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鬼篇第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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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認為日食是日光自身按一定周期衰減造成的。
參見本書《說日篇》。
攻社之陰:社(土地神)是陰氣之主,所以出現日食,就用擊鼓等辦法對社表示讨伐。
參見本書《順鼓篇》。
魯僖(xī西):魯僖公。
參見32·29注。
事見《左傳·僖公二十一年》。
申生:參見19·8注。
杜伯:參見16·14注。
莊子義:參見16·14注。
厲鬼:惡鬼。
傳說春秋時宋文公病重,讓負責祭祀的夜姑主持祭祀,敬奉厲鬼以除病,因祭物不豐盛,夜姑被厲鬼用船槳打死。
參見本書《祀義篇》。
厲(厲):當作“屬”,形近而誤。
後文亦雲“杜伯之屬見其體。
” 投、措:當作“杖楫”,即指莊子義之杖與厲鬼之楫言之。
楫(jí急):船槳。
杜伯以弓矢射周宣王、莊子義荷朱杖擊燕簡公、厲鬼杖楫擊诟觀辜,事皆見《墨子·明鬼下》。
【譯文】 世人認為童子屬陽,所以妖言出于兒童的口裡。
兒童、巫師含有陽氣,所以舉行大雩祭祀時,讓兒童不停地跳舞把巫師曬在太陽下。
雩祭這種典禮,是為了助長陰氣以調和陽氣。
所以如同日食時陰氣過于旺盛,就讨伐社神的陰氣一樣。
日食時陰氣勝過陽氣,所以要攻伐屬于陰類的東西;天旱時陽氣勝過陰氣,所以要折磨屬于陽類的東西。
巫師屬于陽類,所以魯僖公時遭受旱災,就和大臣們商議要燒死巫師以損陽氣。
巫師含陽氣,所以南方的老百姓許多人都作巫師。
巫師屬于鬼這一類,所以稱巫師為鬼巫。
鬼巫等同于童謠,因此巫師中的高明者,能夠判斷吉兇之事。
吉兇能夠判斷,巫師也就和預示吉兇的妖象同屬于一類了。
所以申生的妖象通過巫師顯形來預言吉兇,巫師含有陽氣,所以能把申生的妖象表現出來。
申生死後變成妖象出現,那麼可知杜伯、莊子義、厲鬼這類鬼的出現都是妖象了。
杜伯這類鬼是妖象,那麼他們的弓、矢、杖、楫都是妖毒了。
【原文】 65·15妖象人之形,其毒象人之兵。
鬼、毒同色,故杜伯弓矢皆朱彤也。
毒象人之兵,則其中人,人辄死也。
中人微青即為腓,病者不即時死。
何則?腓者,毒氣所加也。
妖或施其毒;不見其體;或見其形,不施其毒;或出其聲,不成其言;或明其言,不知其音。
若夫申生,見其體、成其言者也;杜伯之屬,見其體、施其毒者也;詩妖、童謠、石言之屬,明其言者也;濮水琴聲、纣郊鬼哭,出其聲者也。
【注釋】 腓(féi肥):通“痱”。
一種半身不遂的疾玻詩妖:指含有怨恨和不滿情緒的童謠和詩歌。
《漢書·五行志》:“君炕陽而暴虐,臣畏刑而拑口,則怨謗之氣發于歌謠,故有詩妖。
”石言:石頭說話。
《左傳·昭公八年》載,石言于晉魏榆。
《漢書·五行志》言漢成帝鴻嘉三年,天水冀南山大石鳴。
濮水琴聲:參見本書《紀妖篇》64·1節。
【譯文】 妖氣化成的鬼像人的形體,它的毒像人的兵器。
鬼和鬼毒是同一種顔色,所以杜伯的弓矢都是紅色的。
鬼毒像人的兵器,那麼鬼毒傷人,人往往會死。
鬼毒輕微地傷人人就得腓病,病人不會立即死去。
為什麼呢?腓病,是毒氣所造成的。
妖或者施放它的毒,不顯現它的形體;或顯現它的形體,不施放它的毒;或者發出它的聲音,不講出它的話;或講出它的話,又聽不見它的聲音。
如像申生,就是顯現形體、講出它的話的;如杜伯這一類,就是顯現形體、施放他們的毒的;如詩妖、童謠、石頭說話這一類,就是講明它們的話的;在濮水聽見琴聲、纣時郊外有鬼哭,就是發出了聲音的。
【原文】 65·16妖之見出也,或且兇而豫見,或兇至而因出。
因出,則妖與毒俱行;豫見,妖出不能毒。
申生之見,豫見之妖也;杜伯、莊子義、厲鬼至,因出之妖也。
周宣王、燕簡公、宋夜姑時當死,故妖見毒因擊。
晉惠公身當獲,命未死,故妖直見而毒不射。
然則杜伯、莊子義、厲鬼之見,周宣王、燕簡、夜姑且死之妖也。
申生之出,晉惠公且見獲之妖也。
伯有之夢,驷帶、公孫段且卒之妖也。
老父結草,魏顆且勝之祥,亦或時杜回見獲之妖也。
蒼犬噬呂後,呂後且死,妖象犬形也。
武安且卒,妖象窦嬰、灌夫之面也。
【注釋】 豫:通“預”。
預先。
周宣王、燕簡公:見本書《書虛篇》注。
夜姑:《墨子·明鬼》作“诟觀辜”。
參見65·14注“厲鬼”條。
【譯文】 妖象的出現,或是人将遇到兇禍而預先出現,或兇禍到來而随同出現。
随同出現,那麼妖象與妖毒一起發生;預先出現,就隻出現妖象而不能毒害人。
申生妖象的出現,是預先出現的妖象;杜伯、莊子義、厲鬼的到來,是随同出現的妖象。
周宣王、燕簡公、宋夜姑時運注定他們應當死,所以妖象出現妖毒也随着打中他們了。
晉惠公自己注定應當被秦國俘虜,命中注定不應當死,所以妖象隻是出現而沒有放毒。
這樣說來,那麼杜伯、莊子義、厲鬼的出現,是周宣王、燕簡公、夜姑将要死時出現的妖象。
申生的出現,是晉惠公将要被俘時出現的妖象。
伯有的托夢,是驷帶、公孫段将要死時出現的妖象。
老人編結草繩,是魏顆将要獲勝的吉兆,也或許是杜回要被俘時出現的妖象。
灰白色的狗咬呂後,是呂後将要死了,妖氣顯出像狗的形狀。
武安侯将要死了,妖氣顯出像窦嬰、灌夫面貌的妖象。
【原文】 65·17故凡世間所謂妖祥,所謂鬼神者,皆太陽之氣為之也。
太陽之氣,天氣也。
天能生人之體,故能象人之容。
夫人所以生者,陰、陽氣也。
陰氣主為骨肉,陽氣主為精神。
人之生也,陰、陽氣具,故骨肉堅,精氣盛。
精氣為知,骨肉為強,故精神言談,形體固守。
骨肉精神,合錯相持,故能常見而不滅亡也。
太陽之氣,盛而無陰,故徒能為象不能為形。
無骨肉,有精氣,故一見恍惚,辄複滅亡也。
【注釋】 《玉房秘訣》:“陽精多則生男,陰精多則生女。
陽精為骨,陰精為肉”與王充說法有異。
強:筋骨之力。
【譯文】 所以大凡世間所說的妖象瑞祥,所說的鬼魂神怪之類的現象,都是由極盛的陽氣構成的。
極盛的陽氣,是天施放的氣。
天能生育人的形體,所以極盛的陽氣就能模仿人的容貌。
人之所以産生,是由于承受了天施放的陰陽之氣。
陰氣主管形成骨肉,陽氣主管形成精神。
人出生以後,陰陽之氣齊備,所以骨肉堅強,精氣旺盛。
精氣産生知覺,骨肉産生筋力,所以有精神說話,有形體維持生存。
骨肉與精神,交錯結合相互依持,所以人體能經常存在而不消失。
極盛的陽氣,雖極盛而沒有陰氣配合,所以隻能形成虛象,不能構成形體。
由于虛象沒有骨肉,隻有精氣,所以恍恍惚惚地出現一下,馬上又消失了。
參見本書《說日篇》。
攻社之陰:社(土地神)是陰氣之主,所以出現日食,就用擊鼓等辦法對社表示讨伐。
參見本書《順鼓篇》。
魯僖(xī西):魯僖公。
參見32·29注。
事見《左傳·僖公二十一年》。
申生:參見19·8注。
杜伯:參見16·14注。
莊子義:參見16·14注。
厲鬼:惡鬼。
傳說春秋時宋文公病重,讓負責祭祀的夜姑主持祭祀,敬奉厲鬼以除病,因祭物不豐盛,夜姑被厲鬼用船槳打死。
參見本書《祀義篇》。
厲(厲):當作“屬”,形近而誤。
後文亦雲“杜伯之屬見其體。
” 投、措:當作“杖楫”,即指莊子義之杖與厲鬼之楫言之。
楫(jí急):船槳。
杜伯以弓矢射周宣王、莊子義荷朱杖擊燕簡公、厲鬼杖楫擊诟觀辜,事皆見《墨子·明鬼下》。
【譯文】 世人認為童子屬陽,所以妖言出于兒童的口裡。
兒童、巫師含有陽氣,所以舉行大雩祭祀時,讓兒童不停地跳舞把巫師曬在太陽下。
雩祭這種典禮,是為了助長陰氣以調和陽氣。
所以如同日食時陰氣過于旺盛,就讨伐社神的陰氣一樣。
日食時陰氣勝過陽氣,所以要攻伐屬于陰類的東西;天旱時陽氣勝過陰氣,所以要折磨屬于陽類的東西。
巫師屬于陽類,所以魯僖公時遭受旱災,就和大臣們商議要燒死巫師以損陽氣。
巫師含陽氣,所以南方的老百姓許多人都作巫師。
巫師屬于鬼這一類,所以稱巫師為鬼巫。
鬼巫等同于童謠,因此巫師中的高明者,能夠判斷吉兇之事。
吉兇能夠判斷,巫師也就和預示吉兇的妖象同屬于一類了。
所以申生的妖象通過巫師顯形來預言吉兇,巫師含有陽氣,所以能把申生的妖象表現出來。
申生死後變成妖象出現,那麼可知杜伯、莊子義、厲鬼這類鬼的出現都是妖象了。
杜伯這類鬼是妖象,那麼他們的弓、矢、杖、楫都是妖毒了。
【原文】 65·15妖象人之形,其毒象人之兵。
鬼、毒同色,故杜伯弓矢皆朱彤也。
毒象人之兵,則其中人,人辄死也。
中人微青即為腓,病者不即時死。
何則?腓者,毒氣所加也。
妖或施其毒;不見其體;或見其形,不施其毒;或出其聲,不成其言;或明其言,不知其音。
若夫申生,見其體、成其言者也;杜伯之屬,見其體、施其毒者也;詩妖、童謠、石言之屬,明其言者也;濮水琴聲、纣郊鬼哭,出其聲者也。
【注釋】 腓(féi肥):通“痱”。
一種半身不遂的疾玻詩妖:指含有怨恨和不滿情緒的童謠和詩歌。
《漢書·五行志》:“君炕陽而暴虐,臣畏刑而拑口,則怨謗之氣發于歌謠,故有詩妖。
”石言:石頭說話。
《左傳·昭公八年》載,石言于晉魏榆。
《漢書·五行志》言漢成帝鴻嘉三年,天水冀南山大石鳴。
濮水琴聲:參見本書《紀妖篇》64·1節。
【譯文】 妖氣化成的鬼像人的形體,它的毒像人的兵器。
鬼和鬼毒是同一種顔色,所以杜伯的弓矢都是紅色的。
鬼毒像人的兵器,那麼鬼毒傷人,人往往會死。
鬼毒輕微地傷人人就得腓病,病人不會立即死去。
為什麼呢?腓病,是毒氣所造成的。
妖或者施放它的毒,不顯現它的形體;或顯現它的形體,不施放它的毒;或者發出它的聲音,不講出它的話;或講出它的話,又聽不見它的聲音。
如像申生,就是顯現形體、講出它的話的;如杜伯這一類,就是顯現形體、施放他們的毒的;如詩妖、童謠、石頭說話這一類,就是講明它們的話的;在濮水聽見琴聲、纣時郊外有鬼哭,就是發出了聲音的。
【原文】 65·16妖之見出也,或且兇而豫見,或兇至而因出。
因出,則妖與毒俱行;豫見,妖出不能毒。
申生之見,豫見之妖也;杜伯、莊子義、厲鬼至,因出之妖也。
周宣王、燕簡公、宋夜姑時當死,故妖見毒因擊。
晉惠公身當獲,命未死,故妖直見而毒不射。
然則杜伯、莊子義、厲鬼之見,周宣王、燕簡、夜姑且死之妖也。
申生之出,晉惠公且見獲之妖也。
伯有之夢,驷帶、公孫段且卒之妖也。
老父結草,魏顆且勝之祥,亦或時杜回見獲之妖也。
蒼犬噬呂後,呂後且死,妖象犬形也。
武安且卒,妖象窦嬰、灌夫之面也。
【注釋】 豫:通“預”。
預先。
周宣王、燕簡公:見本書《書虛篇》注。
夜姑:《墨子·明鬼》作“诟觀辜”。
參見65·14注“厲鬼”條。
【譯文】 妖象的出現,或是人将遇到兇禍而預先出現,或兇禍到來而随同出現。
随同出現,那麼妖象與妖毒一起發生;預先出現,就隻出現妖象而不能毒害人。
申生妖象的出現,是預先出現的妖象;杜伯、莊子義、厲鬼的到來,是随同出現的妖象。
周宣王、燕簡公、宋夜姑時運注定他們應當死,所以妖象出現妖毒也随着打中他們了。
晉惠公自己注定應當被秦國俘虜,命中注定不應當死,所以妖象隻是出現而沒有放毒。
這樣說來,那麼杜伯、莊子義、厲鬼的出現,是周宣王、燕簡公、夜姑将要死時出現的妖象。
申生的出現,是晉惠公将要被俘時出現的妖象。
伯有的托夢,是驷帶、公孫段将要死時出現的妖象。
老人編結草繩,是魏顆将要獲勝的吉兆,也或許是杜回要被俘時出現的妖象。
灰白色的狗咬呂後,是呂後将要死了,妖氣顯出像狗的形狀。
武安侯将要死了,妖氣顯出像窦嬰、灌夫面貌的妖象。
【原文】 65·17故凡世間所謂妖祥,所謂鬼神者,皆太陽之氣為之也。
太陽之氣,天氣也。
天能生人之體,故能象人之容。
夫人所以生者,陰、陽氣也。
陰氣主為骨肉,陽氣主為精神。
人之生也,陰、陽氣具,故骨肉堅,精氣盛。
精氣為知,骨肉為強,故精神言談,形體固守。
骨肉精神,合錯相持,故能常見而不滅亡也。
太陽之氣,盛而無陰,故徒能為象不能為形。
無骨肉,有精氣,故一見恍惚,辄複滅亡也。
【注釋】 《玉房秘訣》:“陽精多則生男,陰精多則生女。
陽精為骨,陰精為肉”與王充說法有異。
強:筋骨之力。
【譯文】 所以大凡世間所說的妖象瑞祥,所說的鬼魂神怪之類的現象,都是由極盛的陽氣構成的。
極盛的陽氣,是天施放的氣。
天能生育人的形體,所以極盛的陽氣就能模仿人的容貌。
人之所以産生,是由于承受了天施放的陰陽之氣。
陰氣主管形成骨肉,陽氣主管形成精神。
人出生以後,陰陽之氣齊備,所以骨肉堅強,精氣旺盛。
精氣産生知覺,骨肉産生筋力,所以有精神說話,有形體維持生存。
骨肉與精神,交錯結合相互依持,所以人體能經常存在而不消失。
極盛的陽氣,雖極盛而沒有陰氣配合,所以隻能形成虛象,不能構成形體。
由于虛象沒有骨肉,隻有精氣,所以恍恍惚惚地出現一下,馬上又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