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編 上古哲學史

關燈
之不可用也,見言談遊士事君之可以尊身也,商賈之可以富家也,技藝之足以糊口也。

    民見此三者之便且利也,則必避農。

    避農,則必輕其居。

    輕其居,則必不為上守戰也。

    ”(《農戰》)觀此,則農之用見矣。

    然其必兼言戰者,何也?人知戰之所以定外也,而不知戰之所以安内也。

    其言曰:“強國而不戰,毒輸于内,禮樂虱官生,必削;國遂戰,毒輸于敵,國無禮樂虱官,必強。

    ”(《去強》)又曰:“能生不能殺,曰自攻之國,必削;能生能殺,曰攻敵之國,必強。

    ”(《去強》)又曰:“夫聖人之治國也,能抟力,能殺力。

    ”(《壹言》)其抟力也,以富國強兵也;其殺力也,以事敵勸民也。

    是故國欲其強,而民欲其弱。

    曰:“民弱,國強。

    國強,民弱。

    故有道之國,務在弱民。

    ”(《弱民》)曰:“民之所樂民強,民強而強之,兵重弱。

    民之所樂民強,民強而弱之,兵重強。

    ”(《弱民》)國欲其富,而民欲其貧。

    曰:“治國能令貧者富,富者貧,則國多力,多力者王。

    ”(《去強》)曰:“貧者益之以刑,則富。

    富者損之以賞,則貧。

    治國之舉,貴令貧者富,富者貧。

    貧者富,富者貧,國強。

    ”(《說民》)蓋民辱則貴爵,弱則尊官,貧則重賞。

    是以以刑治民則樂用,以賞戰民則輕死,故戰事兵用而國強。

    民有私榮則賤列,強則卑官,富則輕賞。

    是以以刑治民則羞辱,以賞戰民則畏死,故兵農怠而國弱(用《弱民》原文)。

    觀此,則戰之用見矣。

    老子曰:“聖人不仁,以百姓為刍狗。

    ”若商君者,真可謂刍狗其民者也。

    然其招三晉之民,農耕于内,而出秦民,攻戰于外,卒以區區之秦,雄于天下,強國請服,弱國入朝,則民之失,正國之得也已。

     二 開塞 夫農,民之所苦。

    而戰,民之所危也。

    然犯其所苦,行其所危,而民群趨之而恐後者,則有開塞之道也。

    且人情生則計利,死則計名。

    名利之所出,不可不審也。

    今使利一出于地,則民莫不盡力矣。

    名一出于戰,則民莫不緻死矣。

    此所以開之也。

    民之所以不樂于農者,為學問、技藝、商賈可以富也。

    民之所以不樂于戰者,為遊宦、談說、私門可以貴也。

    今不貴學問,重商賈之征,而技藝之民不用,則求富者,必出于農矣。

    令國之大臣、諸大夫,不得進談說之士,絕遊宦之途,屏私門之請,則求貴者,必出于戰矣。

    此所以塞之也。

    (以上撮取《算地》、《農戰》二篇文意)開塞之道,在于賞罰。

    賞罰之行,在于重法。

    故其言曰:“民之外事,莫難于戰。

    輕法不可以使之。

    奚謂輕法?其賞少而威薄,淫道不塞之謂也。

    奚謂淫道?為辨智者貴,遊宦者任,文學私名顯之謂也。

    三者不塞,則民不戰,而事失矣。

    故其賞少,則聽者無利也;威薄,則犯者無害也。

    故開淫道以誘之,而以輕法戰之,是謂設鼠而餌以狸也。

    不亦幾乎!(幾,殆也)故欲戰其民者,必以重法。

    賞則必多,威則必嚴,淫道必塞。

    為辯知者不貴,遊宦者不任,文學私名不顯。

    賞多威嚴,民見戰賞之多,則忘死。

    見不戰之辱,則苦生。

    賞使之忘死,而威使之苦生,而淫道又塞,以此遇敵,是以百石之弩射飄葉也。

    何不陷之有哉!民之内事,莫苦于農。

    輕法不可以使之。

    奚謂輕法(舊作治,以意校正)?其農貧而商富,故其食賤者錢重,食賤則農貧,錢重則商富。

    末事不禁,則技巧之人利,而遊食者衆之謂也。

    故農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賈技巧之人。

    苟能令商賈技巧之人無繁,則欲國之無富,不可得也。

    故曰:欲農富其國者,境内之食必貴,而不農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則民不得無田,無田不得不易其食。

    食貴則田者利,田者利則事者衆。

    食貴籴貴不利,而又加重征,則民不得無去其商賈技巧而事地利矣。

    故民之力盡在于地利矣。

    ”(《外内》)夫國之所與立,不僅在農與戰也。

    商君必欲驅其民于農戰之一途,于是以禮樂、詩書、善修、孝弟、廉辯,為國之虱,而盡屏詩書文學之士不取。

    莊生有言:“知有用之用,而不知無用之用。

    ”(《莊子·人間世》)故其功至于富強,而其禍至于終秦之世,以嚴酷慘毒為厲于天下。

    吾觀其《賞刑》篇言:“壹賞,壹刑,壹教。

    ”而盛道:“湯武既破桀、纣,海内無害,天下大定,築五庫,藏五兵,偃武事,行文教,倒載幹戈,搢笏作樂,以申其德。

    ”亦若深知禮樂之事者。

    豈其專言農戰者,特以急一時之利,而待至功成治定,固将有以易之欤?而惜乎其死于惠文之黯,而未盡所施設也。

     三 更法 夫治國之有法也,猶醫人疾者之有方也。

    醫之用方,必中其疾。

    國之用法,必當其宜。

    故醫無定方,而國亦無不易之法。

    此其意,商君知之矣。

    其言曰:“天地設而民生之。

    當此之時,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

    其道親親而愛私。

    親親則别,愛私則險。

    民衆而以别險為務,則民亂。

    當此時也,民務勝而力征。

    務勝則争,力征則訟。

    訟而無正,則莫得其性也。

    故賢者立中正,設無私,而民說仁。

    當此時也,親親廢,上賢立矣。

    凡仁者以愛為務,而賢者以相出為道。

    民衆而無制,久而相出為道,則有(同又)亂。

    故聖人承之,作為土地貨财男女之分。

    分定而無制,不可,故立禁。

    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

    官設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

    既立君,則上賢廢,而貴貴立矣。

    然則上世親親而愛私,中世上賢而說仁,下世貴貴而尊官。

    上賢者,以道相出也。

    而立君者,使賢無用也。

    親親者,以私為道也。

    而中正者,使私無行也。

    此三者,非事相反也。

    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變,而行道異也。

    ”(《開塞》)又曰:“古之民樸以厚,今之民巧以僞。

    故效于古者,先德而治。

    效于今者,先刑而法。

    此俗之所惑也。

    ”(同前)惟其深明于古今之宜,德刑之用,故毅然為孝公變法而不顧,而雖有甘龍、杜摯之争,而曾不之稍移也。

    (見《史記·商君列傳》)又其言曰:“今世之所謂義者,将立民之所好,而廢其所惡也。

    其所謂不義者,将立民之所惡,而廢其所樂也。

    二者名貿實易,不可不察也。

    立民之所樂,則民傷其所惡。

    立民之所惡,則民安其所樂。

    何以知其然也?夫民憂則思,思則出度。

    樂則淫,淫則生佚。

    故以刑治則民威(同畏),民威則無奸,無奸則民安其所樂。

    以義教則民縱,民縱則亂,亂則民傷其所惡。

    吾所謂利者,義之本也。

    而世所謂義者,暴之道也。

    夫正民者,以其所惡,必終其所好;以其所好,必敗其所惡。

    ”(同前)此其言,與儒者民之所欲與聚、所惡勿施(《孟子》之言)若大有徑庭。

    然而民之好惡,正自難言。

    有一時之好惡,有本心之好惡。

    其好治而惡亂者,本心之好惡也;而貪于目前之安,苦于守法之不便,則一時之好惡也。

    故仲尼有麝裘之謗(見《呂氏春秋·樂成》篇),子産有孰殺之歌(見《左傳》)。

    使必徇一時之好惡,則有相與姑息而已矣。

    是故商君之刻深,商君之過也。

    若其法必令行,而不搖于一國之謗議,則非有高人之行,獨知之慮者,亦不足以幾之矣。

     附 論管商同異 世多以管、商并稱。

    然管仲相齊桓公,作内政以寄軍令。

    制五家以為軌,軌有長。

    十軌為裡,裡有有司。

    四裡為連,連為之長。

    十連為鄉,鄉有良人。

    以為軍令。

    五家為軌,故五人為伍,軌長率之。

    十軌為裡,故五十人為小戎,裡有司率之。

    四裡為連,故二百人為卒,連長率之。

    十連為鄉,故二千人為旅,鄉良人率之。

    五鄉一帥,故萬人一軍,五鄉之帥率之。

    (《管子·小匡》)其法蓋本《周官》鄉遂之舊,而使人與人相保,家與家相受,祭祀相福,死喪相恤,居處相樂,行作相和;與商君令民為什伍,而相收司(同伺)連坐(即前告奸之律,見《史記》本傳),不侔也。

    《牧民》以禮、義、廉、恥,謂之四維。

    而曰:“一維絕則傾,二維絕則危,三維絕則複,四維絕則滅。

    傾可正也,危可安也,複可起也,滅不可複安也。

    ”(《牧民》)與商君以禮樂、詩書、修善、孝弟誠信、貞廉仁義、非兵羞戰之十二者為六虱(見《靳令》),又不侔也。

    使士之子恒為士,農之子恒為農,工之子恒為工,商之子恒為商,而制國以為二十一鄉,商工之鄉六,士農之鄉十五(《小匡》),與商君之百縣之治一形,民不貴學問(并《墾令》篇語),重關市之賦,而驅商工一歸于農,又不侔也。

    不背曹沫之約,而反魯侵地(見《左傳》),與商君之欺魏公子卬(見本傳),又不侔也。

    蓋春秋之世,周之禮未盡廢。

    當時諸侯聘使往來,揖讓折沖,猶不必恃兵力。

    故召陵之師,楚以空言而屈(見《左傳》)。

    孔子稱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亦時為之也。

    及夫戰國,兵禍日烈。

    各國惟以兼并是務,苟可以強國益地,無不可為。

    其視忠信仁義,曾不足當尺地寸兵之用。

    商君所謂:“民愚則知可以王,世知則力可以王。

    ”(《開塞》)若戰國,固以力王之時也。

    是故退道德,而并刑力;廢詩書,而言農戰。

    然力者,世主之所重;而戰者,忠臣孝子之所難。

    素無仁義忠信以結民心,而責之以忠臣孝子難能之事,則勢有所不行。

    故其言曰:“國皆有法,而無使法必行之法。

    ”(《畫策》)使法必行之法,即舍嚴刑重誅,無他道。

    其以農戰強國,而以刑法弱民者,此也。

    由是言之,商君之與管仲,治有不同,蓋皆因時而然。

    今觀仲書,若《法禁》篇雲:“昔者聖王之治人也,不貴其傳學也,欲其人之和同以聽令也。

    ”《法法》篇雲:“惠者,多赦者也,先易而後難,久而不勝其禍。

    法者,先難而後易,久而不勝其福。

    故惠者,民之仇雠也;法者,民之父母也。

    ”其言實與商君合。

    蓋以法治者,必革姑息之政。

    故子産猛以濟寬,而孔子歎為古之遺愛(見《左傳》)。

    諸葛武侯亦言“威之以法,法行則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則知榮”。

    (《答法正書》,見《三國志注》)此則為治之體要,又非随時代而易者也。

    夫管、商皆遭時得用,與孔、老空言無施者不同。

    雖其急一時之效,不必悉軌于王道,而齊民以法,使國之弱者強,貧者富,聖人複起,即亦有不可盡廢者。

    商君曰:“凡世莫不以其所以亂者治,故小治而小亂,大治而大亂。

    ”(《慎法》)今言法者紛紛藉藉于天下,而緻治無分毫,長亂如丘山,不又為管、商之罪人也乎! 第八章 莊子 附列子 莊子者,宋國蒙人也。

    名周。

    嘗為蒙之漆園吏。

    惠施相梁惠王,而莊子與惠施友。

    計其時當與孟子相先後,而兩人始終不相聞,可異也。

    《列禦寇》篇謂:“或聘于莊子,莊子應其使曰:‘子見夫犧牛乎?衣以文繡,食以刍叔(同菽),及其牽而入于大廟,雖欲為孤犢,其可得乎?’”《史記》以楚威王當之,未知信否。

    然即此,莊子之為人可知矣。

    其學貫孔、老二家,而又益之以恣肆。

    《天下》篇曰:“以天下為沉濁,不可與莊語。

    以卮言為曼衍,以重言為真,以寓言為廣。

    ”故其意頗難知。

    《史記》謂周掊擊儒、墨,而如《人間世》《德充符》諸篇,其所以推崇孔子者甚至,所為掊擊者,豈其然乎?魏晉以來,佛教入中國,于是援莊老而入佛,謂其有出世之思。

    然七篇終之以《應帝王》,而《天下》篇明明謂内聖外王之道,則與佛之出世固迥殊矣。

    至近人摭拾其“萬物以不同形相禅”之一言(見《寓言》篇),又取與達爾文之《天演論》相比附,去莊子之真意益遠。

    則甚矣讀書之難也。

    (胡适之《哲學史大綱》創為此說,然“萬物以不同形相禅”句下,即繼之以“始卒若環,莫得其倫”,夫言天演,言進化,有始卒若環者乎?即此,胡氏之說不攻自破)《漢志》《莊子》有五十二篇,今存者三十三篇。

    而内七篇,前後連貫,當出周手。

    若外篇、雜篇,或多其門下附益,要亦七篇之羽翼也。

     一 大宗師 莊子之真實學問,在《大宗師》一篇。

    所謂“大宗師”者何也?曰:道也。

    故于本篇明揭之曰:“夫道,有情有信,無為無形,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

    ”此與老子“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元以名之,強名之曰道”,蓋同一意。

    然其曰“大宗師”者何也?蓋道者,虛名也,惟實證者得而有之,故曰:“有真人而後有真知。

    ”真人即大宗師也。

    《天下》篇曰:“古之所謂道術者,果惡乎在?曰:無乎不在。

    ”曰:“不離于宗,謂之天人。

    不離于真,謂之聖人。

    ”而本篇第一語即曰:“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為者,至矣。

    ”而終又引許由之言曰:“吾師乎!吾師乎!齑萬物而不為義,澤及萬世而不為仁,長于上古而不為老,覆載天地刻雕衆形而不為巧。

    ”明道也,真人也,大宗師也,名雖有三,而所指則一也。

    特以其本體言之,則謂之道;以其在人言之,則謂之真人,謂之大宗師耳。

    莊子惟得乎此,故能齊生死,一壽夭,而萬物無足以撄其心者。

    觀其所稱道,如子祀、子輿、子犁、子來、子桑戶、孟子反、子琴張之倫,類皆當生死之際、而安時處順,哀樂不入,此豈無所得而能緻然耶!(并見本篇)今人談莊子,不于此等處求之,而樂其洸洋之辯,散于萬物而不厭。

    抑所謂棄照乘之珠,而寶空椟者,非欤? 二 齊物論 夫随其成心而師之,誰獨且無師乎?奚必知代而心自取者有之,愚者與有焉。

    (用《齊物論》原文)顧愚者有之,而終身役役,不知其所歸者,一則執于物我之分,一則亂于是非之論。

    故物我之見不祛,是非之論不泯,而以言夫大宗師,譬之埳井之蛙而論四海之大也。

    此莊子《齊物論》之所以作也。

    然物我是非果可泯乎?夫囿于物我是非,則物我是非道之賊也。

    通于物我是非,則物我是非道之用也。

    故“齊物論”者,始于破物我是非之争,終于順物我是非之應。

    其破也,謂之以明;其順也,謂之因是。

    知夫以明因是之說,而物論無不齊矣,而道無不明矣。

    請嘗得而論之。

    其言曰:“物無非彼,物無非是。

    自彼則不見,自知則知之。

    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說也。

    ”(物方生方死,本惠子之說,見《天下》篇。

    此莊子用惠子以明己意也)此言彼是之無定也。

    又曰:“是亦彼也,彼亦是也。

    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

    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無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

    ”此以彼是之無定,而知彼是之非實有也。

    夫彼是既非實有,則天下之實有者何物哉?是則萬世之後,而一遇大聖知其解者,猶旦暮遇之者也。

    (《齊物論》語)是故破彼是之妄,即以顯道樞之真。

    其曰以明者,以真明妄,即以妄顯真也。

    然真既明矣,則妄亦非妄。

    何也?妄無定,妄無實,離真則妄,合真即真。

    故其言又曰:“因是因非,因非因是。

    ”此言是非之相因也。

    又曰:“可乎可,不可乎不可。

    道行之而成,物謂之而然。

    惡乎然?然于然。

    惡乎不然?不然于不然。

    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

    無物不然,無物不可。

    ”此則以是非之相因,而知是非然可之本然也。

    而總之曰:“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

    ”曰:“唯達者知通為一,為是不用而寓諸庸。

    ”曰:“聖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均。

    ”蓋因其是非而是非之,我無容心焉;因其然可而然可之,我無容心焉。

    則有是非,而是非未嘗有也;有然可,而然可未嘗有也。

    其有是非然可者,庸也,以應無窮也;而未嘗有是非然可者,不用也,樞之得其環中也。

    有而不有,用而不用,是則和也,天均之休也。

    今觀《齊物論》一篇,其言有無之序者,有二。

    一曰:“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

    惡乎至?有以為未始有物者,至矣、盡矣,不可以加矣。

    其次以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

    其次以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

    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虧也。

    ”此以自無而之有言也。

    自無而之有,而真發妄矣。

    其一曰:“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

    有有也者,有無也者,有未始有無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無也者。

    俄而有無矣,而未知有無之果孰有孰無也。

    ”此以自有而之無言也。

    自有而之無,而妄歸真矣。

    真發妄,則是其所是,非其所非,未為得也;妄歸真,則是者非之,非者是之,未為亂也。

    是故其言曰:“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為小;莫壽乎殇子,然彭祖為夭。

    天地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

    ”(以上并本篇)知秋毫可以大,而泰山可以小,殇子可以壽,而彭祖可以夭,則于是非無留滞。

    此不齊之齊,“齊物論”之極軌也。

     三 養生主 養生主者,主于養生也。

    養生奈何?欲知養生之說,當先知生之為何物。

    生者,大宗師之謂也。

    何以知生之為大宗師也?《大宗師》篇曰:“殺生者不死,生生者不生。

    ”又曰:“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

    ”而《養生主》篇曰:“緣督以為經,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養親,可以盡年。

    ”此其合者一也。

    《大宗師》篇曰:“知天之所為者,天而生也。

    知人之所為者,以其知之所知,以養其知之所不知。

    ”而《養生主》篇亦曰:“天也,非人也。

    天之生是使獨也。

    人之貌,有與也。

    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

    ”(“與”,與“獨”對文,外篇《田子方》孔子見老聃,老聃慹然似非人,孔子稱其“遺物離人而立于獨”,與此獨字正同。

    舊注以獨指足言,全誤)皆于天人分合之故,言之甚詳。

    此其合者二也。

    是故生者,以其本來言之;大宗師者,以其宗主言之。

    其實一也。

    然生何以須養?夫族庖月更刀,折也;良庖歲更刀,割也;而庖丁之刀,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于硎。

    其刀同,而巧拙之異若此者,養與不養之别也。

    今觀其言曰:“始臣之解牛之時,所見無非牛者。

    ”其心之專也為何如?“三年之後,未嘗見全牛也。

    ”其理之明也為何如?“方今之時,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視。

    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

    批大郤,導大窾,因其固然。

    ”其工夫之熟也為何如?“雖然,每至于族,吾見其難為。

    怵然為戒,視為止,行為遲。

    ”其意之慎也為何如?臨之以專心,持之以慎意,理明而工夫熟,豈必解牛哉,固無往而不善矣。

    (以上須參看本文全篇)《大宗師》曰:“其為物,無不将也,無不迎也,無不毀也,無不成也。

    其名為撄甯。

    撄甯也者,撄而後成者也。

    ”是之謂也。

    夫楊朱言養生,而莊周亦言養生。

    然楊子之言疏,而莊生之言實。

    若莊生者,可謂體明而用備者也。

     四 應帝王 《莊子·天下》篇言内聖外王之道,此莊子之真實語也。

    故其養生也,所以為己也,即以為天下也,以《人間世》入養生之樊,以《應帝王》既養生之實。

    其言曰:“聖人之治也,治外乎。

    正而後行,确乎能其事者而已矣。

    ”惟以治外為末,故以經式義度為欺德(并見本篇)。

    此其意于《天道》篇實發之。

    曰:“古之明大道者,先明天而道德次之。

    道德已明,而仁義次之。

    仁義已明,而分守次之。

    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

    形名已明,而因任次之。

    因任已明,而原省次之。

    原省已明,而是非次之。

    是非已明,而賞罰次之。

    ”曰:“書曰:‘有形有名。

    ’形名者,古人有之,而非所以先也。

    古之語大道者,五變而形名可舉,九變而賞罰可言也。

    驟而語形名,不知其本也。

    驟而語賞罰,不知其始也。

    倒道而言,迕道而說者,人之所治也,安能治人。

    驟而語形名賞罰,此有知治之具,非知治之道,可用于天下,不足以用天下。

    ”惟以正而後行确乎能其事為内,故以治天下為不足感于其心。

    此其意于《天地》篇實發之。

    曰:“玄古之君天下,無為也。

    天德而已矣。

    以道觀言,而天下之君正。

    以道觀分,而君臣之義明。

    以道觀能,而天下之官治。

    以道泛觀,而萬物之應備。

    ”曰:“古之畜天下者,無欲而天下足,無為而萬物化,淵靜而百姓定。

    ”且夫帝王者,大物也。

    有大物者,不可以物物,而不物故能物物。

    (不可以物物,不可以為物所物也。

    能物物,能物夫物也。

    語見《在宥》篇)故貴以身于為天下,則可以托天下。

    愛以身于為天下,則可以寄天下。

    (本《老子》語,而《莊子·在宥》篇亦稱之今曰應帝王,則其視帝王曾不若蚊虻之過目,其不物于帝王明矣。

    若是,獨往獨來,出入無旁,處乎無響(同向),行乎無方。

    其于治天下,獨一映也。

    (一映,語見《則陽》篇)《讓王》篇曰:“道之真以治身,其緒餘以為國家,其土苴以治天下。

    ”若莊子者,其土苴治天下者哉!嗚呼,遠矣! 先乎莊子者有列子。

    列子者,鄭人,名禦寇。

    《莊子》之書多稱之,謂其學于壺子(見《應帝王》),又載其為伯昏無人射事,而稱無人為先生(見《田子方》)。

    今所傳《列子》即言其師壺丘子林,而友伯昏無人(《仲尼》篇)。

    又其《黃帝》一篇,謂列子師老商氏,友伯高子。

    其言信否,皆未可知。

    然觀其載列子所自言,謂:“自吾之事夫子友若人也,三年之後,心不敢念是非,口不敢言利害,始得夫子一眄而已。

    五年之後,心庚(同更)念是非,口庚言利害,夫子始一解顔而笑。

    七年之後,從(同縱)心之所念,庚無是非,從口之所言,庚無利害,夫子始一引吾并席而坐。

    九年之後,橫心之所念,橫口之所言,亦不知我之是非利害與,亦不知彼之是非利害與,亦不知夫子之為我師,若人之為我友,内外進(同盡)矣。

    而後眼如耳,耳如鼻,鼻如口,無不同也。

    心凝形釋,骨肉都融,不覺形之所倚,足之所履,随風東西,猶木葉幹殼,竟不知風之乘我邪,我乘風乎?”道其學之進,親切若此,疑非後人所能托為。

    則其書之或真或僞,難臆定矣。

    要其所言,概與莊子合。

    其言:“有生不生,有化不化。

    不生者能生生,不化者能化化。

    ”(《列子·天瑞》)即莊子所謂“生生者不生”,“與物化者一不化者也。

    ”(上句《大宗師》,已見前。

    下句《知北遊》)其言:“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

    ”(《天瑞》)即莊子所謂“知大一,知大陰,知大目,知大均,知大方,知大信,知大定”也。

    (《徐無鬼》)是故附列子于莊子後,以見華胥氏之國,藐姑射之山(華胥氏之國,見《列子·黃帝》篇,藐姑射之山,見《莊子·逍遙遊》,蓋莊、列以自托者),蓋有相視而笑,而莫逆于心者。

    豈獨南郭子連牆二十年而得意無言,目若不相見哉。

    (事見《列子·仲尼》篇) 第九章 孟子 附曾子子思 又告子附見 孟子名轲,字子輿。

    鄒人也。

    生于周烈王四年,卒于赧王二十六年,年八十四(據清狄子奇《孟子編年》)。

    史稱受業于子思之門人,然其自謂:“乃所願則學孔子。

    ”又曰:“予未得為孔子徒也,予私淑諸人也。

    ”則其學實上接孔子。

    其言:“誠者,天之道也。

    思誠者,人之道也。

    ”與子思之《中庸》合,而亦未明言出于子思,即不得必其為子思之徒。

    史言有據無據,未可知矣。

    曆遊梁、齊、宋、魯、滕諸國。

    今七篇所載,與梁惠王、齊宣王、滕文公之言,多稱述堯、舜、湯、武,而論《書》,則曰:“盡信《書》,不如無《書》。

    ”論《詩》,則曰:“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

    ”信古而能斷,孔子以後,蓋一人而已。

    當孟子時,楊、墨之道與縱橫、長短之說并盛,曰:“楊、墨之道不息,聖人之道不著。

    ”于是距楊、墨,放淫辭。

    景春(春,孟子弟子)稱公孫衍、張儀為大丈夫,而孟子則曰:“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也。

    ”曰:“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

    ”雖不見用于齊、梁之君,而其言性言仁義,唐宋以來儒家,蓋不能出其範圍。

    韓昌黎且謂求觀聖人之道必自孟子始。

    (《昌黎集·送王埙秀才序》)非所謂豪傑之士耶!茲撮其荦荦大者如左。

     一 性善 孔子言性相近,而子思曰“天命之謂性”,至孟子則言性善。

    然《烝民》之詩:“天生烝民,有物有則。

    民之秉彜,好是懿德。

    ”作于尹吉甫,實在宣王之世。

    則天命性善之說,其由來蓋久矣。

    今觀《告子》(告子事迹不可考,或曰孟子弟子,然以與孟子問答之言觀之,知決非弟子也,要是當時一大家。

    至以後《盡心》篇浩生不害與告子認為一人,而謂告子名不害,疑亦非是)一篇,當時言性者,蓋有三說。

    曰:“性無善無不善。

    ”此一說也。

    曰:“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

    ”此二說也。

    曰:“有性善,有性不善。

    ”此三說也。

    而告子始言:“性,猶杞柳也。

    義,猶桮棬也。

    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桮棬。

    ”即性有不善。

    既又言:“性,猶湍水也。

    決諸東方,則東流;決諸西方,則西流。

    人性之無分于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于東西也。

    ”即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

    又曰:“生之謂性。

    食色,性也。

    ”則又似性無善無不善。

    蓋反複其說,總歸于善非性有,可以其義外一言推知也。

    故孟子駁之曰:“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

    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

    ”又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

    ”欲知孟子之說與告子之說之所以異,當知孟子所指之性與告子所指之性,實非同物。

    蓋告子之言性,乃“感于物而動性之欲也”之性。

    孟子之言性,乃“人生而靜天之性也”之性。

    (用《禮·樂記》語)以感于物而動者為性,故曰:“決諸東方則東流,決諸西方則西流。

    ”故曰義外。

    故認生之為性,食色為性。

    以人生而靜為性,故曰:“仁義禮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

    ”故曰:“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其好惡與人相近也者幾希。

    ”故曰義内,曰本心。

    (以上并《告子》)是故告子之言性也,其辭難曉,而性易見。

    孟子之言性也,其辭易知,而性難明。

    《盡心》篇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

    ”則不盡其心,性有不可得而知者矣。

    曰:“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于心。

    ”則非君子,有不能盡其性者矣。

    至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聲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

    有命焉。

    君子不謂性也。

    仁之于父子也,義之于君臣也,禮之于賓主也,智之于賢者也,聖人之于天道也,命也。

    有性焉。

    君子不謂命也。

    ”是衆人所以為性者,君子不謂之性,衆人所以為非性之所得而為者,君子則謂之性,尤其彰明較著者矣。

    夫性之難如此,故其與恒人言,不曰“性”而曰“良知良能”,曰“天之降才”,曰“不忍人之心”,曰“心之所同然”,曰“恻隐之心,仁之端也。

    羞惡之心,義之端也。

    辭讓之心,禮之端也。

    是非之心,智之端也”,皆從性之本源流露處,随方指點。

    而及道性善,必以堯舜為言,蓋惟堯舜性之。

    (孟子曰:“堯舜,性之也。

    ”又曰:“堯舜,性者也。

    ”并見《盡心》篇)不原之于堯舜,即無以見性之善,亦即無以見性之為性。

    此孟子之微意也。

    今人隻知孟子言性善,而于其所謂性,所謂善,不能深察而明辨之。

    或且疑其不如告子之言為近人,則甚矣有貴于己而弗思者之衆也。

    (孟子曰:“人人有貴于己者,弗思耳。

    ”見《告子》篇) 二 擴充 夫既以恻隐、羞惡、辭讓、是非為仁、義、禮、智之四端。

    則非擴充即不足以盡其性。

    此擴充之說,所為繼性善之說而作也。

    顧孟子之言擴充有二。

    一者由小而擴充之大,如曰:“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擴而充之矣。

    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

    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

    ”又如曰:“人皆有所不忍,達之于其所忍,仁也。

    人皆有所不為,達之于其所為,義也。

    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也。

    人能充無穿窬之心,而義不可勝用也。

    人能充無受爾汝之實,無所往而不為義也。

    ”皆是也。

    而其言之尤剀切明著者,則如曰:“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

    嘑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鐘,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蓋人惟明于小而暗于大,故養一指而失肩背,養樲棘而舍梧槚。

    (語并見《告子》)欲其不以小而至于梏亡,故曰:“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

    ”一者由近而擴充之遠,如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又如曰:“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

    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也;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

    親親,仁也;敬長,義也。

    無他,達之天下也。

    ”皆是也。

    而其言之尤沉痛警覺者,則如曰:“仁者以其所愛,及其所不愛。

    不仁者以其所不愛,及其所愛。

    ”蓋人惟察于近而忽于遠,故不忍于觳觫之釁牛,而忍于肝腦塗地之士臣。

    不宥于失伍之戟士,而宥于立而視民之死之大夫。

    (上句見《梁惠王》,下句見《公孫醜》)欲其不以近而為之陷溺,故曰“善推其所為而已”。

    由前之說則體立,由後之說則用全。

    程子曰“孟子言擴充,其功不在禹下”,信夫! 三 知言養氣 孟子之真實學問,在知言養氣。

    而知言養氣,即擴充之功。

    何以言之?孟子曰:“氣,體之充也。

    ”又曰:“以直養而無害,則塞于天地之間。

    ”其始充之一身,而其極塞于天地,非擴充何以至此。

    顧擴充以性言,而此以氣言,何也?言氣,猶言性也。

    就心言,則曰性;就身言,則曰氣。

    《盡心》章曰:“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

    ”于氣曰養,于性亦曰養,明氣與性非有二矣。

    雖然,氣之同于性者,其生也;而氣之異于性者,其習也。

    居移氣,養移體,斯氣有非其性者矣。

    氣有非其性,則言氣固無以見性。

    故特區而别之,曰“浩然之氣”;而于其微之微也,則曰“平旦之氣”,曰“夜氣”。

    然言平旦之氣,言夜氣,盡人之所有也;言浩然之氣,則非盡人之所得有也。

    于其所有而實以指之,雖愚者易明焉;非其所有而虛以象之,雖智者不能無惑焉。

    是故公孫醜問何謂浩然之氣,而孟子亦曰難言。

    難言而不得不言,于是先虛以象之曰:“其為氣也,至大至剛。

    ”而即實以案之曰:“其為氣也,配義與道。

    ”曰:“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

    ”夫知浩然之氣之本于集義,則本體在是,工夫亦即在是。

    知言以辯之,持志以守之,而義無不集矣。

    此所以知言與養氣并提也。

    抑養氣雖即擴充,而言養亦與擴充有别。

    擴充如火之然,如泉之達;養如雨露之潤,如草木之長。

    擴充見其力,養不見其力。

    故擴充猶可以氣魄承當,可以意見湊迫;而養則須義精仁熟,渣滓俱融。

    故擴充未必能養,而養則無不能擴充。

    觀其宋人一喻,曰:“天下之不助苗長者寡矣。

    以為無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

    助之長者,揠苗者也,非徒無益,而又害之。

    ”緻力于勿忘勿助之間,而守約于自反而縮之内,以此不動心,亦即以此踐形。

    其與蒙莊之《養生主》《德充符》,蓋有若合符節者。

    吾嘗言莊、孟同時,而所言多合,惜其不得一相印證。

    道術之裂,往而不反。

    豈非天哉!(宜取《孟子》“不動心”一章本文熟玩之,不然,不易曉也) 四 義利之辨 孔子罕言利,而曰:“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

    ”意謂義可以喻有德,而利可以喻齊民,則未始絕人以言利也。

    (“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與言“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一意,注誤)至孟子則曰:“雞鳴而起,孳孳為善者,舜之徒也。

    雞鳴而起,孳孳為利者,跖之徒也。

    欲知舜與跖之分,無他,利與善之間也。

    ”辨義利之嚴如此。

    是非孟子之必異于孔子也,蓋至戰國之世,言利之風益盛,或曰:“我能為君辟土地,充府庫。

    ”或曰:“我能為君約與國,戰必克。

    ”循此而不變,勢非至率獸食人,而人相食不止。

    當時如墨翟、楊朱之徒,未嘗不思有以救之,而其所号于天下者,曰“交相利”(墨子之言,已見前),曰“利物不由于義”(楊子之言,見《列子·楊朱》篇),以利止利,猶以水救水,以火救火,益多而已,未見其有濟也。

    故孟子首絕言利之萌。

    其答梁惠王利國之問,則曰:“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

    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

    ”曰:“亦有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而宋牼(即宋钘)欲以利說止秦、楚之兵,孟子則曰:“先生之志則大矣,先生之号則不可。

    先生以利說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悅于利,以罷三軍之師。

    是三軍之士樂罷而悅于利也。

    為人臣者懷利以事其君,為人子者懷利以事其父,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