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錄
關燈
小
中
大
诏書數至。
《論衡》之人,奏記郡守,宜禁奢侈,以備困乏,言不納用,退題記草,名曰《備乏》。
酒縻五谷,生起盜賊,沉湎飲酒,盜賊不絕,奏記郡守,禁民酒。
退題記草,名曰《禁酒》。
《對作篇》。
按:《章帝紀》,建初二年三月辛醜诏曰:“比年陰陽不調,饑馑屢臻。
”《後漢紀》十一,建初二年夏四月,太後诏曰:“今水旱連年,民流滿道,至有餓餒者。
”帝立楚王英子。
《恢國篇》。
按:《楚王英傳》,建初二年,封英子為楚侯。
章帝建初三年(公元78年),充五十二歲。
零陵生芝草五本。
《恢國篇》、《驗符篇》。
按:《章帝紀》,建初三年,零陵獻芝草。
章帝建初四年(公元79年),充五十三歲。
夏六月,雷擊殺羊五頭,皆死。
《雷虛篇》。
甘露降五縣。
《恢國篇》、《驗符篇》。
按:《章帝紀》,建初四年,甘露降泉陵、洮陽二縣。
章帝建初五年(公元80年),充五十四歲。
芝草複生泉陵六本。
黃龍見,大小凡八。
《驗符篇》、《恢國篇》。
按:《章帝紀》,建初五年,零陵獻芝草。
有八黃龍見于泉陵。
章帝建初六年(公元81年),充五十五歲。
章帝建初七年(公元82年),充五十六歲。
章帝建初八年(公元83年),充五十七歲。
章帝元和元年(公元84年),充五十八歲。
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充五十九歲。
元和二年,始用四分曆,時待诏張盛、京房、鮑業等以四分曆請,與待诏楊岑等共課歲餘。
盛等所中多,四分之曆,始頗施行。
見《後漢書·章帝紀》及注引《續漢書》。
《後漢書·律曆志》雲,在永平五年。
章帝時,麒麟五十一至。
《禦覽》八八九引《論衡》佚文。
按:《東觀漢記》,元和二年以來,至章和元年,麒麟五十一至。
元和、章和之際,此篇(謂《講瑞篇》)已成。
《講瑞篇》。
按:《會稽典錄》雲:“《論衡》造于永平末,定于建初之年。
”故至元和、章和之際,《講瑞篇》稿已成。
《論衡》各篇,據其征引史實,而可推定其造作先後者:《恢國篇》、《驗符篇》言章帝建初六年事(芝草生六本,黃龍見)。
《齊世篇》雲:“方今聖朝,承光武,襲孝明。
”《佚文篇》雲:“孝明文雄會聚,今上即命,诏求亡失。
”又雲:“楊子山見三府作《哀牢傳》不成,歸郡作上,孝明奇之。
”哀牢内屬,在永平十二年。
既雲“孝明”,又稱“今上”、“聖朝”,則《齊世篇》、《佚文篇》亦于章帝時作。
《須頌篇》言章帝建初元二年災。
《講瑞篇》、《指瑞篇》、《是應篇》、《治期篇》、《齊世篇》、《宣漢篇》、《恢國篇》、《驗符篇》、《須頌篇》、《佚文篇》并為宣漢恢國而作,故并定為章帝時所撰。
《譴告篇》避明帝諱,稱楚莊王為嚴王;《明雩篇》言章帝建初元二年災;《遭虎篇》言楚王英死,按英死于永平十四年,則《遭虎篇》當作于明帝永平十四年以後。
《商蟲篇》言蝗起太山郡,事在建武三十一年。
《自然》、《感類》、《寒溫》、《譴告》、《變動》、《明雩》、《順鼓》、《亂龍》、《遭虎》、《商曰》等篇皆屬于為漢應變論災之作,則可據《遣告》、《明雩》等篇定為章帝時作品也。
《程材篇》言宗均為東海相,事在永平元年,則《程材篇》必作于永平以後;《别通篇》稱孝明;《超奇篇》言孟堅為尚書郎,事在永平五年,則《超奇篇》必作于明帝永平五年以後;《别通篇》作于明帝後,章帝時也。
《答佞》、《程材》、《量知》、《謝短》、《效力》、《别通》、《超奇》、《狀留》等篇,俱為校量賢佞知操之作,當屬于一時,則并定為章帝時作。
《實知篇》避明帝諱稱莊襄王為嚴襄王,則亦為章帝時作。
《實知》、《知實》、《定賢》三篇同一旨趣,當屬于一時之作。
九虛、三增、《談天》、《說日》、《問孔》、《刺孟》蓋屬一時。
《雷虛篇》,雷擊殺羊五頭,事在建初四年,則諸篇同為建初前後之作。
《正說》、《書解》、《案書》、《對作》又屬一類。
《案書篇》言班固為尚書郎,事在明帝永平五年,《對作篇》載建初二年奏記郡守事,則此諸篇作于章帝建初前後。
《逢遇》、《初禀》等篇,蓋當為一時之作。
《吉驗篇》言虞延為司徒,事在永平八年,則《吉驗篇》必作于明帝永平以後。
《初禀篇》目見《恢國篇》,《恢國篇》作于章帝元和中,則知《逢遇》諸篇當作于永平以後,元和以前。
唯《論死》、《祭意》等篇為祛迷譏術之作;無以推定。
通覽全書,可知其先後順序之例。
如《初禀》、《寒溫》、《譴告》等篇屬稿在先,則居于《自然》、《恢國》等篇之前。
(《初禀篇》目見《恢國篇》,《初禀》第十二,《恢國》第五十八。
《寒溫篇》目見《自然篇》,《寒溫》第四十一,《自然》第五十四,可證。
)據此,則《論死》以下等篇,必成于《宣漢》、《驗符》諸篇之後。
總上所考。
則知《論衡》大半作于章帝時。
《講瑞篇》雲:“此論草于永平之初。
”至和帝永元中,還改定舊稿。
則仲任于此書緻力前後凡三十年,亦雲勤矣。
章帝元和三年(公元86年),充六十歲。
徙家辟難,詣揚州部丹陽、九江、廬江。
《自紀篇》。
入州為從事。
《自紀篇》。
刺史董勤辟為從事。
《後漢書·王充傳》。
按:《自紀篇》“入州為從事”句,次于“在縣,位至掾功曹。
在都尉府,位亦掾功曹。
在太守,為列掾五官功曹行事”句下,乃通前後事言之,非為從事、為功曹并一時事也。
“入州為從事”,即本傳所雲“刺史董勤辟為從事”。
《自紀篇》雲“後入為治中”,即本傳“轉治中”。
王充明言“徙家辟難,詣揚州部丹陽、九江、廬江,後入為治中”,則“入州為從事”當在此時也。
章帝章和元年(公元87年),充六十一歲。
後入為治中,材小任大,職在刺割,筆劄之思,曆年寝廢。
《自紀篇》。
轉治中。
《後漢書·王充傳》。
按:雲“曆年寝廢”,則“轉治中”與“為州從事”當隔一年,故志于此。
元和章和之際,嘉瑞奇物,同時俱應。
鳳皇麒麟,連出并見。
《講瑞篇》。
永平以來,訖于章和,甘露常降。
《講瑞篇》。
按:《後漢記》十二:“元和二年二月,鳳皇集于肥。
五月丙戌诏曰:‘鳳皇、黃龍、鸾鳥比集七郡。
神雀、甘露降自京都。
’”《東觀漢記》:“元和二年以來,至章和元年,凡三年,鳳皇三十九見郡國,麒麟五十一,白虎二十九,黃龍三十四,青龍、黃鹄、鸾鳥、神馬、神雀、九尾狐、三足烏、赤烏、白兔、白鹿、白燕、白鵲、甘露、嘉瓜、秬秠、明珠、芝英、華蘋、朱草、連理,實日月不絕,載于史官,不可勝紀。
”《古今注》:“元和二年,甘露降河南,三足烏集沛國,麒麟見陳,一角,端如蔥葉,色赤黃,芝生沛,如人冠。
”章帝章和二年(公元88年),充六十二歲。
罷州家居。
《自紀篇》。
自免還家。
《後漢書·王充傳》。
友人同郡謝夷吾上書薦充才學。
肅宗(章帝)特诏公車征,病不行。
《後漢書·王充傳》。
謝夷吾薦充曰:“充之天才,非學所加。
雖前世孟轲、孫荀,近世揚雄、劉向、司馬遷,不通過也。
”謝承《後漢書》(範晔《後漢書》本傳注)。
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充六十三歲。
續《講瑞篇》稿。
按:《講瑞篇》雲:“至元和、章和之際,孝章耀德。
”則其續稿,已在章殁後,故志于此。
和帝永元二年(公元90年),充六十四歲。
年漸七十,時可懸輿,乃作《養性》之書,凡十六篇。
《自紀篇》。
年漸七十,志力衰耗,乃造《養性書》十六篇,裁節嗜欲,頤神自守。
《後漢書·王充傳》。
按:臧琳《經義雜記》四曰:《後漢書·王充傳》:“充年漸七十,志力衰耗,乃造《養性書》十六篇,載節嗜欲,頤神自守。
”案充所著《論衡》八十五篇,今本無缺,而《養性書》失傳,隋、唐志亦無著錄。
《論衡》末有《自紀》雲:“章和二年,罷州家居,年漸七十,作《養性》之書十六篇。
養氣自守,适食則酒,閉明塞聰,愛精自保,适輔服藥引導(以上疑用十六篇之目),庶冀性命可延,期須不老。
既晚無還,垂書示後。
惟人性命,長短有期,人亦蟲物,生死一時。
年曆但記,孰使留之?猶入黃泉,消為土灰。
上自黃、唐,下臻泰、漢而來,折衷以聖道,析理于通材,如衡之平,如鑒之開,幼老生死古今,罔不詳該。
命以不延,籲歎悲哉!”讀此,可想見其書之仿佛。
年漸七十,乃作《養生》之書,凡十六篇。
《會稽典錄》。
昔王充著述,制《養氣》之篇,驗已而作,豈虛語哉?《文心雕龍·養氣篇》。
年七十餘,乃作《養性》一十六篇。
韓愈《後漢三賢傳》。
按:《會稽典錄》作“養生”,“性”、“生”字通。
《文心雕龍·養氣篇》作“養氣”,蓋《養氣篇》為《養性書》之目。
“年漸七十”與“七十餘”義異,韓氏失之。
王充年在順耳,道窮望絕,懼聲名之偕滅,故《自紀》終篇。
《抱樸子自序》。
按:六十耳順,雲“六十”者,舉成數也。
仲任六十二罷州家居,年漸七十,作《養性書》,而《養性書》目,已見《自紀篇》,則其《自紀篇》非六十歲時作也。
和帝永元三年(公元91年),充六十五歲。
和帝永元四年(公元92年),充六十六歲。
和帝永元五年(公元93年),充六十七歲。
和帝永元六年(公元94年),充六十八歲。
和帝永元七年(公元95年),充六十九歲。
和帝永元八年(公元96年),充七十歲。
永元中,病卒于家。
《後漢書·王充傳》。
按:永元共十六年,其雲“永元中”,故志于此。
吳榮光《曆代名人年譜》推定仲任為八十歲。
梁廷燦《曆代名人生卒表》因之,并未考也。
又按:清唐煦春《上虞縣志》二十五下:“漢郡功曹王充墓,在縣西南十四都烏石山(據《萬曆志》),嘉慶十二年,邑人林鑒修治(據《嘉慶志》),鹹豐五年,林鼎臣、謝簡廷重修立石。
” (錄自黃晖《論衡校釋》) 三、《論衡》版本卷帙著錄《論衡》一書,在王充死後五六十年就逐漸流傳開來。
北宋慶曆五年(公元1045年),進士楊昌文把當時的通行本與史館藏本對照合校,并為之作序刊刻。
南宋乾道三年(公元1167年),會稽太守洪适(kuò闊)又重刊楊刻本。
目前保存下來的宋本隻有殘卷或經過後來修補的印本。
現藏于日本宮内廳書陵部圖書寮的宋版《論衡》殘卷(卷一至卷二十五),是宋代的刷印本。
抗日戰争前,國立曆史博物館藏的宋版《論衡》殘卷一冊,(卷十四至卷十七),是元代用牍背紙印的宋刻本,今下落不明。
現藏于北京圖書館的宋本《論衡》,由于元、明兩朝多次補修,版框高低不一,字體和版口的格式各異。
其中一小部分每半頁十行,每行二十至二十一字,版心頂端載本頁字數,下端有刻工姓名,與日本宮内廳所藏的宋版《論衡》殘卷相同。
一部分是元代補刻的,絕大部分是明代補刻的。
明刻部分版心上端分别有“弘治十七年補”、“正德十六年補刊”、“嘉靖元年補刊”、“嘉靖元年重刻”等字樣。
明代三次補刻,都沒有序跋
《論衡》之人,奏記郡守,宜禁奢侈,以備困乏,言不納用,退題記草,名曰《備乏》。
酒縻五谷,生起盜賊,沉湎飲酒,盜賊不絕,奏記郡守,禁民酒。
退題記草,名曰《禁酒》。
《對作篇》。
按:《章帝紀》,建初二年三月辛醜诏曰:“比年陰陽不調,饑馑屢臻。
”《後漢紀》十一,建初二年夏四月,太後诏曰:“今水旱連年,民流滿道,至有餓餒者。
”帝立楚王英子。
《恢國篇》。
按:《楚王英傳》,建初二年,封英子為楚侯。
章帝建初三年(公元78年),充五十二歲。
零陵生芝草五本。
《恢國篇》、《驗符篇》。
按:《章帝紀》,建初三年,零陵獻芝草。
章帝建初四年(公元79年),充五十三歲。
夏六月,雷擊殺羊五頭,皆死。
《雷虛篇》。
甘露降五縣。
《恢國篇》、《驗符篇》。
按:《章帝紀》,建初四年,甘露降泉陵、洮陽二縣。
章帝建初五年(公元80年),充五十四歲。
芝草複生泉陵六本。
黃龍見,大小凡八。
《驗符篇》、《恢國篇》。
按:《章帝紀》,建初五年,零陵獻芝草。
有八黃龍見于泉陵。
章帝建初六年(公元81年),充五十五歲。
章帝建初七年(公元82年),充五十六歲。
章帝建初八年(公元83年),充五十七歲。
章帝元和元年(公元84年),充五十八歲。
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充五十九歲。
元和二年,始用四分曆,時待诏張盛、京房、鮑業等以四分曆請,與待诏楊岑等共課歲餘。
盛等所中多,四分之曆,始頗施行。
見《後漢書·章帝紀》及注引《續漢書》。
《後漢書·律曆志》雲,在永平五年。
章帝時,麒麟五十一至。
《禦覽》八八九引《論衡》佚文。
按:《東觀漢記》,元和二年以來,至章和元年,麒麟五十一至。
元和、章和之際,此篇(謂《講瑞篇》)已成。
《講瑞篇》。
按:《會稽典錄》雲:“《論衡》造于永平末,定于建初之年。
”故至元和、章和之際,《講瑞篇》稿已成。
《論衡》各篇,據其征引史實,而可推定其造作先後者:《恢國篇》、《驗符篇》言章帝建初六年事(芝草生六本,黃龍見)。
《齊世篇》雲:“方今聖朝,承光武,襲孝明。
”《佚文篇》雲:“孝明文雄會聚,今上即命,诏求亡失。
”又雲:“楊子山見三府作《哀牢傳》不成,歸郡作上,孝明奇之。
”哀牢内屬,在永平十二年。
既雲“孝明”,又稱“今上”、“聖朝”,則《齊世篇》、《佚文篇》亦于章帝時作。
《須頌篇》言章帝建初元二年災。
《講瑞篇》、《指瑞篇》、《是應篇》、《治期篇》、《齊世篇》、《宣漢篇》、《恢國篇》、《驗符篇》、《須頌篇》、《佚文篇》并為宣漢恢國而作,故并定為章帝時所撰。
《譴告篇》避明帝諱,稱楚莊王為嚴王;《明雩篇》言章帝建初元二年災;《遭虎篇》言楚王英死,按英死于永平十四年,則《遭虎篇》當作于明帝永平十四年以後。
《商蟲篇》言蝗起太山郡,事在建武三十一年。
《自然》、《感類》、《寒溫》、《譴告》、《變動》、《明雩》、《順鼓》、《亂龍》、《遭虎》、《商曰》等篇皆屬于為漢應變論災之作,則可據《遣告》、《明雩》等篇定為章帝時作品也。
《程材篇》言宗均為東海相,事在永平元年,則《程材篇》必作于永平以後;《别通篇》稱孝明;《超奇篇》言孟堅為尚書郎,事在永平五年,則《超奇篇》必作于明帝永平五年以後;《别通篇》作于明帝後,章帝時也。
《答佞》、《程材》、《量知》、《謝短》、《效力》、《别通》、《超奇》、《狀留》等篇,俱為校量賢佞知操之作,當屬于一時,則并定為章帝時作。
《實知篇》避明帝諱稱莊襄王為嚴襄王,則亦為章帝時作。
《實知》、《知實》、《定賢》三篇同一旨趣,當屬于一時之作。
九虛、三增、《談天》、《說日》、《問孔》、《刺孟》蓋屬一時。
《雷虛篇》,雷擊殺羊五頭,事在建初四年,則諸篇同為建初前後之作。
《正說》、《書解》、《案書》、《對作》又屬一類。
《案書篇》言班固為尚書郎,事在明帝永平五年,《對作篇》載建初二年奏記郡守事,則此諸篇作于章帝建初前後。
《逢遇》、《初禀》等篇,蓋當為一時之作。
《吉驗篇》言虞延為司徒,事在永平八年,則《吉驗篇》必作于明帝永平以後。
《初禀篇》目見《恢國篇》,《恢國篇》作于章帝元和中,則知《逢遇》諸篇當作于永平以後,元和以前。
唯《論死》、《祭意》等篇為祛迷譏術之作;無以推定。
通覽全書,可知其先後順序之例。
如《初禀》、《寒溫》、《譴告》等篇屬稿在先,則居于《自然》、《恢國》等篇之前。
(《初禀篇》目見《恢國篇》,《初禀》第十二,《恢國》第五十八。
《寒溫篇》目見《自然篇》,《寒溫》第四十一,《自然》第五十四,可證。
)據此,則《論死》以下等篇,必成于《宣漢》、《驗符》諸篇之後。
總上所考。
則知《論衡》大半作于章帝時。
《講瑞篇》雲:“此論草于永平之初。
”至和帝永元中,還改定舊稿。
則仲任于此書緻力前後凡三十年,亦雲勤矣。
章帝元和三年(公元86年),充六十歲。
徙家辟難,詣揚州部丹陽、九江、廬江。
《自紀篇》。
入州為從事。
《自紀篇》。
刺史董勤辟為從事。
《後漢書·王充傳》。
按:《自紀篇》“入州為從事”句,次于“在縣,位至掾功曹。
在都尉府,位亦掾功曹。
在太守,為列掾五官功曹行事”句下,乃通前後事言之,非為從事、為功曹并一時事也。
“入州為從事”,即本傳所雲“刺史董勤辟為從事”。
《自紀篇》雲“後入為治中”,即本傳“轉治中”。
王充明言“徙家辟難,詣揚州部丹陽、九江、廬江,後入為治中”,則“入州為從事”當在此時也。
章帝章和元年(公元87年),充六十一歲。
後入為治中,材小任大,職在刺割,筆劄之思,曆年寝廢。
《自紀篇》。
轉治中。
《後漢書·王充傳》。
按:雲“曆年寝廢”,則“轉治中”與“為州從事”當隔一年,故志于此。
元和章和之際,嘉瑞奇物,同時俱應。
鳳皇麒麟,連出并見。
《講瑞篇》。
永平以來,訖于章和,甘露常降。
《講瑞篇》。
按:《後漢記》十二:“元和二年二月,鳳皇集于肥。
五月丙戌诏曰:‘鳳皇、黃龍、鸾鳥比集七郡。
神雀、甘露降自京都。
’”《東觀漢記》:“元和二年以來,至章和元年,凡三年,鳳皇三十九見郡國,麒麟五十一,白虎二十九,黃龍三十四,青龍、黃鹄、鸾鳥、神馬、神雀、九尾狐、三足烏、赤烏、白兔、白鹿、白燕、白鵲、甘露、嘉瓜、秬秠、明珠、芝英、華蘋、朱草、連理,實日月不絕,載于史官,不可勝紀。
”《古今注》:“元和二年,甘露降河南,三足烏集沛國,麒麟見陳,一角,端如蔥葉,色赤黃,芝生沛,如人冠。
”章帝章和二年(公元88年),充六十二歲。
罷州家居。
《自紀篇》。
自免還家。
《後漢書·王充傳》。
友人同郡謝夷吾上書薦充才學。
肅宗(章帝)特诏公車征,病不行。
《後漢書·王充傳》。
謝夷吾薦充曰:“充之天才,非學所加。
雖前世孟轲、孫荀,近世揚雄、劉向、司馬遷,不通過也。
”謝承《後漢書》(範晔《後漢書》本傳注)。
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充六十三歲。
續《講瑞篇》稿。
按:《講瑞篇》雲:“至元和、章和之際,孝章耀德。
”則其續稿,已在章殁後,故志于此。
和帝永元二年(公元90年),充六十四歲。
年漸七十,時可懸輿,乃作《養性》之書,凡十六篇。
《自紀篇》。
年漸七十,志力衰耗,乃造《養性書》十六篇,裁節嗜欲,頤神自守。
《後漢書·王充傳》。
按:臧琳《經義雜記》四曰:《後漢書·王充傳》:“充年漸七十,志力衰耗,乃造《養性書》十六篇,載節嗜欲,頤神自守。
”案充所著《論衡》八十五篇,今本無缺,而《養性書》失傳,隋、唐志亦無著錄。
《論衡》末有《自紀》雲:“章和二年,罷州家居,年漸七十,作《養性》之書十六篇。
養氣自守,适食則酒,閉明塞聰,愛精自保,适輔服藥引導(以上疑用十六篇之目),庶冀性命可延,期須不老。
既晚無還,垂書示後。
惟人性命,長短有期,人亦蟲物,生死一時。
年曆但記,孰使留之?猶入黃泉,消為土灰。
上自黃、唐,下臻泰、漢而來,折衷以聖道,析理于通材,如衡之平,如鑒之開,幼老生死古今,罔不詳該。
命以不延,籲歎悲哉!”讀此,可想見其書之仿佛。
年漸七十,乃作《養生》之書,凡十六篇。
《會稽典錄》。
昔王充著述,制《養氣》之篇,驗已而作,豈虛語哉?《文心雕龍·養氣篇》。
年七十餘,乃作《養性》一十六篇。
韓愈《後漢三賢傳》。
按:《會稽典錄》作“養生”,“性”、“生”字通。
《文心雕龍·養氣篇》作“養氣”,蓋《養氣篇》為《養性書》之目。
“年漸七十”與“七十餘”義異,韓氏失之。
王充年在順耳,道窮望絕,懼聲名之偕滅,故《自紀》終篇。
《抱樸子自序》。
按:六十耳順,雲“六十”者,舉成數也。
仲任六十二罷州家居,年漸七十,作《養性書》,而《養性書》目,已見《自紀篇》,則其《自紀篇》非六十歲時作也。
和帝永元三年(公元91年),充六十五歲。
和帝永元四年(公元92年),充六十六歲。
和帝永元五年(公元93年),充六十七歲。
和帝永元六年(公元94年),充六十八歲。
和帝永元七年(公元95年),充六十九歲。
和帝永元八年(公元96年),充七十歲。
永元中,病卒于家。
《後漢書·王充傳》。
按:永元共十六年,其雲“永元中”,故志于此。
吳榮光《曆代名人年譜》推定仲任為八十歲。
梁廷燦《曆代名人生卒表》因之,并未考也。
又按:清唐煦春《上虞縣志》二十五下:“漢郡功曹王充墓,在縣西南十四都烏石山(據《萬曆志》),嘉慶十二年,邑人林鑒修治(據《嘉慶志》),鹹豐五年,林鼎臣、謝簡廷重修立石。
” (錄自黃晖《論衡校釋》) 三、《論衡》版本卷帙著錄《論衡》一書,在王充死後五六十年就逐漸流傳開來。
北宋慶曆五年(公元1045年),進士楊昌文把當時的通行本與史館藏本對照合校,并為之作序刊刻。
南宋乾道三年(公元1167年),會稽太守洪适(kuò闊)又重刊楊刻本。
目前保存下來的宋本隻有殘卷或經過後來修補的印本。
現藏于日本宮内廳書陵部圖書寮的宋版《論衡》殘卷(卷一至卷二十五),是宋代的刷印本。
抗日戰争前,國立曆史博物館藏的宋版《論衡》殘卷一冊,(卷十四至卷十七),是元代用牍背紙印的宋刻本,今下落不明。
現藏于北京圖書館的宋本《論衡》,由于元、明兩朝多次補修,版框高低不一,字體和版口的格式各異。
其中一小部分每半頁十行,每行二十至二十一字,版心頂端載本頁字數,下端有刻工姓名,與日本宮内廳所藏的宋版《論衡》殘卷相同。
一部分是元代補刻的,絕大部分是明代補刻的。
明刻部分版心上端分别有“弘治十七年補”、“正德十六年補刊”、“嘉靖元年補刊”、“嘉靖元年重刻”等字樣。
明代三次補刻,都沒有序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