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虛篇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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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解】
本篇類似《變虛篇》,在于駁斥天有意志能用災異對君主進行賞善罰惡,君主能行善消除災異的虛假說法,故篇名“異虛”。
解釋災異者說,殷高宗時宮廷裡長出二抱粗的桑樹和穀樹,是一種兇兆,象征天要懲罰高宗,由于高宗“修政改行”,結果桑樹和穀樹死了,遠方諸侯來朝,而且,“享有百年之福”。
王充則認為:“此虛言也”,于是他舉出近十個例子,證明其對每件事,每種災異都有吉兇兩種不同的解說,簡直“駁議不同”,自相矛盾。
這些荒謬的說法,為什麼會“傳世不絕”,“到今不能實”呢?王充指出,是缺乏具有特殊才智的人的緣故。
至于“桑穀俱生于朝”,王充也認為确實是一種奇異的預兆,而且一旦出現,就如黃河入海一樣“不可禁”,“善祥出,國必興,惡祥出,朝必亡”,是人力無法支配的。
【原文】 18·1殷高宗之時,桑穀俱生于朝(1),七日而大拱(2)。
高宗召其相而問之(3),相曰:“吾雖知之,弗能言也。
”問祖己(4),祖己曰:“夫桑穀者(5),野草也(6),而生于朝,意朝亡乎!”高宗恐駭,側身而行道(7),思索先王之政,明養老之義(8),興滅國,繼絕世,舉佚民(9)。
桑穀亡。
三年之後,諸侯以譯來朝者六國,遂享百年之福。
高宗,賢君也,而感桑穀生(10),而問祖己,行祖己之言(11),修政改行,桑穀之妖亡,諸侯朝而年長久。
修善之義笃,故瑞應之福渥。
此虛言也。
【注釋】 (1)桑穀俱生于朝:參見7·5注(4)“桑穀之異”條。
(2)拱:兩手合圍般粗細。
參見《漢書·五行志》、《說苑·敬慎》。
(3)相:商代官名,相當于後代的宰相。
(4)祖己:殷高宗武丁時的賢臣。
(5)穀:上下文皆言“桑穀”,故疑系“穀”字形近而誤。
(6)野草:這裡泛指野生植物。
(7)側身:這裡是形容小心謹慎。
(8)明:闡明,弄清。
(9)佚(y@易)民:隐居不做官的人。
以上三句參見《論語·堯曰》。
(10)而(n6ng能):通“能”。
(11)行:用。
【譯文】 殷高宗的時候,桑樹穀樹一齊在朝廷生長,七天就長成兩手合圍那樣粗。
高宗召見他的相來問,相說:“我雖然知道這件事,但不能說。
”于是高宗問祖己,祖己說:“那桑樹穀樹,是野生的東西,而現在長在朝廷中,意味着王朝要滅亡了!”高宗感到恐懼、害怕,就小心謹慎地治理國家,思考求索前代聖王的政治措施,講求敬養老人的道理,複興頻于滅亡的國家,延續中斷了世襲權利的貴族世家,起用了隐居的人。
于是桑樹和穀樹消失了。
三年之後,遠方諸侯通過翻譯來朝拜殷高宗的有六國,他終于享受了百年的福分。
殷高宗是個聖賢的君主,能感觸到桑樹和穀樹生于朝廷的異常現象,而問祖己,按祖己的話,修改政治措施,改善操行,于是桑樹與穀樹生于朝的兇象消失,諸侯來朝,在位時間長久。
修善的意思誠心,所以吉祥的福多。
這是靠不住的話。
【原文】 18·2祖己之言,朝當亡哉!夫朝之當亡,猶人當死。
人欲死,怪出;國欲亡,期盡。
人死命終,死不複生,亡不複存。
祖己之言政,何益于不亡?高宗之修行,何益于除禍?夫家人見兇修善(1),不能得吉;高宗見妖改政,安能除禍?除禍且不能,況能招緻六國,延期至百年乎!故人之死生,在于命的夭壽,不在行之善惡;國之存亡,在期之長短,不在于政之得失(2)。
案祖己之占,桑穀為亡之妖,亡象已見(3),雖修孝行(4),其何益哉!何以效之? 【注釋】 (1)家人:指老百姓。
(2)于:疑當在上句“期”之前。
與上文“在于命之夭壽”文例相同,可證。
(3)見(xi4n現):同“現”。
(4)孝:疑“教”之壞字。
上文言殷高宗修行改政,與“孝”無涉,故疑之。
【譯文】 照祖己的說法,商朝應當滅亡!王朝該滅亡,如同人該死一樣。
人要死,兇象就會出現;國家将亡,是期數已到盡頭。
人死與國命終止,人死不能再活,國亡就不會再存在。
祖己講改善政治,對于避免商朝滅亡有什麼好處呢?高宗修善操行,對消除災禍又有什麼幫助呢?老百姓出現兇象修養善行,不能得吉祥;殷高宗出現兇象改善政治,怎麼就能消除災禍呢?消除災禍尚且不能,何況要招來六國朝拜,延年到百歲!所以人的死活,在于生命的早亡與長壽,不在操行的好壞;國家的存在與滅亡,在于期數的長短,不在政治的得失。
考察祖己的預言,桑樹和穀樹在朝廷長出是商朝将亡的兇象,滅亡的預兆已出現,即使修政改行,又會有什麼補益呢!用什麼來證明? 【原文】 18·3魯昭公之時,鸜鹆來巢。
師己采文、成之世童謠之語(1),有鸜鹆之言,見今有來巢之驗,則占謂之兇。
其後,昭公為季氏所逐,出于齊,國果空虛,都有虛驗(2)。
故野鳥來巢,師己處之,禍意如占(3)。
使昭公聞師己之言,修行改政為善,居高宗之操,終不能消。
何則?鸜鹆之謠已兆,出奔之禍已成也。
鸜鹆之兆,已出于文、成之世矣。
根生,葉安得不茂;源發,流安得不廣。
此尚為近(4),未足以言之。
夏将衰也,二龍戰于庭,吐漦而去,夏王椟而藏之。
夏亡,傳于殷;殷亡,傳于周,皆莫之發。
至幽王之時(5),發而視之,漦流于庭,化為玄鼋(6),走入後宮,與婦人交,遂生褒姒。
褒姒歸周,厲王惑亂(7),國遂滅亡(8)。
幽,厲王之去夏世,以為千數歲(9),二龍戰時,幽、厲、褒姒等未為人也(10),周亡之妖,已出久矣。
妖出,禍安得不就?瑞見,福安得不至?若二龍戰時言曰:“餘褒之二君也(11)。
”是則褒姒當生之驗也。
龍稱褒,褒姒不得不生,生則厲王不得不惡(12),惡則國不得不亡。
征已見(13),雖五聖十賢相與卻之(14),終不能消。
善惡同實:善祥出,國必興;惡祥見,朝必亡。
謂惡異可以善行除,是謂善瑞可以惡政滅也。
【注釋】 (1)師己:春秋時魯國大夫。
文:魯文公,
解釋災異者說,殷高宗時宮廷裡長出二抱粗的桑樹和穀樹,是一種兇兆,象征天要懲罰高宗,由于高宗“修政改行”,結果桑樹和穀樹死了,遠方諸侯來朝,而且,“享有百年之福”。
王充則認為:“此虛言也”,于是他舉出近十個例子,證明其對每件事,每種災異都有吉兇兩種不同的解說,簡直“駁議不同”,自相矛盾。
這些荒謬的說法,為什麼會“傳世不絕”,“到今不能實”呢?王充指出,是缺乏具有特殊才智的人的緣故。
至于“桑穀俱生于朝”,王充也認為确實是一種奇異的預兆,而且一旦出現,就如黃河入海一樣“不可禁”,“善祥出,國必興,惡祥出,朝必亡”,是人力無法支配的。
【原文】 18·1殷高宗之時,桑穀俱生于朝(1),七日而大拱(2)。
高宗召其相而問之(3),相曰:“吾雖知之,弗能言也。
”問祖己(4),祖己曰:“夫桑穀者(5),野草也(6),而生于朝,意朝亡乎!”高宗恐駭,側身而行道(7),思索先王之政,明養老之義(8),興滅國,繼絕世,舉佚民(9)。
桑穀亡。
三年之後,諸侯以譯來朝者六國,遂享百年之福。
高宗,賢君也,而感桑穀生(10),而問祖己,行祖己之言(11),修政改行,桑穀之妖亡,諸侯朝而年長久。
修善之義笃,故瑞應之福渥。
此虛言也。
【注釋】 (1)桑穀俱生于朝:參見7·5注(4)“桑穀之異”條。
(2)拱:兩手合圍般粗細。
參見《漢書·五行志》、《說苑·敬慎》。
(3)相:商代官名,相當于後代的宰相。
(4)祖己:殷高宗武丁時的賢臣。
(5)穀:上下文皆言“桑穀”,故疑系“穀”字形近而誤。
(6)野草:這裡泛指野生植物。
(7)側身:這裡是形容小心謹慎。
(8)明:闡明,弄清。
(9)佚(y@易)民:隐居不做官的人。
以上三句參見《論語·堯曰》。
(10)而(n6ng能):通“能”。
(11)行:用。
【譯文】 殷高宗的時候,桑樹穀樹一齊在朝廷生長,七天就長成兩手合圍那樣粗。
高宗召見他的相來問,相說:“我雖然知道這件事,但不能說。
”于是高宗問祖己,祖己說:“那桑樹穀樹,是野生的東西,而現在長在朝廷中,意味着王朝要滅亡了!”高宗感到恐懼、害怕,就小心謹慎地治理國家,思考求索前代聖王的政治措施,講求敬養老人的道理,複興頻于滅亡的國家,延續中斷了世襲權利的貴族世家,起用了隐居的人。
于是桑樹和穀樹消失了。
三年之後,遠方諸侯通過翻譯來朝拜殷高宗的有六國,他終于享受了百年的福分。
殷高宗是個聖賢的君主,能感觸到桑樹和穀樹生于朝廷的異常現象,而問祖己,按祖己的話,修改政治措施,改善操行,于是桑樹與穀樹生于朝的兇象消失,諸侯來朝,在位時間長久。
修善的意思誠心,所以吉祥的福多。
這是靠不住的話。
【原文】 18·2祖己之言,朝當亡哉!夫朝之當亡,猶人當死。
人欲死,怪出;國欲亡,期盡。
人死命終,死不複生,亡不複存。
祖己之言政,何益于不亡?高宗之修行,何益于除禍?夫家人見兇修善(1),不能得吉;高宗見妖改政,安能除禍?除禍且不能,況能招緻六國,延期至百年乎!故人之死生,在于命的夭壽,不在行之善惡;國之存亡,在期之長短,不在于政之得失(2)。
案祖己之占,桑穀為亡之妖,亡象已見(3),雖修孝行(4),其何益哉!何以效之? 【注釋】 (1)家人:指老百姓。
(2)于:疑當在上句“期”之前。
與上文“在于命之夭壽”文例相同,可證。
(3)見(xi4n現):同“現”。
(4)孝:疑“教”之壞字。
上文言殷高宗修行改政,與“孝”無涉,故疑之。
【譯文】 照祖己的說法,商朝應當滅亡!王朝該滅亡,如同人該死一樣。
人要死,兇象就會出現;國家将亡,是期數已到盡頭。
人死與國命終止,人死不能再活,國亡就不會再存在。
祖己講改善政治,對于避免商朝滅亡有什麼好處呢?高宗修善操行,對消除災禍又有什麼幫助呢?老百姓出現兇象修養善行,不能得吉祥;殷高宗出現兇象改善政治,怎麼就能消除災禍呢?消除災禍尚且不能,何況要招來六國朝拜,延年到百歲!所以人的死活,在于生命的早亡與長壽,不在操行的好壞;國家的存在與滅亡,在于期數的長短,不在政治的得失。
考察祖己的預言,桑樹和穀樹在朝廷長出是商朝将亡的兇象,滅亡的預兆已出現,即使修政改行,又會有什麼補益呢!用什麼來證明? 【原文】 18·3魯昭公之時,鸜鹆來巢。
師己采文、成之世童謠之語(1),有鸜鹆之言,見今有來巢之驗,則占謂之兇。
其後,昭公為季氏所逐,出于齊,國果空虛,都有虛驗(2)。
故野鳥來巢,師己處之,禍意如占(3)。
使昭公聞師己之言,修行改政為善,居高宗之操,終不能消。
何則?鸜鹆之謠已兆,出奔之禍已成也。
鸜鹆之兆,已出于文、成之世矣。
根生,葉安得不茂;源發,流安得不廣。
此尚為近(4),未足以言之。
夏将衰也,二龍戰于庭,吐漦而去,夏王椟而藏之。
夏亡,傳于殷;殷亡,傳于周,皆莫之發。
至幽王之時(5),發而視之,漦流于庭,化為玄鼋(6),走入後宮,與婦人交,遂生褒姒。
褒姒歸周,厲王惑亂(7),國遂滅亡(8)。
幽,厲王之去夏世,以為千數歲(9),二龍戰時,幽、厲、褒姒等未為人也(10),周亡之妖,已出久矣。
妖出,禍安得不就?瑞見,福安得不至?若二龍戰時言曰:“餘褒之二君也(11)。
”是則褒姒當生之驗也。
龍稱褒,褒姒不得不生,生則厲王不得不惡(12),惡則國不得不亡。
征已見(13),雖五聖十賢相與卻之(14),終不能消。
善惡同實:善祥出,國必興;惡祥見,朝必亡。
謂惡異可以善行除,是謂善瑞可以惡政滅也。
【注釋】 (1)師己:春秋時魯國大夫。
文:魯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