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僞篇第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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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為極大的罪惡忿怒,反而為小過錯懷有遺憾,不是魂有神靈的證明,也不是魂能顯示告知人的證明。
壞的谥号不是“靈”就是“厲”之類,記載在史書上谥号稱為“靈”、“厲”的人是很多的,他們的屍體沒有裝殓之時,并非都不閉眼睛啊!難道世間上死後得壞谥号的君王都不厭惡壞谥号,而唯獨楚成王憎惡壞谥号嗎?為什麼被谥為“靈的君王那麼多,而不瞑目的卻這樣少呢? 【原文】 63·16鄭伯有貪愎而多欲,子晳好在人上,二子不相得。
子晳攻伯有,伯有出奔。
驷帶率國人以伐之,伯有死。
其後九年,鄭人相驚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則皆走,不知所往。
後歲,人或夢見伯有介而行,曰:“壬子,餘将殺帶也。
明年壬寅,餘又将殺段也。
”及壬子之日,驷帶卒,國人益懼。
後至壬寅日,公孫段又卒,國人愈懼。
子産為之立後以撫之,乃止矣。
伯有見夢曰:“壬子餘将殺帶,壬寅又将殺段。
”及至壬子日,驷帶卒,至壬寅公孫段死。
其後子産适晉,趙景子問曰:“伯有猶能為鬼乎?”子産曰:“能。
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11)。
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12)。
匹夫匹婦強死(13),其魂魄猶能憑依人以為淫厲,況伯有,我先君穆公之胄(14),子良之孫(15),子耳之子(16),弊邑之卿(17),從政三世矣。
鄭雖無腆(18),抑諺曰蕞爾小國(19),而三世執其政柄,其用物弘矣,取精多矣。
其族又大,所憑厚矣!而強死,能為鬼,不亦宜乎(20)?” 【注釋】 伯有:良霄字,春秋時鄭國大夫。
愎(bì避):任性。
子晳(xī西):公孫黑字,春秋時鄭國大夫。
驷帶:春秋時鄭國大夫,子晳一族的族長。
據《左傳·襄公三十年》記載,伯有出奔後,不久又回國都。
驷帶讨伐他是回國都以後的事。
國人:古代稱住在國都裡的人為國人。
壬子:指魯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周曆三月二日。
壬寅:指魯昭公七年(公元前535年),周曆正月二十七日。
段:公孫段,驷帶的同黨。
子産:參見11·14注。
“伯有見夢”至“公孫段死”:此七句與前節語意重複,且文意亦不銜接,不當有。
趙景子:即趙成,春秋時晉國大夫。
魄:迷信說法,人生下來最初具有的支配身體活動(如耳聽、目看、手足動等)的是“魄”,它由陰氣構成,依附于人的形體之内。
(11)陽曰魂:迷信說法,人生下來後逐漸有了思想意識,這是“魂”在起作用。
“魂”由陽氣構成,可以離開人體而存在。
《說文》:“魄,陰神也;魂,陽神也。
”(12)精爽:指精神的初級階段。
神明:指精神的高級階段。
(13)強死:這裡指命不該絕而被殺死。
與自然死亡相反。
(14)穆公:鄭穆公,春秋時鄭國君王,公元前627~前606年在位。
胄(hòu宙):後代。
(15)子良:即公子去疾,鄭穆公的兒子,鄭國大夫。
(16)子耳:即公孫辄,鄭穆公的孫子,鄭國大夫。
(17)弊:通“敝”,謙詞。
卿:春秋時官名,相當于後來的“相” (18)腆(tiǎn舔):豐厚,富足。
(19)蕞(uì最)爾:形容小的樣子。
(20)以上事參見《左傳·襄公三十年》、《左傳·昭公七年》。
【譯文】 鄭國的伯有任性而又貪得無厭,子晳喜歡比别人優越,兩個人很合不來。
子晳率兵攻打伯有,伯有逃跑出去了。
驷帶率領國人讨伐伯有,伯有被殺死了。
事後九年,鄭國人用伯有的名字互相驚吓,一說:“伯有來了”,就都逃跑,不知道往哪裡跑才好。
又過了一年,有人夢見伯有穿着盔甲走來,說:“壬子日,我将要殺掉驷帶。
明年壬寅日,我又将要殺掉公孫段。
”到了壬子日那天,驷帶死了,國人更加懼怕。
後來到了壬寅日,公孫段又死了,國人更是恐懼。
子産以任命伯有的後代為官來安慰伯有變成的鬼,伯有就不再作怪了。
事後子産到晉國去,趙景子問他:“伯有還能變成鬼嗎?”子産說:“能。
人生下來開始形成的叫‘魄’。
既然産生了‘魄’,陽氣構成的就叫‘魂’。
享用物的精華多魂魄就強健,所以就有從精爽發展到神明。
普通老百姓無病而死,他們的魂魄仍然能憑借活人的形體來作惡,何況伯有是我的先君穆公的後代,子良的孫子,子耳的兒子,本國的卿,當權三代了。
鄭國即使不富足,抑或如俗話說的小小的國家,可是,三代掌握國家政權,他們的魂魄享用物夠多了。
所取的精華也夠多的了。
他的宗族又強大,他所依靠的相當厚實了。
而伯有命不該絕卻被人殺死,能變成鬼,不也是應該的嗎?” 【原文】 63·17伯有殺驷帶、公孫段不失日期,神審之驗也。
子産立其後而止,知鬼神之操也。
知其操,則知其實矣。
實有不空,故對問不疑。
子産,智人也,知物審矣。
如死者無知,何以能殺帶與段?如不能為鬼,子産何以不疑? 【注釋】 對問:指子産答複趙景子的話。
【譯文】 伯有殺驷帶、公孫段,不錯過定下的日期,這就是神的确存在的證明。
子産任命伯有的後代為官伯有就不再作怪,可知鬼神的品德了。
知道鬼神的品德,那麼就知道真的有鬼了。
确實有鬼神而憑空捏造,所以在問答中沒有懷疑。
子産,是有智慧的人,了解物性是很明确的。
如果死者無知,為什麼能殺掉驷帶與公孫段呢?如果不能變成鬼,為什麼子産不懷疑呢? 【原文】 63·18曰:與伯有為怨者,子晳也。
子晳攻之,伯有奔,驷帶乃率國人遂伐伯有。
公孫段随驷帶,不造本辯,其惡微小。
殺驷帶不報子晳,公孫段惡微,與帶俱死,是則伯有之魂無知,為鬼報仇,輕重失宜也。
且子産言曰:“強死者能為鬼。
”何謂強死?謂伯有命未當死而人殺之邪?将謂伯有無罪而人冤之也?如謂命未當死而人殺之,未當死而死者多。
如謂無罪人冤之,被冤者亦非一。
伯有強死能為鬼,比幹、子胥不為鬼? 【注釋】 不造本辯:辯,疑為“雠”之壞字。
雠,仇也。
這裡指公孫段不是構成根本糾紛的人,意即他不是主犯。
【譯文】 回答說:與伯有結怨仇的人是子晳。
子晳攻打伯有,伯有逃跑,驷帶才率領國人就此去讨伐伯有。
公孫段跟随驷帶去讨伐,他不是主犯,他的罪惡微小。
伯有殺驷帶不報複子晳,公孫段罪小,卻與驷帶同死,這就是說伯有的魂無知,變成鬼來報仇,對罪的輕重處理得不适當。
況且子産說:“強死的人能變成鬼。
”什麼叫強死呢?是說伯有命不當死而别人殺死了他呢?還是說伯有沒有罪而别人冤枉了他呢?如果是說命中不應當死而别人殺了他的話,不應當死而死掉的人太多了。
如果是說沒有罪而别人冤枉了他的話,被冤枉的人也并非隻有他一人。
伯有命不當絕而被殺死能變成鬼,比幹、子胥卻不變成鬼? 【原文】 63·19春秋之時,弑君三十六。
君為所弑,可謂強死矣。
典長一國,用物之精可謂多矣。
繼體有土,非直三世也。
貴為人君,非與卿位同也。
始封之祖,必有穆公、子良之類也。
以至尊之國君,受亂臣之弑禍,其魂魄為鬼,必明于伯有。
報仇殺仇,禍繁于帶、段。
三十六君無為鬼者,三十六臣無見報者。
如以伯有無道,其神有知,世間無道莫如桀、纣,桀、纣誅死,魄不能為鬼,然則子産之說,因成事者也。
【注釋】 弑君三十六:據史書記載,春秋時期有三十六位君王被殺死。
【譯文】 春秋時期,被臣下殺死的君王有三十六個。
君王被臣下殺死,可以說是命不當絕而被殺死的了。
主管統治一個國家,享受的物的精華可以說是很多的了。
繼承帝位擁有國土,不僅僅是傳三代。
尊貴為君王,和卿的地位不同。
最早受封的祖先,必然有穆公、子良這類人物。
作為最高地位的國君,遭受不忠的臣下殺死的災禍,他的魂魄變成鬼,一定比伯有更神靈。
報複仇人殺死仇人,造成的禍亂,要比伯有殺死驷帶、公孫段更多。
三十六個君王沒有變成鬼的,三十六位臣子沒有被報複的。
如果認為伯有無道,他死後精神有知,世間無道的人沒有超過桀、纣的,桀、纣被殺死,魂魄卻不能變成鬼。
既然如此,那麼子産的說法,隻是沿襲了既成事實。
【原文】 63·20見伯有強死,則謂強死之人能為鬼。
如有不強死為鬼者,則将雲不強死之人能為鬼。
子晳在鄭,與伯有何異?死與伯有何殊?俱以無道為國所殺,伯有能為鬼,子晳不能,強死之說通于伯有,塞于子晳。
然則伯有之說,杜伯之語也,杜伯未可然,伯有亦未可是也。
【注釋】 死:指子晳死。
據《左傳·昭公二年》記載,公元前540年,子晳謀反未遂,子産逼他自殺。
塞:不通。
這裡指不适用。
【譯文】 看見伯有命不當絕而被殺死,就說被殺死的人能變成鬼。
如果有不是被殺死而變成鬼的人,就将會說不是被殺死的人能變成鬼。
子晳在鄭國,跟伯有有什麼不同呢?子晳的死與伯有有什麼不一樣呢?都是由于無道而被國人所殺,伯有能變鬼,子晳不能變鬼,命不當絕而被殺死變鬼的說法适用于伯有,卻不适用于子晳。
既然這樣,那麼伯有死後變鬼的傳說,和杜伯死後變鬼的傳說,是同樣性質的,關于杜伯的傳說既然認為不對,那麼有關伯有的傳說也不能認為是對的。
【原文】 63·21秦桓公伐晉,次于輔氏。
晉侯治兵于稷,以略翟土,立黎侯而還。
及,魏顆敗秦師于輔氏,獲杜回。
杜回,秦之力人也。
初,魏武子有嬖妾無子。
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妾。
”病困,則更曰:“必以是為殉。
”及武子卒,顆不殉妾。
人或難之,顆曰:“疾病則亂,吾從其治也。
”及輔氏之役,魏顆見老人結草以亢杜回(11),杜回踬而颠(12),故獲之。
夜夢見老父曰:“餘,是所嫁婦人之父也。
爾用先人之治命,是以報汝(13)。
”夫嬖妾之父知魏顆之德,故見體為鬼,結草助戰,神曉有知之效驗也。
【注釋】 秦桓公:春秋時秦國君王,公元前603~前577年在位。
桓公伐晉:事在魯宣公十五年秋七月。
輔氏:春秋時晉國地,在今陝西大荔東。
晉侯:指晉景公。
參見9·10注。
稷:春秋時晉國地,在今山西稷山南。
《春秋大事表》七之三:“今山西绛州稷山縣南五十裡有稷神山,山下有稷亭,即晉侯治兵處。
”翟(dí敵):通“狄”。
古代西北地區的一個民族。
黎:古國名,在今山西黎城東北,一說在今山西長治市西南。
為周文王所滅。
春秋時地入于晉。
黎侯:黎國君王,因國土被翟人侵占而失位。
立黎侯:指這一次晉景公派兵到黎國後,趕去翟人,恢複了黎侯的君位。
據《左傳·宣公十五年》,“及”字下有“雒”字。
應據補。
雒:同“洛”。
古地名,在今陝西大荔東,當時屬晉國,晉軍人從黎國返回,到達這裡。
魏顆:春秋時晉國将領,魏犨之子。
杜回:春秋時秦國将領。
魏武子:魏犨(choū抽),魏顆之父。
治:指“治命”,即神志清醒時說的話,合理的遺囑。
(11)亢:通“抗”,阻擋。
(12)踬(hì志):被絆倒。
(13)以上事參見《左傳·宣公十五年》。
【譯文】 秦桓公讨伐晉國,軍隊駐紮在輔氏。
晉侯發兵于稷地,以奪取翟人占據的土地,恢複了黎侯的君位而返回。
到達雒地時,魏顆在輔氏打敗了秦軍,俘虜了秦将杜回。
杜回,是秦國的大力士。
當初,魏武子有寵妾沒有兒子。
武子生病,授命魏顆說:“我死後一定要把這個妾嫁出去。
”武子病重時,就改變主意說:“一定要用這個妾為我殉葬。
”到武子死後,魏顆沒有用這個妾殉葬。
有人責難他,魏顆說:“人有了疾病就胡言亂語,我遵從他的合理的遺囑。
”到輔氏之戰時,魏顆看見一位老人把草編成結用來阻擋杜回,杜回被絆倒在地,所以魏顆
不為極大的罪惡忿怒,反而為小過錯懷有遺憾,不是魂有神靈的證明,也不是魂能顯示告知人的證明。
壞的谥号不是“靈”就是“厲”之類,記載在史書上谥号稱為“靈”、“厲”的人是很多的,他們的屍體沒有裝殓之時,并非都不閉眼睛啊!難道世間上死後得壞谥号的君王都不厭惡壞谥号,而唯獨楚成王憎惡壞谥号嗎?為什麼被谥為“靈的君王那麼多,而不瞑目的卻這樣少呢? 【原文】 63·16鄭伯有貪愎而多欲,子晳好在人上,二子不相得。
子晳攻伯有,伯有出奔。
驷帶率國人以伐之,伯有死。
其後九年,鄭人相驚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則皆走,不知所往。
後歲,人或夢見伯有介而行,曰:“壬子,餘将殺帶也。
明年壬寅,餘又将殺段也。
”及壬子之日,驷帶卒,國人益懼。
後至壬寅日,公孫段又卒,國人愈懼。
子産為之立後以撫之,乃止矣。
伯有見夢曰:“壬子餘将殺帶,壬寅又将殺段。
”及至壬子日,驷帶卒,至壬寅公孫段死。
其後子産适晉,趙景子問曰:“伯有猶能為鬼乎?”子産曰:“能。
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11)。
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12)。
匹夫匹婦強死(13),其魂魄猶能憑依人以為淫厲,況伯有,我先君穆公之胄(14),子良之孫(15),子耳之子(16),弊邑之卿(17),從政三世矣。
鄭雖無腆(18),抑諺曰蕞爾小國(19),而三世執其政柄,其用物弘矣,取精多矣。
其族又大,所憑厚矣!而強死,能為鬼,不亦宜乎(20)?” 【注釋】 伯有:良霄字,春秋時鄭國大夫。
愎(bì避):任性。
子晳(xī西):公孫黑字,春秋時鄭國大夫。
驷帶:春秋時鄭國大夫,子晳一族的族長。
據《左傳·襄公三十年》記載,伯有出奔後,不久又回國都。
驷帶讨伐他是回國都以後的事。
國人:古代稱住在國都裡的人為國人。
壬子:指魯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周曆三月二日。
壬寅:指魯昭公七年(公元前535年),周曆正月二十七日。
段:公孫段,驷帶的同黨。
子産:參見11·14注。
“伯有見夢”至“公孫段死”:此七句與前節語意重複,且文意亦不銜接,不當有。
趙景子:即趙成,春秋時晉國大夫。
魄:迷信說法,人生下來最初具有的支配身體活動(如耳聽、目看、手足動等)的是“魄”,它由陰氣構成,依附于人的形體之内。
(11)陽曰魂:迷信說法,人生下來後逐漸有了思想意識,這是“魂”在起作用。
“魂”由陽氣構成,可以離開人體而存在。
《說文》:“魄,陰神也;魂,陽神也。
”(12)精爽:指精神的初級階段。
神明:指精神的高級階段。
(13)強死:這裡指命不該絕而被殺死。
與自然死亡相反。
(14)穆公:鄭穆公,春秋時鄭國君王,公元前627~前606年在位。
胄(hòu宙):後代。
(15)子良:即公子去疾,鄭穆公的兒子,鄭國大夫。
(16)子耳:即公孫辄,鄭穆公的孫子,鄭國大夫。
(17)弊:通“敝”,謙詞。
卿:春秋時官名,相當于後來的“相” (18)腆(tiǎn舔):豐厚,富足。
(19)蕞(uì最)爾:形容小的樣子。
(20)以上事參見《左傳·襄公三十年》、《左傳·昭公七年》。
【譯文】 鄭國的伯有任性而又貪得無厭,子晳喜歡比别人優越,兩個人很合不來。
子晳率兵攻打伯有,伯有逃跑出去了。
驷帶率領國人讨伐伯有,伯有被殺死了。
事後九年,鄭國人用伯有的名字互相驚吓,一說:“伯有來了”,就都逃跑,不知道往哪裡跑才好。
又過了一年,有人夢見伯有穿着盔甲走來,說:“壬子日,我将要殺掉驷帶。
明年壬寅日,我又将要殺掉公孫段。
”到了壬子日那天,驷帶死了,國人更加懼怕。
後來到了壬寅日,公孫段又死了,國人更是恐懼。
子産以任命伯有的後代為官來安慰伯有變成的鬼,伯有就不再作怪了。
事後子産到晉國去,趙景子問他:“伯有還能變成鬼嗎?”子産說:“能。
人生下來開始形成的叫‘魄’。
既然産生了‘魄’,陽氣構成的就叫‘魂’。
享用物的精華多魂魄就強健,所以就有從精爽發展到神明。
普通老百姓無病而死,他們的魂魄仍然能憑借活人的形體來作惡,何況伯有是我的先君穆公的後代,子良的孫子,子耳的兒子,本國的卿,當權三代了。
鄭國即使不富足,抑或如俗話說的小小的國家,可是,三代掌握國家政權,他們的魂魄享用物夠多了。
所取的精華也夠多的了。
他的宗族又強大,他所依靠的相當厚實了。
而伯有命不該絕卻被人殺死,能變成鬼,不也是應該的嗎?” 【原文】 63·17伯有殺驷帶、公孫段不失日期,神審之驗也。
子産立其後而止,知鬼神之操也。
知其操,則知其實矣。
實有不空,故對問不疑。
子産,智人也,知物審矣。
如死者無知,何以能殺帶與段?如不能為鬼,子産何以不疑? 【注釋】 對問:指子産答複趙景子的話。
【譯文】 伯有殺驷帶、公孫段,不錯過定下的日期,這就是神的确存在的證明。
子産任命伯有的後代為官伯有就不再作怪,可知鬼神的品德了。
知道鬼神的品德,那麼就知道真的有鬼了。
确實有鬼神而憑空捏造,所以在問答中沒有懷疑。
子産,是有智慧的人,了解物性是很明确的。
如果死者無知,為什麼能殺掉驷帶與公孫段呢?如果不能變成鬼,為什麼子産不懷疑呢? 【原文】 63·18曰:與伯有為怨者,子晳也。
子晳攻之,伯有奔,驷帶乃率國人遂伐伯有。
公孫段随驷帶,不造本辯,其惡微小。
殺驷帶不報子晳,公孫段惡微,與帶俱死,是則伯有之魂無知,為鬼報仇,輕重失宜也。
且子産言曰:“強死者能為鬼。
”何謂強死?謂伯有命未當死而人殺之邪?将謂伯有無罪而人冤之也?如謂命未當死而人殺之,未當死而死者多。
如謂無罪人冤之,被冤者亦非一。
伯有強死能為鬼,比幹、子胥不為鬼? 【注釋】 不造本辯:辯,疑為“雠”之壞字。
雠,仇也。
這裡指公孫段不是構成根本糾紛的人,意即他不是主犯。
【譯文】 回答說:與伯有結怨仇的人是子晳。
子晳攻打伯有,伯有逃跑,驷帶才率領國人就此去讨伐伯有。
公孫段跟随驷帶去讨伐,他不是主犯,他的罪惡微小。
伯有殺驷帶不報複子晳,公孫段罪小,卻與驷帶同死,這就是說伯有的魂無知,變成鬼來報仇,對罪的輕重處理得不适當。
況且子産說:“強死的人能變成鬼。
”什麼叫強死呢?是說伯有命不當死而别人殺死了他呢?還是說伯有沒有罪而别人冤枉了他呢?如果是說命中不應當死而别人殺了他的話,不應當死而死掉的人太多了。
如果是說沒有罪而别人冤枉了他的話,被冤枉的人也并非隻有他一人。
伯有命不當絕而被殺死能變成鬼,比幹、子胥卻不變成鬼? 【原文】 63·19春秋之時,弑君三十六。
君為所弑,可謂強死矣。
典長一國,用物之精可謂多矣。
繼體有土,非直三世也。
貴為人君,非與卿位同也。
始封之祖,必有穆公、子良之類也。
以至尊之國君,受亂臣之弑禍,其魂魄為鬼,必明于伯有。
報仇殺仇,禍繁于帶、段。
三十六君無為鬼者,三十六臣無見報者。
如以伯有無道,其神有知,世間無道莫如桀、纣,桀、纣誅死,魄不能為鬼,然則子産之說,因成事者也。
【注釋】 弑君三十六:據史書記載,春秋時期有三十六位君王被殺死。
【譯文】 春秋時期,被臣下殺死的君王有三十六個。
君王被臣下殺死,可以說是命不當絕而被殺死的了。
主管統治一個國家,享受的物的精華可以說是很多的了。
繼承帝位擁有國土,不僅僅是傳三代。
尊貴為君王,和卿的地位不同。
最早受封的祖先,必然有穆公、子良這類人物。
作為最高地位的國君,遭受不忠的臣下殺死的災禍,他的魂魄變成鬼,一定比伯有更神靈。
報複仇人殺死仇人,造成的禍亂,要比伯有殺死驷帶、公孫段更多。
三十六個君王沒有變成鬼的,三十六位臣子沒有被報複的。
如果認為伯有無道,他死後精神有知,世間無道的人沒有超過桀、纣的,桀、纣被殺死,魂魄卻不能變成鬼。
既然如此,那麼子産的說法,隻是沿襲了既成事實。
【原文】 63·20見伯有強死,則謂強死之人能為鬼。
如有不強死為鬼者,則将雲不強死之人能為鬼。
子晳在鄭,與伯有何異?死與伯有何殊?俱以無道為國所殺,伯有能為鬼,子晳不能,強死之說通于伯有,塞于子晳。
然則伯有之說,杜伯之語也,杜伯未可然,伯有亦未可是也。
【注釋】 死:指子晳死。
據《左傳·昭公二年》記載,公元前540年,子晳謀反未遂,子産逼他自殺。
塞:不通。
這裡指不适用。
【譯文】 看見伯有命不當絕而被殺死,就說被殺死的人能變成鬼。
如果有不是被殺死而變成鬼的人,就将會說不是被殺死的人能變成鬼。
子晳在鄭國,跟伯有有什麼不同呢?子晳的死與伯有有什麼不一樣呢?都是由于無道而被國人所殺,伯有能變鬼,子晳不能變鬼,命不當絕而被殺死變鬼的說法适用于伯有,卻不适用于子晳。
既然這樣,那麼伯有死後變鬼的傳說,和杜伯死後變鬼的傳說,是同樣性質的,關于杜伯的傳說既然認為不對,那麼有關伯有的傳說也不能認為是對的。
【原文】 63·21秦桓公伐晉,次于輔氏。
晉侯治兵于稷,以略翟土,立黎侯而還。
及,魏顆敗秦師于輔氏,獲杜回。
杜回,秦之力人也。
初,魏武子有嬖妾無子。
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妾。
”病困,則更曰:“必以是為殉。
”及武子卒,顆不殉妾。
人或難之,顆曰:“疾病則亂,吾從其治也。
”及輔氏之役,魏顆見老人結草以亢杜回(11),杜回踬而颠(12),故獲之。
夜夢見老父曰:“餘,是所嫁婦人之父也。
爾用先人之治命,是以報汝(13)。
”夫嬖妾之父知魏顆之德,故見體為鬼,結草助戰,神曉有知之效驗也。
【注釋】 秦桓公:春秋時秦國君王,公元前603~前577年在位。
桓公伐晉:事在魯宣公十五年秋七月。
輔氏:春秋時晉國地,在今陝西大荔東。
晉侯:指晉景公。
參見9·10注。
稷:春秋時晉國地,在今山西稷山南。
《春秋大事表》七之三:“今山西绛州稷山縣南五十裡有稷神山,山下有稷亭,即晉侯治兵處。
”翟(dí敵):通“狄”。
古代西北地區的一個民族。
黎:古國名,在今山西黎城東北,一說在今山西長治市西南。
為周文王所滅。
春秋時地入于晉。
黎侯:黎國君王,因國土被翟人侵占而失位。
立黎侯:指這一次晉景公派兵到黎國後,趕去翟人,恢複了黎侯的君位。
據《左傳·宣公十五年》,“及”字下有“雒”字。
應據補。
雒:同“洛”。
古地名,在今陝西大荔東,當時屬晉國,晉軍人從黎國返回,到達這裡。
魏顆:春秋時晉國将領,魏犨之子。
杜回:春秋時秦國将領。
魏武子:魏犨(choū抽),魏顆之父。
治:指“治命”,即神志清醒時說的話,合理的遺囑。
(11)亢:通“抗”,阻擋。
(12)踬(hì志):被絆倒。
(13)以上事參見《左傳·宣公十五年》。
【譯文】 秦桓公讨伐晉國,軍隊駐紮在輔氏。
晉侯發兵于稷地,以奪取翟人占據的土地,恢複了黎侯的君位而返回。
到達雒地時,魏顆在輔氏打敗了秦軍,俘虜了秦将杜回。
杜回,是秦國的大力士。
當初,魏武子有寵妾沒有兒子。
武子生病,授命魏顆說:“我死後一定要把這個妾嫁出去。
”武子病重時,就改變主意說:“一定要用這個妾為我殉葬。
”到武子死後,魏顆沒有用這個妾殉葬。
有人責難他,魏顆說:“人有了疾病就胡言亂語,我遵從他的合理的遺囑。
”到輔氏之戰時,魏顆看見一位老人把草編成結用來阻擋杜回,杜回被絆倒在地,所以魏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