祀義篇第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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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礿祭。
’夫言東鄰不如西鄰,言東鄰牲大福少,西鄰祭少福多也。
今言鬼不享,何以知其福有多少也?”曰:此亦謂修具謹潔與不謹潔也。
纣殺牛祭,不緻其禮;文王礿祭,竭盡其敬。
夫禮不至則人非之,禮敬盡則人是之。
是之,則舉事多助;非之,則言行見畔。
見畔,若祭不見享之禍;多助,若祭見歆之福。
非鬼為祭祀之故有喜怒也。
何以明之?苟鬼神,不當須人而食,須人而食,是不能神也。
信鬼神歆祭祀,祭祀為禍福,謂鬼神居處何如狀哉?自有儲■邪?将以人食為饑飽也?如自有儲■,儲■必與人異,不當食人之物。
如無儲■,則人朝夕祭乃可耳。
壹祭壹否,則神壹饑壹飽,壹饑壹飽,則神壹怒壹喜矣。
【注釋】 東鄰:指纣王。
因為商朝都城朝歌在周的東邊,所以稱他為“東鄰”。
西鄰:指周文王姬昌。
當時周是一個諸侯國,都城岐在朝歌的西邊,所以稱他為“西鄰”。
礿(yuè月):春天祭祀時用新生長的蔬菜上供,稱為“礿”。
引文參見《周易·既濟》九五爻辭。
畔:通“叛”。
見畔:遭到反對。
■(hì志):儲備。
【譯文】 反駁說:“《周易》上說:‘纣王殺牛上供,不如周文王用素菜祭祀。
’說纣王不如周文王,是說纣王上供的牲畜大卻福少,而周文王的祭品少卻福多。
現在講鬼不吃供物,那麼又依據什麼來知道它所賜的福有多少呢?”我以為:這也是講準備供品認真不認真,整潔不整潔的問題。
纣王殺牛祭祀,卻沒有盡到禮節;文王用素菜祭祀,卻竭盡了他的誠敬。
禮節沒盡到,人們就要非議他;禮節虔誠地盡到了,人們就會贊揚他。
受人贊揚,那麼他興辦事情贊助的人就多;遭人非議,那麼他的言行就會遭到反對。
遭到反對,好像是祭祀不被鬼神享用而帶來的災禍;贊助的人多,好像是祭祀被鬼神享用而帶來的福祐。
其實并非鬼神由于祭祀好壞的緣故而有喜有怒。
用什麼來證明這一點呢?假如鬼是神靈的,不應當等人們上供才吃,等人們上供才吃,這是不神靈的表現。
如果鬼神真的享受祭祀,因為祭祀而帶來禍福,那麼你說鬼神的日常生活是什麼樣子呢?是鬼神自有儲備呢?還是以人們上供與否作為饑飽的條件呢?如果自有儲備,儲備必然和人的不同,就不該吃人的食物。
如果沒有儲備,那麼就要人們每天早晚都祭祀才行。
有時祭祀有時不祭祀,那麼鬼神就會有時饑餓有時飽足,時而饑餓時而飽足,那麼鬼神就會時而憤怒時而歡喜了。
【原文】 76·14且病人見鬼,及卧夢與死人相見,如人之形,故其祭祀如人之食。
緣有飲食,則宜有衣服,故複以缯制衣,以象生儀。
其祭如生人之食,人欲食之,冀鬼飨之。
其制衣也,廣縱不過一尺若五六寸。
以所見長大之神貫一尺之衣,其肯喜而加福于人乎?以所見之鬼為審死人乎?則其制衣宜若生人之服。
如以所制之衣審鬼衣之乎?則所見之鬼宜如偶人之狀。
夫如是也,世所見鬼非死人之神,或所衣之神非所見之鬼也。
鬼神未定,厚禮事之,安得福祐而堅信之乎? 【注釋】 缯(ēng增):絲織品的總稱。
《初學記》十三:“三年一袷,五年一祫,以衣服想見其容色。
” 飨(xiǎng響):享受,指享用祭品。
廣縱:指衣服的肥瘦長短。
一尺若五六寸:《周禮·天官·司裘》鄭注:“凡為神之偶衣物,必沽而小耳。
” 偶人:指泥塑或木雕的假人,一般都很小。
【譯文】 況且病人看見鬼,以及睡夢中與死人相見,鬼都像人的形狀,所以祭祀時擺的祭品和人吃的東西一個樣。
根據鬼要吃飯的道理來推論,那麼鬼也該有衣服,所以又用絲綢給鬼做衣服,以仿效鬼活着時的儀表。
用如同活人吃的食物來祭祀,活人想吃這些東西,也希望鬼能享用這些祭品。
給鬼做衣服長短不過一尺或五六寸。
讓所見到的又高又大的鬼神來穿一尺長短的衣服,難道鬼會高興而給人們帶來福祐嗎?認為所見到的鬼果真是死去的人嗎?那麼給它做衣服就應該像活人的衣服一樣。
如果所做的小衣服鬼真的穿上它嗎?那麼所見到的鬼就該像偶人的樣子。
這樣說來,世人所見到的鬼并不是死人的神變的,或許穿這種衣服的神并不是所見到的鬼。
鬼神是什麼還不能肯定,就用豐厚的禮節去侍奉它,怎麼會得到鬼神的福祐而對它堅信不疑呢?
’夫言東鄰不如西鄰,言東鄰牲大福少,西鄰祭少福多也。
今言鬼不享,何以知其福有多少也?”曰:此亦謂修具謹潔與不謹潔也。
纣殺牛祭,不緻其禮;文王礿祭,竭盡其敬。
夫禮不至則人非之,禮敬盡則人是之。
是之,則舉事多助;非之,則言行見畔。
見畔,若祭不見享之禍;多助,若祭見歆之福。
非鬼為祭祀之故有喜怒也。
何以明之?苟鬼神,不當須人而食,須人而食,是不能神也。
信鬼神歆祭祀,祭祀為禍福,謂鬼神居處何如狀哉?自有儲■邪?将以人食為饑飽也?如自有儲■,儲■必與人異,不當食人之物。
如無儲■,則人朝夕祭乃可耳。
壹祭壹否,則神壹饑壹飽,壹饑壹飽,則神壹怒壹喜矣。
【注釋】 東鄰:指纣王。
因為商朝都城朝歌在周的東邊,所以稱他為“東鄰”。
西鄰:指周文王姬昌。
當時周是一個諸侯國,都城岐在朝歌的西邊,所以稱他為“西鄰”。
礿(yuè月):春天祭祀時用新生長的蔬菜上供,稱為“礿”。
引文參見《周易·既濟》九五爻辭。
畔:通“叛”。
見畔:遭到反對。
■(hì志):儲備。
【譯文】 反駁說:“《周易》上說:‘纣王殺牛上供,不如周文王用素菜祭祀。
’說纣王不如周文王,是說纣王上供的牲畜大卻福少,而周文王的祭品少卻福多。
現在講鬼不吃供物,那麼又依據什麼來知道它所賜的福有多少呢?”我以為:這也是講準備供品認真不認真,整潔不整潔的問題。
纣王殺牛祭祀,卻沒有盡到禮節;文王用素菜祭祀,卻竭盡了他的誠敬。
禮節沒盡到,人們就要非議他;禮節虔誠地盡到了,人們就會贊揚他。
受人贊揚,那麼他興辦事情贊助的人就多;遭人非議,那麼他的言行就會遭到反對。
遭到反對,好像是祭祀不被鬼神享用而帶來的災禍;贊助的人多,好像是祭祀被鬼神享用而帶來的福祐。
其實并非鬼神由于祭祀好壞的緣故而有喜有怒。
用什麼來證明這一點呢?假如鬼是神靈的,不應當等人們上供才吃,等人們上供才吃,這是不神靈的表現。
如果鬼神真的享受祭祀,因為祭祀而帶來禍福,那麼你說鬼神的日常生活是什麼樣子呢?是鬼神自有儲備呢?還是以人們上供與否作為饑飽的條件呢?如果自有儲備,儲備必然和人的不同,就不該吃人的食物。
如果沒有儲備,那麼就要人們每天早晚都祭祀才行。
有時祭祀有時不祭祀,那麼鬼神就會有時饑餓有時飽足,時而饑餓時而飽足,那麼鬼神就會時而憤怒時而歡喜了。
【原文】 76·14且病人見鬼,及卧夢與死人相見,如人之形,故其祭祀如人之食。
緣有飲食,則宜有衣服,故複以缯制衣,以象生儀。
其祭如生人之食,人欲食之,冀鬼飨之。
其制衣也,廣縱不過一尺若五六寸。
以所見長大之神貫一尺之衣,其肯喜而加福于人乎?以所見之鬼為審死人乎?則其制衣宜若生人之服。
如以所制之衣審鬼衣之乎?則所見之鬼宜如偶人之狀。
夫如是也,世所見鬼非死人之神,或所衣之神非所見之鬼也。
鬼神未定,厚禮事之,安得福祐而堅信之乎? 【注釋】 缯(ēng增):絲織品的總稱。
《初學記》十三:“三年一袷,五年一祫,以衣服想見其容色。
” 飨(xiǎng響):享受,指享用祭品。
廣縱:指衣服的肥瘦長短。
一尺若五六寸:《周禮·天官·司裘》鄭注:“凡為神之偶衣物,必沽而小耳。
” 偶人:指泥塑或木雕的假人,一般都很小。
【譯文】 況且病人看見鬼,以及睡夢中與死人相見,鬼都像人的形狀,所以祭祀時擺的祭品和人吃的東西一個樣。
根據鬼要吃飯的道理來推論,那麼鬼也該有衣服,所以又用絲綢給鬼做衣服,以仿效鬼活着時的儀表。
用如同活人吃的食物來祭祀,活人想吃這些東西,也希望鬼能享用這些祭品。
給鬼做衣服長短不過一尺或五六寸。
讓所見到的又高又大的鬼神來穿一尺長短的衣服,難道鬼會高興而給人們帶來福祐嗎?認為所見到的鬼果真是死去的人嗎?那麼給它做衣服就應該像活人的衣服一樣。
如果所做的小衣服鬼真的穿上它嗎?那麼所見到的鬼就該像偶人的樣子。
這樣說來,世人所見到的鬼并不是死人的神變的,或許穿這種衣服的神并不是所見到的鬼。
鬼神是什麼還不能肯定,就用豐厚的禮節去侍奉它,怎麼會得到鬼神的福祐而對它堅信不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