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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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高祖以其曾孫為曾高同曾高亦為曾孫?孫同也
案缌麻在殇則無服高祖于?孫之成人者罕及見之矣王制七十惟衰麻在身謂父母之喪也若卑屬功缌之服則七十以上者雖存其名而不必強被之經所以不着也曾孫女成人在室當亦同或适人或殇則不服
存疑賈氏公彥曰王為适子斬衰其為适孫适曾孫适?孫皆齊衰不杖章注雲凡父于将為後者非長子皆期然則王禮亦适子死有适孫适孫死有适曾孫向下皆然也
案經于不杖期章着适孫之服大功章着庶孫之服至此章則概之曰曾孫不分适庶然則雖有适子适孫皆不在而适曾孫應為後者曽祖亦但為之缌麻矣蓋曾孫之為曾祖三年傳重也祖父之于子孫則不容無所降殺為适子斬衰為适孫不杖期未嘗以适子不在而為适孫斬也則亦何庸以适孫不在而為适曾孫期乎為适孫不與适子同服則為适曾孫不與适孫同服宜也且自缌至期相縣已甚頓加三等恐無此法然則士已無适庶曾孫之異服矣疏說殆未可從
父之姑
正義鄭氏康成曰歸孫為祖父之姊妹【賈疏爾雅女子謂昆弟之子為侄謂侄之子為歸孫】 敖氏繼公曰此從祖之親乃缌者以其為祖父之姊妹于屬為尊故但據已适人者言之其意與姑為侄者同不言報者亦以其非一定之禮故也
案已之姑大功則父之姑宜小功而乃缌者姑在室之期是加服論本服則在室宜大功适人宜小功也則父之姑适人者缌矣婦人外成閱兩世則于已為已疏故不殊其在室适人而概從其輕焉由此推之則昆弟之女孫雖在室或不必為之小功矣尊于卑之輕服年未衰者服之已衰則從省大概皆然故有不言報者
從母昆弟
正義敖氏繼公曰從母姊妹亦存焉外親之婦人在室适人同
傳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
正義敖氏繼公曰名謂昆弟之名母為姊妹之子小功子無所從也唯以名服之
甥
正義鄭氏康成曰甥姊妹之子 敖氏繼公曰亦丈夫婦人同
傳曰甥者何也謂吾舅者吾謂之甥何以缌也報之也正義馬氏融曰甥從其母而服已缌故報之
壻
正義鄭氏康成曰壻女子子之夫
傳曰何以缌也報之也
正義馬氏融曰壻從妻而服已缌故報之
妻之父母
案爾雅妻之父為外舅妻之母為外姑
傳曰何以缌從服也
正義鄭氏康成曰從于妻而服之 敖氏繼公曰從期服而缌是降于其妻三等矣妻從夫降一等子從母降二等夫從妻降三等差之宜也
案妻為其祖父母期夫不從服母為其祖父母期子亦不從服但從其母妻之所自生者祖則逺矣且以其期本加服又出适而不降也與朱子母族三妻族二之說合觀之則條理秩然矣
姑之子
正義鄭氏康成曰外兄弟也【賈疏姑是内人以出外而生故稱外】
傳曰何以缌報之也
正義賈氏公彥曰姑舅之子兩相為服故雲報之
舅
正義鄭氏康成曰舅母之兄弟
傳曰何以缌從服也
正義鄭氏康成曰從于母而服之 敖氏繼公曰從于母之大功而缌也母于昆弟之為父後者期子乃不從之而服小功亦可以見從服一定之制矣通論朱子曰先王制禮父族四故由父而上為族曾祖父缌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子子之子皆由父而推之也母族三母之父母之母母之兄弟恩止于舅故從母之夫舅之妻皆不為服推不去故也妻族二妻之父妻之母乍看時似乎雜亂無紀子細看則皆有義存焉
案外親之服以從以名以報唯服其切近相屬者而外此不與焉故母族于外祖父之昆弟及昆弟之子女子子無服妻族于妻父之昆弟無服蓋以從服則從之所不及名服則無其名也然則堂舅堂姨雖在母為五屬之親于已則逺矣況其又疏者更有何舅姨之目乎又古人媵妾多以妹侄所出之子舅氏各殊庶子以君母之昆弟為舅而适子不以庶母之昆弟為舅是則異姓之親分無一律有名有服者如其名服自有尊卑此外遞疏别無行輩直以齒序而已
舅之子
正義鄭氏康成曰内兄弟也【賈疏對姑之子】
傳曰何以缌從服也
正義賈氏公彥曰從于母而服之 敖氏繼公曰此與姑之子相為皆男女同也子為母黨服止于外祖父母從母舅舅之子從母之子耳其餘則無服外祖父母從母舅與母為一體至親也故從服舅之子與從母昆弟則以其為尊者至親之子而在兄弟之列不可以無服故或從服或以名服也
夫之姑姊妹之長殇
正義馬氏融曰成人服小功長殇降一等故缌存疑敖氏繼公曰夫之姊無在殇者此雲姊蓋連妹而立文爾
案雜記女雖未許嫁年二十而筓筓則不為殇矣或其弟年十五六以上早昏而姊未及笄而死者容有之女年垂成痼疾數年而死未及笄禮者亦有之則姊字不必定連文也馬氏謂闗畏溺缪矣
夫之諸祖父母報
正義敖氏繼公曰夫之所為服小功者則妻為之缌若于夫之祖父母之行而服此者唯其從祖祖父母耳似不必言諸然則此經所指者其夫之從祖祖父母及從祖父母與但言諸者疑文誤且脫也
存疑鄭氏康成曰諸祖父母者夫之所為小功從祖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曰曽祖父母曽祖于曽孫之婦無服而雲報乎
案或說固非注亦未全是也夫為外祖父母小功從母而服也妻焉得累從而服之而外祖父母又焉得為外孫婦報乎若專指從祖祖父母則諸字無下落集說所推近之 又案服問有從無服而有服公子之妻為公子之外兄弟蓋亦指公子本宗小功之親公子從乎公而不服妻則服之注謂為公子之外祖父母從母缌麻非也妻于夫之母黨無制服之法
君母之昆弟
正義馬氏融曰妾子為适母昆弟服
傳曰何以缌從服也
正義鄭氏康成曰從于君母而服缌也君母在則不敢不從服君母卒則不服也【賈疏與君母之父母從母同故取上傳解之皆徒從故所從亡則已】 敖氏繼公曰此服亦不報其義與君母之父母從母同庶子從君母之服唯止于此不及其昆弟之子與從母昆弟異于因母也若為父後則服之蓋其禮當與為人後者同也
案為父後即為君母後矣為君母後則徒從者亦屬從矣君母雖卒猶當從服然則小記所雲為君母後者君母卒則不為君母之黨服疑未必然
從父昆弟之子之長殇昆弟之孫之長殇
正義賈氏公彥曰二人本皆小功故長殇缌麻中殇從下無服 敖氏繼公曰此從祖父從祖祖父為之服也然則從祖母從祖祖母亦當服之矣
為夫之從父昆弟之妻
正義賈氏公彥曰同堂娣姒降于親娣姒故缌麻敖氏繼公曰小功章雲夫之姑姊妹娣姒婦報是章唯見此服不及夫之從父姊妹者文不具耳
傳曰何以缌也以為相與同室則生缌之親焉
正義鄭氏康成曰同室者不如居室之親也 賈氏公彥曰大功有同室同财之義 敖氏繼公曰此亦言其所以有服之由也其義與娣姒婦以居室之故而有服者同前章詳之矣
案娣姒及堂娣姒皆從服所不及又無名故取諸居室同室之義焉
長殇中殇降一等下殇降二等
正義敖氏繼公曰此主言丈夫為大功以上之殇婦人為夫族齊衰之殇也不宜在此蓋脫文也婦人為本族之殇服其降之等與丈夫同
案傳但言其中從上者若中從下者則丈夫為小功之下殇無服矣故不着也此疑當在殇小功章傳文之下或其上尚有阙文與
齊衰之殇中從上大功之殇中從下
正義鄭氏康成曰齊衰大功皆服其成人也大功之殇中從下則小功之殇亦中從下也此主謂妻為夫之親服也【賈疏殇大功章傳據大功小功不據齊衰以其重知男子為殇服也此不言小功以齊衰對大功以其輕知婦人為夫之親之殇服也】凡不見者以此求之 敖氏繼公曰此亦脫文失其次而在是也
案此二句疑當在殇小功章為夫之叔父之長殇之下以其為婦人為夫之親服之凡宜見于首條也右缌麻三月
案缌麻之服主于士與士之妻士之子而言大夫大夫之妻自旁期以下例降一等則無缌服自小功降而缌者亦不服也大夫之子從乎大夫而降父在不服父沒乃服之唯死者亦為大夫大夫之妻則不降耳 又案缌麻殇七條成人二十一條其殇服之可以互推者從祖祖父則敖氏以為未必及其在殇理或然也為從祖父從祖昆弟之長殇從父昆弟之下殇姑姊妹同為庶孫之下殇從父昆弟之子昆弟之孫之長殇男女同姑姊妹女子子在室者服此殇與男子同适人者唯見侄之下殇叔父姑弟妹之下殇似當同之婦人為夫之從父昆弟之子昆弟之孫之長殇庶孫男女之下殇與夫同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姊妹之下殇由小功章昆弟之長殇而降也然則為其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長殇亦缌與其成人者之服丈夫為曽孫男女同從父昆弟之子婦昆弟之孫婦則于婦人為夫之諸祖父母報見之從父昆弟之女子子适人者當有焉族曾祖姑族祖姑族姑族姊妹在室亦四缌麻也從祖昆弟之女子子同之然為父之姑缌而已其又殺者雖在室未必為之服匪直以族曽祖姑之不及其在室也至從父昆弟之孫昆弟之曽孫雖男子且不言報也況女子子乎女子外屬疏者之輕服不以妨禮事聖人之意或然與然則所不服者亦不相為報可知也其适人者于從祖昆弟從父昆弟之子固報之矣從祖祖父母從祖父母昆弟之孫應同然父之姑不言報則在祖與孫之列者或以其逺也而略之則于從祖姊妹從父昆弟之女子子服之而父之姑從祖姑昆弟之女孫或亦從略與從父昆弟之妻則夫之從父姊妹之報服也在室适人皆服之婦人為曽孫男女庶孫之婦夫之從祖昆弟之子與夫同夫之從祖祖父母從祖父母經之所謂諸祖父母也雲報則于夫之從父昆弟之子婦昆弟之孫婦與夫并服之矣為夫之從父姊妹由小功章夫之姊妹而降也其他夫之所略者無庸贅已為人後者為其昆弟之女子子适人者昆弟之孫其妻為夫之姊妹娣姒婦并當缌據記于兄弟降一等則曽祖父母從祖祖父母從祖父母從祖昆弟從父昆弟之子皆缌與唯曽祖父母若與所後不異者仍齊衰三月耳其妻則于夫之祖父母世叔父母昆弟之女子子适人者昆弟之孫當缌報之者以齊衰三月以其為宗子也其妻若姑在則報之者以缌姑不在亦齊衰唯出适之女則但以缌報也士妾之貴者有子者妻亦服之其從祖姊妹從父昆弟之女子子若姑舅從母之女子子為媵妾者皆同也妾中有私親者又自相服也同爨之缌見于檀弓則不必以親也改葬之缌非常服故記見之而經阙焉
記公子為其母練冠麻麻衣縓縁為其妻縓冠葛绖帶麻衣縓緣皆既葬除之【縓七見反緣俞絹反縓冠之縓當依敖作練】
正義鄭氏康成曰公子君之庶子也其或為母謂妾子也麻者缌麻之绖帶也【賈疏首绖要帶】此麻衣者如深衣為不制衰裳變也【賈疏此不言衰明不制衰裳】詩雲麻衣如雪【賈疏詩曹風麻衣及檀弓子防麻衣幷閑傳大祥素缟麻衣注皆雲十五升布深衣引之者證麻衣之名同但以布緣之則曰麻衣以采緣之則曰深衣以素緣之袖長在外則曰長衣又以素緣之袖長在衣内則曰中衣以此為異裳以六幅破為十二幅連衣裳則同也】縓淺绛也一染謂之縓【賈疏爾雅一染謂之縓再染謂之赪三染謂之绛】練冠而麻衣縓緣三年練之受飾也【賈疏麻衣大祥受服縓縁練之受飾】檀弓雲練練衣黃裡縓緣諸侯之妾子為母不得伸權為制此服不奪其恩也為妻葛绖帶妻輕 敖氏繼公曰縓冠之縓亦當作練字之誤也練冠者九升若十升布練熟為之與衆人為母為妻之練冠同麻衣以十五升布為衣如深衣然其異者緣爾縓緣以縓色布為領及純也閑傳雲練冠縓緣是冠纰亦以縓也此緣皆視其衣冠之布為母但言麻故于為妻言葛绖帶以見之練冠麻葛兇服也先言之麻衣吉布也後言之文當然耳此二喪本當有練有祥故于此得用既練之冠既祥之衣與夫練服之飾以明其服之本重又小其麻葛之绖帶以見不敢為服之意也此為妻之衣冠一與為母同唯以绖帶為輕重耳妾與庶婦厭于其君公子為之不得伸故權為制此服然君在公子不得伸其服者多矣乃于其母妻特制此服者為其皆在三年之科與他期服異也諸侯之妾公子之妻視外命婦皆三月而葬
案齊衰裳正服也練冠麻衣縓緣餘服也公子之母妻為公所厭奪其正不奪其餘而即以其餘服為之正服聖人之權衡于此者精矣注謂為母者妾子也若為妻則适夫人所生子凡不為父後者亦然 又案齊衰降服四升冠七升正服五升冠八升既葬降服受七升冠八升正服受八升冠九升至練則衣冠皆用布之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