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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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後其昏也乃得及時焉若然父母昆弟之喪既除必更閱三月而後可嫁也若無逆降之法則上經已着适人者為衆昆弟之條矣曷不與之連文而另出此乎 傳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下言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謂妾自服其私親也 辨正鄭氏康成曰此不辭【賈疏不是解義言辭也】卽實為妾遂自服其私親當言其以明之【賈疏不杖章雲女子子适人者為其父母昆弟之為父後者又雲公妾以及士妾為其父母皆言其以明其為私親今此不言其明非妾為私親】齊衰三月章曰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曾祖父母經與此同足以見之矣【敖氏繼公曰謂二經之文同足以明其不當如舊説也】傳所雲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文爛在下爾【賈疏應在君之庶子之下女子子之上】 敖氏繼公曰傳者以此經合于上謂皆大夫之妾為之故其言如此何以大功怪其卑賤而服之降否如尊者然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釋所以大功之意言大夫于此庶子女子子或以尊降之或以其尊同而不降皆在大功妻體其夫服宜如之若妾則不體君而此服亦大功者以是三人者皆君之黨已因君而服之故其降若否亦視君以為節而不得不與女君同固無嫌于卑賤也然此但可以釋為君之庶子之文若幷女子子未嫁者言之則不合于經蓋經初無為女子子未嫁者之禮且凡雲嫁者皆指凡嫁于人者而言非必謂行于大夫而後為嫁也又謂為世父母以下皆妾為私親之服亦不合于經蓋此乃适人者之通禮經必不特為此妾發之又此妾為私親大功者亦不止于是也傳者之意蓋失于分句之不審又求其為嫁者大功之説而不可得故強生嫁于大夫之義以自傅防旣以女子子嫁者未嫁者屬于上條則為世父母以下之文無所屬又以為亦大夫之妾為之遂使一條之意析而為二首尾橫決兩無所當實甚誤也攷此傳文其始蓋截大夫之妾至未嫁者之經文而釋之故已釋其所謂本條之防複以下言雲雲倂釋下經今在此者蓋鄭氏移之爾 朱子曰此段自鄭注時已疑傳文之誤今考女子子适人者為父母及昆弟之為父後者已見于不杖期章為衆兄弟又見于此大功章唯伯叔父母姑姊妹之服無文而獨見于此則當從鄭注之説無疑矣 案朱子初謂傳釋文勢似不誤又謂舊讀正得傳意但于經例不合鄭注與經例合但所改傳文似亦牽強旣而門人有問者又答之以此可見此經之不易讀矣小功章大夫之妾為庶子适人者經有明文此女子子之嫁者豈可又以大夫之妾貫之乎即此又可證舊讀之必不然矣 存疑王氏志長曰據别解自大夫之妾至未嫁者作一句讀又貫下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此言妾自服其私親文義亦無妨案不杖期章公妾以及士妾為其父母傳曰妾不得體君得為其父母遂也則妾得為私親服明矣又記凡妾為私兄弟如邦人正以此經止及世叔父母姑姊妹嫌厭降其私兄弟故記及之況鄭氏前馬融輩先主是説附以備參可也案主傳而駁注者明人多有大抵以逆降之説為非故回曲以就舊説耳今已辨明如右而姑存王志長之論以見駁者之梗概雲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 正義馬氏融曰此上四人者各為其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服也在室大功嫁于大夫大功尊同也在室大功以在大夫尊降之限嫁大夫尊同故不複重降嫁士則小功 敖氏繼公曰大夫公之昆弟為此服則尊同也大夫之子則亦從乎大夫而為之也大夫之妻為此女子子其義亦然若為姑姊妹又但為本服爾蓋婦人之嫁者于其兄弟唯有出降而已姑姊妹雖不為命婦猶為之大功也經言大夫大夫之子為服者多矣于是乃着大夫之妻者以唯此條可與之相通故因而見之也凡妻為夫之族類于其姊妹與其在父列以上者率降于夫于其昆弟之列者又無服唯在子列而下乃與夫同之耳又攷公之昆弟為姊妹唯在出降之科則是先君餘尊之所厭亦不及于其嫁出之女也若先君于其姊妹與其孫則不厭之固矣 案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于姑姊妹女子子出适而尊同者乃不以尊降則方其在室時已降而大功矣此見公之姊妹不得比于公之昆弟大夫之女子子不得比于大夫之子雖以公女之尊不能視命婦與公子之重視大夫者逈異蓋婦人無爵從夫之爵必夫尊而後妻貴父之尊不可據不可援也明乎此乃益着于從夫之義而不敢以貴加其夫族矣辨正賈氏公彥曰大夫妻若為夫之姑姊妹在室及嫁皆小功若不為大夫妻又降在缌麻彼亦為命婦唯小功耳今此謂大夫妻為本親姑姊妹也 案降在缌麻者不服之大夫妻無缌服與大夫同也 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國君者 正義賈氏公彥曰國君絶期已下今為尊同故不降若然大夫之下雲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國君之下不雲夫人公子亦同國君可知 餘論鄭氏康成曰天子為之無服嫁于王者之後乃服之 傳曰何以大功也尊同也尊同則得服其親服 正義賈氏公彥曰問者以諸侯絶旁期大夫降一等今此大功故發問也 敖氏繼公曰尊同謂君于為夫人者大夫公之昆弟于為命婦者也夫人命婦雖非有爵者然此三人以其與已敵者齊體之故亦例以尊同者視之而如其出嫁之服不敢絶之降之也此一節釋經之文義 案傳兼釋經之兩節故疏與集說皆合君與大夫而言 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不得祢先君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不得祖諸侯此自卑别于尊者也若公子之子孫有封為國君者則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此自尊别于卑者也【祢乃禮反别彼列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不得祢不得祖不得立其庿而祭之也【賈疏以其庿已在适子為君者立之支庶不得竝立庿】卿大夫已下祭其祖祢【賈疏公子公孫若為卿大夫得立三庿若作士得立二庿一庿竝得祭其祖祢既不祖祢先君當立别子以下若魯桓公生莊公為君慶父叔牙季友謂之公子公子竝為别子不得祢桓公慶父等子孫乃立别子為大祖不毀庿已下二庿次第遷之】則世世祖是人不祖公子者祖此受封之君不複祀别子也【敖氏繼公曰如晉不祖桓叔而祖武公是其事】公子若在高祖以下則如其親服後世遷之乃毀其庿爾【賈疏始封君立五庿大祖一庿與高祖已下四庿始封君至後世乃不毀其庿為大祖其先未有大祖庿唯有高祖以下四庿則公子為别子者得入四庿之限至四世之後始封君為高祖别子親盡當遷乃毀其庿至五世乃以始封君為大祖】因國君以尊降其親故終說此義雲 敖氏繼公曰卑謂為臣者也尊謂為君者也言身為人臣則其庿不可上及于為君者身為國君則其庿不可下及于為臣者是謂别之也别于尊者所以塞僭上之原别于卑者所以明貴貴之義聖人制禮之意然也 辨正楊氏複曰傳雲自卑别于尊是以子孫之卑自别于祖之尊此義為是自尊别于卑乃以子孫之尊自别于祖之卑此説于理有害而注遂以為因國君以尊降其親而說此義則愈非禮意蓋國君以尊降其親謂降其旁親而正統之服不降為祖期為曾高祖齊衰三月未嘗降其祖也鄭注蓋惑于自尊别卑之説乃以封君之不祖公子為以尊降其親而不知公子為别子繼别為宗謂之大宗百世不遷固以公子為祖矣若公子之子孫有封為國君者則後世子孫隻得祖封君而不得祖公子以紊其别子之宗非是以封君之尊别于公子之卑而不祖之也傳既失之注沿襲缪誤愈差愈遠 案楊氏所論甚正然傳注未可駁也蓋自者從也非謂已也從卑别于尊則公子而下不得祖祢先君矣從尊别于卑則始封君為後世之始祖而公子而下迄乎始封君之父皆所不祖矣此以始封君為立國之始宜祖之也所謂諸侯奪宗者也然不祖公子則與夫不祢先君不祖諸侯之不立庿而祭之者不同父為大夫士子為諸侯則祭當以諸侯未有不立五庿者但始封未有始祖則虛之耳公子若父也則入祢庿祖也則入祖庿曾高也則入曾高庿直至五世則祧之而不入始祖庿此為不祖公子矣逮始封君之五世孫即位始封君親盡當祧以其始封也而不祧乃入始祖之庿而世世祀之以為祖自後世子孫視之則以為從始封君之尊别于公子之卑雲爾非始封君之意自以為尊而卑其公子也傳因國君不服其旁親故推言公子不得祢先君公孫不得祖諸侯以見尊不服卑之義又因此推言祖封君不祖公子以見尊有特伸之義其緒相引而言則各有當也若謂封君之不祖公子為以尊降其親則注原不謂然況不祖公子者本非封君也 存異敖氏繼公曰此言封君之後世世祖封君不祖公子則是封君之時其祖考之庿在故家自若也不複更立而立一虛庿于公宮左之最東以為行禮之所及封君沒則于焉祀之謂之大廟而為百世之祖也 案果如敖説則封君之志荒矣良由誤解自字耳立虛庿于公宮左之最東求之經傳亦無證佐 是故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諸父而臣昆弟封君之孫盡臣諸父昆弟 正義朱子曰始封君之諸父昆弟始封君之父未嘗臣之故始封君不敢臣之封君之子所謂諸父者即始封君謂之昆弟而未嘗臣之者也故封君之子亦不敢臣之封君之子所謂昆弟者即始封君之子始封君嘗臣之者也故封君之子亦臣之封君之孫所謂諸父昆弟者即始封君之子所臣之昆弟及其子也故封君之孫亦臣之故下文繼之以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君之所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 敖氏繼公曰此因上雲公子之子孫有封為國君者而言之也 存疑賈氏公彥曰所不臣者仍為之着服也封君之子不臣諸父而臣昆弟君既不臣當服本服期其不臣者為君當服斬以其與諸侯為兄弟者服斬不敢以輕服服至尊明諸父昆弟雖不臣亦為之斬衰可知 辨正李氏如圭曰所不臣者注疏謂以其親服服之荀顗以為大夫猶降其親則諸侯雖所不臣亦絶不服虞喜以為大夫亦當從諸侯之例一世為大夫不降兄弟二世不降諸父三世乃皆降之如圭謂諸侯世大夫不世恐不得以世數為比所不臣者服此國君先儒據小記謂與諸侯為兄弟者服斬疑亦未然案與諸侯為兄弟者服斬謂為臣者也斬衰之服至重為君也為父也為夫也所謂三綱也非此則不服君所不臣則君臣之分未定而為之服斬則與夫見為之臣者何以别乎君于其所不臣者無服以諸侯之尊當絶其旁親也彼亦為諸侯則如其服服之尊同也三世而下無所不臣則為大夫士者以臣服為庶人者以庶人服矣此謂公子之子孫有封為國君者如此其王子王孫始封若繼世者所不臣所臣亦如之 故君之所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 正義敖氏繼公曰言此者以其與上文意義相類也謂公子之服與否皆視其君而為之此專指公子之公在者言也若公沒則向之所謂不敢服者今皆服之矣但其為先君餘尊所厭者乃降之如為母妻昆弟大功是也不敢不服之意與前傳所謂不敢降者同 存疑賈氏公彥曰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天子之義亦當然若虞舜與漢高皆庶人起為天子蓋亦不臣諸父昆弟而有服也 案諸侯于所不臣者尚不為服況天子乎天子卽創業者于正尊之外無所不臣疏說非也豈其有庳之君而不臣于舜乎 通論朱子語類問喪祭之禮至周公然後備夏商而上想甚簡略朱子曰然親親長長貴貴尊賢夏商而上大概隻是親親長長之意到得周來又添得許多貴貴底禮數如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諸父而臣昆弟期之喪天子諸侯絶大夫降然諸侯大夫尊同則不絶不降姑姊妹女子子嫁諸侯大夫亦不絶不降此皆貴貴之義上世想皆簡略未有許多降殺貴貴底禮數凡此皆天下之大經前世所末備到得周公搜剔出來立為定制更不可易案天子國君絶其旁親以尊也大夫之尊次于國君故為旁親率降一等以殊于士貴貴之義則然抑期功之喪至衆卿大夫國政綦重而宗廟之祭不可以屢缺若不降則不可以服國事與鄰國之事而祭亦屢廢矣服制以士為始與旁親為等夷自無所降且員多而所任者輕一人有喪同僚足共其職又士卑則其廟亦卑雖廢祭而适得其分之宜也親親長長貴貴尊賢固是四義以服制論之隻二事耳長長附于親親尊賢附于貴貴貴賤有定而賢不肖無定故服制不可以賢不肖之説意為輕重也若受誅于甸人被論于司敗古之人有大義滅親者旁親期功之服雖不當絶不當降者亦絶之可知以貴貴之義反觀之則見矣 右大功九月 案大功降服衰七升正服衰八升冠皆十升義服衰九升冠十一升既葬降服正服受衰皆十升冠皆十一升義服受衰十一升冠十二升男子绖帶竝易葛婦人不易要帶猶齊衰也屆期而除之又案大功之服經所未着可以互推者為從父姊妹在室者女孫在室者昆弟之女子子适人者婦人為庶孫适婦女子子适人者女孫在室者與夫同為昆弟之子婦夫妻同以其為已大功宜報之也為人後者為其姊妹在室者其昆弟姊妹在室者報如之夫為人後其妻為舅姑大功見于小記舅姑報如之報者于大功中有齊衰焉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經屢連言之其服有互見者三人為姑姊妹女子子在室者庶子昆弟之子為士者庶孫為大夫者昆弟之女子子嫁于大夫者同也公之昆弟為世叔父母不降猶期大夫之子為世叔父母為士者降之則大功大夫之妻公之昆弟之妻為卑屬竝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