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葬篇第六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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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解】 本篇的中心議題是主張薄葬反對厚葬,故篇名“薄葬”。

     王充認為厚葬惡習一是來源于墨家“以為人死辄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的有鬼論,一是由于儒家為了維護封建禮義,“懼開不孝之源”,“示不負死以觀生”而竭力提倡的厚葬主張。

    本文兼批儒、墨二家之議,力圖從理論上解決這個問題。

     王充指出,墨家的有鬼論和他們的薄葬主張是自相矛盾的。

    墨家有鬼論的錯誤認識,來源于“信聞見于外,不诠訂于内”。

    儒家“不明死人無知之義”的厚葬主張,将會導緻“财盡民貧,國空兵弱”,最後“國破城亡,主出民散”的惡果。

    他明确指出,要從根本上鏟除厚葬惡習,必須堅持無神論,讓大家都明白“死人無知,厚葬無益”的道理,否則是不可能做到的。

     【原文】 67·1聖賢之業,皆以薄葬省用為務。

    然而世尚厚葬,有奢泰之失者,儒家論不明,墨家議之非故也。

    墨家之議右鬼,以為人死辄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故引杜伯之類以為效驗。

    儒家不從,以為死人無知,不能為鬼,然而赙祭備物者,示不負死以觀生也。

    陸賈依儒家而說,故其立語,不肯明處。

    劉子政舉薄葬之奏,務欲省用,不能極論。

    是以世俗内持狐疑之議,外聞杜伯之類,又見病且終者,墓中死人來與相見,故遂信是,謂死如生。

     【注釋】 奢泰:同奢汰,奢侈無度。

     右:古時尚右,指崇尚,重視。

     “神”字衍,宜删。

     杜伯:參見16·14注。

     赙(fù富):拿财物幫助别人辦理喪事。

     負:背棄。

    觀:通“勸”。

    《禮記·缁衣》注:“周田觀,觀當為勸,勸勉”。

    陸賈:參見8·10注(14)。

    陸賈依儒家而說:意即陸賈按照儒家觀點談論葬禮問題。

    關于這一點,在現存陸賈的《新語》中并無記載。

     劉子政:即劉向。

    參見13·5注。

    舉薄葬之奏:漢成帝時劉向曾上書勸阻修建奢侈的陵墓,主張薄葬。

    參見《漢書·楚元王傳》。

     【譯文】 聖賢的事業,都是以薄葬節省财物為宗旨。

    然而世間崇尚厚葬,有鋪張浪費的惡習,是由于儒家論述不清楚,墨家的論述又不正确的緣故。

    墨家的觀點崇尚鬼,認為人死就變為鬼而且有知覺,能變成活人的形象來害人,所以引用杜伯變鬼之類的事例來作為證明。

    儒家不相信這一點,認為死人沒有知覺,不能變成鬼,然而在幫助别人辦理喪事和舉行祭祀時卻備辦了各種東西,這是為了不背棄死去的人借以勸勉話着的人。

    陸賈依照儒家的觀點而論葬禮,所以他在提出自己的主張時,卻不願明确地判定有沒有鬼。

    劉子政呈遞關于薄葬的奏章,宗旨是想節省财物,但沒有透徹地說明道理。

    因此世俗之人内心持有懷疑的看法,外面又聽見杜伯變鬼之類的傳說,又聽說将要病死的人往往有墳裡的死人來和他相見的事,所以就相信了有鬼的說法,認為死人像活人一樣。

     【原文】 67·2闵死獨葬,魂孤無副,丘墓閉藏,谷物乏匮,故作偶人以侍屍柩,多藏食物以歆精魂。

    積浸流至,或破家盡業,以充死棺,殺人以殉葬,以快生意。

    非知其内無益,而奢侈之心外相慕也。

    以為死人有知,與生人無以異,孔子非之,而亦無以定實然。

    而陸賈之論,兩無所處。

    劉子政奏,亦不能明儒家無知之驗,墨家有知之故。

     【注釋】 偶人:俑。

    古代殉葬用的陶或木制的假人。

     “非”字下脫“不”字。

    内:通“納”。

    指把殉葬品放在棺内。

     之:指上文“死人有知,與生人無以異”。

     兩:指死人有知無知。

    無所處:沒有作出肯定的回答。

     故:當為“效”之誤。

    本書常以效驗對文。

     【譯文】 人們哀憐死人單獨埋葬,靈魂孤單無人陪伴,丘墓封閉掩藏,谷物缺乏,所以制作偶人去侍奉裝有死屍的棺材,在墳墓中多多儲藏食物以便讓鬼享用。

    這種風氣逐漸發展影響所至,有的人傾家蕩産,用殉葬品裝滿死人的棺材,甚至殺人用以殉葬,以滿足活人的心願。

    他們并不是不知道把殉葬品放在棺内沒有好處,而是受奢侈之心的影響在外表上相互炫耀,講究排場。

    認為死人确實有知覺,跟活人沒有什麼不同,孔子反對這種說法,但也無法去斷定事情的真象是怎樣的。

    而陸賈的論述,兩方面都沒有作出肯定的回答。

    劉子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