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時篇第六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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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恬為秦築長城,極天下之半,則其為禍宜以萬數。
案長城之造,秦民不多死。
周公作雒,興功至大,當時歲、月宜多食。
聖人知其審食,宜徙所食地,置于吉祥之位。
如不知避,人民多兇,經傳之文,賢聖宜有刺譏。
今聞築雒之民,四方和會,功成事畢,不聞多死。
說歲、月之家,殆虛非實也。
【注釋】 說歲、月食之家:用歲神,月神能禍害人的迷信來替人推測吉兇的人。
铨(quán全):衡量。
功:通“工”。
指工程,即上文的“起土興功”。
步:古代長度單位。
秦漢時以六尺為一步。
役:事。
蒙恬:參見21·6注。
以萬數:以萬裡為計算單位。
《淮南子·人間訓》:“蒙公、楊翁子将築修城,西屬流沙,北系遼水,東結朝鮮。
” 周公:參見2·5注(19)。
雒:同“洛”。
指洛邑,在今河南洛陽市東北。
《周書·作雒解》:“周公将緻政,乃作大邑成周于中土,立城方千七百二十丈,郛方七十裡。
南系于洛水,北因于郏山,以為天下之大湊。
” 據上文“說歲、月食之家”,“月”字後應有“食”字。
【譯文】 說歲神月神侵害人的人,必定要根據工程的大小來确定歲月之神禍害人的遠近範圍。
假設建三尺的工程,就禍害一步以内的人家;建十丈的工程,就禍害一裡以上的人家。
如果工程有大小,禍害就有遠近。
蒙恬為秦朝修築長城,工程達到全中國的一半,那麼歲月之神為害的範圍就該有幾萬裡了。
考察長城的建造,秦朝的百姓并沒有多死人。
周公興建洛邑,建造工程極大,當時歲月之神應當多侵害人。
聖人周公如果知道歲月之神确實會侵害人,就應該把歲月之神所侵害之地的老百姓遷走,安置在吉祥的地方。
如果不知道避開,人民就多有兇禍,經傳上的文章,賢人聖人就應該有所刺譏。
現今聽說建造洛邑的百姓,四方和睦相聚,建造工程完畢之後,沒有聽說多死人。
說歲神月神侵害人的人,說的恐怕都是虛假不實的話。
【原文】 69·9且歲、月審食,猶人口腹之饑必食也。
且為巳、酉地有厭勝之故,畏一金刃,懼一死炭,豈閉口不敢食哉?如實畏懼,宜如其數。
五行相勝,物氣鈞適。
如秦山失火,沃以一杯之水,河決千裡,塞以一掊之土,能勝之乎?非失五行之道,小大多少不能相當也。
天地之性,人物之力,少不勝多,小不厭大。
使三軍持木杖,匹夫持一刃,伸力角氣,匹夫必死。
金性勝木,然而木勝金負者,木多而金寡也。
【注釋】 金刃:刀、劍。
死炭:沒有燃燒的炭。
適(dí敵):通“敵”(敵)。
相當。
秦:據遞修本應作“泰”。
掊(póu剖陽):用手捧土。
一掊:一捧。
【譯文】 歲月之神真能吃東西,好比人的口腹餓了一定要吃東西一樣,因為巳、酉地搞厭勝術的緣故,歲月之神由于害怕刀劍,畏懼沒有燃燒的炭,難道就閉口不敢吃了嗎!如果真要使歲月之神畏懼,就該用與建築工程數量相當的五行之物來壓制它們。
五行相克,物和物、氣和氣之間的數量多少要相當。
假如泰山失火,用一杯水去澆,黃河決口千裡,用一捧土去堵塞,能夠滅火堵決嗎?這并不是沒有把握五行相克的道理,而是小與大多與少太不相稱了。
天地萬物的特性,是人和物的力量,少不能勝多,小不能勝大。
讓衆多的軍隊拿着木杖,讓一個人拿着一把刀,施展力氣,互相争鬥,這個人必然被打死。
金的本性能勝木,然而木勝金敗,是因為木多金少的緣故。
【原文】 69·10積金如山,燃一炭火以燔爍之,金必不消,非失五行之道,金多火少,少多小大不鈞也。
五尺童子與孟贲争,童子不勝,非童子怯,力少之故也。
狼衆食人,人衆食狼。
敵力角氣,能以小勝大者稀;争強量功,能以寡勝衆者鮮。
天道人物,不能以小勝大者,少不能服多。
以一刃之金,一炭之火,厭除兇咎,卻歲之殃,如何也? 【注釋】 燔(fán凡):燒。
爍:通“铄”。
熔化。
消:據遞修本應作“銷”。
五尺:秦漢時五尺約合現代三市尺。
孟贲:參見2·4注(15)。
鮮(xiǎn顯):少。
據文意,“歲”字後疑脫“月”字。
【譯文】 堆積如山一般的金屬,燃燒一盆炭火去燒熔它,這堆金屬必然不會熔化,并不是沒有把握五行相克的道理,而是金屬多炭火少,少與多、小與大太不相稱了。
身材矮小的兒童與孟贲争鬥,兒童不能取勝,并不是兒童膽小,是力氣太小的緣故。
狼多就吃人,人多就打死狼。
施展力氣,相互争鬥,能夠以小勝大的很少;争比強弱,較量威力,能夠以少勝多的極少。
天道人事,不能以小勝大,是由于少數不能壓過多數。
用一把刀劍,一盆炭火,壓過解除兇禍,消掉歲月之神帶來的災殃,怎麼可能呢?
蒙恬為秦築長城,極天下之半,則其為禍宜以萬數。
案長城之造,秦民不多死。
周公作雒,興功至大,當時歲、月宜多食。
聖人知其審食,宜徙所食地,置于吉祥之位。
如不知避,人民多兇,經傳之文,賢聖宜有刺譏。
今聞築雒之民,四方和會,功成事畢,不聞多死。
說歲、月之家,殆虛非實也。
【注釋】 說歲、月食之家:用歲神,月神能禍害人的迷信來替人推測吉兇的人。
铨(quán全):衡量。
功:通“工”。
指工程,即上文的“起土興功”。
步:古代長度單位。
秦漢時以六尺為一步。
役:事。
蒙恬:參見21·6注。
以萬數:以萬裡為計算單位。
《淮南子·人間訓》:“蒙公、楊翁子将築修城,西屬流沙,北系遼水,東結朝鮮。
” 周公:參見2·5注(19)。
雒:同“洛”。
指洛邑,在今河南洛陽市東北。
《周書·作雒解》:“周公将緻政,乃作大邑成周于中土,立城方千七百二十丈,郛方七十裡。
南系于洛水,北因于郏山,以為天下之大湊。
” 據上文“說歲、月食之家”,“月”字後應有“食”字。
【譯文】 說歲神月神侵害人的人,必定要根據工程的大小來确定歲月之神禍害人的遠近範圍。
假設建三尺的工程,就禍害一步以内的人家;建十丈的工程,就禍害一裡以上的人家。
如果工程有大小,禍害就有遠近。
蒙恬為秦朝修築長城,工程達到全中國的一半,那麼歲月之神為害的範圍就該有幾萬裡了。
考察長城的建造,秦朝的百姓并沒有多死人。
周公興建洛邑,建造工程極大,當時歲月之神應當多侵害人。
聖人周公如果知道歲月之神确實會侵害人,就應該把歲月之神所侵害之地的老百姓遷走,安置在吉祥的地方。
如果不知道避開,人民就多有兇禍,經傳上的文章,賢人聖人就應該有所刺譏。
現今聽說建造洛邑的百姓,四方和睦相聚,建造工程完畢之後,沒有聽說多死人。
說歲神月神侵害人的人,說的恐怕都是虛假不實的話。
【原文】 69·9且歲、月審食,猶人口腹之饑必食也。
且為巳、酉地有厭勝之故,畏一金刃,懼一死炭,豈閉口不敢食哉?如實畏懼,宜如其數。
五行相勝,物氣鈞適。
如秦山失火,沃以一杯之水,河決千裡,塞以一掊之土,能勝之乎?非失五行之道,小大多少不能相當也。
天地之性,人物之力,少不勝多,小不厭大。
使三軍持木杖,匹夫持一刃,伸力角氣,匹夫必死。
金性勝木,然而木勝金負者,木多而金寡也。
【注釋】 金刃:刀、劍。
死炭:沒有燃燒的炭。
適(dí敵):通“敵”(敵)。
相當。
秦:據遞修本應作“泰”。
掊(póu剖陽):用手捧土。
一掊:一捧。
【譯文】 歲月之神真能吃東西,好比人的口腹餓了一定要吃東西一樣,因為巳、酉地搞厭勝術的緣故,歲月之神由于害怕刀劍,畏懼沒有燃燒的炭,難道就閉口不敢吃了嗎!如果真要使歲月之神畏懼,就該用與建築工程數量相當的五行之物來壓制它們。
五行相克,物和物、氣和氣之間的數量多少要相當。
假如泰山失火,用一杯水去澆,黃河決口千裡,用一捧土去堵塞,能夠滅火堵決嗎?這并不是沒有把握五行相克的道理,而是小與大多與少太不相稱了。
天地萬物的特性,是人和物的力量,少不能勝多,小不能勝大。
讓衆多的軍隊拿着木杖,讓一個人拿着一把刀,施展力氣,互相争鬥,這個人必然被打死。
金的本性能勝木,然而木勝金敗,是因為木多金少的緣故。
【原文】 69·10積金如山,燃一炭火以燔爍之,金必不消,非失五行之道,金多火少,少多小大不鈞也。
五尺童子與孟贲争,童子不勝,非童子怯,力少之故也。
狼衆食人,人衆食狼。
敵力角氣,能以小勝大者稀;争強量功,能以寡勝衆者鮮。
天道人物,不能以小勝大者,少不能服多。
以一刃之金,一炭之火,厭除兇咎,卻歲之殃,如何也? 【注釋】 燔(fán凡):燒。
爍:通“铄”。
熔化。
消:據遞修本應作“銷”。
五尺:秦漢時五尺約合現代三市尺。
孟贲:參見2·4注(15)。
鮮(xiǎn顯):少。
據文意,“歲”字後疑脫“月”字。
【譯文】 堆積如山一般的金屬,燃燒一盆炭火去燒熔它,這堆金屬必然不會熔化,并不是沒有把握五行相克的道理,而是金屬多炭火少,少與多、小與大太不相稱了。
身材矮小的兒童與孟贲争鬥,兒童不能取勝,并不是兒童膽小,是力氣太小的緣故。
狼多就吃人,人多就打死狼。
施展力氣,相互争鬥,能夠以小勝大的很少;争比強弱,較量威力,能夠以少勝多的極少。
天道人事,不能以小勝大,是由于少數不能壓過多數。
用一把刀劍,一盆炭火,壓過解除兇禍,消掉歲月之神帶來的災殃,怎麼可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