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期篇第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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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解】
王充在本篇闡述了“治有期,亂有時”(《須頌篇》)的問題,比較集中地代表了他的自然主義曆史觀。
他認為國家的治亂,世事的變遷是由自然條件決定的,自然條件的變化有一定的周期,所以國家的治亂就有一定的期數,與統治者的德行才能無關。
王充指出:“世之治亂,在時不在政;國之安危,在數不在教。
賢不賢之君,明不明之政,無能損益。
”他認為,天時好,“谷足食多”,天下就太平;反之,“谷食乏絕,不能忍饑寒”,就會“盜賊從多,兵革并起”。
所以他認為社會的治亂是由于“命期自然”,是由一種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決定的,與統治的好壞沒有關系。
俗儒認為君王奉行天意,就會“功成治安”,“風調雨順”;反之,天降災禍,使國家衰敗。
王充則認為,這種把治亂同“賢君”或“無道之君”聯系起來的觀點,是隻“明于善惡之外形,不見禍福之内實。
” 但是,王充完全否定了人在曆史發展中的作用,最終他又難以自拔。
【原文】 53·1世謂古人君賢則道德施行,施行則功成治安(1);人君不肖則道德頓廢(2),頓廢則功敗治亂。
古今論者,莫謂不然。
何則?見堯、舜賢聖緻太平,桀、纣無道緻亂得誅。
如實論之,命期自然(3),非德化也。
【注釋】 (1)功:通“工”。
事。
功成:政事辦理得好。
治安:社會安定,井然有序。
(2)不肖(xiào笑):不賢。
不成材。
頓:舍棄。
廢:損傷,敗壞。
(3)命:這裡指的是一種決定人的富貴貧賤的神秘力量,也叫“祿命”,是人胚胎于母體時由于承受了不同的氣而形成的。
參見本書《命祿篇》。
期:時期,期數。
王充認為國家的治亂興衰是由自然條件決定的,自然條件的變化有一定的周期,所以國家的治或亂就有一定的期數,與統治者的德行才能無關。
自然:自然而然,本來如此。
【譯文】 世俗的人認為古代君王賢明所以道德教化得以施行,施行道德教化就政事成功社會穩定;君王不賢明道德教化被舍棄而衰敗,道德教化衰敗就政事失敗社會動亂。
從古至今論述此事的人,沒有認為不是這樣的。
為什麼呢?這表現在堯、舜聖賢招緻天下太平,桀、纣政治昏庸招緻社會動亂而被殺。
按照實際情況來評論,命運的期數本來如此,并不是君王的道德教化在起作用。
【原文】 53·2吏百石以上,若升食以下(1),居位治民,為政布教,教行與止,民治與亂,皆有命焉。
或才高行潔,居位職廢;或智淺操洿(2),治民而立。
上古之黜陟幽明(3),考功(4),據有功而加賞,案無功而施罰(5)。
是考命而長祿(6),非實才而厚能也(7)。
【注釋】 (1)這兩句當作“吏百石以下,鬥食以上。
”今本上下互易,又訛“鬥”為“升”,遂不可通。
《漢書·百官公卿表》雲:“縣百石以下,有鬥食佐史之秩,是為少吏。
”顔注引《漢官名秩薄》雲:“鬥食,月俸十一斛。
”石:古代容量單位,十鬥為一石。
百石:指月俸十六斛(石)的官吏。
百石以下:泛指百官。
若:和,與。
鬥食:指月俸十一斛的官吏。
鬥食以上:泛指小吏。
(2)洿:同“污”。
操洿:品行不好。
(3)黜(chù觸):指降職或罷免。
陟(hì志):指升遷或任用。
幽:昏庸。
明:賢明。
(4)考功:考察官吏的政績。
《尚書大傳》:“三歲而小考者,正職而行事也;九歲而大考者,黜無職而賞有功也。
”以上兩句參見《尚書·堯典》。
(5)案:依據。
(6)長(hǎng掌):崇,尚。
祿:即“祿命”。
(7)實:核實。
厚:重視。
【譯文】 凡“百石”以下和“鬥食”以上的各級官吏,處在一定的官位治理老百姓,辦理政事施行教化,教化行得通行不通,老百姓安定與動亂,都是由“命”決定的。
有的人才智高超行為廉潔,當官卻沒有取得成效;有的人才智淺薄品行不正,卻治民有方而取得成功。
遠古時代罷免昏庸的官吏,提拔賢明的官吏,要考核官吏的政績,根據政績而加以獎賞,也根據沒有政績而加以懲罰。
其實這是在考察他們的“命”而推崇他們的“祿”,并不是核實他們的才幹,重視他們的能力。
【原文】 53·3論者因考功之法,據效而定賢,則謂民治國安者,賢君之所緻;民亂國危者,無道之所為也。
故危亂之變至,論者以責人君,歸罪于為政不得其道。
人君受以自責,愁神苦思,撼動形體(1),而危亂之變終不減除。
空憤人君之心,使明知之主虛受之責(2),世論傳稱,使之然也。
【注釋】 (1)撼動:搖動,操勞。
(2)知(hì智):通“智”。
【譯文】 那些論事者由于考察官吏政績的方法,是根據功效來評定官吏賢與不賢,就說百姓安定國家太平,是賢君的政治帶來的;百姓動亂國家危險,是君王無道造成的。
所以預兆國家危亂的災變出現時,論事者就據此責備君王,把罪過歸結到君王施政不
他認為國家的治亂,世事的變遷是由自然條件決定的,自然條件的變化有一定的周期,所以國家的治亂就有一定的期數,與統治者的德行才能無關。
王充指出:“世之治亂,在時不在政;國之安危,在數不在教。
賢不賢之君,明不明之政,無能損益。
”他認為,天時好,“谷足食多”,天下就太平;反之,“谷食乏絕,不能忍饑寒”,就會“盜賊從多,兵革并起”。
所以他認為社會的治亂是由于“命期自然”,是由一種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決定的,與統治的好壞沒有關系。
俗儒認為君王奉行天意,就會“功成治安”,“風調雨順”;反之,天降災禍,使國家衰敗。
王充則認為,這種把治亂同“賢君”或“無道之君”聯系起來的觀點,是隻“明于善惡之外形,不見禍福之内實。
” 但是,王充完全否定了人在曆史發展中的作用,最終他又難以自拔。
【原文】 53·1世謂古人君賢則道德施行,施行則功成治安(1);人君不肖則道德頓廢(2),頓廢則功敗治亂。
古今論者,莫謂不然。
何則?見堯、舜賢聖緻太平,桀、纣無道緻亂得誅。
如實論之,命期自然(3),非德化也。
【注釋】 (1)功:通“工”。
事。
功成:政事辦理得好。
治安:社會安定,井然有序。
(2)不肖(xiào笑):不賢。
不成材。
頓:舍棄。
廢:損傷,敗壞。
(3)命:這裡指的是一種決定人的富貴貧賤的神秘力量,也叫“祿命”,是人胚胎于母體時由于承受了不同的氣而形成的。
參見本書《命祿篇》。
期:時期,期數。
王充認為國家的治亂興衰是由自然條件決定的,自然條件的變化有一定的周期,所以國家的治或亂就有一定的期數,與統治者的德行才能無關。
自然:自然而然,本來如此。
【譯文】 世俗的人認為古代君王賢明所以道德教化得以施行,施行道德教化就政事成功社會穩定;君王不賢明道德教化被舍棄而衰敗,道德教化衰敗就政事失敗社會動亂。
從古至今論述此事的人,沒有認為不是這樣的。
為什麼呢?這表現在堯、舜聖賢招緻天下太平,桀、纣政治昏庸招緻社會動亂而被殺。
按照實際情況來評論,命運的期數本來如此,并不是君王的道德教化在起作用。
【原文】 53·2吏百石以上,若升食以下(1),居位治民,為政布教,教行與止,民治與亂,皆有命焉。
或才高行潔,居位職廢;或智淺操洿(2),治民而立。
上古之黜陟幽明(3),考功(4),據有功而加賞,案無功而施罰(5)。
是考命而長祿(6),非實才而厚能也(7)。
【注釋】 (1)這兩句當作“吏百石以下,鬥食以上。
”今本上下互易,又訛“鬥”為“升”,遂不可通。
《漢書·百官公卿表》雲:“縣百石以下,有鬥食佐史之秩,是為少吏。
”顔注引《漢官名秩薄》雲:“鬥食,月俸十一斛。
”石:古代容量單位,十鬥為一石。
百石:指月俸十六斛(石)的官吏。
百石以下:泛指百官。
若:和,與。
鬥食:指月俸十一斛的官吏。
鬥食以上:泛指小吏。
(2)洿:同“污”。
操洿:品行不好。
(3)黜(chù觸):指降職或罷免。
陟(hì志):指升遷或任用。
幽:昏庸。
明:賢明。
(4)考功:考察官吏的政績。
《尚書大傳》:“三歲而小考者,正職而行事也;九歲而大考者,黜無職而賞有功也。
”以上兩句參見《尚書·堯典》。
(5)案:依據。
(6)長(hǎng掌):崇,尚。
祿:即“祿命”。
(7)實:核實。
厚:重視。
【譯文】 凡“百石”以下和“鬥食”以上的各級官吏,處在一定的官位治理老百姓,辦理政事施行教化,教化行得通行不通,老百姓安定與動亂,都是由“命”決定的。
有的人才智高超行為廉潔,當官卻沒有取得成效;有的人才智淺薄品行不正,卻治民有方而取得成功。
遠古時代罷免昏庸的官吏,提拔賢明的官吏,要考核官吏的政績,根據政績而加以獎賞,也根據沒有政績而加以懲罰。
其實這是在考察他們的“命”而推崇他們的“祿”,并不是核實他們的才幹,重視他們的能力。
【原文】 53·3論者因考功之法,據效而定賢,則謂民治國安者,賢君之所緻;民亂國危者,無道之所為也。
故危亂之變至,論者以責人君,歸罪于為政不得其道。
人君受以自責,愁神苦思,撼動形體(1),而危亂之變終不減除。
空憤人君之心,使明知之主虛受之責(2),世論傳稱,使之然也。
【注釋】 (1)撼動:搖動,操勞。
(2)知(hì智):通“智”。
【譯文】 那些論事者由于考察官吏政績的方法,是根據功效來評定官吏賢與不賢,就說百姓安定國家太平,是賢君的政治帶來的;百姓動亂國家危險,是君王無道造成的。
所以預兆國家危亂的災變出現時,論事者就據此責備君王,把罪過歸結到君王施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