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應篇第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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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曰(1):夫觟■則複屈轶之語也。
羊本二角,觟■一角,體損于群,不及衆類,何以為奇?鼈三足曰“能”(2),龜三足曰“贲”(3)。
案能與贲不能神于四足之龜鼈,一角之羊何能聖于兩角之禽(4)?狌狌知往(5),乾鵲知來(6),鹦鹉能言(7),天性能一,不能為二。
【注釋】 (1)以下是王充本人的觀點。
(2)能:《爾雅·釋魚》:“鼈三足,能。
”邢昺疏:“鼈龜皆四足,三足者異,故異其名,鼈之三足者名能。
” (3)贲(bēn奔):《爾雅·釋魚》:“龜三足,贲。
” (4)禽:這裡指羊。
古文禽獸通用不别。
(5)狌狌知往:參見22·12注(4)。
(6)乾鵲知來:參見22·12注(5)。
(7)鹦鹉:俗稱鹦哥,經訓練,能模仿人言的聲音。
鹦鹉能言:《禮記·曲禮》上:“鹦鹉能言,不離飛鳥。
” 【譯文】 王充說:有關觟。
。
的說法仍舊是重複有關屈轶的說法。
羊本來有兩隻角,觟。
。
有一隻角,形體上與一般的羊有所殘缺,還不及同類,有什麼神奇呢?三隻足的鼈叫“能”,三隻足的龜叫“贲”。
考察能與贲并不比四隻足的龜和鼈神奇,一隻角的羊怎麼會比兩隻角的更神聖呢?猩猩能知過去的事,喜鵲能知未來的事,鹦鹉能學人言,這些禽獸天生各有一種本領,不能再有第二種本領。
【原文】 52·14或時觟■之性徒能觸人,未必能知罪人,臯陶欲神事助政,惡受罪者之不厭服(1),因觟■觸人則罪之(2),欲人畏之不犯,受罪之家沒齒無怨言也(3)。
夫物性各自有所知,如以觟■能觸謂之為神,則狌狌之徒皆為神也(4)。
巫知吉兇(5),占人禍福,無不然者。
如以觟■謂之巫類,則巫何奇而以為善?斯皆人欲神事立化也。
【注釋】 (1)厭服:厭通“餍”。
飽,滿足。
引申為心服,滿意。
(2)因:借助,依靠。
(3)沒齒:終生,一輩子。
(4)徒:類。
(5)巫:以舞降神的人。
也特指女巫。
【譯文】 也許觟。
。
的天性隻能觸人,不一定能知道誰是罪人,臯陶想把事情神化來幫助他處理政務,又讨厭判刑的人不心服,就借助觟。
。
用角觸人來判人的罪,意思是讓人畏懼它而不犯法,判了刑的人終生不會有怨恨的話。
動物的天性各自有所知道的東西,如果認為觟。
。
能觸人就說它神奇,那麼猩猩之類都應該神奇了。
巫師能知道吉兇,是替人預測禍福的,沒有人不是這樣看的。
如果把觟。
。
也說成是巫的一類,那麼巫有什麼神奇之處值得贊美呢?這都是人們想把事情神化以便施行教化。
【原文】 52·15師尚父為周司馬(1),将師伐纣,到孟津之上(2),杖钺把旄(3),号其衆曰:“倉光(4)!”倉光者,水中之獸也,善覆人船。
因神以化,欲令急渡,不急渡,倉光害汝,則複觟■之類也。
河中有此異物,時出浮揚,一身九頭,人畏惡之,未必覆人之舟也。
尚父緣河有此異物(5),因以威衆。
夫觟■之觸罪人,猶倉光之覆舟也,蓋有虛名,無其實效也。
人畏怪奇,故空褒增。
【注釋】 (1)師尚父(fǔ斧):指呂尚,也稱姜太公。
參見1·4注(1)。
西周初官太師(武官名),又稱師尚父。
司馬:參見9·5注(4)。
(2)孟津:黃河南岸的一個渡口,在今河南孟津東。
《藝文類聚》七十一引《六韬》雲:“武王伐殷,先出于河,呂尚為後将,以四十七艘船濟于河。
” (3)钺(yuè月):古代的一種兵器,形狀像大斧而略大。
旄(máo毛):用牦牛尾裝飾杆頂的大旗。
(4)倉光:據《藝文類聚》卷九十五、《太平禦覽》三百七及八百九十引《論衡》文作“倉兕(sì四)”,《史記·齊太公世家》亦作“蒼兕”,應據改。
以下諸“倉光”同此。
倉兕:傳說是水中的一種怪獸。
(5)緣:因為。
【譯文】 師尚父任周代的司馬,率領軍隊讨伐纣王,到達孟津渡口上,執钺握旗,号令他的部下說:“河中有倉兕!”倉兕是水中的一種怪獸,善于弄翻人乘坐的船。
師尚父要借助神力來鼓動将士,想叫他們盡快渡河,說不快渡河,倉兕要禍害你們,這也是重複關于觟。
。
一類的說法。
河中有這種奇異的動物,有時浮出水面揚起身子,身上有九個頭,人們又害怕又厭恨它,其實它不一定會弄翻人坐的船。
尚父因為河中有這種奇異的動物,就借它來威懾衆将士。
觟。
。
能觸有罪的人,如同倉兕能弄翻船一樣,大概徒有虛名,并沒有什麼實際效驗。
人們畏懼怪奇之物,所以就憑空把它誇大。
【原文】 52·16又言太平之時有景星。
《尚書中候》曰(1):“堯時景星見于轸(2)。
”夫景星,或時五星也(3)。
大者,歲星、太白也(4)。
彼或時歲星、太白行于轸度(5),古質不能推步五星(6),不知歲星、太白何如狀,見大星則謂景星矣。
《詩》又言:“東有啟明(7),西有長庚(8)。
”亦或時複歲星、太白也。
或時昏見于西(9),或時晨出于東,詩人不知,則名曰啟明、長庚矣。
【注釋】 (1)《尚書中侯》:緯書名。
《隋書·經籍志》記載有《尚書中候》五卷,漢代鄭去注,已佚。
(2)見:同“現”。
出現。
轸(hěn枕):星宿名,二十八宿之一。
(3)時:是。
五星:指金(太白)、木(歲星)、水(辰星)、火(熒惑)、土(鎮星)五星。
(4)歲星:參見43·11注(11)。
(5)轸度:轸宿所在的位置。
(6)質:樸實,單純。
推步:推算日月星辰運行的度數。
(7)啟明:啟明星。
天剛亮時出現在天空東邊最亮的一顆星,實際上就是金星。
(8)長庚:長庚星。
傍晚出現在天空西邊最亮的一顆星,實際上也是金星。
引文參見《詩·小雅·大東》。
(9)昏:黃昏。
【譯文】 俗儒又說太平之時有景星出現。
《尚書中候》上說:“堯的時候曾經有景星出現于轸宿所在的位置。
”景星,或許就是五星。
其中最大的就是木星和金星。
或許那個時候正是歲星、太白星運行到了轸宿所在的位置上,古人頭腦單純不能推算出五星運行的度數,也不知道歲星和太白星是什麼樣子,出現大而亮的星就說是景星了。
《詩經》上又說:“東邊有啟明星,西邊有長庚星。
”或許也是再次出現的歲星和太白星。
或是黃昏時出現在西邊,或是清晨出現在東邊,詩人不明白,就叫做啟明星、長庚星了。
【原文】 52·17然則長庚與景星同,皆五星也。
太平之時,日月精明。
五星,日月之類也。
太平更有景星,可複更有日月乎?詩人,俗人也;《中候》之時,質世也,俱不知星。
王莽之時(1),太白經天(2),精如半月(3),使不知星者見之,則亦複名之曰景星。
【注釋】 (1)王莽:參見9·5注(15)。
(2)經天:橫貫天空。
(3)半月:半弦月。
《漢書》本傳未見此事。
《北堂書鈔》百五十引《東觀漢記》曰:“光武破二公,與朱伯然書曰:交鋒之月,
羊本二角,觟■一角,體損于群,不及衆類,何以為奇?鼈三足曰“能”(2),龜三足曰“贲”(3)。
案能與贲不能神于四足之龜鼈,一角之羊何能聖于兩角之禽(4)?狌狌知往(5),乾鵲知來(6),鹦鹉能言(7),天性能一,不能為二。
【注釋】 (1)以下是王充本人的觀點。
(2)能:《爾雅·釋魚》:“鼈三足,能。
”邢昺疏:“鼈龜皆四足,三足者異,故異其名,鼈之三足者名能。
” (3)贲(bēn奔):《爾雅·釋魚》:“龜三足,贲。
” (4)禽:這裡指羊。
古文禽獸通用不别。
(5)狌狌知往:參見22·12注(4)。
(6)乾鵲知來:參見22·12注(5)。
(7)鹦鹉:俗稱鹦哥,經訓練,能模仿人言的聲音。
鹦鹉能言:《禮記·曲禮》上:“鹦鹉能言,不離飛鳥。
” 【譯文】 王充說:有關觟。
。
的說法仍舊是重複有關屈轶的說法。
羊本來有兩隻角,觟。
。
有一隻角,形體上與一般的羊有所殘缺,還不及同類,有什麼神奇呢?三隻足的鼈叫“能”,三隻足的龜叫“贲”。
考察能與贲并不比四隻足的龜和鼈神奇,一隻角的羊怎麼會比兩隻角的更神聖呢?猩猩能知過去的事,喜鵲能知未來的事,鹦鹉能學人言,這些禽獸天生各有一種本領,不能再有第二種本領。
【原文】 52·14或時觟■之性徒能觸人,未必能知罪人,臯陶欲神事助政,惡受罪者之不厭服(1),因觟■觸人則罪之(2),欲人畏之不犯,受罪之家沒齒無怨言也(3)。
夫物性各自有所知,如以觟■能觸謂之為神,則狌狌之徒皆為神也(4)。
巫知吉兇(5),占人禍福,無不然者。
如以觟■謂之巫類,則巫何奇而以為善?斯皆人欲神事立化也。
【注釋】 (1)厭服:厭通“餍”。
飽,滿足。
引申為心服,滿意。
(2)因:借助,依靠。
(3)沒齒:終生,一輩子。
(4)徒:類。
(5)巫:以舞降神的人。
也特指女巫。
【譯文】 也許觟。
。
的天性隻能觸人,不一定能知道誰是罪人,臯陶想把事情神化來幫助他處理政務,又讨厭判刑的人不心服,就借助觟。
。
用角觸人來判人的罪,意思是讓人畏懼它而不犯法,判了刑的人終生不會有怨恨的話。
動物的天性各自有所知道的東西,如果認為觟。
。
能觸人就說它神奇,那麼猩猩之類都應該神奇了。
巫師能知道吉兇,是替人預測禍福的,沒有人不是這樣看的。
如果把觟。
。
也說成是巫的一類,那麼巫有什麼神奇之處值得贊美呢?這都是人們想把事情神化以便施行教化。
【原文】 52·15師尚父為周司馬(1),将師伐纣,到孟津之上(2),杖钺把旄(3),号其衆曰:“倉光(4)!”倉光者,水中之獸也,善覆人船。
因神以化,欲令急渡,不急渡,倉光害汝,則複觟■之類也。
河中有此異物,時出浮揚,一身九頭,人畏惡之,未必覆人之舟也。
尚父緣河有此異物(5),因以威衆。
夫觟■之觸罪人,猶倉光之覆舟也,蓋有虛名,無其實效也。
人畏怪奇,故空褒增。
【注釋】 (1)師尚父(fǔ斧):指呂尚,也稱姜太公。
參見1·4注(1)。
西周初官太師(武官名),又稱師尚父。
司馬:參見9·5注(4)。
(2)孟津:黃河南岸的一個渡口,在今河南孟津東。
《藝文類聚》七十一引《六韬》雲:“武王伐殷,先出于河,呂尚為後将,以四十七艘船濟于河。
” (3)钺(yuè月):古代的一種兵器,形狀像大斧而略大。
旄(máo毛):用牦牛尾裝飾杆頂的大旗。
(4)倉光:據《藝文類聚》卷九十五、《太平禦覽》三百七及八百九十引《論衡》文作“倉兕(sì四)”,《史記·齊太公世家》亦作“蒼兕”,應據改。
以下諸“倉光”同此。
倉兕:傳說是水中的一種怪獸。
(5)緣:因為。
【譯文】 師尚父任周代的司馬,率領軍隊讨伐纣王,到達孟津渡口上,執钺握旗,号令他的部下說:“河中有倉兕!”倉兕是水中的一種怪獸,善于弄翻人乘坐的船。
師尚父要借助神力來鼓動将士,想叫他們盡快渡河,說不快渡河,倉兕要禍害你們,這也是重複關于觟。
。
一類的說法。
河中有這種奇異的動物,有時浮出水面揚起身子,身上有九個頭,人們又害怕又厭恨它,其實它不一定會弄翻人坐的船。
尚父因為河中有這種奇異的動物,就借它來威懾衆将士。
觟。
。
能觸有罪的人,如同倉兕能弄翻船一樣,大概徒有虛名,并沒有什麼實際效驗。
人們畏懼怪奇之物,所以就憑空把它誇大。
【原文】 52·16又言太平之時有景星。
《尚書中候》曰(1):“堯時景星見于轸(2)。
”夫景星,或時五星也(3)。
大者,歲星、太白也(4)。
彼或時歲星、太白行于轸度(5),古質不能推步五星(6),不知歲星、太白何如狀,見大星則謂景星矣。
《詩》又言:“東有啟明(7),西有長庚(8)。
”亦或時複歲星、太白也。
或時昏見于西(9),或時晨出于東,詩人不知,則名曰啟明、長庚矣。
【注釋】 (1)《尚書中侯》:緯書名。
《隋書·經籍志》記載有《尚書中候》五卷,漢代鄭去注,已佚。
(2)見:同“現”。
出現。
轸(hěn枕):星宿名,二十八宿之一。
(3)時:是。
五星:指金(太白)、木(歲星)、水(辰星)、火(熒惑)、土(鎮星)五星。
(4)歲星:參見43·11注(11)。
(5)轸度:轸宿所在的位置。
(6)質:樸實,單純。
推步:推算日月星辰運行的度數。
(7)啟明:啟明星。
天剛亮時出現在天空東邊最亮的一顆星,實際上就是金星。
(8)長庚:長庚星。
傍晚出現在天空西邊最亮的一顆星,實際上也是金星。
引文參見《詩·小雅·大東》。
(9)昏:黃昏。
【譯文】 俗儒又說太平之時有景星出現。
《尚書中候》上說:“堯的時候曾經有景星出現于轸宿所在的位置。
”景星,或許就是五星。
其中最大的就是木星和金星。
或許那個時候正是歲星、太白星運行到了轸宿所在的位置上,古人頭腦單純不能推算出五星運行的度數,也不知道歲星和太白星是什麼樣子,出現大而亮的星就說是景星了。
《詩經》上又說:“東邊有啟明星,西邊有長庚星。
”或許也是再次出現的歲星和太白星。
或是黃昏時出現在西邊,或是清晨出現在東邊,詩人不明白,就叫做啟明星、長庚星了。
【原文】 52·17然則長庚與景星同,皆五星也。
太平之時,日月精明。
五星,日月之類也。
太平更有景星,可複更有日月乎?詩人,俗人也;《中候》之時,質世也,俱不知星。
王莽之時(1),太白經天(2),精如半月(3),使不知星者見之,則亦複名之曰景星。
【注釋】 (1)王莽:參見9·5注(15)。
(2)經天:橫貫天空。
(3)半月:半弦月。
《漢書》本傳未見此事。
《北堂書鈔》百五十引《東觀漢記》曰:“光武破二公,與朱伯然書曰:交鋒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