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雩篇第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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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公立政,可謂得矣。
知非常之物(8),不赈不至(9),故敕成王自一話一言(10),政事無非,毋敢變易。
然則非常之變,無妄之氣間而至也。
水氣間堯(11),旱氣間湯。
周宣以賢(12),遭遇久旱(13)。
建初孟季(14),北州連旱(15),牛死民乏,放流就賤(16)。
聖主寬明于上,百官共職于下(17),太平之明時也(18)。
政無細非,旱猶有,氣間之也。
聖主知之,不改政行,轉谷赈贍(19),損酆濟耗(20)。
斯見之審明,所以救赴之者得宜也(21)。
魯文公間歲大旱(22),臧文仲曰(23):“修城郭(24),貶食省用(25),務啬勸分(26)。
”文仲知非政,故徒修備(27),不改政治。
變複之家,見變辄歸于政(28),不揆政之無非(29)。
見異懼惑,變易操行,以不宜改而變,隻取災焉! 【注釋】 (1)酆:同“豐”,純厚。
(2)氣:遞修本作“變”,應據改。
(3)周公:參見2·5注(19)。
成王:參見3·2注(11)。
立政:原指配備和使用長官,這裡指把政治搞好。
(4)物:事。
這裡指旱澇等災害。
間(jiàn見):擾亂,幹犯。
《左傳·定公四年》:“惎間王室。
”孔穎達疏:“間,亂。
”之:焉,于此。
(5)末:無。
這裡指沒有錯誤。
(6)維:通“惟”,獨。
彥:有才德之人。
(7)乂(yì義):治理。
以上引文參見《尚書·立政》。
(8)非常之物:指異常的災禍。
(9)赈(hèn振):救濟。
至:依據文意,應作“去”。
段玉裁曰:“‘不赈不至’,當作‘不赈不去’,謂去非常之災異也。
” (10)敕(chì赤):告誡。
(11)水氣:指造成水災的陰陽之氣。
下文“旱氣”同此。
(12)周宣:即周宣王。
參見16·14注(1)。
(13)久旱:傳說周宣王元年到六年連續大旱。
(14)建初:漢章帝年号,公元76~83年。
孟季:當作“孟年”,形近而誤。
本書《須頌篇》、《恢國篇》、《對作篇》具作“建初孟年”,可證。
孟年:元年,初年。
(15)北州連旱:據《後漢書·章帝紀》記載,章帝即位初年,京師(指東漢都城洛陽)和兖(yǎn演,在今河南東部和山東西南部),豫(在今河南東部和安徽西北部)、徐(在今江蘇北部和山東東南部)三州大旱。
(16)流:流民。
指因受災而背井離鄉的人。
賤:指糧價便宜的地方。
(17)共(gōng恭):通“恭”,奉。
共職:忠于職守。
(18)明時:政治清明之時。
盛世。
(19)贍(shàn善):供給,救濟。
(20)耗:兇年歉收。
(21)救赴:前去救濟。
(22)魯文公:參見18·3注(1)。
據《左傳》記載,“間歲大旱”事發生在魯僖公二十一年。
疑王充記載有誤。
間歲:隔年。
(23)臧文仲:(?~前617),春秋時魯國執政,曆仕莊公、闵公、僖公、文公四君。
臧孫氏,名辰。
(24)郭:外城城牆。
(25)貶:減省。
(26)啬:通“穑(sè色)”,稼穑,農業勞動。
分:本分,本職工作。
以上事參見《左傳·僖公二十一年》。
(27)修備:指加強預防災害的措施。
(28)辄(hé哲):總是,就。
(29)揆(kuí葵):度量,考察。
【譯文】 問:“政治失誤引起的災禍和意料不到的自然災害,用什麼來區别它們呢?”答:君主德行純厚政治得當,災害仍然出現,就是意料不到的自然災害;君主德行衰微政治失誤,災害應和這種狀況出現,就是政治引起的災害。
如果是政治引起的災害,那就在外舉行雩祭而在内修改政治,用這種辦法來挽回它造成的虧損;如果是意料不到的自然災害,那就在内堅持原有的政治,在外舉行雩禮,用這種辦法來安撫民心。
意料不到的自然災害,曆代不時出現,應當堅持本身一貫的做法,不應該改變政治。
用什麼來驗證這一點呢?周公為周成王陳述治理國家的道理,說:“有時災禍會幹擾政事,即使在一句話一個字上,我都沒有錯誤,隻是用有才德的人,治理好我承天命所得的百姓。
”周公在用人理政方面,可算是很得體的了。
知道異常的災禍,不對百姓進行救濟就不會消除。
因此告誡周成王從一句話一個字開始,政事上沒有過失,就不要輕易改變。
然而異常的災禍,由于意料不到的陰陽之氣的幹擾而出現。
造成水災的陰陽之氣幹擾唐堯,造成旱災的陰陽之氣幹擾成湯。
周宣王作為一位賢君,卻遭遇長時間的旱災。
漢章帝建初元年,北面三州接連大旱,耕牛死亡人民貧乏,開放流民到谷價便宜的地方求生。
聖主在朝廷寬厚英明,百官在地方忠于職守,就是太平盛世。
政治上沒有細小的過失,旱災還有發生,是陰陽之氣幹擾造成的。
聖主知道這種情況,不改變政治德行,調運谷物救濟百姓,運送豐收地區的糧食去救濟災區。
這種見解确實高明,救災的方法是非常得當的。
魯文公在位時隔年一次大旱,臧文仲對魯文公建議:“修理外城城牆,減少吃食節省費用,緻力農業,獎勵各人搞好本職工作。
”臧文仲知道災禍不是由于政治失誤引起的,所以僅僅是加強預防措施,不改變政治。
鼓吹變複之道的人,見到災變總是歸罪于政治原因,不考察政治上有沒有過失。
見到怪異就驚懼疑惑,改變道德行為,把不應當改變的也改變了,結果隻能是自取災禍! 【原文】 45·9何以言必當雩也?曰:《春秋》大雩,傳家在宣、公羊、穀梁無譏之文(1),當雩明矣。
曾皙對孔子言其志曰(2):“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3),童子六七人,浴乎沂(4),風乎舞雩(5),詠而歸(6)。
”孔子曰:“吾與點也(7)!”魯設雩祭于沂水之上。
“暮”者,晚也。
“春”,謂四月也。
“春服既成”,謂四月之服成也。
“冠者”、“童子”,雩祭樂人也(8)。
“浴乎沂”,涉沂水也,象龍之從水中出也(9)。
“風乎舞雩”,風,歌也。
“詠而饋”,詠歌饋祭也,歌詠而祭也。
說《論》之家,以為浴者,浴沂水中也。
風,幹身也。
周之四月,正歲二月也(10),尚寒,安得浴而風幹身?由此言之,涉水不浴,雩祭審矣。
《春秋左氏傳》曰:“啟蟄而雩(11)。
”又曰:“龍見而雩(12)。
”啟蟄、龍見,皆二月也。
春二月雩,秋八月亦雩。
春祈谷雨,秋祈谷實。
當今靈星(13),秋之雩也。
春雩廢,秋雩在。
故靈星之祀,歲雩祭也。
孔子曰:“吾與點也!”善點之言,欲以雩祭調和陰陽,故與之也,使雩失正,點欲為之,孔子宜非,不當與也。
樊遲從遊(14),感雩而問,刺魯不能崇德而徒雩也(15)。
【注釋】 (1)傳家:指解釋《春秋》的人。
在宣:“在”為“左”字之誤,又脫“丘明”二字,故文不成義。
本書《書虛篇》:“如經失之,傳家左丘明、公羊、穀梁何諱不言”可證,當據改。
左丘明、公羊、穀梁:參見16·20注(17)。
(2)曾皙(xī西):即曾點。
曾參的父親,也是孔子門徒。
(3)冠者:成年人。
古代男子年滿二十歲時束發加冠,舉行冠禮,表示已經成年。
(4)沂(yí移):沂水,流經山東曲阜城南,西入泗河。
此水有溫泉流入,所以暮春即可入水沐浴。
(5)舞雩:舞雩台。
魯國祭天祈雨的地方,在山東曲阜城南。
(6)歸:據下文“詠而饋”應作“饋”。
饋(kuì愧):這裡指用酒食祭祀。
漢代流行的另一種《論語》本,即《魯論》。
“饋”亦作“歸”,是回家之意。
(7)與:同意,贊成。
以上曾皙和孔子的對話參見《論語·先進》。
王充引用這段話是為了說明雩祭,下面他對這段話作了自己的解釋。
(8)雩祭樂人:指雩祭時伴奏、跳舞的人。
(9)象:象征。
(10)正歲:指東漢使用的夏曆,即沿用至今的農曆。
正歲二月:周曆以夏曆十一月為正月,二曆相差兩個月。
王充認為孔子時使用的是周曆,所以周曆四月是夏曆二月。
(11)啟蟄:即驚蟄。
參見43·3注(4)。
《左傳·桓公五年》作“啟蟄而郊”,不雲雩。
不知王充據何本而言。
(12)龍:龍星,指二十宿中的角、亢二宿,屬東方蒼龍。
見(xiàn現):同“現”。
(13)靈星:傳說是主管農業的星。
王充認為“靈星”即“龍星”。
參見本書《祭意篇》。
(14)樊遲:參見28·5注(2)。
”周公立政,可謂得矣。
知非常之物(8),不赈不至(9),故敕成王自一話一言(10),政事無非,毋敢變易。
然則非常之變,無妄之氣間而至也。
水氣間堯(11),旱氣間湯。
周宣以賢(12),遭遇久旱(13)。
建初孟季(14),北州連旱(15),牛死民乏,放流就賤(16)。
聖主寬明于上,百官共職于下(17),太平之明時也(18)。
政無細非,旱猶有,氣間之也。
聖主知之,不改政行,轉谷赈贍(19),損酆濟耗(20)。
斯見之審明,所以救赴之者得宜也(21)。
魯文公間歲大旱(22),臧文仲曰(23):“修城郭(24),貶食省用(25),務啬勸分(26)。
”文仲知非政,故徒修備(27),不改政治。
變複之家,見變辄歸于政(28),不揆政之無非(29)。
見異懼惑,變易操行,以不宜改而變,隻取災焉! 【注釋】 (1)酆:同“豐”,純厚。
(2)氣:遞修本作“變”,應據改。
(3)周公:參見2·5注(19)。
成王:參見3·2注(11)。
立政:原指配備和使用長官,這裡指把政治搞好。
(4)物:事。
這裡指旱澇等災害。
間(jiàn見):擾亂,幹犯。
《左傳·定公四年》:“惎間王室。
”孔穎達疏:“間,亂。
”之:焉,于此。
(5)末:無。
這裡指沒有錯誤。
(6)維:通“惟”,獨。
彥:有才德之人。
(7)乂(yì義):治理。
以上引文參見《尚書·立政》。
(8)非常之物:指異常的災禍。
(9)赈(hèn振):救濟。
至:依據文意,應作“去”。
段玉裁曰:“‘不赈不至’,當作‘不赈不去’,謂去非常之災異也。
” (10)敕(chì赤):告誡。
(11)水氣:指造成水災的陰陽之氣。
下文“旱氣”同此。
(12)周宣:即周宣王。
參見16·14注(1)。
(13)久旱:傳說周宣王元年到六年連續大旱。
(14)建初:漢章帝年号,公元76~83年。
孟季:當作“孟年”,形近而誤。
本書《須頌篇》、《恢國篇》、《對作篇》具作“建初孟年”,可證。
孟年:元年,初年。
(15)北州連旱:據《後漢書·章帝紀》記載,章帝即位初年,京師(指東漢都城洛陽)和兖(yǎn演,在今河南東部和山東西南部),豫(在今河南東部和安徽西北部)、徐(在今江蘇北部和山東東南部)三州大旱。
(16)流:流民。
指因受災而背井離鄉的人。
賤:指糧價便宜的地方。
(17)共(gōng恭):通“恭”,奉。
共職:忠于職守。
(18)明時:政治清明之時。
盛世。
(19)贍(shàn善):供給,救濟。
(20)耗:兇年歉收。
(21)救赴:前去救濟。
(22)魯文公:參見18·3注(1)。
據《左傳》記載,“間歲大旱”事發生在魯僖公二十一年。
疑王充記載有誤。
間歲:隔年。
(23)臧文仲:(?~前617),春秋時魯國執政,曆仕莊公、闵公、僖公、文公四君。
臧孫氏,名辰。
(24)郭:外城城牆。
(25)貶:減省。
(26)啬:通“穑(sè色)”,稼穑,農業勞動。
分:本分,本職工作。
以上事參見《左傳·僖公二十一年》。
(27)修備:指加強預防災害的措施。
(28)辄(hé哲):總是,就。
(29)揆(kuí葵):度量,考察。
【譯文】 問:“政治失誤引起的災禍和意料不到的自然災害,用什麼來區别它們呢?”答:君主德行純厚政治得當,災害仍然出現,就是意料不到的自然災害;君主德行衰微政治失誤,災害應和這種狀況出現,就是政治引起的災害。
如果是政治引起的災害,那就在外舉行雩祭而在内修改政治,用這種辦法來挽回它造成的虧損;如果是意料不到的自然災害,那就在内堅持原有的政治,在外舉行雩禮,用這種辦法來安撫民心。
意料不到的自然災害,曆代不時出現,應當堅持本身一貫的做法,不應該改變政治。
用什麼來驗證這一點呢?周公為周成王陳述治理國家的道理,說:“有時災禍會幹擾政事,即使在一句話一個字上,我都沒有錯誤,隻是用有才德的人,治理好我承天命所得的百姓。
”周公在用人理政方面,可算是很得體的了。
知道異常的災禍,不對百姓進行救濟就不會消除。
因此告誡周成王從一句話一個字開始,政事上沒有過失,就不要輕易改變。
然而異常的災禍,由于意料不到的陰陽之氣的幹擾而出現。
造成水災的陰陽之氣幹擾唐堯,造成旱災的陰陽之氣幹擾成湯。
周宣王作為一位賢君,卻遭遇長時間的旱災。
漢章帝建初元年,北面三州接連大旱,耕牛死亡人民貧乏,開放流民到谷價便宜的地方求生。
聖主在朝廷寬厚英明,百官在地方忠于職守,就是太平盛世。
政治上沒有細小的過失,旱災還有發生,是陰陽之氣幹擾造成的。
聖主知道這種情況,不改變政治德行,調運谷物救濟百姓,運送豐收地區的糧食去救濟災區。
這種見解确實高明,救災的方法是非常得當的。
魯文公在位時隔年一次大旱,臧文仲對魯文公建議:“修理外城城牆,減少吃食節省費用,緻力農業,獎勵各人搞好本職工作。
”臧文仲知道災禍不是由于政治失誤引起的,所以僅僅是加強預防措施,不改變政治。
鼓吹變複之道的人,見到災變總是歸罪于政治原因,不考察政治上有沒有過失。
見到怪異就驚懼疑惑,改變道德行為,把不應當改變的也改變了,結果隻能是自取災禍! 【原文】 45·9何以言必當雩也?曰:《春秋》大雩,傳家在宣、公羊、穀梁無譏之文(1),當雩明矣。
曾皙對孔子言其志曰(2):“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3),童子六七人,浴乎沂(4),風乎舞雩(5),詠而歸(6)。
”孔子曰:“吾與點也(7)!”魯設雩祭于沂水之上。
“暮”者,晚也。
“春”,謂四月也。
“春服既成”,謂四月之服成也。
“冠者”、“童子”,雩祭樂人也(8)。
“浴乎沂”,涉沂水也,象龍之從水中出也(9)。
“風乎舞雩”,風,歌也。
“詠而饋”,詠歌饋祭也,歌詠而祭也。
說《論》之家,以為浴者,浴沂水中也。
風,幹身也。
周之四月,正歲二月也(10),尚寒,安得浴而風幹身?由此言之,涉水不浴,雩祭審矣。
《春秋左氏傳》曰:“啟蟄而雩(11)。
”又曰:“龍見而雩(12)。
”啟蟄、龍見,皆二月也。
春二月雩,秋八月亦雩。
春祈谷雨,秋祈谷實。
當今靈星(13),秋之雩也。
春雩廢,秋雩在。
故靈星之祀,歲雩祭也。
孔子曰:“吾與點也!”善點之言,欲以雩祭調和陰陽,故與之也,使雩失正,點欲為之,孔子宜非,不當與也。
樊遲從遊(14),感雩而問,刺魯不能崇德而徒雩也(15)。
【注釋】 (1)傳家:指解釋《春秋》的人。
在宣:“在”為“左”字之誤,又脫“丘明”二字,故文不成義。
本書《書虛篇》:“如經失之,傳家左丘明、公羊、穀梁何諱不言”可證,當據改。
左丘明、公羊、穀梁:參見16·20注(17)。
(2)曾皙(xī西):即曾點。
曾參的父親,也是孔子門徒。
(3)冠者:成年人。
古代男子年滿二十歲時束發加冠,舉行冠禮,表示已經成年。
(4)沂(yí移):沂水,流經山東曲阜城南,西入泗河。
此水有溫泉流入,所以暮春即可入水沐浴。
(5)舞雩:舞雩台。
魯國祭天祈雨的地方,在山東曲阜城南。
(6)歸:據下文“詠而饋”應作“饋”。
饋(kuì愧):這裡指用酒食祭祀。
漢代流行的另一種《論語》本,即《魯論》。
“饋”亦作“歸”,是回家之意。
(7)與:同意,贊成。
以上曾皙和孔子的對話參見《論語·先進》。
王充引用這段話是為了說明雩祭,下面他對這段話作了自己的解釋。
(8)雩祭樂人:指雩祭時伴奏、跳舞的人。
(9)象:象征。
(10)正歲:指東漢使用的夏曆,即沿用至今的農曆。
正歲二月:周曆以夏曆十一月為正月,二曆相差兩個月。
王充認為孔子時使用的是周曆,所以周曆四月是夏曆二月。
(11)啟蟄:即驚蟄。
參見43·3注(4)。
《左傳·桓公五年》作“啟蟄而郊”,不雲雩。
不知王充據何本而言。
(12)龍:龍星,指二十宿中的角、亢二宿,屬東方蒼龍。
見(xiàn現):同“現”。
(13)靈星:傳說是主管農業的星。
王充認為“靈星”即“龍星”。
參見本書《祭意篇》。
(14)樊遲:參見28·5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