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僞篇第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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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古者以玉禮神皆有幣以薦之,璧加于幣之上,故曰‘戴璧’,亦作‘載璧’。

    ”璧:圓形的玉。

    圭:上圓下方的玉。

    古代祈禱必用圭璧。

     太王、王季、文王:周武王的曾祖父、祖父、父親。

     策:指古代寫有禱辭的竹簡。

    《史記集解》引鄭玄曰:“策,周公所作,謂簡書也。

    祝者讀此簡書,以告三王。

    ” 仁:柔順。

    考:通“巧”。

    《史記·魯世家》:“旦巧,能多才多藝,能事鬼神,乃王發不如旦多才多藝,不能事鬼神。

    ” 引文參見《尚書·金縢》。

     幽冥:迷信說法指陰間,即人死後進入的世界。

     【譯文】 周武王生病身體不安,周公請求天命願代武王去死,在同一。

    。

    地設三個壇,擺設璧玉手拿圭玉,這才向太王、王季、文王禱告。

    史官就宣讀禱辭為武王祈禱,禱辭說:“我柔順而巧能,多才多藝,能侍奉鬼神。

    你們的長孫某某不如我姬旦多才多藝,不能侍奉鬼神。

    ”鬼神,說的是太王、王季、文王。

    如果死人沒有知覺,不能變成鬼神,周公是聖人,聖人說的話真實可信,那麼就反映了陰間的實情。

    反映了陰間的實情,那麼三王為鬼神,就很明白了。

     【原文】 63·8曰:實人能神乎?不能神也。

    如神,宜知三王之心,不宜徒審其為鬼也。

    周公請命,史策告祝,祝畢辭已,不知三王所以與不,乃蔔三龜,三龜皆吉,然後乃喜。

    能知三王有知為鬼,不能知三王許己與不,須蔔三龜,乃知其實。

    定其為鬼,須有所問,然後知之。

    死人有知無知,與其許人不許人一實也。

     【注釋】 據文義,此承上“聖人之言審”為文,“人”字上宜有“聖”字。

     劉盼遂說,“所以”二字為“許己”之誤。

    下文“不能知三王許己與不”、“能知三王之必許己”可證。

     蔔三龜:指在三王(太王、王季、文王)的祭壇之前各置一龜,進行占蔔。

     【譯文】 回答說:實際上聖人能有這樣的神通嗎?不能有這樣的神通。

    如果有這樣的神通,應當事先知道三王的心意,不應當隻明白三王變成了鬼。

    周公請求天命,史官宣讀禱辭,禱告完畢禱辭念完,還不知道三王答不答應自己的請求,于是用三個龜甲進行占蔔,三次龜蔔都吉利,這才感到高興。

    能夠知道三王有知覺變成了鬼,不能夠知道三王答不答應自己的要求,必須用三個龜甲占蔔,才能知道實情。

    肯定三王是鬼,必須通過蔔問,然後才知道他們的心意,死人有知無知,和他們答不答應人的要求,實際上是一回事。

     【原文】 63·9能知三王之必許己,則其謂三王為鬼,可信也;如不能知,謂三王為鬼,猶世俗之人也。

    與世俗同知,則死人之實未可定也。

    且周公之請命,用何得之?以至誠得之乎?以辭正得之也?如以至誠,則其請之說,精誠緻鬼,不顧辭之是非也。

    董仲舒請雨之法,設土龍以感氣,夫土龍非實,不能緻雨,仲舒用之緻精誠,不顧物之僞真也。

    然則周公之請命,猶仲舒之請雨也,三王之非鬼,猶聚土之非龍也。

     【注釋】 “請”下宜有“命”字,今脫。

    上文屢言周公請命可證。

     【譯文】 能夠知道三王必定答應自己的請求,那麼他說三王是鬼,可以相信;如果不能知道,說三王是鬼,就和世俗之人一樣了。

    與世俗之人的見解相同,那麼死人的實情就不可肯定了。

    況且周公的請求天命,靠什麼達到目的的呢?是靠最大的誠意達到的呢?還是靠禱辭的正确達到的呢?如果是靠最大的誠意達到的,那麼他請求天命的禱辭,是向三王變的鬼表達了他最大的誠意,就不問禱辭的正确錯誤了。

    董仲舒祈求下雨的方法,是設置土龍用以感動雲雨之氣,土龍不是真實的龍,不能招來降雨,董仲舒用它來表達自己最大的誠意,就不問土龍的真假了。

    如此說來,那麼周公的請求天命,如同董仲舒祈求下雨一樣,三王不是鬼,如同堆的土龍不是龍一樣了。

     【原文】 63·10晉荀偃伐齊,不卒事而還。

    瘅疽生,瘍于頭,及著雍之地,病,目出,卒而視,不可含。

    範宣子浣而撫之曰:“事吳敢不如事主。

    ”猶視。

    宣子睹其不瞑,以為恨其子吳也,人情所恨,莫不恨子,故言吳以撫之。

    猶視者,不得所恨也。

    栾懷子曰:“其為未卒事于齊故也乎!”乃複撫之曰:“主苟死,所不嗣事于齊者,有如河。

    ”乃瞑受含。

    伐齊不卒,荀偃所恨也,懷子得之,故目瞑受含,宣子失之,目張如噤(11)。

     【注釋】 荀偃(yǎn演):中行獻子,名偃,字伯遊,春秋時晉國大夫。

     瘅疽(dànjū但居):瘅,因勞緻病。

    疽,根部大而深的毒瘡。

     瘍(yáng羊):潰爛。

    《說文》:“瘍,頭創也。

    ”服虔《通俗文》:“頭創曰瘍。

    ”著雍:晉國地名,在今河北舊河間府境,是晉國到齊、宋的必經之地。

    含:口含東西。

    古代貴族死時口裡都要含珠玉之類的東西。

    天子含珠,諸侯含玉,大夫含碧,士含貝。

     範宣子:即士匄,春秋時晉國大夫。

     吳:荀吳,又稱中行穆子,中行吳,荀偃之子。

    主:當時大夫的屬官稱大夫為“主”,這裡指荀偃。

     栾懷子:栾盈,春秋時晉國大夫。

     河:指黃河。

    有如河:與“有如日”、“有如大江”一樣,是古人賭咒發誓時的慣用語,意即有如像日月、江河一類長存的東西作證,如違背誓言,決無好下場。

     以上事參見《左傳·襄公十九年》。

     (11)噤(jìn近):閉着口。

     【譯文】 晉國的荀偃進攻齊國,沒有結束戰事就回來了。

    因勞緻病生了毒瘡,頭上潰爛,到達著雍地方時,病很重,眼珠突出,死後眼睛還睜着,嘴緊閉塞不進東西。

    範宣子洗了手安慰荀偃說:“我侍奉您的兒子吳,敢不像侍奉您一樣。

    ”荀偃的眼睛還是睜着。

    範宣子看見他不閉上眼睛,認為他惦念他的兒子荀吳,人情所惦念的,沒有誰不惦念兒子的,所以就提到他的兒子吳來安慰他。

    仍然睜着眼睛,是因為沒有說中荀偃所惦念的事情。

    栾懷子說:“大概是沒有完成伐齊的緣故吧!”于是又安慰他說:“如果您死後,有誰不繼續讨伐齊國這件事,有黃河可以作證。

    ”荀偃才閉上眼睛含進東西。

    讨代齊國的事沒有完成,是荀偃所遺憾的,栾懷子知道了他的心意,所以他閉上眼睛含進東西,範宣子判斷錯了,所以他的眼睛睜開嘴巴緊閉。

     【原文】 63·11曰:荀偃之病卒,苦目出,目出則口噤,口噤則不可含。

    新死氣盛,本病苦目出,宣子撫之早,故目不瞑,口不闿。

    少久氣衰,懷子撫之,故目瞑口受含。

    此自荀偃之病,非死精神見恨于口目也。

    凡人之死,皆有所恨。

    志士則恨義事未立,學士則恨問多不及,農夫則恨耕未畜谷,商人則恨貨财未殖,仕者則恨官位未極,勇者則恨材未優。

     【注釋】 闿(kāi開):開。

     畜:通“蓄”。

    積儲。

     【譯文】 回答說:荀偃病死,害的是眼珠突出的病,眼珠突出則口緊閉,口緊閉則不能含東西。

    剛死的時候體内還充滿着氣,原本病患的就是眼珠突出,範宣子安慰他過早,所以眼睛不閉,口不張開。

    過了一會,體内的氣減弱了,栾懷子安慰他,所以眼睛閉上口就含進了東西。

    這原本是荀偃的病造成的,并不是他死後精神通過口目的張閉來表示遺憾的心情。

    凡是人死去,都有遺憾的事情。

    志士遺憾正義的事業沒有成功,學士遺憾學問上很多方面造詣不高,農夫遺憾種了地沒有積儲糧食,商人遺憾貨物錢财沒有增值,當官的人遺憾官位沒能達到頂點,勇武的人遺憾武藝沒有達到最高水平。

     【原文】 63·12天下各有所欲乎,然而各有所恨,必有目不瞑者為有所恨,夫天下之人死皆不瞑也。

    且死者精魂消索,不複聞人之言。

    不能聞人之言,是謂死也。

    離形更自為鬼,立于人傍,雖人之言,已與形絕,安能複入身中瞑目闿口乎?能入身中以屍示恨,則能不免,與形相守。

    案世人論死,謂其精神有若,能更以精魂立形見面,使屍若生人者,誤矣。

     【注釋】 必有:當作“必以”,有、以草書形近,又涉上下文諸“有”字而誤。

    雖人之言:文不成義,“雖”下疑脫“聞”字。

     “精神”下當有脫文,元本此下空一字。

    有:疑為“自”字形訛。

     【譯文】 天下的人各有各的欲望,然而也各有各自遺憾的事情,如果一定要說死人眼睛不閉是因為有什麼遺憾的話,那麼天下的人死後都不會閉上眼睛了。

    況且死去的人精神消失,不能再聽見人說話。

    不能聽見人說話,這就是死了。

    假使精神離開形體另外變成了鬼,站立在人的旁邊,即使聽見人說話,精神已經與形體隔絕,怎麼能夠又進入身體中去閉眼開口呢?精神如果能夠再進入身體中通過屍體來表示遺恨,那麼也就能夠根本不離開身體,永遠和身體相守在一起了。

    考察世人議論死亡,說死人的精神自己如此,能夠重新用靈魂立形見面,使屍體像活人一樣,這就錯了。

     【原文】 63·13楚成王廢太子商臣,欲立王子職。

    商臣聞之,以宮甲圍王。

     王請食熊蹯而死,弗聽。

    王缢而死。

    谥之曰“靈”,不瞑;曰“成”,乃瞑。

    夫為“靈”不瞑,為“成”乃瞑,成王有知之效也。

    谥之曰“靈”,心恨故目不瞑;更谥曰“成”,心喜乃瞑。

    精神聞人之議,見人變易其谥,故喜目瞑。

    本不病目,人不撫慰,目自翕張,非神而何? 【注釋】 楚成王:參見18.9注。

    商臣:即楚穆王,公元前625~前614年在位。

    職:人名,商臣的異母弟。

     蹯(fán凡):獸足。

    熊蹯:熊掌。

     靈:《逸周書·谥法解》:“亂而不損而靈。

    ” 成:《逸周書·谥法解》:“安民立政曰成。

    ” 以上事參見《左傳·文公元年》。

     【譯文】 楚成王廢掉太子商臣,想立王子職繼位。

    商臣聽說了此事,派宮裡的衛士包圍了楚成王。

    楚成王請求吃了熊掌再讓他死,商臣不同意。

    楚成王上吊而死。

    給楚成王的谥号叫“靈”,楚成王不閉眼;改谥号叫“成”,他才閉上眼睛。

    谥号為“靈”不閉眼,為“成”才閉眼,這是楚成王死而有知的證明。

    給他的谥号叫“靈”,他心裡不滿意所以不閉眼;改谥号為“成”,他心裡高興才閉眼。

    死人的精神聽見人們的議論,見到人們改變了他的谥号,所以心裡高興眼睛就閉上了。

    本來眼睛沒有病,也沒有人撫慰他,他死後眼睛能張能閉,這不是神靈又是什麼呢? 【原文】 63·14曰:此複荀偃類也。

    雖不病目,亦不空張。

    成王于時缢死,氣尚盛,新絕,目尚開,因谥曰“靈”。

    少久氣衰,目适欲瞑,連更曰“成”。

    目之視瞑,與谥之為“靈”,偶應也。

    時人見其應“成”乃瞑,則謂成王之魂有所知。

    則宜終不瞑也。

    何則? 【注釋】 谥之為“靈”:當是“谥之為靈、成”,今本脫一“成”字,文義不全。

    “有所知”三字宜重,文義方通。

     【譯文】 回答說:這也是重複荀偃同類的事情。

    即使眼睛沒有病,也不會憑空張開。

    楚成王剛吊死的時候,身體内的氣尚旺盛,剛斷氣,眼睛還在睜開,接着就給他的谥号叫“靈”。

    一會兒體内的氣衰弱了,眼睛剛巧要閉上,接着就改谥号叫“成”。

    眼睛的開閉,與給他的谥号叫“靈”、“成”,是一種巧合。

    當時的人看見他應和了谥号“成”才閉眼,就說楚成王的魂有所知覺。

    有所知覺,就應當始終不閉上眼睛。

    為什麼呢? 【原文】 63·15太子殺己,大惡也;加谥為“靈”,小過也。

    不為大惡懷忿,反為小過有恨,非神之效,見示告人之驗也。

    夫惡谥非“靈”則“厲”也,紀于竹帛為“靈”、“厲”者多矣,其屍未斂之時,未皆不瞑也。

    豈世之死君不惡,而獨成王憎之哉?何其為“靈”者衆,不瞑者寡也? 【注釋】 竹帛:古代書寫用的竹簡和絲織品,此指史書。

     斂:通“殓”。

    把死人裝進棺材。

     【譯文】 太子殺死了自己,這是極大的罪惡;加給谥号叫“靈”,這是小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