譏日篇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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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節之位,亦名天之賊曹,尤忌針灸。
”死人之精:王充反對鬼是“死人之精”的說法,這裡可能是叙述信鬼人的看法。
【譯文】 有關祭祀的曆書,也有吉兇日的規定。
假如血忌、月殺的日子确實兇,那麼在這兩個忌日殺牲畜來給鬼神上供品,一定會有災禍。
祭,就是供東西給鬼吃;鬼,就是死人的精氣變的。
如果不是死人的精氣變的,人們就不會用食品上供,因為人們從來沒有見過鬼吃的東西。
這是把供養活人的做法類推到供奉死人上,把侍奉人的做法類推到侍奉鬼上,看到活人要吃東西,人死了變鬼,應當仍就能吃東西,觸及到與死人有關的東西就會引起對死去的親人的思念,所以就祭祀鬼。
至于對其他各種鬼神的祭祀,雖然它們不是死人變的,祭祀它們的禮節也與祭祀死人相同。
這大概是由于看不見鬼神的形體,因此隻能以對待活人的禮節進行類比用來對待鬼神。
【原文】 70·7生人飲食無日,鬼神何故有日?如鬼神審有知,與人無異,則祭不宜擇日。
如無知也,不能飲食,雖擇日避忌,其何補益?實者,百祀無鬼,死人無知。
百祀報功,示不忘德;死如事生,示不背亡。
祭之無福,不祭無禍。
祭與不祭,尚無禍福,況日之吉兇,何能損益? 【注釋】 無日:不選擇日子,沒有禁日。
“死”字前疑有“事”字。
【譯文】 活人吃東西沒有禁忌的日子,鬼神吃東西為什麼有禁忌的日子呢?如果鬼神果真有知,和人沒有什麼不同,那麼祭祀鬼神就不應當選擇日子。
如果鬼神無知,不能吃東西,即使選擇日子進行避忌,那又有什麼好處呢?實際上,各種各樣的祭祀并沒有什麼鬼,死人也無知。
各種各樣的祭祀是為了報功,表示不忘記先人的恩德;對待死者和侍奉活人一樣,是表示不背棄死去的人。
祭鬼不會得福,不祭也沒有災禍。
祭與不祭,尚且沒有什麼禍福,何況日子的所謂吉兇,怎麼能帶給人福禍呢? 【原文】 70·8如以殺牲見血,避血忌、月殺,則生人食六畜,亦宜辟之。
海内屠肆,六畜死者,日數千頭,不擇吉兇,早死者,未必屠工也。
天下死罪,各月斷囚亦數千人,其刑于市,不擇吉日,受禍者,未必獄吏也。
肉盡殺牲,獄具斷囚。
囚斷牲殺,創血之實,何以異于祭祀之牲?獨為祭祀設曆,不為屠工、獄吏立見,世俗用意不實類也。
祭非其鬼,又信非其諱,持二非往求一福,不能得也。
【注釋】 辟:通“避”。
屠肆:屠宰鋪。
各:疑當為“冬”,形近而誤。
見:據章錄楊校宋本作“日”。
“立見”無義,“立日”與“設曆”相對為文。
二非:指上句“祭非其鬼,又信非其諱”。
【譯文】 如果由于宰殺牲畜要見血,應當避開血忌、月殺日,那麼活人吃六畜,也應當避開忌日。
全國的屠宰鋪,每天宰殺的六畜有好幾千頭,不選擇吉日兇日,先死的,不一定是屠工。
天下犯死罪的人,到冬季處決也是好幾千人,在市上處決他們,不選擇吉日,遭受災禍的,不一定是獄吏。
肉賣完了就要殺牲口,定案完備了就處決犯人。
犯人被處決牲口被宰殺,被殺流血的情況,與用來祭祀的牲畜被殺流血有什麼區别呢?偏偏為祭祀制定曆書,不為屠工、獄吏規定吉兇日,這是世間習俗用意不完備充實的地方。
祭祀不該祭祀的根本不存在的鬼,又迷信不該相信的那些忌諱,抱着兩種錯誤去祈求一種福佑,是不能獲得的。
【原文】 70·9沐書曰:“子日沐,令人愛之;卯日沐,令人白頭。
”夫人之所愛憎,在容貌之好醜;頭發白黑,在年歲之稚老。
如醜如嫫母,以子日沐,能得愛乎?使十五女子,以卯日沐,能白發乎?且沐者,去首垢也。
洗去足垢,盥去手垢,浴去身垢,皆去一形之垢,其實等也。
洗、盥、浴不擇日,而沐獨有日。
【注釋】 沐(mù木):洗頭。
沐書:選擇洗頭日子的書。
嫫母:參見1·6注(14)。
垢(gòu夠):髒東西。
盥(guàn貫):洗手。
【譯文】 沐書上說:“子日洗頭,讓人喜愛;卯日洗頭,會使人的頭發變白。
” 人的喜愛與不喜愛。
在于容貌的美醜;頭發的白與黑,在于年齡的幼老。
如果貌醜得像嫫母一樣,即使在子日洗頭,能得到别人的喜愛嗎?讓十五歲的女孩子在卯日洗頭,能使她的頭發變白嗎?況且“沐”是為了洗去頭上的髒東西。
“洗”是除掉足上的髒東西,“盥”是除掉手上的髒東西,“浴”是除掉身上的髒東西,都是洗去同一個身體上的髒東西,它們是同一回事。
洗足、洗手、洗身不選擇日子,而唯獨洗頭要有禁忌的日子。
【原文】 70·10如以首為最尊尊,則浴亦治面,面亦首也。
如以發為最尊,則栉亦宜擇日。
栉用木,浴用水,水與木俱五行也。
用木不避忌,用水獨擇日。
如以水尊于木,則諸用水者宜皆擇日。
且水不若火尊,如必以尊卑
”死人之精:王充反對鬼是“死人之精”的說法,這裡可能是叙述信鬼人的看法。
【譯文】 有關祭祀的曆書,也有吉兇日的規定。
假如血忌、月殺的日子确實兇,那麼在這兩個忌日殺牲畜來給鬼神上供品,一定會有災禍。
祭,就是供東西給鬼吃;鬼,就是死人的精氣變的。
如果不是死人的精氣變的,人們就不會用食品上供,因為人們從來沒有見過鬼吃的東西。
這是把供養活人的做法類推到供奉死人上,把侍奉人的做法類推到侍奉鬼上,看到活人要吃東西,人死了變鬼,應當仍就能吃東西,觸及到與死人有關的東西就會引起對死去的親人的思念,所以就祭祀鬼。
至于對其他各種鬼神的祭祀,雖然它們不是死人變的,祭祀它們的禮節也與祭祀死人相同。
這大概是由于看不見鬼神的形體,因此隻能以對待活人的禮節進行類比用來對待鬼神。
【原文】 70·7生人飲食無日,鬼神何故有日?如鬼神審有知,與人無異,則祭不宜擇日。
如無知也,不能飲食,雖擇日避忌,其何補益?實者,百祀無鬼,死人無知。
百祀報功,示不忘德;死如事生,示不背亡。
祭之無福,不祭無禍。
祭與不祭,尚無禍福,況日之吉兇,何能損益? 【注釋】 無日:不選擇日子,沒有禁日。
“死”字前疑有“事”字。
【譯文】 活人吃東西沒有禁忌的日子,鬼神吃東西為什麼有禁忌的日子呢?如果鬼神果真有知,和人沒有什麼不同,那麼祭祀鬼神就不應當選擇日子。
如果鬼神無知,不能吃東西,即使選擇日子進行避忌,那又有什麼好處呢?實際上,各種各樣的祭祀并沒有什麼鬼,死人也無知。
各種各樣的祭祀是為了報功,表示不忘記先人的恩德;對待死者和侍奉活人一樣,是表示不背棄死去的人。
祭鬼不會得福,不祭也沒有災禍。
祭與不祭,尚且沒有什麼禍福,何況日子的所謂吉兇,怎麼能帶給人福禍呢? 【原文】 70·8如以殺牲見血,避血忌、月殺,則生人食六畜,亦宜辟之。
海内屠肆,六畜死者,日數千頭,不擇吉兇,早死者,未必屠工也。
天下死罪,各月斷囚亦數千人,其刑于市,不擇吉日,受禍者,未必獄吏也。
肉盡殺牲,獄具斷囚。
囚斷牲殺,創血之實,何以異于祭祀之牲?獨為祭祀設曆,不為屠工、獄吏立見,世俗用意不實類也。
祭非其鬼,又信非其諱,持二非往求一福,不能得也。
【注釋】 辟:通“避”。
屠肆:屠宰鋪。
各:疑當為“冬”,形近而誤。
見:據章錄楊校宋本作“日”。
“立見”無義,“立日”與“設曆”相對為文。
二非:指上句“祭非其鬼,又信非其諱”。
【譯文】 如果由于宰殺牲畜要見血,應當避開血忌、月殺日,那麼活人吃六畜,也應當避開忌日。
全國的屠宰鋪,每天宰殺的六畜有好幾千頭,不選擇吉日兇日,先死的,不一定是屠工。
天下犯死罪的人,到冬季處決也是好幾千人,在市上處決他們,不選擇吉日,遭受災禍的,不一定是獄吏。
肉賣完了就要殺牲口,定案完備了就處決犯人。
犯人被處決牲口被宰殺,被殺流血的情況,與用來祭祀的牲畜被殺流血有什麼區别呢?偏偏為祭祀制定曆書,不為屠工、獄吏規定吉兇日,這是世間習俗用意不完備充實的地方。
祭祀不該祭祀的根本不存在的鬼,又迷信不該相信的那些忌諱,抱着兩種錯誤去祈求一種福佑,是不能獲得的。
【原文】 70·9沐書曰:“子日沐,令人愛之;卯日沐,令人白頭。
”夫人之所愛憎,在容貌之好醜;頭發白黑,在年歲之稚老。
如醜如嫫母,以子日沐,能得愛乎?使十五女子,以卯日沐,能白發乎?且沐者,去首垢也。
洗去足垢,盥去手垢,浴去身垢,皆去一形之垢,其實等也。
洗、盥、浴不擇日,而沐獨有日。
【注釋】 沐(mù木):洗頭。
沐書:選擇洗頭日子的書。
嫫母:參見1·6注(14)。
垢(gòu夠):髒東西。
盥(guàn貫):洗手。
【譯文】 沐書上說:“子日洗頭,讓人喜愛;卯日洗頭,會使人的頭發變白。
” 人的喜愛與不喜愛。
在于容貌的美醜;頭發的白與黑,在于年齡的幼老。
如果貌醜得像嫫母一樣,即使在子日洗頭,能得到别人的喜愛嗎?讓十五歲的女孩子在卯日洗頭,能使她的頭發變白嗎?況且“沐”是為了洗去頭上的髒東西。
“洗”是除掉足上的髒東西,“盥”是除掉手上的髒東西,“浴”是除掉身上的髒東西,都是洗去同一個身體上的髒東西,它們是同一回事。
洗足、洗手、洗身不選擇日子,而唯獨洗頭要有禁忌的日子。
【原文】 70·10如以首為最尊尊,則浴亦治面,面亦首也。
如以發為最尊,則栉亦宜擇日。
栉用木,浴用水,水與木俱五行也。
用木不避忌,用水獨擇日。
如以水尊于木,則諸用水者宜皆擇日。
且水不若火尊,如必以尊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