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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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及嫁皆小功若不為大夫妻又降在缌麻假令彼姑姊妹亦為命婦唯小功耳今得在大功科中者此謂命婦為本親姑姊妹已之女子子因大夫大夫之子為姑姊妹女子子寄文于夫與子姑姊妹之中不煩别見也】
【敖氏繼公曰大夫公之昆弟為此服則尊同也大夫之子則亦従乎大夫而為之也大夫之妻為此女子子其義亦然若為姑姊妹又但為本服耳葢婦人之嫁者于其兄弟惟有出降而已姑姊妹雖不為命婦猶為之大功也經言大夫大夫之子為服者多矣于是乃着大夫之妻者以惟此條可與之相通故因而見之也凡妻為夫之族類于其姊妹與其在父列以上者率降于夫于其昆弟之列者又無服惟在子列而下乃與夫同之耳又考公之昆弟為姊妹惟在出降之科則是先君餘尊之所厭亦不及于其嫁出之女也若先君于其姊妹與其孫此不厭之固矣】
【盛氏世佐曰案大夫之妻為姑姊妹嫁于大夫者之服在此則其适士者當降在小功可知矣此亦命婦以尊降旁親之證也章内女子子為姑姊妹之服凡三見首雲女子子适人者為衆昆弟侄丈夫婦人報衆昆弟婦人即姊妹也侄婦人侄女也侄婦人報之則姑也此指皆适士者而言也次雲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此謂其嫁于大夫及成人而未嫁者為姑姊妹之成人而未有所适者也嫁于大夫者禮宜降其旁親而于世叔父母仍服大功者以世叔父母旁親之最尊者故有出降有逆降而無尊降也姑之尊亞于世叔父而親又殺焉姊妹則親而不尊矣故其成人而未有所适者大夫妻猶為之大功若适士則降為小功此其異于世叔父母者也至是又言其皆嫁于大夫者尊同不降之禮合斯三者觀之則于尊尊親親貴貴之義铢兩不爽如是而説者多謬為之解緻聖人之精意不白于天下豈非講經者之責哉】
欽定義疏案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于姑姊妹女子子出适而尊同者乃不以尊降則方其在室時已降而大功矣此見公之姊妹不得比于公之昆弟大夫之女子子不得比于大夫之子雖以公女之尊不能視命婦與公子之重視大夫者迥異葢婦人無爵従夫之爵必夫尊而後妻貴父之尊不可據不可援也明乎此乃益着于従夫之義而不敢以貴加其夫族矣
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國君者【疏國君絶期已下今為尊同故亦不降依嫁服大功不雲夫人公子亦同國君不降可知】
【敖氏繼公曰以上條例之則夫人公子之服亦當然也】
傳曰何以大功也尊同也尊同則得服其親服【疏問者以諸侯絶旁服大夫降一等今此大功故?問也】
【敖氏繼公曰尊同謂君于為夫人者大夫公之昆弟于為命婦者也夫人命婦雖非有爵者然此三人以其與已敵者齊體之故亦例以尊同者祖之而如其出嫁之服不敢絶之降之也此一節釋經之文義】
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不得祢先君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不得祖諸侯此自卑别于尊者也若公子之子孫有封為國君者則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此自尊别于卑者也【注不得祢不得祖者不得立其廟而祭之也卿大夫以下祭其祖祢則世世祖是人不得祖公子者後世為君者祖此受封之君不得祀别子也公子若在高祖以下則如其親服後世遷之乃毀其廟爾因國君以尊降其親故終説此義雲 疏諸侯之子稱公子已下因尊同遂廣説尊不同之義諸侯之子适适相承而旁支庶已下并為諸侯所絶不得稱諸侯子變名公子卑逺之也适既立廟支庶子孫不立廟是自卑别于尊者也公子之子孫或以天子臣出封為五等諸侯後世将此始封之君世世祖之不複祀别子是自尊别于卑也注雲不得立其廟而祭之也者以其廟已在适子為君者立之旁支庶不得并立廟故也雲卿大夫已下祭其祖祢者欲見公子公孫若立為卿大夫得立三廟若作上士得立二廟若作中士得立一廟并得祭其祖祢既不祖祢先君當立别子以下别子不得祢先君雖為卿大夫未有廟至子孫已後乃得立别子為太祖不毀廟已下二廟祖祢之外次第則遷之也雲公子若在高祖已下則如其親服者此解始封君得立五廟太祖與高祖已下也今始封君後世乃不毀其廟為太祖此始封君未有太祖廟惟有高祖已下四廟故公子若在高祖已下則得在四廟數中始封君死其子立即以父為祢廟前高祖者為高祖之父當遷之又至四世之後始封君為高祖父當遷之時轉為太祖通四廟為五廟定制也故雲後世遷之乃毀其廟也楊氏複曰子夏傳雲自卑别于尊是以子孫之卑自别于祖之尊此義為是自尊别于卑乃以子孫之尊自别于祖之卑此説于理有害而鄭注遂以為因國君以尊降其親而説此義則愈非禮意葢國君以尊降其親謂降其旁親其正統之服不降為祖期為曽祖高祖齊衰三月是未嘗降其祖也鄭注葢惑于自尊别卑之説乃以封君之不祖公子為以尊降其親而不知公子為别子繼别為宗謂之大宗百世不遷大宗或無後則為之立後世世不絶而常以公子為祖矣若公子之子孫有封為國君者則後世子孫隻得祖封君而不得祖公子以紊其别子之宗非是以封君之尊别于公子之卑而不祖之也子夏之説既已失之鄭注沿襲謬誤愈差愈逺葢失而又失者也】
欽定義疏案楊氏所論甚正然傳注未可駁也葢自者従也非謂已也従卑别于尊則公子而下不得祖祢先君矣従尊别于卑則始封君為後世之始祖而公子而下迄乎始封君之父皆所不祖矣此以始封君為立國之始宜祖之也所謂諸侯奪宗者也然不祖公子則與夫不祢先君不祖諸侯之不立廟而祭之者不同父為大夫士子為諸侯則祭當以諸侯未有不立五廟者但始封未有世祖則虛之耳公子若父也則入祢廟祖也則入祖廟曽高也則入曽高廟直至五世則祧之而不入始祖廟此為不祖公子矣逮始封君之五世孫即位始封君親盡當祧以其始封也而不祧乃入始祖之廟而世世祀之以為祖自後世子孫視之則以為従始封君之尊别于公子之卑雲爾非始封君之意自以為尊而卑其公子也傳因國君不服其旁親故推言公子不得祢先君公孫不得祖諸侯以見尊不服卑之義又因此推言祖封君不祖公子以見尊有特申之義其緒相引而言則各有當也若謂封君之不祖公子為以尊降其親則注原不謂然況不祖公子者本非封君也
【敖氏繼公曰卑謂為臣者也尊謂為君者也言身為人臣則其廟不可上及于為君者身為國君則其廟不可上及于為臣者是謂别之者别于尊者所以塞僭上之原别于卑者所以明貴貴之義聖人制禮之意然也此言封君之後世世祖封君不祖公子則是封君之時其祖考之廟在故家自若也不複更立而立一虛廟于公宮左之最東以為行禮之所及封君沒則于馬祀之謂之大廟而為百世之祖也祖封君而不祖公子如晉不祖桓叔而祖武公是其事也】
欽定義疏案果如敖說則封君之志荒矣良由誤解自字耳立虛廟于公宮左之最東求之經傳亦無證佐【郝氏敬曰諸侯之子下因以尊降親之義推廣言之見尊尊親親并行不悖也諸侯之公子亦庶子之為大夫者父廟曰祢祖是人謂子孫以始受封者為始祖也】
【張氏爾岐曰凡此者皆以着尊卑之别也自由也由其位之或卑或尊各自為别也】
【盛氏世佐曰案此以下于經無所釋特因尊降之義而推言之見聖人制禮尊卑之分截然不可亂如此也為子孫者無自尊而卑其祖之理當從張氏訓自為由葢制禮者為之分别也必為之分别者以始封之君化家為國有功德于人後世子孫理宜奉之以為太祖在不祧不毀之例若仍以别子為祖則此始封之君反為所壓而不得伸其尊故不得不舍别子而祖是人矣是禮也因封君之子孫尊崇其太祖而生不生于封君之身也自封君以及其元孫止有四親廟而無太祖廟直至來孫封君親盡當遷乃立太祖廟以居之太祖之廟不可以人臣居之也此皆理之至當而不可易者楊氏非之似過矣注雲國君以尊降其親者謂降其旁親之服耳楊雲以封君之不祖公子為以尊降其親亦非注意】
是故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諸父而臣昆弟封君之孫盡臣諸父昆弟【疏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者以其初升為君諸父是祖之一體又是父之一體其昆弟既是父之一體又是已之一體故不臣此二者仍為之着服也雲封君之子不臣諸父而臣昆弟者以其諸父尊故未得臣仍為之服昆弟卑故臣之不為之服封君之孫盡臣諸父昆弟者繼世至孫漸為貴重故盡臣之】
朱子曰始封之君所以不臣諸父昆弟者以始封君之父未嘗臣之故始封之君不敢臣也封君之子所以不臣諸父而臣昆弟者以封君之子所謂諸父者即始封君謂之昆弟而未嘗臣之者也故封君之子亦不敢臣之封君之子所謂昆弟者即始封君之子始封君嘗臣之者也故今為封君之子者亦臣之封君之孫所謂諸父昆弟者即始封君之子所臣之昆弟及其子也故封君之孫亦臣之故下文繼之以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君之所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
【敖氏繼公曰此因上雲公子之子孫有封為國君者而言之也】
【郝氏敬曰卑别于尊尊别于卑此見尊尊之為大也始封不臣諸父昆弟再世不臣諸父此見親親之為大也封君之孫已下明尊親相為輕重而服之升降所以生也】
【盛氏世佐曰案不臣者以本服服之不絶并不降也所不臣者為此始封之君若子服亦如之疏雲當服斬恐非是臣之則臣服斬而君絶服矣】
欽定義疏案與諸侯為兄弟者服斬謂為臣者也斬衰之服至重為君也為父也為夫也所謂三綱也非此則不服君所不臣則君臣之分未定而謂之服斬則與夫見為之臣者何以别乎君于其所不臣者無服以諸侯之尊當絶其旁親也彼亦為諸侯則如其服服之尊同也三世而下無所不臣則為大夫士者以臣服為庶人者以庶人服矣此謂公子之子孫有封為國君者如此其王子王孫始封若繼世者所不臣所臣亦如之
?田案君之所為服子亦不敢不服傳文自明義理甚精疏繼世至孫漸為貴重似非經義其雖不臣亦服斬之說盛氏及義疏辨之明矣
故君之所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
朱子語類問喪祭之禮至周公然後備夏商而上想甚簡略朱子曰然親親長長貴貴尊賢夏商而上大概隻是親親長長之意到得周來則又添得許多貴貴底禮數如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諸父而臣昆弟期之喪天子諸侯絶大夫降然諸侯大夫尊同則亦不絶不降姊妹嫁諸侯者則亦不絶不降此皆貴貴之義上世想皆簡略未有許多降殺貴貴底禮數凡此皆天下之大經前世所未備到得周公搜剔出來立為定制更不可易
【敖氏繼公曰言此者以其與上文意義相類也謂公子之服與否皆視其君而為之此専指公子之公在者言也若公沒則向之所謂不敢服者今則皆服之矣但其為先君餘尊所厭者乃降之如為母妻昆弟大功是也不敢不服之意與前傳所謂不敢降者同後放此】
【盛氏世佐曰案此言公子之服與否皆従乎公而為之也與上文父之不臣子亦不敢臣父之所臣子亦臣之之意相類故引以為證前傳雲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亦是此意彼主為大夫故言降與不降此主為諸侯故言服與不服以諸侯有絶而無降也】
欽定義疏疏謂虞舜與漢高皆庶人起為天子葢亦不臣諸父昆弟而有服案諸侯于所不臣者尚不為服況天子乎天子即創業者于正尊之外無所不臣疏説非也豈其有庳之君而不臣于舜乎 案天子絶其旁親以尊也大夫之尊次于國君故為旁親率降一等以殊于士貴貴之義則然抑期功之喪至衆卿大夫國政綦重而宗廟之祭不可以屢缺若不降則不可以服國事與鄰國之事而祭亦屢廢矣服制以士為始與旁親為等夷自無所降且員多而所任者輕一人有喪同僚足共其職又士卑則其廟亦卑雖廢祭而适得其分之宜也親親長長貴貴尊賢固是四義以服制論之隻二事耳長長附于親親尊賢附于貴貴貴賤有定而賢不肖無定故服制不可以賢不肖之說意為輕重也若受誅于甸人被論于司敗古之人有大義滅親者旁親期功之服雖不當絶不當降者亦絶之可知以貴貴之義反觀之則見矣?田案臣與不臣皆指為君者言非指公子言似不必如敖氏分公在公沒為說
右大功九月
五禮通考卷二百五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