祀義篇第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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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解】 迷信鬼神的人“以為祭祀者必有福,不祭祀者必有禍”。

    他們相信“死人有知,鬼神飲食,猶相賓客,賓客悅喜,報主人恩矣”。

     王充堅決反對這種觀點。

    他明确指出,“今所祭死人,死人無知,不能飲食”;“人之死也,口鼻腐朽,安能複歆”?至于說到天、地、星辰、山、河等祭祀對象,它們都無口無知,更談不上是可以享用祭品的鬼神。

    如果鬼神是根據是否享用到祭品而有喜有怒,賜福降禍,那麼人們“壹祭壹否,則神壹饑壹飽;壹饑壹飽,則神壹喜壹怒矣”,它們全都成了喜怒無常的怪物,怎麼能說是“神”呢? 王充認為,祭祀的用意在于報答被祭者的功德。

    用祭品進行祭祀,是根據活人報恩的辦法類推出來的。

    所謂鬼神享用祭品,是因為祭祀者見祭品“肥香”,引起自己的食欲,所以推想出被祭者有知,會享用祭品。

    其實根本沒有這回事,更沒有鬼神因祭祀與否而為禍福的事。

    他告誡人們,不要相信“厚禮事之”就能得到“福祐”的胡言亂語。

     【原文】 76·1世信祭祀,以為祭祀者必有福,不祭祀者必有禍。

    是以病作蔔祟,祟得修祀,祀畢意解,意解病已,執意以為祭祀之助,勉奉不絕。

    謂死人有知,鬼神飲食,猶相賓客,賓客悅喜,報主人恩矣。

    其修祭祀,是也;信其事之,非也。

     【注釋】 修祀:舉行祭祀。

     奉:供奉。

    指祭祀。

     事:據遞修本應作“享”。

     【譯文】 一般人迷信祭祀,認為祭祀的人一定有福,不祭祀的人一定有禍。

    因此生了病就占蔔是什麼鬼神在作怪,知道了是哪種鬼神在作怪就舉行祭祀,祭祀結束心中疑慮就消除,疑慮消除病也好了,卻固執地認為這是祭祀的作用,而不斷地盡力去祭祀。

    認為死人有知覺,鬼神能飲食,好像招待賓客一樣,賓客高興,就報答主人的恩情了。

    他們舉行祭祀,這是對的;相信鬼神能享受供物,那就錯了。

     【原文】 76·2實者,祭祀之意,主人自盡恩勤而已,鬼神未必欲享之也。

    何以明之?今所祭者報功,則緣生人為恩義耳,何歆享之有?今所祭死人,死人無知,不能飲食。

    何以審其不能歆享飲食也?夫天者,體也,與地同。

    天有列宿,地有宅舍。

    宅舍附地之體,列宿着天之形。

    形體具,則有口,乃能食。

    使天地有口能食,祭食宜食盡。

    如無口,則無體,無體則氣也,若雲霧耳,亦無能食。

     【注釋】 意:據篇名“祀義”當作“義”。

     勤(qín勤):殷勤。

     欲:據遞修本應作“歆”。

     【譯文】 實際上,祭祀的意義,隻是主人自己盡到對鬼神報恩和表示殷勤的心意罷了,鬼神未必會享受供物。

    用什麼來證明這一點呢?如今祭祀的目的是為了報答被祭者的功德,乃是遵循活人報答恩義的辦法而已,其實鬼神哪裡會享受供物呢?現在所祭祀的是死人,死人沒有知覺,是不能吃東西的。

    根據什麼确知受祭祀者不能享用供物呢?天是實體,與地相同。

    天上有各種星宿,地上有住宅房舍。

    住宅房舍依附在大地的形體上,各種星宿依附在天的形體上。

    形體具備,就有口,才能吃東西。

    假使天地有口能吃東西,應該把上供的食物都吃光。

    如果沒有口的話,那也就沒有形體,沒有形體就是氣了,如同雲霧一樣罷了,也就不能吃東西。

     【原文】 76·3如天地之精神,若人之有精神矣,以人之精神,何宜飲食?中人之體七八尺,身大四五圍,食鬥食,歠鬥羹,乃能飽足,多者三四鬥。

    天地之廣大,以萬裡數。

    圜丘之上,一繭栗牛,粢饴大羹,不過數斛,以此食天地,天地安能飽?天地用心,猶人用意也,人食不飽足,則怨主人,不報以德矣。

    必謂天地審能飽食,則夫古之郊者負天地。

     【注釋】 圍:參見56·5注。

     歠(chuò綽):喝。

    羹(gēng耕):湯。

     圜(yuǎn圓)丘:古代祭天的壇。

    《禮記·祭法》疏:“其祭天之處,冬至則祭圜丘,圜丘所在,應從陽位,當在國南。

    ” 繭栗牛:指祭天時用的牛犢。

    這種牛犢的角剛長出來,隻有蠶繭和栗子那麼大,用這種牛祭天地是古代的一種制度。

    《禮記·王制》:“祭天地之牛,角繭栗。

    ” 粢(ī資):泛指古代祭祀時用的谷物。

    饴(yí姨):麥芽糖。

    大羹:即太羹。

    古代用來祭祀的不加佐料的肉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