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是七經小傳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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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之外複有躬舌,躬舌身三者異者,則五十弓之侯其崇丈八尺,七十弓之侯其崇二丈二尺,九十弓之侯其崇二丈六尺,既難卷舒矣,至其設之又令參侯去地一丈五寸少半寸,計其上綱則三丈二尺五寸少半寸也,大侯去地二丈二尺五寸少半寸,計其上綱則四丈八尺五寸少半寸也,此之難信,不俟言矣。

    鄭意以謂不若是,則大侯之鹄不見于參,參不見于幹,然雖如鄭說,求之大侯之鹄終不能見于參,參亦終不能見于幹也。

    胡不嘗試以勾股求之,人去幹五十步,幹去參二十步,幹高一丈九尺二寸,令人目高七尺,從幹望參,計參侯之鹄去地二丈四尺五分寸之四,乃能見之,今鄭所說參侯之鹄去地一丈九尺二寸,高則高矣,欲使鹄裁見,不足二寸,如使鹄盡見,不足四尺八寸五分寸之四,從參視大侯亦然,然則非也。

    且鄭意謂三侯重張,當使後侯高前侯耳,是與經不合,經令獲者執旌各負其侯,執旌者欲使射者視之審也,如令大侯在參之背,參在幹之背,其去地皆數十尺,雖執旌安得而負之,而射者亦安得而睹之哉?又經雲狸步張三侯者,非謂射者之志,謂張之者之法也,而鄭以謂射當如狸之拟物,何預于張侯乎?且鄭不獨誤于此,經曰:“士旅酌,若命複射,則不獻庶子司射命射,惟欲卿大夫皆降再拜稽首,公答拜,一發中三侯皆獲。

    ”是言值一中侯辄釋獲耳,而鄭以謂矢揚觸而有參中者,是又失之也,亦惑矣哉! 喪服:無服之殇,以日易月。

    以日易月者,假令長子也,其本服三年,以日易月,則殇之二十五日;餘子也,其本服朞,以日易月,則殇之十三日。

     少牢饋食曰:“日用丁巳。

    ”又曰:“來日丁亥。

    ”此皆取于丁者也。

    所以取于丁者,以先庚三日後甲三日,所謂内事用柔日也。

    凡祭祀蔔日不蔔辰,故郊蔔辛,社蔔甲,宗廟蔔丁也。

    若蔔辰,則此旬之辰後旬或有不備矣。

    康成注丁巳乃雲來月之巳,注丁亥乃雲苟有亥焉可也,皆失禮意。

     禮記 曲禮曰:“疑事毋質,直而勿有。

    若夫坐如屍,立如齊。

    ”若夫,說者以為若丈夫,此僻而不辭。

    予案曾子曰:“若子惟巧變,故父母安之。

    若夫坐如屍,立如齊,弗信不言,言必齊色,此成人之善者也。

    未得為人子之道也。

    ”此兩若夫之文同,疑曲禮本取曾子之言而誤留若夫,不然,則當雲“若夫坐如屍,立如齊,弗信不言,言必齊色,此成人之善者也”,而全脫一簡,失弗信以下一十五字。

     太上貴德,其次務施報。

    太上者,緻極之稱,猶言大備全德之人也。

    全德之人,自得而已,奪之不以為損,予之不以為益,愛之不自以為仁,利之不自以為義,所謂不知有之者也。

    其次,奪之知損,予之知益,愛之為仁,利之為義,所謂親之譽之者也。

    故施則必報,是以不可無禮也。

    自禮記、左氏、老子,凡所言太上者,皆若此,系其人,不系其時。

     執玉,其有借者,則裼;無借者,則襲。

    此直謂朝聘時耳。

    圭璋璧琮琥璜皆玉也。

    執璧琮琥璜,則與帛錦繡黼同升,所謂有借,有借則裼,裼者,禮差輕,尚文也;執圭璋,則特達,所謂無借,無借則襲,襲者,禮方敬,尚質也。

    裼襲系于有借無借,不系于有缫無缫。

    又,缫非借,借非缫,借者,薦也;缫者,組也。

    禮之質文,以圭璋琥璜為輕重,而不在一尺之組屈伸也。

     言谥曰類,類當為诔,聲誤耳,謂诔而谥之也。

     檀弓曰:“聖人之葬人與人之葬聖人也,子何觀焉【與,語助辭】?複,盡愛之道也,有禱祠之心焉。

    ”禱祠,猶願幸耳。

    史記曰:“此禱祠而求也。

    ” 人喜,則斯陶,陶斯詠,詠斯猶,猶斯舞,舞斯溫,溫斯戚,戚斯歎,歎斯辟,辟斯踴。

    案人舞宜樂,不宜更愠,又不當漸至辟踴,此中間有遺文矣。

    蓋本曰:“人喜,則斯陶,陶斯詠,詠斯猶,猶斯舞,舞斯蹈矣。

    人悲,則斯愠【愠,憤不足】,愠斯戚,戚斯歎,歎斯辟,辟斯踴矣。

    ”自喜而下,五變而至蹈;自悲而下,亦五變而至踴,所謂孺子慕者也。

     般爾以人母嘗巧【嘗試也】,則豈不得以其母以嘗巧者乎【母當作毋,字誤,以恕責之】,則病者乎? 殷人作誓而民始畔,周人作防而民始疑。

    誓防皆當出于天子爾,殷既衰,諸侯專誓;周既衰,諸侯專盟。

     王制曰:“千裡之内曰甸,千裡之外曰采曰流。

    ”此據綏服居中而言,内千裡,外千裡,則五服可知。

    采亦當作蔡,聲誤也。

     關譏而不征,謂羇旅士民也。

    至于商,猶征之。

     五十養于鄉,六十養于國,七十養于學。

    養于鄉者,鄉飲酒之禮,五十者始預于養也;六十養于國者,有命赒饩老者,則及之矣;養于學者,則君就行焉。

     文王世子:周人立四代之學者,此直謂一處并建四學耳。

    周人辟雍,則辟雍最居中,其北為有虞氏之學,其東為夏後氏之學,其西為商人之學。

    當學羽籥幹戈者,就東序;學禮者,就瞽宗;學書者,就虞庠。

    辟雍惟天子養老及出師成謀與受俘、大射等就焉。

    當天子至于辟雍,則三學之人環水而觀矣。

    周人又以有虞氏之庠建之于鄉,故鄉有庠;以夏後氏之序建之于州,故州有序;以鄉人之校建之于黨,故黨有校。

    自黨以下,皆為小學,而非四代之制,以教童子而已。

    擇小學之秀者移之校,擇校之秀者移之序,擇序之秀者移之庠,擇庠之秀者移之太學。

    太學在郊,以其包四代之制,故記禮者或有指虞庠名之,或有指東序名之,之所以紛紛如此之多者,所指之體偏也。

     凡釋奠者,必有合也,有國故,則否。

    合謂合樂也,春釋萊合舞,秋頒學合聲,釋奠則并合之以侑神也。

    有國故者,謂兇禮、師旅也,惟是不合。

     郊特牲曰:“凡飲養陽氣也,凡食養陰氣也。

    故春禘而秋嘗,春飨孤子,秋食耆老,其義一也。

    ”而食嘗無樂【此五字衍】。

     玉藻曰:“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