸德之發也。

    是故其德盛者其志厚,其志厚者其義章,其義章者其祭敬,祭敬則竟内之子孫皆敬矣。

    」(禮記祭統)故郊社之義,周公所以教敬也。

    言思可道,行思可樂,德義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觀,進退可度,非以教敬而能如此[22]乎? 右傳十七則 *** [1]天,康熙本同,四庫本作「大」。

     [2]「於」字,康熙本有,四庫本無。

     [3]闕,康熙本同,四庫本作「虧」。

     [4]日,康熙本、四庫本皆作「巳」。

     [5]故祀天祭地,原作「故天地明察」,據禮記樂記,從康熙本、四庫本改。

     [6]於,康熙本同,四庫本作「以」。

     [7]坼,康熙本、四庫本皆作「折」。

    按禮記祭義爲「泰折」。

    泰折,或作「泰坼」,古代祭地神之處。

     [8]坼,康熙本同,四庫本作「折」。

     [9]「有」字,底本原無,從康熙本、四庫本補。

     [10]迎長日之至也,底本、康熙本皆作「迎長至之日也」,據禮記郊特牲,從四庫本改。

     [11]質,原作「軄」,據禮記郊特牲,從康熙本、四庫本改。

     [12]抔,原作「杯」,從康熙本、四庫本改。

    按禮記禮運有「污尊而抔飲」。

     [13]緻,底本、康熙本作「配」,據禮記祭義,從四庫本改。

     [14]坼,康熙本作「坼」,四庫本作「折」。

     [15]坼,康熙本作「坼」,四庫本作「折」。

     [16]於,康熙本、四庫本皆作「曰」。

     [17]「與」字,康熙本、四庫本皆無。

     [18]形,康熙本同,四庫本作「刑」。

    按禮記同四庫本。

    刑,同「形」,成形。

     [19]形然後樂,康熙本同,四庫本作「禮俗刑然後樂」。

    按禮記同四庫本。

     [20]敬,康熙本、四庫本皆作「親」。

     [21]五者一紕,康熙本同,四庫本作「五者一物紕繆」。

     [22]此,康熙本同,四庫本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