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虛篇第二四
關燈
小
中
大
的大鳥。
壤蟲:指地上的小蟲。
(32)咫(h!隻):八寸。
尺:十寸。
咫尺:形容距離很近。
(33)以上事參見《淮南子·道應訓》。
(34)此四字與上下文不貫通,故疑是衍文。
【譯文】 儒者的書上說:盧敖在北方邊遠地區遊曆,經過最北邊,進入玄阙,到了蒙谷山上,看見一個人,凹眼睛高鼻子,雁長頸鷹凸肩,上身肥胖下身瘦削,飄飄然正迎風而舞。
反臉看見盧敖,慌忙放下手臂,逃到豎石後邊。
盧敖才看見他,正像龜樣弓着背在吃蛤蜊。
于是就跟他講話:“您是僅僅把我當作抛棄人間,離開親友,才遍遊天地四方之外的人,而瞧不起我罷。
”我從小就遊曆,到老不改變,不松懈,走遍了各處邊遠的地方,隻有最北邊還沒有看過。
今天終于在這裡見到了先生,大概先生能跟我做個朋友吧?“那個人突然大笑說:“嘻!你是中原地方的人,不該遠遊到這裡。
這裡還是日月照耀,布滿群星,春夏秋冬交替出現,陰氣陽氣産生的地方。
這比那些叫不出名字的地方來,就像孤秃的小山一樣。
像我,南到無邊無際的曠野遊玩,北在無聲無息的地方休息,西走遍了幽深渺茫的地方,而東穿過大地到了太陽升起的地方。
這些地方沒有比地更低的,也沒有比天更高的,聽也聽不見,而一看就眼花;這些地方外表上還有形狀,至于有形狀以外無形狀的地方,一躍就能千萬裡,我還未能到過那樣的地方。
今天你遊曆剛到這裡,就說遊遍了,豈不差得太遠了嗎!這樣,你就留下來。
我跟汗漫在九重天上有個約會,不能久留。
”那個人擡臂一縱身,就進了雲中。
盧敖擡頭看他,已經不見了,這才停止前進。
但他心中不愉快,感到惆怅像丢了什麼,說:“我比先生,就像黃鹄與小蟲,整天走就沒有超過咫尺,而自己卻認為走得遠,難道不可悲嗎!” 【原文】 24·11唯龍無翼者,升則乘雲。
盧敖言若士者有翼,言乃可信。
今不言有翼,何以升雲?且凡能輕舉入雲中者,飲食與人殊之故也。
龍食與蛇異,故其舉措與蛇不同。
聞為道者服金玉之精,食紫芝之英(1),食精身輕,故能神仙。
若士者食合蜊之肉,與庸民同食,無精輕之驗,安能縱體而升天?聞食氣者不食物,食物者不食氣。
若士者食物如不食氣(2),則不能輕舉矣。
【注釋】 (1)芝:靈芝。
英:花。
(2)如:而。
【譯文】 會飛的動物中隻有龍沒有翅膀,要飛升就乘雲。
盧敖說那個人有翅膀,他的話才可信。
如今不說有翅滂,怎麼能飛升到雲裡呢?況且凡是能夠輕輕一躍進入雲中的,都是因為吃的東西跟人不同的緣故。
龍吃的跟蛇不一樣,所以龍的舉動與蛇不相同。
聽說修道的吞服純的金玉,吃紫靈芝的花,吃精美的東西身體會輕捷,所以能成神仙。
那個人吃蛤蜊的肉,跟一般人是同樣的食物,沒有吃得精美身體輕捷的證明,怎麼能一縱身體就升天呢?聽說以氣為食的不吃東西,吃東西的不以氣為食。
那個人吃東西而不以氣為食,那麼就不會輕輕一躍進入雲中。
【原文】 24·12或時盧敖學道求仙,遊乎北海,離衆遠去,無得道之效,慚于鄉裡,負于論議(1),自知以必然之事見責于世(2),則作誇誕之語(3),雲見一士。
其意以為,有求,仙之未得(4),期數未至也(5)。
淮南王劉安坐反而死(6),天下并聞,當時并見,儒書尚有言其得道仙去、雞犬升天者;況盧敖一人之身,獨行絕迹之地,空造幽冥之語乎?是與河東蒲坂項曼都之語無以異也(7)。
【注釋】 (1)負:這裡有羞恥的意思。
(2)見:被。
(3)作:這裡是捏造的意思。
(4)有求:仙之未得:疑系“有仙,求之未得”之誤倒。
後文有“其意欲言道可學得,亦審有仙人”與此同意,可證。
(5)期數:這裡指命中注定該成仙的期限。
(6)坐:因犯某罪。
(7)河東:郡名。
治所在安邑(今山西省夏縣西北)。
轄境相當今山西省沁水以西,霍山以南地區。
蒲坂:古縣名。
在今山西省永濟縣西蒲州鎮。
項曼都:人名。
【譯文】 或許是盧敖學道求仙,到北方邊遠地區遊曆,由于離開大家遠行,沒有得道的效果在鄉親面前感到慚愧,在議論面前感到羞恥,自己知道會因這事被世人指責,就捏造荒唐的話,說見到了一個人。
他的意思認為,是有仙人的,自己求仙未能實現,是因為“期數”還沒有到。
淮南王劉安因犯謀反罪而死,天下人都知道,當時的人都看見的,儒者的書上尚且有說他得道成仙升天而去、雞犬也跟随升天的;何況盧敖隻身一人,走到沒有人迹的地方,而憑空捏造出一些神秘莫測的話呢?這跟河東郡蒲坂鎮項曼都的說法沒有兩樣。
【原文】 24·13曼都好道學仙,委家亡去(1),三年而返。
家問其狀,曼都曰:“去時不能自知,忽見若卧形(2),有仙人數人(3),将我上天(4),離月數裡而止。
見月上下幽冥,幽冥不知東西。
居月之旁,其寒凄怆。
口饑欲食,仙人辄飲我以流霞一杯(5)。
每飲一杯,數月不饑。
不知去幾何年月,不知以何為過,忽然若卧,複下至此(6)。
”河東号之曰“斥仙(7)”。
實論者聞之,乃知不然。
【注釋】 (1)亡:出外。
(2)見:疑衍文。
後文有“忽然若卧”,可證。
卧:這裡是睡覺的意思。
(3)有仙人數人:《太平禦覽》卷三四引《論衡》文作“有數仙人”,可從。
(4)将:送。
(5)流霞:神話傳說中的仙酒名。
(6)以上參見《抱樸子·祛惑》。
(7)斥仙:被貶斥的仙人。
【譯文】 項曼都喜歡學道求仙,棄家出走,三年才回來,家裡人問他離家後的情況,曼都說:“離開家的時候連自己也不知道,忽然像睡着一樣,有幾個仙人把我送上了天,到離月亮幾裡遠就停下來。
看見月亮四周幽深渺茫,幽深渺茫得使人不知道是東是西。
住在月亮旁邊,那兒寒冷凄涼。
口餓得想吃東西,仙人就拿一杯“流霞”給我喝。
每喝一杯,幾個月不會餓。
不知道離開了多少年月,也不知道因為犯了什麼過錯,忽然像睡着一樣,又被降到這裡。
”這樣河東郡的人就稱他叫“斥仙”。
尊重事實的人聽了這些,就知道不真實。
【原文】 24·14夫曼都能上天矣,何為不仙?已三年矣,何故複還?夫人去民間,升皇天之上,精氣形體,有變于故者矣(1)。
萬物變化,無複還者。
複育化為蟬(2),羽翼既成,不能複化為複育。
能升之物,皆有羽翼,升而複降,羽翼如故。
見曼都之身有羽翼乎,言乃可信;身無羽翼,言虛妄也。
虛則與盧敖同一實也。
或時聞曼都好道(3),默委家去,周章遠方(4),終無所得,力倦望極(5),默複歸家,慚愧無言,則言上天。
其意欲言,道可學得,審有仙人,己殆有過,故成而複斥,升而複降。
【注釋】 (1)故:本來。
(2)複育:蟬的幼蟲。
(3)聞:疑是衍文。
上文有“或時盧敖好道求仙”與本句例同,可證。
(4)周章:周遊流覽。
(5)力:體力。
望極:絕望。
【譯文】 既然曼都能上天,為什麼不成仙呢?已經三年了,為什麼又回來呢?人離開人間,飛升到皇天上,精氣與形體,本來就會有變化。
萬物變化,沒有再還原的。
複育變化成蟬,翅膀完全長成,就不能再變成複育了。
會飛的動物,都有翅膀,升上去又降下來,翅膀仍然像原來一樣。
要看見曼都身上長有翅膀,他的話才能相信;身上沒有翅膀,他的話就是假的。
虛假的程度跟盧敖是同一種情況。
也許曼都喜歡道術,悄悄地棄家出走,周遊遠方,終于沒有得到什麼,但身體疲乏感到絕望,悄悄地又回到家裡,慚愧得無話可說,就隻好說自己已經上過天。
他的意思想說,道是能學到的,确實有仙人,自己恐怕有過錯,所以成仙之後又被貶斥,升天了又被降到人間。
【原文】 24·15儒書言:齊王疾痟(1),使人之宋迎文摯(2)。
文摯至,視王之疾,謂太子曰:“王之疾,必可已也(3)。
雖然,王之疾已,則必殺摯也。
”太子曰:“何故?”文摯對曰:“非怒王,疾不可治也。
王怒,則摯必死。
”太子頓首強請曰(4):“苟已王之疾,臣與臣之母以死争之于王,必幸臣之母(5)。
願先生之勿患也。
”文摯曰:“諾,請以死為王(6)。
”與太子期,将往不至者三,齊王固已怒矣。
文摯至,不解屦登床履衣(7),問王之疾。
王怒而不與言。
文摯因出辭以重王怒(8)。
王叱而起,疾乃遂已。
王大怒不悅,将生烹文摯。
太子與王後急争之而不能得,果以鼎生烹文摯。
爨之三日三夜(9),顔色不變。
文摯曰:“誠欲殺我,則胡不覆之,以絕陰陽之氣?”王使覆之,文摯乃死(10)。
夫文摯,道人也,入水不濡,入火不焦,故在鼎三日三夜,顔色不變。
此虛言也。
【注釋】 (1)齊王:這裡指齊湣(m!n敏)王。
齊湣王(?~公元前284年),一作齊闵王、齊愍王。
戰國時齊國君主。
田氏,名地(一作遂)。
約公元前301~前284年在位。
使齊國曾一度強盛,與秦昭王并稱東西帝。
後五國聯合攻齊,兵敗,出走到莒(今山東省莒縣),不久被殺。
疾痟(xi1o肖):害頭疼病。
(2)文摯:一個所謂得道的人。
(3)已:這裡作治好講。
(4)頓首:叩頭,磕頭。
強(qi3ng搶):盡力,努力。
(5)必幸臣之母:文義不明。
《呂氏春秋·至忠》作:“王必幸臣與臣之母”,可從。
幸:寵幸。
這裡是答應要求的意思。
(6)請:願。
為:治病。
(7)屦(j)具):麻、葛等制成的單底鞋。
履衣:文義不明。
《呂氏春秋·至忠》作“履王衣”,可從。
履:踩,踏。
(8)出辭:口出言詞,說話。
(9)爨(cu4n竄):燒火煮東西。
(10)以上事參見《呂氏春秋·至忠》。
【譯文】 儒者的書上說:齊湣王得了頭疼病,派人去宋國接文摯。
文摯來了,察看了齊王的病之後,對太子說:“王的病,肯定可以治好。
雖然這樣,王的病治好了,但他肯定要殺我。
”太子問:“為什麼呢?”文摯回答說:“要是不激怒齊王,他的病就不能治好。
齊王被激怒,那麼我必死無疑。
”太子磕頭竭力懇請說:“如果治好了父王的病,我跟我母親将以死向父王力争。
父王一定會答應我跟我母親的請求。
請先生不用害怕。
”文摯說:“好,我願冒死給王治病。
”于是跟太子約定日期去給齊王治病,但是三次說好要去都沒有去,齊王本來已被激怒。
文摯來了,不解鞋就上床踩着齊王的衣服,問齊王的病。
齊王心裡生氣不跟他說話。
文摯便說重話使王發怒。
齊王高聲大罵翻身而起,病于是就好了。
但是齊王仍然大發皮氣不高興,要活活地把文摯煮死。
太子和王後趕忙為他懇求卻得不到齊王的允許,果真用鼎活活地煮文摯。
燒火煮了他三天三夜,他顔色一點不變。
文摯說:“實在想殺我,那為什麼不蓋上蓋子,以斷絕陰氣和陽氣呢?”齊王讓人蓋上蓋子,文摯才被煮死。
文摯是得道的人,入水不會被沾濕,進火不會被燒焦,所以在鼎裡三天三夜,顔色一點不改變。
這是虛假的說法。
【原文】 24·16夫文摯而烹三日三夜(1),顔色不變,為一覆之故,絕氣而死,非得道之驗也。
諸生息之物(2),氣絕則死。
死之物(3),烹之辄爛。
緻生息之物密器之中(4),覆蓋其口,漆塗其隙,中外氣隔,息不得洩(5),有頃死也(6)。
如置湯镬之中(7),亦辄爛矣。
何則?體同氣均,禀性于天,共一類也。
文摯不息乎,與金石同,入湯不爛,是也;令文摯息乎(8),烹之不死,非也。
令文摯言,言則以聲,聲以呼吸,呼吸之動,因血氣之發(9)。
血氣之發,附于骨肉。
骨肉之物,烹之辄死。
今言烹之不死,一虛也。
既能烹煮不死,此真人也(10),與金石同。
金石雖覆蓋,與不覆蓋者無以異也。
今言文摯覆之則死,二虛也。
置人寒水之中,無湯火之熱,鼻中口内不通于外(11),斯須之頃(12),氣絕而死矣。
寒水沉人,尚不得生,況在沸湯之中,有猛火之烈乎!言其入湯不死,三虛也。
人沒水中,口不見于外(13),言音不揚。
烹文摯之時,身必沒于鼎中。
沒則口不見,口不見則言不揚。
文摯之言,四虛也。
烹辄死之人,三日三夜顔色不變,癡愚之人,尚知怪之。
使齊王無知,太子群臣宜見其奇。
奇怪文摯,則請出尊寵敬事,從之問道(14)。
今言三日三夜,無臣子請出之言,五虛也。
此或時聞文摯實烹(15),烹而
壤蟲:指地上的小蟲。
(32)咫(h!隻):八寸。
尺:十寸。
咫尺:形容距離很近。
(33)以上事參見《淮南子·道應訓》。
(34)此四字與上下文不貫通,故疑是衍文。
【譯文】 儒者的書上說:盧敖在北方邊遠地區遊曆,經過最北邊,進入玄阙,到了蒙谷山上,看見一個人,凹眼睛高鼻子,雁長頸鷹凸肩,上身肥胖下身瘦削,飄飄然正迎風而舞。
反臉看見盧敖,慌忙放下手臂,逃到豎石後邊。
盧敖才看見他,正像龜樣弓着背在吃蛤蜊。
于是就跟他講話:“您是僅僅把我當作抛棄人間,離開親友,才遍遊天地四方之外的人,而瞧不起我罷。
”我從小就遊曆,到老不改變,不松懈,走遍了各處邊遠的地方,隻有最北邊還沒有看過。
今天終于在這裡見到了先生,大概先生能跟我做個朋友吧?“那個人突然大笑說:“嘻!你是中原地方的人,不該遠遊到這裡。
這裡還是日月照耀,布滿群星,春夏秋冬交替出現,陰氣陽氣産生的地方。
這比那些叫不出名字的地方來,就像孤秃的小山一樣。
像我,南到無邊無際的曠野遊玩,北在無聲無息的地方休息,西走遍了幽深渺茫的地方,而東穿過大地到了太陽升起的地方。
這些地方沒有比地更低的,也沒有比天更高的,聽也聽不見,而一看就眼花;這些地方外表上還有形狀,至于有形狀以外無形狀的地方,一躍就能千萬裡,我還未能到過那樣的地方。
今天你遊曆剛到這裡,就說遊遍了,豈不差得太遠了嗎!這樣,你就留下來。
我跟汗漫在九重天上有個約會,不能久留。
”那個人擡臂一縱身,就進了雲中。
盧敖擡頭看他,已經不見了,這才停止前進。
但他心中不愉快,感到惆怅像丢了什麼,說:“我比先生,就像黃鹄與小蟲,整天走就沒有超過咫尺,而自己卻認為走得遠,難道不可悲嗎!” 【原文】 24·11唯龍無翼者,升則乘雲。
盧敖言若士者有翼,言乃可信。
今不言有翼,何以升雲?且凡能輕舉入雲中者,飲食與人殊之故也。
龍食與蛇異,故其舉措與蛇不同。
聞為道者服金玉之精,食紫芝之英(1),食精身輕,故能神仙。
若士者食合蜊之肉,與庸民同食,無精輕之驗,安能縱體而升天?聞食氣者不食物,食物者不食氣。
若士者食物如不食氣(2),則不能輕舉矣。
【注釋】 (1)芝:靈芝。
英:花。
(2)如:而。
【譯文】 會飛的動物中隻有龍沒有翅膀,要飛升就乘雲。
盧敖說那個人有翅膀,他的話才可信。
如今不說有翅滂,怎麼能飛升到雲裡呢?況且凡是能夠輕輕一躍進入雲中的,都是因為吃的東西跟人不同的緣故。
龍吃的跟蛇不一樣,所以龍的舉動與蛇不相同。
聽說修道的吞服純的金玉,吃紫靈芝的花,吃精美的東西身體會輕捷,所以能成神仙。
那個人吃蛤蜊的肉,跟一般人是同樣的食物,沒有吃得精美身體輕捷的證明,怎麼能一縱身體就升天呢?聽說以氣為食的不吃東西,吃東西的不以氣為食。
那個人吃東西而不以氣為食,那麼就不會輕輕一躍進入雲中。
【原文】 24·12或時盧敖學道求仙,遊乎北海,離衆遠去,無得道之效,慚于鄉裡,負于論議(1),自知以必然之事見責于世(2),則作誇誕之語(3),雲見一士。
其意以為,有求,仙之未得(4),期數未至也(5)。
淮南王劉安坐反而死(6),天下并聞,當時并見,儒書尚有言其得道仙去、雞犬升天者;況盧敖一人之身,獨行絕迹之地,空造幽冥之語乎?是與河東蒲坂項曼都之語無以異也(7)。
【注釋】 (1)負:這裡有羞恥的意思。
(2)見:被。
(3)作:這裡是捏造的意思。
(4)有求:仙之未得:疑系“有仙,求之未得”之誤倒。
後文有“其意欲言道可學得,亦審有仙人”與此同意,可證。
(5)期數:這裡指命中注定該成仙的期限。
(6)坐:因犯某罪。
(7)河東:郡名。
治所在安邑(今山西省夏縣西北)。
轄境相當今山西省沁水以西,霍山以南地區。
蒲坂:古縣名。
在今山西省永濟縣西蒲州鎮。
項曼都:人名。
【譯文】 或許是盧敖學道求仙,到北方邊遠地區遊曆,由于離開大家遠行,沒有得道的效果在鄉親面前感到慚愧,在議論面前感到羞恥,自己知道會因這事被世人指責,就捏造荒唐的話,說見到了一個人。
他的意思認為,是有仙人的,自己求仙未能實現,是因為“期數”還沒有到。
淮南王劉安因犯謀反罪而死,天下人都知道,當時的人都看見的,儒者的書上尚且有說他得道成仙升天而去、雞犬也跟随升天的;何況盧敖隻身一人,走到沒有人迹的地方,而憑空捏造出一些神秘莫測的話呢?這跟河東郡蒲坂鎮項曼都的說法沒有兩樣。
【原文】 24·13曼都好道學仙,委家亡去(1),三年而返。
家問其狀,曼都曰:“去時不能自知,忽見若卧形(2),有仙人數人(3),将我上天(4),離月數裡而止。
見月上下幽冥,幽冥不知東西。
居月之旁,其寒凄怆。
口饑欲食,仙人辄飲我以流霞一杯(5)。
每飲一杯,數月不饑。
不知去幾何年月,不知以何為過,忽然若卧,複下至此(6)。
”河東号之曰“斥仙(7)”。
實論者聞之,乃知不然。
【注釋】 (1)亡:出外。
(2)見:疑衍文。
後文有“忽然若卧”,可證。
卧:這裡是睡覺的意思。
(3)有仙人數人:《太平禦覽》卷三四引《論衡》文作“有數仙人”,可從。
(4)将:送。
(5)流霞:神話傳說中的仙酒名。
(6)以上參見《抱樸子·祛惑》。
(7)斥仙:被貶斥的仙人。
【譯文】 項曼都喜歡學道求仙,棄家出走,三年才回來,家裡人問他離家後的情況,曼都說:“離開家的時候連自己也不知道,忽然像睡着一樣,有幾個仙人把我送上了天,到離月亮幾裡遠就停下來。
看見月亮四周幽深渺茫,幽深渺茫得使人不知道是東是西。
住在月亮旁邊,那兒寒冷凄涼。
口餓得想吃東西,仙人就拿一杯“流霞”給我喝。
每喝一杯,幾個月不會餓。
不知道離開了多少年月,也不知道因為犯了什麼過錯,忽然像睡着一樣,又被降到這裡。
”這樣河東郡的人就稱他叫“斥仙”。
尊重事實的人聽了這些,就知道不真實。
【原文】 24·14夫曼都能上天矣,何為不仙?已三年矣,何故複還?夫人去民間,升皇天之上,精氣形體,有變于故者矣(1)。
萬物變化,無複還者。
複育化為蟬(2),羽翼既成,不能複化為複育。
能升之物,皆有羽翼,升而複降,羽翼如故。
見曼都之身有羽翼乎,言乃可信;身無羽翼,言虛妄也。
虛則與盧敖同一實也。
或時聞曼都好道(3),默委家去,周章遠方(4),終無所得,力倦望極(5),默複歸家,慚愧無言,則言上天。
其意欲言,道可學得,審有仙人,己殆有過,故成而複斥,升而複降。
【注釋】 (1)故:本來。
(2)複育:蟬的幼蟲。
(3)聞:疑是衍文。
上文有“或時盧敖好道求仙”與本句例同,可證。
(4)周章:周遊流覽。
(5)力:體力。
望極:絕望。
【譯文】 既然曼都能上天,為什麼不成仙呢?已經三年了,為什麼又回來呢?人離開人間,飛升到皇天上,精氣與形體,本來就會有變化。
萬物變化,沒有再還原的。
複育變化成蟬,翅膀完全長成,就不能再變成複育了。
會飛的動物,都有翅膀,升上去又降下來,翅膀仍然像原來一樣。
要看見曼都身上長有翅膀,他的話才能相信;身上沒有翅膀,他的話就是假的。
虛假的程度跟盧敖是同一種情況。
也許曼都喜歡道術,悄悄地棄家出走,周遊遠方,終于沒有得到什麼,但身體疲乏感到絕望,悄悄地又回到家裡,慚愧得無話可說,就隻好說自己已經上過天。
他的意思想說,道是能學到的,确實有仙人,自己恐怕有過錯,所以成仙之後又被貶斥,升天了又被降到人間。
【原文】 24·15儒書言:齊王疾痟(1),使人之宋迎文摯(2)。
文摯至,視王之疾,謂太子曰:“王之疾,必可已也(3)。
雖然,王之疾已,則必殺摯也。
”太子曰:“何故?”文摯對曰:“非怒王,疾不可治也。
王怒,則摯必死。
”太子頓首強請曰(4):“苟已王之疾,臣與臣之母以死争之于王,必幸臣之母(5)。
願先生之勿患也。
”文摯曰:“諾,請以死為王(6)。
”與太子期,将往不至者三,齊王固已怒矣。
文摯至,不解屦登床履衣(7),問王之疾。
王怒而不與言。
文摯因出辭以重王怒(8)。
王叱而起,疾乃遂已。
王大怒不悅,将生烹文摯。
太子與王後急争之而不能得,果以鼎生烹文摯。
爨之三日三夜(9),顔色不變。
文摯曰:“誠欲殺我,則胡不覆之,以絕陰陽之氣?”王使覆之,文摯乃死(10)。
夫文摯,道人也,入水不濡,入火不焦,故在鼎三日三夜,顔色不變。
此虛言也。
【注釋】 (1)齊王:這裡指齊湣(m!n敏)王。
齊湣王(?~公元前284年),一作齊闵王、齊愍王。
戰國時齊國君主。
田氏,名地(一作遂)。
約公元前301~前284年在位。
使齊國曾一度強盛,與秦昭王并稱東西帝。
後五國聯合攻齊,兵敗,出走到莒(今山東省莒縣),不久被殺。
疾痟(xi1o肖):害頭疼病。
(2)文摯:一個所謂得道的人。
(3)已:這裡作治好講。
(4)頓首:叩頭,磕頭。
強(qi3ng搶):盡力,努力。
(5)必幸臣之母:文義不明。
《呂氏春秋·至忠》作:“王必幸臣與臣之母”,可從。
幸:寵幸。
這裡是答應要求的意思。
(6)請:願。
為:治病。
(7)屦(j)具):麻、葛等制成的單底鞋。
履衣:文義不明。
《呂氏春秋·至忠》作“履王衣”,可從。
履:踩,踏。
(8)出辭:口出言詞,說話。
(9)爨(cu4n竄):燒火煮東西。
(10)以上事參見《呂氏春秋·至忠》。
【譯文】 儒者的書上說:齊湣王得了頭疼病,派人去宋國接文摯。
文摯來了,察看了齊王的病之後,對太子說:“王的病,肯定可以治好。
雖然這樣,王的病治好了,但他肯定要殺我。
”太子問:“為什麼呢?”文摯回答說:“要是不激怒齊王,他的病就不能治好。
齊王被激怒,那麼我必死無疑。
”太子磕頭竭力懇請說:“如果治好了父王的病,我跟我母親将以死向父王力争。
父王一定會答應我跟我母親的請求。
請先生不用害怕。
”文摯說:“好,我願冒死給王治病。
”于是跟太子約定日期去給齊王治病,但是三次說好要去都沒有去,齊王本來已被激怒。
文摯來了,不解鞋就上床踩着齊王的衣服,問齊王的病。
齊王心裡生氣不跟他說話。
文摯便說重話使王發怒。
齊王高聲大罵翻身而起,病于是就好了。
但是齊王仍然大發皮氣不高興,要活活地把文摯煮死。
太子和王後趕忙為他懇求卻得不到齊王的允許,果真用鼎活活地煮文摯。
燒火煮了他三天三夜,他顔色一點不變。
文摯說:“實在想殺我,那為什麼不蓋上蓋子,以斷絕陰氣和陽氣呢?”齊王讓人蓋上蓋子,文摯才被煮死。
文摯是得道的人,入水不會被沾濕,進火不會被燒焦,所以在鼎裡三天三夜,顔色一點不改變。
這是虛假的說法。
【原文】 24·16夫文摯而烹三日三夜(1),顔色不變,為一覆之故,絕氣而死,非得道之驗也。
諸生息之物(2),氣絕則死。
死之物(3),烹之辄爛。
緻生息之物密器之中(4),覆蓋其口,漆塗其隙,中外氣隔,息不得洩(5),有頃死也(6)。
如置湯镬之中(7),亦辄爛矣。
何則?體同氣均,禀性于天,共一類也。
文摯不息乎,與金石同,入湯不爛,是也;令文摯息乎(8),烹之不死,非也。
令文摯言,言則以聲,聲以呼吸,呼吸之動,因血氣之發(9)。
血氣之發,附于骨肉。
骨肉之物,烹之辄死。
今言烹之不死,一虛也。
既能烹煮不死,此真人也(10),與金石同。
金石雖覆蓋,與不覆蓋者無以異也。
今言文摯覆之則死,二虛也。
置人寒水之中,無湯火之熱,鼻中口内不通于外(11),斯須之頃(12),氣絕而死矣。
寒水沉人,尚不得生,況在沸湯之中,有猛火之烈乎!言其入湯不死,三虛也。
人沒水中,口不見于外(13),言音不揚。
烹文摯之時,身必沒于鼎中。
沒則口不見,口不見則言不揚。
文摯之言,四虛也。
烹辄死之人,三日三夜顔色不變,癡愚之人,尚知怪之。
使齊王無知,太子群臣宜見其奇。
奇怪文摯,則請出尊寵敬事,從之問道(14)。
今言三日三夜,無臣子請出之言,五虛也。
此或時聞文摯實烹(15),烹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