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編 中古哲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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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而去(以上皆《世說》)。
觀此數公之才辯理緻,固不下于曩時之王、樂也。
然始以佛理說老莊,繼即援老莊而入佛。
故玄學之行,而佛教遂盛,上奪漢儒守經之席,下作齊、梁事佛之階。
在當時則禮法之罪人,而在後世亦象教之功臣已。
第十三章 劉劭 當何、王之時,有傅嘏、鐘會之論才性。
《三國志·傅嘏傳》:嘏常論才性同異,鐘會集而論之。
《會傳》:會嘗論《易》無互體,才性同異。
《世說新語》:鐘會撰《四本論》始畢,甚欲使嵇公一見;置懷中既定,畏其難,懷不敢出,于戶外遙擲,便回急走。
劉孝标注雲:“四本者,言才性同、才性異、才性合、才性離。
尚書傅嘏論同,中書令李豐論異,侍郎鐘會論合,屯騎校尉王廣論離。
”《四本論》今已不傳,然《世說》稱:“殷中軍(浩)雖思慮通長,然于才性偏精。
忽言及四本,便若湯池鐵城,無可攻之勢。
”又殷仲堪精核玄論,人謂莫不研究。
殷乃歎曰:“使我解四本,談不翅爾。
”則晉以來,猶多能言之者矣。
今傳劉劭《人物志》論才性甚精審。
劭,字孔才。
邯鄲人。
仕魏,官至散騎常侍。
與嘏、會等同時,其說必有與之仿佛者。
《三國志》言:“劭所撰述《法論》《人物志》之類,百餘篇。
”《法論》已佚,《人物志》亦才十二篇而已。
吾嘗讀而究之,大抵糅合道德陰陽之說,而亦頗有與儒合者。
蓋承漢人之餘緒,正自應爾。
而隋、唐《志》皆列之名家,要與古之名家異矣。
今《人物論》首《九征》,其辭曰:“蓋人物之本,出乎情性。
情性之理,甚微而玄。
非聖人之察,其孰能究之哉。
凡有血氣者,莫不含元一以為質,禀陰陽以立性,體五行而著形。
苟有形質,猶可即而求之。
凡人之質量,中和最貴矣。
中和之質,必平淡無味,故能調成五材,變化應節。
是故觀人察質,必先察其平淡,而後求其聰明。
聰明者,陰陽之精。
陰陽清和,則中睿外明。
聖人淳耀,能兼二美,知微知章。
自非聖人,莫能兩遂。
故明白之士,達動之機,而暗于玄慮;玄慮之人,識靜之原,而困于速捷。
猶火日外照,不能内見;金水内暎,不能外光。
二者之義,蓋陰陽之别也。
若量其材質,稽諸五物。
五物之征,亦各著于厥體矣。
其在體也,木骨、金筋、火氣、土肌、水血,五物之象也。
五物之實,各有所濟。
是故骨植而柔者,謂之弘毅。
弘毅也者,仁之質也。
氣清而朗者,謂之文理。
文理也者,禮之本也。
體端而實者,謂之貞固。
貞固也者,信之基也。
筋勁而精者,謂之勇敢。
勇敢也者,義之決也。
色平而暢者,謂之通微。
通微也者,智之原也。
五質恒性,故謂之五常矣。
五常之别,列為五德。
是故溫直而擾毅,木之德也。
剛塞而弘毅,金之德也。
願恭而理敬,水之德也。
寬栗而柔立,土之德也。
簡暢而明砭,火之德也。
雖體變無窮,猶依乎五質。
故其剛柔明暢貞固之征,著乎形容,見乎聲色,發乎情味,各如其象。
平陂之質在于神,明暗之實在于精,勇怯之勢在于筋,強弱之植在于骨,躁靜之決在于氣,慘怿之情在于色,衰正之形在于儀,态度之動在于容,緩急之狀在于言。
其為人也,質素平淡,中睿外朗,筋勁植固,聲清色怿,儀正容直。
則九征皆至,則純粹之德也。
九征有違,則偏雜之材也。
三度不同,其德異稱。
故偏至之材,以材自名。
兼材之人,以德為目。
兼德之人,更為美号。
是故兼德而至,謂之中庸,中庸也者,聖人之目也;具體而微,謂之德行,德行也者,大雅之稱也。
一至謂之偏材,偏材,小雅之質也;一違謂之依似,依似,亂德之類也;一至一違,謂之間雜,間雜,無恒之人也。
無恒依似,皆風人之末流。
末流之質,不可勝論。
”本之于陰陽,合之以五行,而旁通于《詩》、《書》之說,可謂博而能詳者矣。
然要其立論之義,則在王道得而臣道序。
故《流業》篇曆數清節法術國體之材,而曰:“凡此十二材,皆人臣之任也,主德不預焉。
主德者,聰明平淡,總達衆材,而不以事自任者也。
主道立,則十二材各得其任也。
”莊子有言:“上無為而用天下,下有為為天下用。
”(《天道》)又曰:“無為而尊者,天道也;有為而累者,人道也。
主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
”若劭之論,非所謂道家君人南面之術者哉!然則僅取其辨才性體别,猶為未盡劭意者,而惜乎鐘士季(會字)之書之不存,不能取以相證也。
第十四章 裴頠 傅、鐘之言才性,與何、王之标虛無,異矣。
然二者非正相敵難也。
其起與虛無之說相敵難者,則惟裴頠乎?《晉書·頠傳》曰:“頠,字逸民。
弘雅有遠識,博學稽古,自少知名。
禦史中丞周弼見而歎曰:‘頠若武庫,五兵縱橫,一時之傑也。
’頠深患‘時俗放蕩,不尊儒術。
何晏、阮籍,素有高名于世,口談浮虛,不遵禮法,屍祿耽寵,仕不事事。
至王衍之徒,聲譽太盛,位高勢重,不以物務自嬰。
遂相仿效,風教陵遲。
’乃著《崇有》之論,以釋其蔽。
王衍之徒,攻難交至,并莫能屈。
”若頠者,可謂卓然自立,不詭于時者矣。
然觀頠《崇有論》曰:“老子既著五千之文,表摭穢雜之弊,甄舉靜一之義。
有以令人釋然自夷,合于《易》之損謙艮節之旨。
而靜一守本,無虛無之謂也。
損艮之屬,蓋君子之一道,非《易》之所以為體守本無也。
觀老子之書,雖博有所經,而雲‘有生于無’,以虛為主,偏立一家之辭,豈有以而然哉!人之既生,以保生為全。
全之所階,以順感為務。
若味近以虧業,則沉溺之釁興;懷末以忘本,則天理之真減。
故動之所交,存亡之會也。
夫有非有,于無非無;于無非無,于有非有。
是以申縱播之累,而著貴無之文。
将以絕所非之盈謬,存大善之中節,收流遁于既過,反澄正于胸懷。
宜其以無為辭,而旨在全有。
故其辭曰:‘以為文不足。
’若斯,則是所寄之途,一方之言也。
若謂至理信以無為宗,則偏而害當矣。
”又曰:“夫至無者,無以能生。
故始生者,自生也。
自生而必體有,則有遺而生虧矣。
生以有為己分,則虛無是有之所遺者也。
故養既化之有,非無用之所能全也;理既有之衆,非無為之所能循也。
心非事也,而制事必由于心,然不可以制事以非事,謂心為無也;匠非器也,而制器必須于匠,然不可以制器以非器,謂匠非有也。
是以欲收重泉之鱗,非偃息之所能獲也;隕高墉之禽,非靜拱之所能捷也。
審投弦餌之用,非無知之所能覽也。
由此而觀,濟有者,皆有也。
虛無奚益于已有之群生哉!”頠之所以排無而申有,其說仍一本之于老莊。
蓋道家之旨,原有無雙立。
立無所以極理,立有所以通事。
裴與王衍之徒,皆各見其一端者也。
雖然,如裴之說,實當時之藥石。
其論曰:“夫盈欲可損,而未可絕有也;過用可節,而未可謂無貴也。
蓋有講言之具者,深列有形之故,盛稱空無之美。
形器之故有征,空無之義難檢,辯巧之文可悅,似象之言足惑。
衆聽眩焉,溺其成說,雖頗有異此心者,辭不獲濟,屈于所狎。
因謂虛無之理,誠不可蓋。
唱而有和,多往弗反。
遂薄綜世之務,賤功烈之用;高浮遊之業,埤經實之賢。
人情所殉,笃夫名利。
于是文者衍其辭,讷者贊其旨。
染其衆也。
是以立言藉于虛無,謂之玄妙;處官不親所司,謂之雅遠;奉身散其廉操,謂之曠達。
故砥砺之風,彌以陵遲。
放者因斯,或悖吉兇之禮,而忽容止之表,渎棄長幼之序,混漫貴賤之級。
其甚者,至于裸裎,言笑忘宜,以不惜為弘。
士行又虧矣。
”夫《記》曰:“張而弗弛,文武弗能;弛而弗張,文武弗為。
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
”(見《禮·雜記》)漢人惟張之太過,故魏晉以來,不得不弛。
今弛之太過,亦不能不複張者,道也。
故《論》曰:“兆庶之情,信于所習。
習則心服其業,業服則謂之理然。
是以君人必慎所教,班其政刑,一切之務。
分宅百姓,各授四職。
能令禀命之者,不肅而安,忽然忘異,莫有遷志。
”曰:“賢人君子,知欲不可絕,而交物有會。
觀乎往複,稽中定務。
惟夫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躬其力任,勞而後飨。
居以仁順,守以恭儉,率以忠信,行以敬讓。
志無盈求,事無過用。
乃可濟乎!故大建厥極,綏理群生。
訓物垂範,于是乎在。
斯則聖人為政之由也。
”曰:“賤有則必外形,外形則必遺制,遺制則必忽防,忽防則必忘禮。
禮制弗存,則無以為政矣。
”晉人能知儒、道相濟之用者,則惟裴逸民耳。
王衍之将死也,歎曰:“嗚呼!吾曹雖不如古人,向若不祖尚浮虛,戮力以匡天下,猶可不至今日!”(《晉書·王衍傳》)其亦思及裴之言乎?頠又著《辨才論》,古今精義,皆辨釋焉。
未成,而為趙王倫所殺。
第十五章 傅玄 老莊之用,在于申韓。
晉人言老莊者多,而知申韓者少。
故吾嘗言晉人未能得老莊之全,以是蒙其害而不獲其用。
既得《傅子》讀之,覺其尚公道,重爵祿,猶有法家之意。
其書亦稱老子,曰:“老子不雲乎:‘信不足焉者,有不信也。
’”又謂:“天下之福,莫大于無欲。
天下之禍,莫大于不知足。
”則純然老氏之學。
然與當時之湛于虛無者,異矣。
傅子名玄,字休奕。
北地泥陽人。
晉武代魏,玄為散騎常侍。
上書謂:“為政之要,計人而置官,分人而受事。
士農工商之分,不可斯須廢。
宜亟定制,通計天下。
若幹人為士,足以副在官之吏;若幹人為農,三年足有一年之儲;若幹人為工,足其器用;若幹人為商賈,足以通貨。
”頗欲貴農抑末,佐益時事。
後為禦史中丞,亦多匡谏。
年六十二,卒。
所撰論經國九流,及三史故事,評斷得失,各為區别,名為《傅子》,為内、外、中篇,凡有四部、六錄,合百四十首,數十萬言。
隋、唐兩《志》,并存其目,皆一百二十卷,而宋《志》僅有五卷。
蓋唐五代之亂,多亡佚矣。
今從《永樂大典》抄出文義完具者十二篇。
文義不完者,亦十二篇。
其尚公道,重爵祿,奈何?《通志》篇曰:“夫能通天下之志者,莫大乎至公。
能行至公者,莫要乎無忌心。
”曰:“夫有公心,必有公道。
有公道,必有公制。
丹朱、商均,子也,不肖,堯、舜黜之。
管叔、蔡叔,弟也,為惡,周公誅之。
苟不善,雖子弟不赦,則于天下無所私矣。
鲧亂政,舜殛之,禹聖明,舉用之。
戮父而授其子,則于天下無所枉矣。
石厚,子也,石碏誅之。
冀缺,雠也,晉侯舉之(并見《左傳》)。
是謂公道。
”曰:“上之人,或有所好之流獨進,而所不好之流退矣。
通者一而塞者萬,則公道廢而私道行矣。
”此韓非“去私曲就公法”之說也。
曰:“聽言不如觀事,觀事不如觀行。
聽言必審其本,觀事必校其實,觀行必考其迹。
參三者而詳之,近少失矣。
”此韓非“參驗”之說也。
《重爵祿》篇曰:“爵祿者,國柄之本,而富貴之所由,不可以不重也。
然則爵非其德不授,祿非其功不與。
”曰:“德貴功多者,受重爵大位厚祿尊官。
德淺功寡者,受輕爵小位薄祿卑官。
”曰:“欲治其民,而不省其事,則事繁而職亂;知省其職,而不知節其利。
厚其祿也,則下力既竭,而上猶未供;薄其祿也,則吏競背公義(原作利,以意校改)而營私利也。
此教之所以必廢而不行也。
凡欲為治者,莫不欲其吏之清也。
不知所以緻清,而求其清,此猶渾其源而望其流之潔也。
知所以緻清,則雖舉盜跖,不敢為非;不知所以緻清,則雖舉夷、叔,必犯其制矣。
”此韓非“功多位尊,力極賞厚,而度量信,則伯夷不失是,而盜跖不得非”之說也。
凡此之類,皆與法家意合。
蓋欲經國理民,固不能離于此道。
然亦即有不然于法家者。
《貴教》篇曰:“因善教義,義(原義字不重,以意增,下句禮字亦然)成而禮行;因義立禮,禮設而義通。
若夫商、韓、孫、吳,知人性之貪得樂進,而不知兼濟其善。
于是束之以法,要之以功。
使天下惟力是恃,惟争是務。
恃力務争,至有探湯赴火而忘其身者,好利之心獨用也。
懷好利之心,則善端沒矣。
不濟其善,而惟力是恃,其不大亂幾希耳。
人之性,避害從利。
故利出于禮讓,則修禮讓;利出于力争,則任力争。
修禮讓,則上安下順,而無侵奪;任力争,則父子幾乎相危,而況于悠悠者乎。
”其意以為“制政以法,修教以禮”,欲兼禮與法而用之。
是則又儒者之教也。
《晉書·玄傳》稱玄書内篇初成,其子鹹以示司空王沈。
沈與玄書曰:“省足下所著書,言富理濟,經綸政體,存重儒教,足以塞楊、墨之流遁,齊孫、孟(孟子,孫卿)于往代。
每開卷,未嘗不歎息也。
”且自漢以來,儒道名法,久相糅雜。
謂玄“存重儒教”雲雲,猶不免皮相之談耳。
第十六章 葛洪 附鮑生 牟融、荀悅作書,皆譏斥神仙。
而晉葛洪著書,名《抱樸子》,則謂神仙為必有。
洪,字稚川。
丹陽句容人也。
惠帝太安中,石冰之亂,洪募數百人,與諸軍破之。
事平,不屍其功。
後以交趾出丹砂,求為句漏令。
過廣州,刺史鄧嶽留之,不聽,乃止羅浮山煉丹。
或傳其丹成仙去。
洪書有《論仙》篇曰:“或問:“神仙不死,信可得乎?”抱樸子答曰:“雖有至明,而有形者不可畢見焉。
雖禀至聰,而有聲者不可盡聞焉。
雖有大章、豎亥之足,而所常履者,未若所不履之多。
雖有禹、益、齊諧之識,而所識者未若所不識之衆也。
萬物雲雲,何所不有?不死之道,曷為無之?夫仙人以藥物養身,以術數延命,使内疾不生,外患不入。
雖久視不死,而舊身不改。
苟有其道,無以為難也。
而淺識之徒,拘俗守常,鹹曰世間不見仙人,便雲天下必無此事。
夫目之所曾見,當何足言哉!天地之間,無外之大,其中殊奇,豈遽有限?詣老戴天,而或無知其為上;終身履地,而或莫識其為下(以意校正)。
形骸,己所自有也,而莫知其心志之所以然;壽命,在我者也,而莫知其修短之所至焉。
況乎神仙之遠理,道德之幽玄,仗其淺短之耳目,以斷微妙之有無,豈不悲哉!”其所謂藥物術數者,具載《金丹》一篇,曰:“餘考覽養性之書,鸠聚久視之方。
曾所披涉,篇卷以千數矣。
莫不皆以還丹金液為大要者焉。
然則此二事,蓋仙道之極也。
”又曰:“夫金丹之為物,燒之愈久,變化愈妙。
黃金入火百煉不消,埋之畢天不朽。
服此二藥,煉人身體,故能令人不老不死。
此蓋假求于外物,以自堅固。
有如脂之養火,而可不滅;銅青塗腳,入水不腐。
此是借銅之勁,以扞其肉也。
金丹入身中,沾洽榮衛,非但銅青之外傅矣。
”所言如此,殊詭常理。
然《至理》篇雲:“夫有因無而生焉,形非神而立焉。
有者,無之宮也;形者,神之宅也。
故譬之于堤,堤壞則水不留矣;方之于燭,燭糜則火不居矣。
身勞則神散,氣竭則命終。
根竭枝繁,則青青去木矣;氣疲欲勝,則精靈離身矣。
夫逝者無返期,既朽無生理。
達道之士,良所悲矣。
輕璧重陰,豈不有以哉!故山林養性之家,遺俗得志之徒,比崇高于贅疣,方萬物乎蟬翼。
豈苟為大言,而輕薄世事哉!誠其所見者了,故棄之如忘耳。
是以遐栖幽遁,韬鱗掩藻。
遏欲視之目,遺損明之色,杜思音之耳,遠亂聽之聲。
滌除玄覽,抱雌守一。
專氣緻柔,鎮以恬素。
遣歡戚之邪情,外得失之榮辱。
割厚生之臘毒,谧多言于樞機。
反聽而後所聞徹,内視而後見無朕。
養靈根于冥鈞,除誘慕于接物。
削斥淺務,禦以愉漠。
為乎無為,以全天理。
”是則老莊之常言,無為之要旨。
蓋自漢以來,道家與神仙既混而為一。
希長生者,言理則取老莊,言術則有丹訣。
而丹訣隐秘,不可言傳。
故如魏君《參同》多假譬喻以為說,學者已不能無疑。
是後紛紛,益為诙詭。
洪之書言:“黃帝九鼎神丹經,丹名有九。
”又雲:“太清神丹,其法出于元君。
元君者,老子之師也。
其丹有九轉。
一轉之丹,服之三年得仙。
九轉之丹,服之三日得仙。
”(并《金丹》篇)語既不經,而又托之老子之師。
真妄說也。
是故魏晉以後,神仙有多家,要其說可取者,皆與老莊為合。
若出于老莊之說之外,則非誣即誕。
洪文辭贍富,而書實蕪雜。
雖内篇言道,外篇言儒,意思包舉儒道,然謂:“俗所謂聖人者,皆治世之聖人,非得道之聖人。
得道之聖人,則黃、老是也。
治世之聖人,則周、孔是也。
”(《辨問》)又謂:“内寶養生之道,外則和光于世。
治身而身長修,治國而國太平。
以六經訓俗士,以方術授知音。
欲少留,則且止而佐時,欲升騰,則淩霄而輕舉者,上士也。
自持才力,不能并成,則棄智人間,專修道德者,亦其次也。
”分得道、治世為兩事,洪豈為能通觀道之大全者哉! 又洪書有《诘鮑》篇,稱:“鮑生敬言,好老莊之書,治劇辯之言。
以為古者無君,勝于今世。
”因托于儒者之義,以與之相難。
鮑生生平不可詳,然其言則略具。
曰:“儒者曰:‘天生蒸民而樹之君。
’豈有皇天諄諄言,亦将欲之者為辭哉!夫強者淩弱,則弱者服之矣;智者詐愚,則愚者事之矣。
服之,故君臣之道起焉;事之,故力寡之民制焉。
然則隸屬役禦,由乎争強弱而校愚智,彼蒼天果無事也。
夫役彼黎蒸,養此在官。
貴者祿厚,而民亦困矣。
曩古之世,無君無臣。
穿井而飲,耕田而食。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泛然不系,恢爾自得。
不競不營,無榮無辱。
山無溪徑,澤無舟梁。
川谷不通,則不相并兼;士衆不聚,則不相攻伐。
勢利不萌,禍亂不作。
幹戈不用,城池不設。
萬物玄同,相忘于道。
疫疠不流,民獲考終。
純白在胸,機心不生。
含哺而熙,鼓腹而遊。
其言不華,其行不饬。
安得聚斂以奪民财,安得嚴刑以為坑穽。
降及叔季,智用巧生。
道德既衰,尊卑有序。
繁升降損益之禮,飾绂冕玄黃之服。
起土木于淩霄,構丹綠于棼橑。
傾峻搜寶,泳淵采珠。
聚玉如林,不足以極其變;積金成山,不足以贍其費。
澶漫于淫荒之域,而叛其大始之本。
去宗日遠,背樸彌增。
尚賢,則民争名;貴貨,則盜賊起。
見可欲,則真正之心亂;勢利陳,則劫奪之途開。
造剡銳之器,長侵割之患。
弩恐不勁,甲恐不堅,矛恐不利,盾恐不厚。
若無淩暴,此皆可棄也。
故曰:‘白玉不毀,孰為圭璋。
道德不廢,安取仁義。
’使夫桀、纣之徒,得燔人,辜谏者,脯諸侯,菹方伯,剖人心、破人胫,窮驕淫之惡,用炮烙之虐。
若令斯人并為匹夫,性雖兇奢,安得施之。
使彼肆酷恣欲,屠割天下,由于為君,故得縱意也。
君臣既立,衆慝日滋,而欲攘臂乎桎梏之間,愁勞于塗炭之中。
人主憂栗于廟堂之上,百姓煎擾乎困苦之中。
閑之以禮度,整之以刑罰。
是猶辟滔天之源,激不測之流,塞之以撮壤,障之以指掌也。
”(有節文)又曰:“君臣既立,而變化遂滋。
夫獺多則魚擾,鷹衆則鳥亂。
有司設則百姓困,奉上厚則下民貧。
壅崇寶貨,飾玩台榭。
食則方丈,衣則龍章。
内聚曠女,外多鳏男。
采難得之貨,貴奇怪之物。
造無益之器,恣不已之欲。
非鬼非神,财力安出哉!夫谷帛積,則民有饑寒之儉;百官備,則坐靡供奉之費。
宿衛有徒食之衆,百姓養遊手之人。
民乏衣食,自給已劇,況加賦斂,重以苦役。
下不堪命,且凍且饑。
冒法斯濫,于是乎在。
王者憂勞乎上,台鼎颦蹙于下,臨深履薄,懼禍之及。
恐智勇之不用,故厚爵重祿以誘之;恐奸釁之不虞,故嚴城深池以備之。
而不知祿厚則民匮而臣驕,城嚴則役重而攻巧。
故散鹿台之金,發巨橋之粟,莫不歡然。
況乎本不聚金,而不斂民粟乎?休牛桃林,放馬華山,載戢幹戈,載橐弓矢,猶以為泰。
況乎本無軍旅,而不戰不戍乎?茅茨土增,棄織拔葵,雜囊為帏,濯裘布被,妾不衣帛,馬不秣粟,儉以率物,以為美談。
所謂盜跖分财,取少為讓,陸處之魚,相煦以沫也。
夫身無在公之役,家無輸調之費,安土樂業,順天分地,内足衣食之用,外無勢利之争。
操杖攻劫,非人情也。
象刑之教,民莫之犯。
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豈彼無利性,而此專貪殘。
蓋我清靜,則民自正;下疲怨,則智巧生也。
任之自然,猶慮淩暴;勞之不休,奪之無已。
田蕪倉虛,杼柚乏空,食不充口,衣不周身。
欲令無亂,其可得乎?所以救禍而禍彌深,峻禁而禁不止也。
關梁所以禁非,而猾吏因之以為非焉;衡量所以檢僞,而邪人因之以為僞焉。
大臣所以扶危,而奸臣恐主之不危;兵革所以靜難,而寇者盜之以為難。
此皆有君之所緻也。
民有所利,則有争心。
富貴之家,所利重矣。
且夫細人之争,不過小小。
匹夫校力,亦何所至。
無疆土之可貪,無城郭之可利,無金寶之可欲,無權柄之可競,勢不能以合徒衆,威不足以驅異人。
孰與王赫斯怒,陳師鞠旅,推無仇之民,攻無罪之國,僵屍則動以萬計,流血則漂橹丹野。
無道之君,無世不有。
肆其虐亂,天下無邦。
忠良見害于内,黎民暴骨于外。
豈徒小小争奪之患耶?”考鮑生之論,大抵出于蒙莊之《胠箧》、《馬蹄》(《莊子》篇名)。
而身逢喪亂,故益以自堅其信。
其指斥殘暴,欲為禍亂之防,固為有心生民者。
而不知遠古質樸,民尚童蒙,譬夫嬰兒,智慧未萌。
非為知而不為,欲而忍之也。
若人與人争草萊之利,家與家訟巢窟之地。
上無治枉之官,下有重類之黨。
則私鬥過于公戰,木石銳于幹戈,交屍布野,流血绛路,久而無君,噍類盡矣。
且鳥聚獸散,巢栖穴竄,毛血是茹,結草斯服。
人無六親之尊卑,出無階級之等威。
未若庇體廣廈,粳粱嘉旨,黼黻绮纨,禦冬當暑,明辟莅物,良宰匡世,設官分職,宇宙穆如也。
今使居則反巢穴之陋,死則捐之中野。
限水則泳之遊之,出行則徒步負戴。
棄鼎铉而為生臊之食,廢針石而任自然之病。
裸以為飾,不用衣裳。
逢女為偶,不假行媒。
可乎?曰:不可也。
然則有欲之性,萌于受氣之初;厚己之情,著于成形之日。
而欲去君,使無所憚。
盜跖橫行以掠殺,良善端拱以待禍。
無主所訴,無強所憑(以上取《抱樸》原文)。
是真生所謂“救禍而禍彌深”者矣。
至若舉桀纣之虐,傷賦斂之重,此可為衰世之罪,而不足為郅治之累。
吾觀葛君之難,而知鮑生之不中于雅論也。
而今乃有取而表章之者,何哉? 第十七章 陶淵明 陶潛,字淵明。
或雲,名淵明,字元亮。
尋陽柴桑人。
少有高趣。
家貧,起為州祭酒,不堪吏職,自解歸。
躬耕自資,遂抱羸疾。
後為鎮軍參軍,謂親朋曰:“聊欲弦歌,以為三徑之資,可乎?”執事者聞之,以為彭澤令。
歲終,會郡遣督郵至,縣吏白:“應束帶見之。
”淵明歎曰:“我豈能為五鬥米,折腰向鄉裡小兒!”即日解绶去職。
居于栗裡以終。
時釋慧遠在廬山,與劉程之、雷次宗等結白蓮社,修習淨土之業。
淵明每來社中,或時才至,便攢眉回去。
遠欲其入社,竟不能也。
有集十卷。
而所為《五柳先生傳》蓋以自況曰:“常著文章自娛,頗示己志。
”故每讀其文,而想其德。
信哉!昭明所謂“馳競之情遣,鄙吝之意祛。
貪夫可以廉,懦夫可以立。
”(昭明太子《陶集序》)而世或僅以詩人視之,不亦淺乎! 淵明之學,迹近老莊,而實本之孔氏。
故其詩曰:“遊好在六經。
”(《飲酒》)曰:“《詩》、《書》敦夙好。
”(《辛醜歲七月赴假還江陵夜行塗中》)曰:“所說聖人篇。
”(《答龐參軍》)曰:“先師遺訓,予豈之墜。
”(《榮木》)而所以戒其子者,則又曰:“溫恭朝夕,念茲在茲。
尚想孔伋,庶其企而。
”(《命子》)以伋望子,則其以聖賢自期待,可知也。
然自漢以來,學者習孔氏,多滞于章句之末,罕窺于精神之表。
蓋六藝之傳,半由子夏,斯文學之科,非性道之全也。
是以賈、董諸儒,言禮則歸之仲尼,言道猶依于李耳。
而淵明抗志聖門,獨有異契。
曰:“延目中流,悠悠清沂。
童冠齊業,閑詠以歸。
我愛其靜,寤寐交輝。
但恨殊世,邈不可追。
”(《時運》)既取曾點之詠歸。
曰:“榮叟老帶索,欣然方彈琴。
原生納決屦,清歌暢商音。
重華去我久,貧土世相尋。
弊襟不掩肘,藜藿常乏斟。
豈忘襲輕裘,苟得非所欽。
賜也徒能辯,乃不見吾心。
”(《詠貧士》)複取原憲之養志。
所謂“尋孔顔樂處”(周子語),詠風弄月以歸,有“吾與點也”之意(程子語)者,不待宋儒,已由淵明先發之矣。
然後知聖人之學,正有所以達天德者在。
沉溺章句,固不免于面牆;剽竊虛無,亦自忘其家寶。
則淵明發明聖道之功,不亦偉乎!真西山曰:“淵明之學,正自經術中來。
故形之于詩,有不可掩。
如榮木之憂,逝水之歎也。
貧士之詠,箪瓢之樂也。
”嗚呼!若西山者,庶幾可謂能知淵明者矣。
淵明理想所托,尤在《桃花源》一記。
其辭曰:“晉太元(孝武)中,武陵人捕魚為業。
緣溪行,忘路之遠近。
忽逢桃花林。
夾岸數百步,中無雜樹。
芳草鮮美,落英缤紛。
漁人甚異之。
複前行,欲窮其林。
林盡水源,便得一山。
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從口入。
初極狹,才通人。
複行數十步,豁然開朗。
土地平曠,屋舍俨然。
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屬。
阡陌交通,雞犬相聞。
其中往來種作,男女衣著,悉如外人。
黃發垂髫,并怡然自樂。
見漁人,乃大驚。
問所從來。
具答之。
便邀還家,為設酒殺雞作食。
村中聞有此人,鹹來問訊。
自雲:‘先世避秦時亂,率妻子邑人,來此絕境。
不複出焉。
遂與外人間隔。
’問今是何世。
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
此人一一為具言。
所聞皆歎惋。
餘人各複延至其家,皆出酒食。
停數日,辭去。
此中人語雲:‘不足為外人道也。
’”後之論者,每謂此為劉宋王業漸隆,淵明有避世之意,故設為之說。
猶是義熙以後所作,惟雲甲子,不書年号。
凡以著恥事二姓之義耳。
不知淵明慨想大同,于詩文屢發之,不獨《桃花源記》雲爾也。
《時運》曰:“黃唐莫逮,慨獨在予。
”《贈羊長史》曰:“愚生三季後,慨然念黃虞。
”《飲酒》曰:“羲農去我久,舉世少複真。
”《與子俨等疏》曰:“五六月中,北窗下卧,遇涼風暫至,自謂是羲皇上人。
”《五柳先生傳贊》曰:“酣觞賦詩,以樂其志。
無懷氏之民與?葛天氏之民與?”蓋自孔子作《禮運》以後,儒者言治,惟及三代。
其跨三代而思跻于黃虞者,淵明一人而已。
且《桃花源記》明言“不知有漢,無論魏晉”,淵明豈區區以晉之臣子自待者哉!雖然,甘食美服,安居樂俗,鄰國相望,雞犬相聞,至老死而不相往來者,老氏之言也。
淵明亦志存《禮運》,而取辭道德者與? 第十八章 南北朝儒釋道三教之争 佛法自漢入中國,而大盛于六朝。
推厥由來,實以老莊之學,言虛言無,與法空之旨不遠,故清談行而象教興。
先驅之力,不可誣也。
然漢末道德、神仙二家,合為道教。
既掇拾佛氏之設施,以自恢廣。
北周天和(武帝)中,玄都道士所上經目,道經傳記符圖論至六千三百六十三卷(見甄鸾《笑道論》)。
此皆漢時所無。
而曆觀史傳,自晉以來賢士大夫事奉道教者,頗多有之。
如《晉書·何充傳》稱“郗愔與弟昙,奉天師道,而充與弟準,崇信釋氏。
謝萬譏之曰:‘二郗谄于道,二何佞于佛。
’”南齊張融作《門論》亦言:“吾門世恭佛,舅氏奉道。
”信道信佛,勢成對立。
于是向之以理近而援引者,終乃不得不以勢逼而擠排矣。
當時争端之烈,莫過于宋顧歡(《南史·隐逸傳》)之《夷夏論》。
司徒袁粲,既托為道人通公駁之(見《南史·顧歡傳》),而謝鎮之有《折夷夏論》,朱昭之有《難夷夏論》,朱廣之有《咨夷夏論》,釋慧通有《駁夷夏論》,釋僧愍有《戎華論》,明僧紹有《正二教論》(并見梁僧祐《宏明集》)。
入主出奴,齗齗不已。
然觀歡《論》曰:“五帝三王,不聞有佛;國師道士,無過老莊。
儒林之宗,孰出周孔。
若孔老非聖,誰則當之。
然二經所說,如合符契。
道則佛也,佛則道也。
其聖則符,其迹則反。
或和光以明近,或曜靈以示遠。
道濟天下,故無方而不入;智周萬物,故無物而不為。
其入不同,其為必異。
各成其性,不易其事。
是以端委缙紳,諸華之容。
剪發曠衣,群夷之服。
擎跽磬折,侯甸之恭。
狐蹲狗踞,荒流之肅。
棺殡榔葬,中夏之風。
火焚水沉,西戎之俗。
全形守禮,繼善之教。
毀貌易性,絕惡之學。
雖舟車均于緻遠,而有川陸之節;佛道齊乎達化,而有夷夏之别。
若謂其緻既均,其法可換者,而車可涉川,舟可行陸乎?今以中夏之性,效西戎之法。
既不全同,又不全異。
下育妻奴,上絕宗祀。
嗜欲之物,皆以禮伸;孝敬之典,獨以法屈。
悖禮犯順,曾莫之覺。
弱喪忘歸,孰識其舊。
且理之可貴者,道也;事之可賤者,俗也。
舍華效夷,義将安取。
若以道邪,道固符合矣;若以俗耶,俗則大乖矣。
屢見刻舷沙門,守株道士,交诤小大,互相彈射。
或域道以為兩,或混俗以為一。
是牽異以為同,破同以為異。
則乖争之由,淆亂之本也。
尋聖道雖同,而法有左右。
始乎無端,終乎無末。
泥洹仙化,各是一術。
佛号正真,道稱正一。
一歸無死,真會無生。
在名則反,在實則合。
但無生之交賒,無死之化切。
切法可以進謙弱,賒法可以退誇強。
佛教文而博,道教質而精。
精非粗人所信,博非精人所能。
佛言華而引,道言實而抑。
抑則明者獨進,引則昧者競前。
佛經繁而顯,道經簡而幽。
幽則妙門難見,顯則正路易遵。
此二法之辨也。
聖匠無心,方圓有體。
器既殊用,教亦異施。
佛是破惡之方,道是興善之術。
興善則自然為高,破惡則勇猛為貴。
佛迹光大,宜以化物。
道迹密微,利用為己。
優劣之分,大略在茲。
”其于佛、老異同,雖不無微中,而所以抑揚其間者,則不過夷夏禮俗之隔,未宜改從。
此何足以關尊事三寶者之口哉!至若依據玄妙内篇,謂:“老子入關,之天竺維衛國,因淨妙夫人晝寝,乘日精入其口中,剖右腋而生。
”并引《法華》《無量壽》《瑞應本起》諸經,謂:“釋迦成佛,有塵劫之數,或為國師道士儒林之宗。
”以相佐證。
誣罔牽合,尤授人以柄者也。
及于梁世,有所謂《三破論》者出。
第一破曰:“入國而破國。
诳言說僞,興造無費,苦克百姓。
使國空民窮,生人減損。
況不蠶而衣,不田而食。
國滅人絕,由此為失。
日用損廢,無纖毫之益。
五災之害,不複過此。
”第二破曰:“人家而破家。
使父子殊事,兄弟異法。
遺棄二親,孝道頓絕。
憂娛各異,歌哭不同。
骨肉生仇,服屬永棄。
悖化犯順,無昊天之報。
五逆不孝,不複過此。
”第三破曰:“入身而破身。
人生之體,一有毀傷之疾,二有髡頭之苦,三有不孝之逆,四有絕種之罪,五有亡禮(《宏明集》原作體,以意校改)從誡。
惟學不孝,何故言哉?誡令不跪父母,便竟從之。
兒先作沙彌,其母複作阿尼,則跪其兒。
不禮之教,中國絕之,何可得從?”棄變夏之淺談,本人倫以立說,義較進矣。
然曰:“道家之教,妙在精思得一,而無死入聖。
佛家之化,妙在三昧(譯言正受)神通,無生可冀。
詺死為泥洹(即涅槃,譯言滅度),未見學死而不得死者也。
”此則猶是神仙不死之妄見。
是故劉勰造《滅惑論》因以破之。
曰:“佛法煉神,道教煉形。
形氣必終,礙于一垣之裡;神識無窮,再撫六合之外。
明者資于無窮,教以勝慧;暗者戀其必終,诳以仙術。
仙術(《宏明集》二字不重,以意校補)極于餌藥,慧業始于觀禅。
禅煉真識,故精妙而泥洹可冀;藥駐僞器,故精思而翻騰無期。
若乃棄妙寶藏,遺智養身,據理尋之,其僞可知。
假使形翻,無濟(原作際,以意校改)神暗。
鸢飛戾天,甯免為鳥。
夫泥洹妙果,道惟常住。
學死之談,豈析埋哉!”以此觀之,以道攻佛,無猶操戈矛而冒彈石,強弱殊矣。
雖然,宗少文(《宋書·隐逸傳》)作論明佛,而雲:“教化之發,各指所應,世靳乎亂(亂,治也。
語見《莊子·逍遙遊》),洙泗所宏,應治道也。
純風彌雕,二篇乃作,以息動也。
儒以弘仁,道在抑動。
皆已撫教得崖,莫匪爾極矣。
”又雲:“孔、老、如來,雖三訓異路,而習善共轍也。
”(《宏明集》)然則道固不能奪佛,佛亦不能奪道與儒。
故當時論者,聘辯則各有所宗,而修習亦三門并涉。
張融《門論》謂專遵佛迹,而及其臨終,左手執《孝經》《老子》,右手執《小品》《法華》(《南齊書·張融傳》)。
陶宏景辟谷導引,而詣阿育王塔,自誓受五大戒(《梁書·處士傳》)。
逮北周衛元嵩作《齊三教論》七卷,其書雖不傳,然元嵩本沙門,今觀其《請造平延大寺書》謂:“唐、虞無佛圖而國安,齊、梁有寺舍而祚失者,未合道也。
但利民益國,則會佛心耳。
”持論如此,其必有融通儒釋之理者矣。
且夫儒之與道,本同一源。
乃佛教東來,談老莊者轉而趁佛。
于是撥有說無,寖失君人南面之旨。
此道與儒遠,而與佛近。
蓋一變也。
道者既心冀長生,而又依托佛義,用相塗飾。
及其不敵,遂更據周、孔之禮文,以攻佛氏之空寂。
此道假于佛而非佛,假于儒而非儒。
又一變也。
明智者出,嘗欲通三教而一之。
故孫綽《喻道》,著“周、孔即佛,佛即周、孔”之言(綽,東晉人。
《喻道論》見《宏明集》)。
顧歡作《論》,亦有“佛是老子,老子是佛”之議。
然而極理雖一,按迹終分。
故逮于隋、唐,終成三教鼎立之局。
而相習既久,迹亦兩忘。
又一變也。
此兩晉以來,儒釋道三教分合消長之大勢也。
第十九章 範缜 附蕭琛 齊、梁之世,不信佛者蓋鮮矣。
乃獨有一範缜。
缜,字子真。
南鄉舞陰人。
少孤貧,聞沛國劉瓛聚衆講學,往從之。
既長,博通經術,尤精三禮。
齊永明(武帝)中,竟陵王子良(武帝子)盛招賓客,缜為殿中郎,亦預焉。
子良精信釋教,而缜盛稱無佛。
子良問曰:“君不信因果,世間何得有富貴,何得有貧賤?”缜答曰:“人之生,譬如一樹花,同發一枝,俱開一蒂。
随風而堕,自有拂簾幌,墜于茵席之上;自有關籬牆,落于溷糞之側。
墜茵席者,殿下是也。
落糞溷者,下官是也。
貴賤雖複殊途,因果竟在何處。
”子良深怪之,然竟不能屈也。
先是,宋時宗少文、鄭道子,并著論明神不滅(少文所著即《明佛論》并見《宏明集》),以為神案於形,形有銷亡,神無滅沒。
或引延陵嬴博之辭(《明性論》。
延陵葬子嬴博事,見《禮記·檀弓》),或假蒙莊薪火之喻(《神不滅論》。
薪火之喻,見《莊子·養生主》),然其所謂神者,乃流轉之識,與虛明之照之合名。
故宗《論》謂“群生之神,其極雖齊。
而随緣遷流,成粗妙之識,而與本不滅矣。
”此言識之不滅也。
又謂“夫聖神玄照,而無思營之識者,由心與物絕,唯神而已。
故虛明之本,終始常住,不可雕矣。
”此言照之不滅也。
蓋惟識不滅,故有輪回地獄之報;惟照不滅,故有泥洹證佛之果。
是則純然竺氏之談,既非儒者之言神氣,亦非道家之謂谷神,尤不得以桓譚《新論·形神》之篇強相比附也(《新論·形神》見《宏明集》,然《後漢書·桓譚傳》注舉《新論》十六篇,篇名無《形神》,不知何故)。
顧此旨不存,則佛之教義将全随瓦解。
缜既不信佛,故為《神滅論》以申其意(見《宏明集》)。
論出,子良既集僧難之,又使王融謂之曰:“神滅既自非理,而卿執之,恐傷名教。
以卿之大美,何患不至中書郎。
而故乖刺為此,可便毀棄之。
”缜大笑曰:“使範缜賣論取官,已至今仆矣,何但中書郎哉!”守志不移如此,亦可謂硁硁君子者矣。
梁武代齊,因與缜有舊,以為晉安太守。
遷尚書左丞。
而竟坐事徙廣州。
追還,為中書郎,國子博士。
卒。
有文集十五卷。
今存者,才數篇而已。
缜《神滅論》辭甚繁富。
要其大旨,不過執形神是一而非二。
故曰:“或問:‘子雲神滅,何以知其滅也?’答曰:‘神即形也,形即神也。
是以形存則神存,形謝則神滅也。
’問曰:‘形者無知之稱,神者有知之名。
知與無知,即事有異。
神之與形,理不容一。
形神相即,非所聞也。
’答曰:‘形者,神之質;神者,形之用。
是則形稱其質,神言其用。
形之與神,不得相異也。
’問曰:‘神故非質,形故非用。
不得為異,其義安在?’答曰:‘名殊而體一也。
’問曰:‘名既已殊,體何得一?’答曰:‘神之于質,猶利之于刃;形之于用,猶刃之于利。
利之名,非刃也;刃之名,非利也。
然而舍利無刃,舍刃無利。
未聞刃沒而利存,豈容形亡而神在?’問曰:‘刃之與利,或如來說。
形之與神,其義不然。
何以言之?木之質,無知也;人之質,有知也。
人既有如木之質而有異木之知,豈非術有其一,人有其二耶?’答曰:‘異哉,言乎!人若有如木之質以為形,又有異木之知以為神,則可如來論也。
今人之質,質有知也;木之質,質無知也。
人之質非木質也,木之質非人質也。
安在有如木之質,而複有異木之知哉!’問曰:‘人之質所以異木質者,以其有知耳。
人而無知,與木何異?’答曰:‘人無無知之質,猶木無有知之形。
’問曰:‘死者之形骸,豈非無知之質耶?’答曰:‘是無知少質也。
’問曰:‘若然者,人果有如木之質,而有異木之知矣。
’答曰:‘死者有如木之質,而無異木之知。
生者有異木之知,而無如木之質。
’問曰:‘死者之骨骼,非生者之形骸耶?’答曰:‘生形之非死形,死形之非生形,區已革矣。
安有生人之形骸,而有死人之骨骼哉!’問曰:‘若生者之形骸,非死者之骨骼。
死者之骨骼,則應不由生者之形骸。
不
觀此數公之才辯理緻,固不下于曩時之王、樂也。
然始以佛理說老莊,繼即援老莊而入佛。
故玄學之行,而佛教遂盛,上奪漢儒守經之席,下作齊、梁事佛之階。
在當時則禮法之罪人,而在後世亦象教之功臣已。
第十三章 劉劭 當何、王之時,有傅嘏、鐘會之論才性。
《三國志·傅嘏傳》:嘏常論才性同異,鐘會集而論之。
《會傳》:會嘗論《易》無互體,才性同異。
《世說新語》:鐘會撰《四本論》始畢,甚欲使嵇公一見;置懷中既定,畏其難,懷不敢出,于戶外遙擲,便回急走。
劉孝标注雲:“四本者,言才性同、才性異、才性合、才性離。
尚書傅嘏論同,中書令李豐論異,侍郎鐘會論合,屯騎校尉王廣論離。
”《四本論》今已不傳,然《世說》稱:“殷中軍(浩)雖思慮通長,然于才性偏精。
忽言及四本,便若湯池鐵城,無可攻之勢。
”又殷仲堪精核玄論,人謂莫不研究。
殷乃歎曰:“使我解四本,談不翅爾。
”則晉以來,猶多能言之者矣。
今傳劉劭《人物志》論才性甚精審。
劭,字孔才。
邯鄲人。
仕魏,官至散騎常侍。
與嘏、會等同時,其說必有與之仿佛者。
《三國志》言:“劭所撰述《法論》《人物志》之類,百餘篇。
”《法論》已佚,《人物志》亦才十二篇而已。
吾嘗讀而究之,大抵糅合道德陰陽之說,而亦頗有與儒合者。
蓋承漢人之餘緒,正自應爾。
而隋、唐《志》皆列之名家,要與古之名家異矣。
今《人物論》首《九征》,其辭曰:“蓋人物之本,出乎情性。
情性之理,甚微而玄。
非聖人之察,其孰能究之哉。
凡有血氣者,莫不含元一以為質,禀陰陽以立性,體五行而著形。
苟有形質,猶可即而求之。
凡人之質量,中和最貴矣。
中和之質,必平淡無味,故能調成五材,變化應節。
是故觀人察質,必先察其平淡,而後求其聰明。
聰明者,陰陽之精。
陰陽清和,則中睿外明。
聖人淳耀,能兼二美,知微知章。
自非聖人,莫能兩遂。
故明白之士,達動之機,而暗于玄慮;玄慮之人,識靜之原,而困于速捷。
猶火日外照,不能内見;金水内暎,不能外光。
二者之義,蓋陰陽之别也。
若量其材質,稽諸五物。
五物之征,亦各著于厥體矣。
其在體也,木骨、金筋、火氣、土肌、水血,五物之象也。
五物之實,各有所濟。
是故骨植而柔者,謂之弘毅。
弘毅也者,仁之質也。
氣清而朗者,謂之文理。
文理也者,禮之本也。
體端而實者,謂之貞固。
貞固也者,信之基也。
筋勁而精者,謂之勇敢。
勇敢也者,義之決也。
色平而暢者,謂之通微。
通微也者,智之原也。
五質恒性,故謂之五常矣。
五常之别,列為五德。
是故溫直而擾毅,木之德也。
剛塞而弘毅,金之德也。
願恭而理敬,水之德也。
寬栗而柔立,土之德也。
簡暢而明砭,火之德也。
雖體變無窮,猶依乎五質。
故其剛柔明暢貞固之征,著乎形容,見乎聲色,發乎情味,各如其象。
平陂之質在于神,明暗之實在于精,勇怯之勢在于筋,強弱之植在于骨,躁靜之決在于氣,慘怿之情在于色,衰正之形在于儀,态度之動在于容,緩急之狀在于言。
其為人也,質素平淡,中睿外朗,筋勁植固,聲清色怿,儀正容直。
則九征皆至,則純粹之德也。
九征有違,則偏雜之材也。
三度不同,其德異稱。
故偏至之材,以材自名。
兼材之人,以德為目。
兼德之人,更為美号。
是故兼德而至,謂之中庸,中庸也者,聖人之目也;具體而微,謂之德行,德行也者,大雅之稱也。
一至謂之偏材,偏材,小雅之質也;一違謂之依似,依似,亂德之類也;一至一違,謂之間雜,間雜,無恒之人也。
無恒依似,皆風人之末流。
末流之質,不可勝論。
”本之于陰陽,合之以五行,而旁通于《詩》、《書》之說,可謂博而能詳者矣。
然要其立論之義,則在王道得而臣道序。
故《流業》篇曆數清節法術國體之材,而曰:“凡此十二材,皆人臣之任也,主德不預焉。
主德者,聰明平淡,總達衆材,而不以事自任者也。
主道立,則十二材各得其任也。
”莊子有言:“上無為而用天下,下有為為天下用。
”(《天道》)又曰:“無為而尊者,天道也;有為而累者,人道也。
主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
”若劭之論,非所謂道家君人南面之術者哉!然則僅取其辨才性體别,猶為未盡劭意者,而惜乎鐘士季(會字)之書之不存,不能取以相證也。
第十四章 裴頠 傅、鐘之言才性,與何、王之标虛無,異矣。
然二者非正相敵難也。
其起與虛無之說相敵難者,則惟裴頠乎?《晉書·頠傳》曰:“頠,字逸民。
弘雅有遠識,博學稽古,自少知名。
禦史中丞周弼見而歎曰:‘頠若武庫,五兵縱橫,一時之傑也。
’頠深患‘時俗放蕩,不尊儒術。
何晏、阮籍,素有高名于世,口談浮虛,不遵禮法,屍祿耽寵,仕不事事。
至王衍之徒,聲譽太盛,位高勢重,不以物務自嬰。
遂相仿效,風教陵遲。
’乃著《崇有》之論,以釋其蔽。
王衍之徒,攻難交至,并莫能屈。
”若頠者,可謂卓然自立,不詭于時者矣。
然觀頠《崇有論》曰:“老子既著五千之文,表摭穢雜之弊,甄舉靜一之義。
有以令人釋然自夷,合于《易》之損謙艮節之旨。
而靜一守本,無虛無之謂也。
損艮之屬,蓋君子之一道,非《易》之所以為體守本無也。
觀老子之書,雖博有所經,而雲‘有生于無’,以虛為主,偏立一家之辭,豈有以而然哉!人之既生,以保生為全。
全之所階,以順感為務。
若味近以虧業,則沉溺之釁興;懷末以忘本,則天理之真減。
故動之所交,存亡之會也。
夫有非有,于無非無;于無非無,于有非有。
是以申縱播之累,而著貴無之文。
将以絕所非之盈謬,存大善之中節,收流遁于既過,反澄正于胸懷。
宜其以無為辭,而旨在全有。
故其辭曰:‘以為文不足。
’若斯,則是所寄之途,一方之言也。
若謂至理信以無為宗,則偏而害當矣。
”又曰:“夫至無者,無以能生。
故始生者,自生也。
自生而必體有,則有遺而生虧矣。
生以有為己分,則虛無是有之所遺者也。
故養既化之有,非無用之所能全也;理既有之衆,非無為之所能循也。
心非事也,而制事必由于心,然不可以制事以非事,謂心為無也;匠非器也,而制器必須于匠,然不可以制器以非器,謂匠非有也。
是以欲收重泉之鱗,非偃息之所能獲也;隕高墉之禽,非靜拱之所能捷也。
審投弦餌之用,非無知之所能覽也。
由此而觀,濟有者,皆有也。
虛無奚益于已有之群生哉!”頠之所以排無而申有,其說仍一本之于老莊。
蓋道家之旨,原有無雙立。
立無所以極理,立有所以通事。
裴與王衍之徒,皆各見其一端者也。
雖然,如裴之說,實當時之藥石。
其論曰:“夫盈欲可損,而未可絕有也;過用可節,而未可謂無貴也。
蓋有講言之具者,深列有形之故,盛稱空無之美。
形器之故有征,空無之義難檢,辯巧之文可悅,似象之言足惑。
衆聽眩焉,溺其成說,雖頗有異此心者,辭不獲濟,屈于所狎。
因謂虛無之理,誠不可蓋。
唱而有和,多往弗反。
遂薄綜世之務,賤功烈之用;高浮遊之業,埤經實之賢。
人情所殉,笃夫名利。
于是文者衍其辭,讷者贊其旨。
染其衆也。
是以立言藉于虛無,謂之玄妙;處官不親所司,謂之雅遠;奉身散其廉操,謂之曠達。
故砥砺之風,彌以陵遲。
放者因斯,或悖吉兇之禮,而忽容止之表,渎棄長幼之序,混漫貴賤之級。
其甚者,至于裸裎,言笑忘宜,以不惜為弘。
士行又虧矣。
”夫《記》曰:“張而弗弛,文武弗能;弛而弗張,文武弗為。
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
”(見《禮·雜記》)漢人惟張之太過,故魏晉以來,不得不弛。
今弛之太過,亦不能不複張者,道也。
故《論》曰:“兆庶之情,信于所習。
習則心服其業,業服則謂之理然。
是以君人必慎所教,班其政刑,一切之務。
分宅百姓,各授四職。
能令禀命之者,不肅而安,忽然忘異,莫有遷志。
”曰:“賢人君子,知欲不可絕,而交物有會。
觀乎往複,稽中定務。
惟夫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躬其力任,勞而後飨。
居以仁順,守以恭儉,率以忠信,行以敬讓。
志無盈求,事無過用。
乃可濟乎!故大建厥極,綏理群生。
訓物垂範,于是乎在。
斯則聖人為政之由也。
”曰:“賤有則必外形,外形則必遺制,遺制則必忽防,忽防則必忘禮。
禮制弗存,則無以為政矣。
”晉人能知儒、道相濟之用者,則惟裴逸民耳。
王衍之将死也,歎曰:“嗚呼!吾曹雖不如古人,向若不祖尚浮虛,戮力以匡天下,猶可不至今日!”(《晉書·王衍傳》)其亦思及裴之言乎?頠又著《辨才論》,古今精義,皆辨釋焉。
未成,而為趙王倫所殺。
第十五章 傅玄 老莊之用,在于申韓。
晉人言老莊者多,而知申韓者少。
故吾嘗言晉人未能得老莊之全,以是蒙其害而不獲其用。
既得《傅子》讀之,覺其尚公道,重爵祿,猶有法家之意。
其書亦稱老子,曰:“老子不雲乎:‘信不足焉者,有不信也。
’”又謂:“天下之福,莫大于無欲。
天下之禍,莫大于不知足。
”則純然老氏之學。
然與當時之湛于虛無者,異矣。
傅子名玄,字休奕。
北地泥陽人。
晉武代魏,玄為散騎常侍。
上書謂:“為政之要,計人而置官,分人而受事。
士農工商之分,不可斯須廢。
宜亟定制,通計天下。
若幹人為士,足以副在官之吏;若幹人為農,三年足有一年之儲;若幹人為工,足其器用;若幹人為商賈,足以通貨。
”頗欲貴農抑末,佐益時事。
後為禦史中丞,亦多匡谏。
年六十二,卒。
所撰論經國九流,及三史故事,評斷得失,各為區别,名為《傅子》,為内、外、中篇,凡有四部、六錄,合百四十首,數十萬言。
隋、唐兩《志》,并存其目,皆一百二十卷,而宋《志》僅有五卷。
蓋唐五代之亂,多亡佚矣。
今從《永樂大典》抄出文義完具者十二篇。
文義不完者,亦十二篇。
其尚公道,重爵祿,奈何?《通志》篇曰:“夫能通天下之志者,莫大乎至公。
能行至公者,莫要乎無忌心。
”曰:“夫有公心,必有公道。
有公道,必有公制。
丹朱、商均,子也,不肖,堯、舜黜之。
管叔、蔡叔,弟也,為惡,周公誅之。
苟不善,雖子弟不赦,則于天下無所私矣。
鲧亂政,舜殛之,禹聖明,舉用之。
戮父而授其子,則于天下無所枉矣。
石厚,子也,石碏誅之。
冀缺,雠也,晉侯舉之(并見《左傳》)。
是謂公道。
”曰:“上之人,或有所好之流獨進,而所不好之流退矣。
通者一而塞者萬,則公道廢而私道行矣。
”此韓非“去私曲就公法”之說也。
曰:“聽言不如觀事,觀事不如觀行。
聽言必審其本,觀事必校其實,觀行必考其迹。
參三者而詳之,近少失矣。
”此韓非“參驗”之說也。
《重爵祿》篇曰:“爵祿者,國柄之本,而富貴之所由,不可以不重也。
然則爵非其德不授,祿非其功不與。
”曰:“德貴功多者,受重爵大位厚祿尊官。
德淺功寡者,受輕爵小位薄祿卑官。
”曰:“欲治其民,而不省其事,則事繁而職亂;知省其職,而不知節其利。
厚其祿也,則下力既竭,而上猶未供;薄其祿也,則吏競背公義(原作利,以意校改)而營私利也。
此教之所以必廢而不行也。
凡欲為治者,莫不欲其吏之清也。
不知所以緻清,而求其清,此猶渾其源而望其流之潔也。
知所以緻清,則雖舉盜跖,不敢為非;不知所以緻清,則雖舉夷、叔,必犯其制矣。
”此韓非“功多位尊,力極賞厚,而度量信,則伯夷不失是,而盜跖不得非”之說也。
凡此之類,皆與法家意合。
蓋欲經國理民,固不能離于此道。
然亦即有不然于法家者。
《貴教》篇曰:“因善教義,義(原義字不重,以意增,下句禮字亦然)成而禮行;因義立禮,禮設而義通。
若夫商、韓、孫、吳,知人性之貪得樂進,而不知兼濟其善。
于是束之以法,要之以功。
使天下惟力是恃,惟争是務。
恃力務争,至有探湯赴火而忘其身者,好利之心獨用也。
懷好利之心,則善端沒矣。
不濟其善,而惟力是恃,其不大亂幾希耳。
人之性,避害從利。
故利出于禮讓,則修禮讓;利出于力争,則任力争。
修禮讓,則上安下順,而無侵奪;任力争,則父子幾乎相危,而況于悠悠者乎。
”其意以為“制政以法,修教以禮”,欲兼禮與法而用之。
是則又儒者之教也。
《晉書·玄傳》稱玄書内篇初成,其子鹹以示司空王沈。
沈與玄書曰:“省足下所著書,言富理濟,經綸政體,存重儒教,足以塞楊、墨之流遁,齊孫、孟(孟子,孫卿)于往代。
每開卷,未嘗不歎息也。
”且自漢以來,儒道名法,久相糅雜。
謂玄“存重儒教”雲雲,猶不免皮相之談耳。
第十六章 葛洪 附鮑生 牟融、荀悅作書,皆譏斥神仙。
而晉葛洪著書,名《抱樸子》,則謂神仙為必有。
洪,字稚川。
丹陽句容人也。
惠帝太安中,石冰之亂,洪募數百人,與諸軍破之。
事平,不屍其功。
後以交趾出丹砂,求為句漏令。
過廣州,刺史鄧嶽留之,不聽,乃止羅浮山煉丹。
或傳其丹成仙去。
洪書有《論仙》篇曰:“或問:“神仙不死,信可得乎?”抱樸子答曰:“雖有至明,而有形者不可畢見焉。
雖禀至聰,而有聲者不可盡聞焉。
雖有大章、豎亥之足,而所常履者,未若所不履之多。
雖有禹、益、齊諧之識,而所識者未若所不識之衆也。
萬物雲雲,何所不有?不死之道,曷為無之?夫仙人以藥物養身,以術數延命,使内疾不生,外患不入。
雖久視不死,而舊身不改。
苟有其道,無以為難也。
而淺識之徒,拘俗守常,鹹曰世間不見仙人,便雲天下必無此事。
夫目之所曾見,當何足言哉!天地之間,無外之大,其中殊奇,豈遽有限?詣老戴天,而或無知其為上;終身履地,而或莫識其為下(以意校正)。
形骸,己所自有也,而莫知其心志之所以然;壽命,在我者也,而莫知其修短之所至焉。
況乎神仙之遠理,道德之幽玄,仗其淺短之耳目,以斷微妙之有無,豈不悲哉!”其所謂藥物術數者,具載《金丹》一篇,曰:“餘考覽養性之書,鸠聚久視之方。
曾所披涉,篇卷以千數矣。
莫不皆以還丹金液為大要者焉。
然則此二事,蓋仙道之極也。
”又曰:“夫金丹之為物,燒之愈久,變化愈妙。
黃金入火百煉不消,埋之畢天不朽。
服此二藥,煉人身體,故能令人不老不死。
此蓋假求于外物,以自堅固。
有如脂之養火,而可不滅;銅青塗腳,入水不腐。
此是借銅之勁,以扞其肉也。
金丹入身中,沾洽榮衛,非但銅青之外傅矣。
”所言如此,殊詭常理。
然《至理》篇雲:“夫有因無而生焉,形非神而立焉。
有者,無之宮也;形者,神之宅也。
故譬之于堤,堤壞則水不留矣;方之于燭,燭糜則火不居矣。
身勞則神散,氣竭則命終。
根竭枝繁,則青青去木矣;氣疲欲勝,則精靈離身矣。
夫逝者無返期,既朽無生理。
達道之士,良所悲矣。
輕璧重陰,豈不有以哉!故山林養性之家,遺俗得志之徒,比崇高于贅疣,方萬物乎蟬翼。
豈苟為大言,而輕薄世事哉!誠其所見者了,故棄之如忘耳。
是以遐栖幽遁,韬鱗掩藻。
遏欲視之目,遺損明之色,杜思音之耳,遠亂聽之聲。
滌除玄覽,抱雌守一。
專氣緻柔,鎮以恬素。
遣歡戚之邪情,外得失之榮辱。
割厚生之臘毒,谧多言于樞機。
反聽而後所聞徹,内視而後見無朕。
養靈根于冥鈞,除誘慕于接物。
削斥淺務,禦以愉漠。
為乎無為,以全天理。
”是則老莊之常言,無為之要旨。
蓋自漢以來,道家與神仙既混而為一。
希長生者,言理則取老莊,言術則有丹訣。
而丹訣隐秘,不可言傳。
故如魏君《參同》多假譬喻以為說,學者已不能無疑。
是後紛紛,益為诙詭。
洪之書言:“黃帝九鼎神丹經,丹名有九。
”又雲:“太清神丹,其法出于元君。
元君者,老子之師也。
其丹有九轉。
一轉之丹,服之三年得仙。
九轉之丹,服之三日得仙。
”(并《金丹》篇)語既不經,而又托之老子之師。
真妄說也。
是故魏晉以後,神仙有多家,要其說可取者,皆與老莊為合。
若出于老莊之說之外,則非誣即誕。
洪文辭贍富,而書實蕪雜。
雖内篇言道,外篇言儒,意思包舉儒道,然謂:“俗所謂聖人者,皆治世之聖人,非得道之聖人。
得道之聖人,則黃、老是也。
治世之聖人,則周、孔是也。
”(《辨問》)又謂:“内寶養生之道,外則和光于世。
治身而身長修,治國而國太平。
以六經訓俗士,以方術授知音。
欲少留,則且止而佐時,欲升騰,則淩霄而輕舉者,上士也。
自持才力,不能并成,則棄智人間,專修道德者,亦其次也。
”分得道、治世為兩事,洪豈為能通觀道之大全者哉! 又洪書有《诘鮑》篇,稱:“鮑生敬言,好老莊之書,治劇辯之言。
以為古者無君,勝于今世。
”因托于儒者之義,以與之相難。
鮑生生平不可詳,然其言則略具。
曰:“儒者曰:‘天生蒸民而樹之君。
’豈有皇天諄諄言,亦将欲之者為辭哉!夫強者淩弱,則弱者服之矣;智者詐愚,則愚者事之矣。
服之,故君臣之道起焉;事之,故力寡之民制焉。
然則隸屬役禦,由乎争強弱而校愚智,彼蒼天果無事也。
夫役彼黎蒸,養此在官。
貴者祿厚,而民亦困矣。
曩古之世,無君無臣。
穿井而飲,耕田而食。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泛然不系,恢爾自得。
不競不營,無榮無辱。
山無溪徑,澤無舟梁。
川谷不通,則不相并兼;士衆不聚,則不相攻伐。
勢利不萌,禍亂不作。
幹戈不用,城池不設。
萬物玄同,相忘于道。
疫疠不流,民獲考終。
純白在胸,機心不生。
含哺而熙,鼓腹而遊。
其言不華,其行不饬。
安得聚斂以奪民财,安得嚴刑以為坑穽。
降及叔季,智用巧生。
道德既衰,尊卑有序。
繁升降損益之禮,飾绂冕玄黃之服。
起土木于淩霄,構丹綠于棼橑。
傾峻搜寶,泳淵采珠。
聚玉如林,不足以極其變;積金成山,不足以贍其費。
澶漫于淫荒之域,而叛其大始之本。
去宗日遠,背樸彌增。
尚賢,則民争名;貴貨,則盜賊起。
見可欲,則真正之心亂;勢利陳,則劫奪之途開。
造剡銳之器,長侵割之患。
弩恐不勁,甲恐不堅,矛恐不利,盾恐不厚。
若無淩暴,此皆可棄也。
故曰:‘白玉不毀,孰為圭璋。
道德不廢,安取仁義。
’使夫桀、纣之徒,得燔人,辜谏者,脯諸侯,菹方伯,剖人心、破人胫,窮驕淫之惡,用炮烙之虐。
若令斯人并為匹夫,性雖兇奢,安得施之。
使彼肆酷恣欲,屠割天下,由于為君,故得縱意也。
君臣既立,衆慝日滋,而欲攘臂乎桎梏之間,愁勞于塗炭之中。
人主憂栗于廟堂之上,百姓煎擾乎困苦之中。
閑之以禮度,整之以刑罰。
是猶辟滔天之源,激不測之流,塞之以撮壤,障之以指掌也。
”(有節文)又曰:“君臣既立,而變化遂滋。
夫獺多則魚擾,鷹衆則鳥亂。
有司設則百姓困,奉上厚則下民貧。
壅崇寶貨,飾玩台榭。
食則方丈,衣則龍章。
内聚曠女,外多鳏男。
采難得之貨,貴奇怪之物。
造無益之器,恣不已之欲。
非鬼非神,财力安出哉!夫谷帛積,則民有饑寒之儉;百官備,則坐靡供奉之費。
宿衛有徒食之衆,百姓養遊手之人。
民乏衣食,自給已劇,況加賦斂,重以苦役。
下不堪命,且凍且饑。
冒法斯濫,于是乎在。
王者憂勞乎上,台鼎颦蹙于下,臨深履薄,懼禍之及。
恐智勇之不用,故厚爵重祿以誘之;恐奸釁之不虞,故嚴城深池以備之。
而不知祿厚則民匮而臣驕,城嚴則役重而攻巧。
故散鹿台之金,發巨橋之粟,莫不歡然。
況乎本不聚金,而不斂民粟乎?休牛桃林,放馬華山,載戢幹戈,載橐弓矢,猶以為泰。
況乎本無軍旅,而不戰不戍乎?茅茨土增,棄織拔葵,雜囊為帏,濯裘布被,妾不衣帛,馬不秣粟,儉以率物,以為美談。
所謂盜跖分财,取少為讓,陸處之魚,相煦以沫也。
夫身無在公之役,家無輸調之費,安土樂業,順天分地,内足衣食之用,外無勢利之争。
操杖攻劫,非人情也。
象刑之教,民莫之犯。
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豈彼無利性,而此專貪殘。
蓋我清靜,則民自正;下疲怨,則智巧生也。
任之自然,猶慮淩暴;勞之不休,奪之無已。
田蕪倉虛,杼柚乏空,食不充口,衣不周身。
欲令無亂,其可得乎?所以救禍而禍彌深,峻禁而禁不止也。
關梁所以禁非,而猾吏因之以為非焉;衡量所以檢僞,而邪人因之以為僞焉。
大臣所以扶危,而奸臣恐主之不危;兵革所以靜難,而寇者盜之以為難。
此皆有君之所緻也。
民有所利,則有争心。
富貴之家,所利重矣。
且夫細人之争,不過小小。
匹夫校力,亦何所至。
無疆土之可貪,無城郭之可利,無金寶之可欲,無權柄之可競,勢不能以合徒衆,威不足以驅異人。
孰與王赫斯怒,陳師鞠旅,推無仇之民,攻無罪之國,僵屍則動以萬計,流血則漂橹丹野。
無道之君,無世不有。
肆其虐亂,天下無邦。
忠良見害于内,黎民暴骨于外。
豈徒小小争奪之患耶?”考鮑生之論,大抵出于蒙莊之《胠箧》、《馬蹄》(《莊子》篇名)。
而身逢喪亂,故益以自堅其信。
其指斥殘暴,欲為禍亂之防,固為有心生民者。
而不知遠古質樸,民尚童蒙,譬夫嬰兒,智慧未萌。
非為知而不為,欲而忍之也。
若人與人争草萊之利,家與家訟巢窟之地。
上無治枉之官,下有重類之黨。
則私鬥過于公戰,木石銳于幹戈,交屍布野,流血绛路,久而無君,噍類盡矣。
且鳥聚獸散,巢栖穴竄,毛血是茹,結草斯服。
人無六親之尊卑,出無階級之等威。
未若庇體廣廈,粳粱嘉旨,黼黻绮纨,禦冬當暑,明辟莅物,良宰匡世,設官分職,宇宙穆如也。
今使居則反巢穴之陋,死則捐之中野。
限水則泳之遊之,出行則徒步負戴。
棄鼎铉而為生臊之食,廢針石而任自然之病。
裸以為飾,不用衣裳。
逢女為偶,不假行媒。
可乎?曰:不可也。
然則有欲之性,萌于受氣之初;厚己之情,著于成形之日。
而欲去君,使無所憚。
盜跖橫行以掠殺,良善端拱以待禍。
無主所訴,無強所憑(以上取《抱樸》原文)。
是真生所謂“救禍而禍彌深”者矣。
至若舉桀纣之虐,傷賦斂之重,此可為衰世之罪,而不足為郅治之累。
吾觀葛君之難,而知鮑生之不中于雅論也。
而今乃有取而表章之者,何哉? 第十七章 陶淵明 陶潛,字淵明。
或雲,名淵明,字元亮。
尋陽柴桑人。
少有高趣。
家貧,起為州祭酒,不堪吏職,自解歸。
躬耕自資,遂抱羸疾。
後為鎮軍參軍,謂親朋曰:“聊欲弦歌,以為三徑之資,可乎?”執事者聞之,以為彭澤令。
歲終,會郡遣督郵至,縣吏白:“應束帶見之。
”淵明歎曰:“我豈能為五鬥米,折腰向鄉裡小兒!”即日解绶去職。
居于栗裡以終。
時釋慧遠在廬山,與劉程之、雷次宗等結白蓮社,修習淨土之業。
淵明每來社中,或時才至,便攢眉回去。
遠欲其入社,竟不能也。
有集十卷。
而所為《五柳先生傳》蓋以自況曰:“常著文章自娛,頗示己志。
”故每讀其文,而想其德。
信哉!昭明所謂“馳競之情遣,鄙吝之意祛。
貪夫可以廉,懦夫可以立。
”(昭明太子《陶集序》)而世或僅以詩人視之,不亦淺乎! 淵明之學,迹近老莊,而實本之孔氏。
故其詩曰:“遊好在六經。
”(《飲酒》)曰:“《詩》、《書》敦夙好。
”(《辛醜歲七月赴假還江陵夜行塗中》)曰:“所說聖人篇。
”(《答龐參軍》)曰:“先師遺訓,予豈之墜。
”(《榮木》)而所以戒其子者,則又曰:“溫恭朝夕,念茲在茲。
尚想孔伋,庶其企而。
”(《命子》)以伋望子,則其以聖賢自期待,可知也。
然自漢以來,學者習孔氏,多滞于章句之末,罕窺于精神之表。
蓋六藝之傳,半由子夏,斯文學之科,非性道之全也。
是以賈、董諸儒,言禮則歸之仲尼,言道猶依于李耳。
而淵明抗志聖門,獨有異契。
曰:“延目中流,悠悠清沂。
童冠齊業,閑詠以歸。
我愛其靜,寤寐交輝。
但恨殊世,邈不可追。
”(《時運》)既取曾點之詠歸。
曰:“榮叟老帶索,欣然方彈琴。
原生納決屦,清歌暢商音。
重華去我久,貧土世相尋。
弊襟不掩肘,藜藿常乏斟。
豈忘襲輕裘,苟得非所欽。
賜也徒能辯,乃不見吾心。
”(《詠貧士》)複取原憲之養志。
所謂“尋孔顔樂處”(周子語),詠風弄月以歸,有“吾與點也”之意(程子語)者,不待宋儒,已由淵明先發之矣。
然後知聖人之學,正有所以達天德者在。
沉溺章句,固不免于面牆;剽竊虛無,亦自忘其家寶。
則淵明發明聖道之功,不亦偉乎!真西山曰:“淵明之學,正自經術中來。
故形之于詩,有不可掩。
如榮木之憂,逝水之歎也。
貧士之詠,箪瓢之樂也。
”嗚呼!若西山者,庶幾可謂能知淵明者矣。
淵明理想所托,尤在《桃花源》一記。
其辭曰:“晉太元(孝武)中,武陵人捕魚為業。
緣溪行,忘路之遠近。
忽逢桃花林。
夾岸數百步,中無雜樹。
芳草鮮美,落英缤紛。
漁人甚異之。
複前行,欲窮其林。
林盡水源,便得一山。
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從口入。
初極狹,才通人。
複行數十步,豁然開朗。
土地平曠,屋舍俨然。
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屬。
阡陌交通,雞犬相聞。
其中往來種作,男女衣著,悉如外人。
黃發垂髫,并怡然自樂。
見漁人,乃大驚。
問所從來。
具答之。
便邀還家,為設酒殺雞作食。
村中聞有此人,鹹來問訊。
自雲:‘先世避秦時亂,率妻子邑人,來此絕境。
不複出焉。
遂與外人間隔。
’問今是何世。
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
此人一一為具言。
所聞皆歎惋。
餘人各複延至其家,皆出酒食。
停數日,辭去。
此中人語雲:‘不足為外人道也。
’”後之論者,每謂此為劉宋王業漸隆,淵明有避世之意,故設為之說。
猶是義熙以後所作,惟雲甲子,不書年号。
凡以著恥事二姓之義耳。
不知淵明慨想大同,于詩文屢發之,不獨《桃花源記》雲爾也。
《時運》曰:“黃唐莫逮,慨獨在予。
”《贈羊長史》曰:“愚生三季後,慨然念黃虞。
”《飲酒》曰:“羲農去我久,舉世少複真。
”《與子俨等疏》曰:“五六月中,北窗下卧,遇涼風暫至,自謂是羲皇上人。
”《五柳先生傳贊》曰:“酣觞賦詩,以樂其志。
無懷氏之民與?葛天氏之民與?”蓋自孔子作《禮運》以後,儒者言治,惟及三代。
其跨三代而思跻于黃虞者,淵明一人而已。
且《桃花源記》明言“不知有漢,無論魏晉”,淵明豈區區以晉之臣子自待者哉!雖然,甘食美服,安居樂俗,鄰國相望,雞犬相聞,至老死而不相往來者,老氏之言也。
淵明亦志存《禮運》,而取辭道德者與? 第十八章 南北朝儒釋道三教之争 佛法自漢入中國,而大盛于六朝。
推厥由來,實以老莊之學,言虛言無,與法空之旨不遠,故清談行而象教興。
先驅之力,不可誣也。
然漢末道德、神仙二家,合為道教。
既掇拾佛氏之設施,以自恢廣。
北周天和(武帝)中,玄都道士所上經目,道經傳記符圖論至六千三百六十三卷(見甄鸾《笑道論》)。
此皆漢時所無。
而曆觀史傳,自晉以來賢士大夫事奉道教者,頗多有之。
如《晉書·何充傳》稱“郗愔與弟昙,奉天師道,而充與弟準,崇信釋氏。
謝萬譏之曰:‘二郗谄于道,二何佞于佛。
’”南齊張融作《門論》亦言:“吾門世恭佛,舅氏奉道。
”信道信佛,勢成對立。
于是向之以理近而援引者,終乃不得不以勢逼而擠排矣。
當時争端之烈,莫過于宋顧歡(《南史·隐逸傳》)之《夷夏論》。
司徒袁粲,既托為道人通公駁之(見《南史·顧歡傳》),而謝鎮之有《折夷夏論》,朱昭之有《難夷夏論》,朱廣之有《咨夷夏論》,釋慧通有《駁夷夏論》,釋僧愍有《戎華論》,明僧紹有《正二教論》(并見梁僧祐《宏明集》)。
入主出奴,齗齗不已。
然觀歡《論》曰:“五帝三王,不聞有佛;國師道士,無過老莊。
儒林之宗,孰出周孔。
若孔老非聖,誰則當之。
然二經所說,如合符契。
道則佛也,佛則道也。
其聖則符,其迹則反。
或和光以明近,或曜靈以示遠。
道濟天下,故無方而不入;智周萬物,故無物而不為。
其入不同,其為必異。
各成其性,不易其事。
是以端委缙紳,諸華之容。
剪發曠衣,群夷之服。
擎跽磬折,侯甸之恭。
狐蹲狗踞,荒流之肅。
棺殡榔葬,中夏之風。
火焚水沉,西戎之俗。
全形守禮,繼善之教。
毀貌易性,絕惡之學。
雖舟車均于緻遠,而有川陸之節;佛道齊乎達化,而有夷夏之别。
若謂其緻既均,其法可換者,而車可涉川,舟可行陸乎?今以中夏之性,效西戎之法。
既不全同,又不全異。
下育妻奴,上絕宗祀。
嗜欲之物,皆以禮伸;孝敬之典,獨以法屈。
悖禮犯順,曾莫之覺。
弱喪忘歸,孰識其舊。
且理之可貴者,道也;事之可賤者,俗也。
舍華效夷,義将安取。
若以道邪,道固符合矣;若以俗耶,俗則大乖矣。
屢見刻舷沙門,守株道士,交诤小大,互相彈射。
或域道以為兩,或混俗以為一。
是牽異以為同,破同以為異。
則乖争之由,淆亂之本也。
尋聖道雖同,而法有左右。
始乎無端,終乎無末。
泥洹仙化,各是一術。
佛号正真,道稱正一。
一歸無死,真會無生。
在名則反,在實則合。
但無生之交賒,無死之化切。
切法可以進謙弱,賒法可以退誇強。
佛教文而博,道教質而精。
精非粗人所信,博非精人所能。
佛言華而引,道言實而抑。
抑則明者獨進,引則昧者競前。
佛經繁而顯,道經簡而幽。
幽則妙門難見,顯則正路易遵。
此二法之辨也。
聖匠無心,方圓有體。
器既殊用,教亦異施。
佛是破惡之方,道是興善之術。
興善則自然為高,破惡則勇猛為貴。
佛迹光大,宜以化物。
道迹密微,利用為己。
優劣之分,大略在茲。
”其于佛、老異同,雖不無微中,而所以抑揚其間者,則不過夷夏禮俗之隔,未宜改從。
此何足以關尊事三寶者之口哉!至若依據玄妙内篇,謂:“老子入關,之天竺維衛國,因淨妙夫人晝寝,乘日精入其口中,剖右腋而生。
”并引《法華》《無量壽》《瑞應本起》諸經,謂:“釋迦成佛,有塵劫之數,或為國師道士儒林之宗。
”以相佐證。
誣罔牽合,尤授人以柄者也。
及于梁世,有所謂《三破論》者出。
第一破曰:“入國而破國。
诳言說僞,興造無費,苦克百姓。
使國空民窮,生人減損。
況不蠶而衣,不田而食。
國滅人絕,由此為失。
日用損廢,無纖毫之益。
五災之害,不複過此。
”第二破曰:“人家而破家。
使父子殊事,兄弟異法。
遺棄二親,孝道頓絕。
憂娛各異,歌哭不同。
骨肉生仇,服屬永棄。
悖化犯順,無昊天之報。
五逆不孝,不複過此。
”第三破曰:“入身而破身。
人生之體,一有毀傷之疾,二有髡頭之苦,三有不孝之逆,四有絕種之罪,五有亡禮(《宏明集》原作體,以意校改)從誡。
惟學不孝,何故言哉?誡令不跪父母,便竟從之。
兒先作沙彌,其母複作阿尼,則跪其兒。
不禮之教,中國絕之,何可得從?”棄變夏之淺談,本人倫以立說,義較進矣。
然曰:“道家之教,妙在精思得一,而無死入聖。
佛家之化,妙在三昧(譯言正受)神通,無生可冀。
詺死為泥洹(即涅槃,譯言滅度),未見學死而不得死者也。
”此則猶是神仙不死之妄見。
是故劉勰造《滅惑論》因以破之。
曰:“佛法煉神,道教煉形。
形氣必終,礙于一垣之裡;神識無窮,再撫六合之外。
明者資于無窮,教以勝慧;暗者戀其必終,诳以仙術。
仙術(《宏明集》二字不重,以意校補)極于餌藥,慧業始于觀禅。
禅煉真識,故精妙而泥洹可冀;藥駐僞器,故精思而翻騰無期。
若乃棄妙寶藏,遺智養身,據理尋之,其僞可知。
假使形翻,無濟(原作際,以意校改)神暗。
鸢飛戾天,甯免為鳥。
夫泥洹妙果,道惟常住。
學死之談,豈析埋哉!”以此觀之,以道攻佛,無猶操戈矛而冒彈石,強弱殊矣。
雖然,宗少文(《宋書·隐逸傳》)作論明佛,而雲:“教化之發,各指所應,世靳乎亂(亂,治也。
語見《莊子·逍遙遊》),洙泗所宏,應治道也。
純風彌雕,二篇乃作,以息動也。
儒以弘仁,道在抑動。
皆已撫教得崖,莫匪爾極矣。
”又雲:“孔、老、如來,雖三訓異路,而習善共轍也。
”(《宏明集》)然則道固不能奪佛,佛亦不能奪道與儒。
故當時論者,聘辯則各有所宗,而修習亦三門并涉。
張融《門論》謂專遵佛迹,而及其臨終,左手執《孝經》《老子》,右手執《小品》《法華》(《南齊書·張融傳》)。
陶宏景辟谷導引,而詣阿育王塔,自誓受五大戒(《梁書·處士傳》)。
逮北周衛元嵩作《齊三教論》七卷,其書雖不傳,然元嵩本沙門,今觀其《請造平延大寺書》謂:“唐、虞無佛圖而國安,齊、梁有寺舍而祚失者,未合道也。
但利民益國,則會佛心耳。
”持論如此,其必有融通儒釋之理者矣。
且夫儒之與道,本同一源。
乃佛教東來,談老莊者轉而趁佛。
于是撥有說無,寖失君人南面之旨。
此道與儒遠,而與佛近。
蓋一變也。
道者既心冀長生,而又依托佛義,用相塗飾。
及其不敵,遂更據周、孔之禮文,以攻佛氏之空寂。
此道假于佛而非佛,假于儒而非儒。
又一變也。
明智者出,嘗欲通三教而一之。
故孫綽《喻道》,著“周、孔即佛,佛即周、孔”之言(綽,東晉人。
《喻道論》見《宏明集》)。
顧歡作《論》,亦有“佛是老子,老子是佛”之議。
然而極理雖一,按迹終分。
故逮于隋、唐,終成三教鼎立之局。
而相習既久,迹亦兩忘。
又一變也。
此兩晉以來,儒釋道三教分合消長之大勢也。
第十九章 範缜 附蕭琛 齊、梁之世,不信佛者蓋鮮矣。
乃獨有一範缜。
缜,字子真。
南鄉舞陰人。
少孤貧,聞沛國劉瓛聚衆講學,往從之。
既長,博通經術,尤精三禮。
齊永明(武帝)中,竟陵王子良(武帝子)盛招賓客,缜為殿中郎,亦預焉。
子良精信釋教,而缜盛稱無佛。
子良問曰:“君不信因果,世間何得有富貴,何得有貧賤?”缜答曰:“人之生,譬如一樹花,同發一枝,俱開一蒂。
随風而堕,自有拂簾幌,墜于茵席之上;自有關籬牆,落于溷糞之側。
墜茵席者,殿下是也。
落糞溷者,下官是也。
貴賤雖複殊途,因果竟在何處。
”子良深怪之,然竟不能屈也。
先是,宋時宗少文、鄭道子,并著論明神不滅(少文所著即《明佛論》并見《宏明集》),以為神案於形,形有銷亡,神無滅沒。
或引延陵嬴博之辭(《明性論》。
延陵葬子嬴博事,見《禮記·檀弓》),或假蒙莊薪火之喻(《神不滅論》。
薪火之喻,見《莊子·養生主》),然其所謂神者,乃流轉之識,與虛明之照之合名。
故宗《論》謂“群生之神,其極雖齊。
而随緣遷流,成粗妙之識,而與本不滅矣。
”此言識之不滅也。
又謂“夫聖神玄照,而無思營之識者,由心與物絕,唯神而已。
故虛明之本,終始常住,不可雕矣。
”此言照之不滅也。
蓋惟識不滅,故有輪回地獄之報;惟照不滅,故有泥洹證佛之果。
是則純然竺氏之談,既非儒者之言神氣,亦非道家之謂谷神,尤不得以桓譚《新論·形神》之篇強相比附也(《新論·形神》見《宏明集》,然《後漢書·桓譚傳》注舉《新論》十六篇,篇名無《形神》,不知何故)。
顧此旨不存,則佛之教義将全随瓦解。
缜既不信佛,故為《神滅論》以申其意(見《宏明集》)。
論出,子良既集僧難之,又使王融謂之曰:“神滅既自非理,而卿執之,恐傷名教。
以卿之大美,何患不至中書郎。
而故乖刺為此,可便毀棄之。
”缜大笑曰:“使範缜賣論取官,已至今仆矣,何但中書郎哉!”守志不移如此,亦可謂硁硁君子者矣。
梁武代齊,因與缜有舊,以為晉安太守。
遷尚書左丞。
而竟坐事徙廣州。
追還,為中書郎,國子博士。
卒。
有文集十五卷。
今存者,才數篇而已。
缜《神滅論》辭甚繁富。
要其大旨,不過執形神是一而非二。
故曰:“或問:‘子雲神滅,何以知其滅也?’答曰:‘神即形也,形即神也。
是以形存則神存,形謝則神滅也。
’問曰:‘形者無知之稱,神者有知之名。
知與無知,即事有異。
神之與形,理不容一。
形神相即,非所聞也。
’答曰:‘形者,神之質;神者,形之用。
是則形稱其質,神言其用。
形之與神,不得相異也。
’問曰:‘神故非質,形故非用。
不得為異,其義安在?’答曰:‘名殊而體一也。
’問曰:‘名既已殊,體何得一?’答曰:‘神之于質,猶利之于刃;形之于用,猶刃之于利。
利之名,非刃也;刃之名,非利也。
然而舍利無刃,舍刃無利。
未聞刃沒而利存,豈容形亡而神在?’問曰:‘刃之與利,或如來說。
形之與神,其義不然。
何以言之?木之質,無知也;人之質,有知也。
人既有如木之質而有異木之知,豈非術有其一,人有其二耶?’答曰:‘異哉,言乎!人若有如木之質以為形,又有異木之知以為神,則可如來論也。
今人之質,質有知也;木之質,質無知也。
人之質非木質也,木之質非人質也。
安在有如木之質,而複有異木之知哉!’問曰:‘人之質所以異木質者,以其有知耳。
人而無知,與木何異?’答曰:‘人無無知之質,猶木無有知之形。
’問曰:‘死者之形骸,豈非無知之質耶?’答曰:‘是無知少質也。
’問曰:‘若然者,人果有如木之質,而有異木之知矣。
’答曰:‘死者有如木之質,而無異木之知。
生者有異木之知,而無如木之質。
’問曰:‘死者之骨骼,非生者之形骸耶?’答曰:‘生形之非死形,死形之非生形,區已革矣。
安有生人之形骸,而有死人之骨骼哉!’問曰:‘若生者之形骸,非死者之骨骼。
死者之骨骼,則應不由生者之形骸。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