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編 近世哲學史

關燈
遺棄事物也。

    其為說則然,然學者苟無格物窮理之功,而欲持此心之知覺以自試于萬變,其所見為是者果是,而所見為非者果非乎?又況其心本以為人倫庶物初無與于我,不得已而應之。

    以不得已而應之心,而處夫未嘗窮究之事。

    其不至于颠倒錯謬者,幾希。

    其倡之者,雖不敢自居于禅,陰合而陽離。

    其繼起者,則直以禅自任,不複有所忌憚。

    此陽明之學,所以為禍于天下也。

    ”(《三魚堂文集》)其于心性儒釋之分,可謂辨之明矣。

    然謂陽明視人倫庶物為無有,而特以束縛于聖人之教,未敢肆然決裂,則無乃過甚矣乎!當時湯潛庵有《答清獻書》謂:“不敢诋斥姚江,非笃信姚江之學也,非博長厚之譽也。

    以為欲明程、朱之道者,當心程、朱之心,學程、朱之學。

    或天稍假以年,果有所見,然後徐出數言,以就正海内君子未晚。

    此時正未敢漫然附和。

    ”(《潛庵遺稿》。

    有節文)若潛庵者,其意氣之平,殆猶勝于清獻也。

    清獻叙桴亭《思辨錄》,稱家居時聞先生之學,而未獲親炙;及承乏嘉定,去先生之鄉咫尺,而先生已成古人。

    潛庵得師夏峰,而清獻不得師桴亭,其果清獻之不幸也! 第四章 黃梨洲 黃宗羲,字太沖,号梨洲,又号南雷。

    浙江餘姚人。

    生明萬曆三十七年。

    父忠端公尊素,以禦史劾魏珰,死诏獄。

    莊烈帝即位,先生年十九,袖長錐入都訟冤。

    至則魏珰已磔死,乃偕諸忠子弟設祭獄門,而錐殺獄卒之緻忠端于死者。

    及歸,以忠端遺命,受學于蕺山先生之門。

    蕺山專言心性,而黃石齋則兼及象數,當時比之程、邵兩家,因更就石齋相質證。

    并旁及于經史諸子之學。

    凡江浙藏書之家,無所不造。

    明亡,魯王立于紹興,糾合裡中子弟數百人從之,号世忠營。

    既又副馮侍郎京第,詣日本乞援。

    事不成,而魯王亦覆。

    然先生興複之志未已,東西奔走,與故将遺臣相要結,冀有所就。

    當道名捕先生,屢瀕于險,而卒得脫免,亦天幸也。

    事定返裡,一意著述。

    舉證人書院,申蕺山之緒。

    嘗謂:“明人講學,襲語錄之糟粕,不以六經為根柢。

    ”教學者必先窮經,而求事實于諸史。

    又謂:“讀書不多,無以證斯理之變化。

    多而不求諸心,則為俗學。

    ”說者推梨洲之學,以濂洛之統綜會諸家。

    若橫渠之禮教,康節之象數,東萊之文獻,艮齋、止齋之經術,水心之文章,莫不旁推交通,為自來儒林所未有。

    亦實錄也。

    清世屢征不起。

    以康熙三十四年卒,年八十六。

    平生著述甚富。

    其大者,有《明儒學案》、《易象數論》、《明史案》、《明夷待訪錄》、《律呂新義》、《南雷文定》等。

    又與子百家輯《宋元儒學案》,未完編。

    後鄞縣全謝山祖望為卒成之。

    宗羲弟宗炎、宗會,皆有學行,世稱三黃。

    宗炎,字晦木,著有《圖書辨惑》,力斥《先天太極圖說》之出于道家,清儒多有稱之者。

     一 原君 梨洲守其師蕺山之學,以慎獨為入德之要,而要之不出陽明良知一脈。

    其平生得力,仍偏于經世為多。

    所作《明夷待訪錄》,自比于王冕(明初人)之著書,謂待遇明主,不難緻伊、呂之業。

    而顧亭林亦稱為百王之敝可以複起,三代之盛可以徐還(亭林《與梨洲書》)。

    即其書可知也。

    然吾以為其能言人之所不敢言,而足令當時硁硁之儒,為之舌挢而不下者,尤莫如《原君》、《原法》之篇。

    《原君》曰:“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

    天下有公理,而莫或興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

    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為害,而使天下釋其害。

    此其人之勤勞,必千萬倍于天下之人。

    夫以千萬倍之勤勞,而己又不享其利,必非天下之人情所欲居也。

    故古之人,量而不欲入者,許由、務光是也。

    入而又去之者,堯、舜是也。

    初不欲入,而不得去者,禹是也。

    豈古之人有所異哉!好逸惡勞,亦猶夫人之情也。

    後之為人君者,不然。

    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盡歸于己,以天下之害盡歸于人,亦無不可。

    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公。

    始而慚焉,久而安焉。

    視天下為莫大之産業,傳之子孫,受享無窮。

    漢高帝所謂某業孰與衆多者,其逐利之情,不覺溢之于辭矣。

    此無他,古者以天下為主,君為客,凡君之所畢世而經營者,為天下也。

    今也以君為主,天下為客,凡天下之無地而得安甯者,為君也。

    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腦,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産業,曾不慘然。

    曰:我固為子孫創業也。

    其既得之也,敲剝天下之骨髓,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樂,視為當然。

    曰:此我産業之花息也。

    然則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

    向使無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

    嗚呼!豈設君之道,固如是乎。

    ”(下略)抑不獨《原君》而已,其《原臣》、《置相》即皆推本此意以為之說。

    曰:“我之出而仕也,為天下,非為君也;為萬民,非為一姓也。

    ”(《原臣》)曰:古者不傳子而傳賢。

    其視天子之位,去留猶夫宰相也。

    其後天子傳子,宰相不傳子。

    天子之子不皆賢,尚賴宰相傳賢,足相補救。

    則天子亦不失傳賢之意。

    宰相既罷,天子之子一不賢,更無與為賢者矣。

    ”(《置相》。

    明太祖以胡惟庸之變,定制不置宰相,故梨洲雲然)且孟子曰:“民為貴,君為輕。

    ”又曰:“有事君人者,事是君則為容悅者也。

    有安社稷臣者,以安社稷為悅者也。

    有天民者,達可行于天下,而後行之者也。

    有大人者,正己而物正者也。

    ”自民貴君輕之義不顯,天民大人之迹,遂絕于後世。

    得梨洲而複申明之。

    則梨洲者,亦為天民大人而已矣。

     二 原法 吾嘗讀呂伯恭《論語說》謂:“總統一代謂之政,随事設施謂之事。

    前漢之政,尚有三代遺意。

    光武所設施,則皆是事耳。

    故前漢有政,後漢無政。

    ”頗以其見為不猶人,然未若梨洲《原法》之論之快也。

    梨洲《原法》曰:“三代以上有法,三代以下無法。

    可以言之?二帝三王,知天下之不可無養也,為之授田以耕之;知天下之不可無衣也,為之授地以桑麻之;知天下之不可無教也,為之學校以興之,為之婚姻之禮以防其淫,為之卒乘之賦以防其亂。

    此三代以上之法也,固未嘗為一己而立也。

    後之人主既得天下,唯恐其祚命之不長也,子孫之不能保有也,思患于未然,以為之法。

    然則其所謂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

    是故秦變封建而為郡縣,以郡縣得私于我也。

    漢建庶孽,以其可以藩屏于我也。

    宋解方鎮之兵,以方鎮之不利于我也。

    此其法何曾有一毫為天下之心哉!而亦可謂之法乎?三代之法,藏天下于天下者也。

    山澤之利不必其盡取,刑賞之權不疑其旁落,貴不在朝廷也,賤不在草莽也。

    在後世方議其法之疏,而天下之人不見上之可欲,不見下之可惡,法愈竦而亂愈不作,所謂無法之法也。

    後世之法,藏天下于筐箧者也。

    利不欲其遺于下,福必欲其斂于上。

    用一人焉,則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

    行一事焉,則慮其可欺,而又設一事以防其欺。

    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箧之所在,吾亦鰓鰓然日惟筐箧之是虞。

    故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亂即生于法之中,所謂非法之法也。

    ”又曰:“論者謂有治人無治法,吾以為有治法而後有治人。

    自非法之法,桎梏天下人之手足,即有能治之人,終不勝其牽挽嫌疑之顧盼。

    有所設施,亦就其分之所得,安于苟簡,而不能有度外之功名。

    使先王之法而在,莫不有法外之意存乎其間。

    其人是也,則可以無不行之意;其人非也,亦不至深刻羅網,文害天下。

    故曰有治法而後有治人。

    ”夫古今之論法者,多矣,其見即罔不囿于法之中。

    若梨洲者,上明立法之本,下究用法之意,言法而獨不為法所囿,使得有所藉手,其設施必有可觀者。

    而惜乎其僅以空言而終也! 第五章 顧亭林 張蒿庵附見 顧炎武,字甯人。

    江蘇昆山人。

    本名绛,乙酉後,改名炎武。

    幼出後世父。

    母王氏,聞國變不食而卒,戒後人不得事二姓。

    先生既與同志舉義兵不成,屢為怨家所構。

    乃漫遊南北,關塞險阻之處無不至。

    嘗墾田雁門之北,五台之東,欲效馬伏波田疇從塞上立業。

    曰:“使吾澤中有牛羊千,江南不足懷也。

    ”已,苦其地寒,去之。

    晚年,蔔居華陰,置田五十畝以供晨夕。

    徐立齋(元文)相國弟兄,先生甥也。

    買田宅,迎之南歸。

    卒不返。

    詞科史館之薦,并以死拒。

    以康熙二十年,卒于華陰。

    距生于明萬曆四十一年,年六十九。

    學者稱亭林先生。

    所著有《左傳杜解補正》、《音學五書》、《日知錄》、《天下郡國利病書》、《文集》、《詩集》等。

    而《日知錄》尤為一生經意之作。

    其與人書曰:“《日知錄》上篇經術,中篇治道,下篇博聞,共三十餘卷。

    有王者起;将以見諸行事,以跻斯世于治古之隆,而未敢為今人道也。

    ”(《亭林文集》)蓋自許如此。

    然于當世賢達,如桴亭、梨洲,皆郵緻其書,求為訂正。

    其虛懷納善之心,亦自未可及也。

     一 論學書 亭林為學宗旨,具見《與人論學》一書。

    曰:“命與仁,夫子之所罕言也。

    性與天道,子貢之所未得聞也。

    性命之理,著之《易傳》,未嘗數以語人。

    其答問士也,則曰‘行己有恥’。

    其為學,則曰‘好古敏求’。

    其與門弟子言,舉堯舜相傳所謂‘危微精一’之說,一切不道,而但曰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

    嗚呼!聖人之所以為學者,何其平易而可循也。

    故曰下學而上達。

    顔子之幾乎聖也,猶曰博我以文。

    其告哀公也,明善之功。

    先之以博學。

    自曾子而下,笃實無若子夏,而其言仁也,則曰‘博學而笃志,切問而近思’。

    今之君子則不然。

    聚賓客門人之學者數十百人,譬諸草木,區以别矣,而一皆與之言心言性。

    舍多學而識,以求一貫之方。

    置四海之困窮不言,而終日講危微精一之說。

    是必其道之過于夫子,而其門弟子之賢于子貢,祧東魯而直接二帝之心傳者也。

    我弗敢知也。

    《孟子》一書,言心言性,亦諄諄矣。

    乃至萬章、公孫醜、陳代、陳臻、周霄、彭更之所問,與孟子之所答者,常在乎出處去就辭受取與之間。

    以伊尹之元聖,堯舜其君其民之盛德大功,而其本乃在乎千驷一介之不視不取,伯夷、伊尹之不同于孔子也。

    而其同者,則以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不為。

    是故性也,命也,天也,夫子之所罕言,而今之君子之所恒言也。

    出處去就辭受取與之辨,孔子、孟子之所恒言,而今之君子所罕言也。

    謂忠與清之未至于仁,而不知不忠與清,而可以言仁者,未之有也。

    謂不忮不求之不足以盡道,而不知終身于忮且求而可以言道者,未之有也。

    我弗敢知也。

    愚所謂于聖人之道者如之何?曰博學于文,行己有恥。

    自一身以至于天下國家,皆學之事也。

    自子臣弟友以至出入往來辭受取與之間,皆有恥之事也。

    恥之于人大矣!不恥惡衣惡食而恥匹夫匹婦之不被其澤。

    故曰萬物皆備于我矣,反身而誠。

    嗚呼!士而不先言恥,則為無本之人;非好古而多聞,則為空虛之學。

    以無本之人,而講空虛之學,吾見其日從事于聖人,而去之彌遠也。

    ”(《文集》)蓋先生力矯當時好高無實之病,故言之切近如此。

    然張蒿庵與先生書,即謂:“性命之理,夫子固未嘗輕以示人。

    其所與門弟子群言而諄複者,何一非性命之顯設散見者。

    苟于博學有恥,真實踐履,自當因标見本,合散知總。

    心性天命,将有不待言而庶幾一遇者。

    故性命之理,騰說不可也,未始不可默喻;侈于人不可也,末始不可驗諸己;強探力索于一日,不可也,未始不可優裕漸漬以俟自悟。

    如謂于學人分上了無交涉,是将格盡天下之理,而反遺身以内之理也。

    恐其知有所未至,則行亦有所未盡。

    将令異學之直指本體,反得誇耀所長,誘吾黨以去。

    此又留心世教者之所當慮也。

    ”(《蒿庵文集》)蒿庵名爾岐,字稷若。

    山東濟陽人。

    亭林作《廣師》(見《文集》)所謂“獨精三禮,卓然經師,吾不如張稷若”者也。

    若蒿庵之言,亭林固無以難之也。

    後之漢學家,每好舉亭林此文,以為攻擊宋儒言心言性之利器。

    不知是特一時對症之藥,而乃認為萬世不易之方,則非獨不知宋儒,抑亦未為能知亭林也。

     二 郡縣論 自來儒者好言封建,而亭林《郡縣論》(見《文集》)則曰:“封建之廢,非一日之故也。

    雖聖人起,亦将變而為郡縣。

    ”又曰:“封建之失,其專在下。

    郡縣之失,其專在上。

    ”故以為有聖人起,寓封建之意于郡縣之中,而天下治。

    當時陸桴亭亦謂:“封建之制,雖足以維持永久。

    然其主僅存,而中原之民,無日不争地争城,肝腦塗地。

    郡縣之制,雖足以苟安太平,然寇賊一讧,而天下瓦解。

    故莫若有封建之實,無封建之名,存郡縣之利,去郡縣之弊。

    ”(《桴亭文集·答王登善封建郡縣問》)所見正自相同。

    然是特言其制而已。

    而吾有取于亭林之說者,尚不在此。

    亭林曰:“天下之人,各懷其家,各私其子。

    其常情也。

    為天子為百姓之心,必不如其自為。

    此在三代之上,已然矣。

    聖人因而用之,用天下之私,以成一人之公,而天下治。

    夫使縣令得私其百裡之地,則縣之人民,皆其子姓;縣之土地,皆其田疇;縣之城郭,皆其藩垣;縣之倉廪,皆其困窌。

    為子姓,則必愛之而勿傷;為田疇,則必治之而勿棄;為藩垣困窌,則必繕之而勿損。

    自令言之,私也;自天子言之,所求乎治天下者,如是焉止矣。

    一旦有不虞之變,必不如劉淵、石勒、王仙芝、黃巢之輩橫行千裡,如入無人之境也。

    于是有效死勿去之守,于是有合從締交之拒,非為天子也,為其私也。

    為其私,所以為天子也。

    故天下之私,天下之公也。

    ”(《郡縣論》五,參看《郡縣論》二)夫公私之說,難言之矣。

    任天下之自私乎,其勢則至于相争;絕天下之自私乎,其勢必至于相棄。

    相争則亂,相棄則窮。

    窮也,亂也,皆公之賊也。

    是故有私則無公,人之所知也;無私則亦無公,人之所不知也。

    有私無公,專制之所以傾覆也;無私無公,共産之所以不可行也。

    夫孔子之言大同也,亦曰“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而已。

    若欲不親其親而親人之親,不子其子而子人之子,則不可得也。

    夫親其親,子其子,私也;親人之親,子人之子,公也。

    然而親人之親子人之子,則必自親其親子其子始。

    今亭林曰:“用天下之私,以成一人之公。

    ”又曰:“天下之私,天下之公也。

    ”世有虛張高論,以為至治有公而無私,而日日責人之公,适乃以成其一人一黨之私者。

    得此言,固足以箝其口矣。

    吾是以特表而出之。

     第六章 張楊園 張履祥,字考夫,号念芝。

    浙江桐鄉人。

    所居曰楊園裡,故學者稱楊園先生。

    生明萬曆三十九年。

    九歲喪父。

    母沈氏,授以《論語》、《孟子》,谕之曰:“孔子、孟子亦是無父兒,隻為肯學好,便做到聖賢也。

    ”及長,從黃石齋問學。

    繼谒劉蕺山,受業為弟子。

    然雖出蕺山之門,而所學不必與師合。

    嘗輯《劉子粹言》一書,專錄蕺山矯正陽明之語。

    而作書與沈上襄,直言:“喜怒哀樂未發以前一段疑義,初于先師語錄聞其說而悅之。

    已而證之朱夫子與湖南諸公一書(書見《朱子大全集》),深悔前時所見之失。

    ”(《楊園文稿》)則楊園之學,實得力于紫陽。

    其時亦稱道蕺山者,特不肯顯背其師說耳。

    其後梨洲以紹述蕺山,鼓動天下,楊園即曰:“此名士,非儒者也。

    ”陳乾初确(海甯人),蕺山之高弟也,作《大學辨》以申陽明之意,楊園既馳書争之,而與他人書,尤咨嗟太息于乾初之溺于姚江而不複反(并見《楊園文稿》)。

    夫即其不滿于梨洲、乾初,知有不能盡同于蕺山者也。

    然吾讀其《初學備忘錄》、《備忘錄》,謂:“為學最喜是實,最忌是浮。

    ”(《初學備忘錄》)又謂:“心要實用,力要實用。

    ”又謂:“道理須是舉目可見,舉足可行,方是實理。

    功夫須是當下便做得,方是實功。

    ”(以上《備忘錄》)蓋見時流講學之風,始于浮濫,終于潰敗,思欲以笃實矯之。

    故閉門潛修,屏絕交往。

    即士之來學者,一以友道處之,而不敢一受其拜。

    曰:“入一人聲氣,便長一傲字,便熟一僞字,百惡都從此起矣。

    ”(《備忘錄》)曰:“竊怪近之學者,輕于自大。

    動以昌黎抗顔、伊川尊嚴為比。

    不知昌黎已自失之,伊川之德,何可及也。

    ”(《文稿·與淩渝安書》。

    渝安名克貞。

    烏程人,楊園講學之友也)觀此,楊園持躬之謹,存心之虛,固足為一世之模楷矣。

    抑其學又非僅以躬行而止也,其《與王寅旭書》曰:“今日言學者,往往有人。

    約而言之,兩種而已。

    重緻知者,薄躬行為無足取,此則所謂窮深極微,而不可以入堯舜之道者也。

    尊踐履者,忽窮理為不足事,此則所謂淺陋固滞,而不能進于高明之域者也。

    ”(《文稿》。

    寅旭名錫闡,吳江人。

    亭林《廣師》謂“學究天人,确乎不拔,吾不如王寅旭”)而《備忘錄》亦言:“吾人平日為學大指,專守孔門博文約禮之訓,以終身而已。

    讀書窮理,博文之事也。

    切實踐履,約禮之事也。

    ”是則躬行窮理,兼提并顧,言體而必及于用。

    楊園之在當時,與桴亭、亭林諸先生,亦不能有異焉耳。

    特其指斥陽明太過,謂:“觀其言,無非自欺欺人之語。

    ”又謂:“一部《傳習錄》,吝驕二字足以蔽之。

    ”楊園嘗稱康節之言:“凡人為學,失于自主張太過。

    ”以為平恕可破紛紛同異之論。

    今于陽明如此,無亦有慚于平恕乎。

    雖然,其曰:“學者始初一步,路頭錯不得。

    于此一錯,終身受病。

    賢者悔而知返,不肖者執而彌堅。

    悔而知返,枉卻前功。

    執而彌堅,害己及物。

    ”(以上皆《備忘錄》)後之學者,正又不得不深念此言也。

     楊園亟稱許魯齋“學者以治生為急”之語。

    曰:“能治生,則能無求于人。

    無求于人,則廉恥可立,禮義可行。

    ”(《備忘錄》)故本諸身試,著為《農書》。

    曰:“農事不理,則不知稼穑之艱難。

    休其蠶織,則不知衣服之所自。

    《豳風》陳王業之本,《七月》八章,隻曲詳衣食二字。

    《孟子》七篇,言王政之要,莫先于田裡樹畜。

    今日言及,辄笑為鄙陋。

    是以廉恥不立,俗不長厚,禍亂相尋,未知何已。

    ”(《農書》)吾觀《文稿·與吳仲木書》、《與許大辛書》、《與吳汝典書》、《與顔孝嘉書》,皆以坐食為戒,而深懼以不能自立之故,累其志氣。

    蓋先生嘗言:“人知作家計,須苦吃苦掙。

    不知讀書學問,與夫立身行己,俱不可不苦吃苦掙。

    ”(《備忘錄》)此苦吃苦掙四字,真先生吃緊為人處也。

    且自士與農分,學者視仰食于人為當然,而诿勞力為賤人之事。

    于是莊生有《詩》、《禮》發家之譏(《莊子·外物》),荀卿有呼先王求衣食之刺(《荀子·儒效》)。

    古昔且然,而況于後世乎。

    是故陸梭山之居家制用(見《象山全集》),吳康齋之躬耕力食,皆欲反浮惰之風,歸之本務。

    正不獨魯齋以治生為急語學者也。

    楊園之教,蓋猶此用心而已。

    楊園所著,有《經正錄》、《願學記》、《問目》、《初學備忘錄》、《備忘錄》、《訓子語》、《言行見聞錄》、《近鑒》、《農書》、《文稿》等,門人輯之以為《楊園全書》。

    甲申之變,楊園嘗缟素不食,入清竟以布衣終,年六十四。

     第七章 李二曲 李颙,字中孚。

    陝西盩厔人。

    家在二曲之間,人稱二曲先生。

    父可從,崇正十四年以應募從軍,死于襄城之役。

    時中孚年十五。

    家貧無力就師,母彭氏教之識字。

    中孚心自開悟,從人借書觀之。

    悉通經史百家二氏之學。

    既棄去,從事靜坐觀心,大有所得。

    故顧亭林謂“堅苦力學,無師而成,吾不如李中孚”(《廣師》)。

    蓋的評也。

    盩厔令駱鐘麟闖中孚之賢,踵門請學。

    既,駱遷常州守,迎中孚南下,講于東林。

    繼講于江陰、靖江、宜興。

    及歸關中,陝督部臣疊薦于朝。

    清聖祖必欲緻之,中孚稱疾不起。

    大吏強舁至省,中孚絕粒以死自誓,乃得放歸。

    由是閉居土室,不與人接。

    唯顧亭林至,一款之而已。

    晚年,移居富平。

    年七十五卒。

    門人王心敬,輯其著述并講學之語,為《二曲全集》二十六卷。

    又《四書反身錄》十四卷,則清聖祖西巡時,中孚命其子進呈者。

    而早年所著《易說》、《象數蠡測》、《十三經糾缪》、《二十一史糾缪》、《帝學宏綱》、《經世蠡測》等,皆不傳。

     中孚之學,得自心悟,故純然陸、王家法。

    其平生所持以教人者,曰悔過自新說。

    而曰:“同志者苟留心此學,必須于起心動念處,潛體密驗。

    苟有一念未純于理,即是過,即當悔而去之。

    苟有一息稍涉于懈,即非新,即當振而起之。

    ”夫于起心動念處潛體密察,正緻良知之教也。

    故在常州,府學博問陽明良知之說。

    曰:“此千載絕學也。

    ”(《彙語》)在富平,或問良知之說何如。

    曰:“良知即良心也。

    一點良心便是性,不失良心便是聖。

    若以良知為非,則是以良心為非矣。

    ”(《富平答問》)不獨是也。

    中孚亟稱王龍溪、羅近溪(近溪名汝芳,江西南城人。

    其學出于顔山農)。

    此皆當時所指為王學之末流,以禅冒儒之罪人,而獨有心契,即其門戶可見也。

    然中孚亦自有其彌縫王學之失之處。

    曰:“以緻良知明本體,以主敬窮理存養省察為工夫。

    ”(《富平問答》)曰:“最上道理,隻在最下修能。

    ”(《傳心錄》)言本體而必及工夫,此其彌縫王學者一。

    曰:“明體而不适于用,便是腐儒。

    适用而不本明體,便是霸儒。

    ”(《盩厔答問》)曰:“明道存心以為體,經世宰物以為用。

    ”(《答顧甯人書》)曰:“理學經濟,原相表裡。

    ”(《答許學憲書》)言體而必及用,此其彌縫王學者二。

    而吾以為其言之最平亦最實者,莫如平停程、朱與陸、王之争。

    曰:“先覺倡道,皆随時補救,正如人之患病,受症不同,故投藥亦異。

    孟氏而後,學術堕于訓诂詞章,故宋儒出,而救之以主敬窮理。

    晦庵而後,又堕于支離葛藤,故陽明出,而救之以緻良知。

    ”(《南行述》)又曰:“陸之教人,一洗支離锢蔽之陋,在儒中最為警切。

    令人于言下爽暢醒豁,有以自得。

    朱之教人,循循有序,恪守洙泗家法,中正平實,極便初學。

    要之二先生,均大有功于世教人心,不可以輕低昂者也。

    若中先入之言抑彼取此,亦未可謂善學也。

    ”(《靖江語》)觀此,則中孚之會合朱、陸,過考夫之入主出奴遠矣。

    抑中孚講學,以識頭腦為先。

    嘗曰:“學問貴知頭腦,自身要識主人。

    誠知頭腦,則其餘皆所統馭;識主人,則仆隸供其役使。

    ”(《授受紀要》)又問學問之道,全在涵養省察當如何。

    曰:“也須先識頭腦,否則涵養是涵養個甚麼?省察是省察個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