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增篇第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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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26·12書說:“孔子不能容于世(1),周流遊說七十餘國(2),未嘗得安(3)。
”夫言周流不遇(4),可也;言幹七十國(5),增之也。
【注釋】 (1)容:容納。
這裡是被任用的意思。
(2)流:遊。
(3)以上事參見《史記·孔子世家》、《淮南子·泰族訓》。
(4)遇:遭遇。
這裡指受賞識和重用。
(5)幹:求取。
這裡指追求官祿。
【譯文】 書上說:“孔子不能被世人任用,就周遊七十多國進行遊說,還未曾得到安身。
說孔子周遊得不到賞識和重用,是可能的;說他去七十國追求官祿,是誇大。
【原文】 26·13案《論語》之篇、諸子之書(1),孔子自衛反魯(2),在陳絕糧(3),削迹于衛(4),忘味于齊(5),伐樹于宋(6),并費與頓牟(7),至不能十國。
傳言七十國,非其實也,或時幹十數國也。
七十之說,文書傳之、因言幹七十國矣。
【注釋】 (1)諸子之書:指春秋戰國時期各個學派的書。
(2)反:同“返”。
參見《論語·子罕》。
(3)在陳絕糧:參見1·3注(2)。
(4)削迹于衛:參見5·6注(4)。
(5)忘味于齊:孔子到齊國,因為聽到演奏舜時的《韶》樂而三月忘掉了吃肉。
參見《論語·述而》。
(6)伐樹于宋:孔子周遊列國路過宋國,在大樹下和他的弟子一起演習周禮,聽說宋國大臣桓魋(tu0頹)要殺他,便慌忙逃走。
大樹後來還是被桓魋砍掉了。
參見《莊子·讓王》。
(7)并:合并:這裡是加上的意思。
費(b@閉):春秋時魯國的城邑,在今山東省魚台西南費亭。
公元前502年,季氏家臣公山弗擾占據費邑,叛變季氏,曾召孔子去做官,孔子想去。
頓牟:即中牟,春秋時晉國的城邑,在今河南省鶴壁市西。
劉盼遂說:“頓牟即中牟之異稱。
晉人中、頓互混,語音則然。
”公元前490年,範氏家臣佛肸(b@x9畢西)占據中牟,抗拒趙簡子,曾召孔子去做官,孔子想去。
這二件事《論語·陽貨》上的記載是“子欲往”,并沒有說他一定要去或去了。
又未見其他書籍有記載,故疑王充另有所本,或記錯了。
【譯文】 察看《論語》和各家學派的書,孔子從衛國返回魯國,途中在陳國斷了糧食,在衛國被鏟除車迹,在齊國忘記了肉味,在宋國因習禮大樹被砍,再加上到費城和頓牟城去做官,到過的地方不超過十個國家。
傳說到過七十國,不是事實。
或許孔子為求取官祿到過十多個國家,至于到過七十國的說法,是書籍上的記載,因而說他為求取官祿到過七十國。
【原文】 26·14《論語》曰(1):“孔子問公叔文子于公明賈曰(2):‘信乎(3),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4)?’公明賈對曰:‘以告者過也。
夫子時然後言(5),人不厭其言也;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也;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也。
’子曰:‘豈其然乎?豈其然乎?’”夫公叔文子實時言、時笑、義取(6),人傳說稱之;言其不言、不笑、不取也,俗言競增之也。
【注釋】 (1)《論語》:指《論語·憲問》。
(2)公叔文子:姓公叔,名拔。
(《左傳》作“發”)。
春秋時衛獻公之孫。
曾做衛國大夫。
“文”是他死後的谥号。
公明賈:姓公明,名賈。
公叔文子的使臣。
(3)信:言語真實。
(4)夫子:古代對男子的尊稱。
這裡指公叔文子。
(5)時:适時。
(6)時:章錄楊校宋本作“樂”,可從。
上有“樂然後笑”,可證。
【譯文】 《論語·憲問》說:“孔子向公明賈問公叔文子說:‘真的,他不說話、不笑、不要财物嗎?’公明賈回答說:‘這是由于告訴你的人把事情講過頭了。
他是該說的時候才說,人們不讨厭他說話;有了高興的事然後才笑,人們不讨厭他笑;合乎禮義之後才接受财物,人們不厭惡他接受财物。
’孔子說:‘難道他是這樣嗎?難道他真是這樣嗎?’”公叔文子确實是該說才說,、有高興事才笑、合乎禮義才接受财物,人們傳說稱贊他;至于說他不說話、不笑、不要财物、那是庸人說的竟然把事情過分誇張了。
【原文】 26·15書言:“秦缪公伐鄭(1),過晉不假途,晉襄公率羌戎要擊于崤塞之下(2),匹馬隻輪無反者(3)。
” 【注釋】 (1)秦缪公:參見7·5注(5)。
鄭:春秋時鄭國,在今河南省新鄭縣一帶。
秦缪公伐鄭:秦缪公聽信蔔偃及杞子的話,于公元前627年派孟明、西乞、白乙率軍攻鄭,因鄭有準備,秦軍滅滑國而回。
(2)晉襄公:名歡,晉文公之子。
晉國君主。
公元前627~前621年在位。
羌:《左傳·僖公三十三年》作“姜”,可從。
姜戎:我國古代西北民族之一。
原在瓜州(今甘肅省敦煌以西),後逐漸東遷。
周襄王時,為秦所迫,遷到晉南,歸屬于晉。
要(y1o腰)擊:中途攔截。
崤(y2o搖):山名,即崤山。
在河南省西部。
分東西兩崤,延伸黃河、洛河之間。
主峰幹山在河南省靈寶縣東南。
塞:邊界險要的地方;這裡指山口。
崤塞:崤山的一個山口,在今河南省三門峽市東。
(3)輪:車輪。
這裡指代戰車。
反:同“返”。
以上事參見《公羊傳·僖公三十三年》。
【譯文】 書上說:“秦缪公讨伐鄭國,經過晉國不借路,被晉襄公率領姜戎軍隊中途在崤塞之下攔截,一匹馬,一輛戰車都沒有回去的。
” 【原文】 26·16時秦遣三大夫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皆得複還(1)。
夫三大夫複還,車馬必有歸者,文言“匹馬隻輪無反者”,增其實也。
【注釋】 (1)孟明視:春秋時秦國大将。
名視,字孟明。
秦穆公三十三年(公元前627年)奉命與西乞術、白乙丙率師襲鄭,回師經崤,被晉所襲,兵敗被俘,被釋後仍受重用。
再度率師伐晉,又敗。
後整頓内部,終于戰勝晉軍。
西乞術:春秋時秦大将。
姓西乞,名術。
蹇叔之子。
白乙丙:春秋時秦大将。
姓白乙,名丙。
蹇叔之子。
【譯文】 當時秦派遣的三位大夫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都又被放回去。
三位大夫又被放回去車馬一定有跟着回去的,文章說一匹馬一輛車都沒有返回的,是誇大事實。
【原文】 26·17書稱:齊之孟嘗(1),魏之信陵(2),趙之平原(3),楚之春申君(4),待士下客,招會四方,各三千人。
欲言下士之至,趨之者衆也,夫言士多,可也;言其三千,增之也。
【注釋】 (1)孟嘗:指齊國的孟嘗君田文。
參見1·6注(5)。
(2)信陵:指魏國的信陵君無忌。
參見16·17注(1)。
(3)平原:指趙國的平原君。
平原君(?~公元前251年),即戰國時趙國貴族趙勝。
趙惠文王之弟,封于東武城(今山東省武城縣西北),号平原君。
任趙相,有食客數千人。
公元前259年秦軍圍困趙都邯鄲(今屬河北省),他組織力量堅守三年之久。
後得魏、楚援救,擊敗秦軍。
(4)春申君(?~公元前238年):即戰國時楚國貴族黃歇。
楚考烈王,任為令尹,封淮北地十二縣。
後改封于吳(今江蘇省蘇州市),号春申君。
門下有食客三千。
曾派兵救趙攻秦,後又滅魯。
考烈王死後,在内證中被殺。
【譯文】 書上稱贊:齊國的孟嘗君,魏國的信陵君,趙國的平原君,楚國的春申君,能謙恭地款待下面的門客,于是招引會聚了四面八方來的士,各得三千人。
這是想說他們謙恭地待士到極點,投奔他們的人們多。
說投奔的士很多,是可能的;要說各得三千人,則是誇張。
【原文】 26·18四君雖好士,士至雖衆,不過各千餘人,書則言三行矣。
夫言衆必言千數,言少則言無一,世俗之情,言事之失也。
【譯文】 四位君子雖然喜歡士,士來的即使很多,不會超過各一千多人,書上卻說三千人。
說多一定說以千數,說少則說一個也沒有,這是社會上一般人的情況,是叙述事情的錯誤。
【原文】 26·19傳記言:“高子羔之喪親(1),泣血,三年未嘗見齒,君子以為難(2)。
”難為故也。
夫不以為非實,而以為難,君子之言誤矣。
高子泣血,殆必有之。
何則?荊和獻寶于楚(3),楚刖其足(4),痛寶不進,己情不達(5),泣涕,涕盡因續以血(6)。
今高子痛親哀極,涕竭,血随而出,實也。
而雲“三年未嘗見齒”;是增之也。
【注釋】 (1)高子羔:名柴,字子羔。
春秋時人。
孔子的學生,性仁孝。
(2)以上事參見《禮記·檀弓上》。
(3)荊和:即卞和。
春秋時楚國人。
據《韓非子·和氏》記載,在山中覓得玉璞,先後獻給楚厲王和楚武王。
但厲王、武王和大臣都不能識寶,認為是石頭,以欺君之罪砍去卞和雙腳。
楚文王即位,他抱璞哭于荊山下,王使人雕琢其璞,果得寶玉,稱為“和氏之壁”。
(4)刖(yu8月):古代砍掉腳的酷刑。
(5)達:表達。
這裡是被人理解的意思。
(6)因:随着。
以上事參見《韓非子·和氏》。
【譯文】 傳書記載說:“高子羔死了親人,眼睛哭出了血,守孝三年沒有露過牙齒,君子認為難能可貴。
”這是因為很難做到的緣故。
不認為它不是事實,而認為難能可貴,是君子的言論有錯誤。
高子眼睛哭出血,大概一定有這事。
為什麼呢?荊和進獻寶玉給楚王,楚王砍掉了他的雙腳,他痛惜寶玉不被接受,自己的心情不被理解,痛哭流涕,眼淚流盡了接着繼續流血出來。
如今高子悲痛親人哀傷到了極點,淚水流完了,血随着流出來,是事實。
但是說他“三年沒有露過牙齒”,這是誇大。
【原文】 26·20言未嘗見齒,欲言其不言、不笑也。
孝子喪親不笑,可也,安得不言?言,安得不見齒?孔子曰:“言不文(1)。
”或時不言,傳則言其不見齒
”夫言周流不遇(4),可也;言幹七十國(5),增之也。
【注釋】 (1)容:容納。
這裡是被任用的意思。
(2)流:遊。
(3)以上事參見《史記·孔子世家》、《淮南子·泰族訓》。
(4)遇:遭遇。
這裡指受賞識和重用。
(5)幹:求取。
這裡指追求官祿。
【譯文】 書上說:“孔子不能被世人任用,就周遊七十多國進行遊說,還未曾得到安身。
說孔子周遊得不到賞識和重用,是可能的;說他去七十國追求官祿,是誇大。
【原文】 26·13案《論語》之篇、諸子之書(1),孔子自衛反魯(2),在陳絕糧(3),削迹于衛(4),忘味于齊(5),伐樹于宋(6),并費與頓牟(7),至不能十國。
傳言七十國,非其實也,或時幹十數國也。
七十之說,文書傳之、因言幹七十國矣。
【注釋】 (1)諸子之書:指春秋戰國時期各個學派的書。
(2)反:同“返”。
參見《論語·子罕》。
(3)在陳絕糧:參見1·3注(2)。
(4)削迹于衛:參見5·6注(4)。
(5)忘味于齊:孔子到齊國,因為聽到演奏舜時的《韶》樂而三月忘掉了吃肉。
參見《論語·述而》。
(6)伐樹于宋:孔子周遊列國路過宋國,在大樹下和他的弟子一起演習周禮,聽說宋國大臣桓魋(tu0頹)要殺他,便慌忙逃走。
大樹後來還是被桓魋砍掉了。
參見《莊子·讓王》。
(7)并:合并:這裡是加上的意思。
費(b@閉):春秋時魯國的城邑,在今山東省魚台西南費亭。
公元前502年,季氏家臣公山弗擾占據費邑,叛變季氏,曾召孔子去做官,孔子想去。
頓牟:即中牟,春秋時晉國的城邑,在今河南省鶴壁市西。
劉盼遂說:“頓牟即中牟之異稱。
晉人中、頓互混,語音則然。
”公元前490年,範氏家臣佛肸(b@x9畢西)占據中牟,抗拒趙簡子,曾召孔子去做官,孔子想去。
這二件事《論語·陽貨》上的記載是“子欲往”,并沒有說他一定要去或去了。
又未見其他書籍有記載,故疑王充另有所本,或記錯了。
【譯文】 察看《論語》和各家學派的書,孔子從衛國返回魯國,途中在陳國斷了糧食,在衛國被鏟除車迹,在齊國忘記了肉味,在宋國因習禮大樹被砍,再加上到費城和頓牟城去做官,到過的地方不超過十個國家。
傳說到過七十國,不是事實。
或許孔子為求取官祿到過十多個國家,至于到過七十國的說法,是書籍上的記載,因而說他為求取官祿到過七十國。
【原文】 26·14《論語》曰(1):“孔子問公叔文子于公明賈曰(2):‘信乎(3),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4)?’公明賈對曰:‘以告者過也。
夫子時然後言(5),人不厭其言也;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也;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也。
’子曰:‘豈其然乎?豈其然乎?’”夫公叔文子實時言、時笑、義取(6),人傳說稱之;言其不言、不笑、不取也,俗言競增之也。
【注釋】 (1)《論語》:指《論語·憲問》。
(2)公叔文子:姓公叔,名拔。
(《左傳》作“發”)。
春秋時衛獻公之孫。
曾做衛國大夫。
“文”是他死後的谥号。
公明賈:姓公明,名賈。
公叔文子的使臣。
(3)信:言語真實。
(4)夫子:古代對男子的尊稱。
這裡指公叔文子。
(5)時:适時。
(6)時:章錄楊校宋本作“樂”,可從。
上有“樂然後笑”,可證。
【譯文】 《論語·憲問》說:“孔子向公明賈問公叔文子說:‘真的,他不說話、不笑、不要财物嗎?’公明賈回答說:‘這是由于告訴你的人把事情講過頭了。
他是該說的時候才說,人們不讨厭他說話;有了高興的事然後才笑,人們不讨厭他笑;合乎禮義之後才接受财物,人們不厭惡他接受财物。
’孔子說:‘難道他是這樣嗎?難道他真是這樣嗎?’”公叔文子确實是該說才說,、有高興事才笑、合乎禮義才接受财物,人們傳說稱贊他;至于說他不說話、不笑、不要财物、那是庸人說的竟然把事情過分誇張了。
【原文】 26·15書言:“秦缪公伐鄭(1),過晉不假途,晉襄公率羌戎要擊于崤塞之下(2),匹馬隻輪無反者(3)。
” 【注釋】 (1)秦缪公:參見7·5注(5)。
鄭:春秋時鄭國,在今河南省新鄭縣一帶。
秦缪公伐鄭:秦缪公聽信蔔偃及杞子的話,于公元前627年派孟明、西乞、白乙率軍攻鄭,因鄭有準備,秦軍滅滑國而回。
(2)晉襄公:名歡,晉文公之子。
晉國君主。
公元前627~前621年在位。
羌:《左傳·僖公三十三年》作“姜”,可從。
姜戎:我國古代西北民族之一。
原在瓜州(今甘肅省敦煌以西),後逐漸東遷。
周襄王時,為秦所迫,遷到晉南,歸屬于晉。
要(y1o腰)擊:中途攔截。
崤(y2o搖):山名,即崤山。
在河南省西部。
分東西兩崤,延伸黃河、洛河之間。
主峰幹山在河南省靈寶縣東南。
塞:邊界險要的地方;這裡指山口。
崤塞:崤山的一個山口,在今河南省三門峽市東。
(3)輪:車輪。
這裡指代戰車。
反:同“返”。
以上事參見《公羊傳·僖公三十三年》。
【譯文】 書上說:“秦缪公讨伐鄭國,經過晉國不借路,被晉襄公率領姜戎軍隊中途在崤塞之下攔截,一匹馬,一輛戰車都沒有回去的。
” 【原文】 26·16時秦遣三大夫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皆得複還(1)。
夫三大夫複還,車馬必有歸者,文言“匹馬隻輪無反者”,增其實也。
【注釋】 (1)孟明視:春秋時秦國大将。
名視,字孟明。
秦穆公三十三年(公元前627年)奉命與西乞術、白乙丙率師襲鄭,回師經崤,被晉所襲,兵敗被俘,被釋後仍受重用。
再度率師伐晉,又敗。
後整頓内部,終于戰勝晉軍。
西乞術:春秋時秦大将。
姓西乞,名術。
蹇叔之子。
白乙丙:春秋時秦大将。
姓白乙,名丙。
蹇叔之子。
【譯文】 當時秦派遣的三位大夫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都又被放回去。
三位大夫又被放回去車馬一定有跟着回去的,文章說一匹馬一輛車都沒有返回的,是誇大事實。
【原文】 26·17書稱:齊之孟嘗(1),魏之信陵(2),趙之平原(3),楚之春申君(4),待士下客,招會四方,各三千人。
欲言下士之至,趨之者衆也,夫言士多,可也;言其三千,增之也。
【注釋】 (1)孟嘗:指齊國的孟嘗君田文。
參見1·6注(5)。
(2)信陵:指魏國的信陵君無忌。
參見16·17注(1)。
(3)平原:指趙國的平原君。
平原君(?~公元前251年),即戰國時趙國貴族趙勝。
趙惠文王之弟,封于東武城(今山東省武城縣西北),号平原君。
任趙相,有食客數千人。
公元前259年秦軍圍困趙都邯鄲(今屬河北省),他組織力量堅守三年之久。
後得魏、楚援救,擊敗秦軍。
(4)春申君(?~公元前238年):即戰國時楚國貴族黃歇。
楚考烈王,任為令尹,封淮北地十二縣。
後改封于吳(今江蘇省蘇州市),号春申君。
門下有食客三千。
曾派兵救趙攻秦,後又滅魯。
考烈王死後,在内證中被殺。
【譯文】 書上稱贊:齊國的孟嘗君,魏國的信陵君,趙國的平原君,楚國的春申君,能謙恭地款待下面的門客,于是招引會聚了四面八方來的士,各得三千人。
這是想說他們謙恭地待士到極點,投奔他們的人們多。
說投奔的士很多,是可能的;要說各得三千人,則是誇張。
【原文】 26·18四君雖好士,士至雖衆,不過各千餘人,書則言三行矣。
夫言衆必言千數,言少則言無一,世俗之情,言事之失也。
【譯文】 四位君子雖然喜歡士,士來的即使很多,不會超過各一千多人,書上卻說三千人。
說多一定說以千數,說少則說一個也沒有,這是社會上一般人的情況,是叙述事情的錯誤。
【原文】 26·19傳記言:“高子羔之喪親(1),泣血,三年未嘗見齒,君子以為難(2)。
”難為故也。
夫不以為非實,而以為難,君子之言誤矣。
高子泣血,殆必有之。
何則?荊和獻寶于楚(3),楚刖其足(4),痛寶不進,己情不達(5),泣涕,涕盡因續以血(6)。
今高子痛親哀極,涕竭,血随而出,實也。
而雲“三年未嘗見齒”;是增之也。
【注釋】 (1)高子羔:名柴,字子羔。
春秋時人。
孔子的學生,性仁孝。
(2)以上事參見《禮記·檀弓上》。
(3)荊和:即卞和。
春秋時楚國人。
據《韓非子·和氏》記載,在山中覓得玉璞,先後獻給楚厲王和楚武王。
但厲王、武王和大臣都不能識寶,認為是石頭,以欺君之罪砍去卞和雙腳。
楚文王即位,他抱璞哭于荊山下,王使人雕琢其璞,果得寶玉,稱為“和氏之壁”。
(4)刖(yu8月):古代砍掉腳的酷刑。
(5)達:表達。
這裡是被人理解的意思。
(6)因:随着。
以上事參見《韓非子·和氏》。
【譯文】 傳書記載說:“高子羔死了親人,眼睛哭出了血,守孝三年沒有露過牙齒,君子認為難能可貴。
”這是因為很難做到的緣故。
不認為它不是事實,而認為難能可貴,是君子的言論有錯誤。
高子眼睛哭出血,大概一定有這事。
為什麼呢?荊和進獻寶玉給楚王,楚王砍掉了他的雙腳,他痛惜寶玉不被接受,自己的心情不被理解,痛哭流涕,眼淚流盡了接着繼續流血出來。
如今高子悲痛親人哀傷到了極點,淚水流完了,血随着流出來,是事實。
但是說他“三年沒有露過牙齒”,這是誇大。
【原文】 26·20言未嘗見齒,欲言其不言、不笑也。
孝子喪親不笑,可也,安得不言?言,安得不見齒?孔子曰:“言不文(1)。
”或時不言,傳則言其不見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