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增篇第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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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不能取他人之頭着之于頸,奈何獨能先出其腹實,乃内哀公之肝?腹實出辄死,則手不能複把矣。
如先内哀公之肝,乃出其腹實,則文當言内哀公之肝,出其腹實。
今先言盡出其腹實,内哀公之肝,又言“盡”,增其實也。
【注釋】 (1)藏:同“髒”。
(2)氣:這裡王充指的是我國古代醫學上所說的人體中的“氣”。
(3)湊:會合,聚集。
【譯文】 人們用刀刃互相刺殺,刺中五髒就立即死去。
為什麼呢?因為五髒是氣的主宰,像頭是血脈集中的地方一樣。
頭一斷,手就不能再取别人的頭附着在自己的頸子上,怎麼唯獨能先掏出他肚子裡的東西,才放進懿公的肝呢?肚子裡的東西一掏出來人就會立即死去,那手就不能再拿住東西了。
如果是先放進懿公的肝,才掏出他肚子裡的東西,那麼文章上該說放進懿公的肝,再掏出他肚子裡的東西。
如今先說全部掏出他自己肚子裡的東西,才放進懿公的肝,而且還說是“全部”,這是在誇大事實。
【原文】 26·7儒書言:“楚熊渠子出,見寝石(1),以為伏虎,将弓射之,矢沒其衛(2)。
”或曰:“養由基見寝石,以為兕也(3),射之,矢飲羽(4)。
”或言:“李廣(5)”。
便是熊渠、養由基、李廣主名不審,無實也(6)。
或以為虎,或以為兕,兕、虎俱猛,一實也。
或言沒衛,或言飲羽,羽則衛,言不同耳。
要取以寝石似虎、兕(7),畏懼加精,射之入深也。
夫言以寝石為虎,射之矢入,可也;言其沒衛,增之也。
【注釋】 (1)寝石:卧石,橫躺着的石頭。
(2)衛:箭尾的羽毛。
參見《韓詩外傳》卷六。
(3)兕(s@四):雌性的犀牛。
(4)飲:隐沒,沒入。
羽:箭尾的羽毛。
參見《呂氏春秋·精通》。
(5)參見《史記·李将軍列傳》。
(6)實:遞修本作“害”,可從。
害:妨礙。
(7)要:總。
【譯文】 儒者的書上說:“楚國的熊渠子夜出,看見一塊橫着的石頭,以為是伏在地上的老虎,就用弓箭射它,箭射進去看不見箭尾的羽毛。
”有人說:“是養由基看見橫卧在地上的石頭,以為是頭犀牛,拿箭射它,箭射進去連箭尾的羽毛都看不見。
”有人說:“是李廣。
”即使熊渠、養由基、李廣誰是當事人的名字沒有弄清楚,也沒有關系,有人認為是老虎,有人認為是犀牛,犀牛、老虎同樣兇猛,實際上是一回事。
有人說“沒衛”,有人說“飲羽”,“羽”就是“衛”,方言不同罷了。
總之是想說明橫卧在地的石頭像老虎、像犀牛,由于害怕,倍加精力集中,所以箭射進石頭很深。
說以為橫在地上的石頭是老虎,所以把箭射進了石頭,是可能的;說連箭尾的羽毛都看不見,就太誇張了。
【原文】 26·8夫見似虎者,意以為是(1),張弓射之,盛精加意(2),則其見真虎與是無異。
射似虎之石,矢入沒衛,若射真虎之身,矢洞度乎(3)?石之質難射,肉易射也。
以射難沒衛言之,則其射易者,洞不疑矣。
善射者能射遠中微,不失毫厘,安能使弓弩更多力乎(4)?養由基從軍,射晉侯(5),中其目(6)。
夫以匹夫射萬乘之主(7),其加精倍力,必與射寝石等。
當中晉侯之目也,可複洞達于項乎(8)?如洞達于項,晉侯宜死。
【注釋】 (1)是:通“實”,真實,真的。
(2)盛精:精力旺盛。
這裡是精力集中的意思。
(3)洞度:穿過。
(4)弩(n(努):一種利用扳機射箭的弓。
(5)晉侯:指晉厲公,春秋時晉國君主,名壽曼。
公元前580~前573年在位。
厲公時,鄭背晉與楚結盟,厲公親自渡黃河襲鄭。
楚來救,兩軍交戰,晉将呂锜射中楚共王的眼睛,楚兵敗于鄢陵(今河南省鄢陵縣西北),晉軍于是威震諸侯。
(6)中其目:據《左傳·成公十六年》記載,公元前575年,晉楚鄢陵大戰,晉将呂锜射中楚共王的眼睛,接着,養由基射中呂锜的頸項,并沒有提到射中晉侯眼睛一事。
這裡,可能是王充另有所據,或是誤記。
(7)乘(sh8ng聖):古代稱一車四馬的戰車為一乘。
萬乘之主:古代以兵車的多少,來衡量國家的大小,這裡指大國的君主。
(8)項:頸的後部。
【譯文】 看見像老虎,心中就認為是真的,于是張弓射它,精力集中,加倍用心,那他們看見真老虎跟這情況沒有兩樣。
射像老虎的石頭,箭能射進去看不見箭尾的羽毛,要是射真老虎的身體,箭能穿過它嗎?石頭的質地箭很難射進去,而肉卻容易射進去。
以能射進難入的石頭而連箭尾的羽毛都看不見來說,那他射容易進的肉,射穿是毫無疑問的。
擅長射箭的人能射中遠處微小的目标,不差毫厘,怎麼能使弓弩增加更多的力量呢?養由基參加軍隊打仗,用箭射晉侯,射中了他的眼睛。
以一個平常人用箭射大國的君主,他加倍集中精力,一定跟射橫着的石頭情況相同。
當他射中晉侯眼睛的時候,難道能夠再穿到頸後去嗎?如果能穿到頸後,晉侯就該死了。
【原文】 26·9車張十石之弩(1),恐不能入一寸(2),失摧為三(3),況以一人之力,引微弱之弓,雖加精誠(4),安能沒衛?人之精乃氣也,氣乃力也。
有水火之難,惶惑恐懼,舉徒器物,精誠至矣,素舉一石者倍舉二石。
然則見伏石射之,精誠倍故,不過入一寸,如何謂之沒衛乎?如有好用劍者,見寝石,懼而斫之,可複謂能斷石乎(5)?以勇夫空拳而暴虎者(6),卒然見寝石(7),以手椎之,能令石有迹乎?巧人之精與拙人等,古人之誠與今人同,使當今射工射禽獸于野,其欲得之,不餘精力乎(8)!及其中獸,不過數寸。
跌誤中石(9),不能内鋒(10),箭摧折矣。
夫如是,儒書之言楚熊渠子、養由基、李廣射寝石,矢沒衛飲羽者,皆增之也。
【注釋】 (1)石:古代重量單位,一百二十斤為一石。
(2)根據文意,疑“入”下奪一“石”字。
(3)失:遞修本作“矢”,可從。
摧:折斷。
(4)誠:誠心。
(5)可:難道。
(6)暴:動手搏擊。
(7)卒(c)猝):同“猝”。
(8)不餘:沒有剩餘,即是全部拿出來。
(9)跌:失誤。
(10)内:能“納”。
鋒:兵器銳利的部分。
這裡指箭頭。
【譯文】 用牛車拉開有十石力氣才能拉開的弩,恐怕不能射進石頭一寸,箭就會折成三段,何況是用一個人的力氣,拉開隻用微弱力氣就能拉開的弓,即使集中精力,加倍用心,怎麼能射進去看不見箭尾的羽毛呢?人的精力就是氣,氣就是力。
人碰上水火的災難,感到惶惑恐懼,擡東西搬東西,精力集中,加倍用心到極點,平常擡一塊石頭的也會加倍用力擡起二塊石頭來。
像這樣,那麼看見橫躺着的石頭用箭射它,精力、用心都比原來加倍,頂多不過射進去一寸,怎麼說看不見箭尾的羽毛呢?如果有喜歡用劍的人,看見橫躺着的石頭,由于害怕而砍它,難道又說他能夠砍斷石頭嗎?以力大能赤手空拳跟老虎搏鬥的人,突然看見橫躺着的石頭,用手捶它,能使石頭有痕迹嗎?善射的人集中精力與平常人一樣,古人加倍用心跟今人相同,讓現在能射箭的人在野外射禽獸,他們想獲得它,不是把全部力量都使出來了嗎!至于他們射中野獸,不過射進去幾寸。
要是由于差錯誤中石頭,就不可能把箭頭射進石頭裡去,而箭就會被折斷。
像這樣,儒者的書上說楚國的熊渠子、養由基、李廣射橫躺着的石頭,箭射進看不見箭尾的羽毛,都是誇大。
【原文】 26·10儒書稱魯般、墨子之巧(1),刻木為鸢(2),飛之三日而不集(3)。
夫言其以木為鸢飛之,可也;言其三日不集,增之也。
【注釋】 (1)魯般:姓公輸,名般。
又稱魯班。
我國古代著名建築工匠。
因是春秋時魯國人,所以叫魯般。
般與班同音,故又稱魯班。
曾創造攻城的雲梯、磨粉的石磨和木工工具。
因而以前被建築工匠尊為“祖師”。
(2)鸢(yu1n冤):老鷹。
(3)集:停止。
這裡是落下的意思。
以上事參見《淮南子·齊俗訓》。
【譯文】 儒者的書上稱贊魯般和墨子技藝高超,用木頭雕刻成老鷹,飛了三天不會落下來。
說他們用木頭做成老鷹會飛,是可能的;說它飛了三天不下來,就是誇大。
【原文】 26.11夫刻木為鸢,以象鸢形,安能飛而不集乎?既能飛翔,安能至于三日?如審有機關(1),一飛遂翔,不可複下,則當言遂飛,不當言三日。
猶世傳言曰:“魯般巧,亡其母也。
”言巧工為母作木車馬、木人禦者(2),機關備具,載母其上,一驅不還,遂失其母。
如木鸢機關備具,與木車馬等,則遂飛不集。
機關為須臾間(3),不能遠過三日,則木車等亦宜三日止于道路,無為徑去以失其母(4)。
二者必失實者矣。
【注釋】 (1)機關:指能活動運轉的器械。
(2)巧工:指魯般。
禦者:車夫。
(3)為:作為,起作用。
須臾(y*餘):片刻。
(4)為:這裡是“能”“會”的意思。
徑:直往。
【譯文】 用木頭雕刻成老鷹,就因為僅僅像老鷹的樣子,怎麼能飛上天就不下來了呢、既然會飛翔,怎麼能達到三天之久呢?如果真有機關,飛上天就一直翺翔,不會再落下來,那麼該說終于能一直翺翔,不該說三天不落下來。
像社會上流傳的話說:“魯般技藝高超,丢失了他的母親。
”這是說巧工魯般為他母親做木車馬、木車夫,機關完全齊備,那上面坐着他母親,車一跑就不回來了,魯般終于失去了他母親。
如果木老鷹機關完備,跟木車馬一樣,那麼就會飛上天不下來。
實際上,機關隻能在很短時間内起作用,不會超過三天,那麼木車馬一樣也該三天内在路上停下來,不會一去不回因此而丢失魯般的母親。
看來這二件事一定都不符合真實情況。
【
如先内哀公之肝,乃出其腹實,則文當言内哀公之肝,出其腹實。
今先言盡出其腹實,内哀公之肝,又言“盡”,增其實也。
【注釋】 (1)藏:同“髒”。
(2)氣:這裡王充指的是我國古代醫學上所說的人體中的“氣”。
(3)湊:會合,聚集。
【譯文】 人們用刀刃互相刺殺,刺中五髒就立即死去。
為什麼呢?因為五髒是氣的主宰,像頭是血脈集中的地方一樣。
頭一斷,手就不能再取别人的頭附着在自己的頸子上,怎麼唯獨能先掏出他肚子裡的東西,才放進懿公的肝呢?肚子裡的東西一掏出來人就會立即死去,那手就不能再拿住東西了。
如果是先放進懿公的肝,才掏出他肚子裡的東西,那麼文章上該說放進懿公的肝,再掏出他肚子裡的東西。
如今先說全部掏出他自己肚子裡的東西,才放進懿公的肝,而且還說是“全部”,這是在誇大事實。
【原文】 26·7儒書言:“楚熊渠子出,見寝石(1),以為伏虎,将弓射之,矢沒其衛(2)。
”或曰:“養由基見寝石,以為兕也(3),射之,矢飲羽(4)。
”或言:“李廣(5)”。
便是熊渠、養由基、李廣主名不審,無實也(6)。
或以為虎,或以為兕,兕、虎俱猛,一實也。
或言沒衛,或言飲羽,羽則衛,言不同耳。
要取以寝石似虎、兕(7),畏懼加精,射之入深也。
夫言以寝石為虎,射之矢入,可也;言其沒衛,增之也。
【注釋】 (1)寝石:卧石,橫躺着的石頭。
(2)衛:箭尾的羽毛。
參見《韓詩外傳》卷六。
(3)兕(s@四):雌性的犀牛。
(4)飲:隐沒,沒入。
羽:箭尾的羽毛。
參見《呂氏春秋·精通》。
(5)參見《史記·李将軍列傳》。
(6)實:遞修本作“害”,可從。
害:妨礙。
(7)要:總。
【譯文】 儒者的書上說:“楚國的熊渠子夜出,看見一塊橫着的石頭,以為是伏在地上的老虎,就用弓箭射它,箭射進去看不見箭尾的羽毛。
”有人說:“是養由基看見橫卧在地上的石頭,以為是頭犀牛,拿箭射它,箭射進去連箭尾的羽毛都看不見。
”有人說:“是李廣。
”即使熊渠、養由基、李廣誰是當事人的名字沒有弄清楚,也沒有關系,有人認為是老虎,有人認為是犀牛,犀牛、老虎同樣兇猛,實際上是一回事。
有人說“沒衛”,有人說“飲羽”,“羽”就是“衛”,方言不同罷了。
總之是想說明橫卧在地的石頭像老虎、像犀牛,由于害怕,倍加精力集中,所以箭射進石頭很深。
說以為橫在地上的石頭是老虎,所以把箭射進了石頭,是可能的;說連箭尾的羽毛都看不見,就太誇張了。
【原文】 26·8夫見似虎者,意以為是(1),張弓射之,盛精加意(2),則其見真虎與是無異。
射似虎之石,矢入沒衛,若射真虎之身,矢洞度乎(3)?石之質難射,肉易射也。
以射難沒衛言之,則其射易者,洞不疑矣。
善射者能射遠中微,不失毫厘,安能使弓弩更多力乎(4)?養由基從軍,射晉侯(5),中其目(6)。
夫以匹夫射萬乘之主(7),其加精倍力,必與射寝石等。
當中晉侯之目也,可複洞達于項乎(8)?如洞達于項,晉侯宜死。
【注釋】 (1)是:通“實”,真實,真的。
(2)盛精:精力旺盛。
這裡是精力集中的意思。
(3)洞度:穿過。
(4)弩(n(努):一種利用扳機射箭的弓。
(5)晉侯:指晉厲公,春秋時晉國君主,名壽曼。
公元前580~前573年在位。
厲公時,鄭背晉與楚結盟,厲公親自渡黃河襲鄭。
楚來救,兩軍交戰,晉将呂锜射中楚共王的眼睛,楚兵敗于鄢陵(今河南省鄢陵縣西北),晉軍于是威震諸侯。
(6)中其目:據《左傳·成公十六年》記載,公元前575年,晉楚鄢陵大戰,晉将呂锜射中楚共王的眼睛,接着,養由基射中呂锜的頸項,并沒有提到射中晉侯眼睛一事。
這裡,可能是王充另有所據,或是誤記。
(7)乘(sh8ng聖):古代稱一車四馬的戰車為一乘。
萬乘之主:古代以兵車的多少,來衡量國家的大小,這裡指大國的君主。
(8)項:頸的後部。
【譯文】 看見像老虎,心中就認為是真的,于是張弓射它,精力集中,加倍用心,那他們看見真老虎跟這情況沒有兩樣。
射像老虎的石頭,箭能射進去看不見箭尾的羽毛,要是射真老虎的身體,箭能穿過它嗎?石頭的質地箭很難射進去,而肉卻容易射進去。
以能射進難入的石頭而連箭尾的羽毛都看不見來說,那他射容易進的肉,射穿是毫無疑問的。
擅長射箭的人能射中遠處微小的目标,不差毫厘,怎麼能使弓弩增加更多的力量呢?養由基參加軍隊打仗,用箭射晉侯,射中了他的眼睛。
以一個平常人用箭射大國的君主,他加倍集中精力,一定跟射橫着的石頭情況相同。
當他射中晉侯眼睛的時候,難道能夠再穿到頸後去嗎?如果能穿到頸後,晉侯就該死了。
【原文】 26·9車張十石之弩(1),恐不能入一寸(2),失摧為三(3),況以一人之力,引微弱之弓,雖加精誠(4),安能沒衛?人之精乃氣也,氣乃力也。
有水火之難,惶惑恐懼,舉徒器物,精誠至矣,素舉一石者倍舉二石。
然則見伏石射之,精誠倍故,不過入一寸,如何謂之沒衛乎?如有好用劍者,見寝石,懼而斫之,可複謂能斷石乎(5)?以勇夫空拳而暴虎者(6),卒然見寝石(7),以手椎之,能令石有迹乎?巧人之精與拙人等,古人之誠與今人同,使當今射工射禽獸于野,其欲得之,不餘精力乎(8)!及其中獸,不過數寸。
跌誤中石(9),不能内鋒(10),箭摧折矣。
夫如是,儒書之言楚熊渠子、養由基、李廣射寝石,矢沒衛飲羽者,皆增之也。
【注釋】 (1)石:古代重量單位,一百二十斤為一石。
(2)根據文意,疑“入”下奪一“石”字。
(3)失:遞修本作“矢”,可從。
摧:折斷。
(4)誠:誠心。
(5)可:難道。
(6)暴:動手搏擊。
(7)卒(c)猝):同“猝”。
(8)不餘:沒有剩餘,即是全部拿出來。
(9)跌:失誤。
(10)内:能“納”。
鋒:兵器銳利的部分。
這裡指箭頭。
【譯文】 用牛車拉開有十石力氣才能拉開的弩,恐怕不能射進石頭一寸,箭就會折成三段,何況是用一個人的力氣,拉開隻用微弱力氣就能拉開的弓,即使集中精力,加倍用心,怎麼能射進去看不見箭尾的羽毛呢?人的精力就是氣,氣就是力。
人碰上水火的災難,感到惶惑恐懼,擡東西搬東西,精力集中,加倍用心到極點,平常擡一塊石頭的也會加倍用力擡起二塊石頭來。
像這樣,那麼看見橫躺着的石頭用箭射它,精力、用心都比原來加倍,頂多不過射進去一寸,怎麼說看不見箭尾的羽毛呢?如果有喜歡用劍的人,看見橫躺着的石頭,由于害怕而砍它,難道又說他能夠砍斷石頭嗎?以力大能赤手空拳跟老虎搏鬥的人,突然看見橫躺着的石頭,用手捶它,能使石頭有痕迹嗎?善射的人集中精力與平常人一樣,古人加倍用心跟今人相同,讓現在能射箭的人在野外射禽獸,他們想獲得它,不是把全部力量都使出來了嗎!至于他們射中野獸,不過射進去幾寸。
要是由于差錯誤中石頭,就不可能把箭頭射進石頭裡去,而箭就會被折斷。
像這樣,儒者的書上說楚國的熊渠子、養由基、李廣射橫躺着的石頭,箭射進看不見箭尾的羽毛,都是誇大。
【原文】 26·10儒書稱魯般、墨子之巧(1),刻木為鸢(2),飛之三日而不集(3)。
夫言其以木為鸢飛之,可也;言其三日不集,增之也。
【注釋】 (1)魯般:姓公輸,名般。
又稱魯班。
我國古代著名建築工匠。
因是春秋時魯國人,所以叫魯般。
般與班同音,故又稱魯班。
曾創造攻城的雲梯、磨粉的石磨和木工工具。
因而以前被建築工匠尊為“祖師”。
(2)鸢(yu1n冤):老鷹。
(3)集:停止。
這裡是落下的意思。
以上事參見《淮南子·齊俗訓》。
【譯文】 儒者的書上稱贊魯般和墨子技藝高超,用木頭雕刻成老鷹,飛了三天不會落下來。
說他們用木頭做成老鷹會飛,是可能的;說它飛了三天不下來,就是誇大。
【原文】 26.11夫刻木為鸢,以象鸢形,安能飛而不集乎?既能飛翔,安能至于三日?如審有機關(1),一飛遂翔,不可複下,則當言遂飛,不當言三日。
猶世傳言曰:“魯般巧,亡其母也。
”言巧工為母作木車馬、木人禦者(2),機關備具,載母其上,一驅不還,遂失其母。
如木鸢機關備具,與木車馬等,則遂飛不集。
機關為須臾間(3),不能遠過三日,則木車等亦宜三日止于道路,無為徑去以失其母(4)。
二者必失實者矣。
【注釋】 (1)機關:指能活動運轉的器械。
(2)巧工:指魯般。
禦者:車夫。
(3)為:作為,起作用。
須臾(y*餘):片刻。
(4)為:這裡是“能”“會”的意思。
徑:直往。
【譯文】 用木頭雕刻成老鷹,就因為僅僅像老鷹的樣子,怎麼能飛上天就不下來了呢、既然會飛翔,怎麼能達到三天之久呢?如果真有機關,飛上天就一直翺翔,不會再落下來,那麼該說終于能一直翺翔,不該說三天不落下來。
像社會上流傳的話說:“魯般技藝高超,丢失了他的母親。
”這是說巧工魯般為他母親做木車馬、木車夫,機關完全齊備,那上面坐着他母親,車一跑就不回來了,魯般終于失去了他母親。
如果木老鷹機關完備,跟木車馬一樣,那麼就會飛上天不下來。
實際上,機關隻能在很短時間内起作用,不會超過三天,那麼木車馬一樣也該三天内在路上停下來,不會一去不回因此而丢失魯般的母親。
看來這二件事一定都不符合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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