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虛篇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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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文作“雲雨與龍相應”,故疑“雲”後奪“雨與”二字。
(9)《昭明文選·七命》注引“堯時”下有“天下大和,百姓無事,有”九字,根據下文文意,可從。
(10)擊壤:相傳堯時的一種遊戲。
壤是類似鞋底狀的木闆。
遊戲時,把一塊壤放在地上,然後在三四十步外的地方,用另一塊木壤去投擲它,投中的算赢。
後用“擊壤”為歌頌太平盛世之典。
塗:通“途”,道路。
(11)意妄:疑是“妄意”之誤倒。
《韓非子·用人》雲:“雲規矩而妄意度,”可一證。
《莊子·胠箧》有“妄意室中之藏”,可二證。
【譯文】 傳書上又說:“因為伯益鑿井,龍飛升到高高厚厚的雲端,神隐居于昆侖山中。
”這是說鑿井有害,所以龍和神在作怪。
要說龍飛升到高高的厚厚的雲端,是事實。
但要說神隐居昆侖山中,又說因為鑿井的緣故,龍飛升神離開,那是假的。
鑿井有水喝,種田有飯吃,同是一種情況。
伯益鑿井,導緻變化,開始有種田的人,怎麼能說沒有改變呢?神農把木頭弄彎做成耒,教百姓種田鋤草,百姓才開始以五谷為糧食,五谷才開始播種。
改耕土成為田,鑿地成為井。
井出水能解渴,田産谷能救饑,這是天地鬼神想做的事,龍為什麼要躲入高高的厚厚的雲端去呢?神又為什麼蔽居昆侖山呢?其實,龍升入高高的厚厚的雲端,古今都有,并非始于伯益鑿井才升入雲端。
如今盛夏,雷雨的季節到了,龍多數要飛升雲裡。
雲雨與龍相互應和,龍駕雲雨而行,同類之物互相招緻,這并非是有意的行為。
堯的時候,天下很和睦,老百姓無事,有個五十歲的老人在路上玩擊壤的遊戲。
圍觀的人說:“偉大啊,堯的德政!”玩擊壤的人則說“我太陽升起就勞動,太陽下山才休息,鑿井來喝水,種田來吃飯,這裡邊堯出了什麼力呢?”可見,堯的時候已經有井了。
唐堯、虞舜的時候,養龍駕龍,龍常在朝廷。
夏朝末年政治衰敗,龍才隐藏起來。
并非伯益鑿井,龍才飛入高高的厚厚的雲端隐藏。
所說的神,是什麼神呢?各種各樣的神都是。
各種各樣的神為什麼要憎恨人鑿井呢?假使神跟人一樣,那也應該有喝水的欲望,有喝水的欲望。
卻要憎恨井而離開,這就不真實。
要是伯益不鑿井,龍就不會因為憎恨鑿井而蔽入雲端,神也不會因此而隐居昆侖,這是作傳書的人胡亂揣測,編造出來的。
【原文】 19·14傳書言:“梁山崩(1),壅河三日不流,晉君憂之(2)。
晉伯宗以辇者之言(3),令景公素缟而哭之(4),河水為之流通(5)。
”此虛言也。
夫山崩壅河,猶人之有癰腫(6),血脈不通也。
治癰腫者,可複以素服哭泣之聲治乎?堯之時,洪水滔天,懷山襄陵(7)。
帝堯籲嗟,博求賢者。
水變甚于河壅,堯憂深于景公,不聞以素缟哭泣之聲能厭勝之(8)。
堯無賢人若辇者之術乎?将洪水變大,不可以聲服除也?如素缟而哭,悔過自責也,堯、禹之治水以力役(9),不自責。
梁山,堯時山也;所壅之河,堯時河也。
山崩河壅,天雨水踴,二者之變無以殊也。
堯、禹治洪水以力役,辇者治壅河用自責,變同而治異,人鈞而應殊(10),殆非賢聖變複之實也。
凡變複之道,所以能相感動者,以物類也。
有寒則複之以溫,溫複解之以寒。
故以龍緻雨,以刑逐暑,皆緣五行之氣用相感勝之。
山崩壅河,素缟哭之,于道何意乎?此或時河壅之時,山初崩,土積聚,水未盛。
三日之後,水盛土散,稍壞沮矣(11)。
壞沮水流,竟注東去。
遭伯宗得辇者之言,因素缟而哭,哭之因流(12),流時謂之河變起此而複(13)。
其實非也。
何以驗之?使山恒自崩乎,素缟哭無益也。
使其天變應之,宜改政治。
素缟而哭,何政所改而天變複乎? 【注釋】 (1)梁山:指呂梁山。
在今山西省西部,黃河與汾河之間。
(2)晉君:指晉景公。
(3)伯宗:春秋時晉景公的大夫,賢而好直言。
辇(ni3n碾):古代一種用人拉挽的車子。
(4)缟(g3o搞):白絹。
素缟:喪服。
(5)引文參見《谷梁傳·成公五年》。
(6)癰(y#ng擁):一種毒瘡,屬急性化濃性疾病,多發于背部和頸部,瘡面有許多膿泡,非常疼痛。
(7)襄:水漲到高處。
以上參見《尚書·堯典》。
(8)厭:鎮壓妖邪。
(9)役:勞役,勞力。
(10)鈞:相同。
(11)沮(j(舉):毀壞,敗壞。
(12)因:于是,就。
(13)根據文意,疑“時”系“則”之誤。
【譯文】 傳書上說:“呂梁山崩塌,堵塞了黃河三天沒有流水,晉景公非常發愁。
晉伯宗聽從拉車人的話,叫晉景公穿着喪服哭泣,河水就會因此流通。
”這是假話。
山崩塌堵塞黃河,就像人生瘡長膿,血脈不通。
治毒瘡的人,難道可以又重複用穿喪服,通過哭泣的聲音來治病嗎?堯的時候,洪水滔天,包圍了高山,漫上了丘陵。
帝堯歎息,廣求賢能的人。
洪水成災比黃河堵塞更兇,堯為此發愁比晉景公厲害,但沒有聽見用穿喪服,通過哭泣聲的手段能制服洪水的。
這是因為堯的時候沒有賢能的人像拉車人那樣具有法術呢?還是洪水災害太大,不能用哭泣聲和穿喪服的辦法來消除它呢?如果穿着喪服哭泣是在悔過和責備自己,那麼堯和禹治水是用人力,而不靠責備自己。
呂梁山,是堯時的山;堵塞的黃河,是堯時的黃河。
山崩塌黃河堵塞,天下雨洪水猛漲,二者災害沒有區别。
堯和禹治理洪水用人力,拉車人治理黃河堵塞靠責備自己,災害一樣而治理辦法不同,同樣是人而對付水災的辦法卻不同,這大概不是聖賢消除災禍恢複正常狀态的實際情況。
但凡能消除災禍恢複正常狀态的道理,是因為能互相感動,是同類事物的緣故。
寒冷就用溫暖去消除它,溫暖就用寒冷去解除它。
所以用龍招緻下雨,用酷刑會帶來嚴寒趕走暑氣,這都是因為五行之氣需要相互感應,相互克制的緣故。
山崩塌堵塞黃河,就穿着喪服哭泣,在道理上是什麼意思呢?這事或許是黃河被堵塞的時候,山剛崩塌,泥土聚積,河水沒有興起。
三天以後,河水興起泥土失散,逐漸毀壞。
積土毀壞了河水開始流動,終于向東流去。
碰巧伯宗聽到拉車人的話,于是晉景公穿着喪服哭泣,一哭河水就流了。
河水流了,人們就說黃河的災害是由于哭泣才被消除并恢複正常狀态的。
事實并不是這樣。
用什麼來證明呢?假使山經常自然崩塌,穿着喪服哭泣也沒有用。
如果山崩是天應和人事的一種災變,那就應該改變政治才能消除。
穿着喪服哭泣,是什麼改革了政治而使天災消除并恢複正常的呢? 【原文】 19·15傳書言:“曾子之孝,與母同氣。
曾子出薪于野,有客至而欲去,曾母曰:‘願留,參方到。
’即以右手扼其左臂。
曾子左臂立痛,即馳至問母:‘臂何故痛?’母曰:‘今者客來欲去,吾扼臂以呼汝耳。
’蓋以至孝,與父母同氣,體有疾病,精神辄感。
”曰,此虛也。
夫“孝悌之至(1),通于神明(2)”。
乃謂德化至天地。
俗人緣此而說,言孝悌之至,精氣相動。
如曾母臂痛,曾子臂亦辄痛。
曾母病乎(3),曾子亦病(4)?曾母死,曾子辄死乎(5)?考事,曾母先死。
曾子不死矣,此精氣能小相動,不能大相感也。
世稱申喜夜聞其母歌(6)。
心動,開關問歌者為誰,果其母(7)。
蓋聞母聲,聲音相感,心悲意動,開關而問,蓋其實也。
今曾母在家,曾子在野,不聞号呼之聲,母小扼臂,安能動子?疑世人頌成(8),聞曾子之孝天下少雙,則為空生母扼臂之說也。
【注釋】 (1)孝:盡心奉養和順從父母。
悌(t@替):敬愛兄長。
(2)神明:天神和地神。
引文參見《孝經·感應》。
(3)乎:疑衍文。
遞修本“病”後無“乎”字,可一證。
下文“曾母死,曾子辄死乎?”句法一律,可二證。
(4)遞修本“病”後有“乎”字,根據文意,可從。
下文“曾母死,曾子辄死乎?”句法一律,可證。
又“亦辄痛”、“亦辄病”、“亦辄死”,語氣相同,故疑“亦”後脫一“辄”字。
(5)“辄”前疑奪一“亦”字。
理由見上注。
(6)申喜:春秋戰國之際楚國人。
(7)以上事參見《淮南子·說山訓》、《呂氏春秋·精通》。
(8)成:通:“誠”。
【譯文】 傳書上說:“由于曾子很孝順,所以能跟母親的氣相同。
曾子在野外去砍柴,有客人來找,見不在想走,曾母說:‘請留步,曾子馬上就到。
’立即用右手掐她自己的左臂。
曾子的左臂立刻感到疼痛,就飛跑到家問母親:‘我的左臂為什麼會疼痛?’母親說:‘現在有客人來訪想要回去,我掐臂叫你回來。
’就因為曾子非常孝順,所以跟他父母的氣相同,身體有疾病,精神上總是有感應。
”我認為這話是假的。
所謂“孝順父母,尊重兄長到極點,能與天神地神相通。
”是說德行可以感化天地。
一般人由此解釋說,孝順父母,尊重兄長到極點,人與人之間精氣就可以互相感動。
像曾母左臂痛,曾子的左臂也就跟着痛。
那曾母生病,曾子也跟着生病嗎?曾母死,曾子也跟着死嗎?考察事實,曾母先死,曾子沒有死,這樣說來,精氣隻能在小事上互相感動,而不能在大事上互相感應了。
世人聲稱申喜晚上能聽見他母親唱歌,心有所感動,開門問唱歌的人是誰,果真會是他的母親。
這大概是聽見他母親的聲音,聲音相互感應,心裡悲哀神情感動,開門而問,大約是事實。
如今曾母在家,曾子在野外,聽不見叫喊的聲音,母親稍微掐一下左臂,怎麼就能感動曾子呢?我懷疑是一般人為宣揚誠心,又聽說曾子孝順父母天下難找第二個,就為此憑空捏造了曾母掐臂的說法。
【原文】 19·16世稱南陽卓公為缑氏令(1),蝗不入界。
蓋以賢明至誠,災蟲不入其縣也。
此又虛也。
夫賢明至誠之化,通于同類,能相知心,然後慕服。
蝗蟲,閩虻之類也(2),何知何見而能知卓公之化?使賢者處深野之中,閩虻能不入其舍乎?閩虻不能避賢者之舍,蝗蟲何能不入卓公之縣?如謂蝗蟲變,與閩虻異,夫寒溫亦災變也,使一郡皆寒,賢者長一縣,一縣之界能獨溫乎?夫寒溫不能避賢者之縣,蝗蟲何能不入卓公之界?夫如是,蝗蟲适不入界,卓公賢名稱于世(3),世則謂之能卻蝗蟲矣。
何以驗之?夫蝗之集于野,非能普博盡蔽地也,往往積聚多少有處。
非所積之地,則盜跖所居;所少之野,則伯夷所處也。
集過有多少,則其過縣有留去矣。
多少不可以驗善惡,有無安可以明賢不肖也?蓋時蝗自過,不謂賢人界不入,明矣。
【注釋】 (1)南陽:郡名。
治所在宛縣(今河南省南陽市)。
漢時轄境相當于今河南省熊耳山以南葉縣、内鄉之間和湖北省大洪山以北應山縣、鄖(y*n雲)縣之間。
卓公:卓茂(?~公元28年),字子康。
西漢末年南陽郡宛縣人。
習《詩經》、《周禮》和曆算。
為人寬厚仁愛。
平帝時為密縣令。
善教化,教化大行,道不拾遺。
東漢光武帝時官至太傅,封褒德侯。
缑(g#u勾)氏:古縣名。
治所在今河南省偃師縣東南。
南陽卓公為缑氏縣令:《後漢書·卓茂傳》雲:“卓茂字子康,南陽宛人也。
遷密令”,故疑王充記述有誤,當為“南陽卓公為密縣令”。
《後漢·光武紀》雲:“以前密令卓茂為太傅”,可一證。
《水經注·洧水》有密縣“今縣城東門南側,有漢密令卓茂祠”,可二證。
密縣:古縣名。
漢置。
治所在今河南省密縣東南三十裡。
令:參見9·15注(3)。
(2)閩(w6n蚊):通“蚊”。
虻:昆蟲名。
形似蠅較大,雌性食血。
(3)根據文意,疑“名”後奪一“偶”字。
“偶稱于世”與上文“适不入界”語氣相同,可一證。
本書“偶”與“适”平列甚多,可二證。
【譯文】 社會上稱道南陽卓公做密縣縣令時,蝗蟲不飛入他的縣界。
這大概是因為他賢明得極誠心,害蟲不會進入他縣境的緣故。
這又不真實了。
賢明極誠心使卓公德化,與同類相通,能互相知心,然後對他仰慕,信服。
蝗蟲是蚊虻之類,它們何時知道何時看見而能夠曉得卓公德化?如果賢者住在茫茫荒野之中,蚊虻能不飛入他的房子裡嗎?蚊虻尚且不能避免飛進賢者的房舍,蝗蟲怎麼又能不飛入卓公的縣境呢?發果說蝗蟲是一種災變,跟蚊虻不同,那寒冷與溫暖也是一種災變,假使一郡都寒冷,賢者做一縣之長,一縣之内能單獨溫暖嗎?寒冷與溫暖不能避開賢者的縣,蝗蟲又怎麼能不飛入卓公的縣界呢?要麼是這樣,蝗蟲碰巧沒有飛入縣境,而卓公的賢名恰好在社會上被稱頌,于是世人就說他能使蝗蟲不入境。
拿什麼證明呢?蝗蟲在野外降落,不可能完全都把地遮蓋住,往往有的地方聚積得多些,有的少些。
它們沒有聚積的地方,隻有盜跖住的地方;聚積少的野外,隻有伯夷隐居的地方。
降落和飛過的蝗蟲有多有少,不可能把一個地方完全都遮蓋住。
蝗蟲聚集的地方有多有少,它們飛過的縣,有的停留,有的飛走。
其降落的多少不可能證明誰善誰惡,那麼有沒有降落怎麼能夠用來說明誰賢誰不賢呢?大概當時蝗蟲自己飛過,并不認為是賢人管理的縣界就不飛進去,這是很清楚的。
(9)《昭明文選·七命》注引“堯時”下有“天下大和,百姓無事,有”九字,根據下文文意,可從。
(10)擊壤:相傳堯時的一種遊戲。
壤是類似鞋底狀的木闆。
遊戲時,把一塊壤放在地上,然後在三四十步外的地方,用另一塊木壤去投擲它,投中的算赢。
後用“擊壤”為歌頌太平盛世之典。
塗:通“途”,道路。
(11)意妄:疑是“妄意”之誤倒。
《韓非子·用人》雲:“雲規矩而妄意度,”可一證。
《莊子·胠箧》有“妄意室中之藏”,可二證。
【譯文】 傳書上又說:“因為伯益鑿井,龍飛升到高高厚厚的雲端,神隐居于昆侖山中。
”這是說鑿井有害,所以龍和神在作怪。
要說龍飛升到高高的厚厚的雲端,是事實。
但要說神隐居昆侖山中,又說因為鑿井的緣故,龍飛升神離開,那是假的。
鑿井有水喝,種田有飯吃,同是一種情況。
伯益鑿井,導緻變化,開始有種田的人,怎麼能說沒有改變呢?神農把木頭弄彎做成耒,教百姓種田鋤草,百姓才開始以五谷為糧食,五谷才開始播種。
改耕土成為田,鑿地成為井。
井出水能解渴,田産谷能救饑,這是天地鬼神想做的事,龍為什麼要躲入高高的厚厚的雲端去呢?神又為什麼蔽居昆侖山呢?其實,龍升入高高的厚厚的雲端,古今都有,并非始于伯益鑿井才升入雲端。
如今盛夏,雷雨的季節到了,龍多數要飛升雲裡。
雲雨與龍相互應和,龍駕雲雨而行,同類之物互相招緻,這并非是有意的行為。
堯的時候,天下很和睦,老百姓無事,有個五十歲的老人在路上玩擊壤的遊戲。
圍觀的人說:“偉大啊,堯的德政!”玩擊壤的人則說“我太陽升起就勞動,太陽下山才休息,鑿井來喝水,種田來吃飯,這裡邊堯出了什麼力呢?”可見,堯的時候已經有井了。
唐堯、虞舜的時候,養龍駕龍,龍常在朝廷。
夏朝末年政治衰敗,龍才隐藏起來。
并非伯益鑿井,龍才飛入高高的厚厚的雲端隐藏。
所說的神,是什麼神呢?各種各樣的神都是。
各種各樣的神為什麼要憎恨人鑿井呢?假使神跟人一樣,那也應該有喝水的欲望,有喝水的欲望。
卻要憎恨井而離開,這就不真實。
要是伯益不鑿井,龍就不會因為憎恨鑿井而蔽入雲端,神也不會因此而隐居昆侖,這是作傳書的人胡亂揣測,編造出來的。
【原文】 19·14傳書言:“梁山崩(1),壅河三日不流,晉君憂之(2)。
晉伯宗以辇者之言(3),令景公素缟而哭之(4),河水為之流通(5)。
”此虛言也。
夫山崩壅河,猶人之有癰腫(6),血脈不通也。
治癰腫者,可複以素服哭泣之聲治乎?堯之時,洪水滔天,懷山襄陵(7)。
帝堯籲嗟,博求賢者。
水變甚于河壅,堯憂深于景公,不聞以素缟哭泣之聲能厭勝之(8)。
堯無賢人若辇者之術乎?将洪水變大,不可以聲服除也?如素缟而哭,悔過自責也,堯、禹之治水以力役(9),不自責。
梁山,堯時山也;所壅之河,堯時河也。
山崩河壅,天雨水踴,二者之變無以殊也。
堯、禹治洪水以力役,辇者治壅河用自責,變同而治異,人鈞而應殊(10),殆非賢聖變複之實也。
凡變複之道,所以能相感動者,以物類也。
有寒則複之以溫,溫複解之以寒。
故以龍緻雨,以刑逐暑,皆緣五行之氣用相感勝之。
山崩壅河,素缟哭之,于道何意乎?此或時河壅之時,山初崩,土積聚,水未盛。
三日之後,水盛土散,稍壞沮矣(11)。
壞沮水流,竟注東去。
遭伯宗得辇者之言,因素缟而哭,哭之因流(12),流時謂之河變起此而複(13)。
其實非也。
何以驗之?使山恒自崩乎,素缟哭無益也。
使其天變應之,宜改政治。
素缟而哭,何政所改而天變複乎? 【注釋】 (1)梁山:指呂梁山。
在今山西省西部,黃河與汾河之間。
(2)晉君:指晉景公。
(3)伯宗:春秋時晉景公的大夫,賢而好直言。
辇(ni3n碾):古代一種用人拉挽的車子。
(4)缟(g3o搞):白絹。
素缟:喪服。
(5)引文參見《谷梁傳·成公五年》。
(6)癰(y#ng擁):一種毒瘡,屬急性化濃性疾病,多發于背部和頸部,瘡面有許多膿泡,非常疼痛。
(7)襄:水漲到高處。
以上參見《尚書·堯典》。
(8)厭:鎮壓妖邪。
(9)役:勞役,勞力。
(10)鈞:相同。
(11)沮(j(舉):毀壞,敗壞。
(12)因:于是,就。
(13)根據文意,疑“時”系“則”之誤。
【譯文】 傳書上說:“呂梁山崩塌,堵塞了黃河三天沒有流水,晉景公非常發愁。
晉伯宗聽從拉車人的話,叫晉景公穿着喪服哭泣,河水就會因此流通。
”這是假話。
山崩塌堵塞黃河,就像人生瘡長膿,血脈不通。
治毒瘡的人,難道可以又重複用穿喪服,通過哭泣的聲音來治病嗎?堯的時候,洪水滔天,包圍了高山,漫上了丘陵。
帝堯歎息,廣求賢能的人。
洪水成災比黃河堵塞更兇,堯為此發愁比晉景公厲害,但沒有聽見用穿喪服,通過哭泣聲的手段能制服洪水的。
這是因為堯的時候沒有賢能的人像拉車人那樣具有法術呢?還是洪水災害太大,不能用哭泣聲和穿喪服的辦法來消除它呢?如果穿着喪服哭泣是在悔過和責備自己,那麼堯和禹治水是用人力,而不靠責備自己。
呂梁山,是堯時的山;堵塞的黃河,是堯時的黃河。
山崩塌黃河堵塞,天下雨洪水猛漲,二者災害沒有區别。
堯和禹治理洪水用人力,拉車人治理黃河堵塞靠責備自己,災害一樣而治理辦法不同,同樣是人而對付水災的辦法卻不同,這大概不是聖賢消除災禍恢複正常狀态的實際情況。
但凡能消除災禍恢複正常狀态的道理,是因為能互相感動,是同類事物的緣故。
寒冷就用溫暖去消除它,溫暖就用寒冷去解除它。
所以用龍招緻下雨,用酷刑會帶來嚴寒趕走暑氣,這都是因為五行之氣需要相互感應,相互克制的緣故。
山崩塌堵塞黃河,就穿着喪服哭泣,在道理上是什麼意思呢?這事或許是黃河被堵塞的時候,山剛崩塌,泥土聚積,河水沒有興起。
三天以後,河水興起泥土失散,逐漸毀壞。
積土毀壞了河水開始流動,終于向東流去。
碰巧伯宗聽到拉車人的話,于是晉景公穿着喪服哭泣,一哭河水就流了。
河水流了,人們就說黃河的災害是由于哭泣才被消除并恢複正常狀态的。
事實并不是這樣。
用什麼來證明呢?假使山經常自然崩塌,穿着喪服哭泣也沒有用。
如果山崩是天應和人事的一種災變,那就應該改變政治才能消除。
穿着喪服哭泣,是什麼改革了政治而使天災消除并恢複正常的呢? 【原文】 19·15傳書言:“曾子之孝,與母同氣。
曾子出薪于野,有客至而欲去,曾母曰:‘願留,參方到。
’即以右手扼其左臂。
曾子左臂立痛,即馳至問母:‘臂何故痛?’母曰:‘今者客來欲去,吾扼臂以呼汝耳。
’蓋以至孝,與父母同氣,體有疾病,精神辄感。
”曰,此虛也。
夫“孝悌之至(1),通于神明(2)”。
乃謂德化至天地。
俗人緣此而說,言孝悌之至,精氣相動。
如曾母臂痛,曾子臂亦辄痛。
曾母病乎(3),曾子亦病(4)?曾母死,曾子辄死乎(5)?考事,曾母先死。
曾子不死矣,此精氣能小相動,不能大相感也。
世稱申喜夜聞其母歌(6)。
心動,開關問歌者為誰,果其母(7)。
蓋聞母聲,聲音相感,心悲意動,開關而問,蓋其實也。
今曾母在家,曾子在野,不聞号呼之聲,母小扼臂,安能動子?疑世人頌成(8),聞曾子之孝天下少雙,則為空生母扼臂之說也。
【注釋】 (1)孝:盡心奉養和順從父母。
悌(t@替):敬愛兄長。
(2)神明:天神和地神。
引文參見《孝經·感應》。
(3)乎:疑衍文。
遞修本“病”後無“乎”字,可一證。
下文“曾母死,曾子辄死乎?”句法一律,可二證。
(4)遞修本“病”後有“乎”字,根據文意,可從。
下文“曾母死,曾子辄死乎?”句法一律,可證。
又“亦辄痛”、“亦辄病”、“亦辄死”,語氣相同,故疑“亦”後脫一“辄”字。
(5)“辄”前疑奪一“亦”字。
理由見上注。
(6)申喜:春秋戰國之際楚國人。
(7)以上事參見《淮南子·說山訓》、《呂氏春秋·精通》。
(8)成:通:“誠”。
【譯文】 傳書上說:“由于曾子很孝順,所以能跟母親的氣相同。
曾子在野外去砍柴,有客人來找,見不在想走,曾母說:‘請留步,曾子馬上就到。
’立即用右手掐她自己的左臂。
曾子的左臂立刻感到疼痛,就飛跑到家問母親:‘我的左臂為什麼會疼痛?’母親說:‘現在有客人來訪想要回去,我掐臂叫你回來。
’就因為曾子非常孝順,所以跟他父母的氣相同,身體有疾病,精神上總是有感應。
”我認為這話是假的。
所謂“孝順父母,尊重兄長到極點,能與天神地神相通。
”是說德行可以感化天地。
一般人由此解釋說,孝順父母,尊重兄長到極點,人與人之間精氣就可以互相感動。
像曾母左臂痛,曾子的左臂也就跟着痛。
那曾母生病,曾子也跟着生病嗎?曾母死,曾子也跟着死嗎?考察事實,曾母先死,曾子沒有死,這樣說來,精氣隻能在小事上互相感動,而不能在大事上互相感應了。
世人聲稱申喜晚上能聽見他母親唱歌,心有所感動,開門問唱歌的人是誰,果真會是他的母親。
這大概是聽見他母親的聲音,聲音相互感應,心裡悲哀神情感動,開門而問,大約是事實。
如今曾母在家,曾子在野外,聽不見叫喊的聲音,母親稍微掐一下左臂,怎麼就能感動曾子呢?我懷疑是一般人為宣揚誠心,又聽說曾子孝順父母天下難找第二個,就為此憑空捏造了曾母掐臂的說法。
【原文】 19·16世稱南陽卓公為缑氏令(1),蝗不入界。
蓋以賢明至誠,災蟲不入其縣也。
此又虛也。
夫賢明至誠之化,通于同類,能相知心,然後慕服。
蝗蟲,閩虻之類也(2),何知何見而能知卓公之化?使賢者處深野之中,閩虻能不入其舍乎?閩虻不能避賢者之舍,蝗蟲何能不入卓公之縣?如謂蝗蟲變,與閩虻異,夫寒溫亦災變也,使一郡皆寒,賢者長一縣,一縣之界能獨溫乎?夫寒溫不能避賢者之縣,蝗蟲何能不入卓公之界?夫如是,蝗蟲适不入界,卓公賢名稱于世(3),世則謂之能卻蝗蟲矣。
何以驗之?夫蝗之集于野,非能普博盡蔽地也,往往積聚多少有處。
非所積之地,則盜跖所居;所少之野,則伯夷所處也。
集過有多少,則其過縣有留去矣。
多少不可以驗善惡,有無安可以明賢不肖也?蓋時蝗自過,不謂賢人界不入,明矣。
【注釋】 (1)南陽:郡名。
治所在宛縣(今河南省南陽市)。
漢時轄境相當于今河南省熊耳山以南葉縣、内鄉之間和湖北省大洪山以北應山縣、鄖(y*n雲)縣之間。
卓公:卓茂(?~公元28年),字子康。
西漢末年南陽郡宛縣人。
習《詩經》、《周禮》和曆算。
為人寬厚仁愛。
平帝時為密縣令。
善教化,教化大行,道不拾遺。
東漢光武帝時官至太傅,封褒德侯。
缑(g#u勾)氏:古縣名。
治所在今河南省偃師縣東南。
南陽卓公為缑氏縣令:《後漢書·卓茂傳》雲:“卓茂字子康,南陽宛人也。
遷密令”,故疑王充記述有誤,當為“南陽卓公為密縣令”。
《後漢·光武紀》雲:“以前密令卓茂為太傅”,可一證。
《水經注·洧水》有密縣“今縣城東門南側,有漢密令卓茂祠”,可二證。
密縣:古縣名。
漢置。
治所在今河南省密縣東南三十裡。
令:參見9·15注(3)。
(2)閩(w6n蚊):通“蚊”。
虻:昆蟲名。
形似蠅較大,雌性食血。
(3)根據文意,疑“名”後奪一“偶”字。
“偶稱于世”與上文“适不入界”語氣相同,可一證。
本書“偶”與“适”平列甚多,可二證。
【譯文】 社會上稱道南陽卓公做密縣縣令時,蝗蟲不飛入他的縣界。
這大概是因為他賢明得極誠心,害蟲不會進入他縣境的緣故。
這又不真實了。
賢明極誠心使卓公德化,與同類相通,能互相知心,然後對他仰慕,信服。
蝗蟲是蚊虻之類,它們何時知道何時看見而能夠曉得卓公德化?如果賢者住在茫茫荒野之中,蚊虻能不飛入他的房子裡嗎?蚊虻尚且不能避免飛進賢者的房舍,蝗蟲怎麼又能不飛入卓公的縣境呢?發果說蝗蟲是一種災變,跟蚊虻不同,那寒冷與溫暖也是一種災變,假使一郡都寒冷,賢者做一縣之長,一縣之内能單獨溫暖嗎?寒冷與溫暖不能避開賢者的縣,蝗蟲又怎麼能不飛入卓公的縣界呢?要麼是這樣,蝗蟲碰巧沒有飛入縣境,而卓公的賢名恰好在社會上被稱頌,于是世人就說他能使蝗蟲不入境。
拿什麼證明呢?蝗蟲在野外降落,不可能完全都把地遮蓋住,往往有的地方聚積得多些,有的少些。
它們沒有聚積的地方,隻有盜跖住的地方;聚積少的野外,隻有伯夷隐居的地方。
降落和飛過的蝗蟲有多有少,不可能把一個地方完全都遮蓋住。
蝗蟲聚集的地方有多有少,它們飛過的縣,有的停留,有的飛走。
其降落的多少不可能證明誰善誰惡,那麼有沒有降落怎麼能夠用來說明誰賢誰不賢呢?大概當時蝗蟲自己飛過,并不認為是賢人管理的縣界就不飛進去,這是很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