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如講稿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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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何,是亦衆人而已矣。
反複二章,前章不言“實”而非“内交”“非要譽”“非惡其聲”,這便是實心形見,後章不言“充”而“樂則生”“生則惡可已”,這便是充塞氣象,後章言“樂”而前章不言“樂”者何?充之足以保四海,如之何而不樂,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樂從何來哉?前章又當看“情可以為善”章,看“恭敬之心”即“辭讓之本”,不言“端”者,直因用以着其體耳,後章又當看“君子所性”章,看“木有實則生”“有根則生”,性之四德,根于心者深,故其生色也,輝光乎前,充盈乎後,旁溢流通乎左右上下,而亦不自知也,此惟有德者能之。
籲!通天下鈞是人也,人鈞是“仁義禮智”也,而非夫人相與講習之,則道不明也,不行也,必有先覺之士而為之傳,是以與人道相為無窮而不可廢。
周東而微,國雄有七,上無禮,下無學,為士者伥伥然流入于異端邪說,以斫喪其本心之天,母食弗食,兄室弗居,此豈能充其類者,愛無差等,施由親始,此豈知本之一者,大事所當盡也,而父兄百官皆不欲于恻隐之心乎?何有之,墦間乞其餘,而妻妾相與讪泣,于羞惡之心乎?何有,箪食豆羹,至小也,而非其人,則見于色,鄉原亂德也,而不知其似而非,于辭讓、是非之心乎?何有?七篇一書,吾孟子安得不痛切與之言哉? 惟無是非,故無恻隐,則語之以矢匠擇術不可以不慎,惟無羞惡,故無辭瓦,則喻之以嘑蹴爾之不受不屑,曰“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充無穿窬之心,而仁義不可勝用”,又繼之曰“充無受爾汝之實,則無所往而不為義”,乃所以充吾仁也,惟恐人之自賊也,語曹交以孝弟道,滕文以堯舜,見觳觫之不忍,則告之舉斯心加諸彼,有餓莩而不知發,則責之以惡在其為民父母,又不敢謂其君不能者也,教之以體認,教之以充廣,探幾微之先,辨理欲之界,正人心之初,究治本之原,如子車者,然後可謂善講學,天理民彜之在,雖今猶古,其誰無立達之仁,而忍曰學之不必講,講者則講其大者,與臣言言忠君,與子言言孝父,與弟言言悌兄,與友言言信友,毋使養其小體而終身為小丈夫,庶幾内則知仁義之實,外亦能充其恻隐、羞惡、辭讓、是非之端,雖然,事親從兄,孩提之童可知可能,似易易事,孝未如舜五十而慕弗去地位,老尤難難,若夫鄉鄰有鬥,往救則惑,惡甚于死,患有不辟,饋七十镒,受以為是,章稱不孝,從禮貌之則,子車之于是四端也,權衡輕重,亦必有道,甚矣,學之未易講也。
“孟子貢助徹”章、“周官井田” 居今思古,常患久大之法不得行;引經據古,常患因革之意不獲明。
唯其不行,所以諸儒傳其意愈不明也。
使法之行常如成周盛時,則無廢壊,無更改,何不明之有?奈去古浸遠,田制日壊,聖經厄于煨燼,厄于毀誣,諸儒随經以生,傳鑿傳以附經,又取雜說以亂經,此三厄矣。
然諸儒自晦,不足晦經,而存乎經者,未嘗一日不明,但以經釋經斯可也。
大抵古者封建、井田、學校、選舉、師田、冠昏、射飨等,皆一統事,而封建、井田其本也。
井田之所由來久矣,但至周而始大備。
當時普天之下,蓋無不為井田。
為周官之學者亦多矣,漢鄭司農、前朝盱江李氏,其尤者也。
皆以為周之天下,不純用井田,其說曰:載師職近郊十一,遠郊二十而三,甸稍縣都皆無過十二,安在為井田之法?以民力同養公田,而以年之豐兇出斂法,則孟子所謂雖周亦助,曰:此當十而一,此當二十而三,此當十而二,此孟子所謂夏之貢法,校數歲之中以為常,而不計其年之豐兇者。
周之畿内不用井田,而用井田者,畿外侯國之制,此鄭康成等說也。
匠人職九夫為井【止】同間廣二尋,深二仞,謂之浍,曰:此畿内采地為井田之制。
遂人職夫間有遂【止】以達于畿,曰:此鄉遂溝洫之法。
甸稍縣都十二取民之法,既與畿外井田九一之法不同,縣都采地一井一溝之法匠人,又與鄉遂十夫同為一溝之法不同,則誰謂成周敷天之下,畿内與畿外,鄉遂與都鄙,盡用井田之法,此亦鄭司農等說也。
彼豈不知周用井田九一之法,惟于載師與遂人所言,不得以通則強為之說。
彼又以為甸稍縣都田稅有至于十二,則非十一之義,則又曰:周田稅輕近重遠者,近者役多,遠者役少
反複二章,前章不言“實”而非“内交”“非要譽”“非惡其聲”,這便是實心形見,後章不言“充”而“樂則生”“生則惡可已”,這便是充塞氣象,後章言“樂”而前章不言“樂”者何?充之足以保四海,如之何而不樂,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樂從何來哉?前章又當看“情可以為善”章,看“恭敬之心”即“辭讓之本”,不言“端”者,直因用以着其體耳,後章又當看“君子所性”章,看“木有實則生”“有根則生”,性之四德,根于心者深,故其生色也,輝光乎前,充盈乎後,旁溢流通乎左右上下,而亦不自知也,此惟有德者能之。
籲!通天下鈞是人也,人鈞是“仁義禮智”也,而非夫人相與講習之,則道不明也,不行也,必有先覺之士而為之傳,是以與人道相為無窮而不可廢。
周東而微,國雄有七,上無禮,下無學,為士者伥伥然流入于異端邪說,以斫喪其本心之天,母食弗食,兄室弗居,此豈能充其類者,愛無差等,施由親始,此豈知本之一者,大事所當盡也,而父兄百官皆不欲于恻隐之心乎?何有之,墦間乞其餘,而妻妾相與讪泣,于羞惡之心乎?何有,箪食豆羹,至小也,而非其人,則見于色,鄉原亂德也,而不知其似而非,于辭讓、是非之心乎?何有?七篇一書,吾孟子安得不痛切與之言哉? 惟無是非,故無恻隐,則語之以矢匠擇術不可以不慎,惟無羞惡,故無辭瓦,則喻之以嘑蹴爾之不受不屑,曰“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充無穿窬之心,而仁義不可勝用”,又繼之曰“充無受爾汝之實,則無所往而不為義”,乃所以充吾仁也,惟恐人之自賊也,語曹交以孝弟道,滕文以堯舜,見觳觫之不忍,則告之舉斯心加諸彼,有餓莩而不知發,則責之以惡在其為民父母,又不敢謂其君不能者也,教之以體認,教之以充廣,探幾微之先,辨理欲之界,正人心之初,究治本之原,如子車者,然後可謂善講學,天理民彜之在,雖今猶古,其誰無立達之仁,而忍曰學之不必講,講者則講其大者,與臣言言忠君,與子言言孝父,與弟言言悌兄,與友言言信友,毋使養其小體而終身為小丈夫,庶幾内則知仁義之實,外亦能充其恻隐、羞惡、辭讓、是非之端,雖然,事親從兄,孩提之童可知可能,似易易事,孝未如舜五十而慕弗去地位,老尤難難,若夫鄉鄰有鬥,往救則惑,惡甚于死,患有不辟,饋七十镒,受以為是,章稱不孝,從禮貌之則,子車之于是四端也,權衡輕重,亦必有道,甚矣,學之未易講也。
“孟子貢助徹”章、“周官井田” 居今思古,常患久大之法不得行;引經據古,常患因革之意不獲明。
唯其不行,所以諸儒傳其意愈不明也。
使法之行常如成周盛時,則無廢壊,無更改,何不明之有?奈去古浸遠,田制日壊,聖經厄于煨燼,厄于毀誣,諸儒随經以生,傳鑿傳以附經,又取雜說以亂經,此三厄矣。
然諸儒自晦,不足晦經,而存乎經者,未嘗一日不明,但以經釋經斯可也。
大抵古者封建、井田、學校、選舉、師田、冠昏、射飨等,皆一統事,而封建、井田其本也。
井田之所由來久矣,但至周而始大備。
當時普天之下,蓋無不為井田。
為周官之學者亦多矣,漢鄭司農、前朝盱江李氏,其尤者也。
皆以為周之天下,不純用井田,其說曰:載師職近郊十一,遠郊二十而三,甸稍縣都皆無過十二,安在為井田之法?以民力同養公田,而以年之豐兇出斂法,則孟子所謂雖周亦助,曰:此當十而一,此當二十而三,此當十而二,此孟子所謂夏之貢法,校數歲之中以為常,而不計其年之豐兇者。
周之畿内不用井田,而用井田者,畿外侯國之制,此鄭康成等說也。
匠人職九夫為井【止】同間廣二尋,深二仞,謂之浍,曰:此畿内采地為井田之制。
遂人職夫間有遂【止】以達于畿,曰:此鄉遂溝洫之法。
甸稍縣都十二取民之法,既與畿外井田九一之法不同,縣都采地一井一溝之法匠人,又與鄉遂十夫同為一溝之法不同,則誰謂成周敷天之下,畿内與畿外,鄉遂與都鄙,盡用井田之法,此亦鄭司農等說也。
彼豈不知周用井田九一之法,惟于載師與遂人所言,不得以通則強為之說。
彼又以為甸稍縣都田稅有至于十二,則非十一之義,則又曰:周田稅輕近重遠者,近者役多,遠者役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