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孔篇第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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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要修身行道,通過做官才能得到爵位、俸祿、榮華富貴。

    得到爵位、俸祿、榮華富貴,就擺脫貧困和卑賤。

    不以正道擺脫貧賤會怎樣呢?由于痛恨貧賤,就會起來做盜賊,積累錢财,擅自互相封官許願,這就是不按正道擺脫貧賤。

    (這話)七十弟子當時既然不向孔子提問,今天的學者也不知道提出質疑。

    如果這話的意思無法理解而文字又不分明,這說明孔子不會說話;如果這話的含意糾纏不清而文字又不好理解,這是孔子向人表示得不明白不詳盡。

    學生不提問,世人不提出質疑,這是為什麼呢? 【原文】 28·10孔子曰:“公冶長可妻也(1),雖在缧绁之中(2),非其罪也。

    ”以其子妻之(3)。

     【注釋】 (1)公冶長:姓公冶,名長,字子長。

    魯國人,一說齊國人。

    孔子學生,也是他的女婿。

    傳說懂得鳥語。

    妻(q@氣):把女兒嫁人。

     (2)缧绁(l6ixi8雷謝):捆綁犯人的繩索。

    這裡指監獄。

     (3)子:古代兒、女都稱子。

    這裡指女兒。

    以上事參見《論語·公冶長》。

     【譯文】 孔子說:“公冶長這個人,可以把女兒嫁給他,雖然還在監獄中,但不是他的罪過。

    ”于是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了他。

     【原文】 28·11問曰:孔子妻公冶長者,何據見哉?據年三十可妻邪(1)?見其行賢可妻也?如據其年三十,不宜稱“在缧绁”;如見其行賢,亦不宜稱“在缧绁”。

    何則?諸入孔子門者,皆有善行,故稱備徒役(2)。

    徒役之中無妻,則妻之耳,不須稱也。

    如徒役之中多無妻,公冶長尤賢,故獨妻之,則其稱之宜列其行,不宜言其在缧绁也。

    何則?世間強受非辜者多(3),未必盡賢人也。

    恒人見枉,衆多非一,必以非■為孔子所妻,則是孔子不妻賢,妻冤也。

    案孔子之稱公冶長,有非辜之言,無行能之文。

    實不賢,孔子妻之,非也;實賢,孔子稱之不具,亦非也。

    誠似妻南容雲(4):“國有道不廢(5),國無道免于刑戮(6)。

    ”具稱之矣。

     【注釋】 (1)年三十可妻:《周禮·地官·媒氏》:“今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 (2)徒役:門徒,弟子。

     (3)■:《說文》:“辜,從辛,古聲。

    ”故今作“辜”。

     (4)南容:南宮适(ku^括),字子容。

    孔子的學生。

    孔子把他哥哥的女兒嫁給了他。

     (5)廢:廢置不用,指不能做官。

     (6)引文參見《論語·公冶長》。

     【譯文】 請問:孔子把女兒嫁給公冶長,是根據什麼,見到了什麼呢?是根據他年三十可以把女兒嫁給他呢?還是看見品行好可以把女兒嫁給他呢?如果是根據年三十了,不該說他“在監獄”;如果是看見他品行好,也不該說他“在監獄”。

    為什麼呢?因為凡在孔子門下的,都有好的德行,所以才稱得上具備了當學生的條件。

    在學生中公冶長沒有妻子,那把女兒嫁給他好了,不必要稱贊他。

    如果學生中有很多人沒有妻子,而公冶長特别好,所以隻把女兒嫁給他,那麼稱贊他就應該列出他的好品行,而不該說他監獄裡。

    為什麼呢?因為社會上無辜被強迫受懲罰的人很多,他們未必都是賢人。

    一般人被冤枉的多得很不隻一個,如果一定要因為他無辜被拘禁,孔子就把女兒嫁給他,那麼就是孔子不把女兒嫁給賢人,而是嫁給受冤枉的人。

    認真考查一下,孔子稱贊公冶長,有無辜的說法,卻沒有關于他品行才能方面的言詞。

    如果公冶長确實不好,孔子把女兒嫁給他,就不對;要是确實很好,孔子稱贊他不全面,也不對。

    如果孔子像把侄女嫁給南容時說的那樣:“國家有道的時候,他能做官;國家無道的時候,能免遭刑罰。

    ”這就是全面稱贊了。

     【原文】 28.12子謂子貢曰(1):“汝與回也孰愈(2)?”曰:“賜也何敢望回(3)?回也聞一以知十,賜也聞一以知二。

    ”子曰:“弗如也,吾與汝俱不如也(4)。

    ”是賢顔淵,試以問子貢也。

     【注釋】 (1)子貢:即端木賜。

     (2)愈:勝過。

     (3)望:通“方”,比較。

     (4)吾與汝俱不如也:《論語·公冶長》:“吾與女弗如也”。

    但《後漢書·橋玄傳》李注引《論語》作“吾與女俱不如也”,與王充引文正合。

    以上事參見《論語·公冶長》。

     【譯文】 孔子對子貢說:“你跟顔回哪個強些?”子貢回答說:“我怎麼敢和顔回比呢?顔回聽到一件事就能推知十件事,我聽到一件事隻能推知二件事。

    ”孔子說:“不如他,我和你都不如他。

    ”這是孔子認為顔淵賢能,以此來試探子貢的。

     【原文】 28·13問曰:孔子所以教者,禮讓也。

    子路“為國以禮,其言不讓(1)”,孔子非之。

    使子貢實愈顔淵,孔子問之,猶曰不如;使實不及,亦曰不如。

    非失對欺師,禮讓之言宜謙卑也。

    今孔子出言,欲何趣哉(2)?使孔子知顔淵愈子貢,則不須問子貢。

    使孔子實不知,以問子貢,子貢謙讓,亦不能知。

    使孔子徒欲表善顔淵,稱顔淵賢,門人莫及,于名多矣,何須問于子貢?子曰:“賢哉,回也(3)!”又曰:“吾與回言終日,不違,如愚(4)。

    ”又曰:“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5)。

    ”三章皆直稱(6),不以他人激(7),至是一章(8),獨以子貢激之,何哉? 【注釋】 (1)引文參見《論語·先進》。

     (2)趣:趣向,傾向。

    這裡是目的的意思。

     (3)引文參見《論語·雍也》。

     (4)引文參見《論語·為政》。

     (5)三:古文中“三”常表示多數。

    引文參見《論語·雍也》。

     (6)章:章節。

    三章:指上面三句話在《論語》中的三個章節。

     (7)激:激發,激揚。

    這裡是擡高的意思。

     (8)一章:指上文引“子謂子貢曰”的《論語·公冶長》章。

     【譯文】 請問:孔子用來教導學生的是禮讓。

    子路有志于“用禮讓來治理國家,由于他說話不謙虛”,孔子就認為不對。

    假使子貢确實強過顔淵,孔子問他,他還得說不如;假使實在不及顔淵,也要說不如。

    這并不是胡亂回答來欺騙老師,而是按禮讓的說法應該謙虛。

    如今孔子說那番話,想達到什麼目的呢?假使孔子知道顔淵強過子貢,那就不必問子貢。

    假使孔子确實不知道而問子貢,子貢一謙虛,也不可能知道。

    假使孔子隻是想表揚贊美一下顔淵,稱贊顔淵賢能,沒有學生趕得上他,那名目多得很,何必去問子貢呢?孔子就說過:“賢能啊,顔回!”又說過:“我整天跟顔回講學,他從來不反問,好像很笨。

    ”還說過:“顔回這個人,他的思想能長期不違反仁。

    ”這三章中都是直接稱贊,沒有通過旁人來擡高他,但到這一章,偏偏要用子貢來擡高他,是為什麼呢? 【原文】 28·14或曰:“欲抑子貢也。

    當此之時,子貢之名淩顔淵之上,孔子恐子貢志驕意溢,故抑之也。

    ”夫名在顔淵之上,當時所為,非子貢求勝之也。

    實子貢之知何如哉?使顔淵才在己上,己自服之,不須抑也;使子貢不能自知,孔子雖言,将謂孔子徒欲抑己。

    由此言之,問與不問,無能抑揚。

     【譯文】 有人說:“是想壓抑子貢。

    因為當時,子貢的名聲在顔淵之上,孔子擔心子貢驕傲自滿,故意壓壓他的。

    ”名聲在顔淵之上,是當時的人造成的,并不是子貢自己要勝過他。

    實際上子貢自知得怎麼樣呢?假使顔淵才能在自己之上,自己自然佩服他,就用不着壓抑;假使子貢不能自知,孔子即使說了,他将會認為孔子隻想壓抑自己。

    由此說來,問與不問,都不能起到壓抑或表揚的作用。

     【原文】 28·15宰我晝寝(1)。

    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2),于予(3),予何誅(4)?”是惡宰予之晝寝。

     【注釋】 (1)宰我:參見11·14注(12)。

     (2)杇(w&屋):同“圬”。

    糊牆用的抹子。

    這裡是塗抹、粉刷的意思。

     (3)予:指宰予。

     (4)予:我。

    誅:責備。

    引文參見《論語·公冶長》。

     【譯文】 宰我白天睡覺。

    孔子說:“腐朽的木頭是不能雕刻的,糞土樣的牆壁是無法粉刷的,對于宰予這樣的人,我還責備他幹什麼呢?”這是在厭惡宰予白天睡覺。

     【原文】 28·16問曰:晝寝之惡也,小惡也;朽木糞土,敗毀不可複成之物,大惡也。

    責小過以大惡,安能服人?使宰我性不善,如朽木糞土,不宜得入孔子之門,序在四科之列(1);使性善,孔子惡之,惡之太甚,過也。

    “人之不仁,疾之已甚,亂也(2)”。

    孔子疾宰予,可謂甚矣!使下愚之人涉耐罪之獄(3),吏令以大辟之罪(4),必冤而怨邪,将服而自咎也(5)?使宰我愚,則與涉耐罪之人同志(6)。

    使宰我賢,知孔子責人(7),幾微自改矣。

    明文以識之(8),流言以過之(9),以其言示端而己自改(10)。

    自改不在言之輕重,在宰予能更與否(11)。

     【注釋】 (1)四科:參見8·3注(22)。

    序在四科之列:指宰予被列入言語科。

     (2)引文參見《論語·泰伯》。

     (3)涉:牽連。

    這裡是犯的意思。

    耐:通“耏(n4i耐)”。

    古代刑罰的一種。

    漢時是把犯人鬓角胡須剃掉以服勞役。

    這在當時屬輕刑。

    獄:罪案。

     (4)大辟:死刑。

     (5)将:順,從。

    咎:責備。

     (6)志:心意。

    這裡是想法的意思。

     (7)人:根據文意,疑“之”字之誤。

     (8)識:懂得。

     (9)過:責備。

     (10)端:頭緒,苗頭。

     (11)更:改變,改過。

     【譯文】 請問:白天睡覺的過錯,是小缺點;朽木和糞土,是腐敗毀壞得不能再恢複的東西,是大罪惡。

    用指責大罪惡的話來責備小過錯,怎麼能服人呢?假使宰予本性不好,像朽木糞土一樣,就不該入到孔子的門下,排在四科之列;假使他本性是好的,而孔子厭惡他,也太厭惡得過分了。

    “對人的不仁行為,痛恨得過分,就會出亂子。

    ”孔子痛恨宰予,可以說過分了!即使是一個很蠢的人犯了輕罪,而司法官吏下令處死他,他一定會感到冤枉、怨恨,怎肯服罪而自責呢?即使宰予很愚蠢,那跟犯輕罪的人想法相同。

    假使宰予賢明,知道孔子責備他,隻要稍微暗示就會自己改正。

    或是用明白的話使他知道,或是傳話責備他,隻要用話給點啟示他本人就會自覺改正。

    自覺改正不在話輕話重,而在宰予能改不能改。

     【原文】 28·17《春秋》之義(1),采毫毛之善(2),貶纖介之惡(3)。

    褒毫毛以巨大,以巨大貶纖介,觀《春秋》之義,肯是之乎?不是,則宰予不受;不受,則孔子之言棄矣。

    聖人之言與文相副(4),言出于口,文立于策,俱發于心,其實一也。

    孔子作《春秋》,不貶小以大,其非宰予也,以大惡細,文語相違,服人如何? 【注釋】 (1)義:意思。

    這裡是原則的意思。

     (2)采:采取。

    這裡有稱贊、表揚的意思。

     (3)介:通“芥”,小草。

    參見《說苑·至公》。

     (4)副:符合。

     【譯文】 《春秋》的原則,是對細小的好事都要稱贊,對細微的壞事都要指責。

     現在是用分量很重的話來表揚毫毛大的好事,用分量極重的話來指責纖介小的過錯,按照《春秋》的原則,能認為這是對的嗎?要是不對,那麼宰予就會不接受;不接受,那麼孔子的話就白費。

    聖人說的跟寫的應該互相一緻,話從口中說出,文章在簡策上寫着,都發自内心,實質是一樣的。

    孔子寫《春秋》,不用重話來指責小過,但他指責宰予時,卻用指責罪大惡極的話來指責小過,寫的與說的互相矛盾,怎麼能服人呢? 【原文】 28·18子曰:“始吾于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

    于予,予改是(1)。

    ”蓋起宰予晝寝,更知人之術也。

     【注釋】 (1)引文參見《論語·公冶長》。

     【譯文】 孔子說:“起初我對于人,是聽了他的話,就相信他做的事;今天我對于人,是聽了他的話,還要觀察他做的事。

    從宰予身上,我改變了原先對人的态度。

    ”這是孔子從宰予白天睡覺開始,改變了了解人的方法。

     【原文】 28·19問曰:人之晝寝,安足以毀行?毀行之人,晝夜不卧,安足以成善?以晝寝而觀人善惡,能得其實乎?案宰予在孔子之門,序于四科,列在賜上(1)。

    如性情怠,不可雕琢,何以緻此?使宰我以晝寝自緻此,才複過人遠矣!如未成就,自謂已足,不能自知,知不明耳,非行惡也。

    曉敕而已,無為改術也。

    如自知未足,倦極晝寝,是精神索也(2)。

    精神索至于死亡,豈徒寝哉! 【注釋】 (1)賜:指子貢。

    《論語·先進》:“言語:宰我,子貢。

    ”故王充如此說。

    (2)索:竭,盡。

     【譯文】 請問:人白天睡覺,怎麼能夠就敗壞品行呢?品行敗壞的人,白天晚上都不睡覺,怎麼又能夠成為好人呢?憑白天睡覺來觀察人的好壞,能符合他的實際情況嗎?據考查,宰予在孔子門徒中,在“四科”順序裡,列在子貢之上。

    如果性情懶惰,不能造就,怎麼能達到這地步呢?假使宰我由于白天睡覺能自然達到這地步,那麼他的才能更是遠遠超過其他人!如果他沒有成就,就自認為已經滿足了,不能自知,隻是沒有自知之明罷了,并不是品行惡劣。

    這樣,向他說明告誡就行了,用不着為此改變了解人的方法。

    如果是他自己知道不足,隻因疲倦到極點才在白天睡覺,這是由于精神耗盡的緣故。

    精神耗盡會導緻死亡,那豈隻是白天睡覺的問題呢! 【原文】 28·20且論人之法,取其行則棄其言,取其言則棄其行。

    今宰予雖無力行,有言語。

    用言,令行缺,有一概矣(1)。

    今孔子起宰予晝寝,聽其言,觀其行,言行相應,則謂之賢,是孔子備取人也。

    “毋求備于一人(2)”之義何所施? 【注釋】 (1)一概:一端,一方面。

     (2)引文參見《論語·微子》。

     【譯文】 況且評定人的方法,要是他行為可取就不必管他的言語,要是他的言語可取就不必管他的行為。

    如今宰予雖然沒有努力去行動,但有言語方面的成就。

    憑他言語的成就,即使行為有缺陷,也算有一方面長處。

    現在孔子從宰予白天睡覺這事開始,不僅要聽人說的,還要看人做的,要說的與做的互相一緻,才認為是賢人,這是孔子求全責備選擇人。

    那麼周公“對人不要求全責備”的道理又運用到哪兒去了呢? 【原文】 28·21子張問(1):“令尹子文三仕為令尹(2),無喜色;三已之(3),無愠色(4)。

    舊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

    何如?”子曰:“忠矣!”曰:“仁矣乎?”曰:“未知(5),焉得仁(6)?”子文曾舉楚子玉代己位而伐宋(7),以百乘敗而喪其衆(8),不知如此,安得為仁? 【注釋】 (1)子張(公元前503年~?):姓颛孫,名師。

    春秋時陳國人。

    孔子學生。

     (2)令尹:官名。

    春秋、戰國時楚國設置。

    為楚王之下的最高執政官,掌軍政大權。

    子文:姓鬥,名谷於菟(g^uw&t*構烏圖)。

    春秋時楚國人,楚大夫。

    為官清廉,忠于職守。

     (3)已:罷免。

     (4)愠(y)n運):含怒。

     (5)知:通“智”。

     (6)仁:“仁”是孔子哲學的中心,“智”是“仁”的核心,所以孔子認為不智不能為仁,要恭、寬、信、敏、惠于天下才能為仁。

    以上事參見《論語·公冶長》。

     (7)子玉:姓成,名得臣,字子玉。

    春秋時楚國人。

    楚成王時伐陳有功,子文推薦他做令尹。

    公元前632年,他帶兵伐宋,在城濮附近跟晉軍交戰,兵敗自殺。

     (8)參見《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譯文】 子張問孔子:“令尹子文多次做楚國的令尹,沒有高興的樣子;多次被罷官,也沒有怨恨的樣子。

    每次交接時,總要把自己原來做令尹時的政務,都告訴給新的令尹。

    這人怎麼樣?”孔子說:“忠臣!”子張又問:“算得上仁嗎?”孔子說:“沒有智,怎麼算得上仁呢?”這是指子文曾舉薦楚子玉接替自己的職位去讨伐宋國,結果用一百輛戰車的兵力被打敗,而且喪了他的全部人馬,不智到這種地步,怎麼算得上是仁呢? 【原文】 28·22問曰:子文舉子玉,不知人也。

    智與仁,不相幹也。

    有不知之性(1),何防為仁之行?五常之道,仁、義、禮、智、信也。

    五者各别,不相須而成(2),故有智人,有仁人者,有禮人,有義人者。

    人有信者未必智,智者未必仁,仁者未必禮,禮者未必義。

    子文智蔽于子玉(3),其仁何毀?謂仁,焉得不可?且忠者,厚也。

    厚人,仁矣。

    孔子曰:“觀過,斯知仁矣(4)。

    ”子文有仁之實矣(5)。

    孔子謂忠非仁,是謂父母非二親,配匹非夫婦也。

     【注釋】 (1)性:本性。

    這裡是缺陷、缺點的意思。

     (2)須:等待。

    這裡是依賴、依靠的意思。

    成:完成,具備。

     (3)蔽:蒙蔽。

    這裡是有所不足的意思。

     (4)引文參見《論語·裡仁》。

     (5)子文有仁之實:王充認為子文能推薦子玉為令尹,為人厚道,實際上已做到了“仁”。

     【譯文】 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