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文篇第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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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
’” 陸賈:參見8·10注(14)。
《新語》:參見39·8注。
萬歲:漢時表示慶幸的習慣用語。
稱曰萬歲:據《史記·陸賈列傳》記載,漢高祖劉邦命陸賈寫文章論述秦朝滅亡的原因,陸賈寫的每一篇文章,劉邦看後都加以贊揚,左右的人也高呼“萬歲”,以示慶幸。
衣:上身的服裝。
裳:下身的服裝。
掌理:手掌的紋路。
察掌理者:指看人手紋以判斷吉兇的人。
以下文例之,“左”字上脫“在”字。
虎變:大發威怒的意思。
下文“豹變”同此意。
引文參見《周易·革卦·象辭》。
王充引用這兩句話的意思是,大人和君子的德行有差别,他們按禮儀規定所享用的文飾也有差别。
參見本書《書解篇》。
引文參見《周易·贲卦·彖辭》,原文是:“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意思是觀察天象,可以察覺到時序的變化;觀察社會人文現象,就可以用教化改造成就天下的人。
【譯文】 韓非的書,流傳在秦朝的宮廷,秦始皇感歎說:“偏偏不能和此人生活在同一個時代。
”陸賈寫作《新語》,每當上奏一篇,漢高祖左右的臣子就高呼“萬歲”。
感歎思慕那個人與歡呼萬歲,難道能憑空産生嗎?确實看到了它的優美之處,高興之氣就發自于内心。
觀測氣象變化,在于天不在于地,因為天的文采鮮明。
衣和裳穿在身上,文采裝飾在于衣,而不在于裳,衣效法于天。
看手相的人看左手,不看右手,因為左手手紋鮮明。
占蔔在于右邊,不看左邊,因為右邊文采鮮明。
《周易》上說:“大人發怒,威猛如虎,儀表威嚴,光彩照人。
君子發怒,威儀如豹,儀态雍容,清朗華美。
”又說:“觀察天文現象,觀察人文現象。
”這是說天和人都是以文采作為外觀的,大人和君子都是以文飾表現儀表的。
【原文】 61·8高祖在母身之時,息于澤陂,蛟龍在上,龍觩炫耀;及起,楚望漢軍,氣成五采;将入鹹陽,五星聚東井,星有五色。
天或者憎秦,滅其文章,欲漢興之,故先受命,以文為瑞也。
惡人操意,前後乖違。
始皇前歎韓非之書,後惑李斯之議,燔五經之文,設挾書之律。
五經之儒,抱經隐匿;伏生之徒,竄藏土中(11)。
殄賢聖之文(12),厥辜深重,嗣不及孫。
李斯創議,身伏五刑(13)。
漢興,易亡秦之軌,削李斯之迹。
高祖始令陸賈造書,未興五經。
惠、景以至元、成(14),經書并修。
漢朝郁郁,厥語所聞,孰與亡秦? 【注釋】 澤陂(bēi杯):湖澤岸邊。
觩(qiú求):同“觓”。
《說文》:“觓,角貌,從角,丩聲。
”本書《奇怪篇》、《雷虛篇》皆謂遇龍而妊,與《史記》、《漢書》同,此文則謂先有身而後遇龍,不知王充何意。
以上事參見本書《吉驗篇》。
以上事參見本書《恢國篇》。
星有五色:按陰陽五行說法,金、木、水、火、土五星,與白、青、黑、赤、黃相配屬,各異光色。
歲星屬春,屬東方木,青色。
熒惑屬夏,屬南方火,赤色。
鎮星屬季夏,屬中央土,黃色。
太白屬秋,屬西方金,白色。
辰星屬冬,屬北方水,黑色。
故雲五色。
受:通“授”。
李斯之議:指李斯反對頌古非今,主張銷毀儒家詩書的議論。
燔(fán凡):燒。
五經:《詩》、《書》、《禮》、《易》、《春秋》。
挾(xié斜):藏。
設挾書之律:秦律,敢有挾書者族。
伏生:即伏勝,濟南(郡治今山東章丘西)人,西漢經學家。
秦時為博士,始皇焚書時,他藏《尚書》于壁中。
西漢時《尚書》學者多出其門下。
(11)土:據本書《正說篇》“濟南伏生抱百篇藏于山中”應作“山”。
“竄藏土中”義不妥。
(12)殄(tiǎn舔):滅絕。
(13)五刑:古代的五種刑罰,即墨(在額上刺字)、劓(yì義,割鼻)、刖(yuè)月,剁腳)、宮(閹割男子生殖器)和大辟(死刑)。
身伏五刑:據《漢書·刑法志》記載,凡被處死刑而滅三族的,“皆先黥、劓、斬左右止(趾),笞殺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叫做“具五刑”。
(14)惠:漢惠帝,公元前194~前187年在位。
景:漢景帝,公元前156~前141年在位。
元:漢元帝,公元前48~前33年在位。
成:漢成帝,公元前32~前7年在位。
【譯文】 漢高祖在母親身懷他時,他的母親在湖澤岸邊休息,蛟龍伏在她的身上,龍角光彩奪目;等到漢高祖興起之時,楚軍望漢軍陣營,雲氣成五彩;漢高祖将要進入鹹陽城時,金、木、水、火、土五星聚集于東井宿這一方,五星又呈見白、青、黑、赤、黃五種顔色。
天也許由于憎惡秦朝,就泯滅了它的文彩,而想讓漢朝興盛,所以先授予天命,以文彩作為它的祥瑞。
惡人的品行思想,前後自相矛盾。
秦始皇先是贊歎韓非的書,後來又迷惑于李斯的議論,燒毀《詩》、《書》、《易》、《禮》、《春秋》這五種儒家經書,制定了禁止藏書的法令。
究治五經的儒生,抱着經書隐藏起來;伏生這類人,逃竄躲藏于深山之中。
秦始皇滅絕賢聖的經文,他的罪惡深重,帝位沒有傳到孫輩就滅亡了。
李斯由于首先提出建議,身受五種刑罰。
漢代興起,改變了已滅亡了的秦代的法令,廢除了李斯的做法。
漢高祖才命令陸賈寫文章,但沒有使五經興盛。
從漢惠帝、漢景帝以至漢元帝、漢成帝各朝,五經及各種書籍同時編纂。
漢朝文化興盛,就已經知道的情況來說,同已滅亡的秦朝相比怎麼樣呢? 【原文】 61·9王莽無道,
’” 陸賈:參見8·10注(14)。
《新語》:參見39·8注。
萬歲:漢時表示慶幸的習慣用語。
稱曰萬歲:據《史記·陸賈列傳》記載,漢高祖劉邦命陸賈寫文章論述秦朝滅亡的原因,陸賈寫的每一篇文章,劉邦看後都加以贊揚,左右的人也高呼“萬歲”,以示慶幸。
衣:上身的服裝。
裳:下身的服裝。
掌理:手掌的紋路。
察掌理者:指看人手紋以判斷吉兇的人。
以下文例之,“左”字上脫“在”字。
虎變:大發威怒的意思。
下文“豹變”同此意。
引文參見《周易·革卦·象辭》。
王充引用這兩句話的意思是,大人和君子的德行有差别,他們按禮儀規定所享用的文飾也有差别。
參見本書《書解篇》。
引文參見《周易·贲卦·彖辭》,原文是:“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意思是觀察天象,可以察覺到時序的變化;觀察社會人文現象,就可以用教化改造成就天下的人。
【譯文】 韓非的書,流傳在秦朝的宮廷,秦始皇感歎說:“偏偏不能和此人生活在同一個時代。
”陸賈寫作《新語》,每當上奏一篇,漢高祖左右的臣子就高呼“萬歲”。
感歎思慕那個人與歡呼萬歲,難道能憑空産生嗎?确實看到了它的優美之處,高興之氣就發自于内心。
觀測氣象變化,在于天不在于地,因為天的文采鮮明。
衣和裳穿在身上,文采裝飾在于衣,而不在于裳,衣效法于天。
看手相的人看左手,不看右手,因為左手手紋鮮明。
占蔔在于右邊,不看左邊,因為右邊文采鮮明。
《周易》上說:“大人發怒,威猛如虎,儀表威嚴,光彩照人。
君子發怒,威儀如豹,儀态雍容,清朗華美。
”又說:“觀察天文現象,觀察人文現象。
”這是說天和人都是以文采作為外觀的,大人和君子都是以文飾表現儀表的。
【原文】 61·8高祖在母身之時,息于澤陂,蛟龍在上,龍觩炫耀;及起,楚望漢軍,氣成五采;将入鹹陽,五星聚東井,星有五色。
天或者憎秦,滅其文章,欲漢興之,故先受命,以文為瑞也。
惡人操意,前後乖違。
始皇前歎韓非之書,後惑李斯之議,燔五經之文,設挾書之律。
五經之儒,抱經隐匿;伏生之徒,竄藏土中(11)。
殄賢聖之文(12),厥辜深重,嗣不及孫。
李斯創議,身伏五刑(13)。
漢興,易亡秦之軌,削李斯之迹。
高祖始令陸賈造書,未興五經。
惠、景以至元、成(14),經書并修。
漢朝郁郁,厥語所聞,孰與亡秦? 【注釋】 澤陂(bēi杯):湖澤岸邊。
觩(qiú求):同“觓”。
《說文》:“觓,角貌,從角,丩聲。
”本書《奇怪篇》、《雷虛篇》皆謂遇龍而妊,與《史記》、《漢書》同,此文則謂先有身而後遇龍,不知王充何意。
以上事參見本書《吉驗篇》。
以上事參見本書《恢國篇》。
星有五色:按陰陽五行說法,金、木、水、火、土五星,與白、青、黑、赤、黃相配屬,各異光色。
歲星屬春,屬東方木,青色。
熒惑屬夏,屬南方火,赤色。
鎮星屬季夏,屬中央土,黃色。
太白屬秋,屬西方金,白色。
辰星屬冬,屬北方水,黑色。
故雲五色。
受:通“授”。
李斯之議:指李斯反對頌古非今,主張銷毀儒家詩書的議論。
燔(fán凡):燒。
五經:《詩》、《書》、《禮》、《易》、《春秋》。
挾(xié斜):藏。
設挾書之律:秦律,敢有挾書者族。
伏生:即伏勝,濟南(郡治今山東章丘西)人,西漢經學家。
秦時為博士,始皇焚書時,他藏《尚書》于壁中。
西漢時《尚書》學者多出其門下。
(11)土:據本書《正說篇》“濟南伏生抱百篇藏于山中”應作“山”。
“竄藏土中”義不妥。
(12)殄(tiǎn舔):滅絕。
(13)五刑:古代的五種刑罰,即墨(在額上刺字)、劓(yì義,割鼻)、刖(yuè)月,剁腳)、宮(閹割男子生殖器)和大辟(死刑)。
身伏五刑:據《漢書·刑法志》記載,凡被處死刑而滅三族的,“皆先黥、劓、斬左右止(趾),笞殺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叫做“具五刑”。
(14)惠:漢惠帝,公元前194~前187年在位。
景:漢景帝,公元前156~前141年在位。
元:漢元帝,公元前48~前33年在位。
成:漢成帝,公元前32~前7年在位。
【譯文】 漢高祖在母親身懷他時,他的母親在湖澤岸邊休息,蛟龍伏在她的身上,龍角光彩奪目;等到漢高祖興起之時,楚軍望漢軍陣營,雲氣成五彩;漢高祖将要進入鹹陽城時,金、木、水、火、土五星聚集于東井宿這一方,五星又呈見白、青、黑、赤、黃五種顔色。
天也許由于憎惡秦朝,就泯滅了它的文彩,而想讓漢朝興盛,所以先授予天命,以文彩作為它的祥瑞。
惡人的品行思想,前後自相矛盾。
秦始皇先是贊歎韓非的書,後來又迷惑于李斯的議論,燒毀《詩》、《書》、《易》、《禮》、《春秋》這五種儒家經書,制定了禁止藏書的法令。
究治五經的儒生,抱着經書隐藏起來;伏生這類人,逃竄躲藏于深山之中。
秦始皇滅絕賢聖的經文,他的罪惡深重,帝位沒有傳到孫輩就滅亡了。
李斯由于首先提出建議,身受五種刑罰。
漢代興起,改變了已滅亡了的秦代的法令,廢除了李斯的做法。
漢高祖才命令陸賈寫文章,但沒有使五經興盛。
從漢惠帝、漢景帝以至漢元帝、漢成帝各朝,五經及各種書籍同時編纂。
漢朝文化興盛,就已經知道的情況來說,同已滅亡的秦朝相比怎麼樣呢? 【原文】 61·9王莽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