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鼓篇第四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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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近而誤。
本書《紀妖篇》、《訂鬼篇》、《譏日篇》,并有“天道難知”語,可證。
章錄楊校宋本亦校改作“天”。
(8)阙(quē缺):通“缺”。
阙失:過失。
(9)如:或。
(10)旸:應作“陽”。
下文“旸氣”之“旸”同此。
“在”讀為“存”。
古書“存”、“在”多互用。
(11)物微:指極細小的東西。
(12)針:指針灸用的針。
布:施放。
艾:艾葉,中醫将艾葉晾幹後制成艾絨,用來燒灼穴位治病。
蹊(xī西):小路。
這裡指經絡穴位。
(13)笃病:重病。
瘳(chōu抽):愈。
(14)吳攻破楚:公元前506年,吳王阖闾進攻楚國,占領了楚國首都郢(yǐng影,在今湖北江陵西北)。
(15)昭王:楚昭王,名轸,平王之子,前515~前489年在位。
亡走:逃亡。
指楚昭王逃奔随國事。
(16)申包胥:春秋末楚國公族,以申為氏,即王孫包胥。
因是蚡冒(楚的遠祖)後裔,又叫蚡冒勃蘇。
少時,與伍子胥為知交。
子胥避家難奔吳,他表示兩國相争各為其主。
間步:偷跑。
(17)卒得助兵:公元前506年,吳國用伍子胥計破楚,“五戰及郢”,申包胥奉命往秦乞師,“立依于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哭了七天七夜,秦乃出車五百乘,援楚複國。
(18)卻:退,打退。
以上事參見《左傳·定公四年》、《說苑·至公篇》、《新序·節士篇》。
(19)伐:應為“誠”字。
下句“使誠若申包胥”,誠字即承此為文。
(20)秦王:指秦哀公,前536~前501在位。
(21)晏:晴朗。
【譯文】 大水時采用擊鼓的方式,也許是為了進一步向土地神告急。
陰氣太盛,久雨成澇天不放晴,陰氣過盛陽氣衰微,與天道不相适宜。
光憑嘴禱祝還不夠,另外用擊鼓來輔助,與日蝕時擊鼓用牲口祭祀土地神是同一個道理。
都是向土地神告急,表明陰氣過盛了。
事情重大而緊急就使用鐘鼓,事情不大不急就使用鈴箫,表明告急之書,輔助光用嘴禱告。
天道難以明白,大水久不消退,如果是由于政治所引起的,仍然先要告急,這才修政改行。
盜賊之事發生,與此同樣辦理。
盜賊出現也是由于政治所造成的,等到尋求政治上的過失時,仍然是先發布文告。
擊鼓用牲口祭祀土地神,是讓它發現覺察到陰氣過盛了。
社,是所有陰類之首,所以擊鼓使社知道陰氣過盛了。
解釋“鼓”字的人認為擊鼓是攻擊土地神,所以“攻母”、“逆義”之類的非難,就由此産生了。
現在說擊鼓是為了告訴土地神陰氣盛,陽氣衰,那麼攻擊尊上的這種指責,又從何而來呢?而且禱告适宜于用犧牲,用犧牲并不适合于攻擊。
禱告事由奉獻犧牲,是講禮儀;攻擊而奉獻犧牲,在禮儀上哪兒見到過呢?用朱絲或紅繩把社壇圍繞起來,是表示陽氣的存在。
陽氣實在太微弱了,所以隻能用細微的東西來表示。
在經絡穴位上投入一寸長的針,施放一丸艾絨,重病也能治好。
朱絲好比一寸之針、一丸之艾絨也能起作用。
吳國攻破楚國都城,楚昭王逃奔出走,申包胥偷跑到秦國,向秦國哭泣請求救援,終于得到救兵,打退了吳軍而保存了楚國。
擊鼓之人就看他誠意怎麼樣了。
假使誠意像申包胥一樣,有一個人擊鼓就可以了。
假如讓一個人擊鼓,将能讓土地神同秦王一樣受感動,以土能克水的威力,就能消退制止雲雨之氣。
雲雨之氣就會和吳國害怕秦國一樣,消散退入山中,遭受水災之害的老百姓,就會得到雨止天晴的好處,有像楚國一樣的安全。
【原文】 46·9迅雷風烈,君子必變(1),雖夜必興(2),衣冠而坐(3),懼威變異也(4)。
夫水旱,猶雷風也,雖運氣無妄(5),欲令人君高枕幄卧(6),以俟其時(7),無恻怛憂民之心(8)。
堯不用牲,或時上世質也(9)。
倉颉作書(10),奚仲作車(11),可以前代之時無書、車之事,非後世為之乎?時同作殊,事乃可難;異世易俗,相非如何?俗圖畫女娲之象(12),為婦人之形,又其号曰“女”。
仲舒之意,殆謂女娲古婦人帝王者也(13)。
男陽而女陰,陰氣為害,故祭女娲求福祐也。
傳又言:“共工與颛顼争為天子(14),不勝,怒而觸不周之山(15),使天柱折(16),地維絕(17)。
女娲消煉五色石以補蒼天(18),斷鳌之足以立四極(19)。
”仲舒之祭女娲,殆見此傳也。
本有補蒼天、立四極之神(20),天氣不和,陽道不勝,倘女娲以精神助聖王止雨湛乎! 【注釋】 (1)變:改變常态。
(2)興:起。
(3)衣冠而坐:穿戴好衣帽,正襟危坐。
以上四句參見《禮記·玉藻》。
(4)威:通“畏”。
害怕。
(5)無妄:即本書《明雩篇》中所說的“無妄之變”。
參見45·7注(1)。
(6)欲:據文意應為“設”。
幄:原本校語雲:“‘幄’字一本作‘據’”,可從。
據、安同義。
(7)俟(sì四):等待。
(8)恻怛(dá達):憂傷。
(9)質:質樸,純樸。
(10)倉颉:即蒼颉。
參見11·3注(3)。
書:文字。
(11)奚仲:參見36·14注(39)。
(12)據遞修本,“俗”字前當有“世”字,應據補。
(13)《北齊書·祖珽傳》雲:“太姬雖雲婦人,實是雄傑,女娲已來無有也。
”然則以女娲為婦人,自漢訖南北朝皆有其說。
《說文·女部》:“娲,古之神聖女,化萬物者也。
” (14)共工:參見31·1注(1)。
颛顼:參見11·2注(2)。
(15)觸:撞。
不周之山:參見31·1注(2)。
(16)天柱:古代神話中撐天的柱子。
(17)地維:參見31·1注(3)。
(18)消煉:熔煉。
(19)鳌(áo熬):參見31·1注(5)。
(20)神:神通。
【譯文】 迅猛的炸雷猛烈的刮風,君子也要改變常态,即使在半夜裡也要爬起來,穿戴好衣帽,正襟危坐,畏懼出現什麼異常情況。
水旱災害就像雷風一樣,即使是陰陽之氣造成的意外之災,如果君王高枕安卧,等待晴天的到來,就表明君王沒有憐憫百姓的傷痛之心。
堯不奉獻犧牲,或許是因為古代的人純樸的緣故。
倉颉創造文字,奚仲制造車子,能因為前代之時沒有文字車子這樣的東西,就非議後世制作這些東西嗎?時代相同而做法不一樣,對這樣的事才能進行非難;時代不同,風俗習慣有所改變,怎麼能相互非難呢?世俗之人圖畫女娲的像,把她畫成婦人的形體,又号稱她為“女”。
董仲舒的原意,大概認為女娲是古代的女帝王。
男屬陽女屬陰,陰氣造成災害,因此祭祀女娲求她給予福祐。
傳上又說:“共工與颛顼争戰想當天子,不能取勝,憤怒地撞碰不周山,使得天柱折斷,地的四角塌陷。
女娲熔煉五色石來修補蒼天,砍斷鳌的四足來支撐大地的四邊。
”董仲舒之所以要祭祀女娲,大約是見到過這本傳。
女娲本來就具有修補蒼天、支撐大地四極的神通,天氣不調和,陽道勝不過陰道,也許女娲可以用她的精神幫助聖王止雨消澇吧!
本書《紀妖篇》、《訂鬼篇》、《譏日篇》,并有“天道難知”語,可證。
章錄楊校宋本亦校改作“天”。
(8)阙(quē缺):通“缺”。
阙失:過失。
(9)如:或。
(10)旸:應作“陽”。
下文“旸氣”之“旸”同此。
“在”讀為“存”。
古書“存”、“在”多互用。
(11)物微:指極細小的東西。
(12)針:指針灸用的針。
布:施放。
艾:艾葉,中醫将艾葉晾幹後制成艾絨,用來燒灼穴位治病。
蹊(xī西):小路。
這裡指經絡穴位。
(13)笃病:重病。
瘳(chōu抽):愈。
(14)吳攻破楚:公元前506年,吳王阖闾進攻楚國,占領了楚國首都郢(yǐng影,在今湖北江陵西北)。
(15)昭王:楚昭王,名轸,平王之子,前515~前489年在位。
亡走:逃亡。
指楚昭王逃奔随國事。
(16)申包胥:春秋末楚國公族,以申為氏,即王孫包胥。
因是蚡冒(楚的遠祖)後裔,又叫蚡冒勃蘇。
少時,與伍子胥為知交。
子胥避家難奔吳,他表示兩國相争各為其主。
間步:偷跑。
(17)卒得助兵:公元前506年,吳國用伍子胥計破楚,“五戰及郢”,申包胥奉命往秦乞師,“立依于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哭了七天七夜,秦乃出車五百乘,援楚複國。
(18)卻:退,打退。
以上事參見《左傳·定公四年》、《說苑·至公篇》、《新序·節士篇》。
(19)伐:應為“誠”字。
下句“使誠若申包胥”,誠字即承此為文。
(20)秦王:指秦哀公,前536~前501在位。
(21)晏:晴朗。
【譯文】 大水時采用擊鼓的方式,也許是為了進一步向土地神告急。
陰氣太盛,久雨成澇天不放晴,陰氣過盛陽氣衰微,與天道不相适宜。
光憑嘴禱祝還不夠,另外用擊鼓來輔助,與日蝕時擊鼓用牲口祭祀土地神是同一個道理。
都是向土地神告急,表明陰氣過盛了。
事情重大而緊急就使用鐘鼓,事情不大不急就使用鈴箫,表明告急之書,輔助光用嘴禱告。
天道難以明白,大水久不消退,如果是由于政治所引起的,仍然先要告急,這才修政改行。
盜賊之事發生,與此同樣辦理。
盜賊出現也是由于政治所造成的,等到尋求政治上的過失時,仍然是先發布文告。
擊鼓用牲口祭祀土地神,是讓它發現覺察到陰氣過盛了。
社,是所有陰類之首,所以擊鼓使社知道陰氣過盛了。
解釋“鼓”字的人認為擊鼓是攻擊土地神,所以“攻母”、“逆義”之類的非難,就由此産生了。
現在說擊鼓是為了告訴土地神陰氣盛,陽氣衰,那麼攻擊尊上的這種指責,又從何而來呢?而且禱告适宜于用犧牲,用犧牲并不适合于攻擊。
禱告事由奉獻犧牲,是講禮儀;攻擊而奉獻犧牲,在禮儀上哪兒見到過呢?用朱絲或紅繩把社壇圍繞起來,是表示陽氣的存在。
陽氣實在太微弱了,所以隻能用細微的東西來表示。
在經絡穴位上投入一寸長的針,施放一丸艾絨,重病也能治好。
朱絲好比一寸之針、一丸之艾絨也能起作用。
吳國攻破楚國都城,楚昭王逃奔出走,申包胥偷跑到秦國,向秦國哭泣請求救援,終于得到救兵,打退了吳軍而保存了楚國。
擊鼓之人就看他誠意怎麼樣了。
假使誠意像申包胥一樣,有一個人擊鼓就可以了。
假如讓一個人擊鼓,将能讓土地神同秦王一樣受感動,以土能克水的威力,就能消退制止雲雨之氣。
雲雨之氣就會和吳國害怕秦國一樣,消散退入山中,遭受水災之害的老百姓,就會得到雨止天晴的好處,有像楚國一樣的安全。
【原文】 46·9迅雷風烈,君子必變(1),雖夜必興(2),衣冠而坐(3),懼威變異也(4)。
夫水旱,猶雷風也,雖運氣無妄(5),欲令人君高枕幄卧(6),以俟其時(7),無恻怛憂民之心(8)。
堯不用牲,或時上世質也(9)。
倉颉作書(10),奚仲作車(11),可以前代之時無書、車之事,非後世為之乎?時同作殊,事乃可難;異世易俗,相非如何?俗圖畫女娲之象(12),為婦人之形,又其号曰“女”。
仲舒之意,殆謂女娲古婦人帝王者也(13)。
男陽而女陰,陰氣為害,故祭女娲求福祐也。
傳又言:“共工與颛顼争為天子(14),不勝,怒而觸不周之山(15),使天柱折(16),地維絕(17)。
女娲消煉五色石以補蒼天(18),斷鳌之足以立四極(19)。
”仲舒之祭女娲,殆見此傳也。
本有補蒼天、立四極之神(20),天氣不和,陽道不勝,倘女娲以精神助聖王止雨湛乎! 【注釋】 (1)變:改變常态。
(2)興:起。
(3)衣冠而坐:穿戴好衣帽,正襟危坐。
以上四句參見《禮記·玉藻》。
(4)威:通“畏”。
害怕。
(5)無妄:即本書《明雩篇》中所說的“無妄之變”。
參見45·7注(1)。
(6)欲:據文意應為“設”。
幄:原本校語雲:“‘幄’字一本作‘據’”,可從。
據、安同義。
(7)俟(sì四):等待。
(8)恻怛(dá達):憂傷。
(9)質:質樸,純樸。
(10)倉颉:即蒼颉。
參見11·3注(3)。
書:文字。
(11)奚仲:參見36·14注(39)。
(12)據遞修本,“俗”字前當有“世”字,應據補。
(13)《北齊書·祖珽傳》雲:“太姬雖雲婦人,實是雄傑,女娲已來無有也。
”然則以女娲為婦人,自漢訖南北朝皆有其說。
《說文·女部》:“娲,古之神聖女,化萬物者也。
” (14)共工:參見31·1注(1)。
颛顼:參見11·2注(2)。
(15)觸:撞。
不周之山:參見31·1注(2)。
(16)天柱:古代神話中撐天的柱子。
(17)地維:參見31·1注(3)。
(18)消煉:熔煉。
(19)鳌(áo熬):參見31·1注(5)。
(20)神:神通。
【譯文】 迅猛的炸雷猛烈的刮風,君子也要改變常态,即使在半夜裡也要爬起來,穿戴好衣帽,正襟危坐,畏懼出現什麼異常情況。
水旱災害就像雷風一樣,即使是陰陽之氣造成的意外之災,如果君王高枕安卧,等待晴天的到來,就表明君王沒有憐憫百姓的傷痛之心。
堯不奉獻犧牲,或許是因為古代的人純樸的緣故。
倉颉創造文字,奚仲制造車子,能因為前代之時沒有文字車子這樣的東西,就非議後世制作這些東西嗎?時代相同而做法不一樣,對這樣的事才能進行非難;時代不同,風俗習慣有所改變,怎麼能相互非難呢?世俗之人圖畫女娲的像,把她畫成婦人的形體,又号稱她為“女”。
董仲舒的原意,大概認為女娲是古代的女帝王。
男屬陽女屬陰,陰氣造成災害,因此祭祀女娲求她給予福祐。
傳上又說:“共工與颛顼争戰想當天子,不能取勝,憤怒地撞碰不周山,使得天柱折斷,地的四角塌陷。
女娲熔煉五色石來修補蒼天,砍斷鳌的四足來支撐大地的四邊。
”董仲舒之所以要祭祀女娲,大約是見到過這本傳。
女娲本來就具有修補蒼天、支撐大地四極的神通,天氣不調和,陽道勝不過陰道,也許女娲可以用她的精神幫助聖王止雨消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