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古文孝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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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 古文孝經 先儒謂孔氏之家取先世《孝經》定本與《尚書》、《論語》同藏屋壁,遭秦滅學,天下之書掃地無遺。

    漢興,河間顔芝之子出十八章,是為今文。

    及魯恭王壞孔子宅而古文始出,凡二十二章。

    時今文之學已盛,反遭排诋,不得列于學官。

    獨孔安國及後漢馬融為之傳。

    諸儒黨同疾異,信僞疑真。

    孤學沉厭,人無知者。

    隋開皇中,秘學生王逸于陳人處得之,河間劉炫為作稽疑一篇。

    時人多譏笑者。

    唐明皇開元中,诏議孔鄭二家,劉知幾以為宜行孔廢鄭,争難蜂起,卒行鄭學。

    自明皇自注,遂用十八章為定。

    愚觀孔安國《尚書序》,至其餘,錯亂磨滅不可複,知之語未嘗不怅然太息。

    使其可知,則百篇之義當不止于五十有九矣。

    此書二十二章,與之同出,幸且無恙而忍排诋之乎。

    今文與古異者,雖亦無幾,而辭乖義舛謬為标目,鄙淺特甚,大失先聖從容問答之旨,安可苟殉也。

    本朝列聖,以孝治天下,笃生賢哲大道昌明,獨于古文一書,知所崇,尚後生晚學敢不懋哉。

     第一章 仲尼[女夷切]閑[音閑]居,曾子侍坐。

    子曰:“參[所林切]!先王有至德要[因妙切]道,以順天下,民用和睦,上下無怨,女[音汝下同]知之乎?”(仲尼,孔子字也。

    閑居,燕居也。

    曾子,名參,字子輿。

    至德者,德之至要。

    道者,道之要也。

    上下,概言尊卑長幼。

    ) 夫子将語曾子以孝,故先提至德要道。

    稱贊而問之。

    德者,得其本心之謂,道者,無所不通之名。

    非德之外又有道也。

    得此為德,行此為道,非二物也。

    書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

    若有恒性,克綏厥猷惟後。

    ”人人皆同此性,皆具此道,德惟無以若之。

    而反害之,是以意我藩籬,血氣用事,乖争陵犯,相挻以逞,而怨仇交作矣。

    先王盛世,非外立一法,強民使從已也,亦曰有至德要道,以順乎天下,不拂亂其所固有而已。

    性,本和也,本睦也。

    尊卑長幼,本相愛悅也。

    同然之感,如響報聲,民心翕從,行乎大順。

    盎然天地間,皆春風和氣矣,何怨之有哉。

     曾子避席曰:“參不敏,何足以知之?”子曰:“夫[音扶]孝,德之本,教之所由生。

    ”(古者席地而坐。

    師有問,避席起答,禮也。

    不敏,言遲鈍也。

    何足以知,言不明所問至德要道之旨也。

    ) 此則論至德要道之在孝矣。

    得乎本心,無不是德,何以曰至?順此而行,無不是道,何以曰要?蓋孩提之童,知愛其親,良知良能,匪慮匪學,未聞外此而他有。

    所謂德者,是德之本也,故曰至德,極至之謂也。

    教,所以闡明斯道,為風化之大原。

    未聞有外于此而他有。

    所謂教者,是教之所由生也,故曰要道,樞機之謂也。

    此二語,一書之綱,節節發揮,無非此旨。

     複[如字]坐!吾語[牛據切]女:“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于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

    ”(曾子起對,故使複坐而語之。

    體,四肢也。

    膚,肌膚也。

    毀,虧壞也。

    ) 此方語曾子所以為孝者如此也。

    三複“不敢毀傷”一語,為之感怆。

    不顧父母遺體,逞情欲,鬥血氣,輕生而弗之恤者,隻為敢後,遂無所不至。

    凜然兢懼,常懷不敢之心,則凡起居飲食,交事應物,隐若手提铓刃,将加乎父母之身也,安敢縱乎?一發膚之微,毀傷之且不敢,況敢冒危犯險,以投憲網,沉迷湛溺,以自天阏?其生乎,此為人子者第一先務。

    故曰孝之始。

    雖然是特形體耳,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非特形體之謂也。

    本性本善,本心本良,渾然天成。

    本無虧缺,保養不失,毋忝所生,方是立身。

    順此而行,須臾靡懈,方是行道。

    立身行道,而名或不揚于後世,猶是工夫有欠,抑猶未也。

    實孚而名揚,身沒而不泯,父母由我有光榮焉,始了為人子者之事,故曰孝之終。

     夫[音扶]孝,始于事親,中于事君,終于立身。

    大雅雲:無念爾祖,聿[尹吉切]修厥德。

    (大雅,《詩》文王篇。

    聿,發語辭。

    ) 此又申明立身之旨也。

    夫所謂孝者,始于事親而已。

    豈但左右無違而謂之事親乎?中焉事君,能盡其忠,即所以孝于親也。

    然而立身,上或有未慊,則所謂全而歸之者,不無可議,故必終于立身,而後可也。

    立身如何?修德是已。

    修德則不昧其本性之善,不失其本心之良,清明融怡,俯仰無愧,直至于此,方為盡孝道焉。

    故文王篇謂無念爾祖,可乎,亦聿修厥德耳。

     第二章 子曰:“愛親者,不敢惡于人;敬親者,不敢慢于人。

    愛敬盡[津忍切]于事親,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蓋天子之孝。

    ”甫刑雲: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上章已止,故再書子曰,以明更端。

    親,謂父母也。

    德教,即上章所謂德之本,教之所由生。

    刑,乃刑于寡妻之刑,言為之法則也。

    天子,言為天之子。

    甫刑,呂刑也,呂侯之後改封于甫,故因以雲。

    慶,吉慶也。

    賴,依賴也。

    ) 此下五章,則開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其孝如此。

    前章所謂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順天下,豈徒為之立說,區區空言,以诏天下乎?伊尹曰: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始于邦家,終于四海,實德實行,施由親始,不可誣也。

    故此論天子之孝,申明而發揮之。

    孩提之童知愛其親,是愛親之心,天下人人之所同也。

    及其長也,知敬其兄,是敬親之心,亦天下人人之所同也。

    一念愛敬,則凡有親者,皆可愛可敬矣,何者而敢惡乎?何者而敢輕慢之乎?古之人所以俯臨民上,若赤子之保,如大祭之承者,非外施此于天下也,即我愛親敬親之心,自然有所不敢也。

    是故愛敬之實,的的盡于事親,略無欠缺不滿之處,則此德之教加于百姓,舉凡四海,是則是效,而莫不一于愛敬矣,莫不一于愛敬而四海之孝,皆天子之孝矣。

    此一人有慶,兆民之所以賴也。

    愛敬不盡不祥莫大焉,何慶之有,何賴之有! 第三章 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

    高而不危,所以長守貴;滿而不溢,所以長守富。

    富貴不離[力智切]其身,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

    蓋諸侯之孝。

    《詩》雲: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制節,制财用之節。

    謹度,不越法度。

    溢者,滿而泛溢也。

    社,土神。

    稷,谷神。

    諸侯有國,則祭之。

    民,庶民。

    人者,有位之人。

    書曰:在知人,在安民。

    諸侯,列國之君。

    詩小雅小旻篇。

    戰戰,恐懼。

    兢兢,戒謹。

    臨深,恐墜;履冰,恐陷也。

    ) 魯君自謂寡人生于深宮之内,長于婦人之手,未嘗知憂,未嘗知哀,未嘗知勞,未嘗知懼。

    嗚呼!此驕奢之病根也。

    有國之主,狃于富貴,以驕奢為當然。

    殊不知,驕未有不危,奢未有不溢。

    危且溢,傾敗随至。

    富貴,非我有矣,可長守乎?夫子此章拳拳富貴不離其身,正切人情所欲,而言警動極有力,非徒守富貴為身計也。

    富貴者,先君受之天子,以遺其後嗣,以保社稷和民人,繼繼相傳而不絕者,豈一己私物,可取為恣情縱欲之具也?天子之命于汝,而墜先君之世于汝,而斬富貴不守,社稷為墟,謂之孝可乎?分茅胙土,俾有社稷,其實正在和民人耳。

    一和字,其責甚重。

    才不和,便失分任司牧之意,便失代天理物之意。

    和民人,就保社稷上看,保社稷,就長守富貴上看,長守富貴,就不驕不奢上看。

    不驕奢,當就戰戰兢兢上看。

    戰戰兢兢,凜乎如深淵之臨,薄冰之履,安敢放逸?不放逸,自然恭,安得驕,自然儉,安得奢。

    不驕不奢,不危不溢,則道心無累,天德内融,變化雲為,無非大順,而民人上下,莫不一于和矣。

    此雖論諸侯之孝,與君天下,初無異道,故周公首戒成王無逸欲,知稼穑之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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