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如講稿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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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升降八纮中,動極而靜,靜極複動,所以一動一靜者,誰實使之然欤?往者必來,來者複往,所以一往一來者,誰實使之然欤?太極也。

    太極生陰陽,陰陽一太極,陰陽隻是陰陽,道便是太極,理無間斷,故氣亦無間斷;理無止息,故氣亦無止息。

    有此理方有此氣,知此氣則可以知此理,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

    ” 陰陽二字,有以對待言者,有以流行言者,此一句兼對待、流行而言。

    才說對待,便有流行底意。

    陰陽流行天地間,陽可剝而不可盡,陰亦可夬而不可盡。

    時當九月,其卦為剝,上九一畫分為三十分,一日剝一分,至九月末方剝得盡,然剝于上即生于下,無間可息。

    才交十月節,陽氣一日便生一分,即三十分而成一畫,至十一月則此畫始成而為複,所謂陽者未嘗盡也。

    惟陰亦然,時當三月,其卦為夬,上六一畫分為三十分,一日夬一分,至三月末方夬得盡,然夬于上即生于下,亦無間可息。

    才交四月節,陰氣一日便生一分,即三十分而成一畫,至五月始成而為垢,所謂陰者亦未嘗絕也。

     人但知陽複于子而不知陽已生于亥之初,知陰垢于午而不知陰已萌于巳之初。

    故十月,陰雖用事,而陰不孤立,此月純陰,疑于無陽,故謂之陽月;四月,陽雖用事,而陽不獨存,此月純陽,疑于無陰,故亦謂之陰月。

    建己之月為純陽,不容都無複陰,但是陽家用事,陽氣之極耳;建亥之月為純陰,不容都無複陽,但是陰家用事,陰氣之極耳。

    葶苈枯于盛夏,款冬花于嚴寒,水極陰而有溫泉,火至陽而有涼焰,故知陰不得無陽,陽不容都無陰。

     大抵純陽、純陰雖在四月、十月,隻月中之一日耳。

    純陽用事,是未夏至一日;純陰用事,是未冬至一日。

    然氣化推移,一消一長之間,陰陽于是乎有争矣。

    仲冬之月,陰極生陽之時也,月令曰:“陰陽争。

    ”仲夏之月,陽極生陰之時也,月令亦曰:“陰陽争。

    ”蓋五月之垢,六陽方盛,而一陰相遇,正如滿堂君子而一小人突如其來,此所以不能無争;七日之複,六陰方極,而一陽來返,正如滿堂小人而一君子于焉而歸,所以亦不能無争。

    蓋陽盛則勝陰,陰旺則勝陽,陰陽交戰謂之争。

    所謂争者,非有所搏擊,非有紛競,非有鬥怒,突蕩而冥冥之中,氣候忽已轉移矣。

     争則争矣,孰知一陰一陽者天道之運,扶陽抑陰者君子之心。

    當陽氣方歸而未壯,君子則靜以養之,是以仲冬之月,齋戒掩身,身欲甯,去聲色,禁嗜欲,安形性,事欲靜。

    蓋聲色、嗜欲皆陰類也,去之、禁之,皆所以抑陰而助陽也。

    至于陰氣方進而未定,君子亦靜以鎮之,是以仲夏之月,曰齋戒掩身矣,又曰毋躁,曰止聲色矣,又曰毋或進薄滋味矣,又曰毋緻和節嗜欲矣,又曰定心氣,百官靜事矣,又曰毋刑。

    無他,聲色、嗜欲陰類也,滋味、刑威亦陰類也。

    所以諄複緻戒,視仲冬為加詳者,蓋陽長之時,其扶陽抑陰也易為力;若陰長之時,則抑陰扶陽也難為功。

     又嘗論仲冬之月,既欲靜以待陰陽之所定,仲夏乃獨曰以定晏陰之所成,何耶?陽來之時,陽氣日長一日,而陽能容陰,如君子能容小人,惟靜以待之,則陰陽終有時而定,故曰:“以待陰陽之所定。

    ”陰生之時,陰氣亦日盛一日,而陰不能容陽,如小人不能容君子,其争也無所不至矣,所以獨于此陰也,既欲定之,又欲晏安之,庶幾陰氣有所成就,而不至于傷陽也,故曰:“以定晏陰之所成。

    ”謂之待陰陽之所定,是陰陽将自定也;謂之定晏陰之所成,是陰氣非人不能定之也。

    陽氣生,則養之以待其定;陰氣生,則加意極力以定之。

    古人扶陽抑陰之意可見矣。

    籲,微矣哉! 《周易》 下系傳第二章: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

    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乾坤。

     孔穎達正義曰:垂衣裳者,以前衣皮,其制短小,今衣絲麻布帛所作衣裳,其制長大,故雲垂衣裳。

    取諸乾坤者,衣裳辨貴賤,乾坤則之,上下殊體。

     周禮司服注疏雲:凡冕服皆玄衣纁裳。

    幹為天,其色玄;坤為地,其色黃,但土無正位,托于南方火色赤,赤與黃即是纁色,故以纁為名。

     胡安定曰:“幹以陽剛之德在上,故為尊;坤以柔陰之德在下,故為卑。

    故作衣裳以分尊卑、上下、貴賤之等,此蓋取諸乾坤之象。

    黃帝、堯舜連言之者,蓋衣裳之制,起始于黃帝,成于堯舜之時。

    ” 蔡節齋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