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篇第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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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解】
以董仲舒為代表的漢儒認為“天者,群物之主也”(《漢書·董仲舒傳》),“天地之生物也,以養人”(《春秋繁露·服制象》)。
班固等人的《白虎通德論》則認為天是“居高理下為人鎮”的統治者。
他們把人間的一切都說成是天有意安排的。
王充在本篇裡集中批判了這種神學目的論,闡述了他的自然觀。
王充認為,天地都是客觀存在的物質實體,人和萬物都是天地運動施放出來的“恬淡無欲,無為無事”的“氣”構成的,是自然而然産生的,“天地合氣,萬物自生”。
俗儒“以為天生五谷以食人,生絲麻以衣人”,是“不合自然”的說法“未可從也”。
繼《譴告篇》之後,王充在本篇中用“自然無為”的自然觀,進一步批判了俗儒鼓吹的自然災變是上天用來譴告君王的謬論。
他認為,“夫天無為,故不言。
災變時至,氣自為之”,“氣變之見,殆自然也”。
他明确指出,譴告說的産生,是政治腐敗的結果,“譴告之言,衰亂之語也。
”是俗儒根據亂世中人們“相譏以禮”的道理,“以心推況”出來的主觀臆造。
但是王充把“天道無為”的自然觀,錯誤地應用到社會曆史領域,把“無為”作為人類活動的最高準則,對社會現象作出了不科學的解釋。
【原文】 54·1天地合氣(1),萬物自生(2),猶夫婦合氣,子自生矣。
萬物之生,含血之類(3),知譏知寒。
見五谷可食,取而食之;見絲麻可衣,取而衣之。
或說以為天生五谷以食人(4),生絲麻以衣人(5)。
此謂天為人作農夫、桑女之徒也。
不合自然(6),故其義疑,未可從也。
試依道家論之(7)。
【注釋】 (1)氣:又稱元氣。
參見4·1注(4)。
(2)王充認為,萬物是由物質性的“氣”自然形成的,這種自然觀是與天是有意識地創造萬物的觀點相對立的。
(3)含血之類:含有血氣的動物,這裡指人類。
(4)食(sì飼):通“飼”。
食人:給人吃。
(5)衣(yì義):作動詞,穿。
衣人:給人穿。
(6)自然:自然而然。
(7)道家:以先秦老子、莊子關于“道”的學說為中心的學術派别。
老子是道家的創始人,莊子繼承和發展了老子的思想學說。
道家學說以老莊自然天道觀為主,強調人們在思想、行為上應效法“道”的“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
政治上主張“無為而治”,“不尚賢,使民不争”。
倫理上主張“絕仁棄義”,以為“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與儒墨學說形成明顯對立。
其後,道家思想與名家、法家相結合,成為黃老之學,為漢初統治者所重。
漢武帝時,獨尊儒術,黃老漸衰。
【譯文】 天施放的陽氣與地施放的陰氣相互交合,萬物就自然産生出來了,如同夫婦的精氣交合,子女就自然産生出來一樣。
萬物的産生,其中含有血氣的人類,知道饑餓知道寒冷。
他們發現五谷可以食用,就取五谷作為食物;發現絲麻可以作衣服,就取絲麻做成衣服穿。
有的解釋認為天生出五谷供給人們吃,生出絲麻供給人們穿。
這是說天在給人類充當農夫和桑女之類的人,這不符合天道自然的道理,所以這種觀點是值得懷疑的,不可信從。
試按照道家的觀點來論證一下這個問題。
【原文】 54·2天者,普施氣萬物之中(1),谷愈饑而絲麻救寒(2),故人食谷、衣絲麻也。
夫天之不故生五谷絲麻以衣食人(3),由其有災變不欲以譴告人也(4)。
物自生而人衣食之,氣自變而人畏懼之。
以若說論之,厭于人心矣(5)。
如天瑞為故(6),自然焉在?無為何居(7)? 【注釋】 (1)施:散布,施放。
普施氣萬物之中:意即天在普遍地散布氣,萬物是承受了這種氣而形成的。
(2)愈饑:解除饑餓,充饑。
救寒:消除寒冷,禦寒。
(3)故:故意,有意識地。
(4)由:通“猶”,就像。
譴告:譴責,告誡。
(5)厭:滿意,心服。
(6)天瑞:王充認為祥瑞是由氣形成的,所以稱“天瑞”。
(7)無為:道家哲學思想。
即順應自然的變化之意。
老子認為宇宙萬物的根源是“道”,而“道”是“無為”而“自然”的,人效法“道”,也應以“無為”為主。
【譯文】 天普遍地散布氣于萬物之中,谷物能充饑而絲麻能禦寒,所以人類吃谷物、穿絲麻。
天不是有意識地生出五谷絲麻來給人類吃穿,就像出現了自然災變不是天想用它來譴責告誡人一樣。
物自然地産生出來而人類穿它吃它,氣自然地産生災變而人類畏懼它。
以這樣的解釋來論述它,就能使人心服了。
如果祥瑞是天有意安排的,那麼,自然的道理在哪裡呢?無為的道理又在何處呢? 【原文】 54·3何以天之自然也(1)?以天無口目也。
案有為者(2),口目之類也。
口欲食而目欲視,有嗜欲于内,發之于外(3),口目求之,得以為利,欲之為也。
今無口目之欲,于物無所求索,夫何為乎?何以知天無口目也?以地知之。
地以土為體,土本無口目。
天地,夫婦也,地體無口目,亦知天無口目也。
使天體乎?宜與地同。
使天氣乎?氣若雲煙,雲煙之屬,安得口目? 【注釋】 (1)“何以”下脫一“知”字。
據下文“何以知天無口目也”可證。
(2)有為:與“無為”相對,指有意識行為之物。
(3)發:表現。
【譯文】 根據什麼知道天的自然無為呢?就是根據天沒有口目這一點知道的。
考察凡是有意識行為的東西,都具有口目這一類器官。
嘴巴要吃東西而眼睛要看東西,内心裡産生嗜好欲望,就會在外面表現出來,用嘴巴和眼睛去尋求,要得到了才會滿足,這是欲望所産生的作用。
現在天既然沒有口目所産生的欲望,對事物無所追求和索取,它怎麼會有意識地行動呢?根據什麼知道天沒有口目呢?根據地的情況知道這一點。
地以土為形體,土原本就沒有口目。
天地,如同夫婦,地體沒有口目,也就知道天沒有口目了。
如果說天是形體嗎?那就該與地體相同。
如果說天是氣嗎?氣就像雲煙一樣,雲煙這類東西,哪裡會有口目呢? 【原文】 54·4或曰:“凡動行之類,皆本無有為(1)。
有欲故動,動則有為。
今天動行與人相似,安得無為?”曰(2):天之動行也,施氣也,體動氣乃出,物乃生矣。
由人動氣也,體動氣乃出,子亦生也。
夫人之施氣也,非欲以生子,氣施而子自生矣。
天動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則自然也;施氣不欲為物,而物自為,此則無為也。
謂天自然無為者何?氣也。
恬淡無欲(3),無為無事者也,老聃得以壽矣(4)。
老聃禀之于天(5),使天無此氣,老聃安所禀受此性?師無其說而弟子獨言者,未之有也(6)。
【注釋】 (1)無有:對這兩個字有兩種不同的看法。
吳承仕、劉盼遂認為“有”字衍,孫人和認為“無”字衍,我們同意“無”字衍的看法。
(2)以下是王充對上面觀點的駁斥。
(3)恬淡:亦作“恬惔”。
清靜而不想有所作為。
(4)老聃(dān丹):參見4·4注(20)。
(5)禀:承受。
之:指“氣”。
(6)王充用這個比喻是想說明,天以及它施放的氣是清靜無為的,所以老聃承受了這種氣,才具有清靜無為的本性。
但這個比喻本身是錯的。
【譯文】 有人說:“凡是有動作行為的東西,都以有為作根本。
有了欲望就會有意識地行動,有行動就是有為。
現在天的動作行為與人的動作行為相類似,怎麼會是無為的呢?”我說:天的動作行為就是散布氣,天體動作氣才散布出來,萬物才産生。
如同人運動精氣,人體動作精氣才出來,子女也就産生了。
人施放精氣,并不是想借此生子女,是精氣施放而子女就自然産生了。
天體運動并不想借此創生萬物,然而萬物卻自己産生了,這就叫“自然”;天體施氣并不是想要創造萬物,而萬物承受氣卻自己形成了,這就叫“無為”。
什麼叫天的自然無為呢?就是施放氣了。
氣是清靜而沒有什麼欲望,無為無事的東西,老聃承受了氣而長壽。
老聃從上天承受了氣,如果上天沒有這種氣,老聃怎麼能承受它而具有這種天性呢?老師沒有講過的,學生卻能獨自講出來,這樣的事情從來沒有過。
【原文】 54·5或複于桓公(1),公曰:“以告仲父(2)。
”左右曰:“一則仲父,二則仲父,為君乃易乎?”桓公曰:“吾未得仲父,故難;已得仲父,何為不易(3)!”夫桓公得仲父,任之以事,委之以政,不複與知。
皇天以至優之德與王政而譴告人(4),則天德不若桓公,而霸君之操過上帝也(5)。
【注釋】 (1)複:複命。
報告執行使命的情況。
桓公:參見3·2注(12)。
(2)仲父:即管仲。
參見3·2注(12)。
(3)以上事參見《韓非子·難二》。
(4)皇天:對天的尊稱。
人:這裡指君王。
“政”下脫“随”字。
“人”為“之”字形誤,下文“而謂天與王政,随而譴告之”,可證。
(5)霸君
班固等人的《白虎通德論》則認為天是“居高理下為人鎮”的統治者。
他們把人間的一切都說成是天有意安排的。
王充在本篇裡集中批判了這種神學目的論,闡述了他的自然觀。
王充認為,天地都是客觀存在的物質實體,人和萬物都是天地運動施放出來的“恬淡無欲,無為無事”的“氣”構成的,是自然而然産生的,“天地合氣,萬物自生”。
俗儒“以為天生五谷以食人,生絲麻以衣人”,是“不合自然”的說法“未可從也”。
繼《譴告篇》之後,王充在本篇中用“自然無為”的自然觀,進一步批判了俗儒鼓吹的自然災變是上天用來譴告君王的謬論。
他認為,“夫天無為,故不言。
災變時至,氣自為之”,“氣變之見,殆自然也”。
他明确指出,譴告說的産生,是政治腐敗的結果,“譴告之言,衰亂之語也。
”是俗儒根據亂世中人們“相譏以禮”的道理,“以心推況”出來的主觀臆造。
但是王充把“天道無為”的自然觀,錯誤地應用到社會曆史領域,把“無為”作為人類活動的最高準則,對社會現象作出了不科學的解釋。
【原文】 54·1天地合氣(1),萬物自生(2),猶夫婦合氣,子自生矣。
萬物之生,含血之類(3),知譏知寒。
見五谷可食,取而食之;見絲麻可衣,取而衣之。
或說以為天生五谷以食人(4),生絲麻以衣人(5)。
此謂天為人作農夫、桑女之徒也。
不合自然(6),故其義疑,未可從也。
試依道家論之(7)。
【注釋】 (1)氣:又稱元氣。
參見4·1注(4)。
(2)王充認為,萬物是由物質性的“氣”自然形成的,這種自然觀是與天是有意識地創造萬物的觀點相對立的。
(3)含血之類:含有血氣的動物,這裡指人類。
(4)食(sì飼):通“飼”。
食人:給人吃。
(5)衣(yì義):作動詞,穿。
衣人:給人穿。
(6)自然:自然而然。
(7)道家:以先秦老子、莊子關于“道”的學說為中心的學術派别。
老子是道家的創始人,莊子繼承和發展了老子的思想學說。
道家學說以老莊自然天道觀為主,強調人們在思想、行為上應效法“道”的“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
政治上主張“無為而治”,“不尚賢,使民不争”。
倫理上主張“絕仁棄義”,以為“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與儒墨學說形成明顯對立。
其後,道家思想與名家、法家相結合,成為黃老之學,為漢初統治者所重。
漢武帝時,獨尊儒術,黃老漸衰。
【譯文】 天施放的陽氣與地施放的陰氣相互交合,萬物就自然産生出來了,如同夫婦的精氣交合,子女就自然産生出來一樣。
萬物的産生,其中含有血氣的人類,知道饑餓知道寒冷。
他們發現五谷可以食用,就取五谷作為食物;發現絲麻可以作衣服,就取絲麻做成衣服穿。
有的解釋認為天生出五谷供給人們吃,生出絲麻供給人們穿。
這是說天在給人類充當農夫和桑女之類的人,這不符合天道自然的道理,所以這種觀點是值得懷疑的,不可信從。
試按照道家的觀點來論證一下這個問題。
【原文】 54·2天者,普施氣萬物之中(1),谷愈饑而絲麻救寒(2),故人食谷、衣絲麻也。
夫天之不故生五谷絲麻以衣食人(3),由其有災變不欲以譴告人也(4)。
物自生而人衣食之,氣自變而人畏懼之。
以若說論之,厭于人心矣(5)。
如天瑞為故(6),自然焉在?無為何居(7)? 【注釋】 (1)施:散布,施放。
普施氣萬物之中:意即天在普遍地散布氣,萬物是承受了這種氣而形成的。
(2)愈饑:解除饑餓,充饑。
救寒:消除寒冷,禦寒。
(3)故:故意,有意識地。
(4)由:通“猶”,就像。
譴告:譴責,告誡。
(5)厭:滿意,心服。
(6)天瑞:王充認為祥瑞是由氣形成的,所以稱“天瑞”。
(7)無為:道家哲學思想。
即順應自然的變化之意。
老子認為宇宙萬物的根源是“道”,而“道”是“無為”而“自然”的,人效法“道”,也應以“無為”為主。
【譯文】 天普遍地散布氣于萬物之中,谷物能充饑而絲麻能禦寒,所以人類吃谷物、穿絲麻。
天不是有意識地生出五谷絲麻來給人類吃穿,就像出現了自然災變不是天想用它來譴責告誡人一樣。
物自然地産生出來而人類穿它吃它,氣自然地産生災變而人類畏懼它。
以這樣的解釋來論述它,就能使人心服了。
如果祥瑞是天有意安排的,那麼,自然的道理在哪裡呢?無為的道理又在何處呢? 【原文】 54·3何以天之自然也(1)?以天無口目也。
案有為者(2),口目之類也。
口欲食而目欲視,有嗜欲于内,發之于外(3),口目求之,得以為利,欲之為也。
今無口目之欲,于物無所求索,夫何為乎?何以知天無口目也?以地知之。
地以土為體,土本無口目。
天地,夫婦也,地體無口目,亦知天無口目也。
使天體乎?宜與地同。
使天氣乎?氣若雲煙,雲煙之屬,安得口目? 【注釋】 (1)“何以”下脫一“知”字。
據下文“何以知天無口目也”可證。
(2)有為:與“無為”相對,指有意識行為之物。
(3)發:表現。
【譯文】 根據什麼知道天的自然無為呢?就是根據天沒有口目這一點知道的。
考察凡是有意識行為的東西,都具有口目這一類器官。
嘴巴要吃東西而眼睛要看東西,内心裡産生嗜好欲望,就會在外面表現出來,用嘴巴和眼睛去尋求,要得到了才會滿足,這是欲望所産生的作用。
現在天既然沒有口目所産生的欲望,對事物無所追求和索取,它怎麼會有意識地行動呢?根據什麼知道天沒有口目呢?根據地的情況知道這一點。
地以土為形體,土原本就沒有口目。
天地,如同夫婦,地體沒有口目,也就知道天沒有口目了。
如果說天是形體嗎?那就該與地體相同。
如果說天是氣嗎?氣就像雲煙一樣,雲煙這類東西,哪裡會有口目呢? 【原文】 54·4或曰:“凡動行之類,皆本無有為(1)。
有欲故動,動則有為。
今天動行與人相似,安得無為?”曰(2):天之動行也,施氣也,體動氣乃出,物乃生矣。
由人動氣也,體動氣乃出,子亦生也。
夫人之施氣也,非欲以生子,氣施而子自生矣。
天動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則自然也;施氣不欲為物,而物自為,此則無為也。
謂天自然無為者何?氣也。
恬淡無欲(3),無為無事者也,老聃得以壽矣(4)。
老聃禀之于天(5),使天無此氣,老聃安所禀受此性?師無其說而弟子獨言者,未之有也(6)。
【注釋】 (1)無有:對這兩個字有兩種不同的看法。
吳承仕、劉盼遂認為“有”字衍,孫人和認為“無”字衍,我們同意“無”字衍的看法。
(2)以下是王充對上面觀點的駁斥。
(3)恬淡:亦作“恬惔”。
清靜而不想有所作為。
(4)老聃(dān丹):參見4·4注(20)。
(5)禀:承受。
之:指“氣”。
(6)王充用這個比喻是想說明,天以及它施放的氣是清靜無為的,所以老聃承受了這種氣,才具有清靜無為的本性。
但這個比喻本身是錯的。
【譯文】 有人說:“凡是有動作行為的東西,都以有為作根本。
有了欲望就會有意識地行動,有行動就是有為。
現在天的動作行為與人的動作行為相類似,怎麼會是無為的呢?”我說:天的動作行為就是散布氣,天體動作氣才散布出來,萬物才産生。
如同人運動精氣,人體動作精氣才出來,子女也就産生了。
人施放精氣,并不是想借此生子女,是精氣施放而子女就自然産生了。
天體運動并不想借此創生萬物,然而萬物卻自己産生了,這就叫“自然”;天體施氣并不是想要創造萬物,而萬物承受氣卻自己形成了,這就叫“無為”。
什麼叫天的自然無為呢?就是施放氣了。
氣是清靜而沒有什麼欲望,無為無事的東西,老聃承受了氣而長壽。
老聃從上天承受了氣,如果上天沒有這種氣,老聃怎麼能承受它而具有這種天性呢?老師沒有講過的,學生卻能獨自講出來,這樣的事情從來沒有過。
【原文】 54·5或複于桓公(1),公曰:“以告仲父(2)。
”左右曰:“一則仲父,二則仲父,為君乃易乎?”桓公曰:“吾未得仲父,故難;已得仲父,何為不易(3)!”夫桓公得仲父,任之以事,委之以政,不複與知。
皇天以至優之德與王政而譴告人(4),則天德不若桓公,而霸君之操過上帝也(5)。
【注釋】 (1)複:複命。
報告執行使命的情況。
桓公:參見3·2注(12)。
(2)仲父:即管仲。
參見3·2注(12)。
(3)以上事參見《韓非子·難二》。
(4)皇天:對天的尊稱。
人:這裡指君王。
“政”下脫“随”字。
“人”為“之”字形誤,下文“而謂天與王政,随而譴告之”,可證。
(5)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