譏日篇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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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解】
東漢時流傳着大量的“日禁之書”,書中規定不僅下葬、祭祀要回避兇日,甚至連日常生活中洗頭、裁衣、寫字等都不能觸犯禁忌,并威脅說,如果辦事“不合此曆,轉為兇惡”。
王充揭露了這些謊言,譏諷和批判了辦事要擇吉日,避兇日的迷信禁忌。
他指出,“百祀無鬼,死人無知”,“祭之無福,不祭無禍”。
他主張辦事應根據“人事之可否”,不應“問日之吉兇”。
他表明寫《譏日篇》的目的,是為了“明其是非,使信天時之人,将一疑而倍之”,對各種迷信禁忌“不從其諱”。
【原文】 70·1世俗既信歲時,而又信日。
舉事若病、死、災、患,大則謂之犯觸歲、月,小則謂之不避日禁。
歲、月之傳既用,日禁之書亦行。
世俗之人,委心信之;辯論之士,亦不能定。
是以世人舉事,不考于心而合于日,不參于義而緻于時。
時日之書,衆多非一,略舉較著,明其是非,使信天時之人,将一疑而倍之。
夫禍福随盛衰而至,代謝而然。
舉事曰兇,人畏兇有效;曰吉,人冀吉有驗。
禍福自至,則述前之吉兇以相戒懼,此日禁所以累世不疑,惑者所以連年不悟也。
【注釋】 歲時:指有關歲、月方面的禁忌。
參見本書《。
。
時篇》、《難歲篇》。
日禁:指當時流行的某日不宜做某事的禁忌。
歲月之傳:指有關歲月禁忌的記載。
天時:指上述關于歲、月、日的禁忌。
倍:通“背”。
背棄,抛棄。
盛衰:指“祿命”的好壞。
王充認為,人的吉兇是由各自的“祿命”決定的。
參見本書《命義篇》。
【譯文】 社會習俗既迷信歲、月有禁忌,而且又迷信日子也有禁忌。
辦事情如果遇到病、死、災、禍,嚴重的就認為是觸犯了歲、月方面的禁忌,輕微的就認為是沒有避開日禁造成的。
有關歲、月禁忌的書已經流傳開,有關日子禁忌的書也很流行。
社會上的人,一心一意迷信這些禁忌;善于辯論的人士,也不能确定這些禁忌對不對。
因此社會上的人辦事情,不是通過内心思考來判斷事情本身是否該辦而隻講究符合吉日,不從事理上去檢查事情應不應該做而隻要求符合吉時。
有關時日禁忌的書,多種多樣不隻一種,略微舉幾本較為突出的,來明辯它的是與非,使迷信天時禁忌的人,都将對它産生懷疑而抛棄它。
一個人的福禍是由“祿命”的盛衰而決定的,禍福交替出現而自然如此。
辦事情時禁忌書上說兇,人們就害怕兇禍會有應驗;說吉,人們就希望吉祥有應驗。
事後福禍自然而然出現,人們就議論事前禁忌書上所說的吉兇如何靈驗,以此互相警告和恫吓作為今後遵守禁忌的教訓。
這就是為什麼有關日子的禁忌世世代代不被懷疑,糊塗的人長期不覺悟的原因。
【原文】 70·2葬曆曰:“葬避九空、地臽,及日之剛柔,月之奇耦,日吉無害,剛柔相得,奇耦相應,乃為吉良。
不合此曆,轉為兇惡。
”夫葬,藏棺也;斂,藏屍也。
初死藏屍于棺,少久藏棺于墓。
墓于棺何别?斂與葬何異?斂于棺不避兇,葬于墓獨求吉。
如以墓為重,夫墓,土也;棺,木也。
五行之性,木、土鈞也。
【注釋】 葬曆:蔔葬之書,即選擇下葬日子的曆書。
《唐書·呂才傳》:“後代葬說,出于巫史。
一物有失,便謂災及死生,多為妨禁,以售其術,附妄憑妖。
至其書乃有百二十家。
”可見唐以前葬書之多。
九空、地臽(xiàn現):都是葬曆上規定的忌日名稱。
日之剛柔:參見68·2注(11)。
耦:通“偶”。
月之奇(jī機)耦:古代稱單月為奇月,雙月為偶月。
人在奇月死,應選在偶月下葬,反之亦然,奇偶要配和好。
斂:通“殓”。
給死人穿上衣服裝屍入棺。
《禮記·喪大記》:“衣屍曰斂。
” 【譯文】 葬曆上說:“下葬要避開九空、地臽以及日子的剛柔,月份的奇偶。
日子吉利沒有妨害,剛日柔日配合得當,單雙月相适應,這才是下葬的吉利日子。
不符合這種日子,就會轉變為兇惡的日子。
”下葬,是埋棺材;裝殓,是裝屍入棺。
人剛死要将屍體裝在棺材中,不久要将棺材埋到墳墓裡。
墳墓和棺材有什麼區别呢?裝殓同下葬有什麼不同呢?裝殓屍體于棺材中不避開兇日,唯獨下葬于墳墓中要選擇吉日。
如果以墓為重要,墓,就是土;棺,就是木。
從五行的本性來看,木和土是一樣的。
【原文】 70·3治木以赢屍,穿土以埋棺,治與穿同事,屍與棺一實也。
如以穿土賊地之體,鑿溝耕園,亦宜擇日。
世人能異其事,吾将聽其禁;不能異其事,吾不從其諱。
日之不害,又求日之剛柔,剛柔既合,又索月之奇耦。
夫日之剛柔,月之奇耦,合于葬曆,驗之于吉,無不相得。
何以明之?春秋之時,天子、諸侯、卿、大夫死以千百數,案其葬日,未必合于曆。
【注釋】 治木:指把木料制成棺材。
赢(yíng螢):裹,裝。
屍與棺一實:《白虎通義·
王充揭露了這些謊言,譏諷和批判了辦事要擇吉日,避兇日的迷信禁忌。
他指出,“百祀無鬼,死人無知”,“祭之無福,不祭無禍”。
他主張辦事應根據“人事之可否”,不應“問日之吉兇”。
他表明寫《譏日篇》的目的,是為了“明其是非,使信天時之人,将一疑而倍之”,對各種迷信禁忌“不從其諱”。
【原文】 70·1世俗既信歲時,而又信日。
舉事若病、死、災、患,大則謂之犯觸歲、月,小則謂之不避日禁。
歲、月之傳既用,日禁之書亦行。
世俗之人,委心信之;辯論之士,亦不能定。
是以世人舉事,不考于心而合于日,不參于義而緻于時。
時日之書,衆多非一,略舉較著,明其是非,使信天時之人,将一疑而倍之。
夫禍福随盛衰而至,代謝而然。
舉事曰兇,人畏兇有效;曰吉,人冀吉有驗。
禍福自至,則述前之吉兇以相戒懼,此日禁所以累世不疑,惑者所以連年不悟也。
【注釋】 歲時:指有關歲、月方面的禁忌。
參見本書《。
。
時篇》、《難歲篇》。
日禁:指當時流行的某日不宜做某事的禁忌。
歲月之傳:指有關歲月禁忌的記載。
天時:指上述關于歲、月、日的禁忌。
倍:通“背”。
背棄,抛棄。
盛衰:指“祿命”的好壞。
王充認為,人的吉兇是由各自的“祿命”決定的。
參見本書《命義篇》。
【譯文】 社會習俗既迷信歲、月有禁忌,而且又迷信日子也有禁忌。
辦事情如果遇到病、死、災、禍,嚴重的就認為是觸犯了歲、月方面的禁忌,輕微的就認為是沒有避開日禁造成的。
有關歲、月禁忌的書已經流傳開,有關日子禁忌的書也很流行。
社會上的人,一心一意迷信這些禁忌;善于辯論的人士,也不能确定這些禁忌對不對。
因此社會上的人辦事情,不是通過内心思考來判斷事情本身是否該辦而隻講究符合吉日,不從事理上去檢查事情應不應該做而隻要求符合吉時。
有關時日禁忌的書,多種多樣不隻一種,略微舉幾本較為突出的,來明辯它的是與非,使迷信天時禁忌的人,都将對它産生懷疑而抛棄它。
一個人的福禍是由“祿命”的盛衰而決定的,禍福交替出現而自然如此。
辦事情時禁忌書上說兇,人們就害怕兇禍會有應驗;說吉,人們就希望吉祥有應驗。
事後福禍自然而然出現,人們就議論事前禁忌書上所說的吉兇如何靈驗,以此互相警告和恫吓作為今後遵守禁忌的教訓。
這就是為什麼有關日子的禁忌世世代代不被懷疑,糊塗的人長期不覺悟的原因。
【原文】 70·2葬曆曰:“葬避九空、地臽,及日之剛柔,月之奇耦,日吉無害,剛柔相得,奇耦相應,乃為吉良。
不合此曆,轉為兇惡。
”夫葬,藏棺也;斂,藏屍也。
初死藏屍于棺,少久藏棺于墓。
墓于棺何别?斂與葬何異?斂于棺不避兇,葬于墓獨求吉。
如以墓為重,夫墓,土也;棺,木也。
五行之性,木、土鈞也。
【注釋】 葬曆:蔔葬之書,即選擇下葬日子的曆書。
《唐書·呂才傳》:“後代葬說,出于巫史。
一物有失,便謂災及死生,多為妨禁,以售其術,附妄憑妖。
至其書乃有百二十家。
”可見唐以前葬書之多。
九空、地臽(xiàn現):都是葬曆上規定的忌日名稱。
日之剛柔:參見68·2注(11)。
耦:通“偶”。
月之奇(jī機)耦:古代稱單月為奇月,雙月為偶月。
人在奇月死,應選在偶月下葬,反之亦然,奇偶要配和好。
斂:通“殓”。
給死人穿上衣服裝屍入棺。
《禮記·喪大記》:“衣屍曰斂。
” 【譯文】 葬曆上說:“下葬要避開九空、地臽以及日子的剛柔,月份的奇偶。
日子吉利沒有妨害,剛日柔日配合得當,單雙月相适應,這才是下葬的吉利日子。
不符合這種日子,就會轉變為兇惡的日子。
”下葬,是埋棺材;裝殓,是裝屍入棺。
人剛死要将屍體裝在棺材中,不久要将棺材埋到墳墓裡。
墳墓和棺材有什麼區别呢?裝殓同下葬有什麼不同呢?裝殓屍體于棺材中不避開兇日,唯獨下葬于墳墓中要選擇吉日。
如果以墓為重要,墓,就是土;棺,就是木。
從五行的本性來看,木和土是一樣的。
【原文】 70·3治木以赢屍,穿土以埋棺,治與穿同事,屍與棺一實也。
如以穿土賊地之體,鑿溝耕園,亦宜擇日。
世人能異其事,吾将聽其禁;不能異其事,吾不從其諱。
日之不害,又求日之剛柔,剛柔既合,又索月之奇耦。
夫日之剛柔,月之奇耦,合于葬曆,驗之于吉,無不相得。
何以明之?春秋之時,天子、諸侯、卿、大夫死以千百數,案其葬日,未必合于曆。
【注釋】 治木:指把木料制成棺材。
赢(yíng螢):裹,裝。
屍與棺一實:《白虎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