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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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禮類,儀禮之屬,欽定儀禮義疏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儀禮義疏卷二十五
喪服第十一之四
缌麻三月者
正義鄭氏康成曰缌麻缌布衰裳而麻绖帶也【敖氏繼公曰以麻為绖帶者蓋經傳單言麻者多以绖帶言也】不言衰绖略輕服省文賈氏公彥曰以缌如絲者為衰裳又以澡治莩垢之麻為绖帶故曰缌麻三月者法一時天氣變可以除之 敖氏繼公曰輕服既葬即除之故但三月也不别見殇服者以其服與成人無異也
案輕服以葬期為節若不及期而葬者如其期服之通論敖氏繼公曰齊衰三月不言繩屦大功不言冠布纓小功不言布帶缌麻不言衰绖服彌輕文彌略也
傳曰缌者十五升抽其半有事其縷無事其布曰缌正義鄭氏康成曰謂之缌者治其縷細如絲也【賈疏其麤細與朝服十五升同故細如絲】抽猶去也雜記曰缌冠缲纓【孔疏缲讀從喪服小記澡麻帶绖之澡缌既有事其縷就上澡之又治其布以為纓謂縷布俱治 賈疏冠與衰同用缌布皆不治布纓則澡治】賈氏公彥曰八十縷為升十五升千二百縷抽其半六百縷縷麤細如朝服數則半之 朱子曰缌十五升抽其半者是一簆隻用一經如今廣中疏布又如單經黃草布皆隻一經也 敖氏繼公曰十五升者将為十五升布之縷也抽其半而為布則成布七升有半也此比于他服之布為稍疏比于他布之縷為最細細者所以見其為輕喪疏者所以明其非吉布若布縷之或治或否其意亦猶是也曰缌者蓋治其縷細如絲故取此義而名之亦以異于錫衰也
案喪服之布自三升至十二升而止具有等差矣缌不以十三升為之者十五升則為吉布十三十四在疑似之閑故吉兇兩不用也禮窮則變而通之乃于其下緬者更為縷細孔疏之布以示其輕而又别其布縷之有事無事以為吊服焉
辨正鄭氏康成曰或曰有絲朝服用布何衰用絲乎案喪服雖輕無用絲之理觀受服之绖帶僅以葛易麻亦可見矣陸氏佃讀絲冠缲纓之缲為蠶缲之缲而以為散絲為之何其不諸理也
通論敖氏繼公曰此布七升有半乃在小功之下者以其縷細也凡五服之布皆以縷之麤細為序其麤者則重細者則輕故升數雖多而縷麤猶居于前如大功在繐衰之上是也升數雖少而縷細猶居于後如缌麻在小功之下是也
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
正義鄭氏康成曰曾祖昆弟之親也 賈氏公彥曰此即禮記大傳雲四世而缌服之窮也名為四缌麻者也族屬也骨肉相連屬以其親将盡恐相疏故以族言之耳 黃氏榦曰曾祖父母據期斷本應五月族曾祖父母疏一等故缌 敖氏繼公曰以從父從祖者差之則此乃從曾祖之親也變言族者明親盡于此也凡有親者皆曰族記曰三族之不虞是也餘論鄭氏康成曰族祖父者祖父之從父昆弟之親也亦高祖之孫則高祖有服明矣
案齊衰三月章不見高祖父母之服故注明之蓋未有旁服以是屬而反遺于正體者也
庶孫之婦
正義賈氏公彥曰以适子之婦大功庶子之婦小功适孫之婦小功庶孫之婦缌是其差也 敖氏繼公曰夫之祖父母于庶孫之婦其本服當小功以别于适孫之婦故亦降一等而在此
餘論敖氏繼公曰庶孫之婦缌則适孫之婦小功也小功章不見之者文脫耳
庶孫之中殇【中當依注作下】
正義鄭氏康成曰庶孫者成人大功其殇中從上此當為下殇言中殇者字之誤爾又諸言中者皆連上下也【賈疏大功之殇中從上小功缌麻之殇中從下無單言中殇者】
從祖姑姊妹适人者報【從才用反下并同适人如字】
正義賈氏公彥曰此本服小功出适降一等缌麻敖氏繼公曰雲報者謂亦既适人乃降之也适人者為此親非報服略言之耳
從祖父從祖昆弟之長殇【長知丈反下并同】
正義賈氏公彥曰此本服小功長殇降一等缌麻鄭氏康成曰不見中殇中從下【賈疏小功之殇中從下】
餘論敖氏繼公曰上章之首連言三小功此惟見其二者之殇蓋以從祖祖父未必有在殇者也此與經不見曾祖之父及曾孫之子之服者意頗相類案敖氏之說良然若有從祖祖父在長殇者與此同服缌可知
外孫
正義鄭氏康成曰女子子之子 賈氏公彥曰以女适外而生故雲外孫 敖氏繼公曰此服亦男女同外孫為外祖父母小功不報之者以其為外家之正尊與
從父昆弟侄之下殇
正義賈氏公彥曰從父昆弟成人大功長中殇小功故下殇在此
案為兩下殇服者異人也小功章為從父昆弟之長殇據丈夫則此為其下殇缌者亦丈夫也女子子在室者服之亦同适人則不服其為侄則專主婦人耳存疑賈氏公彥曰侄為姑之出适者大功長中殇小功
案侄為姑之下殇小功據在室者降之也姑為侄之下殇缌據己己适人而降之也疏以侄為姑服釋此非其次也當雲姑為侄成人大功長中殇小功故下殇缌
餘論敖氏繼公曰單言侄者前既以丈夫婦人言之此無嫌也又以前章例之則爲人後者為其昆弟之下殇亦當在此經文阙耳
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
正義馬氏融曰妻為之服也成人大功中下殇降二等故缌 鄭氏康成曰見中殇者中從下【賈疏下傳言婦人為夫之族類大功之殇中從下】 敖氏繼公曰見中殇者眀其與前條異
從母之長殇報
正義賈氏公彥曰母之姊妹成人小功故長殇在此敖氏繼公曰前章從母成人之服已言報此複見
之者嫌其報加服者或略于殇也
案外親之殇服僅有此條嫌殇服或略于外親故着之
庶子為父後者為其母【為父如字傳為一同】
正義賈氏公彥曰此謂無冡适唯有妾子父死庶子承後者為其母缌也
傳曰何以缌也傳曰與尊者爲一體不敢服其私親也然則何以服缌也有死于宮中者則為之三月不舉祭因是以服缌也
正義馬氏融曰承父之體四時祭祀不敢申私親服而廢尊者之祭故服缌 江氏虨曰厭屈私情所以上嚴祖考 賈氏公彥曰雲私親者妾母不得體君不為正親也有死于宮中者縱是臣仆亦三月不舉祭故此庶子因是為母服缌也 鄭氏康成曰君卒庶子爲母大功【賈疏大功章公之庶昆弟為其母是也】大夫卒庶子為母三年【賈疏父在大功父卒無餘尊所厭故伸三年】士雖在庶子為母皆如衆人【賈疏士卑無厭故也注幷言大夫士之庶子者欲見不承後者如此服若承後則皆缌也】敖氏繼公曰為父後者或當為适母後故不服妾
母蓋與适子同也有死于宮中則三月不舉祭者吉兇之事存亡共之因是以服缌者言非若是則不敢服也蓋子之于母情雖無窮然禮所不許則其情亦不可得而遂今因有三月不舉祭之禮乃得略伸其服焉觀此則孝子之心可知矣何以不齊衰三月也尊者之服不敢用于妾母也
案此據士之庶子為父後者言也而大夫之庶子為父後而不為大夫者亦存焉為母廢一時之祭亦足以伸其情矣若又過此則非所以承宗廟也大夫以上無缌服則不服雜記同宮雖臣妾葬而後祭謂練祥之祭也服缌則廢一時之吉祭可知 又案魯昭公之母齊歸薨叔向譏其有三年之喪而無一日之慼【昭十一年】是則諸侯庶子為父後者于其母原應有三年之喪也服問君之母非夫人則羣臣無服唯近臣及仆骖乘從服唯君所服服也凡臣從君服降一等君若服缌則近臣何從之有曰羣臣無服則君固自有服也曰近臣從服曰唯君所服服則君當服三年而近臣從之以期矣然據此經士之庶子為父後則缌大夫之庶子為父後若為大夫則無服以大夫無缌服也諸侯以上更不待言然則奚從而可庶子為父後者不服其母雖古有定制而究不即于人心公羊氏曰母以子貴春秋書成風齊歸皆曰小君則固以夫人之喪喪之矣西周以前不可知而春秋時則已變亦因人心之所不安而通之未可诮其必不然如治春秋者之說也玩曾子問練冠以居之説疑古者庶子王于其母在外則無服燕居則練服以終三年是以羣臣在外者不從服近臣時在君側者則從以練服終期與君服其内而不服其外則雖曰無服而三年之慼未嘗不存此與公子之妻服其皇姑之意略同若然則諸經傳之說庶可以相通而不相左矣
存疑賈氏公彥曰經傳所雲據大夫士之庶子承後法若天子諸侯庶子承後為其母服雲何案曾子問古者天子練冠以居注雲謂庶子王為其母又案服問君之母非夫人則羣臣無服唯近臣及仆骖乘從服唯君所服服也注雲妾先君所不服也禮庶子為後為其母缌言唯君所服伸君也春秋之義有以小君服之者時若小君在則益不可據彼二文曾子問所雲據小君在則練冠在五服外服問所雲據小君沒後庶子得伸
案康成謂伸君未知所伸何服若如士之子服缌則近臣無從法且練冠既葬而除與缌三月之相去其與防何而頓謂之伸哉婦人未有以尊厭人者謂以小君之存沒而有異非也趙岐注孟子有厭于适母之文其此說誤之與
士為庶母
正義敖氏繼公曰言士者承上經之下宜别之且起下文也
傳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大夫以上為庶母無服正義馬氏融曰以有母名為之服缌 賈氏公彥曰大夫以上無服者以其降故也 朱子曰父妾之有子者謂之庶母缌麻三月此其名分有所系不論其年齒之長少也 敖氏繼公曰大夫以上為庶母無服者以庶母之服缌而大夫以上無缌服故也又大夫以上于其有親者且降之絶之則此無服宜矣通論荀氏顗曰諸侯絶期大夫絶缌
貴臣貴妾
正義敖氏繼公曰貴臣室老也貴妾長妾也
傳曰何以缌也以其貴也
正義敖氏繼公曰此亦士為之也大夫以上無缌服案據士昏士喪皆有室老據士昏則媵有娣侄室老為私臣之貴者娣侄之長為妾之貴者曲禮曰士不名家相長妾亦足徴之士之職位未宜有所降生不名者死則以缌服之宜也據此則士無臣之說蓋必不然矣小記士妾有子而為之缌士為妾服蓋兼此二者貴則不必其有子也有子則不必其貴也存疑鄭氏康成曰此謂公士大夫之君也天子諸侯于臣妾無服士卑無臣士妾又賤不足殊
案尊降之法士服而大夫不服者有之矣未有大夫服而士不服者也大夫不為庶母服而乃自服其妾乎臣妾不可徧服殊其貴者而服之于士則宜娣侄為妻之族親未可謂賤也注欲伸其無臣之說故強此以就彼耳
餘論敖氏繼公曰此服似夫妻同之妻為此妾服則非有私親者也其有親者宜以其服服之
乳母
正義敖氏繼公曰此亦蒙士為之文也士之妻自養其子若有故或使賤者代食之故謂之乳母其妾子亦然若大夫之子則慈母之外又有乳母内則曰大夫之子有食母鄭氏以為即此乳母是也大夫之子父沒乃為之服 荀子曰乳母飲食之者也而三月案士為庶母貴臣貴妾乳母經本連文傳注家離之耳
傳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
正義馬氏融曰士為乳母服以其乳養于已有母名賈氏公彥曰有母名為之服缌也
辨正呂氏坤曰此乳母蓋雇他人之婦乳哺三年故以母呼之昔韓昌黎蘓東坡于乳母皆葬而為之銘為之缌或雲父妾缪甚矣
存異聞人氏通漢曰始封之君及夫人皆不降乳母賀氏循曰為乳母缌士與大夫皆同不以尊卑降
案始封君所服謂不臣者耳乳母何人而君與夫人服之乎大夫降一等則凡缌皆不服大夫之子從乎大夫而降則父在亦不服矣宋仁宗以天子之尊宣召兩府欲為乳母制服韓魏公曽争之
從祖昆弟之子
正義鄭氏康成曰族父母為之服【敖氏繼公曰經但見族父為此服注兼言族母者足經意也婦人為夫黨之卑屬與夫同】
餘論孔氏頴逹曰同堂兄弟之孫理自缌麻曾祖為曾孫三月兄弟之曾孫無等降之亦三月 敖氏繼公曰為族曽祖父族祖父族父族昆弟皆缌其族昆弟固相為矣此條則族父報然則族曾祖父于昆弟之曾孫族祖父于從父昆弟之孫以其為旁親卑者之輕服故略之而不報與
案旁親之服皆報則親未盡者自應有服故以五為九必數此而後全也孔氏說是也然論其屬則已疏以其年則卑者成人而尊者或老矣雖不服可也敖氏說亦是也
曾孫
正義鄭氏康成曰孫之子 敖氏繼公曰此曾祖父母為之服也以本服之差言之為子期為孫大功則為曾孫宜小功乃在此者以曾孫為已齊衰三月故已為之缌麻三月蓋不可以過于其為已之月數也不分适庶者以其卑逺略之且不可使其庶者無服也 賈氏公彥曰據曾祖為之缌不言?孫者此亦如齊衰三月章直見曾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