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書篇第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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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解】 案書,就是評書。

    本篇列舉了從先秦到東漢的一些著作,粗略地分析了它們的優劣之處。

    評論涉及的是劉向的《七略》顧及不到的地方。

    從評論中可以看出,王充主張著書立說必須“得實”,而不應該“華虛誇誕,無審察之實”;必須有益于“富國豐民,強主弱敵”,而不應該“無道理之較,無益于治”;必須揭露和解決矛盾,因為“兩刃相割,利鈍乃知,二論相訂,是非乃見”,對“言非是僞”的東西,要“剖破渾沌,解決絲亂”,使“言無不可知,文無不可曉”,而不應自相矛盾,兩說并傳,文意難曉。

    對古今作者和著作的評論,王充反對“珍古不貴今,謂今之文不如古書”。

    他認為,“古今一也,才有高下,言有是非,不論善惡而徒貴古,是謂古人賢今人也。

    ”“才有深淺,無有古今;文有僞真,無有故新。

    ”凡是真知灼見,無論古今,都應肯定。

    “人期賢知,不必孔墨。

    ”今人同樣能進入聖賢之列。

    本篇所論的某些具體問題不一定正确,但他提出的如實評價作者和作品的主張,至今仍有可取之處。

     【原文】 83·1儒家之宗,孔子也。

    墨家之祖,墨翟也。

    且案儒道傳而墨法廢者,儒之道義可為,而墨之法議難從也。

    何以驗之?墨家薄葬右鬼,道乖相反違其實,宜以難從也。

    乖違如何?使鬼非死人之精也,右之未可知。

    今墨家謂鬼審人之精也,厚其精而薄其屍,此于其神厚而于其體薄也。

    薄厚不相勝,華實不相副,則怒而降禍,雖有其鬼,終以死恨。

    人情欲厚惡薄,神心猶然。

    用墨子之法,事鬼求福,福罕至而禍常來也。

    以一況百,而墨家為法,皆若此類也。

    廢而不傳,蓋有以也。

     【注釋】 右:尊崇,信奉。

    古代以右為尊。

     此文疑有誤。

    《日鈔》引作“自相乖反”。

    本書《薄葬篇》雲:“墨家之議,自違其術。

    ”關于這個問題,王充在本書《薄葬篇》中有詳細的評論。

     “審”字下疑脫“死”字。

    上文有“使鬼非死人之精”,正與此相應。

    有:疑當作“右”,形聲相近而誤。

    《薄葬篇》雲:“雖右鬼,其何益哉?”語意正與此同。

     【譯文】 儒家的創始人是孔子。

    墨家的開山祖是墨翟。

    考察一下儒家之道流傳下來而墨家之法廢棄不用的原因,是因為儒家的道理可行,而墨家的主張難從。

    用什麼來證明這一點呢?墨家主張薄葬而又信奉鬼神,道理互相矛盾違背了實際情況,當然難以順從。

    矛盾到何種程度呢?假如鬼不是死人的精神變的,即使尊崇它,它也不會知道。

    現在墨家認為鬼确實是死人的精神變的,優厚死人的精神而薄待死人的屍體,這是對死人的精神優厚而對死人的屍體薄待啊。

    薄厚不相稱,表裡不一緻,那麼鬼就會生氣而降下災禍,即使尊崇精神變的鬼,鬼最終也會因為薄待了屍體而懷恨。

    人之常情是想往優厚而憎惡薄待,鬼神的心也同樣如此。

    采用墨子的主張,侍奉鬼而祈求福,恐怕福極少來而禍反而常來了。

    以一種情況來推論其它各種情況,墨家的主張,大都屬于此類自相矛盾的情況。

    所以墨家的主張廢棄而不流傳,是有一定的原因的。

     【原文】 83·2《春秋左氏傳》者,蓋出孔子壁中。

    孝武皇帝時,魯共王壞孔子教授堂以為宮,得佚《春秋》三十篇,《左氏傳》也。

    公羊高、穀梁寘、胡毋氏皆傳《春秋》,各門異戶,獨《左氏傳》為近得實。

    何以驗之?《禮記》造于孔子之堂,太史公漢之通人也,左氏之言與二書合,公羊高、穀梁寘、胡毋氏不相合。

    又諸家去孔子遠,遠不如近,聞不如見。

    劉子政玩弄《左氏》,童仆妻子皆呻吟之。

    光武皇帝之時,陳元、範叔上書連屬(11),條事是非(12),《左氏》遂立。

    範叔尋因罪罷。

    元、叔天下極才,講論是非,有餘力矣。

    陳元言讷(13),範叔章诎(14),《左氏》得實,明矣。

    言多怪(15),頗與孔子“不語怪力”相違返也(16)。

    《呂氏春秋》亦如此焉。

    《國語》(17),《左氏》之外傳也(18)。

    《左氏》傳經,辭語尚略,故複選錄《國語》之辭以實。

    然則《左氏》、《國語》,世儒之實書也(19)。

     【注釋】 《春秋左氏傳》出于孔壁,本書《佚文篇》說同,恐非事實。

     孝武皇帝:漢武帝。

    本書《正說篇》作“景帝時”。

    有關史書記載亦互有出入。

    穀梁寘(hì志):即穀梁赤。

    胡毋氏:胡毋是複姓,這裡指胡毋子都,漢景帝時,因精通《春秋公羊傳》,當過博士。

    《漢書·儒林傳》:“胡毋生,字子卿都,齊人也。

    治《公羊春秋》,為景帝博士,與董仲舒同業,仲舒著書稱其德。

    ” 《禮記》:是漢儒解釋《禮經》(即流傳至今的《儀禮》)的一部著作,因為是“七十子後學者所記”,所以王充說它“造于孔子之堂”,有掌握孔子的思想已達到登堂入室地步的含意。

    二書:指《禮記》和《史記》。

     不相合:指與《禮記》、《史記》不相符合。

     諸家:指《左傳》之外的其他解釋《春秋》的各家。

     遠不如近,聞不如見:《左傳》杜預疏引《嚴氏春秋》引《觀周篇》:“孔子将修《春秋》,與左丘明乘如周,觀書于周史,歸而修《春秋》之經,丘明為之傳,共為表裡。

    ”童仆妻子皆呻吟之:《太平禦覽》卷六一六引桓譚《新論》:“劉子政、子駿、伯玉三人,尤珍重《左氏》,教子孫,下至婦女,無不誦讀。

    ” 光武皇帝:漢光武帝劉秀。

     (11)陳元:漢光武帝時曾任郎官。

    範叔:應為“範升”,下并同。

    範升:漢光武帝時曾任議郎,博士。

    陳元與範升議立《左氏》博士事,并見《後漢書》本傳。

     (12)事:這裡指立《左傳》博士一事。

    《左傳》隻在西漢末和新莽時立過博士。

    新莽滅亡後,《左傳》博士也被廢除。

    漢光武帝,又議立《左傳》博士,陳元很贊成,而範升則極力反對,兩人接連上書朝廷,辯論是非。

     (13)讷:疑當作“納”,形近而誤。

    陳元言納:《後漢書·陳元傳》:“建武初,時議欲立《左氏傳》博士。

    範升奏,以為《左氏》淺末不宜立。

    元詣阙上疏争之。

    書奏,下其議。

    範升複與元相辯難,凡十餘上。

    帝卒立《左氏》學,太常選博士四人,元為第一。

    帝以元新忿事,乃用其次司隸從事李封。

    ” (14)诎:同“黜”。

    排斥,摒棄。

     (15)言多怪:指《左傳》中記有許多關于占蔔、占夢的事。

     (16)返:疑當力“反”。

    涉違字而誤。

    不語怪力:見《論語·述而》,全文是“子不語怪、力、亂、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