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鼓篇第四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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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久雨湛水溢,誰緻之者?使人君也,宜改政易行,以複塞之;如人臣也,宜罪其人,以過解天(19)。

    如非君臣,陰陽之氣偶時運也,擊鼓攻社,而何救止(20)。

     【注釋】 (1)《尚書大傳》:解釋《尚書》的書。

    舊題西漢伏生撰,可能是伏生弟子張生、歐陽生或更後的博士們雜錄所聞而成。

    其中除《洪範五行傳》首尾完備外,其餘各卷隻存佚文。

    清代陳壽祺有輯本,凡四卷,補遺一卷。

     (2)煙氛:煙火氣。

    指古代祭天地時燒柴火和祭品的一種儀式。

    郊社:古代冬至祭天叫“郊”;夏至祭地叫“社”。

    修:治。

     (3)祝:疑為“祀”之形誤。

    楊慎《丹鉛總錄》二十六“瑣語類”引《尚書大傳》亦作“山川不祀”,可證。

     (4)不時:不合時節,失調。

     (5)天公:漢代有太師、太傅、太保三公。

    天公指太師。

    責于天公:漢儒根據“天人感應”論,認為天公是調和陰陽的,如有天災發生,就責罰他。

    楊慎《丹鉛總錄》二十六“瑣語類”引《尚書大傳》曰:“太師,天公也;太傅,地公也;太保,人公也。

    ” (6)多:不應有而有。

    弑(shì士):古代稱臣殺君,子殺父為“弑”。

     (7)。

    。

    (niè聶):同“孽”。

    庶子:古代指衆妾所生之子。

    宗:嫡長子。

     (8)五品:即“五常”。

    參見6·4注(1)。

    不訓:不順,紊亂。

     (9)人公:指太保。

     (10)繕:修治。

     (11)隆:旺盛。

    此引《尚書大傳》語,“不隆”當為“不降”。

    二字聲類同,故伏傳降字多作隆。

    王應麟《王會篇補注》引《尚書大傳》:“隆谷玄玉。

    ”鄭注雲:“隆”讀為“厖降”之降,是其證。

    可備一說。

     (12)地公:指太傅。

     (13)主:主管,負責。

     (14)諸侯:西周、春秋時分封的各國國君。

    卿大夫:西周、春秋時國王及諸侯所分封的臣屬。

    (15)表:标明,指出。

     (16)公羊高:參見16·20注(17)。

    實:正确地加以解釋。

     (17)董仲舒:參見13·7注(1)。

    定:定論,作出正确的結論。

     (18)這裡是王充自己提出的責難。

     (19)解(jiè屆):通達,上聞。

     (20)而何:當作“何而”。

    “而”,“能”古通用。

     【譯文】 《尚書大傳》上說:“祭祀天地的時候不認真舉行儀式,不祭祀山川之神,風雨失調,霜雪不按時而降,就對天公進行責罰。

    臣下不應弑君而弑君,庶子不應弑嫡長子而弑,五常紊亂,就對人公進行責罰。

    不修治城牆,不清理溝池,水泉不旺盛,水給百姓造成了災害,就對地公進行責罰。

    ”君王設置三公,各有所主管的事務,諸侯卿大夫,各有份内的職責。

    大水成災不責罰卿大夫,而去擊鼓攻擊土地神,怎麼知道不能這樣做呢?魯國因此而違背了禮,孔子修《春秋》才指明它并以此作為警戒。

    公羊高不能正确加以解釋,董仲舒也不能作出定論,所以攻擊土地神的作法,到現在仍然在實行。

    假使公羊高還在活着,董仲舒也沒有死,我将要責問他們說:長時間下雨大水漫溢,是誰引起的?如果是君王,應當改革政治改變操行,以此來消除制止災害;如果是臣下,應當懲罰那個人,把他的過失禀告上天。

    如果不是君王和臣下的過失,而是當時陰陽之氣的運行偶然造成的,采用擊鼓攻擊土地神的辦法,怎麼能救治和制止水災呢? 【原文】 46·6《春秋》說曰:“人君亢陽緻旱,沉溺緻水(1)。

    ”夫如是,旱則為沉溺之行,水則為亢陽之操(2),何乃攻社?攻社不解,朱絲萦之(3),亦複未曉。

    說者以為社陰、朱陽也(4)。

    水,陰也,以陽色萦之,助鼓為救(5)。

    夫大山失火,灌以壅水(6),衆知不能救之者,何也?火盛水少,熱不能勝也。

    今國湛水,猶大山失火也,以若繩之絲,萦社為救,猶以壅水灌大山也。

    原天心與人意(7),狀天治以人事(8),人相攻擊,氣不相兼(9),兵不相負(10),不能取勝。

    今一國水,使真欲攻陽(11),以絕其氣,悉發國人(12),操刀把杖以擊之,若歲終逐疫,然後為可。

    楚、漢之際(13),六國之時,兵革戰攻(14),力強則勝,弱劣則負。

    攻社,一人擊鼓,無兵革之威,安能救雨?夫一旸一雨,猶一晝一夜也。

    其遭若堯、湯之水旱,猶一冬一夏也。

    如或欲以人事祭祀複塞其變,冬求為夏,夜求為晝也。

    何以效之?久雨不霁,試使人君高枕安卧,雨猶自止。

    止久至于大旱,試使人君高枕安卧,旱猶自雨。

    何則?旸極反陰,陰極反旸(15)。

    故夫天地之有湛也,何以知不如人之有水病也(16)?其有旱也,何以知不如人有瘅疾也(17)?禱請求福,終不能愈;變操易行,終不能救。

    使醫食藥,冀可得愈。

    命盡期至(18),醫藥無效。

     【注釋】 (1)引文見本書《明雩篇》注。

     (2)這兩句當為“旱則亢陽之行,水則為沉溺之操”,才與上文文義相屬。

    本書《明雩篇》“旱應亢陽,湛應沉溺”,可證。

     (3)萦(yíng營):圍繞,纏繞。

    朱絲萦之:用紅繩把社壇圍繞起來。

    這種作法,參見《公羊傳·莊公二十五年》、《春秋繁露·止雨》。

     (4)社陰、朱陽:《續漢志》引幹寶《周禮注》曰:“社,太陰也。

    朱,火色也。

    ”解釋的人認為社屬于陰,紅色屬于陽。

     (5)助:輔助。

     (6)壅:壅與甕(罋)形近而誤,應改。

    下文“壅”字與此同。

    甕(wèng翁去):盛水的瓦罐。

     (7)原:考察,推究。

     (8)狀:形容,比喻。

     (9)兼:加倍。

     (10)負:應作“■”,形近而誤,應改。

    ■(bèi貝):通“倍”。

    ■、倍古音同部,舊籍多互用。

     (11)陽:據文意應為“陰”。

    社、水皆陰,大水陰勝,攻之以絕其氣。

     (12)悉:全部。

     (13)楚、漢之際:公元前206年,秦亡後,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封劉邦為漢王,又劃地分封了十七個王。

    此後項、劉之間展開了争奪統治權的戰争。

    公元前203年,雙方約定以鴻溝為界,東屬楚,西屬漢。

     (14)兵革:兵器甲胄的總稱,引申為軍隊或戰争。

     (15)旸:兩“旸”字并當作“陽”。

    本書陰與陽,旸與雨相對而用,全不混亂。

    故知上二“旸”字當作“陽”。

     (16)水病:水腫病。

     (17)瘅:通“疸”。

    瘅疾:中醫病名,這裡指由濕熱所緻,身熱口渴,色黃如桔的一種黃疸病。

    參見《史記·扁鵲倉公傳》正義。

     (18)命:壽命。

    王充也稱為“天命”,認為它是一種決定人的死生壽夭和貴賤貧富的神秘力量,具體分為壽命和祿命兩種,是人胚胎于母體時,由于承受了不同的氣而形成的。

    參見本書《氣壽篇》。

    期:期數,期限。

     【譯文】 關于《春秋》的解釋說道:“君王驕橫就會招來旱災,迷戀酒色就會引來水災。

    ”如此說來,旱災是君王驕橫的行為引起的,水災是君王迷戀酒色的行為引起的,為什麼卻要攻擊土地神呢?攻擊土地神的道理既不可理解,用紅繩把社壇圍繞起來,這種做法,仍然也不可理解。

    解釋這件事的人認為社屬于陰,紅色屬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