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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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不易,繼也,事不易,述也。
若以無改父道為孝,則武王不宜伐商。
若以友于兄弟為孝,則周公不當誅管蔡。
未可與權者,未足與議也。
故以達孝稱之,是其伐也,其誅也,乃其所以善繼志述事者也。
使武王忍于商而不伐,周公忍于管蔡而不誅,雖欲踐位行禮,如下文所述可得乎?所以盛言祖廟之修,宗廟之禮,而申言孝之至,在繼志述事之後也。
“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
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
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
” 上節既言宗廟之禮,于此又兼言郊社之禮。
《孝經》稱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蓋其禮至周公而備,所以極繼志述事之形容也。
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非特文物度數之末而已。
所謂微之顯誠之不可掩者,果可以外求乎?明乎此,則推之天下國家,無他道也。
與《論語》指其掌正同。
一章之旨,歸宿在此。
右第十九章。
此武王周公誠之不可掩者。
三章皆承鬼神之德而發明聖人所以感通鬼神一貫之妙,天下國家由是而達之爾。
故此章終之以治國,下章繼之以問政。
第二十章 哀公問政。
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
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
人道敏政,地道敏樹。
夫[音扶]政也者,蒲盧也。
故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
仁者,人也,親親為大。
義者,宜也,尊賢為大。
親親之殺[去聲],尊賢之等,禮所生也。
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先儒謂此句在下,誤重在此]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
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
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
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
”(哀公,魯君,名蔣。
方,版也。
策,簡也。
息,止也。
敏,速也。
蒲盧,蒲葦也。
殺,隆殺之殺。
等,等級也。
) 政其具也,人者有其具者也。
文武之政未嘗泯沒,人存則舉,人亡則息耳。
人道之敏于政,猶地道之敏于樹。
草木不自樹也,一元之氣運而不息,其生也勃然。
政,猶蒲盧草之尤易生者也。
為政在人,焉可誣哉。
然盡一人字,則甚不易也。
取人者,求人之所以為人者也。
人之為人,非可外求,反諸身而已。
身何以修,曰道而已。
道何以修,曰仁而已。
本心洞然,常覺常明,略無纖毫微累,人之所以為人者,以此。
情昏意蔽,冥冥罔覺,則其與禽獸相近者幾希,于人何有。
故曰:仁者人也。
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二者未嘗偏廢。
故又曰:義者宜也。
仁莫大于親親,義莫大于尊賢。
親親而得隆殺之宜,尊賢而有等級之辨。
此禮之所由生也,政安有不舉者乎。
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
思修身,不可以事親。
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
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
孟子謂“知性則知天”,是也。
非人之外别有所謂天也,我固有之,有此者也。
格物者,格此者也。
先覺者,覺此者也。
下文所謂明善者,明此者也。
知所以為天,則知所以為人矣。
知所以為人,則知所以事親而身亦修矣。
聖人論為政在人,推而至于仁,又推而至于知天,方盡得一人字。
若文武則真其人也。
嗚呼!政哉,豈偶然也哉。
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
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
知[去聲]、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
所以行之者一也。
或生而知之,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
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上聲]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
此節承上文,知天而推明修身之旨也。
五者天下達道而所以行之者三。
三者何?知、仁、勇是也。
三者天下之達德而所以行之者一。
一者何?天是也。
我固有之,非外铄也。
父子之有親者,此也。
君臣之有義者,此也。
夫婦之有别者,此也。
長幼之有序者,此也。
朋友之有信者,此也。
名曰達道,非我所私有也。
知此則謂之知,全此則謂之仁。
勉勉乎此,自強而不息,則謂之勇。
名曰達德,非我所獨得也。
無間于知愚,無間于貴賤,無間于古今。
此心同也,此理同也。
但囿于形體,蔽于意念,是以日用而不知耳。
不能知,安能行。
然知有三等焉,有生而知者,有學而知者,有困而後學乃始知者。
三者雖不同,及到知處則一而已。
既知之而行亦有三等焉,有安而行者,有利而行者,有勉強而行者。
三者雖不同,及到成功處則一而已矣。
知即是知,行即是仁,其所以能行即是勇。
知而不行,猶不知也。
行而不至于成功,猶不行也。
嗚呼!堯舜性之不可及己。
人皆可以為堯舜,豈欺我哉。
子曰:“好學近乎知[去聲],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
知斯三者,則知所以修身。
知所以修身,則知所以治人。
知所以治人,則知所以治天下國家矣。
” 此節又承上文推明知、仁、勇用力之地也。
知不自明也,由學而明。
好學雖未便知,然近乎知矣。
仁不自至也,行之則至。
力行雖未便能盡仁,然近乎仁矣。
勇不自勇也,知恥則果決。
凡甘心于穿窬狗彘之行而不知反者,隻是不知恥。
知恥雖未便謂之勇,然近于勇矣。
“近”字與違道不遠,語意正相似。
三者同用,阙一不可。
知斯三者,方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則所以治人,所以治天下國家亦若是而已。
我之心即人之心,安有身不修而别有所謂治人之道也哉。
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曰:修身也,尊賢也,親親也,敬大臣也,體群臣也,子庶民也,來百工也,柔遠人也,懷諸侯也。
修身則道立,尊賢則不惑,親親則諸父昆弟不怨,敬大臣則不眩,體群臣則士之報禮重,子庶民則百姓勸,來百工則财用足,柔遠人則四方歸之,懷諸侯則天下畏之。
齊[側皆切]明盛服,非禮不動,所以修身也。
去[上聲]讒遠色,賤貨而貴德,所以勸賢也。
尊其位,重其祿,同其好[去聲]惡[去聲],所以勸親親也。
官盛任使,所以勸大臣也。
忠信重祿,所以勸士也。
時使薄斂,所以勸百姓也。
日省月試,既[許氣切]禀[力錦切]稱事,所以勸百工也。
送往迎來,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遠人也。
繼絕世,舉廢國,治亂持危,朝聘以時,厚往而薄來,所以懷諸侯也。
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所以行之者一也。
(經,常也,治天下國家之常道也。
體者,以身體之。
子者,視之如子也。
柔者,和柔之也。
眩,亂也。
報,報上也。
勸,勉也。
忠信,待之以誠。
重祿,養之者厚也。
既,讀曰饩。
饩禀,稍食也。
稱事,量其事功而上下其食也。
往則為之授節以送之,來則豐其委積以迎之也。
善者嘉之,不能者矜之。
備見忠厚樂易之意,不矜,即慢忽失其心矣。
朝謂諸侯朝于天子。
聘謂諸侯使大夫來獻。
厚往薄來,謂燕賜厚而納貢薄也。
) 此節又承上文治天下國家而發明九經之旨,終其所以治之之說也。
天下國家之本在身,故九者以修身為首,即所謂知修身則知所以治天下國家者也。
修身也而下,言其目也。
修身則道立而下,言其效也。
齊明盛服而下,言其事也。
齊明盛服,非禮不動,道自然立。
去讒遠色,賤貨而貴德,心無所蔽,自然不惑。
尊位重祿,同其好惡,親親之義笃矣,安得怨。
官盛任使,大臣無不以之怨而朝廷之權一矣,安得眩。
忠信重祿,以體群臣,則手足腹心相視一體,故報禮重。
時使薄斂,則養生喪死可以無憾,故百姓勸。
一人之身,百工之所為備。
無以來之,則财用不足矣。
日省月試,既禀稱事,所以來也。
遠人不服,修文德以來之。
無以柔之,則四方不歸矣。
送往迎來,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也。
建國親侯,所以比天下。
諸侯不懷,則天下不畏矣。
絕廢亂危之有所賴,朝聘往來之有其節,所以懷也。
雖然其事則九也,所以行之者非九也。
天下國家如此其大,如此其廣且衆,所以感之而應,唱之而和者,孰使之然哉?一而已。
上言達德所以行者一,而先之曰知天。
此言九經所以行者一,而繼之曰明善。
明善即知天也。
所謂一也,不知不明,安知一之為何物哉。
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
言前定則不跲[其刼切],事前定則不困,行[去聲]前定則不疚,道前定則不窮。
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
獲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
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不信乎朋友矣。
順乎親有道:反諸身不誠,不順乎親矣。
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
(凡事者,申言以發下文之義。
豫者,先事而為之,即所謂前定也。
跲,踬也,猶言蹉跌也。
疚,病也。
) 此節推原其所謂一也,曰言曰事曰行。
不前定,皆有病,況道乎。
道無窮也,端緒不明,大本不立,人自窮之耳。
是故貴于前定也。
且以在下位者言之,未有不獲乎上而能治民者。
朋友而信,是獲上之道,前定也。
不順乎親則朋友不信,事親而順,是信朋友之道,前定也。
不誠乎身則親不順,反身而誠,是順親之道,前定也。
不明乎善則身不誠,固有之善,洞然無蔽,是誠身之道,前定也。
是善也,《大學》所謂止于至善者也。
人自二三人至十百千萬,此無十百千萬,所謂一也,天也,故曰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
意誠者,所以誠此者也。
不明乎善而曰誠者,未之有也。
此正曾子子思相傳之旨。
茫茫千載不著不察,惜哉。
誠者,天之道也。
誠之者,人之道也。
誠者不勉而中[去聲下同],不思而得,從[七容切]容中道,聖人也。
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
此節又承明善、誠身而分别二者言之。
誠者,自然無妄,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
生知安行之事,純乎天也。
故曰天之道。
誠之者必勉必思而後至焉。
學知困知之事,其用工則由乎人也。
故曰人之道。
道一而已,初無天人之間,擇善固執,方是做明善、誠身工夫。
苟明矣,無待于擇矣。
誠矣,無待于固矣。
何天道、人道之可言哉。
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有弗學,學之弗能弗措也。
有弗問,問之弗知弗措也。
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
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
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
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
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
此節則擇善固執之事也。
博學,審問,是講求于人。
慎思,明辨,是精研于己。
皆所以擇善也。
雖然不學不問,固無以思辨為也。
學之徒博,問之徒審,而不能反求諸己,謹思而明辨之,則毫厘之差千裡之謬,善如之何而可擇哉。
異端邪說固不必論。
蓋有終身學問汨沒乎章句文義之末,而于此事終不明白者,職此之由也。
是故學不可以不問,問不可以不思,思不可以不辨,四者次序,工夫相承。
性至于明而止耳。
若笃行則既明,後事所以固執之也。
雖然,豈悠悠泛泛苟焉之謂乎?不學則已,學則的然立志,必期于能,不能不止也。
不問則已,問則的然究心,必期于知,不知不止也。
不思則已,思必期于得。
不辨則已,辨必期于明。
不行則已,行必期于笃。
不得、不明、不笃,不止也。
直是用功,常百倍于人焉。
凡學問思辨而不明,氣餒志腐而行之無力者,非果能故也。
斷斷乎果能此道,則蔽解惑去,雖愚必明矣,況非愚者乎。
矢去川決,雖柔必強矣,況非柔者乎。
明即所擇者善,強即所執者固。
擇善固執而身修矣。
不失斯所以為人,而文武之政可舉矣。
若乃悠悠泛泛,不自鞭勉,雖剛明之資,亦末如之何也。
三複“果能”二字,令人悚然。
右第二十章。
第十六章自鬼神之德發明誠字,繼之以舜之大孝,又繼之以武王周公之達孝,然後繼之以夫子之論政,廣大周流,無非此誠之運,而其大本則不外乎善。
此人與天地鬼神一而不二者也。
嗚呼至哉!孩提之童,知愛其親,善端方萌,真實無僞,其證莫明于此,其事莫大于此,故論仁必說親親,論知天必說事親,論明善必說順親,以至達道九經,往往而是。
此大孝達孝之所以通乎神明,而此章之所以承乎其後者欤? 第二十一章 自誠明,謂之性。
自明誠,謂之教。
誠則明矣,明則誠矣。
(自,由也) 誠,無妄也,固有之善,自然無蔽。
生而知之者也,故曰性。
其次必須知至,方能意誠。
學而知之者也,故曰教誠,則自明矣。
明則進于誠矣。
質雖不同,及其知之,一也。
曰性曰教,正合首章之旨。
右第二十一章。
承上章誠者誠之者而發此義。
第二十二章 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
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
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
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
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
(贊,猶助也。
參者,與之參合而無間也。
) 言誠足矣。
又曰至誠,非于誠上更有加也。
所以極言之也,天命之性,人人所同,虛靈湛然,本無欠阙,情僞相感,意蔽欲昏,是以冥冥妄行,不能全其所固有爾。
至誠無妄,純德孔明,自然無所虧損,故曰能盡其性。
盡者,洞徹底蘊,略無纖毫欠阙,非謂有加于其所固有也。
譬之日月,而或蝕焉,有一分之未複即有一分之未盡,複之如故,全體全明,所謂能盡如斯而已。
賢者覺其本性,雖己明徹,然未到知天命,未到從心所欲,不逾矩之地也,猶是工夫有欠,皆未可謂之能盡也。
必聖人而後可也。
我之性即人之性,即物之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矣。
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矣。
有生之類同具此理。
鸢飛魚躍,昭然灼然,不加揣量,不勞拟議,豈待逐一思索而後得哉。
本心不明,處處窒礙,人物與我,了不相通,或者方嚣嚣然馳鹜于外,曰将盡物之性,而後可以盡吾之性也,不既倒置乎?天地萬物,皆我性也,能盡其性,能盡人物之性,則發育自我,而天地在範圍中矣。
此緻中和之極功也。
曰贊曰參,殊不為過。
“盡”字上六個“能”字,“贊”字下兩個“可以”字,宜細玩。
右第二十二章。
又言誠者之事。
第二十三章 其次緻曲,曲能有誠,誠則形,形則著,著則明,明則動,動則變,變則化,唯天下至誠為能化。
(其次,謂至誠之次。
緻者,所以用工也。
曲,委曲也。
前明則誠,明其本心也。
此著則明誠之不可掩也。
) 誠者,自然而然,無待于緻曲。
緻曲者,用功委曲,擇善而固執之者也。
學之博,問之審,思之慎,辨之明,行之笃,以至不能不止,百倍其功,緻曲之謂也。
如此乃能有誠,誠則形矣,形則著矣,著則明矣。
微之顯,誠之不可掩,自然發越,焉可強哉。
孟子曰: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
不誠,未有能動者也。
人心到此,自然感動。
感動者,轉移變化之機。
變而至于能化,則功用與至誠等矣。
所謂及其成功,一也。
故繼之曰:唯天下至誠為能化。
右第二十三章。
又言誠之者之事。
第二十四章 至誠之道,可以前知。
國家将興,必有祯祥。
國家将亡,必有妖孽。
見[音現]乎蓍龜,動乎四體。
禍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
故至誠如神。
(祯祥者,福之兆。
妖孽者,禍之萌。
蓍所以筮,龜所以蔔。
四體,先儒謂執玉高卑,其容俯仰之類。
神,鬼神也。
) 天下之至靈者莫如心。
惟弗用靈,是以愚爾。
今人稍稍虛靜,是非利害便能了了,況至誠乎。
然所謂前知者,不過于朕兆之萌,見微而知著。
國家興亡,必有祯祥妖孽見乎蓍龜四體之間,故其禍福将至,善與不善,必先知之。
既曰必有,又曰必先,知惟其有,是以知非别有一種靈怪,如後世妖妄之說也。
鬼神之德隻是至誠,聖人亦隻是至誠,故曰至誠如神,而易亦曰知幾其神。
右第二十四章。
又言誠者之事。
至誠前知,是明之極處。
第二十五章 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
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
是故君子誠之為貴。
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
成己仁也,成物知[去聲]也。
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時措之宜也。
(物,對自而言,事物之物也。
與下文成己、成物正相應。
) 孟子曰:哭死而哀,非為生者也。
誠者已分,當然之事,豈為人而誠哉。
有一毫為人之心,即非誠矣。
故誠乃自成,而其道乃自道也,非有假于外也,我固有之也。
雖然舉天下事事物物所以能有終有始者,誠而已。
一念不誠,随即間斷,何有于物。
隻每日交際應酬之間便可見。
故君子必貴于誠之也。
然則誠固自成也,非自成己而已也。
感動變化,于是乎在。
是成己者,即所以成物也。
修身而家齊,而國治,而天下平,非兩事也。
于是就成己、成物上發明仁知,最宜深玩。
仁者,不失其本心之謂。
苟誠矣,則純明融一,無所蔽虧,而已成矣。
故曰仁。
成
志不易,繼也,事不易,述也。
若以無改父道為孝,則武王不宜伐商。
若以友于兄弟為孝,則周公不當誅管蔡。
未可與權者,未足與議也。
故以達孝稱之,是其伐也,其誅也,乃其所以善繼志述事者也。
使武王忍于商而不伐,周公忍于管蔡而不誅,雖欲踐位行禮,如下文所述可得乎?所以盛言祖廟之修,宗廟之禮,而申言孝之至,在繼志述事之後也。
“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
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
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
” 上節既言宗廟之禮,于此又兼言郊社之禮。
《孝經》稱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蓋其禮至周公而備,所以極繼志述事之形容也。
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非特文物度數之末而已。
所謂微之顯誠之不可掩者,果可以外求乎?明乎此,則推之天下國家,無他道也。
與《論語》指其掌正同。
一章之旨,歸宿在此。
右第十九章。
此武王周公誠之不可掩者。
三章皆承鬼神之德而發明聖人所以感通鬼神一貫之妙,天下國家由是而達之爾。
故此章終之以治國,下章繼之以問政。
第二十章 哀公問政。
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
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
人道敏政,地道敏樹。
夫[音扶]政也者,蒲盧也。
故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
仁者,人也,親親為大。
義者,宜也,尊賢為大。
親親之殺[去聲],尊賢之等,禮所生也。
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先儒謂此句在下,誤重在此]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
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
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
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
”(哀公,魯君,名蔣。
方,版也。
策,簡也。
息,止也。
敏,速也。
蒲盧,蒲葦也。
殺,隆殺之殺。
等,等級也。
) 政其具也,人者有其具者也。
文武之政未嘗泯沒,人存則舉,人亡則息耳。
人道之敏于政,猶地道之敏于樹。
草木不自樹也,一元之氣運而不息,其生也勃然。
政,猶蒲盧草之尤易生者也。
為政在人,焉可誣哉。
然盡一人字,則甚不易也。
取人者,求人之所以為人者也。
人之為人,非可外求,反諸身而已。
身何以修,曰道而已。
道何以修,曰仁而已。
本心洞然,常覺常明,略無纖毫微累,人之所以為人者,以此。
情昏意蔽,冥冥罔覺,則其與禽獸相近者幾希,于人何有。
故曰:仁者人也。
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二者未嘗偏廢。
故又曰:義者宜也。
仁莫大于親親,義莫大于尊賢。
親親而得隆殺之宜,尊賢而有等級之辨。
此禮之所由生也,政安有不舉者乎。
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
思修身,不可以事親。
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
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
孟子謂“知性則知天”,是也。
非人之外别有所謂天也,我固有之,有此者也。
格物者,格此者也。
先覺者,覺此者也。
下文所謂明善者,明此者也。
知所以為天,則知所以為人矣。
知所以為人,則知所以事親而身亦修矣。
聖人論為政在人,推而至于仁,又推而至于知天,方盡得一人字。
若文武則真其人也。
嗚呼!政哉,豈偶然也哉。
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
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
知[去聲]、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
所以行之者一也。
或生而知之,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
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上聲]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
此節承上文,知天而推明修身之旨也。
五者天下達道而所以行之者三。
三者何?知、仁、勇是也。
三者天下之達德而所以行之者一。
一者何?天是也。
我固有之,非外铄也。
父子之有親者,此也。
君臣之有義者,此也。
夫婦之有别者,此也。
長幼之有序者,此也。
朋友之有信者,此也。
名曰達道,非我所私有也。
知此則謂之知,全此則謂之仁。
勉勉乎此,自強而不息,則謂之勇。
名曰達德,非我所獨得也。
無間于知愚,無間于貴賤,無間于古今。
此心同也,此理同也。
但囿于形體,蔽于意念,是以日用而不知耳。
不能知,安能行。
然知有三等焉,有生而知者,有學而知者,有困而後學乃始知者。
三者雖不同,及到知處則一而已。
既知之而行亦有三等焉,有安而行者,有利而行者,有勉強而行者。
三者雖不同,及到成功處則一而已矣。
知即是知,行即是仁,其所以能行即是勇。
知而不行,猶不知也。
行而不至于成功,猶不行也。
嗚呼!堯舜性之不可及己。
人皆可以為堯舜,豈欺我哉。
子曰:“好學近乎知[去聲],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
知斯三者,則知所以修身。
知所以修身,則知所以治人。
知所以治人,則知所以治天下國家矣。
” 此節又承上文推明知、仁、勇用力之地也。
知不自明也,由學而明。
好學雖未便知,然近乎知矣。
仁不自至也,行之則至。
力行雖未便能盡仁,然近乎仁矣。
勇不自勇也,知恥則果決。
凡甘心于穿窬狗彘之行而不知反者,隻是不知恥。
知恥雖未便謂之勇,然近于勇矣。
“近”字與違道不遠,語意正相似。
三者同用,阙一不可。
知斯三者,方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則所以治人,所以治天下國家亦若是而已。
我之心即人之心,安有身不修而别有所謂治人之道也哉。
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曰:修身也,尊賢也,親親也,敬大臣也,體群臣也,子庶民也,來百工也,柔遠人也,懷諸侯也。
修身則道立,尊賢則不惑,親親則諸父昆弟不怨,敬大臣則不眩,體群臣則士之報禮重,子庶民則百姓勸,來百工則财用足,柔遠人則四方歸之,懷諸侯則天下畏之。
齊[側皆切]明盛服,非禮不動,所以修身也。
去[上聲]讒遠色,賤貨而貴德,所以勸賢也。
尊其位,重其祿,同其好[去聲]惡[去聲],所以勸親親也。
官盛任使,所以勸大臣也。
忠信重祿,所以勸士也。
時使薄斂,所以勸百姓也。
日省月試,既[許氣切]禀[力錦切]稱事,所以勸百工也。
送往迎來,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遠人也。
繼絕世,舉廢國,治亂持危,朝聘以時,厚往而薄來,所以懷諸侯也。
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所以行之者一也。
(經,常也,治天下國家之常道也。
體者,以身體之。
子者,視之如子也。
柔者,和柔之也。
眩,亂也。
報,報上也。
勸,勉也。
忠信,待之以誠。
重祿,養之者厚也。
既,讀曰饩。
饩禀,稍食也。
稱事,量其事功而上下其食也。
往則為之授節以送之,來則豐其委積以迎之也。
善者嘉之,不能者矜之。
備見忠厚樂易之意,不矜,即慢忽失其心矣。
朝謂諸侯朝于天子。
聘謂諸侯使大夫來獻。
厚往薄來,謂燕賜厚而納貢薄也。
) 此節又承上文治天下國家而發明九經之旨,終其所以治之之說也。
天下國家之本在身,故九者以修身為首,即所謂知修身則知所以治天下國家者也。
修身也而下,言其目也。
修身則道立而下,言其效也。
齊明盛服而下,言其事也。
齊明盛服,非禮不動,道自然立。
去讒遠色,賤貨而貴德,心無所蔽,自然不惑。
尊位重祿,同其好惡,親親之義笃矣,安得怨。
官盛任使,大臣無不以之怨而朝廷之權一矣,安得眩。
忠信重祿,以體群臣,則手足腹心相視一體,故報禮重。
時使薄斂,則養生喪死可以無憾,故百姓勸。
一人之身,百工之所為備。
無以來之,則财用不足矣。
日省月試,既禀稱事,所以來也。
遠人不服,修文德以來之。
無以柔之,則四方不歸矣。
送往迎來,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也。
建國親侯,所以比天下。
諸侯不懷,則天下不畏矣。
絕廢亂危之有所賴,朝聘往來之有其節,所以懷也。
雖然其事則九也,所以行之者非九也。
天下國家如此其大,如此其廣且衆,所以感之而應,唱之而和者,孰使之然哉?一而已。
上言達德所以行者一,而先之曰知天。
此言九經所以行者一,而繼之曰明善。
明善即知天也。
所謂一也,不知不明,安知一之為何物哉。
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
言前定則不跲[其刼切],事前定則不困,行[去聲]前定則不疚,道前定則不窮。
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
獲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
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不信乎朋友矣。
順乎親有道:反諸身不誠,不順乎親矣。
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
(凡事者,申言以發下文之義。
豫者,先事而為之,即所謂前定也。
跲,踬也,猶言蹉跌也。
疚,病也。
) 此節推原其所謂一也,曰言曰事曰行。
不前定,皆有病,況道乎。
道無窮也,端緒不明,大本不立,人自窮之耳。
是故貴于前定也。
且以在下位者言之,未有不獲乎上而能治民者。
朋友而信,是獲上之道,前定也。
不順乎親則朋友不信,事親而順,是信朋友之道,前定也。
不誠乎身則親不順,反身而誠,是順親之道,前定也。
不明乎善則身不誠,固有之善,洞然無蔽,是誠身之道,前定也。
是善也,《大學》所謂止于至善者也。
人自二三人至十百千萬,此無十百千萬,所謂一也,天也,故曰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
意誠者,所以誠此者也。
不明乎善而曰誠者,未之有也。
此正曾子子思相傳之旨。
茫茫千載不著不察,惜哉。
誠者,天之道也。
誠之者,人之道也。
誠者不勉而中[去聲下同],不思而得,從[七容切]容中道,聖人也。
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
此節又承明善、誠身而分别二者言之。
誠者,自然無妄,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
生知安行之事,純乎天也。
故曰天之道。
誠之者必勉必思而後至焉。
學知困知之事,其用工則由乎人也。
故曰人之道。
道一而已,初無天人之間,擇善固執,方是做明善、誠身工夫。
苟明矣,無待于擇矣。
誠矣,無待于固矣。
何天道、人道之可言哉。
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有弗學,學之弗能弗措也。
有弗問,問之弗知弗措也。
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
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
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
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
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
此節則擇善固執之事也。
博學,審問,是講求于人。
慎思,明辨,是精研于己。
皆所以擇善也。
雖然不學不問,固無以思辨為也。
學之徒博,問之徒審,而不能反求諸己,謹思而明辨之,則毫厘之差千裡之謬,善如之何而可擇哉。
異端邪說固不必論。
蓋有終身學問汨沒乎章句文義之末,而于此事終不明白者,職此之由也。
是故學不可以不問,問不可以不思,思不可以不辨,四者次序,工夫相承。
性至于明而止耳。
若笃行則既明,後事所以固執之也。
雖然,豈悠悠泛泛苟焉之謂乎?不學則已,學則的然立志,必期于能,不能不止也。
不問則已,問則的然究心,必期于知,不知不止也。
不思則已,思必期于得。
不辨則已,辨必期于明。
不行則已,行必期于笃。
不得、不明、不笃,不止也。
直是用功,常百倍于人焉。
凡學問思辨而不明,氣餒志腐而行之無力者,非果能故也。
斷斷乎果能此道,則蔽解惑去,雖愚必明矣,況非愚者乎。
矢去川決,雖柔必強矣,況非柔者乎。
明即所擇者善,強即所執者固。
擇善固執而身修矣。
不失斯所以為人,而文武之政可舉矣。
若乃悠悠泛泛,不自鞭勉,雖剛明之資,亦末如之何也。
三複“果能”二字,令人悚然。
右第二十章。
第十六章自鬼神之德發明誠字,繼之以舜之大孝,又繼之以武王周公之達孝,然後繼之以夫子之論政,廣大周流,無非此誠之運,而其大本則不外乎善。
此人與天地鬼神一而不二者也。
嗚呼至哉!孩提之童,知愛其親,善端方萌,真實無僞,其證莫明于此,其事莫大于此,故論仁必說親親,論知天必說事親,論明善必說順親,以至達道九經,往往而是。
此大孝達孝之所以通乎神明,而此章之所以承乎其後者欤? 第二十一章 自誠明,謂之性。
自明誠,謂之教。
誠則明矣,明則誠矣。
(自,由也) 誠,無妄也,固有之善,自然無蔽。
生而知之者也,故曰性。
其次必須知至,方能意誠。
學而知之者也,故曰教誠,則自明矣。
明則進于誠矣。
質雖不同,及其知之,一也。
曰性曰教,正合首章之旨。
右第二十一章。
承上章誠者誠之者而發此義。
第二十二章 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
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
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
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
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
(贊,猶助也。
參者,與之參合而無間也。
) 言誠足矣。
又曰至誠,非于誠上更有加也。
所以極言之也,天命之性,人人所同,虛靈湛然,本無欠阙,情僞相感,意蔽欲昏,是以冥冥妄行,不能全其所固有爾。
至誠無妄,純德孔明,自然無所虧損,故曰能盡其性。
盡者,洞徹底蘊,略無纖毫欠阙,非謂有加于其所固有也。
譬之日月,而或蝕焉,有一分之未複即有一分之未盡,複之如故,全體全明,所謂能盡如斯而已。
賢者覺其本性,雖己明徹,然未到知天命,未到從心所欲,不逾矩之地也,猶是工夫有欠,皆未可謂之能盡也。
必聖人而後可也。
我之性即人之性,即物之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矣。
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矣。
有生之類同具此理。
鸢飛魚躍,昭然灼然,不加揣量,不勞拟議,豈待逐一思索而後得哉。
本心不明,處處窒礙,人物與我,了不相通,或者方嚣嚣然馳鹜于外,曰将盡物之性,而後可以盡吾之性也,不既倒置乎?天地萬物,皆我性也,能盡其性,能盡人物之性,則發育自我,而天地在範圍中矣。
此緻中和之極功也。
曰贊曰參,殊不為過。
“盡”字上六個“能”字,“贊”字下兩個“可以”字,宜細玩。
右第二十二章。
又言誠者之事。
第二十三章 其次緻曲,曲能有誠,誠則形,形則著,著則明,明則動,動則變,變則化,唯天下至誠為能化。
(其次,謂至誠之次。
緻者,所以用工也。
曲,委曲也。
前明則誠,明其本心也。
此著則明誠之不可掩也。
) 誠者,自然而然,無待于緻曲。
緻曲者,用功委曲,擇善而固執之者也。
學之博,問之審,思之慎,辨之明,行之笃,以至不能不止,百倍其功,緻曲之謂也。
如此乃能有誠,誠則形矣,形則著矣,著則明矣。
微之顯,誠之不可掩,自然發越,焉可強哉。
孟子曰: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
不誠,未有能動者也。
人心到此,自然感動。
感動者,轉移變化之機。
變而至于能化,則功用與至誠等矣。
所謂及其成功,一也。
故繼之曰:唯天下至誠為能化。
右第二十三章。
又言誠之者之事。
第二十四章 至誠之道,可以前知。
國家将興,必有祯祥。
國家将亡,必有妖孽。
見[音現]乎蓍龜,動乎四體。
禍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
故至誠如神。
(祯祥者,福之兆。
妖孽者,禍之萌。
蓍所以筮,龜所以蔔。
四體,先儒謂執玉高卑,其容俯仰之類。
神,鬼神也。
) 天下之至靈者莫如心。
惟弗用靈,是以愚爾。
今人稍稍虛靜,是非利害便能了了,況至誠乎。
然所謂前知者,不過于朕兆之萌,見微而知著。
國家興亡,必有祯祥妖孽見乎蓍龜四體之間,故其禍福将至,善與不善,必先知之。
既曰必有,又曰必先,知惟其有,是以知非别有一種靈怪,如後世妖妄之說也。
鬼神之德隻是至誠,聖人亦隻是至誠,故曰至誠如神,而易亦曰知幾其神。
右第二十四章。
又言誠者之事。
至誠前知,是明之極處。
第二十五章 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
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
是故君子誠之為貴。
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
成己仁也,成物知[去聲]也。
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時措之宜也。
(物,對自而言,事物之物也。
與下文成己、成物正相應。
) 孟子曰:哭死而哀,非為生者也。
誠者已分,當然之事,豈為人而誠哉。
有一毫為人之心,即非誠矣。
故誠乃自成,而其道乃自道也,非有假于外也,我固有之也。
雖然舉天下事事物物所以能有終有始者,誠而已。
一念不誠,随即間斷,何有于物。
隻每日交際應酬之間便可見。
故君子必貴于誠之也。
然則誠固自成也,非自成己而已也。
感動變化,于是乎在。
是成己者,即所以成物也。
修身而家齊,而國治,而天下平,非兩事也。
于是就成己、成物上發明仁知,最宜深玩。
仁者,不失其本心之謂。
苟誠矣,則純明融一,無所蔽虧,而已成矣。
故曰仁。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