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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諸國風,多是東遷以後之作,率皆諸國史官所自記録。
方周之盛,美刺不興,漢廣、江沱諸詩,雖足見諸侯之美,而風化之原實繫於周。
其後天子不能統一諸侯,諸侯善惡皆無與於周,故不以美刺,皆謂之變風,以其不繫於二南,而各自爲風也。
周禮,王巡守,則大史、大師同車。
又其官屬所掌,皆有世奠繫之説。
方采詩之時,大師掌其事而大史録其時世。
及巡守禮廢,大師不復采詩。
而後諸國之詩,皆其國史所自記録,以考見風俗盛衰、政治得失。
若左傳於高克之事則曰“鄭人爲之賦清人”,莊姜之事則曰“衛人爲之賦碩人”,必有所據矣。
故大序曰:“國史明乎得失之迹,傷人倫之廢,哀刑政之苛,吟詠情性,以諷其上,逹於事變,而懷其舊俗。
”是説詩者不可不辯采詩之時世也。
黍離降爲國風,此時王澤猶未竭也,故人民忠愛其君,猶能若此。
其後聽者既玩,而言者亦厭,遂與之相忘,則雖國風,亦不可復見。
至此,則書契以來文治之迹始剗絶矣。
以時考之,國風止於澤陂,在頃王之世,當魯文公之時,故曰“王者之迹熄而詩亡”」。
故説詩者尚論其世也,先生經學自得之説爲多,以其書不大傳,故掇其關於體要者著之。
當是時,唯臨川吳文正公辯學正誼,盡通諸經,最爲知先生者,嘗拜集賢之命,至揚而還,養疾九江濓谿書院,見先生所著易學濫觴、春秋指要,心大善之,題其卷端曰:「楚望父之著經也,其志可謂苦矣。
易欲明象,春秋欲明書法,蓋將前無古而後無今。
」又得六經辨釋補注,觀之,謂學者曰:「今人無能知黃楚望者。
孟子曰:“能言距楊墨者,聖人之徒也。
”楚望其人乎!」亦爲序以歸之。
其略曰:「楚望貧而力學,讀易、春秋、周官、禮記,爲之辯釋補注,弘綱要義,昭揭其大而不遺其小,究竟謹審,灼有真見。
先儒舊説可信者,拳拳尊信,不敢輕肆臆説以相是非。
用工深,用意厚。
以予所見明經之士,未有能及之者也。
晩年見此,寧不爲之大快乎?予歎美之不足,因以諗于學者。
」蓋必於諸經沈潛反覆,然後有以見其用工之不易,用意之不苟雲。
然先生雅自慎重,其學未嘗輕與人言,以爲其人學不足以明聖人之心志,不以六經明晦爲己任,則雖與之言終日,無益也。
學士李公溉之使還過九江,請先生於濂谿書院,會寓公縉紳之士,躬定師弟子禮,假舘廬山,受一經之學,又將經紀先生家,爲子孫計。
先生謝曰:「以君之才,輟期歲之功,何經不可明?然亦不過筆授其義而已。
若予,則於艱苦之餘,乃能有見。
吾非邵子,不敢以二十年林下期君也。
」李學士爲之歎息而去。
或謂先生:「幸經道已明於己,而又閟於人,如此豈無不傳之懼乎?」先生曰:「聖經興廢,上關天運。
子以爲區區人力所緻乎?」德化縣令王君子翼,請刊補注,藏先生家,先生猶慎重之,非其人不傳也。
薦經寇亂,故宅爲墟,遺書之存者,鮮矣。
悲夫!先生寧使其學不傳於後,終不肯自枉以授諸人,是故能以數十年之勤,盡究諸經於闕塞之餘,而不能使聖人之心大明於天下後世,蓋其道若是也,豈非天乎?昔者吾夫子贊易,删詩,定書,正禮、樂,脩春秋,將以爲百王大典,遭秦焚書滅學,帝王經世之法遂斬然湣絶於斯時。
蓋自開闢以來,宇宙橫分一大變也。
鄭康成當專門固陋之世,以一家之學,纂釋群經,具著成説。
孔穎逹考覈百家,大明鄭義,雖於聖人之道無聞,而博古窮經,斯以勤矣。
自是四百餘年,習爲定論。
至宋,清江劉原父始以聰明博洽之資,據經考禮,欲盡排周秦以來傳注之失。
宋代經學之盛,劉公實張之,而説者日新矣。
及子朱子出,而群言有所折衷,遂定于一,猶吾夫子之志也,然朱子於易,簡其辭,微其義,將使學者皆得自緻於經。
晩歲猶拳拳禮學而弗克論著。
其成書貴闕疑,而又深疑古今文之異體。
春秋獨得書法廢失之由,折衷諸傳,各極其當矣。
而門人學者,於二經師説,不能有所發明,故君子論古今經注,以爲自朱子詩集傳之外,俱不無遺憾也。
先生乃欲以近代理明義精之學,用漢儒博物考古之功,加以精思沒身而止,此蓋吳公所謂前無古而後無今者也。
嗚呼!其遂不傳也與。
汸始拜先生于其門,請問治經之要。
先生念其遠來,不以爲不可教,告之曰:「在緻思而已。
然不盡悟傳注之失,則亦不知所以爲思也。
」請問緻思之道,先生曰:「當以一事爲例。
禮:“女有五不娶,其一爲喪父長子。
”注曰:“無所受命。
”近代説者曰:“蓋喪父而無兄者也。
”女之喪父無兄者多矣,何罪而見絶於人如此?其非先王之意,明矣。
姑以此思之,或二三年,或七八年,倘得其説,則知先儒説經,其已通者,未必皆當,其未通者,未嘗不可緻思也。
」汸退而思之,女之喪父無兄者,誠不當與逆、亂、刑、疾之子同棄于世,久之,乃得其説,曰:「此蓋宋桓夫人、許穆夫人之類爾。
故曰無所受命。
」注猶未失也。
若喪父而無兄,則期功之親皆得爲之主矣。
嘗以質于先生,先生曰:「子能如是求之,甚善。
然六經疑義若此者,衆矣。
當務完養而慎思之,毋輕發也。
」遂授以求春秋之要,曰:「楚殺其大夫得臣,此書法也,當求之於二百四十二年之内。
夫人姜氏如齊師,此書法也,當求之於二百四十二年之外。
」汸思之經歲,不得其説,先生爲易置其語曰:「夫人姜氏如齊師,此書法也,當求之於二百四十二年之
方周之盛,美刺不興,漢廣、江沱諸詩,雖足見諸侯之美,而風化之原實繫於周。
其後天子不能統一諸侯,諸侯善惡皆無與於周,故不以美刺,皆謂之變風,以其不繫於二南,而各自爲風也。
周禮,王巡守,則大史、大師同車。
又其官屬所掌,皆有世奠繫之説。
方采詩之時,大師掌其事而大史録其時世。
及巡守禮廢,大師不復采詩。
而後諸國之詩,皆其國史所自記録,以考見風俗盛衰、政治得失。
若左傳於高克之事則曰“鄭人爲之賦清人”,莊姜之事則曰“衛人爲之賦碩人”,必有所據矣。
故大序曰:“國史明乎得失之迹,傷人倫之廢,哀刑政之苛,吟詠情性,以諷其上,逹於事變,而懷其舊俗。
”是説詩者不可不辯采詩之時世也。
黍離降爲國風,此時王澤猶未竭也,故人民忠愛其君,猶能若此。
其後聽者既玩,而言者亦厭,遂與之相忘,則雖國風,亦不可復見。
至此,則書契以來文治之迹始剗絶矣。
以時考之,國風止於澤陂,在頃王之世,當魯文公之時,故曰“王者之迹熄而詩亡”」。
故説詩者尚論其世也,先生經學自得之説爲多,以其書不大傳,故掇其關於體要者著之。
當是時,唯臨川吳文正公辯學正誼,盡通諸經,最爲知先生者,嘗拜集賢之命,至揚而還,養疾九江濓谿書院,見先生所著易學濫觴、春秋指要,心大善之,題其卷端曰:「楚望父之著經也,其志可謂苦矣。
易欲明象,春秋欲明書法,蓋將前無古而後無今。
」又得六經辨釋補注,觀之,謂學者曰:「今人無能知黃楚望者。
孟子曰:“能言距楊墨者,聖人之徒也。
”楚望其人乎!」亦爲序以歸之。
其略曰:「楚望貧而力學,讀易、春秋、周官、禮記,爲之辯釋補注,弘綱要義,昭揭其大而不遺其小,究竟謹審,灼有真見。
先儒舊説可信者,拳拳尊信,不敢輕肆臆説以相是非。
用工深,用意厚。
以予所見明經之士,未有能及之者也。
晩年見此,寧不爲之大快乎?予歎美之不足,因以諗于學者。
」蓋必於諸經沈潛反覆,然後有以見其用工之不易,用意之不苟雲。
然先生雅自慎重,其學未嘗輕與人言,以爲其人學不足以明聖人之心志,不以六經明晦爲己任,則雖與之言終日,無益也。
學士李公溉之使還過九江,請先生於濂谿書院,會寓公縉紳之士,躬定師弟子禮,假舘廬山,受一經之學,又將經紀先生家,爲子孫計。
先生謝曰:「以君之才,輟期歲之功,何經不可明?然亦不過筆授其義而已。
若予,則於艱苦之餘,乃能有見。
吾非邵子,不敢以二十年林下期君也。
」李學士爲之歎息而去。
或謂先生:「幸經道已明於己,而又閟於人,如此豈無不傳之懼乎?」先生曰:「聖經興廢,上關天運。
子以爲區區人力所緻乎?」德化縣令王君子翼,請刊補注,藏先生家,先生猶慎重之,非其人不傳也。
薦經寇亂,故宅爲墟,遺書之存者,鮮矣。
悲夫!先生寧使其學不傳於後,終不肯自枉以授諸人,是故能以數十年之勤,盡究諸經於闕塞之餘,而不能使聖人之心大明於天下後世,蓋其道若是也,豈非天乎?昔者吾夫子贊易,删詩,定書,正禮、樂,脩春秋,將以爲百王大典,遭秦焚書滅學,帝王經世之法遂斬然湣絶於斯時。
蓋自開闢以來,宇宙橫分一大變也。
鄭康成當專門固陋之世,以一家之學,纂釋群經,具著成説。
孔穎逹考覈百家,大明鄭義,雖於聖人之道無聞,而博古窮經,斯以勤矣。
自是四百餘年,習爲定論。
至宋,清江劉原父始以聰明博洽之資,據經考禮,欲盡排周秦以來傳注之失。
宋代經學之盛,劉公實張之,而説者日新矣。
及子朱子出,而群言有所折衷,遂定于一,猶吾夫子之志也,然朱子於易,簡其辭,微其義,將使學者皆得自緻於經。
晩歲猶拳拳禮學而弗克論著。
其成書貴闕疑,而又深疑古今文之異體。
春秋獨得書法廢失之由,折衷諸傳,各極其當矣。
而門人學者,於二經師説,不能有所發明,故君子論古今經注,以爲自朱子詩集傳之外,俱不無遺憾也。
先生乃欲以近代理明義精之學,用漢儒博物考古之功,加以精思沒身而止,此蓋吳公所謂前無古而後無今者也。
嗚呼!其遂不傳也與。
汸始拜先生于其門,請問治經之要。
先生念其遠來,不以爲不可教,告之曰:「在緻思而已。
然不盡悟傳注之失,則亦不知所以爲思也。
」請問緻思之道,先生曰:「當以一事爲例。
禮:“女有五不娶,其一爲喪父長子。
”注曰:“無所受命。
”近代説者曰:“蓋喪父而無兄者也。
”女之喪父無兄者多矣,何罪而見絶於人如此?其非先王之意,明矣。
姑以此思之,或二三年,或七八年,倘得其説,則知先儒説經,其已通者,未必皆當,其未通者,未嘗不可緻思也。
」汸退而思之,女之喪父無兄者,誠不當與逆、亂、刑、疾之子同棄于世,久之,乃得其説,曰:「此蓋宋桓夫人、許穆夫人之類爾。
故曰無所受命。
」注猶未失也。
若喪父而無兄,則期功之親皆得爲之主矣。
嘗以質于先生,先生曰:「子能如是求之,甚善。
然六經疑義若此者,衆矣。
當務完養而慎思之,毋輕發也。
」遂授以求春秋之要,曰:「楚殺其大夫得臣,此書法也,當求之於二百四十二年之内。
夫人姜氏如齊師,此書法也,當求之於二百四十二年之外。
」汸思之經歲,不得其説,先生爲易置其語曰:「夫人姜氏如齊師,此書法也,當求之於二百四十二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