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材篇第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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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史記·酷吏列傳》中,認為他們導緻了西漢的滅亡。
他們與“孝悌之至,通于神明”的人相比,誰令人義憤填膺呢?地方長官雖懂得經學是最高的道理,但不尊重學習經學的儒生,因為他們看見讀經書的儒生的能力趕不上能處理具體事務的文吏。
【原文】 34·12牛刀可以割雞,雞刀難以屠牛。
刺繡之師,能縫帷裳;納縷之工,不能織錦。
儒生能為文吏之事,文吏不能立儒生之學。
文吏之能,誠劣不及,儒生之不習,實優而不為。
禹決江河,不秉锸(1);周公築雒(2),不把築杖(3)。
夫筆墨簿書,锸築杖之類也,而欲令志大道者躬親為之(4),是使将軍戰而大匠斲也(5)。
【注釋】 (1)(jué決):古代挖土的大鋤。
锸(chā插):古代起土用的鍬。
(2)雒(luò洛):雒邑,古都邑名。
周成王時為鞏固對殷故土的統治,在周公主持下所築。
故址在今河南省洛陽市洛水北岸。
(3)築杖:砸地基、夯土牆用的工具。
(4)合:根據文意,疑系“令”形近而誤。
(5)斲(huó濁):砍。
【譯文】 宰牛的刀可以殺雞,殺雞的刀難以宰牛。
刺繡的師父能縫帳幕和衣裳,縫補破衣服的工匠不能紡織錦緞。
儒生能做文吏的職事,文吏不能樹立儒生的學問,文吏的才能,确實低劣不及儒生,而儒生不學習文書,确實是高尚不肯去做。
禹疏通江河,不拿锸,周公旦築雒邑,不握築杖。
其實,筆墨公文是锸築杖之類工具,而想要使有志于大道的人親自去作文吏的具體事務,這是叫大将軍親自去沖鋒陷陣,要高級工匠親自去砍木頭啊。
【原文】 34·13說一經之生,治一曹之事,旬月能之;典一曹之吏,學一經之業,一歲不能立也。
何則?吏事易知,而經學難見也。
儒生擿經(1),窮竟聖意;文吏搖筆,考迹民事。
夫能知大聖之意,曉細民之情,孰者為難?以立難之材(2),含懷章句(3)十萬以上,行有餘力。
博學覽古今,計胸中之穎,出溢十萬。
文吏所知,不過辨解簿書。
富累千金,孰與資直百十也?京廪如丘,熟與委聚如坻也(4)?世名材為名器,器大者盈物多。
然則儒生所懷,可謂多矣。
【注釋】 (1)擿(tì替):揭發。
這裡是弄懂的意思。
(2)立:完成。
這裡是弄通的意思。
(3)含懷:包藏。
這裡是掌握的意思。
(4)坻(chí遲):水中小塊陸地。
這裡比喻糧堆低小。
【譯文】 能夠解釋一種經書的儒生,去處理一曹的事務,十來天個把月就會了;掌管一曹事務的文吏,去學一種經書,一年也不能學成。
為什麼呢?因為文吏的事情容易懂得,而經學卻難得弄懂。
儒生不但要弄懂經書,而且要弄通聖人的意思,文吏隻需動筆,考察下老百姓的事。
能夠懂得大聖人的意思。
跟隻懂得百姓的事情,哪個困難呢?能夠弄通艱難經學的人才,掌握了經書章節字句的解釋十萬字以上,還有餘力做其他事情。
至于學識淵博,通覽古今的人,衡量他們心中的智慧,遠遠超出能解說十萬章句的人。
文吏懂得的,不過是辨解公文。
具有千金的人比起隻有價值百十個錢的人,哪個富呢?糧食堆得像小山,與糧食積聚像小坻,哪個高呢?世上把有名聲的人才當作名貴的寶器,寶器大裝的東西就多。
然而儒生所裝的東西,可以說是多得很。
【原文】 34·14蓬生麻間,不扶自直;白紗入缁,不染自黑。
此言所習善惡,變易質性也。
儒生之性,非能皆善也,被服聖教(1),日夜諷詠,得聖人之操矣。
文吏幼則筆墨,手習而行,無篇章之誦,不聞仁義之語。
長大成吏,舞文巧法,徇私為己,勉赴權利。
考事則受賂(2),臨民則采漁(3),處右則弄權(4),幸上則賣将。
一旦在位,鮮冠利劍;一歲典職,田宅并兼,性非皆惡,所習為者違聖教也。
故習善儒路(5),歸化慕義,志操則勵變從高,明将見之,顯用儒生。
東海相宗叔犀(6),犀廣召幽隐(7),春秋會飨(8),設置三科,以第補吏(9),一府員吏,儒生什九。
陳留太守陳子瑀(10),開廣儒路,列曹掾史,皆能教授;簿書之吏,什置一二。
兩将知道事之理,曉多少之量,故世稱褒其名,書記紀累其行也(11)。
【注釋】 (1)被服:用衣服被子蓋在身上不可分離的道理,比喻親自深刻地接受某種事物。
聖教:指孔孟之道。
(2)考事:這裡指審理案件。
(3)臨:統治。
采:搜集。
漁:侵奪。
(4)右:右位。
古代以右為尊,右位指重要職位。
(5)本句義難通,疑有脫誤。
揣其義是,所以在儒門學習好的東西。
(6)東海:郡名。
秦置。
治所在郯(今山東郯城北)。
西漢時轄境相當今山東省費縣、臨沂縣,江蘇省贛榆縣以南;山東省棗莊市,江蘇省邳縣以東;與江蘇省宿遷縣、灌南縣以北地區。
東漢時在這裡設置了東海王國。
犀:十五卷本作“庠”,可從。
宗叔庠(xiáng詳):姓宗,名均,字叔庠。
東漢南陽安衆人。
永平元年(公元58年)任東海相。
(7)犀:根據文意,疑是衍文。
“東海相宗叔庠,廣召幽隐”,與下文“陳留太守陳瑀子,開廣儒路”,文例正同,可證。
(8)春秋會飨(xiǎng享):漢代每年三月和十月,由郡縣設酒宴以禮款待地方年長而德高望重的人。
(9)第:次第,名次先後。
(10)陳留:參見19·12注(16)。
(11)記:遞修本作“紀”。
“紀”字相重,疑有一字是衍文。
上文“世稱褒其名”與本句“書紀累其行”,文例相同,可證。
【譯文】 飛蓬長在麻中間,不扶自然會直;白紗放進黑染缸,不染自然會黑。
這話是說學習的好壞,會改變人的本性,儒生的本性,不是就都好的,受聖人孔孟之道的深刻影響,白天晚上地誦讀,才得到了聖人的操行。
文吏從小就練習寫字,隻要手練習并且成行,沒有文章誦讀,也聽不到仁義的話。
長大做了文吏,舞文弄法,順着私心為自己,使勁追求個人的權力和利益,審理案件就接受賄賂,治理百姓就搜刮掠奪,處在重要職位時就濫用權柄,得皇上寵幸就出賣地方長官。
一旦做官,頭戴華麗帽子,身佩鋒利寶劍;掌權一年,老百姓的田地房屋一齊兼并。
他們本性并非都壞,是所學所作違背了孔孟之道。
所以在儒門學習好的東西,趨于接受仰慕正義,其志向和節操就會由于自己努力變得很高尚,高明的地方長官看到這一點,就會重用儒生。
東海國的相宗叔庠,廣泛招緻隐士,春秋會飨,設置三等,按名次先後授官,全府的官吏,儒生占十分之九。
陳留太守陳子瑀,廣開儒生門路,選入各曹的掾史,都能講授儒家經書;處理公文的文吏,占十分之一二。
這兩位地方長官都懂得道和事之間的道理,通曉他們之間數量的多少,所以世人頌揚他們的名聲,書籍記載他們的事迹。
他們與“孝悌之至,通于神明”的人相比,誰令人義憤填膺呢?地方長官雖懂得經學是最高的道理,但不尊重學習經學的儒生,因為他們看見讀經書的儒生的能力趕不上能處理具體事務的文吏。
【原文】 34·12牛刀可以割雞,雞刀難以屠牛。
刺繡之師,能縫帷裳;納縷之工,不能織錦。
儒生能為文吏之事,文吏不能立儒生之學。
文吏之能,誠劣不及,儒生之不習,實優而不為。
禹決江河,不秉锸(1);周公築雒(2),不把築杖(3)。
夫筆墨簿書,锸築杖之類也,而欲令志大道者躬親為之(4),是使将軍戰而大匠斲也(5)。
【注釋】 (1)(jué決):古代挖土的大鋤。
锸(chā插):古代起土用的鍬。
(2)雒(luò洛):雒邑,古都邑名。
周成王時為鞏固對殷故土的統治,在周公主持下所築。
故址在今河南省洛陽市洛水北岸。
(3)築杖:砸地基、夯土牆用的工具。
(4)合:根據文意,疑系“令”形近而誤。
(5)斲(huó濁):砍。
【譯文】 宰牛的刀可以殺雞,殺雞的刀難以宰牛。
刺繡的師父能縫帳幕和衣裳,縫補破衣服的工匠不能紡織錦緞。
儒生能做文吏的職事,文吏不能樹立儒生的學問,文吏的才能,确實低劣不及儒生,而儒生不學習文書,确實是高尚不肯去做。
禹疏通江河,不拿锸,周公旦築雒邑,不握築杖。
其實,筆墨公文是锸築杖之類工具,而想要使有志于大道的人親自去作文吏的具體事務,這是叫大将軍親自去沖鋒陷陣,要高級工匠親自去砍木頭啊。
【原文】 34·13說一經之生,治一曹之事,旬月能之;典一曹之吏,學一經之業,一歲不能立也。
何則?吏事易知,而經學難見也。
儒生擿經(1),窮竟聖意;文吏搖筆,考迹民事。
夫能知大聖之意,曉細民之情,孰者為難?以立難之材(2),含懷章句(3)十萬以上,行有餘力。
博學覽古今,計胸中之穎,出溢十萬。
文吏所知,不過辨解簿書。
富累千金,孰與資直百十也?京廪如丘,熟與委聚如坻也(4)?世名材為名器,器大者盈物多。
然則儒生所懷,可謂多矣。
【注釋】 (1)擿(tì替):揭發。
這裡是弄懂的意思。
(2)立:完成。
這裡是弄通的意思。
(3)含懷:包藏。
這裡是掌握的意思。
(4)坻(chí遲):水中小塊陸地。
這裡比喻糧堆低小。
【譯文】 能夠解釋一種經書的儒生,去處理一曹的事務,十來天個把月就會了;掌管一曹事務的文吏,去學一種經書,一年也不能學成。
為什麼呢?因為文吏的事情容易懂得,而經學卻難得弄懂。
儒生不但要弄懂經書,而且要弄通聖人的意思,文吏隻需動筆,考察下老百姓的事。
能夠懂得大聖人的意思。
跟隻懂得百姓的事情,哪個困難呢?能夠弄通艱難經學的人才,掌握了經書章節字句的解釋十萬字以上,還有餘力做其他事情。
至于學識淵博,通覽古今的人,衡量他們心中的智慧,遠遠超出能解說十萬章句的人。
文吏懂得的,不過是辨解公文。
具有千金的人比起隻有價值百十個錢的人,哪個富呢?糧食堆得像小山,與糧食積聚像小坻,哪個高呢?世上把有名聲的人才當作名貴的寶器,寶器大裝的東西就多。
然而儒生所裝的東西,可以說是多得很。
【原文】 34·14蓬生麻間,不扶自直;白紗入缁,不染自黑。
此言所習善惡,變易質性也。
儒生之性,非能皆善也,被服聖教(1),日夜諷詠,得聖人之操矣。
文吏幼則筆墨,手習而行,無篇章之誦,不聞仁義之語。
長大成吏,舞文巧法,徇私為己,勉赴權利。
考事則受賂(2),臨民則采漁(3),處右則弄權(4),幸上則賣将。
一旦在位,鮮冠利劍;一歲典職,田宅并兼,性非皆惡,所習為者違聖教也。
故習善儒路(5),歸化慕義,志操則勵變從高,明将見之,顯用儒生。
東海相宗叔犀(6),犀廣召幽隐(7),春秋會飨(8),設置三科,以第補吏(9),一府員吏,儒生什九。
陳留太守陳子瑀(10),開廣儒路,列曹掾史,皆能教授;簿書之吏,什置一二。
兩将知道事之理,曉多少之量,故世稱褒其名,書記紀累其行也(11)。
【注釋】 (1)被服:用衣服被子蓋在身上不可分離的道理,比喻親自深刻地接受某種事物。
聖教:指孔孟之道。
(2)考事:這裡指審理案件。
(3)臨:統治。
采:搜集。
漁:侵奪。
(4)右:右位。
古代以右為尊,右位指重要職位。
(5)本句義難通,疑有脫誤。
揣其義是,所以在儒門學習好的東西。
(6)東海:郡名。
秦置。
治所在郯(今山東郯城北)。
西漢時轄境相當今山東省費縣、臨沂縣,江蘇省贛榆縣以南;山東省棗莊市,江蘇省邳縣以東;與江蘇省宿遷縣、灌南縣以北地區。
東漢時在這裡設置了東海王國。
犀:十五卷本作“庠”,可從。
宗叔庠(xiáng詳):姓宗,名均,字叔庠。
東漢南陽安衆人。
永平元年(公元58年)任東海相。
(7)犀:根據文意,疑是衍文。
“東海相宗叔庠,廣召幽隐”,與下文“陳留太守陳瑀子,開廣儒路”,文例正同,可證。
(8)春秋會飨(xiǎng享):漢代每年三月和十月,由郡縣設酒宴以禮款待地方年長而德高望重的人。
(9)第:次第,名次先後。
(10)陳留:參見19·12注(16)。
(11)記:遞修本作“紀”。
“紀”字相重,疑有一字是衍文。
上文“世稱褒其名”與本句“書紀累其行”,文例相同,可證。
【譯文】 飛蓬長在麻中間,不扶自然會直;白紗放進黑染缸,不染自然會黑。
這話是說學習的好壞,會改變人的本性,儒生的本性,不是就都好的,受聖人孔孟之道的深刻影響,白天晚上地誦讀,才得到了聖人的操行。
文吏從小就練習寫字,隻要手練習并且成行,沒有文章誦讀,也聽不到仁義的話。
長大做了文吏,舞文弄法,順着私心為自己,使勁追求個人的權力和利益,審理案件就接受賄賂,治理百姓就搜刮掠奪,處在重要職位時就濫用權柄,得皇上寵幸就出賣地方長官。
一旦做官,頭戴華麗帽子,身佩鋒利寶劍;掌權一年,老百姓的田地房屋一齊兼并。
他們本性并非都壞,是所學所作違背了孔孟之道。
所以在儒門學習好的東西,趨于接受仰慕正義,其志向和節操就會由于自己努力變得很高尚,高明的地方長官看到這一點,就會重用儒生。
東海國的相宗叔庠,廣泛招緻隐士,春秋會飨,設置三等,按名次先後授官,全府的官吏,儒生占十分之九。
陳留太守陳子瑀,廣開儒生門路,選入各曹的掾史,都能講授儒家經書;處理公文的文吏,占十分之一二。
這兩位地方長官都懂得道和事之間的道理,通曉他們之間數量的多少,所以世人頌揚他們的名聲,書籍記載他們的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