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孟篇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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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實際上是鄒衍書上說的“大九州”中的一個州。

    像《尚書·禹貢》說的“九州”,世界上共有九個。

    《尚書·禹貢》上的九州,就是現在中國的九州,由于在整個大九州的東南角,起名叫赤縣神州。

    另外還有八個像中國這樣的州。

    每個“大九州”四周有海環繞着,這海名叫“裨海”。

    九個“大九州”之外,另外有“瀛海”環繞。

    這話希奇古怪,使聽者震驚害怕,但又不能證實它是不是這樣,隻是随便讀讀傳誦用作說話的材料。

    所以真事和假事,都同時在社會上流傳,真假無法分辨。

    世人感到迷惑,因此,這就需要加以責難和評論。

     【原文】 31·8案鄒子之知不過禹。

    禹之治洪水,以益為佐。

    禹主治水,益之記物(1)。

    極天之廣,窮地之長,辨四海之外(2),竟四山之表(3),三十五國之地(4),鳥獸草木,金石水土,莫不畢載,不言複有九州。

    淮南王劉安召術士伍被、左吳之輩,充滿宮殿,作道術之書(5),論天下之事。

    《地形》之篇,道異類之物,外國之怪,列三十五國之異,不言更有九州。

    鄒子行地不若禹、益,聞見不過被、吳,才非聖人,事非天授,安得此言?案禹之《山經》,淮南之《地形》,以察鄒子之書,虛妄之言也。

     【注釋】 (1)之:根據文意,疑“主”字之誤。

    “益主記物”與上文“禹主治水”文例相同,可一證。

    本書《别通篇》有“益主記異物”,可二證。

     (2)辨:通“遍”。

     (3)四山:四周的山。

    表:外。

     (4)三十五國:指《山海經》和《淮南子》所記中國以外的國家。

    今傳本《山海經》所記是三十九國,今傳本《淮南子》所記是三十六國,言三十五國,不知是王充當時所見本子不同,還是傳抄有誤。

     (5)道術之書:這裡指《淮南子》。

     【譯文】 據考察,鄒衍的見識超不過禹。

    禹治理洪水,曾用伯益作輔佐。

    由禹主持治理洪水,伯益負責記載各種事物。

    如記盡天的廣闊,地的長度,遍及四海之外,窮盡四山之表,三十五國的所有地方,鳥獸草木,金石水土,沒有不完全記載下來的,就是不曾說還有九州。

    淮南王劉安招緻術士伍被、左吳之類,充滿了宮殿,讓他們作道術的書《淮南子》,談論天下的事。

    《淮南子·地形》篇講不同種類的事物,外國的奇奇怪怪,列出了三十五國的差異,也沒有說另外還有九州。

    鄒衍走過的地方不如禹和伯益多,聽的和見的也超不過伍被和左吳,才智不如聖人,能力不是天授,怎麼能說出這樣的話?根據禹的《山海經·山經》,淮南王的《淮南子·地形》,用它來考察鄒衍的書,都是些沒有根據的假話。

     【原文】 31·9太史公曰:“《禹本紀》言河出昆侖(1),其高三千五百餘裡(2),日月所於辟隐為光明也(3),其上有玉泉,華池(4)。

    今自張骞使大夏之後(5),窮河源,惡睹《本紀》所謂昆侖者乎?故言九州山川,《尚書》近之矣。

    至《禹本紀》、《山經》所有怪物(6),餘不敢言也(7)。

    ”夫弗敢言者,謂之虛也。

    昆侖之高,玉泉、華池,世所共聞,張骞親行無其實。

    案《禹貢》,九州山川,怪奇之物,金玉之珍,莫不悉載,不言昆侖山上有玉泉、華池。

    案太史公之言,《山經》、《禹紀》,虛妄之言。

     【注釋】 (1)《禹本紀》:古書名,今已失傳。

     (2)三:《史記·大宛列傳》作“二”,可從。

     (3)於:疑“相”草書形近而誤。

    《史記·大宛列傳》作“所相辟隐”,可一證。

    《玉海》二十引文亦作“相”,可二證。

    辟:通“避”。

     (4)玉泉、華池:《史記·大宛列傳》作“醴泉、瑤池”。

     (5)張骞(qiān千)(?~公元前114年):西漢漢中成固(今陝西城固)人。

    官大行,封博望侯。

    漢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和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兩次出使西域,打通了通往中亞的商路,加強了西域和中原的聯系,促進了經濟、文化的交流與發展。

    大夏:即吐火羅,中亞細亞古國。

    地在興都庫什山與阿姆河上遊之間(今阿富汗北部)。

     (6)《山經》:太史公司馬遷時隻見《山經》,《海經》後出,合稱《山海經》可能是劉秀所為。

    (7)引文參見《史記·大宛列傳》。

     【譯文】 太史公司馬遷說:“《禹本紀》說黃河源出昆侖,昆侖山高二千五百多裡,日月都被相互隔開不得相見而各自發出光亮,那山上有玉泉、華池。

    如今從張骞出使大夏之後,窮究黃河源頭,哪裡能看到過《禹本紀》所說的昆侖山呢?所以說到九州山河的,隻有《尚書·禹貢》較為接近實際情況。

    至于《禹本紀》、《山經》所記載的事情怪物,我不敢去說它。

    ”其實,不敢說,就是認為它毫無根據。

    昆侖山很高,山上有玉泉、華池,是世人都聽說過的,至于張骞親自到過卻沒有那事實。

    考察《尚書·禹貢》,九州的山河,希奇古怪的東西,金玉的珍品,沒有不完全記載下來的,就是沒有說昆侖山上有玉泉和華池。

    按照太史公的說法,《山經》、《禹本紀》都是沒有根據的假話。

     【原文】 31·10凡事難知,是非難測。

    極為天中(1),方今天下在禹極之南(2),則天極北必高多民(3)。

    《禹貢》“東漸于海(4),西被于流沙(5)”,此則天地之極際也(6)。

    日刺徑千裡(7),今從東海之上會稽鄞、■(8),則察日之初出徑二尺(9),尚遠之驗也。

    遠則東方之地尚多。

    東方之地尚多,則天極之北,天地廣長,不複訾矣(10)。

    夫如是,鄒衍之言未可非,《禹紀》、《山海》、《淮南·地形》未可信也(11)。

    鄒衍曰:“方今天下在地東南,名赤縣神州。

    ”天極為天中,如方今天下在地東南,視極當在西北。

    今正在北(12),方今天下在極南也。

    以極言之,不在東南,鄒衍之言非也。

    如在東南,近日所出,日如出時,其光宜大。

    今從東海上察日,及從流沙之地視日,小大同也。

    相去萬裡,小大不變,方今天下得地之廣,少矣。

     【注釋】 (1)極:北鬥星。

     (2)禹:疑是衍文。

    “禹極”義不可解。

    下文有“方今天下在極南也”,可證。

    (3)高:下有“東方之地尚多,則天極之北,天地廣長,不複訾矣。

    ”是以東方之地尚多,推證天極北之地必尚多;本句是以極南的中國人衆多,推證天極北的人必尚多,故疑“高”系“尚”字之誤。

     (4)漸:到。

     (5)被:這裡是至的意思 (6)則:疑“非”字之誤。

    下文言“日刺徑千裡,今從東海之上會稽鄞、■,則察日之初出徑二尺,尚遠之驗也。

    遠則東方之地尚多。

    ”這說明東海不是天地的最邊沿,可一證。

    又言“今從東海上察日,及從流沙之地視日,小大同也。

    相去萬裡,小大不變,方今天下得地之廣,少矣。

    ”這又說明東海、流沙不是天地的最邊沿,可二證。

    又言“東海、流沙、九州東、西之際也。

    ”這是直接說明它是中國東西的邊沿,而不是天地的最邊沿,可三證。

     (7)刺徑:直徑。

     (8)鄞(yín銀):縣名。

    東漢時屬會稽郡。

    治所在今浙江省鄞縣東五十裡鄞山下。

    ■:《漢書·地理志》作“鄮”,可從。

    鄮(mào冒):縣名。

    東漢時屬會稽郡。

    治所在今浙江省鄞縣東三十裡,鄮山北的官奴城。

     (9)則:無義,疑是衍文。

     (10)訾(ī姿):估量。

     (11)山海:疑“山經”之誤。

    上言“案禹之《山經》,淮南之《地形》”,又言“至《禹本紀》、《山經》所有怪物”,又言“案太史公之言,《山經》、《禹紀》,虛妄之言”,可證。

    (12)根據文意,疑“今”下奪一“極”字。

    下文言“從雒陽北顧,極正在北。

    東海之上,去雒陽三千裡,視極亦在北。

    推此以度,從流沙之地視極,亦必複在北焉”,可證。

     【譯文】 凡事難于識别,是非難于判定。

    北鬥星是天的正中,如今中國在北鬥星的南面,那麼北鬥星的北面一定還有很多人。

    《尚書·禹貢》載“東面到海,西面至沙漠”,這不是天地的最邊沿。

    太陽直徑有一千裡,現在從東海邊上會稽郡的鄞縣和鄮縣,觀察太陽剛升起時直徑隻有二尺,這就是太陽離東海還很遠的證明。

    太陽離東海還很遠,那麼東方的土地就還很多。

    既然東方的土地還很多,那麼北鬥星的北面,天地廣闊,就更不可估量了。

    照這樣說,鄒衍的話就沒有可指責的,而《禹本紀》、《山海經·山經》、《淮南子·地形》都不能相信了。

    鄒衍說:“如今中國在地的東南面,稱作赤縣神州。

    ”北鬥星是天的正中,如果現在中國在地的東南面,看北鬥星就該在西北面。

    今天北鬥星正好在北面,現在中國就在北鬥星的南面。

    以北鬥星來說,中國不在地的東南面,所以鄒衍的話是不對的。

    如果中國在地的東南面,就靠近太陽升起的地方,太陽如果升起的時候,它的光芒就該更光亮。

    今天從東海上觀察太陽,跟從沙漠地區看太陽,大小都一樣。

    相離萬裡,所看見的太陽大小不變,可見如今中國占有的土地面積,是很小的。

     【原文】 31·11雒陽(1),九州之中也。

    從雒陽北顧,極正在北。

    東海之上,去雒陽三千裡,視極亦在北。

    推此以度,從流沙之地視極,亦必複在北焉。

    東海、流沙、九州東、西之際也,相去萬裡,視極猶在北者,地小居狹,未能辟離極也(2)。

    日南之郡(3),去雒且萬裡。

    徙民還者,問之,言日中之時,所居之地未能在日南也。

    度之複南萬裡,日在日之南(4)。

    是則去雒陽二萬裡,乃為日南也。

     【注釋】 (1)雒(luò洛)陽:即洛陽,三國魏改。

    因在雒水之北得名。

    東漢、三國魏等七朝先後在這裡定都。

     (2)辟:荒遠。

     (3)日南:郡名。

    西漢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郡。

    治所在西卷(今越南平治天省廣治河與甘露河合流處)。

    轄境約當今越南中部北起橫山南抵大嶺地區。

     (4)前一“日”字,根據文意疑“地”字之誤。

     【譯文】 雒陽在中國的中心。

    從雒陽向北看,北鬥星正好在北面。

    東海岸邊,離雒陽三千裡,看北鬥星也在北面。

    根據這個來推測,從沙漠地區看北鬥星,也必然它還在北面。

    東海與沙漠,是中國東、西的邊沿,相隔萬裡,看北鬥星還是在北面,這是因為地方狹小,不能遠離北鬥星的緣故。

    日南郡離雒陽将近一萬裡。

    遷居到那裡的人回來,問他們,回答說太陽正中的時候,他們所居住的地區也不在太陽的南面。

    這樣,推測從日南再往南一萬裡,那地方就應當在太陽的南面。

    這就是說,離雒陽二萬裡的地方,才是太陽的南面。

     【原文】 31·12今從雒地察日之去遠近,非與極同也,極為遠也。

    今欲北行三萬裡,未能至極下也。

    假令之至,是則名為距極下也(1)。

    以至日南五萬裡(2),極北亦五萬裡也。

    極北亦五萬裡,極東、西亦皆五萬裡焉。

    東、西十萬(3),南、北十萬,相承百萬裡(4)。

    鄒衍之言:“天地之間,有若天下者九(5)。

    ”案周時九州,東西五千裡,南北亦五千裡。

    五五二十五,一州者二萬五千裡(6)。

    天下若此九之,乘二萬五千裡(7),二十二萬五千裡(8)。

    如鄒衍之書,若謂之多,計度驗實,反為少焉。

     【注釋】 (1)距:至,到。

     (2)五萬裡:雒陽離日南二萬裡,雒陽再向北行三萬裡到北鬥星下的地方,故雲五萬裡。

     (3)本篇中凡言長度、面積的地方,數詞量詞皆具備,故疑“萬”下脫“裡”字。

    下同。

     (4)承:通“乘”。

    相承百萬裡:南北十萬裡與東西十萬裡相乘,面積應為一百萬萬平方裡。

     (5)這裡王充把鄒衍的九州說誤認為是二級,錯将中國當大九州之一。

     (6)二萬五千裡:東西五千裡與南北五千裡相乘,面積應為二千五百萬平方裡。

    (7)二萬五千裡:據上應是二千五百萬平方裡。

     (8)二十二萬五千裡:九乘二千五百萬平方裡,應為二億二千五百萬平方裡。

     【譯文】 現在從洛陽觀察與太陽距離的遠近,跟在洛陽觀察北鬥星的遠近,是不同的,北鬥星要更遠些。

    現在即使想向北走三萬裡,也不能到北鬥星的下面。

    就算到了,這就叫做到了北鬥星之下的地方。

    從北鬥星之下的地方到日南是五萬裡。

    那麼北鬥星之下的地方的北面也該有五萬裡。

    北鬥星下的地方的北面有五萬裡,那麼北鬥星下的地方的東面與西面也都該各有五萬裡。

    這樣東面到西面十萬裡,南面到北面十萬裡,相乘是一百萬萬平方裡。

    鄒衍說:“天地之間,有象中國大小的州九個。

    ”按照周代的中國,東西寬五千裡,南北長也五千裡。

    五五二十五,中國這一個州有二千五百萬平方裡。

    天下有象中國這樣的州九個,九乘二千五百萬平方裡,是二億二千五百萬平方裡。

    像鄒衍書上那樣記載,如果認為說多了,按計算的來核實,反倒是說少了。

     【原文】 31·13儒者曰:“天,氣也,故其去人不遠。

    人有是非,陰為德害,天辄知之,又辄應之,近人之效也。

    ”如實論之,天,體,非氣也。

    人生于天,何嫌天無氣?猶有體在上,與人相遠(1)。

    秘傳或言天之離天下六萬餘裡(2)。

    數家計之(3),三百六十五度一周天(4)。

    下有周度,高有裡數。

    如天審氣,氣如雲煙,安得裡度?又以二十八宿效之(5),二十八宿為日月舍(6),猶地有郵亭為長吏廨矣(7)。

    郵亭著地,亦如星舍著天也。

    案附書者(8),天有形體,所據不虛。

    猶此考之(9),則無恍惚,明矣。

     【注釋】 (1)根據文意,疑“相”後脫一“去”字。

     (2)秘傳:指緯書。

     (3)數家:這裡指搞天文曆算的人。

     (4)三百六十五度:我國古天文學家認為太陽是繞地球轉的。

    太陽繞地球一周是三百六十五天多,于是把一周按天數分為三百六十五等分多,每一等分叫一度,一周共三百六十五度多。

     (5)二十八宿:我國古代天文學家把沿黃道和赤道的部分恒星劃成二十八個星座,叫做二十八宿。

    又按東、南、西、北劃分,各為七宿。

     (6)舍:參見7·5注(4)。

     (7)郵亭:參見19·4注(11)。

    廨(xiè謝):舊時官吏的辦公處。

     (8)附:根據文意,疑是“傳”字之誤。

     (9)猶:通“由”。

     【譯文】 儒者說:“天是氣,所以它離人不遠。

    人有對有不對,暗中做了好事或壞事,天立即就知道,又立即會報應,這是天靠近人的證明。

    ”按事實評論,天是物質實體,不是氣。

    但是人在天禀受氣而産生,又怎麼能懷疑天沒有氣呢?可見還有一個實體的天在施氣的上面,它與人相離很遠。

    秘傳有的說天離地有六萬多裡。

    按天文曆算家計算,三百六十五度是一周天。

    天的轉動可用周度來量,天的高度可用裡數來計算。

    如果天确實是氣,氣象雲煙,怎麼能用裡去量呢?再用二十八宿來證明,二十八宿是日、月停留的地方,就像地上有郵亭是地方長官停歇的地方一樣。

    郵亭附着于地,也像星舍附着于天一樣。

    考察秘傳上寫的,天有形體,依據不假。

    由此考察,那麼天不是恍恍惚惚不可捉摸的,這已經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