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類篇第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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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能這樣做。
聖人的德行與天地一緻。
孔子是位聖人,譏諷管仲超越了禮的規範,皇天卻想讓周公違反禮的規定,這不是聖人與天地德行一緻的證明。
解釋《尚書》者的說法,不可以認為是正确的。
” 【原文】 55·15以見鳥迹而知為書,見蜚蓬而知為車(1)。
天非以鳥迹命倉颉(2),以蜚蓬使奚仲也(3)。
奚仲感蜚蓬而倉颉起鳥迹也。
晉文反國(4),命徹麋墨(5),舅犯心感(6),辭位歸家(7)。
夫文公之徹麋墨,非欲去舅犯;舅犯感慚,自同于麋墨也。
宋華臣弱其宗(8),使家賊六人(9),以铍殺華吳于宋命合左師之後(10)。
左師懼曰:“老夫無罪。
”其後左師怨咎華臣,華臣備之。
國人逐瘈狗(11),瘈狗入華臣之門。
華臣以為左師來攻己也,逾牆而走(12)。
【注釋】 (1)蜚(fēi飛):通“飛”。
蜚蓬:蓬草枯後根斷,遇風飛旋,所以叫“飛蓬”。
以上說法,參見《淮南子·說山訓》。
(2)倉颉:亦作“蒼颉”。
參見11·3注(3)。
(3)奚仲:參見36·14注(39)。
(4)晉文:即晉文公。
參見5·4注(1)。
反:同“返”。
晉文公反國:晉文公即位前,被迫流亡在外十九年,後由秦國護送回晉即位。
(5)徹:通“撤”。
退,向後撤。
麋(méi煤):通“黴”。
麋黑:黑色。
這裡指跟随晉文公長期流亡在外,面色變黑了的人。
命徹麋黑:晉文公回到晉國國境時,曾命令那些面色變黑了的人排列隊伍後邊去。
(6)舅犯:晉文公的舅舅咎犯。
參見18·9注(3)。
(7)辭位歸家:《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文公反國,至河,令手足胼胝,面目黧黑者後之。
咎犯聞而夜哭,再拜而辭。
” (8)華臣:春秋時宋國将軍華元的兒子。
華臣弱其宗:指華臣要殺死他的侄子華臯(gāo高)比,侵占他的财産。
(9)家賊:指藏在家裡的刺客。
(10)铍(pī批):一種短劍。
華吳:華臯比的管家。
命:由“合”字之誤而衍。
《左傳·襄公十七年》:“殺諸盧門合左師之後。
”合:宋國地名,向戍的封邑。
左師:官名,當時向戍任左師。
後:屋後。
(11)瘈(hì志)狗:瘋狗。
(12)以上事參見《左傳·襄公十七年》。
【譯文】 因為看到鳥的足迹而知道創造文字,看到飛旋的蓬草而知道制造車子。
上天并沒有用鳥的足迹來叫倉颉創造文字,用飛旋的蓬草來叫奚仲發明車子。
奚仲有感于飛旋的蓬草,而倉颉受啟發于鳥的足迹。
晉文公返回晉國,命令面目變黑的人撤到隊伍後邊去,舅犯有感于此事,辭去官位回到家裡。
晉文公撤面目變黑的人,并不是想去掉舅犯;舅犯感到慚愧,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皮膚變黑了的人。
宋國的華臣要削弱自己的宗族,派六個刺客藏于家中,用铍把華吳殺死在宋國合地左師向戍的屋後。
左師害怕地說:“我沒有什麼罪。
”事後左師怨恨華臣,華臣時刻防備着他。
都城的人驅逐瘋狗,瘋狗跑進了華臣家的大門。
華臣以為左師來攻打自己,就翻牆逃跑了。
【原文】 55·16夫華臣自殺華吳而左師懼,國人自逐瘈狗而華臣自走,成王之畏懼,猶此類也。
心疑于不以天子禮葬公,卒遭雷雨之至(1),則懼而畏過矣。
夫雷雨之至,天未必責成王也。
雷雨至,成王懼以自責也。
夫感則倉颉、奚仲之心,懼則左師、華臣之意也。
懷嫌疑之計,遭暴至之氣,以類之驗見(2),則天怒之效成矣。
見類驗于寂漠(3),猶感動而畏懼,況雷雨揚軒■之聲(4),成王庶幾能不怵惕乎(5)? 【注釋】 (1)卒(cù猝):同“猝”。
突然。
(2)見(xiàn現):同“現”。
(3)漠:據遞修本應作“寞”。
(4)軒:當為“軯”之誤。
參見本書《雷虛篇》。
軯■(pēng kē怦科):車聲,這裡形容雷雨聲。
(5)庶幾:差不多。
表推測語氣。
怵(chù觸)惕:形容驚恐的樣子。
【譯文】 華臣自己殺了華吳而左師感到害怕,都城的人自己驅逐瘋狗而華臣自己卻逃走了,成王的畏懼心理,同上述情況一樣。
心裡疑惑于不用天子禮節安葬周公這件事情,遇到雷雨突然到來,就因為恐懼而害怕自己有什麼過錯了。
這場雷雨的到來,上天不一定是在責備成王。
雷雨到來,成王恐懼因而責備自己。
有所感這是倉颉、奚仲的心理,有所懼這是左師、華臣的心理。
抱着懷疑的心理,遇上突然到來的氣,認為與自身有關的事物的應驗出現了,于是雷雨是天發怒的表想這種想法就形成了。
在平靜的環境中看到與自身有關的事物得到了應驗,還是會因有所感動而畏懼,何況雷雨中發出震動聲,成王怎麼能不驚恐呢? 【原文】 55·17迅雷風烈,孔子必變(1)。
禮,君子聞雷,雖夜,衣冠而坐,所以敬雷懼激氣也(2)。
聖人君子于道無嫌(3),然猶順天變動,況成王有周公之疑,聞雷雨之變,安能不振懼乎(4)?然則雷雨之至也,殆且自天氣;成王畏懼,殆且感物類也。
夫天道無為,如天以雷雨責怒人,則亦能以雷雨殺無道。
古無道者多,可以雷雨誅殺其身,必命聖人興師動軍,頓兵傷士(5)。
難以一雷行誅,輕以三軍克敵(6),何天之不憚煩也? 【注釋】 (1)事見《論語·鄉黨》。
(2)激氣:相互沖擊的陰陽之氣。
這裡指雷。
(3)無嫌:問心無愧。
(4)振:通“震”。
(5)頓:通“鈍”。
損壞。
(6)三軍:參見8·8注(7)。
【譯文】 遇到迅雷烈風,孔子必定會改變常态。
依照禮制,君子聽到打雷,即使是在半夜,也要穿好衣服,戴上帽子,正襟危坐,這樣來敬畏陰陽之氣激起的雷。
聖人君子對于道是問心無愧的,然而還是順應天的變動,何況成王有用什麼禮葬周公的猶豫,聽到雷雨的變化,怎麼能不震動害怕呢?然而雷雨的到來,大概還是由于天上氣的變化引起的;成王畏懼雷雨,大概還是由于感觸類似的事物引起的。
天本來是無為的,如果天能用雷雨來責怒人類,就能以雷雨殺掉無道的人。
自古以來無道的人衆多,上天可以用雷雨來殺掉他們,卻偏要授命聖人出動大軍,損壞兵器,損傷士卒去讨伐他們。
上天不願用一個炸雷去誅殺無道的人,卻輕易地出動三軍去戰勝無道的人,為什麼上天如此不怕麻煩呢? 【原文】 55·18或曰:“纣父帝乙(1),射天毆地(2),遊泾、渭之間(3),雷電擊而殺之。
斯天以雷電誅無道也。
”帝乙之惡,孰與桀、纣?鄒伯奇論桀、纣惡不如亡秦(4),亡秦不如王莽,然而桀、纣、秦、莽之地(5),不以雷電。
孔子作《春秋》,采毫毛之善(6),貶纖介之惡(7),采善不逾其美,貶惡不溢其過。
責小以大,夫人無之(8)。
成王小疑,天大雷雨。
如定以臣葬公,其變何以過此?《洪範》稽疑(9),不悟災變者,人之才不能盡曉,天不以疑責備于人也。
成王心疑未決,天以大雷雨責之,殆非皇天之意。
《書》家之說,恐失其實也。
【注釋】 (1)帝乙:殷纣王的父親。
據《史記·殷本紀》作“武乙”,是纣的曾祖父。
被雷擊死的是他,而不是纣父帝乙。
(2)射天:據《史記·殷本紀》記載,武乙做了一個代表天神的假人,親自同他搏鬥。
又用一個皮口袋裝上血用以代表上天,并親自用箭射它。
毆:擊。
(3)泾、渭:泾河和渭河,均在陝西中部。
“泾、渭”當作“河、渭”。
《史記·殷本紀》、《竹書》、《史記·封禅書索隐》并作“河、渭”,可證。
(4)鄒伯奇:王充在本書中多次提到他,生平事迹不詳。
《案書篇》、《對作篇》稱他為“東番人”,著有《元思》及《檢論》。
亡秦:這裡指秦朝的統治者。
(5)地:據遞修本當為“死”字。
(6)采:采取。
這裡有表彰的意思。
(7)介:通“芥”。
小草。
纖介:形容細微。
(8)夫:那。
夫人:指孔子。
(9)《洪範》:《尚書·周書》中的一篇稽:考核,分析解決。
稽疑:分析解決疑難大事。
【譯文】 有人說:“纣的父親帝乙,用箭射天又擊打大地,當他在黃河、渭水之間行走時,雷電擊殺了他。
這是上天用雷電來誅殺無道的人。
”帝乙的罪惡,與桀、纣相比哪一個更大呢?鄒伯奇評論桀、纣的罪惡比不上秦朝,秦朝又比不上王莽,然而桀、纣、秦朝、王莽的滅亡,不是由于雷電誅殺了他們。
孔子編寫《春秋》,表彰極小的善行,貶斥極細的惡舉。
表彰善行不誇大他的美德,貶斥惡舉也不超過他的過錯。
用重罰處理小過錯,孔子沒有這樣做過。
成王稍有猶豫,天就降下大雷雨。
如果成王決定按照臣子之禮安葬周公,上天将會降下什麼比這更嚴重的災變呢?《洪範》中分析解決疑難大事,并沒有講到要用災變來使人對疑難之事省悟,這是因為人的才智不能什麼都通曉,上天不會由于人有了猶豫就對他加以責備。
成王心裡猶豫不決,上天用大雷雨責備他,大概不是皇天的本意。
《書》家的解釋,恐怕有失真實吧。
聖人的德行與天地一緻。
孔子是位聖人,譏諷管仲超越了禮的規範,皇天卻想讓周公違反禮的規定,這不是聖人與天地德行一緻的證明。
解釋《尚書》者的說法,不可以認為是正确的。
” 【原文】 55·15以見鳥迹而知為書,見蜚蓬而知為車(1)。
天非以鳥迹命倉颉(2),以蜚蓬使奚仲也(3)。
奚仲感蜚蓬而倉颉起鳥迹也。
晉文反國(4),命徹麋墨(5),舅犯心感(6),辭位歸家(7)。
夫文公之徹麋墨,非欲去舅犯;舅犯感慚,自同于麋墨也。
宋華臣弱其宗(8),使家賊六人(9),以铍殺華吳于宋命合左師之後(10)。
左師懼曰:“老夫無罪。
”其後左師怨咎華臣,華臣備之。
國人逐瘈狗(11),瘈狗入華臣之門。
華臣以為左師來攻己也,逾牆而走(12)。
【注釋】 (1)蜚(fēi飛):通“飛”。
蜚蓬:蓬草枯後根斷,遇風飛旋,所以叫“飛蓬”。
以上說法,參見《淮南子·說山訓》。
(2)倉颉:亦作“蒼颉”。
參見11·3注(3)。
(3)奚仲:參見36·14注(39)。
(4)晉文:即晉文公。
參見5·4注(1)。
反:同“返”。
晉文公反國:晉文公即位前,被迫流亡在外十九年,後由秦國護送回晉即位。
(5)徹:通“撤”。
退,向後撤。
麋(méi煤):通“黴”。
麋黑:黑色。
這裡指跟随晉文公長期流亡在外,面色變黑了的人。
命徹麋黑:晉文公回到晉國國境時,曾命令那些面色變黑了的人排列隊伍後邊去。
(6)舅犯:晉文公的舅舅咎犯。
參見18·9注(3)。
(7)辭位歸家:《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文公反國,至河,令手足胼胝,面目黧黑者後之。
咎犯聞而夜哭,再拜而辭。
” (8)華臣:春秋時宋國将軍華元的兒子。
華臣弱其宗:指華臣要殺死他的侄子華臯(gāo高)比,侵占他的财産。
(9)家賊:指藏在家裡的刺客。
(10)铍(pī批):一種短劍。
華吳:華臯比的管家。
命:由“合”字之誤而衍。
《左傳·襄公十七年》:“殺諸盧門合左師之後。
”合:宋國地名,向戍的封邑。
左師:官名,當時向戍任左師。
後:屋後。
(11)瘈(hì志)狗:瘋狗。
(12)以上事參見《左傳·襄公十七年》。
【譯文】 因為看到鳥的足迹而知道創造文字,看到飛旋的蓬草而知道制造車子。
上天并沒有用鳥的足迹來叫倉颉創造文字,用飛旋的蓬草來叫奚仲發明車子。
奚仲有感于飛旋的蓬草,而倉颉受啟發于鳥的足迹。
晉文公返回晉國,命令面目變黑的人撤到隊伍後邊去,舅犯有感于此事,辭去官位回到家裡。
晉文公撤面目變黑的人,并不是想去掉舅犯;舅犯感到慚愧,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皮膚變黑了的人。
宋國的華臣要削弱自己的宗族,派六個刺客藏于家中,用铍把華吳殺死在宋國合地左師向戍的屋後。
左師害怕地說:“我沒有什麼罪。
”事後左師怨恨華臣,華臣時刻防備着他。
都城的人驅逐瘋狗,瘋狗跑進了華臣家的大門。
華臣以為左師來攻打自己,就翻牆逃跑了。
【原文】 55·16夫華臣自殺華吳而左師懼,國人自逐瘈狗而華臣自走,成王之畏懼,猶此類也。
心疑于不以天子禮葬公,卒遭雷雨之至(1),則懼而畏過矣。
夫雷雨之至,天未必責成王也。
雷雨至,成王懼以自責也。
夫感則倉颉、奚仲之心,懼則左師、華臣之意也。
懷嫌疑之計,遭暴至之氣,以類之驗見(2),則天怒之效成矣。
見類驗于寂漠(3),猶感動而畏懼,況雷雨揚軒■之聲(4),成王庶幾能不怵惕乎(5)? 【注釋】 (1)卒(cù猝):同“猝”。
突然。
(2)見(xiàn現):同“現”。
(3)漠:據遞修本應作“寞”。
(4)軒:當為“軯”之誤。
參見本書《雷虛篇》。
軯■(pēng kē怦科):車聲,這裡形容雷雨聲。
(5)庶幾:差不多。
表推測語氣。
怵(chù觸)惕:形容驚恐的樣子。
【譯文】 華臣自己殺了華吳而左師感到害怕,都城的人自己驅逐瘋狗而華臣自己卻逃走了,成王的畏懼心理,同上述情況一樣。
心裡疑惑于不用天子禮節安葬周公這件事情,遇到雷雨突然到來,就因為恐懼而害怕自己有什麼過錯了。
這場雷雨的到來,上天不一定是在責備成王。
雷雨到來,成王恐懼因而責備自己。
有所感這是倉颉、奚仲的心理,有所懼這是左師、華臣的心理。
抱着懷疑的心理,遇上突然到來的氣,認為與自身有關的事物的應驗出現了,于是雷雨是天發怒的表想這種想法就形成了。
在平靜的環境中看到與自身有關的事物得到了應驗,還是會因有所感動而畏懼,何況雷雨中發出震動聲,成王怎麼能不驚恐呢? 【原文】 55·17迅雷風烈,孔子必變(1)。
禮,君子聞雷,雖夜,衣冠而坐,所以敬雷懼激氣也(2)。
聖人君子于道無嫌(3),然猶順天變動,況成王有周公之疑,聞雷雨之變,安能不振懼乎(4)?然則雷雨之至也,殆且自天氣;成王畏懼,殆且感物類也。
夫天道無為,如天以雷雨責怒人,則亦能以雷雨殺無道。
古無道者多,可以雷雨誅殺其身,必命聖人興師動軍,頓兵傷士(5)。
難以一雷行誅,輕以三軍克敵(6),何天之不憚煩也? 【注釋】 (1)事見《論語·鄉黨》。
(2)激氣:相互沖擊的陰陽之氣。
這裡指雷。
(3)無嫌:問心無愧。
(4)振:通“震”。
(5)頓:通“鈍”。
損壞。
(6)三軍:參見8·8注(7)。
【譯文】 遇到迅雷烈風,孔子必定會改變常态。
依照禮制,君子聽到打雷,即使是在半夜,也要穿好衣服,戴上帽子,正襟危坐,這樣來敬畏陰陽之氣激起的雷。
聖人君子對于道是問心無愧的,然而還是順應天的變動,何況成王有用什麼禮葬周公的猶豫,聽到雷雨的變化,怎麼能不震動害怕呢?然而雷雨的到來,大概還是由于天上氣的變化引起的;成王畏懼雷雨,大概還是由于感觸類似的事物引起的。
天本來是無為的,如果天能用雷雨來責怒人類,就能以雷雨殺掉無道的人。
自古以來無道的人衆多,上天可以用雷雨來殺掉他們,卻偏要授命聖人出動大軍,損壞兵器,損傷士卒去讨伐他們。
上天不願用一個炸雷去誅殺無道的人,卻輕易地出動三軍去戰勝無道的人,為什麼上天如此不怕麻煩呢? 【原文】 55·18或曰:“纣父帝乙(1),射天毆地(2),遊泾、渭之間(3),雷電擊而殺之。
斯天以雷電誅無道也。
”帝乙之惡,孰與桀、纣?鄒伯奇論桀、纣惡不如亡秦(4),亡秦不如王莽,然而桀、纣、秦、莽之地(5),不以雷電。
孔子作《春秋》,采毫毛之善(6),貶纖介之惡(7),采善不逾其美,貶惡不溢其過。
責小以大,夫人無之(8)。
成王小疑,天大雷雨。
如定以臣葬公,其變何以過此?《洪範》稽疑(9),不悟災變者,人之才不能盡曉,天不以疑責備于人也。
成王心疑未決,天以大雷雨責之,殆非皇天之意。
《書》家之說,恐失其實也。
【注釋】 (1)帝乙:殷纣王的父親。
據《史記·殷本紀》作“武乙”,是纣的曾祖父。
被雷擊死的是他,而不是纣父帝乙。
(2)射天:據《史記·殷本紀》記載,武乙做了一個代表天神的假人,親自同他搏鬥。
又用一個皮口袋裝上血用以代表上天,并親自用箭射它。
毆:擊。
(3)泾、渭:泾河和渭河,均在陝西中部。
“泾、渭”當作“河、渭”。
《史記·殷本紀》、《竹書》、《史記·封禅書索隐》并作“河、渭”,可證。
(4)鄒伯奇:王充在本書中多次提到他,生平事迹不詳。
《案書篇》、《對作篇》稱他為“東番人”,著有《元思》及《檢論》。
亡秦:這裡指秦朝的統治者。
(5)地:據遞修本當為“死”字。
(6)采:采取。
這裡有表彰的意思。
(7)介:通“芥”。
小草。
纖介:形容細微。
(8)夫:那。
夫人:指孔子。
(9)《洪範》:《尚書·周書》中的一篇稽:考核,分析解決。
稽疑:分析解決疑難大事。
【譯文】 有人說:“纣的父親帝乙,用箭射天又擊打大地,當他在黃河、渭水之間行走時,雷電擊殺了他。
這是上天用雷電來誅殺無道的人。
”帝乙的罪惡,與桀、纣相比哪一個更大呢?鄒伯奇評論桀、纣的罪惡比不上秦朝,秦朝又比不上王莽,然而桀、纣、秦朝、王莽的滅亡,不是由于雷電誅殺了他們。
孔子編寫《春秋》,表彰極小的善行,貶斥極細的惡舉。
表彰善行不誇大他的美德,貶斥惡舉也不超過他的過錯。
用重罰處理小過錯,孔子沒有這樣做過。
成王稍有猶豫,天就降下大雷雨。
如果成王決定按照臣子之禮安葬周公,上天将會降下什麼比這更嚴重的災變呢?《洪範》中分析解決疑難大事,并沒有講到要用災變來使人對疑難之事省悟,這是因為人的才智不能什麼都通曉,上天不會由于人有了猶豫就對他加以責備。
成王心裡猶豫不決,上天用大雷雨責備他,大概不是皇天的本意。
《書》家的解釋,恐怕有失真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