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勢篇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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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含血之蟲,以四獸為長,四獸含五行之氣最較著。

    案龍虎交不相賊,鳥龜會不相害。

    以四獸驗之,以十二辰之禽效之(15),五行之蟲以氣性相刻(16),則尤不相應。

     【注釋】 (1)根據本篇文例,疑“曰”前脫一“或”字。

     (2)按照陰陽五行的說法,十二地支分别配屬于五行,寅、卯屬木,巳、午屬火,辰、未、戌、醜屬土,申、酉屬金,亥、子屬水。

    參見《淮南子·天文訓》。

     (3)禽:這裡指動物。

    虎:漢代把十二地支分别配屬十二種動物,即子鼠、醜牛、寅虎、卯兔、辰龍、巳蛇、午馬、未羊、申猴、酉雞、戌狗、亥豬。

    這種完整的配屬,在現有文獻中最早見于本篇。

    關于龍,本篇無,參見本書《言毒篇》:“辰為龍,巳為蛇”。

     (4)不:上文“或曰”句講有血動物相互殘害,此句意與上句背,故疑“不”是衍文。

     (5)猕(m0迷)猴:猴的一種,以野果、野菜為食。

     (6)根據文意,疑此句應在“戌土也”句前。

     (7)猴:根據上下文意,疑是“金之誤”。

     (8)按照陰陽五行說法,五方和五行相配屬,東方屬木,南方屬火,中央屬土,西方屬金,北方屬水。

    參見《淮南子·天文訓》。

     (9)倉:通“蒼”,青色。

    按陰陽五行的說法,五色與五方相配屬,青色屬東方,赤色屬南方,黃色屬中央,白色屬西方,黑色屬北方倉龍:又稱蒼龍、青龍,東方七宿的總稱。

    我國古天文學家将宇宙的恒星分為三垣、二十八宿和其他星座。

    又把二十八宿分為東、南、西、北四組,每組七宿。

    東方七宿:角宿、亢宿、氐宿、房宿、心宿、尾宿、箕宿連在一起,被認為象條龍,青色屬東方,所以用倉龍稱東方七宿。

    參見《說文·木》高誘注。

     (10)白虎:西方七宿的總稱。

    西方七宿:奎宿,婁宿、胃宿、昴(m4o卯)宿、畢宿、觜(9資)宿、參(sh5n身)宿連在一起,被認為象隻虎,白色屬西方,故用白虎稱西方七宿。

     (11)朱鳥:又稱朱雀,南方七宿的總稱。

    南方七宿:井宿、鬼宿、柳宿、星宿、張宿、翼(y@益)宿、轸(h7n枕)宿連在一起,被認為像隻鳥,朱色屬南方,故用朱鳥稱南方七宿。

     (12)玄武:北方七宿的總稱。

    北方七宿:鬥宿、牛宿、女宿、虛宿、危宿、室宿、壁宿連在一起,被認為像隻龜(武指龜的硬甲),一說象龜蛇相纏,玄色(黑色)屬北方,故用玄武稱北方七宿。

     (13)四星之精:王充認為,天地日月星辰都是物質實體,它們運動就施放出氣。

    四星之精就是指蒼龍、白虎、朱鳥、玄武四組星宿施放的氣。

     (14)四獸:指龍、虎、鳥、龜。

    參見《禮記·曲禮》鄭注。

    降生四獸之體:王充認為天上龍、虎、鳥、龜“四星”施放出來的氣,就構成了地上這四種動物。

     (15)十二辰:十二地支也叫十二辰。

     (16)氣性:這裡指五行之氣的性質。

     【譯文】 有人說:“寅屬木,其動物屬虎。

    戌屬土,其動物屬犬(狗)。

    醜、未也屬土,醜的動物屬牛,未的動物屬羊。

    木克制土,所以犬與牛羊都被虎所制服。

    亥屬水,其動物屬豬。

    巳屬火,其動物屬蛇。

    子也屬水,其動物屬鼠。

    午也屬火,其動物屬馬。

    水克制火,所以豬吃蛇。

    火被水害,所以馬吃鼠屎就腹脹。

    我以為:果真像議論者說的,有血的動物,也有相互争鬥取勝的證明。

    午屬馬。

    子屬鼠。

    酉屬雞。

    卯屬兔。

    水克制火,鼠為什麼不去追趕馬?金克制木,雞為什麼不去啄食兔子?亥屬牛。

    未屬羊。

    醜屬牛。

    土克制水,牛羊為什麼不殺死豬?巳屬蛇。

    申屬猴。

    火克制金,蛇為什麼不吃猕猴?猕猴怕鼠。

    鼠屬水,猕猴屬金。

    水不能克制金,那猕猴為什麼害怕老鼠?咬猕猴的是狗。

    戌屬土。

    申屬金。

    土不能克制金,猴又為什麼怕狗呢?東方屬木,其星屬蒼龍。

    西方屬金,其星屬白虎。

    南方屬火,其星屬朱鳥。

    北方屬水,其星屬玄武。

    天有蒼龍、白虎、朱鳥、玄武“四星”的精氣,所以在地上造就出龍、虎、鳥、龜“四獸”的身體。

    有血動物,以四獸為頭領,因為四獸所具有五行之氣最顯著。

    考察龍與虎相遇不會相互殘害,鳥與龜碰上也不會相互傷害。

    用四獸來驗證,用十二地支代表的動物來考察,所謂具有五行之氣的動物按五行的性質要相互克制,就更加不符合事實。

     【原文】 14·6凡萬物相刻賊,含血之蟲則相服(1),至于相啖食者,自以齒牙頓利(2),筋力優劣,動作巧便,氣勢勇桀。

    若人之在世,勢不與適(3),力不均等,自相勝服。

    以力相服,則以刃相賊矣。

    夫人以刃相賊,猶物以齒角爪牙相觸刺也。

    力強角利,勢烈牙長,則能勝;氣微爪短,誅膽小距頓(4),則服畏也。

    人有勇怯,故戰有勝負,勝者未必受金氣,負者未必得木精也。

    孔子畏陽虎,卻行流汗(5),陽虎未必色白(6),孔子未必面青也。

    鷹之擊鸠雀(7),鸮之啄鹄雁(8),未必鷹、鸮生于南方而鸠雀、鹄雁産于西方也,自是筋力勇怯相勝服也。

     【注釋】 (1)