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虛篇第十六
關燈
小
中
大
來,能指責楚國不向周室進貢芭茅而載兵去攻打楚國,能多次召集諸侯會盟,匡正天下諸侯,這是一千代才出現一個的君主,卻說他把女人背在背上,可見不真實。
【原文】 16·26說《尚書》者曰:“周公居攝(1),帶天子之绶(2),戴天子之冠,負扆南面而朝諸侯(3)”。
戶牖之間曰“扆”,南面之坐位也。
負扆南面鄉坐(4),扆在後也。
桓公朝諸侯之時,或南面坐,婦人立于後也。
世谷傳雲,則曰負婦人于背矣。
此則夔一足、宋丁公鑿井得一人之語也(5)。
唐虞時,夔為大夫,性知音樂,調聲悲善(6)。
當時人曰:“調樂如夔,一足矣。
”世俗傳言:“夔一足。
”案秩宗官缺(7),帝舜博求,衆稱伯夷(8),伯夷稽首讓于夔、龍(9)。
秩宗卿官,漢之宗正也(10)。
斷足,足非其理也(11)。
且一足之人,何用行也?夏後孔甲田于東蓂山(12),天雨晦冥,入于民家,主人方乳。
或曰:“後來,之子必貴。
”或曰:“不勝,之子必賤。
”孔甲曰:“為餘子,孰能賤之?”遂載以歸。
析橑(13),斧斬其足,卒為守者(14)。
孔甲之欲貴之子,有餘力矣,斷是無宜,故為守者。
今夔一足,無因趨步(15),坐調音樂,可也。
秩宗之官,不宜一足,猶守者斷足,不可貴也。
孔甲不得貴之子,伯夷不得讓于夔焉。
宋丁公者,宋人也。
未鑿井時,常有寄汲(16),計之,日去一人作。
自鑿井後,不複寄汲,計之,日得一人之作,故曰:“宋丁公鑿井得一人。
”俗傳言曰:“丁公鑿井得一人于井中(17)。
夫人生于人,非生于土也。
穿土鑿井,無為得人。
推此以論,負婦人之語,猶此類也,負婦人而坐,則雲婦人在背。
知婦人在背非道,則生管仲以婦人治疽之言矣。
使桓公用婦人徹胤服(18),婦人于背,女氣瘡(19),可去以婦人治疽(20)。
方朝諸侯,桓公重衣,婦人襲裳(21),女氣分隔,負之何益?桓公思士,作庭燎而夜坐(22),以思緻士,反以白日負婦人見諸侯乎? 【注釋】 (1)周公居攝:周武王死後,兒子成王年幼,由周公旦代行君主權力。
(2)帶:佩挂。
绶:拴在印上的絲帶。
(3)扆(y!以):指帝王宮殿裡設在門窗之間的屏風。
以上參見《漢書·王莽傳上》。
(4)鄉:通“向”,故疑是衍文。
(5)夔一足:夔,人名。
傳說是堯、舜時的樂官。
據《呂氏春秋·察傳》載,他能“正六律,和五聲,以通八風,而天下大服”,故舜說:“若夔者,一而是矣”。
于是他被叫做夔一足,意思是有一個夔已經夠滿足了。
後來誤傳為夔隻有一隻腳的神話。
宋:春秋時的宋國,都城在商丘(今河南省商丘縣南),有今河南東部和山東、江蘇、安徽之間的地方。
丁公:一個姓丁的老頭。
語:這裡是傳說的意思。
(6)調聲:樂聲。
悲善:很動聽。
(7)秩宗:古代官名。
掌管宗廟祭祀之官。
(8)伯夷:傳說堯、舜的賢臣。
舜時做秩宗。
(9)龍:人名,舜時為納言。
以上參見《尚書·舜典》。
(10)宗正:古代官名。
漢時為九卿之一,多由皇族中人擔任,主管皇族事務機關的長官。
(11)足:根據文意,疑是衍文。
下文“秩宗之官,不宜一足”,即申釋此語,可證。
(12)後:天子,君王。
孔甲:夏朝後期的一位君主,在位三十一年。
田:通“畋”,打獵。
東蓂山:古山名,《呂氏春秋·音律》作“東陽萯(b8i倍)山”,具體地理位置待考。
(13)析:劈木。
橑(li2o遼):柴薪。
(14)《呂氏春秋·音律》“守”下有“門”字,可從。
以上事參見《呂氏春秋·音律》。
(15)固:依靠,憑借。
趨:快步走。
(16)寄:依附别人。
汲(j0及):從井中打水。
(17)以上事參見《呂氏春秋·察傳》、《風俗通義·正失》。
(18)胤:遞修本作“胸”,可從。
(19)這句活的意思是,女人之氣可以治愈毒瘡,故疑“氣”字後脫一“愈”字。
(20)去:這句活的意思是,才可以說用女人能治毒瘡,故疑是“雲”形近而誤。
(21)襲裳:衣服上加衣服。
(22)燎:植于地上照明的火炬。
【譯文】 解釋《尚書》的人說:“周公處于攝政地位,掌握天子的大印,戴着天子的帽子,背靠屏風,面朝南邊,接受諸侯朝拜。
”門窗之間叫“扆”,是面朝南的座位。
背靠屏風,面朝南坐,屏風在人的身後。
齊桓公接受諸侯朝拜的時候,也許是面朝南坐着,女人在他身後站着。
于是社會上流傳,就說他背上背着個女人。
這就像夔隻有一隻腳,宋國的丁老頭挖井得到一個人的傳說一樣。
堯、舜的時候,夔當大夫,生性通曉音樂,奏樂的聲音非常動聽。
當時的人說:“像夔這樣擅長演奏樂曲的人,有一個就夠了。
”可是社會上卻流傳說:“夔隻有一隻腳。
”據考察舜時秩宗官缺人,帝舜廣泛地尋求适當人選,衆人推舉伯夷,伯夷叩頭緻謝一定要讓給夔和龍。
秩宗是卿之類的官,相當于漢朝的宗正。
說夔斷了一隻腳,這不符合當秩宗的常理。
況且隻有一隻腳的人,靠什麼走路?夏王孔甲在東蓂山打獵,遇雨天色昏暗,走進一個老百姓家,主人正在生孩子。
有人說:“君王來到,這個孩子一定富貴。
”有人又說:“受不了這福分,這孩子必定卑賤。
”孔甲說:“做我的兒子,誰能使他卑賤?”于是把孩子放在車上帶回去了。
後來孩子長大劈柴,斧子砍斷了他一隻腳,終于隻當了個看門人。
孔甲想使這孩子富貴,他有富餘的力量,孩子斷了一隻腳,沒有适宜的官做,所以隻好當了看門人。
如今說夔隻有一隻腳,無法快步走,坐着演奏音樂,是可以的。
當秩宗官,不宜隻有一隻腳,像看門人斷了腳,就不能富貴一樣。
孔甲不能使孩子富貴,伯夷也不會把秩宗讓給夔。
宋國的丁老頭是宋國人。
自己沒有挖井的時候,常去别人家打水,計算起來,每天要花去一個人的勞動。
自從自己挖井以後,就不再去别人家打水,計算一下,每天能得到一個人勞動,因此說:“宋國的丁老頭挖井每天得到一個人勞動。
”社會上于是流傳說:“丁老頭挖井在井中得到一個人。
”其實,人是人生的,又不在土裡出生。
破土挖井,不會得到人。
以此推論,齊桓公背女人的傳說,就像上面說的這類情況。
背對着女人而坐,就說有女人伏在他背上。
知道女人伏在他背上不合情理,就造出管仲用女人治療毒瘡的說法。
假使齊桓公讓女人去掉胸前衣服,女人伏在他的背上,利用女人之氣治愈瘡病,那才可以說用女人治療毒瘡。
正在接見諸侯朝拜,齊桓公穿着好幾層衣服,女人也穿着好幾層衣服,女人之氣被分隔開,背着她有什麼好處?齊桓公仰慕賢士,點燃庭院中的火炬,夜色中靜坐,在想招緻賢士的事,怎麼反而認為他會白天背着女人會見諸侯呢? 【原文】 16·27傳書言:聶政為嚴翁仲刺殺韓王(1)。
此虛也。
夫聶政之時,韓列侯也。
列侯之三年,聶政刺韓相俠累。
十二年(1),列侯率,與聶政殺俠累相去十七年(2)。
而言聶政刺殺韓王,短書小傳,竟虛不可信也。
【注釋】 (1)聶政(?~公元前397年):戰國時韓國轵(h!隻)(在今河南省濟源縣東南)人。
韓烈侯時,嚴遂與相國俠累(韓傀)争權結怨,求他代為報仇,他入相府刺死俠累。
後自殺。
嚴翁仲:嚴遂,韓烈侯的寵臣。
韓王:韓烈侯,戰國時韓國君主。
公元前400~前387年在位。
下文寫作韓列侯。
聶政為嚴翁仲殺韓王:公元前397年,嚴遂求聶政為其報私仇,殺死韓相俠累。
之後聶政自殺,當時韓烈侯還在。
公元前371年韓哀侯被臣子韓嚴刺殺。
後人把這兩件事混在一起,于是就流傳說聶政為嚴遂刺殺韓王。
參見《戰國策·韓策二》、《韓非子·内儲說下六微》。
(1)十二年:《史記·韓世家》作十三年,可從。
(2)七:韓烈侯三年聶政刺俠累,韓烈侯十三年,韓烈侯死,聶政刺俠累到韓烈侯死之間相隔十年,故疑“十”後之“七”字是衍文。
【譯文】 傳書上說:聶政為嚴翁仲刺殺韓王。
這不是事實。
其實,聶政生活的年代,是韓烈侯的時侯。
韓烈侯三年,聶政刺殺韓相俠累。
十二年,韓烈侯死,跟聶政刺殺俠累相隔十年。
卻說聶政刺韓烈侯,那些價值不大的短書小傳,畢竟沒有根據不能相信。
【原文】 16·28傳書又言:燕太子丹使刺客荊轲刺秦王不得(1),誅死(2)。
後高漸麗複以擊築見秦王(3),秦王說之(4),知燕太子之客,乃冒其眼(5),使之擊築。
漸麗乃置鉛于築中以為重(6)。
當擊築,秦王膝進(7),不能自禁。
漸麗以築擊秦王颡,秦王病傷三月而死。
夫言高漸麗以築擊秦王,實也;言中秦王病傷三月而死,虛也。
【注釋】 (1)燕(yan煙):古國名。
本作纆、郾。
公元前十一世紀周分封的諸侯國。
姬姓。
在今河北省北部和遼甯西端,建都薊(j@記)(在今北京市西南隅)。
戰國時成為七雄之一。
公元前226年被秦攻破,燕王喜被迫遷到遼東。
公元前222年為秦所滅。
太子丹(?~公元前226年):戰國末年燕王喜的太子,名丹。
曾被作為人質送到秦國,後逃回。
因怕秦軍逼境,公元前227年派荊轲刺秦王,不中。
第二年秦軍攻破燕國,逃奔遼東,被喜王斬首獻給秦王。
荊轲(?~公元前227年):戰國末年衛國人。
衛人叫他慶卿,刺客。
遊曆到燕,被燕太子丹尊為上卿,派他去殺秦始皇。
公元前227年,他帶着秦叛将樊于期的頭和夾有匕首的督亢(今河北省易縣、涿縣、固安縣一帶)地圖,作為進獻秦王的禮物。
獻圖時,圖窮匕首見,刺秦王不中,被殺死。
秦王:指秦始皇嬴政。
(2)事參見《戰國策·燕策三》、《史記·刺客列傳》。
(3)高漸麗:又叫高漸離。
戰國末年燕國人,擅長擊築。
燕太子丹派荊轲刺秦王,他到易水送行。
他擊築,荊轲和歌。
秦始皇聽說他善擊築,命人熏瞎他的眼睛,讓他擊築。
一為荊轲報仇,二為自身雪恥,在築内暗藏鋁塊,撲擊秦始皇不中,被殺。
擊:敲打。
築:古代一種形似筝的十三弦樂器。
演奏時,左手按弦的一端,右手拿竹尺敲弦發音。
(4)說(yu8悅):通“悅”。
(5)冒:覆蓋,遮住。
這裡是弄瞎的意思。
(6)為:變得。
這裡是增加的意思。
(7)膝進:戰國時人們席地而坐,姿勢與跪相近,要挪動位置,常常使用膝蓋。
膝進,指挪動身體向前靠攏。
【譯文】 傳書上又說:燕太子丹派刺客荊轲刺殺秦始皇未成,被殺。
過後高漸麗又以演奏築被秦始皇接見,秦始皇見到他很高興,當知道他是燕太子丹的門客,就弄瞎了他的眼睛,讓他演奏築。
高漸麗于是在築中放上鉛以增加重量。
在他演奏築的時候,秦始皇聽得入迷用膝挪動身體,已不能自我克制。
這時高漸麗就用築敲秦始皇的前額,秦始皇被擊傷生病三個月就死去。
那說高漸麗用築打秦始皇,是事實;但說打中秦始皇,秦始皇受傷生病三個月就死去,這不符合事實。
【原文】 16·29夫秦王者,秦始皇帝也。
始皇二十年,燕太子丹使荊轲刺始皇,始皇殺轲,明矣。
二十一年,使将軍王翦攻燕(1),得太子首。
二十五年,遂伐燕而虜燕王嘉(2)。
後不審何年,高漸麗以築擊始皇不中,誅漸麗。
當二十七年(3),遊天下,到會稽,至琅邪(4),北至勞、盛山(5),并海(6),西至平原津而病(7),到沙丘平台(8),始皇崩(9)。
夫谶書言始皇還,到沙丘而亡;傳書又言病築瘡三月而死于秦(10)。
一始皇之身,世或言死于沙丘,或言死于秦,其死言恒病瘡。
傳書之言多失其實,世俗之人不能定也。
【注釋】 (1)王翦(ji3n減):戰國末期秦國著名大将。
(2)嘉:《史記·秦始皇本紀》作“喜”字,可從。
燕王喜:戰國末燕國君主,公元前254~前222年在位。
公元前226年秦将王翦攻燕,兵敗,逃往遼東,為取得秦王的諒解,殺太子丹,将其頭獻給秦始皇。
公元前222年,秦軍進攻遼東,被虜,燕國亡。
(3)二十七年:《史記·秦始皇本紀》作“三十七年”,可從。
(4)琅邪(l2ngy2郎牙):郡名。
秦時設置,治所在琅邪(今山東省膠南縣琅邪台西北)。
(5)勞山:山名。
或稱牢山,今稱崂山。
在今山東省崂山縣境内。
盛山:山名。
即成山,又稱榮成山。
在今山東省榮成縣東北。
(6)并(b4ng棒):通“傍”,依傍。
(7)平原津:古黃河渡口名,在今山東省平原縣南。
(8)沙丘平台:古地名。
在今河北省廣宗縣西北大平台。
相傳殷纣在此築台,畜養禽獸。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巡視途中病死于此。
(9)以上事參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10)瘡:通“創”,傷。
【譯文】 秦王就是秦始皇帝。
始皇二十年,燕國太子丹派荊轲刺殺秦始皇,秦始皇殺掉荊轲,這是大家清楚的。
始皇二十一年,派将軍王翦攻打燕國,得到燕太子丹的首級。
始皇二十五年,終于攻破燕國俘虜了燕王喜。
後來不清楚是那年,高漸麗用築打秦始皇不中,漸麗被殺。
正值始皇三十七年,秦始皇遊曆全國,到會稽,去琅邪,北邊至勞山和盛山,及沿海,西邊達平原津就生了病,等到沙丘平台,秦始皇就死了。
谶書上說秦始皇是回來,到沙丘時死的;傳書上又說他是因被築打傷得病三個月在秦死的。
一個秦始皇的身體,世人有的說死在沙丘,有的說死在秦地,關于他的死因則說是長期創傷造成的。
傳書上的說法大多不真實,可是社會上的一般人又都無法判定其真僞。
【原文】 16·26說《尚書》者曰:“周公居攝(1),帶天子之绶(2),戴天子之冠,負扆南面而朝諸侯(3)”。
戶牖之間曰“扆”,南面之坐位也。
負扆南面鄉坐(4),扆在後也。
桓公朝諸侯之時,或南面坐,婦人立于後也。
世谷傳雲,則曰負婦人于背矣。
此則夔一足、宋丁公鑿井得一人之語也(5)。
唐虞時,夔為大夫,性知音樂,調聲悲善(6)。
當時人曰:“調樂如夔,一足矣。
”世俗傳言:“夔一足。
”案秩宗官缺(7),帝舜博求,衆稱伯夷(8),伯夷稽首讓于夔、龍(9)。
秩宗卿官,漢之宗正也(10)。
斷足,足非其理也(11)。
且一足之人,何用行也?夏後孔甲田于東蓂山(12),天雨晦冥,入于民家,主人方乳。
或曰:“後來,之子必貴。
”或曰:“不勝,之子必賤。
”孔甲曰:“為餘子,孰能賤之?”遂載以歸。
析橑(13),斧斬其足,卒為守者(14)。
孔甲之欲貴之子,有餘力矣,斷是無宜,故為守者。
今夔一足,無因趨步(15),坐調音樂,可也。
秩宗之官,不宜一足,猶守者斷足,不可貴也。
孔甲不得貴之子,伯夷不得讓于夔焉。
宋丁公者,宋人也。
未鑿井時,常有寄汲(16),計之,日去一人作。
自鑿井後,不複寄汲,計之,日得一人之作,故曰:“宋丁公鑿井得一人。
”俗傳言曰:“丁公鑿井得一人于井中(17)。
夫人生于人,非生于土也。
穿土鑿井,無為得人。
推此以論,負婦人之語,猶此類也,負婦人而坐,則雲婦人在背。
知婦人在背非道,則生管仲以婦人治疽之言矣。
使桓公用婦人徹胤服(18),婦人于背,女氣瘡(19),可去以婦人治疽(20)。
方朝諸侯,桓公重衣,婦人襲裳(21),女氣分隔,負之何益?桓公思士,作庭燎而夜坐(22),以思緻士,反以白日負婦人見諸侯乎? 【注釋】 (1)周公居攝:周武王死後,兒子成王年幼,由周公旦代行君主權力。
(2)帶:佩挂。
绶:拴在印上的絲帶。
(3)扆(y!以):指帝王宮殿裡設在門窗之間的屏風。
以上參見《漢書·王莽傳上》。
(4)鄉:通“向”,故疑是衍文。
(5)夔一足:夔,人名。
傳說是堯、舜時的樂官。
據《呂氏春秋·察傳》載,他能“正六律,和五聲,以通八風,而天下大服”,故舜說:“若夔者,一而是矣”。
于是他被叫做夔一足,意思是有一個夔已經夠滿足了。
後來誤傳為夔隻有一隻腳的神話。
宋:春秋時的宋國,都城在商丘(今河南省商丘縣南),有今河南東部和山東、江蘇、安徽之間的地方。
丁公:一個姓丁的老頭。
語:這裡是傳說的意思。
(6)調聲:樂聲。
悲善:很動聽。
(7)秩宗:古代官名。
掌管宗廟祭祀之官。
(8)伯夷:傳說堯、舜的賢臣。
舜時做秩宗。
(9)龍:人名,舜時為納言。
以上參見《尚書·舜典》。
(10)宗正:古代官名。
漢時為九卿之一,多由皇族中人擔任,主管皇族事務機關的長官。
(11)足:根據文意,疑是衍文。
下文“秩宗之官,不宜一足”,即申釋此語,可證。
(12)後:天子,君王。
孔甲:夏朝後期的一位君主,在位三十一年。
田:通“畋”,打獵。
東蓂山:古山名,《呂氏春秋·音律》作“東陽萯(b8i倍)山”,具體地理位置待考。
(13)析:劈木。
橑(li2o遼):柴薪。
(14)《呂氏春秋·音律》“守”下有“門”字,可從。
以上事參見《呂氏春秋·音律》。
(15)固:依靠,憑借。
趨:快步走。
(16)寄:依附别人。
汲(j0及):從井中打水。
(17)以上事參見《呂氏春秋·察傳》、《風俗通義·正失》。
(18)胤:遞修本作“胸”,可從。
(19)這句活的意思是,女人之氣可以治愈毒瘡,故疑“氣”字後脫一“愈”字。
(20)去:這句活的意思是,才可以說用女人能治毒瘡,故疑是“雲”形近而誤。
(21)襲裳:衣服上加衣服。
(22)燎:植于地上照明的火炬。
【譯文】 解釋《尚書》的人說:“周公處于攝政地位,掌握天子的大印,戴着天子的帽子,背靠屏風,面朝南邊,接受諸侯朝拜。
”門窗之間叫“扆”,是面朝南的座位。
背靠屏風,面朝南坐,屏風在人的身後。
齊桓公接受諸侯朝拜的時候,也許是面朝南坐着,女人在他身後站着。
于是社會上流傳,就說他背上背着個女人。
這就像夔隻有一隻腳,宋國的丁老頭挖井得到一個人的傳說一樣。
堯、舜的時候,夔當大夫,生性通曉音樂,奏樂的聲音非常動聽。
當時的人說:“像夔這樣擅長演奏樂曲的人,有一個就夠了。
”可是社會上卻流傳說:“夔隻有一隻腳。
”據考察舜時秩宗官缺人,帝舜廣泛地尋求适當人選,衆人推舉伯夷,伯夷叩頭緻謝一定要讓給夔和龍。
秩宗是卿之類的官,相當于漢朝的宗正。
說夔斷了一隻腳,這不符合當秩宗的常理。
況且隻有一隻腳的人,靠什麼走路?夏王孔甲在東蓂山打獵,遇雨天色昏暗,走進一個老百姓家,主人正在生孩子。
有人說:“君王來到,這個孩子一定富貴。
”有人又說:“受不了這福分,這孩子必定卑賤。
”孔甲說:“做我的兒子,誰能使他卑賤?”于是把孩子放在車上帶回去了。
後來孩子長大劈柴,斧子砍斷了他一隻腳,終于隻當了個看門人。
孔甲想使這孩子富貴,他有富餘的力量,孩子斷了一隻腳,沒有适宜的官做,所以隻好當了看門人。
如今說夔隻有一隻腳,無法快步走,坐着演奏音樂,是可以的。
當秩宗官,不宜隻有一隻腳,像看門人斷了腳,就不能富貴一樣。
孔甲不能使孩子富貴,伯夷也不會把秩宗讓給夔。
宋國的丁老頭是宋國人。
自己沒有挖井的時候,常去别人家打水,計算起來,每天要花去一個人的勞動。
自從自己挖井以後,就不再去别人家打水,計算一下,每天能得到一個人勞動,因此說:“宋國的丁老頭挖井每天得到一個人勞動。
”社會上于是流傳說:“丁老頭挖井在井中得到一個人。
”其實,人是人生的,又不在土裡出生。
破土挖井,不會得到人。
以此推論,齊桓公背女人的傳說,就像上面說的這類情況。
背對着女人而坐,就說有女人伏在他背上。
知道女人伏在他背上不合情理,就造出管仲用女人治療毒瘡的說法。
假使齊桓公讓女人去掉胸前衣服,女人伏在他的背上,利用女人之氣治愈瘡病,那才可以說用女人治療毒瘡。
正在接見諸侯朝拜,齊桓公穿着好幾層衣服,女人也穿着好幾層衣服,女人之氣被分隔開,背着她有什麼好處?齊桓公仰慕賢士,點燃庭院中的火炬,夜色中靜坐,在想招緻賢士的事,怎麼反而認為他會白天背着女人會見諸侯呢? 【原文】 16·27傳書言:聶政為嚴翁仲刺殺韓王(1)。
此虛也。
夫聶政之時,韓列侯也。
列侯之三年,聶政刺韓相俠累。
十二年(1),列侯率,與聶政殺俠累相去十七年(2)。
而言聶政刺殺韓王,短書小傳,竟虛不可信也。
【注釋】 (1)聶政(?~公元前397年):戰國時韓國轵(h!隻)(在今河南省濟源縣東南)人。
韓烈侯時,嚴遂與相國俠累(韓傀)争權結怨,求他代為報仇,他入相府刺死俠累。
後自殺。
嚴翁仲:嚴遂,韓烈侯的寵臣。
韓王:韓烈侯,戰國時韓國君主。
公元前400~前387年在位。
下文寫作韓列侯。
聶政為嚴翁仲殺韓王:公元前397年,嚴遂求聶政為其報私仇,殺死韓相俠累。
之後聶政自殺,當時韓烈侯還在。
公元前371年韓哀侯被臣子韓嚴刺殺。
後人把這兩件事混在一起,于是就流傳說聶政為嚴遂刺殺韓王。
參見《戰國策·韓策二》、《韓非子·内儲說下六微》。
(1)十二年:《史記·韓世家》作十三年,可從。
(2)七:韓烈侯三年聶政刺俠累,韓烈侯十三年,韓烈侯死,聶政刺俠累到韓烈侯死之間相隔十年,故疑“十”後之“七”字是衍文。
【譯文】 傳書上說:聶政為嚴翁仲刺殺韓王。
這不是事實。
其實,聶政生活的年代,是韓烈侯的時侯。
韓烈侯三年,聶政刺殺韓相俠累。
十二年,韓烈侯死,跟聶政刺殺俠累相隔十年。
卻說聶政刺韓烈侯,那些價值不大的短書小傳,畢竟沒有根據不能相信。
【原文】 16·28傳書又言:燕太子丹使刺客荊轲刺秦王不得(1),誅死(2)。
後高漸麗複以擊築見秦王(3),秦王說之(4),知燕太子之客,乃冒其眼(5),使之擊築。
漸麗乃置鉛于築中以為重(6)。
當擊築,秦王膝進(7),不能自禁。
漸麗以築擊秦王颡,秦王病傷三月而死。
夫言高漸麗以築擊秦王,實也;言中秦王病傷三月而死,虛也。
【注釋】 (1)燕(yan煙):古國名。
本作纆、郾。
公元前十一世紀周分封的諸侯國。
姬姓。
在今河北省北部和遼甯西端,建都薊(j@記)(在今北京市西南隅)。
戰國時成為七雄之一。
公元前226年被秦攻破,燕王喜被迫遷到遼東。
公元前222年為秦所滅。
太子丹(?~公元前226年):戰國末年燕王喜的太子,名丹。
曾被作為人質送到秦國,後逃回。
因怕秦軍逼境,公元前227年派荊轲刺秦王,不中。
第二年秦軍攻破燕國,逃奔遼東,被喜王斬首獻給秦王。
荊轲(?~公元前227年):戰國末年衛國人。
衛人叫他慶卿,刺客。
遊曆到燕,被燕太子丹尊為上卿,派他去殺秦始皇。
公元前227年,他帶着秦叛将樊于期的頭和夾有匕首的督亢(今河北省易縣、涿縣、固安縣一帶)地圖,作為進獻秦王的禮物。
獻圖時,圖窮匕首見,刺秦王不中,被殺死。
秦王:指秦始皇嬴政。
(2)事參見《戰國策·燕策三》、《史記·刺客列傳》。
(3)高漸麗:又叫高漸離。
戰國末年燕國人,擅長擊築。
燕太子丹派荊轲刺秦王,他到易水送行。
他擊築,荊轲和歌。
秦始皇聽說他善擊築,命人熏瞎他的眼睛,讓他擊築。
一為荊轲報仇,二為自身雪恥,在築内暗藏鋁塊,撲擊秦始皇不中,被殺。
擊:敲打。
築:古代一種形似筝的十三弦樂器。
演奏時,左手按弦的一端,右手拿竹尺敲弦發音。
(4)說(yu8悅):通“悅”。
(5)冒:覆蓋,遮住。
這裡是弄瞎的意思。
(6)為:變得。
這裡是增加的意思。
(7)膝進:戰國時人們席地而坐,姿勢與跪相近,要挪動位置,常常使用膝蓋。
膝進,指挪動身體向前靠攏。
【譯文】 傳書上又說:燕太子丹派刺客荊轲刺殺秦始皇未成,被殺。
過後高漸麗又以演奏築被秦始皇接見,秦始皇見到他很高興,當知道他是燕太子丹的門客,就弄瞎了他的眼睛,讓他演奏築。
高漸麗于是在築中放上鉛以增加重量。
在他演奏築的時候,秦始皇聽得入迷用膝挪動身體,已不能自我克制。
這時高漸麗就用築敲秦始皇的前額,秦始皇被擊傷生病三個月就死去。
那說高漸麗用築打秦始皇,是事實;但說打中秦始皇,秦始皇受傷生病三個月就死去,這不符合事實。
【原文】 16·29夫秦王者,秦始皇帝也。
始皇二十年,燕太子丹使荊轲刺始皇,始皇殺轲,明矣。
二十一年,使将軍王翦攻燕(1),得太子首。
二十五年,遂伐燕而虜燕王嘉(2)。
後不審何年,高漸麗以築擊始皇不中,誅漸麗。
當二十七年(3),遊天下,到會稽,至琅邪(4),北至勞、盛山(5),并海(6),西至平原津而病(7),到沙丘平台(8),始皇崩(9)。
夫谶書言始皇還,到沙丘而亡;傳書又言病築瘡三月而死于秦(10)。
一始皇之身,世或言死于沙丘,或言死于秦,其死言恒病瘡。
傳書之言多失其實,世俗之人不能定也。
【注釋】 (1)王翦(ji3n減):戰國末期秦國著名大将。
(2)嘉:《史記·秦始皇本紀》作“喜”字,可從。
燕王喜:戰國末燕國君主,公元前254~前222年在位。
公元前226年秦将王翦攻燕,兵敗,逃往遼東,為取得秦王的諒解,殺太子丹,将其頭獻給秦始皇。
公元前222年,秦軍進攻遼東,被虜,燕國亡。
(3)二十七年:《史記·秦始皇本紀》作“三十七年”,可從。
(4)琅邪(l2ngy2郎牙):郡名。
秦時設置,治所在琅邪(今山東省膠南縣琅邪台西北)。
(5)勞山:山名。
或稱牢山,今稱崂山。
在今山東省崂山縣境内。
盛山:山名。
即成山,又稱榮成山。
在今山東省榮成縣東北。
(6)并(b4ng棒):通“傍”,依傍。
(7)平原津:古黃河渡口名,在今山東省平原縣南。
(8)沙丘平台:古地名。
在今河北省廣宗縣西北大平台。
相傳殷纣在此築台,畜養禽獸。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巡視途中病死于此。
(9)以上事參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10)瘡:通“創”,傷。
【譯文】 秦王就是秦始皇帝。
始皇二十年,燕國太子丹派荊轲刺殺秦始皇,秦始皇殺掉荊轲,這是大家清楚的。
始皇二十一年,派将軍王翦攻打燕國,得到燕太子丹的首級。
始皇二十五年,終于攻破燕國俘虜了燕王喜。
後來不清楚是那年,高漸麗用築打秦始皇不中,漸麗被殺。
正值始皇三十七年,秦始皇遊曆全國,到會稽,去琅邪,北邊至勞山和盛山,及沿海,西邊達平原津就生了病,等到沙丘平台,秦始皇就死了。
谶書上說秦始皇是回來,到沙丘時死的;傳書上又說他是因被築打傷得病三個月在秦死的。
一個秦始皇的身體,世人有的說死在沙丘,有的說死在秦地,關于他的死因則說是長期創傷造成的。
傳書上的說法大多不真實,可是社會上的一般人又都無法判定其真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