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歲篇第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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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解】
本篇對搬遷要忌諱“太歲”的迷信進行了駁斥。
“工伎之家”認為“太歲在子,不得南北徙”,否則會遭禍殃。
王充反駁說,如果“太歲”是神,觸犯了它要遭殃,照此邏輯,最大的神莫過于天地,“則天地之間無生人也”。
他明确指出,所謂“歲”,隻是一種計時單位,是由日月四季積累起來的,“十二月為一歲,四時節竟,陰陽氣終,複為一歲”,根本不是什麼神。
“太歲之氣”就是“天地之氣”,它沒有意識,既不會憎恨人,也不會害人。
有關“太歲”的迷信禁忌,“妄不可用也”。
【原文】 73·1俗人險心,好信禁忌,知者亦疑,莫能實定。
是以儒雅服從,工伎得勝。
吉兇之書,伐經典之義;工伎之說,淩儒雅之論。
今略實論,令親覽,總核是非,使世一悟。
【注釋】 險心:即悻心,僥幸免禍的心理。
知:通“智”。
儒雅:博學的儒生。
工伎:指工伎之家。
吉兇之書:指宣揚迷信禁忌的書。
據本書《四諱篇》“令世觀覽”,“親(親)”當作“觀(觀)”,前應補“世”字。
【譯文】 一般人都存在着僥悻免禍的心理,喜好迷信禁忌,聰明的人也有懷疑,誰也不能核實判斷。
因此博學的儒生信從了禁忌之說,而工伎之家占了上風。
宣揚迷信禁忌的書,戰勝了經典上的道理;工伎之家的言論,壓倒了博學之士的言論。
現在略為據實評論一下,讓世人都觀看清楚,總起來考核一下是非,使社會上的人都能醒悟。
【原文】 73·2《移徙法》曰:“徙抵太歲,兇;負大歲,亦兇。
”抵太歲名曰歲下,負太歲名曰歲破,故皆兇也。
假令太歲在甲子,天下之人皆不得南北徒,起宅嫁娶亦皆避之。
其移東西,若徒四維,相之如者,皆吉。
何者?不與太歲相觸,亦不抵太歲之沖也。
實問:避太歲者,何意也?令太歲惡人徙乎?則徙者皆有禍。
令太歲不禁人徙,惡人抵觸之乎?則道上之人南北行者皆有殃。
【注釋】 《移徙法》:古代一種宣揚搬遷禁忌的書。
不知出處,疑已佚。
歲下:禁忌名稱之一。
指太歲所在的方位。
太歲在子,子為北方,北方即為歲下。
歲破:參見72·13注。
據本書《。
。
時篇》“令太歲在子”,“甲”字當删。
子:地支的第一位,這裡指正北方。
四維:指東北、東南、西北、西南四角。
《淮南子·天文訓》:“東北為報德之維,西南為背陽之維,東南為常羊之維,西北為■通之維。
” 沖:對着。
指與太歲相對的方位。
《史記·天官書》:“歲星所在,其對為沖。
” 【譯文】 《移徙法》上說:“搬遷到面對太歲所在的方位不吉利,搬遷到背對太歲所在方位也不吉利。
”面對太歲名叫“歲下”,背對太歲名叫“歲破”,所以都不吉利。
假如太歲在子位,天下的人都不得往南北方向搬遷,蓋房子嫁女娶婦也都要避開這個方位。
人們向東或向西搬遷,或者向四角方位搬遷,互相往來的,全都吉利。
為什麼呢?因為沒有與太歲相觸犯,也沒有向着與太歲相對的沖位。
如實問一下:避開太歲,是什麼意思呢?要說是太歲厭惡人們搬遷嗎?那麼搬遷的人家都會有災禍。
要說是太歲不禁止人們搬遷,隻是厭惡人們抵觸它嗎?那麼在路上往南北方向行走的人都應該遭殃。
【原文】 73·3太歲之意,猶長吏之心也。
長吏在塗,人行觸車馬,幹其吏從,長吏怒之,豈獨抱器載物去宅徒居觸犯之者而乃責之哉?昔文帝出,過霸陵橋,有一人行逢車駕,逃于橋下,以為文帝之車已過,疾走而出,驚乘輿馬。
文帝怒,以屬廷尉張釋之,釋之當論。
使太歲之神行若文帝出乎?則人犯之者,必有如橋下走出之人矣。
方今行道路者,暴溺仆死,何以知非觸遇太歲之出也?為移徙者又不能處。
不能處,則犯與不犯未可知。
未可知,則其行與不行未可審也。
【注釋】 塗:通“途”。
道路。
文帝:漢文帝。
參見1·6注。
霸陵橋:即霸橋,故址在今陝西西安市東。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作“中渭橋”。
車駕:皇帝乘坐的車子。
這裡指漢文帝的車隊。
乘輿(shèngyú聖于):古代稱君王所乘的車叫“乘輿”。
屬(hǔ主):托付,交給。
廷尉:漢代九卿之一,主管司法。
張釋之:參見34·11注。
釋之當論:據《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記載,張釋之判處這個人罰金。
溺:據遞修本作“病”。
為:通“謂”。
說。
為移徙者:宣揚搬遷禁忌的人。
【譯文】 太歲的心意,如同官長的心意一樣。
官長在路上,有人行走時碰上了官長的車馬,觸犯了官長的随從,官長就會對他發怒,哪裡隻是對拿着用具、載着什物、離開住宅搬遷新居而觸犯了他的人才加以責罰呢?過去,漢文帝出行,經過霸陵橋,有一個行人遇上了文帝的車隊,就逃到橋下躲避,認為文帝的車子已經過去,就從橋下趕快跑出來,驚了文帝駕車的馬。
文帝發了怒,把他交給廷尉張釋之處理,張釋之定了他的罪。
要說太歲之神出行像漢文帝出行一樣嗎?那麼觸犯它的人,一定有如那個從橋下跑出來的人一樣了。
現在行走在道路上的人,突然得病倒地而死,怎
“工伎之家”認為“太歲在子,不得南北徙”,否則會遭禍殃。
王充反駁說,如果“太歲”是神,觸犯了它要遭殃,照此邏輯,最大的神莫過于天地,“則天地之間無生人也”。
他明确指出,所謂“歲”,隻是一種計時單位,是由日月四季積累起來的,“十二月為一歲,四時節竟,陰陽氣終,複為一歲”,根本不是什麼神。
“太歲之氣”就是“天地之氣”,它沒有意識,既不會憎恨人,也不會害人。
有關“太歲”的迷信禁忌,“妄不可用也”。
【原文】 73·1俗人險心,好信禁忌,知者亦疑,莫能實定。
是以儒雅服從,工伎得勝。
吉兇之書,伐經典之義;工伎之說,淩儒雅之論。
今略實論,令親覽,總核是非,使世一悟。
【注釋】 險心:即悻心,僥幸免禍的心理。
知:通“智”。
儒雅:博學的儒生。
工伎:指工伎之家。
吉兇之書:指宣揚迷信禁忌的書。
據本書《四諱篇》“令世觀覽”,“親(親)”當作“觀(觀)”,前應補“世”字。
【譯文】 一般人都存在着僥悻免禍的心理,喜好迷信禁忌,聰明的人也有懷疑,誰也不能核實判斷。
因此博學的儒生信從了禁忌之說,而工伎之家占了上風。
宣揚迷信禁忌的書,戰勝了經典上的道理;工伎之家的言論,壓倒了博學之士的言論。
現在略為據實評論一下,讓世人都觀看清楚,總起來考核一下是非,使社會上的人都能醒悟。
【原文】 73·2《移徙法》曰:“徙抵太歲,兇;負大歲,亦兇。
”抵太歲名曰歲下,負太歲名曰歲破,故皆兇也。
假令太歲在甲子,天下之人皆不得南北徒,起宅嫁娶亦皆避之。
其移東西,若徒四維,相之如者,皆吉。
何者?不與太歲相觸,亦不抵太歲之沖也。
實問:避太歲者,何意也?令太歲惡人徙乎?則徙者皆有禍。
令太歲不禁人徙,惡人抵觸之乎?則道上之人南北行者皆有殃。
【注釋】 《移徙法》:古代一種宣揚搬遷禁忌的書。
不知出處,疑已佚。
歲下:禁忌名稱之一。
指太歲所在的方位。
太歲在子,子為北方,北方即為歲下。
歲破:參見72·13注。
據本書《。
。
時篇》“令太歲在子”,“甲”字當删。
子:地支的第一位,這裡指正北方。
四維:指東北、東南、西北、西南四角。
《淮南子·天文訓》:“東北為報德之維,西南為背陽之維,東南為常羊之維,西北為■通之維。
” 沖:對着。
指與太歲相對的方位。
《史記·天官書》:“歲星所在,其對為沖。
” 【譯文】 《移徙法》上說:“搬遷到面對太歲所在的方位不吉利,搬遷到背對太歲所在方位也不吉利。
”面對太歲名叫“歲下”,背對太歲名叫“歲破”,所以都不吉利。
假如太歲在子位,天下的人都不得往南北方向搬遷,蓋房子嫁女娶婦也都要避開這個方位。
人們向東或向西搬遷,或者向四角方位搬遷,互相往來的,全都吉利。
為什麼呢?因為沒有與太歲相觸犯,也沒有向着與太歲相對的沖位。
如實問一下:避開太歲,是什麼意思呢?要說是太歲厭惡人們搬遷嗎?那麼搬遷的人家都會有災禍。
要說是太歲不禁止人們搬遷,隻是厭惡人們抵觸它嗎?那麼在路上往南北方向行走的人都應該遭殃。
【原文】 73·3太歲之意,猶長吏之心也。
長吏在塗,人行觸車馬,幹其吏從,長吏怒之,豈獨抱器載物去宅徒居觸犯之者而乃責之哉?昔文帝出,過霸陵橋,有一人行逢車駕,逃于橋下,以為文帝之車已過,疾走而出,驚乘輿馬。
文帝怒,以屬廷尉張釋之,釋之當論。
使太歲之神行若文帝出乎?則人犯之者,必有如橋下走出之人矣。
方今行道路者,暴溺仆死,何以知非觸遇太歲之出也?為移徙者又不能處。
不能處,則犯與不犯未可知。
未可知,則其行與不行未可審也。
【注釋】 塗:通“途”。
道路。
文帝:漢文帝。
參見1·6注。
霸陵橋:即霸橋,故址在今陝西西安市東。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作“中渭橋”。
車駕:皇帝乘坐的車子。
這裡指漢文帝的車隊。
乘輿(shèngyú聖于):古代稱君王所乘的車叫“乘輿”。
屬(hǔ主):托付,交給。
廷尉:漢代九卿之一,主管司法。
張釋之:參見34·11注。
釋之當論:據《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記載,張釋之判處這個人罰金。
溺:據遞修本作“病”。
為:通“謂”。
說。
為移徙者:宣揚搬遷禁忌的人。
【譯文】 太歲的心意,如同官長的心意一樣。
官長在路上,有人行走時碰上了官長的車馬,觸犯了官長的随從,官長就會對他發怒,哪裡隻是對拿着用具、載着什物、離開住宅搬遷新居而觸犯了他的人才加以責罰呢?過去,漢文帝出行,經過霸陵橋,有一個行人遇上了文帝的車隊,就逃到橋下躲避,認為文帝的車子已經過去,就從橋下趕快跑出來,驚了文帝駕車的馬。
文帝發了怒,把他交給廷尉張釋之處理,張釋之定了他的罪。
要說太歲之神出行像漢文帝出行一樣嗎?那麼觸犯它的人,一定有如那個從橋下跑出來的人一樣了。
現在行走在道路上的人,突然得病倒地而死,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