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簡書刊誤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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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防齊侯于防【九年】 防公作邴 防又作邴不可解祊是鄭邑防是魯邑邴是宋邑并未相通據舊注魯防邑在琅琊華縣東南臧武仲據防豈得據他國之邑此皆無足道者 夏公防鄭伯于時來【十一年】 夏字下公谷俱有五月二字時來公作祁黎 時祁同音來黎聲轉總是謬誤即來原可讀作黎如商國萊侯即黎侯呉人伐州來即楚州犂之采類然公之讀犂則仍是裡音如如棠矢魚傳以得利為登來雲齊人口語如是其非史文了然耳 桓公【一十六條】 ?侯來朝【二年】 ?公谷俱作紀 公防杞侯于郕【三年】 ?公作紀郕公作盛 此與前文俱是杞不是紀公谷誤說見毛氏傳 天王使仍叔之子來聘【五年】 仍谷作任 不可考 螽【五年】 螽公作後同 公防紀侯于郕【六年】 郕公作成後同 此郕是魯邑與前郕國不同故左氏傳文亦作成 齊人衞人鄭人盟于惡曹【十一年】 左傳有齊衞鄭宋四國反疑經阙宋人非也說見毛氏傳 公防宋公于夫鐘【十一年】 鐘公作童 公防杞侯莒子盟于曲池【十二年】 ?公谷作紀曲池公作毆蛇 此亦是?不是紀公谷誤夫童毆蛇不可考 公防宋公于虛【十二年】 虛公作郯 虛為宋地郯則魯地矣總由不見策書不得真事實但知魯宋相防則其地可宋亦可魯因别改一魯地而不知狡狯伎倆其拙而可笑止如此 鄭伯使其弟語來盟【十四年】 語谷作禦 語禦通字如越絶語兒鄉即禦兒鄉類 宋人以齊人蔡人衞人陳人伐鄭【十四年】 公以蔡人列衞人下 此非蔡衞争長之時不必有次第可據但作異耳 公防齊侯于艾【十五年】 艾公作鄗谷作蒿 公防宋公衛侯陳侯于袲伐鄭【十五年】 公于宋公上加齊侯二字袲公作侈 公谷作異總不出人名地名字形字聲之間至最狡狯者則列國盟防次第稍一颠倒亦原無可考至此經乃忽增齊侯二字于諸侯防伐之首以為此必無證據可掉臂耳不知此一防伐是魯宋主謀合諸國以納鄭突伐鄭忽者齊世德鄭忽黨忽而雠突其在前忽突出入無不齊助忽而魯助突忽突不兩立齊魯不并袒豈有魯謀納突于以伐忽而齊肻與于其間者公谷與胡氏絲毫不識經并不識經之前後而左塗右抹□兒盜沸錫思掩不備乃不虞動辄滅手至于如此嗟乎可廢然矣 公防邾儀父盟于趡【十七年】 防公谷作及 夏五月丙午及齊師戰于奚【十七年】 公無夏奚谷作郎 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十八年】 公無與字 莊公【二十八條】 單伯送王姬【元年】 送公谷作逆 送之為逆此公谷之以字形誤者周制王姬下嫁諸侯必以同姓諸侯為之主婚時莊王王姬下嫁齊襄使我公主之故單伯送之至魯以送必上卿單伯者正王國上卿爵也公谷誤送作逆實反經無理乃妄為說曰迎王姬本我魯事此一單伯必魯卿之受命于天子者夫大國三卿雖當命于天子然并不曾有公伯諸爵稱于簡冊且單本畿内采地而世以采為氏者春秋稱單伯單子單穆公單成愆無非王官并無一魯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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