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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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之神,而配以勾、龍,稷非祭地也。

    禮:天子、諸侯、群姓百姓、大夫及庶民皆立社,故有王社、侯社、大社、國社、置社之名,其名義高下不同,如此而謂之大示之祭,可乎?殷革夏,周革殷,皆屋其社是辱之也。

    旱乾水溢,則變置社稷,是責之也。

    王者,父事天,母事地,而可責可辱乎?周禮:王“祭社稷、五祀則希冕”。

    以社稷下同五祀,而用第五等之服,不得與先王、先公、四望、山川比,則社非祭地,明矣。

    傳曰:“戴皇天,履後土。

    ”是後土即地也。

    周禮大祝、大封先告後土,大師旅、大會同宜于社,又建國先告後土,則後土非社矣。

    舜典:“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

    ”六宗者,上下四方之神,即五天帝及地也,故其祀在上帝之次、山川之前。

    周禮四望與五帝同兆于郊,又與祀地同玉,又與山川同祭服,則四望者,祀地之四方也。

    又有分樂所祭五土之示。

    祭地之禮,不止於方澤矣,而欲以社當之,可乎?周禮以圜丘對方澤,以天神對地示,以蒼璧禮天對黃琮禮地,以祀天旅上帝對祀地旅四望,書及禮記乃多以郊對社,蓋郊祀上帝,社祭水土之神,其禮專圜丘、方澤,徧祭天神地示,其意廣遠,分爲四祀,明矣。

    天地之道,高深玄遠,大神大示,不可煩瀆,故歲事祈之於郊,而水土之變則責之於社,此古人立祀深意也。

    胡氏家學,不信周禮,故率意立説如此。

    」大抵先生之意,以爲聖人制禮,遠近親疏,高下貴賤,皆有自然之序,必通其本原,而後禮意可得。

    蓋圜丘所祭者,全體圓轉之天,總南北極、黃赤道、日月星辰所麗者而言,故主北辰,而曰天神皆降,是總祀天神也。

    上帝者,高高在上之天。

    以其在上而爲主宰,故曰上帝;分主五方,故曰五帝;合上下四方而言,則曰六宗,皆天神之分祀者也。

    方澤所祭者,全體承天之地,總山陵川澤極天所覆者而言,故主崑崙,而曰地示皆出,是總祀地示也。

    地有四方,望其方而祀曰四望。

    五嶽、四瀆之祀曰山川,川澤、山林、丘陵、墳衍、原隰之祀曰五土,水土之祀曰社,皆地示之分祀者也。

    所謂自然之序蓋如此。

     其辯趙伯循「王者禘其始祖所自出之帝於始祖之廟,以始祖配之,而不及群廟之主」。

    曰:「大傳:“王者禘其始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諸侯及其太祖,大夫士有善省於其君,幹祫及其高祖。

    ”此以禘與祫對言,則禘、祫皆合祭,通上下文見之也。

    蓋諸侯之祫,猶天子之禘。

    諸侯及其大祖,大夫士及其高祖,是有廟、無廟之主皆在,而又上及其太祖、高祖,故謂之祫。

    天子則於七廟及祧廟之上,更及所自出之帝,故謂之禘也。

    若曰禘其祖之所自出而反不及有廟、無廟之主,寂寥簡短,非人情矣。

    故程子曰:“天子曰禘,諸侯曰祫,其禮皆合祭也。

    ”爾雅:“禘,大祭也。

    ”非大合昭穆,何以謂之大祭乎?字書訓釋曰:“禘者,諦也。

    審諦昭穆也。

    ”若非合祭,何以有昭穆乎?蓋後稷有廟,郊既配帝,嚳雖配天而無廟,不可闕人鬼之享,故五年一禘,則後稷率有廟、無廟之主以共享於嚳,所以使子孫皆得見其祖。

    又以世次久遠,見始祖之功德爲尤盛也,況後稷之廟毀。

    廟,數十世之主皆藏焉,豈可當享嚳之時而屏置之乎?蓋禘、祫所以相亂者,由天子諸侯之制不明。

    先儒或推天子之禮以説諸侯,或推諸侯之禮以説天子,不知諸侯之禮有祫無禘,天子之禘禮必兼祫。

    雖其意不主合食,而率子孫以共尊一帝,自然當合食矣。

    禮曰:“天子犆礿、祫禘、祫嘗、祫烝。

    ”則是天子祫祭隨時皆用也。

    」 其辯成王賜魯天子禮樂曰:「周公相成王,制禮作樂,爲天子諸侯不易之大法。

    身沒,而王與伯禽躬爲非禮,以享周公,成王賢王,魯公賢君,必不至是。

    以魯頌“白牡騂剛”推之,則記禮者之過也。

    禘者,殷諸侯之盛祭,周公定爲不王不禘之法,故以禴代之。

    成王以周公有大勳勞於王室,故命魯以殷諸侯之盛禮祀周公,以示不臣周公之意,故牲用白牡。

    白牡者,殷牲也;騂剛者,魯公之牲也,又可見魯公以下,皆合食於大廟,而禮秩初未嘗敢同於周公。

    又以春秋推之,則亦非常歲之祀。

    成王斟酌禮意蓋如此,而非有祭文王爲所自出之禮,如或者之雲也。

    其禘于群公之廟,則後世始僭之。

    然晉亦有禘,蓋文公有勳勞于王室,欲效魯禘祭而請于天子,故得用之也。

    若夫東周諸侯,爲所自出之王立廟,稱“周廟”,如魯與鄭是也,然止謂之“周廟”,不敢以祖廟稱之,諸侯不敢祖天子也。

    然則子孫亦不敢與享於廟,單祭所自出而已。

    祭用生者之祿,則亦用諸侯之禮而已。

    若魯既得禘於周公之廟,則周廟亦應用禘,禘必有配,則固宜於文王廟以周公配也。

    若據趙氏,則魯本無文王廟,止於周公廟祭文王,臨期立文王主與屍而祭之。

    此於禮意實不相似。

    若以爲有文王廟,則是於文王廟迎屍以入周公廟,以父就子,以尊就卑,必不然也。

    魯之郊大雩,則平王之世,惠公請之,是矣然[5]郊祀蒼帝,而三望雖僭,而猶未敢盡同於王室也。

    」蓋以魯有天子禮樂爲成王賜者,本明堂位、祭統。

    以爲惠公所請者,出呂氏春秋。

    魯、鄭周廟,晉有禘祀見左傳。

    先生以經證經,而折衷百氏之説多如此。

     其辯説詩之失,以爲「古者重聲教,故采詩以觀所被之淺深。

    然今三百篇,有出於大師所采者,周南、召南是也。

    有録於史官,而非大師所采者,豳風及周大夫所作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