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篇第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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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以老子為老師,文子為學生呢!老子和文子,如同天與地一樣。

    醇酒的味道甜美,飲酒的人醉了也彼此不知道;淡酒的味道酸苦,客人主人飲了都皺眉頭。

    相互譴責告誡,是道德衰微的證明。

    說是天譴責告誡,難道天的道德還不如醇酒嗎! 【原文】 54·20“禮者,忠信之薄,亂之首也(1)。

    ”相譏以禮(2),故相譴告。

     三皇之時(3),坐者于于(4),行者居居,乍自以為馬(5),乍自以為牛。

    純德行而民瞳矇(6),曉惠之心未形生也(7)。

    當時亦無災異。

    如有災異,不名曰譴告。

    何則?時人愚蠢,不知相繩責也(8)。

    末世衰微,上下相非(9),災異時至,則造譴告之言矣。

     【注釋】 (1)引文參見《老子》第三十八章。

     (2)譏:指責,非難。

     (3)三皇:參見1·4注(11)。

     (4)于于:和下句的“居居”,都是形容悠然自得的樣子。

     (5)乍:忽然,時而。

     (6)純德:純撲的道德。

    行:風行。

    瞳矇:即“童蒙”。

    蒙昧不明事理,也指愚昧的人。

     (7)惠:通“慧”。

    聰明。

    曉惠:指機巧奸詐。

     (8)繩責:約束譴責。

     (9)上下:指君臣之間。

     【譯文】 “所謂禮這個東西,是忠信不足的表現,是禍亂的開端。

    ”互相用禮來進行指責,所以就互相譴責告誡。

    三皇的時代,人們在家中悠然自得,在路上也悠然自得,時而覺得自己是馬,時而覺得自己是牛。

    純樸的道德風行于世而老百姓愚昧無知,機巧奸詐之心還沒有形成産生。

    當時也沒有什麼災異。

    即使有災異,也不稱它是上天的譴責告誡。

    為什麼呢?當時的人愚蠢,不知道相互約束譴責。

    末世道德衰微,君臣互相指責,災異經常到來,就制造出上天譴責告誡的說法。

     【原文】 54·21夫今之天,古之天也。

    非古之天厚,而今之天薄也。

    譴告之言生于今者,人以心準況之也(1)。

    诰、誓不及五帝(2),要盟不及三王(3),交質子不及五伯(4),德彌薄者信彌衰。

    心險而行诐(5),則犯約而負教(6)。

    教約不行,則相譴告。

    譴告不改,舉兵相滅。

    由此言之,譴告之言,衰亂之語也,而謂之上天為之,斯蓋所以疑也。

     【注釋】 (1)準況:比照,推論。

     (2)诰、誓:《尚書》中的兩類文告。

    诰是訓誡勉勵的文告,如《康诰》、《酒诰》。

    誓是告戒将士的言辭,如《甘誓》、《湯誓》。

     (3)要(yāo腰):強迫,威脅。

    要盟:以勢力威逼對方訂立盟約。

    三王:參見50·1注(11)。

     (4)質:抵押。

    質子:古代君王把兒子派往别國作人質。

    交質子的做法在戰國時期很晉遍。

    伯(bà霸):通“霸”。

    五伯:即五霸。

    五霸所指說法不一,一般稱春秋時期的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宋襄公、秦穆公為五霸。

     (5)诐(bì币):邪僻,不正。

     (6)約:盟約。

    教:教令。

    這裡指诰、誓。

     【譯文】 現在的這個天,就是古時候的那個天。

    并不是古時候的天厚,而現在的天薄。

    譴責告誡的說法産生于現在,是人們以自己的心理來推論天的緣故。

    诰、誓在五帝時是沒有的,強迫訂盟在三王時代是沒有的,交換兒子作人質的做法在五霸時期是沒有的,道德愈不高尚的人就愈不講信用。

    心懷陰險而行為不正的人,就會違犯盟約,違背教令。

    教令、盟約行不通,就相互譴責告誡。

    譴責告誡後又不改正,就發兵相互消滅。

    由此說來,譴責告誡的說法,是衰亂時代的言語,反而認為譴責告誡是天有意識做的,這就是譴責告誡之說為什麼值得懷疑的原因。

     【原文】 54·22且凡言譴告者,以人道驗之也。

    人道,君譴告臣,上天譴告君也,謂災異為譴告。

    夫人道,臣亦有谏君,以災異為譴告,而王者亦當時有谏上天之義。

    其效何在?苟謂天德優,人不能谏,優德亦宜玄默(1),不當譴告。

    萬石君子有過(2),不言,對案不食(3),至優之驗也。

    夫人之優者猶能不言,皇天德大,而乃謂之譴告乎! 【注釋】 (1)玄:清靜。

     (2)萬石(dàn旦)君:指西漢時的石奮。

    漢代凡一門有五人以上二千石官者,謂萬石。

    石奮及四子皆官至二千石,漢景帝号為萬石君。

     (3)案:指古代進食用的短足木盤。

    對案不食:《漢書·石奮傳》:“萬石君子孫有過夫,不诮讓,為便坐,對案不食,然後諸子相責,因長老肉袒固謝罪改之。

    ” 【譯文】 況且,凡是宣揚譴責告誡的人,都是用人世間的道理來驗證的。

    依照人世間的道理,君王可以譴責告誡臣下,上天便可以譴責告誡君王,并且說災異就是譴責告誡。

    依照人世間的道理,臣下也有勸谏君王的,把災異看作譴責告誡,那麼君王也應當時常有勸谏上天的這種合理行為了。

    它的表現又在哪裡呢?如果認為天的道德異常高尚,人不可能勸谏它,那麼具有高尚道德的天也應當是沉默的,不應該譴責告誡人類。

    萬石君的子孫有了過錯,他不說話,隻是對着食盤不吃飯,這便是道德極高尚的證明。

    道德極高尚的人,都能沉默不語,皇天的道德至高無比,而竟認為它會譴責告誡人類麼! 【原文】 54·23夫天無為,故不言。

    災變時至,氣自為之。

    夫天地不能為,亦不能知也。

    腹中有寒,腹中疾痛,人不使也,氣自為之。

    夫天地之間,猶人背腹之中也,謂天為災變,凡諸怪異之類,無小大厚薄,皆天所為乎?牛生馬,桃生李,如論者之言,天神入牛腹中為馬,把李實提桃間乎?(1) 【注釋】 (1)把:握,拿着。

    提:取出。

     【譯文】 天本來是無為的,所以不言語。

    災變時常到來,是氣自然形成的。

    天地不能造出災變,也不能知道災變的發生。

    腹中有了寒氣,腹中就會患病疼痛,不是人使它疼痛的,是氣自然使它疼痛的。

    天地之間,如同人的背腹之中一樣。

    認為天有意造成災變,凡是各種怪異的東西,不管大小厚薄,都是天有意造成的嗎?牛生馬和桃生李這些怪事,按照譴告論者的說法,難道是天神鑽入牛肚子裡造出馬來,把李樹的果實從桃樹中取出來的嗎? 【原文】 54·24牢曰(1):“子雲:‘吾不試(2),故藝。

    ’”又曰(3):“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4)。

    ”人之賤不用于大者,類多伎能(5)。

    天尊貴高大,安能撰為災變以譴告人(6)?且吉兇蜚色見于面(7),人不能為,色自發也。

    天地猶人身,氣變猶蜚色,人不能為蜚色,天地安能為氣變?然則氣變之見,殆自然也。

    變自見,色自發,占候之家因以言也(8)。

     【注釋】 (1)牢:傳說是孔子的學生,姓琴,名牢,字子開,一字子張。

    一般認為此說不确。

     (2)試:被任用為官。

     (3)又曰:孔子又說。

     (4)鄙事:指一般老百姓所從事的職業。

    引文參見《論語·子罕》。

     (5)伎:同“技”。

     (6)撰:選擇。

     (7)蜚(fēi飛):通“飛”。

    蜚色:指臉部突然出現的顔色。

    本書《自紀篇》:“人面色部七十有餘,頰肌明潔,五色分别,隐微憂喜皆可得察,占射之者十不失一。

    ”《荀子·非相篇》:“相人之形狀顔色而知其吉兇妖祥。

    ”王符《潛夫論·相列篇》:“夫骨法為祿相表,氣色為吉兇候。

    ”以上說法都是指觀察人臉上的“蜚色”,便可預測吉兇。

     (8)占侯之家:以看天象變化臆斷吉兇為職業的人。

     【譯文】 子牢說:“孔子說過‘我沒有被任用做官,所以學會了一些技藝。

    ’” 孔子又說:“我小時候由于貧窮,所以學會了許多平常的技藝。

    ”地位低賤不被重用的人,一般都有很多技能。

    天如此尊貴高大,怎麼能選擇造成災害來譴責告誡人類的做法呢?況且預兆吉兇的面色出現在臉上,人是不能有意這樣做的,面色是自然發生的。

    天地如同人的身體一樣,氣形成的災變就同蜚色一樣。

    人不能有意做出蜚色,天地怎麼能有意使氣形成災變呢?那麼氣形成的災變的出現,大約是自然而然的變化了。

    災變自然出現,蜚色自然發生,占候之家就借此來預言吉兇。

     【原文】 54·25夫寒溫、譴告、變動、招緻,四疑皆已論矣(1)。

    譴告于天道尤詭(2),故重論之,論之所以難别也(3)。

    說合于人事,不入于道意。

    從道不随事,雖違儒家之說,合黃、老之義也。

     【注釋】 (1)四疑皆已論:王充針對寒溫、譴告、變動、招緻四種論點,分别寫了《寒溫篇》、《譴告篇》、《變動篇》、《招緻篇》四篇論文進行駁斥。

    其中《招緻篇》早已佚,僅留下篇名。

     (2)詭:違背。

     (3)難别:責難辨别。

     【譯文】 關于寒溫、譴告、變動、招緻,四個方面的疑問都已經論述了。

    譴告說違背自然之道最遠,所以再次評論它,評論它是為了進一步責難它,搞清楚它。

    譴告說符合于人世間的事情,卻不符合自然的道理。

    服從自然的道理,不遷就人世間的事情,雖然違反了儒家的學說,但它符合黃、老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