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文篇第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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箕踞:坐時兩腳張開,形似畚箕。

    椎髻:像椎形的發髻。

    箕踞椎髻:這是當時越人的風俗。

    說(shuì稅):勸說。

     蹶(jué決)然:猛然。

    以上事參見《史記·陸賈列傳》、《史記·南越列傳》。

     【譯文】 孔子稱頌周代說:“唐堯、虞舜時代以後,就數周武王這個時代人才最盛,周代的功德,可以說是最高的了!”孔子是周代的文人,假如他生在漢代,也會稱頌漢代的最高功德了。

    趙他在南越稱王,背叛漢朝斷絕使臣往來,不奉行漢朝的制度,坐似畚箕發挽椎髻,沉溺于夷人的風俗之中。

    陸賈用漢朝的功德去勸說他,用漢朝君王的威勢去恐吓,使他從内心覺察醒悟,猛然起身端坐。

    俗儒的愚昧,有如趙他一樣的糊塗;擅長寫文章的人,陳述陸賈的勸說,讀到文章的人,将會有猛然起身端坐,如趙他一般的醒悟過來。

    漢代的功德浩大燦爛,怎麼會不享有卓越的名聲呢? 【原文】 61·13文人之休,國之符也。

    望豐屋知名家,睹喬木知舊都。

    鴻文在國,聖世之驗也。

    孟子相人以眸子焉,心清則眸子瞭。

    瞭者,目文瞭也。

    夫候國占人,同一實也。

    國君聖而文人聚,人心惠而目多采。

    蹂蹈文錦于泥塗之中,聞見之者莫不痛心。

    知文錦之可惜,不知文人之當尊,不通類也。

    天文人文文,豈徒調墨弄筆,為美麗之觀哉?載人之行,傳人之名也。

    善人願載,思勉為善;邪人惡載,力自禁裁。

    然則文人之筆,勸善懲惡也。

     【注釋】 參見《孟子·離婁上》。

     惠:通“慧”。

     文錦:有花紋的絲綢。

     天文人文文:據遞修本當作“夫文人文章”。

     【譯文】 文人卓越,是國家的祥瑞。

    看到宏麗的住宅就知道是戶有名望的人家,看到高大的樹木就知道這裡曾經是舊都。

    國家有大文人,這是太平盛世的證明。

    孟子憑人的眼睛察看人,心地光明,眼睛就會明亮。

    所謂明亮,指的是眼睛的文彩明亮。

    占驗國家和占驗人,實際上是同一回事。

    國君聖明而文人會聚,人心聰敏而眼睛多彩。

    在爛泥中踐踏有花紋的錦綢,聽到看見的人沒有誰不會痛心。

    知道踐踏了文錦可惜,卻不知道文人應當尊重,這就是不懂得類比了。

    文人寫的文章,哪裡隻是玩弄筆墨追求華麗的外表呢?它是記載人們的行為,傳播人們的名聲的。

    善良的人希望得到記載,所以想努力去做好事;邪惡的人厭惡記載,所以就自己盡力節制惡行。

    這樣說來,文人的筆的作用在于勸善懲惡了。

     【原文】 61·14谥法所以章善,即以著惡也。

    加一字之谥,人猶勸懲,聞知之者,莫不自勉。

    況極筆墨之力,定善惡之實,言行畢載,文以千數,傳流于世,成為丹青,故可尊也。

    楊子雲作《法言》,蜀富人赍錢千萬,願載于書。

    子雲不聽,“夫富無仁義之行,圈中之鹿,欄中之牛也,安得妄載?”班叔皮續《太史公書》,載鄉裡人以為惡戒。

    邪人枉道,繩墨所彈,安得避諱? 【注釋】 參見20·10注。

     丹青:兩種經久不變的顔色。

    這裡指不可磨滅的著作。

     《法言》:參見56·14注。

     千:據遞修本當作“十”。

     據《初學記》卷十八、《太平禦覽》卷四百七十二、八百二十九、八百三十六引《論衡》文“夫”字前有“曰”字,“富”字後有“賈”字。

    當據補之。

     據《初學記》卷十八引《論衡》文,“圈”字前有“猶”字。

     班叔皮:即班彪。

    參見39·12注。

     繩墨:木工畫直線用的工具,比喻規矩,法度。

    彈:彈劾。

    繩墨所彈:指依法度加以制裁、譴責。

     【譯文】 谥法之所以表彰美善,就是以此來暴露醜惡。

    加一個字的谥号,人們就知道勸善懲惡,聽見的人,沒有誰不自勉。

    何況盡筆墨的力量,評定善惡的真實情況,言語行動全部記載,文章以千數計算,流傳在世間上,成為不可磨滅的作品,所以值得尊重。

    楊子雲寫作《法言》時,蜀郡的富商送十萬錢給他,希望把自己記載到書中去。

    楊子雲不接受,說:“富商沒有仁義的品行,好比是圈中的鹿,欄中的牛,怎麼能夠胡亂記載呢?”班叔皮續寫《太史公書》,記載家鄉人把它作為對邪惡的懲戒。

    邪惡的人不符合正道,依法度加以制裁,怎麼能夠為他回避忌諱呢? 【原文】 61·15是故子雲不為财勸,叔皮不為恩撓。

    文人之筆,獨已公矣。

    賢聖定意于筆,筆集成文,文具情顯,後人觀之,見以正邪,安宜妄記?足蹈于地,迹有好醜;文集于禮,志有善惡。

    故夫占迹以睹足,觀文以知情。

    “《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論衡》篇以十數,亦一言也,曰:“疾虛妄。

    ” 【注釋】 見以:二字宜互倒作“以見”。

     禮:據章錄楊校宋本當作“劄”。

     三百:《詩經》共三百零五篇,此舉整數而言。

     引文參見《論語·為政》。

     十數:疑當作“百數”。

    《論衡》今存八十四篇當在百篇内外。

     【譯文】 所以楊子雲不被錢财所引誘,班叔皮不因恩情而屈從。

    天下唯獨文人的筆是最公正的了。

    賢人聖人定奪思想于筆端,書寫彙集而成文章,文章具備而真情顯露,後人觀看文章,以此知道正邪,怎麼應該胡亂記載呢?足踩在地上,足迹就有好有醜;文章彙集在書劄上,記載就有善有惡。

    所以占驗足迹就可以看出足如何。

    讀文章就可以知道情感如何。

    “《詩經》三百篇,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它,那就是沒有邪惡的思想。

    ”《論衡》的篇章在百篇左右,也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那就是“反對虛假荒誕的事物和言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